論語講要 八佾第三    回目錄

 

論語講要 八佾第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此章是孔子評論魯卿季孫氏僭用天子的禮樂。孔子說,季氏以八佾之舞,在他的家廟庭中舞之。「是可忍也。」這種事,季氏猶可忍心為之。「孰不可忍也。」他還有何事不可忍心為之。忍字,古注又作容忍講。魯國君臣看見季氏如此僭分,猶可容忍,還有何人何事不可容忍。

八佾的佾字,音逸,馬融注:「佾,列也。」八佾舞,由舞者執羽而舞,以八人為一列,八列則八八六十四人。這是天子祭太廟所用的人數。邢昺疏說,天子所以八佾者,案春秋隱公五年左氏傳,公問執羽人數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左傳杜預注,公羊傳何休注,皆說,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佾,四四十六人。士二佾,二二為四人。邢疏又引服虔左傳解誼說,諸侯用六,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為二八十六人。後儒以為,八音克諧,然後成樂,每列必須八人,當以服氏之說為允。

馬融注:「魯以周公故,受王者禮樂,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廟舞之,故孔子譏之。」邢疏引禮記祭統,以及明堂位,解釋馬注。魯國是周天子封給周公之國,周公之子伯禽為魯君,周成王感念周公有勳勞於天下,故在周公歿後,賜之以重祭。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故魯君祭宗廟有八佾之舞。但天子之禮樂,只能在文王、周公廟用之,若用之於他廟,亦是僭禮。季氏是魯桓公的後裔,為魯國的卿大夫,他以為周公廟得用天子禮樂,故亦在其家廟中用之。此是嚴重的僭禮行為。馬注季氏為季桓子,劉氏正義等各注,據昭公二十五年左氏及公羊傳所記載,應當是季平子。又漢書劉向傳,謂季氏八佾舞於庭云云,卒逐昭公。是季氏即指平子。馬注所云家廟,當即指桓公廟。以公廟設於私家,故亦稱家廟。

學儒必須敦倫盡分,始能希聖希賢。否則所學不實,於己於人,皆有害而無益。季氏僭禮,即是不能盡分,必為魯國禍亂之源。所以孔子嚴斥其非。

 

  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

「三家者以雍徹。」

馬融注:「三家,謂仲孫、叔孫、季孫。」仲、叔、季三孫,是魯國的卿大夫。大夫稱家,故稱三家。他們是桓公的公子慶父、叔牙、季友之後的子孫,故皆稱孫,又稱三桓子孫。慶父為庶子之長,故仲孫後改稱孟孫。

雍,詩經寫作雝,是詩經裡一篇詩的名稱,在周頌臣工之什裡。徹,通作撤。天子祭宗廟,禮成時,歌此雍詩以撤祭饌,今三家祭祖,亦以雍詩歌之而撤。

「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

相維辟公,天子穆穆。是雍篇中的兩句詩文。孔子引之,以譏評三家之非。相,是助義。維,是語助辭。包咸注:「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穆穆,天子之容貌。」包注,辟為諸侯,公為夏殷二王之後。夏王之後是杞,殷王之後是宋。穆穆,是形容天子溫和肅敬之貌。相維辟公,是說來此助祭者,乃各國的君主,以及夏殷二王之後裔。天子穆穆,是說天子在主祭時那樣溫和而又肅敬。此讚祭祀雖畢,而莊敬如初,所以禮成撤祭。這是天子祭宗廟唱詩以徹。然而三家祭祖,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陪祭乎,主祭者是天子乎。既然皆不是,則唱此詩於三家之堂,究竟有何取義耶。

三家之堂,毛奇齡、劉寶楠,皆說是季孫氏所立的桓公廟。據左傳莊公三十二年杜預注,慶父、叔牙,是同母兄弟,為桓公的庶子。桓公嫡長子同,與季友是同母兄弟,同繼承君位,為莊公。故季友的子孫,在三家卿大夫中,為嫡次子的後裔。依周代宗法,季氏可假別子為宗之義,而立桓公廟於其家,以為大宗,令小宗的孟孫叔孫宗之。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包咸注:「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禮樂。」禮記儒行篇說:「禮節者仁之貌也,歌樂者仁之和也。」。

仁,來自固有的道德,是禮樂所由之本。禮講謙讓敬人,樂須八音克諧,無相奪倫。人而不仁,則無謙讓敬人克諧無奪等美德,雖然行禮奏樂,並無實質意義。所以,人而不仁,奈此禮何,人而不仁,奈此樂何。此即不仁之人必不能行禮樂。

皇侃疏說:「此章亦為季氏出也。季氏僭濫王者禮樂,其既不仁,則奈此禮樂何乎。」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鄭康成注:「林放,魯人。」程氏集釋引朱彝尊經義考,謂蜀禮殿圖以林放為孔子弟子。

林放請問禮的根本。孔子先以「大哉問」稱讚他,然後解答。

古時禮有五種,即吉凶軍賓嘉。吉禮是祭祀,凶禮是喪事等。孔子略舉禮與喪,為林放解答根本之問。

中國一切學問皆重根本。例如酒由水造,水是酒之本。又如百川歸海,河為海之本。故祭祀供酒,只供白水,祭海神則先祭河神。

孔子答復林放說。禮,與其奢華,寧願節儉。喪,與其和易,寧願哀戚。

禮,此禮與喪禮對稱,當指喪禮之外的諸禮。茲以祭祀為例。祭祀注重誠心,奢則失其誠,從儉則無此失,可得其本。喪與其易的易字,古注有多種解釋,包咸注為和易,可從。和易是和順而有條理。舉行喪禮,如此和易,不合情理,則不如哀戚。哀戚可得其本。

包咸注:「易,和易也。言禮之本意失於奢,不如儉。喪、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雪公講義】

「喪與其易」,俞琰書齋夜話,易字疑是具字。檀弓云:喪具君子恥具。群經平議:戚當讀為蹙。禮器篇:三辭三讓而至,不然則已蹙。說文:蹙,迫也。言居喪或失和易,或失迫蹙。包曰:易,和易也。本郊特牲「示易以敬也」。朱子集注:易,治也。引孟子「易其田疇」。

【按】書齋夜話及群經平議,兩說意皆從順;惜涉疑改,文獻不足,宜待後徵。但包氏所引郊特牲和易以敬,則義較長;謂喪與其禮和嚴敬,不若哀有餘也。集注引孟子「易其田疇」一句尚可;其下不貫,則費解矣。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包咸注:「諸夏,中國也。亡,無也。」。

夷狄,通稱外族,不必指定為東夷、西戎、南蠻、北狄。諸夏是中國,通指春秋諸國。中國自古有禮樂倫常之道,但至春秋時代,諸侯不聽命於周天子,大夫專權,無父無君,弒父弒君皆有之。雖有禮樂而無所用。孔子有感而發此論。此意是說,夷狄是外國,雖無禮樂教化,猶有其君,不同於諸夏這樣目無君主。故云:「諸夏之亡。」

皇疏:「夷狄雖有君主,而不及中國無君也。」邢疏亦同此說。今不采。

陳天祥四書辨疑說:「夷狄尊奉君命,而有上下之分,是為有其君矣。諸夏蔑棄君命,而無上下之分,是為亡其君矣。此夫子傷時亂而歎之也。」程氏集釋以為此說較皇邢二疏之義為長,可從。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馬融注:「旅,祭名也。」禮記王制說:「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劉氏正義據周禮春官大宗伯,謂旅為天子祭山之名,且非常祭,有大故,乃舉行,以璧陳列几上,祈而埋之。

魯大夫季孫氏要去祭泰山。泰山是在魯國與齊國境內的天下名山,為五嶽之長。只有天子能祭,以及魯君、齊君在其境內能祭。季氏只是魯國的大夫,他也要去祭泰山,這是嚴重的僭禮。

孔子弟子冉有,當時為季氏的家宰。孔子便問冉有說:「女弗能救與。」女,即汝。弗,是不。與,即歟。馬融注:「救,猶止也。」這句話的意思,你是他的家臣,不能諫他嗎。冉有對曰:「不能。」孔子遂歎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曾作豈字講。豈可說泰山之神尚不如林放乎。意謂,普通人如林放者,猶知問禮之本,泰山之神,豈不知禮。祭祀合乎禮,神始受之,否則不能受。季氏目無天子,目無國君,泰山肯接受嗎。孔子感歎之後,不說季氏,而說泰山。聖人言語如此溫和。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此言君子與人無爭,若必曰有所爭,其為射箭乎。射為六藝之一,自古戰陣所必需,平時則有射藝比賽,講求射禮。揖讓句,宋注「揖讓而升,下而飲」,漢注「揖讓而升下,而飲」,今從皇邢二疏本,七字作一句讀。解從王肅注:「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讓而相飲也。」射禮行於堂上,升堂與下,皆揖讓,勝負皆飲,負者先飲,勝者陪之。唯在射時,各顯其藝能,求中其正鵠,是謂之爭,不同於小人,故曰其爭也君子。

【雪公講義】

「集解」孔曰:言於射而後有爭也。

  「皇疏」略錄:古者生男,必設桑弧蓬矢於門左,使人負子出門而射;至長以射進仕,擇士助祭。若射不合禮樂,則不預祭。

  「射義」曰:射,仁道也。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已。

  「集注」略云:惟於射而後有爭;然雍容揖讓,則其爭君子,而非小人之爭矣。

【按】此章重在君子。所謂君子,乃學而能立之士。凡功利名位,有背道違仁者,自不爭取;關乎道德仁義等,又當固執力行。經不云乎:「當仁不讓於師」,「見義不為無勇也」。其爭也君子句,更須細味焉。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

巧笑倩兮三句是詩,前二句在詩經衛風碩人篇第二章,後一句不見於此篇,馬融以為此句為逸詩,朱子集注以這三句皆是逸詩。

碩人這篇詩,是為衛莊公夫人莊姜而作。據詩序說,莊姜賢美,但莊公惑於嬖妾,而疏莊姜,衛人閔之,故有此詩。

子夏讀這三句詩,讀到素以為絢兮,便問孔子:「何謂也。」

馬融注:「倩,笑貌。盼,動貌。絢,文也。」詩經毛亨傳:「倩,好口輔。盼,黑白分。」口輔,是指面頰。黑白分,是眼球黑白分明。毛詩鄭箋:「此說莊姜容貌之美。」

巧笑倩兮,巧好的一笑,面頰便展露美的笑容。兮,是語助詞。美目盼兮,美目一轉動,黑白分明,十分靈活。素以為絢兮,素,是指面頰與美目。絢,是指笑倩盼動的情況。有這樣美好的面目,始有笑倩盼動之美。

「子曰,繪事後素。」

孔子以比喻答復子夏。繪事,是繪畫之事。素,是繒或絹之類的絲織品,普通是白色,可以用來繪畫,如後世畫家所用的畫紙。全祖望經史問答,據楊龜山所引禮記禮器篇「白受采」之文,將素解釋為素地。素地即是白地。白色可以接受采色。繪畫必須先鋪一塊白繒或白絹,是為素地,然後始能在此素地上施采繪畫。所以繪事後素,就是繪畫之事後於素。這句話既是比喻,則知素是比喻美女的口輔美目,這是美的素質。繪事比喻笑倩盼動,這是美的姿態。先有美質,而後有美姿,故說繪畫之事在素地之後。

「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孔子以繪事喻詩,子夏由詩而悟禮,故曰:禮後乎。楊氏引禮器之文:「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禮以忠信為主,學禮以忠信為前提,不忠不信之人學不到禮。禮後,就是禮在忠信之後。

「子曰」以下,是孔子稱許子夏之辭。包咸注:「予,我也。孔子言,子夏能發明我意,可與共言詩已矣。」學詩,要有悟性,以悟言外之意。商,是子夏之名。子夏能悟孔子言所未言,所以孔子說:「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雪公講義】

  「集解」馬曰:倩,笑貌。盼,動目貌。絢,文貌。

  「集注」:倩,好口輔也。盼,目黑白分(明)也。素,粉地,畫之質也。絢,采色,畫之飾也。

  繪事後素句

  「集解」鄭曰:繪,畫文也。凡畫,先布眾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間,以成其文。

  「集注」:繪事,繪畫之事。後素,後於素也。引考工記曰:繪畫之事後素功,謂先以粉地為質,而後施五采。

  全祖望氏「經史問答」問:禮器:甘受和,白受采。是一說。考工繪畫之事後素功,又一說。全氏又云:古注論語,繪事後素引考工;至楊龜山解論語,始引禮器。朱子合而引之,近人多非之,蓋論語之素,乃素地,非素功也。

  禮後乎句

    楊氏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苟無其質,禮不虛行。此繪事後

素之說也。

【按】此章事分三段,其一段三句,僅子夏問詩之義。集解言簡而要,頗得其體。集注口輔目盼亦佳,大可從也。惟素絢以畫質畫飾解,先言孔子尚未言,未免過早,而無所據。蓋素只言是人之口與目,為其本質;絢乃言笑倩盼動之美姿。至有云可加粉黛衣裳等飾為絢,亦嫌語有枝葉矣。若能思及西東二施之顰蹙,自能了悟質姿殊異。二段乃孔子指事喻詩,舉繪事以明,素於考工記,為言素功,乃繪後鉤粉以成。在禮器,素言白地,而後施繪。孔子所言,是禮器意。楊氏、全氏所據,可從也。素喻口輔美目,繪喻笑倩盼動。三段為子夏所悟,忠信為主,禮在質後。忠信是素,禮喻繪事。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

杞宋,包注:「二國名。」杞國是夏代之後。宋國是殷代之後。徵,包注:「成也。」朱子集注:「證也。」文獻,鄭注:「獻猶賢也。」劉氏正義:「文,謂典策。獻,謂秉禮之賢士大夫。」

「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夏朝的禮,孔子能說。但須取得證明。然而,為夏朝後代的杞國,不足以為證。

「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殷朝的禮,孔子能說。然而,為殷朝後代的宋國,不足以為證。

「文獻不足故也。」此句是說杞宋不足徵的原因。夏殷二代早已滅亡。能知夏代文化的賢人,應在杞國。能知殷代文化的賢人,應在宋國。但杞宋兩國已經難覓這樣的賢人了。故說:「文獻不足故也。」

「足則吾能徵之矣。」足,文獻若足。此即,如有那樣的賢人。則孔子能將所說的夏殷之禮與他們對證。故說:「吾能徵之矣。」

夏殷之禮,孔子能言,必然能知。雖然能知能言,尚須尋求文獻,以為徵信。足見孔子言必有所據。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孔子說:「禘祭之禮,自舉行灌禮已後,吾不欲觀之矣。」

禘,是天子祭祀宗廟的大祭。魯國因其始祖周公旦有功勳於天下,周成王特賜以天子禮樂祭周公,所以魯國周公廟得有禘禮。詳見先儒所引禮記大傳、喪服小記,以及祭統諸篇文。

灌,亦作祼。孔安國注:「灌者,酌鬱鬯,灌於太祖,以降神也。」皇疏:「灌者,獻也。酌鬱鬯酒,獻尸,灌地,以求神也。」尸,是以人代替受祭之祖。禘祭之初,酌以鬱金草汁所和的鬯酒,獻尸,尸受酒後,將酒灌地,以求神於太祖廟。詳見皇疏所引禮記郊特牲,以及尚書大傳鄭氏注。

魯國禘禮,自灌已後,孔子為何不欲觀之,先儒解釋不同,茲列以下三說,略備參考。

一、孔安國說:「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不欲觀之矣。」僖公與閔公皆是莊公之子。僖為庶子而年長,閔嫡而幼。莊公薨,閔立為君,僖為臣。閔薨,僖立為君。至僖公薨,列神主時,魯之宗人夏父弗忌,佞僖公之子文公,將僖公神主升在閔公神主之上,是為逆祀。詳見皇邢二疏。

二、朱子集注引趙伯循之說,魯之君臣,當灌之時,誠意未散,猶有可觀。自灌以後,則浸以懈怠,而無足觀矣。

三、劉氏正義引禮經,及參諸儒之論,以為魯國特受周天子之賜,可在周公廟舉行禘禮,但後來僭用禘禮於群公之廟,所以孔子不欲觀。又因為禘禮自薦血腥開始,而灌又在血腥之前,是知灌時尚非禘禮,所以孔子自既灌而往不欲觀。或如莊氏述祖論語別記所說,魯禘,其灌所用的酒尊,只用黃彝,是從諸侯禮。自既灌至迎牲以後,朝踐再獻之時,則如周天子兼用四代之禮。其餘可以類推。是為僭禘。故孔子曰,吾不欲觀之矣。

以上三說,孔注為逆祀,劉氏說為僭禘,先儒或兼採,或任取其一。趙氏懈怠說,諸注指無依據,故多不取。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或人問孔子,禘祭之禮,其說何如。孔子先答曰不知。然後伸出手掌,告訴或人,誰能知道禘禮之說,誰即對於天下複雜之事,其如示之於此乎。「示諸斯」的諸字,是「之於」二字的合音字。斯字作此字講。孔子說到「示諸斯」時,即以另一手,指其所伸的手掌。之於二字的「之」字即指天下事而言。「如示諸斯」即是猶如指示天下事於此手掌之中。亦即是對於天下事了如指掌之意。「指其掌」是記者之言。

「子曰,不知也。」孔安國注:「答以不知者,為魯諱。」劉氏正義說:「孔子諱,即逆祀之事。」皇侃疏:「臣為國諱惡,則是禮也。」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程氏集釋引陳善捫蝨新語,以祭如在二句為古語。孔安國注:「祭如在,言事死如事生也。祭神,謂祭百神也。」皇疏:「祭如在,祭人鬼也。人子奉親,事死如事生,是如在也。」

無論祭鬼祭神,都要如在。祭鬼,一心想像祖先就在眼前。祭神,一心想像所祭的神就在眼前。這樣竭誠的祭祀,就能感得鬼神來享。如在的在字非常重要,一心觀想,鬼神即在,觀想始有感應。

「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包咸注:「孔子或出,或病,而不自親祭,使攝者為之。不致肅敬於心,與不祭同。」與祭,就是親祭。攝字作代字講。孔子因事或因病不能親祭,而使人代祭。無由親自竭誠想像,不能感應。故此次祭祀如未祭然。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

孔安國注:「王孫賈,衛大夫也。欲使孔子求昵之,微以世俗之言感動之也。」

皇疏:「時孔子至衛,賈誦此舊語,以感切孔子,欲令孔子求媚於己,如人之媚竈也。」

奧:據爾雅釋宮及其注疏說,室中西南隅謂之奧。古時房屋坐北朝南,門向南開,而偏近於東,則西南角為隱深之處。尊者居之。祭五祀中的中霤神,亦在此處祭之。

竈:設在廚房,炊煮食物之器名為竈。五祀中有竈神。

禮記祭法篇五祀鄭注:「中霤主堂室居處。竈主飲食之事。」媚奧媚竈兩句,是當時的世俗語。中霤地位比竈神高,但竈神主管飲食,有實權。因此,俗語說,與其求媚於奧,寧可求媚於竈。

孔子周遊列國,在衛國時,頗受衛靈公尊敬。靈公夫人南子,品行不端,但有才能,欲藉孔子之名以壯自己聲勢,召見孔子。孔子見之。王孫賈誤會孔子來衛求官,故問孔子,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是何意思。王孫賈以奧比喻南子,以竈比喻自己。他的意思是告訴孔子,你求南子,不如求我王孫賈。

周柄中四書典故辨正:「奧者室中深隱之處,以比南子。竈是明處。蓋謂借援於宮闈之中,不如求合於朝廷之上耳。」

「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孔子說:這話不對。如果得罪上天,則無處祈禱。

孔子說出「不然」二字,即將王孫賈問意完全否定。再以獲罪於天二語令其警惕。老子說:「天網恢恢,疏而不失。」一個人非分而求,所造之惡,便是得罪於天,必受天譴。

 

  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孔安國注:「監,視也。言周文章備於二代,當從之。」

邢疏:「郁郁,文章貌。言以今周代之禮法文章,迴視夏商二代,則周代郁郁乎有文章哉。周之文章備於二代,故從而行之也。」

劉氏正義引漢書禮樂志:「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孔子美之曰,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由漢書禮樂志的解說,則知周公制禮時,是以夏商二代之禮,加以損益,而制為郁郁乎有文章的周禮。古注雖依說文以「有文章」解釋郁郁,但三代禮文既以周禮最為完備,則郁郁二字自然包含禮的本質與條文,兩者兼備,而相平衡。也就是文質彬彬之意。文與質平衡,無過,亦無不及,就是恰到好處的中庸之道。所以孔子讚美周禮之後,即說:「吾從周。」禮記中庸亦記孔子的話說:「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孔子的意思,就是說:「我辦政治,即從周禮,依中道而行。」

 

  子入太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子入太廟,每事問。」

孔子入周公廟,見廟裡的事物,如禮器等,皆問之。

包咸注:「太廟,周公廟也。」周公是魯國的始封之君,為魯太祖,故其廟稱為太廟。包氏以為,孔子此時已在魯國為仕,因助祭而入太廟。閻若璩四書釋地認為,當祭祀時,雍雍肅肅,不容許每事問。閻氏引顧瑞屏說,孔子入廟,當在宿齊時,始可每事問。或是平日往觀,如荀子所載,孔子觀於魯桓公廟,有攲器,問守廟者曰,此是何器之類。

案,孔子入周公廟,不必在助祭時,應當是在太廟演禮時,孔子入廟觀禮,故可每事問。

「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

鄹,是魯國的鄹邑,在今山東省曲阜縣。邢疏:「鄹人,魯鄹邑大夫孔子父叔梁紇也。左傳襄公十年稱鄹人紇。」鄹人之子,即是指稱孔子。

或,是或人,不具姓名者。此人說:「誰說鄹人紇之子知禮乎。他入太廟,每事都要問人。」

孔安國注:「時人多言孔子知禮,或人以為,知禮者不當復問。」

「子聞之,曰,是禮也。」

是,即指每事問。孔子聞或人之言,便說,此問即是禮。

劉氏正義:「魯祭太廟,用四代禮樂,多不經見,故夫子每事問之,以示審慎。」

孔安國注:「雖知之,當復問,慎之至也。」

董子春秋繁露郊事對篇:「孔子入太廟,每事問,慎之至也。」

案,孔子入太廟,參觀演禮。演是演習。既是觀禮,則有學習或傳習之意,每事皆可以問,此問即是禮,故曰是禮也。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周朝有六藝教育,六藝中有射之一藝。射有軍事之射,有平時各種禮射。此說禮射,古注考據甚多。簡要言之,行射禮時,張布為射侯,猶今人所言之箭靶,當中以獸皮設鵠為目的。禮射觀人品行,注重養德,古時不主張射穿其皮,但能射中目的即可,甚至稍偏,亦無不可。何也。因為各人之力大小不同等也。此為古時所行之道。時至春秋之末,咸主射穿其皮,則尚力不尚德矣,所以孔子敘古之道而歎之。又古注,凡行射禮,皆射三次,第一次射,但取合禮。第二次射,始取主皮。或謂射穿其皮,或謂中而不穿。第三次射,聽鼓樂之節制,則合於樂。三射以合禮樂為上,主皮次之。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告朔」

邢疏引周禮春官太史:「頒告朔于邦國。」古時天子在季冬時,以來年每月的政事,定成政令書,古注稱為朔政,亦稱月令書,頒告諸侯。諸侯受之以後,藏於太廟,自新年一月起,每月朔日,也就是每月初一,供一隻餼羊,祭告於太廟,然後上朝奉行。諸侯告朔於太廟之禮,如春秋文公六年公羊傳何休注說:「禮,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於太祖廟,每月朔,朝廟,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

此外,天子自己也在每月朔日舉行告朔禮。皇疏說:「禮,天子每月之旦,居於明堂,告其時帝布政,讀月令之書畢,又還太廟,告於太祖。諸侯無明堂,但告於太廟。並用牲。天子用牛,諸侯用羊。」

先儒通校諸經,以為告朔之禮本有兩種。一是天子以朔政頒告諸侯。一是天子告朔於明堂,諸侯告朔於廟。而論語及公羊傳所說就是後一種。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

史記歷書說,周幽王、厲王時,「君不告朔。」

春秋記載,魯文公六年,閏月不告朔,十六年,文公又因疾病,而有四次不視朔。文公以後,魯君告朔之禮,逐漸由曠而廢。後來魯君雖不告朔,但每月初一,仍由有司送一隻餼羊供奉祖廟。

子貢認為,告朔之禮既不舉行,何必仍供一羊。故欲除去告朔之餼羊。

餼羊,鄭注為生羊。皇疏以為,生是未熟之義,生腥通用。因此,餼羊就是殺而未煮熟的腥羊。如果將生羊解釋為活的羊,猶可以生養,則子貢何以愛之。愛,是如孟子所說的「不忍見其死」之義。

「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孔子呼子貢之名說:「賜,你愛的是一隻羊,我愛的則是告朔之禮。」不行告朔禮,只供一餼羊,非為行禮而殺羊,應當去之。這是子貢愛羊之意。孔子則有另一種看法。繼續每月供奉餼羊,一般人民尚可由此而知時令。後世之人尚可見此餼羊而知有告朔之禮,得以考據而有所取。是以不去餼羊,其禮尚未全廢,餼羊一旦除去,其禮也就完全廢棄了,所以孔子說:「我愛其禮。」

 

  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

孔安國注:「時,事君者多無禮,故以有禮者為諂也。」魯國當時君弱臣強,三桓簡傲無禮,更僭天子禮樂。時人習非成是,反以事君盡禮為諂。雖然他人不合禮,但孔子仍然依禮事君。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孔安國注:「定公,魯君謚。時臣失禮,定公患之,故問之。」邢疏引史記魯世家說,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

魯定公問孔子,君使臣,臣事君,應當如何。孔子對以君禮臣忠。君應當以禮使臣,凡事當依國家所定的規矩而行。臣應當以忠事君,要盡其應盡的職責。君臣相遇,各盡其道。

 

  子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

孔子說:「關雎這篇詩,說到樂處,而不至於淫,說到哀處,而不至於傷。」

詩經由國風周南開始,關雎是周南的第一篇詩。詩序說此詩是「風之始,所以風天下,而正夫婦。」詩的內容,是說文王思得淑女,以為后妃。詩一開頭,就是「關關雎鳩。」毛傳說:「興也。關關,和聲也。睢鳩,王睢也。」詩人以睢鳩所鳴的和聲,興起文王思求后妃之意。后妃必須是賢才,始得采取荇菜,供祭宗廟,故求淑女,以為匹配。求得之後,鐘鼓樂之。求之未得,寤寐思服,以至輾轉反側,其情可哀。然而,樂是為得賢內助而樂,哀是為未得賢內助而哀。樂是鐘鼓樂之而已,哀亦是輾轉反側而已,皆不過分。所以孔子評論此詩,所抒哀樂之情,不淫不傷,而得其正。其求配偶,如此慎重。所以詩序認為,可以風勸天下,端正夫婦之倫。

關雎篇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兩句詩,古注綜研詩序及毛傳,確定「君子」即指文王,「淑女」則有異解。鄭康成謂后妃求此淑女,以共事君子。以淑女為三夫人以下之嬪。但先儒亦舉漢書匡衡傳,謂匡衡上疏,曾引這兩句詩,以此淑女可以配至尊,而為宗廟主。則詩中的淑女即是后妃。胡承珙毛詩後箋說:「匡衡之言,實同毛氏。毛傳云,淑,善。逑,匹也。言后妃有關雎之德,是幽閒貞專之善女,宜為君子之好匹。毛傳文氣緊接而下,是字,即指后妃。」竹添光鴻毛詩會箋說:「古賀氏煜曰,此時人詠文王太姒之詩也。第一章言太姒之賢,可配文王。二章以下,遂敘未得之哀,既得之樂。」今儒王禮卿教授四家詩恉會歸,證以毛魯齊韓四家詩義例,暨徵以周南召南事義,謂關雎即是為太姒而作,詩中淑女,即指太姒。

 

  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哀公問社於宰我。」

魯哀公以社主的事情問宰我。

社是土神。哀公是魯君。宰我,魯人,是孔子弟子,姓宰,名予,字子我。善於言語,與子貢並列於言語科。魯哀公所問的社,是指社主而言,周禮大司徒名為田主。當時祭土神,要立一木,以為神的憑依,此木稱為主。

劉氏正義說:「春秋哀公四年六月,亳社災。李氏惇群經識小,以為哀公問宰我,即在此時。蓋因復立其主,故問之。其說頗近理。」

「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

宰我對哀公說:「做社主所用的木料,夏代用松,殷代用柏,周代用栗。」宰我又說:「用栗的意思,在使人民戰栗。」栗解釋為慄。戰慄,即恐懼之意。

哀公問社,程氏集釋引蘇子由古史,意為哀公想除去三家權臣,而不敢明說,因此問社,暗示欲誅三桓之家。宰我即知其意,亦以隱語答復哀公。「使民戰栗」一語,即是答以可誅。

「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孔子聽悉哀公與宰我此一問答,便說:「成事不說。」凡事已成定局,就不必說了。此指哀公失政而言。三家專權的局勢,形成已久,再說無用,故不需說。「遂事不諫。」遂事,是指三家已經遂心成事。宰我今對哀公進諫,為時已晚,不如不諫。「既往不咎。」既往,是指宰我對哀公之言,雖不適當,然而已經說出,孔子亦不追咎宰我了,故云不咎。

問,孔子亦曾言於魯定公,以孟孫氏等三家的都城超過制度,下令墮三家之都,為何不許宰我說使民戰栗。答,孔子墮三都,是適時之舉,宰我之言,不適時宜。

雪公講義】

  哀公問社於宰我,至曰使民戰栗。

「鄭氏」云:田主。主、社也。

  「邢疏」:先儒或以為宗廟主,杜元凱、何休,用之以解春秋。

  「拜經日記」經文明云「使民戰栗」:以社稷為民而立,故曰「使民」;若「廟主」,與民何與?

  「潘氏集箋」讀書證疑,引墨子云:聖王建國營都,必擇國之正壇,置以為宗廟;

【按】必擇木之修茂者,立以為菆位。

  「半農禮說」謂:樹主、木主,必兼兩義。

【按】以上各說,只就一「社」字,紛爭若是,迄今不已。究以何說為正?後人各附各非,議論繁雜,歧中生歧。若細繹全文,似以「社主」可從。拜經日記所云「廟主與民何與」,義極分明。且哀公、宰我問答,非初建國立社,何能不知樹主之理?隱然有寓意焉。

「蘇子由古史」:哀公將去三桓,而不敢正言。古者戮人於社,其託於「社」者,有意於誅也。宰我知其意,而亦以隱答焉。曰「使民戰栗」,以誅告也。

  「容齋五筆」:「使民戰栗」為哀公語。又曰:或謂「使民戰栗」一句,亦出於宰我;記之者,欲與前言有別,故加「曰」字以起之。

  「韓非書」言之詳甚,可參。

【按】據上諸說,於此章各解,大有借鏡,可洗宰我千古之毀;而孔子之答宰,亦知非各注者之儱侗語矣。

 

  子聞之曰,至既往不咎。

「包曰」:事已成,不可復解說也;事已遂,不可復諫止也;事既往,不可復追咎也。

  「集注」:遂事,謂事雖未成,而勢不能已者。孔子以宰我所對非立社之意,又啟時君殺伐之心;而其言已出,不可復救,故歷言此,以深責之,欲使謹其後也。

按】蘇子由古史、容齋五筆、韓非書諸記,此章經文,大有事在。孔子曰三句之解,包與集注,語皆含混,殊無義意。竊以初句謂哀公失政,三家僭越,局勢久成,不可復說。次句宰我進諫,無補於前。三句孔子自謂宰我言雖失宜,然既往矣,吾亦不再咎也。夫臨事而懼,好謀而成,乃孔子所訓;今知宰我所答,恐不如是。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

管子小匡篇記載:「施伯謂魯侯曰,管仲者,天下之賢人也,大器也。」惠棟九經古義乃說:「蓋當時有以管仲為大器者,故夫子辨之。」孔子謂管仲之器量小。或人聞之,誤以為儉。孔子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安得謂之儉。三歸者,包注謂娶三姓女,朱子據說苑以為三臺,韓非子外儲說謂管子家有三處,晏子春秋謂管仲身老,桓公賜之以三歸。據清儒考,管仲築三臺之事不見他書。又在身老始受三歸之賜,則非娶三姓女。惟依韓非子謂其所歸之家有三處,庶幾近之。然不若從三歸為三庫藏之說為愈。武億群經義證謂臺為府庫之屬,古以藏泉布,甚符桓公之賜。故可從。官事不攝者,管氏家臣各有專職,不兼餘事也。此皆奢侈。三歸是國君所賜。依禮,長者所賜,不能不受。或人又以為管仲知禮。孔子遂辨其不知禮。國君為別於內外,樹屏於門以蔽之,謂之塞門。兩君宴會,在兩楹之間設坫,皇疏:「坫者,築土為之,形如土堆。」獻酢更酌,酌畢,各將其空酒杯反置於坫上,謂之反坫。塞門,反坫,皆是人君享有者,而管仲皆僭為之,是不知禮也。故云,管氏如知禮,則誰是不知禮者耶。雖然,孔子亦曾贊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此謂其器小哉。乃責其奢侈越禮。如劉氏正義引董仲舒春秋繁露精華篇,以及揚雄法言先知篇,皆以管仲驕矜失禮為器小。

孔子之論管仲,此處謂其器小,他處又有稱許之辭,皆是就事而論。

 

  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

大師,樂官名。釋文,大音泰。「樂其可知也。」此句為總綱,以下二段,分述其要義。「始作翕如也。」始作謂始為此樂。集注引謝氏曰:五音六律不具,不足以為樂,翕如,言其合也。如,似也,合者具備之義。從,集解讀曰縱,縱者,放開也。純如者,宮商角徵羽和諧如一也。皦如者,鐘鼓笙瑟等無相奪倫也。繹如者,餘音嫋嫋,相續不絕也。成者,奏樂完成。吳季札聞各國之樂,而知各國之興亡。

何晏注:「大師,樂官名也。始作,言五音始奏。翕如,盛也。從,讀曰縱也。言五音既發放縱盡其音聲。純純如,和諧也。皦如,言其音節分明也。縱之以純如皦如繹如,言樂始於翕如,而成於三者也。」

 

  儀封人請見,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得見也。從者見之。出曰:二三子,何患於喪乎。天下之無道也久矣,天將以夫子為木鐸。

鄭康成注:「儀,蓋衛邑。封人,官名。」皇疏:「封人,守衛邑之界吏。周人謂守封疆之人為封人。」劉氏正義:「夫子五至衛。此至儀邑,不知在何時。」

儀封人,是儀地之官。此人或是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高人,故未記載其姓名。請見的見字,讀現音。他來求見孔子,怕孔子的弟子不肯引見,故說,凡是有道德的君子到我儀地,我未嘗不得與之相見。

「從者見之。」從音縱。見音現。從者,是指隨從孔子的弟子。從者聽封人如此求見後,便引封人見了孔子。

「出曰,二三子何患於喪乎。」二三子,是封人稱呼孔子的諸弟子。封人見過孔子,辭出時,對孔子的弟子們說:「諸位何患於喪乎。」喪字有兩種讀音。一讀去聲,喪失之義。一讀平聲,喪亡之義。孔安國注:「言何患於夫子聖德之將喪亡耶。」孔注之義,就是「天之將喪斯文」之喪。孔子在魯國辭了官位,周遊列國,宣傳聖人之道,無人能用,好像天之將喪斯文。封人認為,聖人之道不會喪亡,故說「何必憂患。」

「天下之無道也久矣。天將以夫子為木鐸。」孔安國注:「天下之無道已久矣。極衰必盛。木鐸,施政教時所振也。言天將命孔子制作法度,以號令於天下。」書經胤征篇說:「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於路。」孔傳:「遒人,宣令之官。木鐸,金鈴木舌,所以振文教。」鐸,是金屬製的大鈴子,鈴子裡面可以搖動的鈴舌,用木料製的,叫做木鐸。封人之意,天下不能永遠無道,既然無道已久,上天將以夫子為木鐸,即由孔子以先王之道來施教於天下。

孔子所說的先王之道,記載在五經之中,為中華文化的根本,亦當為全世界人文的根本。封人所說的天以夫子為木鐸,可謂為至理名言。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韶,是舜帝之樂。武,是周武王之樂。孔子評論,韶樂盡美,而又盡善。武樂也是盡美,但未盡善。

盡,是完全之意。武王的樂亦善,但未到完善之境而已。

禮記樂記說:「王者功成作樂。」漢書禮樂志也說:「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作樂崇德,是崇表王者得天下的功德,必與事實相符。舜的天下,受禪於堯,其樂和平,所以盡美盡善。武王之有天下,由於伐紂而得,其樂演奏起來,猶有殺伐之聲。因此,他的音樂不如舜的音樂那樣調和,故云未盡善。

古注,「武王以征伐取天下,故未盡善。」然而,武王伐紂,深受孔子、孟子稱讚。孔子在周易革卦彖傳中說:「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孟子梁惠王篇,齊宣王以武王伐紂問孟子:「臣弒其君可乎。」孟子說:「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足證孔子所說的「未盡善」之意,是指武王之樂,非指武王之德。

 

  子曰: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

寬者,鄭注謂度量寬宏。居上位者,不寬則不得眾。曲禮云:毋不敬。又云:臨喪則必有哀色。不敬,不哀,皆失其本,其人何如,可知也。故曰:「吾何以觀之哉。」謂不足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