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講要 里仁第四    回目錄

 

論語講要 里仁第

  子曰:里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知。

居於仁者所居之里,是為美。不擇處仁者之里,隨意而居,安得為有智者。古語,千金置宅,萬金買鄰,又如孟母三遷,皆是擇仁之意。廣義而言,交友,求配偶,皆須擇仁。

皇疏:「中人易染,遇善則善,遇惡則惡。若求居而不擇仁里而處之,則是無智之人。故云焉得智也。沈居士曰,言所居之里,尚以仁地為美,況擇身所處,而不處仁道,安得智乎。」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皇疏:「約,猶貧困也。樂,富貴也。」

不仁之人,不可以久處貧困。久困則為非。不可以長處富樂,長富則驕奢淫佚。仁者安仁,仁者天賦仁厚,為仁無所希求,只為心安理得,否則其心不安。是為安仁。知者利仁,智者知行仁為有利於己而行之也。交友必須知其仁與不仁,不仁者無論貧富皆不可交。李二曲四書反身錄曰:「吾人處困而學,安仁未可蹴幾,須先學智者利仁。」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孔子說,唯有仁者,能好人,能惡人。公冶長篇,孔子答復子張說:「未知,焉得仁。」顏淵篇,孔子答復顏淵說:「克己復禮為仁。」仁者有智,能克己復禮,不妄為好惡,故唯有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

無惡的惡字,釋文有兩種讀音。一讀入聲,作善惡之義講。一讀去聲,作好惡之義講。劉氏正義,程氏集釋,皆說;「案前後章皆言好惡,此亦當讀去聲。」

孔安國注:「苟,誠也。言誠能志於仁,則其餘終無惡。」

朱子集注:「苟,誠也。志者,心之所之也。其心誠在於仁,則必無為惡之事矣。」

今以惡字作好惡之義講,則此章是說,誠然能志於仁者,便無所憎惡之人。志於仁者,能以仁厚待人。遇好人,固然能以善心待之。遇惡人,亦能以善心勸之改惡向善。所以,一個人果然志於仁,即無所惡之人。

俞曲園群經平議說:「上章云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此章云苟志於仁矣無惡也。兩章文義相承。此惡字即上章能惡人之惡。賈子道術篇曰,心兼愛人謂之仁。然則仁主於愛,古之通論。使其中有惡人之一念,即不得謂之志於仁矣。」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孔安國注:「不以其道得富貴,則仁者不處也。」

何晏注:「時有否泰,故君子履道而反貧賤,此則不以其道得之,雖是人之所惡,不可違而去之。」皇疏:「富者,財多。貴者,位高。乏財曰貧。無位曰賤。」

富貴是人之所欲,但如不以其道得之,仁者不處。不處,即是不居,亦可說是不取之意。富貴可得,但因不合道理,而不取。這不是普通人,而是仁人。孔注甚得經義。

貧賤是人之所惡,何氏以為,君子行道,應當得富貴,而反得貧賤,這就是不以其道得之。例如尚書伊訓篇說:「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作善是得富貴之道,如果作善,而得貧賤,即是貧賤不以其道得之。君子深知,時代有否有泰。在否閉之時,雖然履道,而反得貧賤,亦不可違而去之。假使去之,則必去其所行之道。故君子寧守其道,而不去貧賤。何氏之注可從。

孫奇逢四書近指說:「人初生時,祇有此身。原來貧賤,非有所失也。至富貴則有所得矣。無失無所得,有得有所失,故均一非道。富貴不可處,以其外來。貧賤不可去,以其所從來。孔子樂在其中,顏子不改其樂,全是於此看得分明,故不為欲惡所乘。」孫氏此說大有道理。

「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孔安國注:「惡乎成名者,不得成名為君子。」君子去仁的去字,作捨棄講。惡乎的惡字,讀平聲,作何字講。乎,是語助詞。君子捨棄仁,何得成名為君子。

君子希望成賢成聖,必須行仁。但是,何謂仁,如何行仁,皆非人人所能了解。君子行仁,未能完全至於仁,首須能近乎仁。例如恕道,剛毅木訥,皆是近仁。又禮記中庸:「子曰,力行近乎仁。」孔穎達疏:「以其勉力行善,故近乎仁也。」孔子教人孝弟忠信,即是重要的善行,故能力行孝弟忠信,亦即是近乎仁。近仁即能至於仁。不近仁,則遠仁,遠則去仁,不能成其為人所稱的君子。

如何不去仁,下文云:

「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終食之間,就是吃一頓飯之間。違仁,即是去仁。造次,馬融說是急遽,鄭玄說是倉卒。造次就是倉卒二字的轉音。邢疏說,急遽、倉卒,皆是迫促不暇之意。顛沛,馬融注為偃仆。

君子既然不可去仁,則須經常保持仁心,雖在一食之間,亦不能去仁。造次必於是,急遽時,其心亦必在仁。顛沛必於是,在偃仆之際,即是遭遇危險,甚至面臨死亡之際,其心亦必在仁。此為君子須臾不可離仁之義。

自「君子去仁」至「顛沛必於是。」古注與前合為一章。陳天祥四書辨疑說:「前段論富貴貧賤去就之道,自此以下,至顛沛必於是止,是言君子不可須臾去仁。彼專論義,此專說仁,前後兩段,各不相關。」陳氏主張,前後兩段,各為一章。程氏樹德論語集釋從陳氏之說。

 

  子曰: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好仁者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其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我未見好仁者……加乎其身。」

孔子說:「我未見過好仁者,亦未見過惡不仁者。」好仁者,此人以行仁為所好。惡不仁者,此人遇見不仁之人則厭惡之。好仁者,惡不仁者,孔注就兩人解說,先儒亦有作一人解說,以為一人心中有好有惡。兩說可以並存。

好仁者,無以尚之。孔安國注:「難復加也。」尚亦通上。好仁的人,凡事皆依於仁,此是實行仁德的上等者,無人更上於他,所以難再加乎其上。皇疏說:「故李充曰,所好惟仁,無物以尚之也。」

惡不仁者,其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厭惡不仁者的人,其為仁矣,他的為仁,即在「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依皇疏說,此人既厭惡不仁者,便不與其親狎,不仁者便不得以非理不仁之事加陵於此人之身。所以孔安國說:「惡不仁者,能使不仁者不加非義於己,不如好仁者無以尚之為優。」惡不仁者,雖然比不上好仁者,但能遠離不仁者,潔身自好,而不為惡,亦得為仁。皇疏又一解釋:「其,其於仁者也。言惡不仁之人,雖不好仁,而能惡於不仁者,不欲使不仁之人以非理加陵仁者之身也。」

「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

孔安國注:「言人無能一日用其力修仁者耳。我未見欲為仁而力不足者。」此意是說,有誰能在一日之間用力行仁呢。如果有人能夠一日力行其仁,孔子未見其人之力不足。中庸引孔子的話說:「力行近乎仁。」例如力行孝弟忠信,就是近仁。孝弟忠信,有淺有深,人人可行,人人都有可行之力。所以孔子未見力不足。

「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孔安國注:「謙不欲盡誣時人,言不能為仁。故云,為能有爾,我未之見也。」皇疏:「世中蓋亦當有一日行仁者,特是自未嘗聞見耳。」

朱子集注:「蓋,疑辭。有之,謂有用力而力不足者。蓋人之氣質不同,故疑亦容或有此昏弱之甚,欲進而不能者。但我偶未之見耳。」

朱注謂有用力而力不足,雖異孔注,其說亦可取。

陸隴其松陽講義,引慶源輔氏說:「此章三言未見,而意實相承。初言成德之未見,次言用力之未見,末言用力而力不足者之未見。無非欲學者因是自警而用力於仁耳。」

 

  子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

人之過的「人」,皇本作「民」。過是過失。黨,一作黨類講,一作朋黨講。

孔安國注:「黨,黨類。小人不能為君子之行,非小人之過,當恕而勿責之。觀過,使賢愚各當其所,則為仁矣。」

孔注之意,依皇疏解說,人的過失,各有其類,不能一概而論。例如農夫不能耕田,是其過失,若不能文書,則非其過。觀人之過,能隨類而責,不求備於一人,則知此觀過之人是有仁心之人。若不依類而責,例如責農夫不能文書,則知此觀過者是不仁之人。故云觀過斯知仁矣。

皇疏又引殷仲堪之說:「言人之過失,各由於性類之不同。直者以改邪為義,失在於寡恕。仁者以惻隱為誠,過在於容非。是以與仁同過,其仁可知。觀過之義,將在於斯者。」此解與孔注少異。

各於其黨的黨字,先儒亦作朋黨講。述而篇陳司敗說:「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孔安國注:「相助匿非曰黨。」程氏集釋引劉開論語補注:「有所親比謂之黨。」以此義解釋,人的過失,由於偏護其親友。故云,人之過也,各於其黨。偏護出於私情,以私害公,故為過失。但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舜為天子,假使瞽瞍殺人,孟子認為,舜應該從監獄中竊負瞽瞍而逃。此種私情,順乎人倫常道,合乎仁心,為聖賢所許。觀其過,即知其仁。故云觀過斯知仁矣。

 

  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道,即是仁道。聞道,非說孔子自聞,是為一般人而言。人在世間,須知為仁之道,方能立己立人。苟無仁道,則必害人害己。仁道學之難,聞之亦難,縱然朝聞夕死,亦不虛此一生,否則縱壽八百年,亦枉為人。又,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聞之更難。

 

  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讀書人既言學道,而又以惡衣惡食為恥,可見其心仍在名利,志實未立,故不足與之談道。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君子對於天下人,無專主之親,無特定之疏,惟以道義是從。即不問親疏,但以道義是親,亦即以義為處世準繩。

無適的適字,無莫的莫字,古注有多種解釋。清儒俞曲園,在他的春在堂隨筆裡,引日本物茂卿所著論語徵,考證「適莫」二字即是「親疏」的意義。意為君子對於天下人,無親無疏,惟義之所在,與相親比而已。

【雪公講義】

「適莫」二字,鄭讀為「敵慕」,注云:適,匹敵之敵;莫,無所貪慕。邢疏二字為厚、薄。俞氏主觸迕、貪慕。釋氏華嚴經及無量壽經,皆有「無所適莫」之文。華嚴經引漢書注曰:適,主也。爾雅曰:莫,定也。謂無偏主親,無偏定疏。澄觀疏曰:無主定於親疏。無量壽經慧遠義疏:無適適之親,無莫莫之疏。

「比」字:論語稽求篇:比者,密也,和也。集注:比,從也。

【按】此章之旨,據鄭、邢、俞諸氏所解,皆指對人而言,文義甚顯,可從也。有謂指行事者,存心者,用情者,似皆紆曲。至解「適莫」之義,上列之五種,名辭雖有小異,而大旨無不相同,亦可從也。

 

  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爾雅釋詁:「懷,思也。」說文:「懷,念思也。」段注:「念思者,不忘之思也。」

君子小人,不必指在位與不在位者,皆就普通人而言之。四句經文,上二句是說居處,下二句是說行動。懷字作思念講。

君子懷德,君子所思的是道德,他的居處,必然選擇在有仁德之人所居的鄰里。小人懷土,土是地利,小人只選擇有利可圖之地,如升官發財等,以為居處,定居後,則安安而不遷徙。此為上二句,就擇居而辨君子小人。

君子懷刑,刑即典刑,經典法則。例如書經大禹謨:「惠迪吉,從逆凶。」迪,孔傳為道。順道而行則吉。逆,是相反。反其道而行則凶。君子有所行動,就想到是否合乎此類典刑。小人懷惠,中庸:「小人行險以徼幸。」小人之行,冒險以求其幸,不思慮後果,只貪圖眼前的小惠。此為下二句,就行動而辨君子小人。

程氏樹德集釋:「按此章言人人殊,竊謂當指趨向而言之。君子終日所思者,是如何進德修業。小人則求田問舍而已。君子安分守法。小人則唯利是圖,雖蹈刑辟而不顧也。」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放者放縱,任意發展,但其目的純在私利,如此行為必致多人之怨。

孔安國注:「放,依也。每事依利而行,取怨之道。」今從劉氏正義引漢書顏師古注,放作縱字講,是縱心於利的意思。愈縱心圖取私利,則愈損人,故召人之怨愈多。

 

  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

能以禮讓治國,則於國事何難之有。不能以禮讓治國,奈此禮文何。道德仁義,遞下為禮,禮不能再下矣,故須普及教化,以為治國之要。曲禮云:毋不敬。何以為敬,讓之是也,堯舜皆以天下讓,何況其餘。古人無事而不讓,讓則不爭,故易為治。

 

  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

位,是官位。立,是在官位而有建樹之意。勿愁無官位,但愁如何建樹。勿愁我不為人知,但可求其可以為人知之之道。建樹不必有位,立德立功皆是。求為可知,學仁義可耳。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參,從古從眾讀森。孔子呼曾子之名曰:參,吾之道,汝可一以貫之。曾子應之曰唯。孔子出。門人不解,乃問曾子,何謂也?曾子答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貫者貫穿,以一理貫穿萬事,則萬事皆有其理。孔子之道,一理分為萬事,萬事歸於一理。有入世者,有出世者。而能一以貫之。然出世之道非常人所能了解,故曾子以忠恕答之。何謂忠恕,漢注盡己之謂忠。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謂恕。忠恕之道仍在世間,但與出世之道相近。中庸引孔子曰:「忠恕違道不遠。」既曰不遠,即是近之。近則可以由事入理,而能一貫矣。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孔安國注:「喻,猶曉也。」喻,曉,即是知的意思。

君子但知公義,小人但知私利。小人所知之利,不只在錢財,一切有利於己者,皆必為之。君子小人,一言難辨,此以公義私利說其總則而已。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賢人高於君子,見之者,當自思維,我當學習,與之齊等。不賢,非謂小人,惟下於賢人而已,見之者,當自反省,我亦如此不賢乎。於是乃能德學俱進。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幾,微也,人之過,在幾微發動之時,易於改正,故為人子者,見父母之過於微起時,即當諫之,不俟形成大過。若見父母之志不從其諫,則又尊敬,而不違其諫勸之初衷,繼續進諫。然而屢諫不從,甚至受父母之怒斥,亦不辭勞苦,不怨父母,諫之不已。或,勞者憂也,諫而不入,深恐父母卒成大過,乃憂之而不怨。勞字兩義並存。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方,鄭注為常,曲禮:「所遊必有常」是也。朱注為方向,本於玉藻:「親老,出不易方。」父母念子之心,無時或釋,故父母在世,子不能無故遠離,遠離須有正常之事。或為遊子者,隨時函報行蹤,免為父母所繫念。

 

  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此章與學而篇同,集注胡氏謂為複出,而逸其半。先儒考漢石經亦有此章,當是弟子各記所聞。劉氏正義云:「案論語中重出者數章,自緣聖人屢言及此,故記者隨文記之。春秋繁露祭義篇,孔子曰:書之重,辭之複,嗚乎,不可不察也,其中必有美者焉。」鄭注曰:「孝子在喪,哀戚思慕,無所改其父之道,非心之所忍為也。」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

人生七十古來稀,子女成人自立,父母逐漸衰老,盡孝時日無多,是以父母之年不可不知。知而喜者,親得壽考,子能承歡也。知而懼者,父母之年愈高,在世之日愈少,深懼子欲養而親不在,事之愈當謹也。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

古人不輕易出言,惟恐言出而行不及,是為恥辱。

「古者言之不出。」皇本作「古之者言之不妄出也。」

包咸注:「古人之言不妄出口者,為身行之將不及也。」

皇疏:「躬,身也。逮,及也。古人不輕出言者,恥身行之不能及也。」

 

  子曰:以約失之者,鮮矣。

孔安國注:「俱不得中也。奢則驕溢招禍,儉約則無憂患也。」

能儉約,其失自少。禮記表記:「子曰,儉近仁。雖有過,其不甚矣。」不儉,則生活奢侈,言語繁瑣,辦事令人麻煩,此皆不近仁,其失多矣。程氏集釋引汪烜四書詮義:「約者束也,內束其心,外束其身。」可參考。

 

  子曰: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

集解包曰:「訥,遲鈍也。言欲遲鈍,而行欲敏也。」言語遲鈍者,不搶先說,不利口,言語似乎甚難。此是君子言語謹慎之故。注意欲字,言語慎重,辦事必須敏捷,先行其言,而後從之。此皆難能而欲能之也。

 

  子曰:德不孤,必有鄰。

集解何晏注:「方以類聚,同志相求。故必有鄰,是以不孤也。」

此章依何氏之注即可。邢疏,「方以類聚」是周易繫辭上傳文。方,是法術性行,各以其類相聚。「同志相求」是引自周易乾卦文言傳「同氣相求」文。意為志同者,互相求為朋友,故必有鄰。經文必字,猶如詩眼,尤須注意。亂世,小人道長,君子道消,為德未必有鄰。此為一般人所同感。如孔子周遊列國,其道不行,德豈不孤歟。然著書立說,有教無類,三千弟子,後世學人,皆是其鄰。故不論世道如何,但行善德,終必有鄰,而不孤也。

 

  子游曰: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

數,釋文說,何氏讀色角反。取煩瑣之義。又鄭注,數讀世主反。意為數己之功勞。今從何氏讀。何注:「數,謂速數之數。」邢疏:「此章明為臣結交當以禮漸進也。」吳氏嘉賓論語說解釋:「數與疏對。」並引禮記祭義曰:「祭不欲數。」以及略引禮記表記說:「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醴。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壞。」以明事君與交友,皆是如此。

君臣朋友,皆以道義結合,必須以禮節之。事君三諫不從則去,不去則必召禍。不但諫不過三,平常亦須見之以時,不可煩瑣,否則必然召辱。交友不同於事君,來往煩瑣,不致於辱,但必趨於疏離。是以君子之交淡如水。此章須配合禮記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