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經文
佛言:出家沙門者,斷欲去愛,識自心源,達佛深理,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心不繫道,亦不結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為道。
表注


講義
前云證阿羅漢,須斷見思惑。如何斷之,未及詳解。吾人學佛,志雖不在小乘,修實不能越級。學佛初階,在知所受皆苦。次知苦皆集於自造之業,欲免諸苦,惟須斷集。有是覺悟,則思出輪迴,證涅槃,簡言之,即是滅。求出輪迴,須得其法,是為求道。道者,通行菩提之法,菩提即是破迷啟悟。佛法難悟,菩提之道難行。求道,即求如何通行是道。滅者,圓成涅槃之道,即是圓滿不生不滅之果。 通常所謂之道,即合滅道二字言之。此章專發「道」字之義。
求道,始能出輪迴,證涅槃。然道非一求即得,故闡進道因緣。道遠,須逐步前進,進須因緣,因緣有十二,連環不絕,如前為後之因,後為前之緣,而後復為後後之因。此十二因緣,約為三部。第一為修。不修無能成者,然初機聞法,不甚了然,故修亦不易如法。第二為悟。於法了然矣。參禪即是先求開悟,然須大死一番,否則未悟謂悟,乃妄語欺人。悟猶未得大用,如知明潭,而未身臨其境,亦是枉然。第三為證,得其大用矣,如既知明潭,舉身即至其地。修悟證三者圓滿,是為大功告成。
沙門之義,既曰勤息,即應修道、悟道、證道。
自「斷欲去愛」以下四句為修道。
斷欲去愛,為修道之初階。欲則馳心逐境,愛則攬境染心。心本是佛,以外騖內染,遂為纏縛,輪迴生死,不由自主。斷欲去愛,即令心不緣境,境不染心。由是去纏縛,出輪迴,得自主。儒經謂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明德即是心,本自光明,以纏於欲愛而不明,故須明之,以成聖德。世間聖言,亦復如此。惜乎近世學人,昧心 詆毀,竟致人倫道隱,何況成佛大道。
「識自心源」者,去纏明心,而得見道也。世人無一能識自心,皆以不能去纏。不知心即是道,道即心也。
「達佛深理」者,夫見道時,心障於物欲,其於佛理,百聞而不一知,見道而後,障去心開,一聞而百悟。
「悟無為法」者,了悟無為而能成之法也。斯義至深,凡夫纏於欲愛,無由啟悟,且強信之可也。吾人之心,非蕞爾肉團,非可見可聞,然具萬德萬能者。能故無事不可成,德故無物不被澤。雖具是德是能,而實不動。如天生萬物,而未嘗動也。吾心之不動,而能成萬事,利眾生,是無為法。達佛深理,始能悟之。
自「內無所得」以下四句為悟道。
由悟無為法,始知內無所得。心既萬德萬能,不曾欠缺,復何所得之有?世人輒謂學有所為,語實迷顛。
內固無所得,外亦無所求。吾人心性,至大無外,如舉目即得見日,實因日在吾之心中,否則目何能及?既一切外境皆在吾心,復何所求之有。
「心不繫道」,為徹悟者言之。凡夫念念不離五欲,如心不繫道,則五欲不除,何由開悟,然悟後仍繫於道,是猶登岸而不捨筏。初機無論修四諦,持佛名,尚未如法,猶不得謂為修道之人,豈能心不繫道?
「結業」即是造業,造業即須受報。凡夫造業,皆為欲愛所驅。欲愛既除,惑種已斷,故不結業。
自「無念無作」以下四句為證道。
凡夫終日妄念紛飛,修道而功深者,可制念一處,然若昏沈,即出妄想。眾生本性光明,動則迷而成識。識為虛妄分別之物,外道謂之靈魂,依佛法去妄顯真,轉識成智,則無妄念,不造作,是為無念無作,然後乃知法爾如是,非修非證。既非修非證,則小乘四果,菩薩五十二位,皆備於一心,故云「不歷諸位」。眾生心即是佛,以迷於愛欲,不得其用而已,欲愛去之,始知本圓無二,故云「而自祟最」也。
修學佛法,須辨真假,假法易知,真法難悟,以上所述,名之為道,皆真實法,知之匪易,然若畏難而不聞,終無入道之理,學者慎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