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五課 宗派(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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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宗的次序,乃依照明季吹萬老人釋教三字經。該書在清代時候,經過印光大師重訂,以後又由楊仁山居士刪改,這次序或有取意,茲用淺意揣測,試說如下: (一)按宗乘說;分二小乘,七大乘,律是通小通大。這自然應先小後大,所以成實、俱舍在前,律夾中間,其他在後。 (二)按教義說;禪學傳佛心印,法是最高,故列在大乘的起首,淨學普被三根,法是最廣,列在最後,這好比車有雙輪。其餘列在中間,好比輿的軌軫等件。輿有載乘的功能,輪有運轉的力量。 (三)按行持說;戒律是諸行根基,知禪明宗以後,列在以前,使先正本。學貴求解,台賢相性,都是教理南鍼,列在其次,使明教相。解後尤貴實行,密淨是專講修持方法的,列在最後,使知歸宿。 這十宗的律、淨兩宗,皆是具普通性的,就是不問何宗,都須受持戒律,皆可兼修念佛,因著無戒行萬德不立,有念佛成就最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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