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概要十四講表名相解釋

 

回論著類目錄  回雪公專輯目錄

第 一 講表 先明佛義         
第 二 講表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 三 講表 消除幾種誤會       
第 四 講表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第 五 講表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第 六 講表 宇宇有情概況       
第 七 講表 宇宙器界概況       
第 八 講表 內容設施梗概       
第 九 講表 方便五乘解脫       
第 十 講表 五戒十善         
第十一講表 四諦十二因緣       
第十二講表 六度萬行         
第十三講表 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第十四講表 吾人應有之警覺      

第一講表 先明佛義

01 佛:佛陀之略。譯言覺者,或智者。覺有覺察、覺悟之二義。覺察煩惱,使不為害;如世人之覺知為賊者,故云覺察。覺知諸法之事理,而了了分明;如睡夢之寤,謂之覺悟。自覺復能覺他,自他之覺行圓滿名為佛。自覺者,簡於凡夫;覺他者,簡於二乘;覺行圓滿,簡異於菩薩。何則?以凡夫不能自覺,二乘雖自覺而無覺他之行,菩薩自覺覺他而覺行未圓滿故也。

02 智:於事理決斷也。

03 一切智:聲聞、緣覺之智也。知一切法之總相者。(總相即空相也。)

04 道種智:菩薩之智也。知一切種種差別之道法者。

05 一切種智:佛智也。佛智圓明,通達總相、別相,化道斷惑一切種之法者。

06 法:為通於一切之語。小者、大者,有形者、無形者,真實者、虛妄者,事物其物者、道理其悟者,皆悉為法也。又法者,兼攝有體、無體,該盡一切法也。

07 空相:諸法皆空之相狀。因緣所生之法,無有自性,是空之相狀也。又真空之體相,名為空相。

08 別相:事事物物各別之相也。

09 煩惱:貪、瞋、癡、慢、疑等諸惑,煩心惱身,謂為煩惱。

10 煩惱障:二障之一。對於所知障而言。百二十八之根本煩惱(即見思惑也)及隨煩惱,惱亂有情之身心,能障涅槃(聖道),故名為煩惱障。由我執而生。

11 所知障:貪、瞋、癡等諸惑,障礙所知之境而不使現,故云所知障。障礙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故又云智障。由法執而生。

12 苦:逼惱身心之謂也。

13 苦因:苦之業因。所為一切皆是苦因。

14 平等:對差別而言。無高、下、淺、深等之別曰平等。

15 業:造作之義。

16 縛:煩惱之異名。煩惱能繫縛人,不使得自在,故曰縛。

17 森羅萬象:謂宇宙間存在之各種現象,森然羅列於前也。

18 宇宙:(淮南子)四方上下謂之宇,往古來今謂之宙。宇為空間之義,宙為時間之義。

19 十方: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謂為十方。

20 三際:猶言三世也。即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也。

21 正報:二報之一。有情之身心也。是依過去業因而感得之果報正體,故曰正報。(身壽屬於正報。)

22 依報:為其心身依止之一切世間事物,謂之依報。如世界、國土、家屋、衣食等是。

23 六道: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是也。此六者,乃眾生輪迴之道途,故曰六道。

附-研學之目的:破迷啟悟,離苦得樂。



第二講表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01 佛學:即智覺之學問,亦即破愚迷、求智覺的方法。

02 信:自明見理,心無疑慮也。

03 解:有二義:一、釋之義。即釋文義而消疑滯也。又具云解釋,或曰解義。二、知解之義。即謂由見聞義理而生之心解也。對於行而言。如信解、領解、悟解、了解之類是也。

04 方便: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用契於一切眾生之機之方法也。

05 體:物之一定不變而為差別支分之所依根本者,謂之體。對此而名能依之差別為相。

06 相:相者,事物之相狀,表於外而想像於心也。大乘義章:「諸法體狀,謂之為相。」

07 用:理體或現象所發生之作用。

08 幻有:假幻之無事實以顯法之假有也。

09 因:原因之義。

10 緣:攀緣之義。又由藉之義,依藉於他者。

11 因緣:一物之生,親與強力者為因,疏添弱力者為緣。例如稻種為因,雨露農夫等為緣,此因緣和合而生米。

12 果:木實之義。對於因而言。一切之有為法,前後相繼,故對於前因而謂後生之法為果。

13 因果: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則必有果,有果則必有因,是謂因果之理。

14 親因緣:亦曰因緣。四緣之一。因即緣之意。此非因與緣各別而論,親因即名為緣。

15 所緣緣:謂所攀緣之機會。

16 無間緣:亦即等無間緣。等者,等同之義。謂此緣無有間斷。

17 增上緣:謂起他法與以強力者。如田土之能生米麥等是。

18 因緣果:因是事的本原,緣是一種助力,果是後來的結局。由因得果,全是緣的力量,這是值得注意的。緣有四種:一、親因緣,二、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茲舉一喻:因比一粒種子,親因緣比種子本身之生機,無間緣比使種子的生機不斷,所緣緣比這粒種子的希望,增上緣比風、日、水、雨等,果比這粒種子生成結的果實。

19 事:凡人類所作為、所遭逢,皆曰事。

附-三大:(一)體大:眾生心之體性,真如平等,無生無滅,無增無減,畢竟常恆也。(二)相大:眾生心之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樂我淨等一切功德也。(三)用大:眾生心之體性,具足一切功德,內潛源底而薰妄心,外現報化二身教化眾生,依此內外之二用,使人初修世間之善而得世間之善果,後修出世之善因而生出世之妙果也。即第一為真如之體性,第二為真如之德相,第三為真如之作用也。

附-四緣:舊譯曰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新譯曰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一)因緣(亦曰親因緣),謂六根為因,六塵為緣也。如眼根對於色塵時,識即隨生,餘根亦然,是名因緣。(二)次第緣,謂心心所法,次第無間,相續而起,名次第緣。(三)緣緣,謂心心所法,由託緣而生起,是自心之所緣慮,名為緣緣。(四)增上緣,謂六根能照境發識,有增上力用,諸法生時,不生障礙,名增上緣。

附-事理:因緣生之有為法謂為事。不生不滅之無為法謂為理。事者,森羅萬象之相。理者,真如之體也。

附-性釋有四義:一者、種子因本之義。二、體義名性。三、不改名性。四、性別為性。



第三講表 消除幾種誤會

01 誤會:是開智的茅塞,及認識的障礙。

02 理想:但據事理,構成空想,以推定事之究竟,謂之理想。對事實而言。

03 迷信:不辨事理之是非而妄信也。

04 積極:凡行為力圖進取者,謂之積極。反是謂之消極。如道德,務為善者為積極,但不為惡者為消極。

05 神權:神所賦與,絕對不可侵犯之權。

06 主義:所主張學說上之根本標準,而以之為宗旨者也。

07 科學:以一定之對象,為研究之範圍,而於其間求統一確實之知識者,謂之科學。從廣義言,則凡知識之有系統,而能歸納之於原理者,皆謂之科學;故哲學、史學等,皆科學也。從狹義言,則科學與哲學、史學三者對舉;科學究其所當然,而哲學明其所以然,史學述其所已然者也。又某派學者,並研究之材料,或散漫或變動,非具一定之體系者,皆不得稱科學;如謂教育學、政治學之類,今尚不能成一科學是也。

08 妄談:虛誕之言論也。

09 渴鹿陽燄:陽燄謂春初之原野,日光映浮塵而四散者也。渴鹿見之以為水,走而趣之,不知非水。譬迷妄之心也。楞伽經曰:「譬如群鹿,為渴所逼;見春時焰,而作水想;迷亂馳趣,不知非水。」

10 現量:因明三量之一。現實量知也。向色等諸法,現實量知其自相,毫無分別推求之念者,謂之現量。如以眼識見色,以耳識聞聲也。

11 比量:比者,比類也。以分別之心,比類已知之事,量知未知之事也。如見煙比知於彼有火是也。

12 聖言量:以聖人言教,量度而知之者也。

13 犧牲:牛羊豕之屬,以祀神者,謂之犧牲;今謂屏棄一切曰犧牲。

14 善惡:順益為善,違損為惡。又惡是乖理之行,於現在與將來招苦之行也。

15 十惡:身三:殺生、偷盜(不與取)、邪淫(非夫婦而行淫欲者)。口四:妄語(虛誑語)、兩舌(離間語)、惡口(麤惡語)、綺語(雜穢語,語含淫意者)。意三:貪欲、瞋恚、愚癡(亦名邪見、撥無因果,求僻信福者)。

16 出家:出離在家之生活,修沙門之淨行也。有身心二種出家。

17 莊嚴:以善美飾國土,或以功德飾依身,云莊嚴。探玄記曰:「莊嚴有二義:一、是具德義,二、交飾義。」

18 地獄:譯為不樂、可厭、苦具、苦器、無有等。其依處在地下,因謂之地獄。詳如六表。

19 捨:內心平等而無執著,名為捨。

20 神仙:道家稱得道之士能變化不測者,曰神仙。

21 萬法:總該萬有事理之語。法者,自體之義,軌則之義。萬有之事理,一一有自體,具軌則,故皆名法。乃至龜毛兔角畢竟無者,亦名為法。以彼有無之自體,有無之軌則也。

22 我:己身有一主宰而常住者。此處指本性而言。佛教指五蘊之和合者為假我,非有實之我體。

23 四正勤:(一)已生惡令速斷,(二)未生惡令不生,(三)已生善令增長,(四)未生善令速生。一心精進,行此四法,故名四正勤。

24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為能生之義。眼根對於色境而生眼識,乃至意根對於法境而生意識,故名為六根。

25 清淨:離惡行之過失,離煩惱之垢染,云清淨。

26 六根清淨:消除眼等六根無始以來之罪垢,以無量之功德莊嚴之,使之清淨潔白也。由此清淨之功德,而六根各發無礙之妙用,且得六根互用之自在也。

27 酬業:酬者,報也。即酬報過去之造作也。

28 真:真為真實之義。

29 妄:妄為虛妄不實之義。

30 真妄:一切諸法有真妄之二。隨無明之染緣而起之法為妄,隨三學之淨緣而起之法為真。又因緣生之法,總為不實,故為妄法;不生不滅之真如真實,故為真法。

31 迷:闇於事理曰迷。

32 一:一者,不二之義,以平等不二之故,謂之一。此處指性與相合一而言。

33 神鬼:鬼為六道之一,神為八部之通稱。有威云鬼,有能云神。



第四講表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01 受:受者,領納所觸之境之心所法也。一、身受,領納於身,起分別之受,即苦、樂、捨之三受是也。二、心受,領納於心,起分別心之受,即憂、喜之二受是也。(心受亦攝捨受)。

02 觀受是苦:四念處觀之一。(四念處觀:一、身念處,觀身不淨。二、受念處,觀受是苦。三、心念處,觀心無常。四、法念處,觀法無我。)

03 五受:受心識領納所對之境之作用也。差別有五種:一、苦受,二、樂受,三、憂受,四、喜受,五、捨受。

04 憂受:心於違境受憂愁之感也。

05 喜受:心於順境受忻悅之喜也。

06 苦受:領納違情之境,而起苦惱之感者。

07 樂受:領受順情之境,使身心適悅者。

08 捨受:身心領納不違不順(不苦、不樂、不憂、不喜)之境,而苦樂之感共捨離者。

09 苦果:使身心苦之果報。從惡業而生者。總言之,則生死之果報皆苦也。

10 苦苦:三苦之一。苦眾生身心之苦,從饑餓、疾病、風雨、寒熱、鞭打、勞役等苦緣而生之苦也。又有情之心身,本來是苦,更加刀杖等之苦,故云苦苦。

11 壞苦:樂境壞時所生之苦。

12 行苦:遷流之義,一切有為法,遷流三世,無剎那常住安穩之苦,謂之行苦。

13 八苦:一、生苦:在母腹中作胎的時候,好像坐牢獄,出胎又如鑽穴隙。二、老苦:風燭殘年,身體衰敗,精神昏沉。三、病苦,臟腑傷損,皮肉瘡廱,全身疼痛。四、死苦:絕命的時間,風刀解體,又好像生龜脫殼。五、愛別離苦:父母、夫婦、子女、兄弟、眷屬,不是生別,就是死離。六、怨憎會苦:冤家仇人,偏要時常遇到。七、求不得苦:希望富貴平安的事,隨了心願的很少。八、五陰熾盛苦:因有這假心身,就時刻愛取欲塵,如火不息。(又五陰的作用熾盛,蓋覆真性,故捨報之後,復須受生,是為五陰熾盛苦。)前七苦是果苦,後一苦是因苦。

14 五陰:新譯為蘊,舊譯為陰。陰有蔭覆與陰積之二義。五陰即色、受、想、行、識之五法也。

15 五陰盛苦:解盛有二義:一就苦而說,人各具五陰而眾苦熾盛,故曰盛。又五陰之器盛眾苦,故曰盛。

16 輪迴:眾生無始以來,旋轉於六道之生死,如車輪之轉而無窮也。

17 無常:世間一切之法,生滅遷流,剎那不住,謂之無常。無常有二:一、剎那無常,謂剎那剎那有生住異滅之變化也。二、相續無常,謂一期相續之上有生住異滅之四相也。

18 剎那:譯言一念。時之最少者。探玄記云:「剎那間,此云念頃。於一彈指頃,有六十剎那。」

19 生滅:有為之諸法,依因緣和合而為未有法之有,謂之生;依因緣離散而為已有法之無,謂之滅。有生者必有滅,有為法是也;有滅者必不有生,無為法是也。但自中道之正見言之,則有為法之生滅為假生假滅,而非實生實滅。

20 剎那生滅:一剎那之短時間中有生滅。謂萬法剎那生、剎那滅,轉轉相續也。

21 界:差別之義。彼此之事物,差別而無混濫也。

22 三界:凡夫生死往來之世界分為三:(一)欲界,(二)色界,(三)無色界。

23 欲界:有淫欲與食欲二欲之有情住所也。上自六欲天,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無間地獄,謂之欲界。(詳如六、七表)

24 色界:色為質礙之義,有形之物質也。此界在欲界之上,離淫、食二欲之有情住所也。謂為身體,謂為宮殿。物質的物,總殊妙精好,故名色界。此色界由禪定之淺深麤妙分四級,稱為四禪天。

25 無色界:此界無一色,無一物質之物,無身體,亦無宮殿國土,唯以心識住於深妙之禪定,故謂之無色界。此既為無物質之世界,則其方所,非可定。但就果報勝之義,謂在色界之上。

26 顛倒:如以無常為常,以苦為樂,反於本真事理之妄見也。是為無明之所使然,倒見事理也。

附-五蘊:舊譯為陰,又譯為眾,新譯為蘊。陰者,積集之義。眾者,眾多和聚之義,亦蘊之義也。(1)色蘊—總該五根五境等有形之物質。(2)受蘊—對境而承受事務之心之作用也。(3)想蘊—對境而想像事務之心之作用也。(4)行蘊—其他對境關於貪瞋等善惡一切之心之作用也。(5)識蘊—對境而了別識知事物心之本體也。



第五講表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01 十二因緣:因,說事之原素。緣,說果的促成。這是窮究眾生,涉歷三世、輪迴六道之由來。

02 無明:是本性從無始一念不覺起的煩惱。

03 行:是依著無明而造作之善惡行業。

04 識:是依過去世之業而受現世受胎之一念也。亦是過去二因,混合入胎之神識。

05 名色:托胎以後,心身未完備之稱也。名即精神,色即形體;斯時心識闇昧,形體未克,故不稱身心,別稱名色。

06 六入:謂在胎內,已具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形體完備,六根將有所入也。

07 觸:是出胎後,在二、三歲時,與外界環境之接觸。

08 受:是六、七歲時,漸能分別苦樂而感受之。

09 愛:是十歲以後,依苦樂的感覺,愛把苦離開,愛把樂接受之一種思想。亦即於環境生種種愛欲也。

10 取:是成人以後,愛欲發展,於諸境生取著心,且不捨一切之造作。

11 有:由愛取之煩惱,興起諸業,必有當來之果,故名為有。

12 生:依現在之業,為未來之受生(即受未來五蘊之身)。

13 老死:未來之生,漸老而死。

14 無始:一切世間,若眾生,若法,皆無有始,如今生從前世之因緣而有,前世亦從前世而有,如此展轉推究,眾生及法之元始不可得,故云無始。

15 本識:阿賴耶識之異名。是為有為、無為、一切法之根本,故名本識。

16 渧:父母交合之精液稱之。

17 扶塵根:五根(眼、耳、鼻、舌、身)之外形,眼可見者,是為扶助正根之五塵,故謂之扶塵根。

18 十二重城:五句章句經曰:「一切眾生常在長獄。有十二重城圍之,以三重棘籬籬之。」三重棘籬即三界,又名三世。十二重城即十二因緣也。

19 十二輪:輔行三之三曰:「十二輪者,大纓絡文,展轉不窮,猶如車輪。」十二輪亦十二因緣之異名也。

20 纓絡:頸飾。編玉而懸於身者。

附-十二因緣:其中分別因與緣,則行與有之二支是因,無明與愛取之三支是緣。餘七支總是果,但果還為起惑業因緣之緣,故攝之於緣中,不別存果名,是曰因緣觀。十二因緣亦名十二有支。



第六講表 宇宙有情概況

01 有情:有情識之動物也,即指眾生而言。

02 天道:六道之一,亦名天趣。欲界有六重之天,並色界無色界之諸天是也。其依處在諸趣之頂,且身有光明,果報最勝,故謂之天。為有情輪迴之道途,故謂之道。趣者,所趣向也。

03 六天:欲界有六天:一、四王天,二、忉利天,三、夜摩天,四、兜率天,五、化樂天,六、他化自在天也。他化自在天多具眷屬,為佛道之障礙,故稱為第六天之魔王。

04 四禪天:修四種禪定所生之色界四天處也。

05 四空天:無色界之四空處天也。一、空無邊處天,二、識無邊處天,三、無所有處天,四、非想非非想處天。

06 五衰:欲界天人將死時,現五種之衰相:一者、衣裳垢膩,二者、頭上花萎,三者、身體臭穢,四者、腋下汗出,五者、不樂本座。

07 三災:劫末所起之三種災害,有小大之分。小三災為刀兵、疾疫、饑饉三災。此處指大三災。壞此器世間有水災、火災、風災之三者,是曰大三災。此三災非起於同時,各自輪次而起,以壞世界也。火災可燒至初禪三天,水災可滅盡至二禪三天,風災可吹毀至三禪三天,故云三禪三災。

08 人道:六道之一,人界也。人界者,以五戒善因而趣之道途,曰人道。

09 阿修羅道:六道之一,修羅道也。多由瞋、慢、疑之三因而生。

10 阿修羅:又作阿須羅,舊稱阿修羅。譯曰無端,容貌醜陋之義。又曰無酒,其果報無酒之義。新稱阿素洛。譯曰非天,其果報勝似天而非天之義。為常與帝釋戰鬥之神。六道之一。八部眾之一。是屬於鬼神之類。

11 畜生:又曰傍生。為畜養之生類,故名畜生。一切之世人,或為噉食,或者驅使畜養此生。傍生者,言為傍行之生類也。

12 畜生道:六道之一,有畜生業因者,死後所趣之道途。與畜生趣同。

13 旁生:佛家言畜生曰旁生。上自龍獸禽畜下及水陸昆蟲,皆是業輪惡趣,非人天之正道,故曰旁生。

14 胎生:四生之一。如人類在母胎內完具身體而生者。

15 卵生:四生之一。如鳥在卵殼成體而後出生者。

16 濕生:四生之一。又作寒熱和合生。如蟲依濕氣而受形者。

17 化生:四生之一。謂依托無所,唯依業力而忽然生起者。如諸天、諸地獄,及劫初諸眾生皆是也。

18 餓鬼:六趣之一。餓鬼趣常苦饑餓。由其所受果報不同,而有勝劣。有福德者,則為山林塚廟之神;下者居不淨處,且不得飲食,常受刀杖之苦。

19 餓鬼道:道者,道路之義。造餓鬼業因者所行之道路,故曰餓鬼道。六道之一。

20 多財鬼:得飲食較多者,為多財鬼。

21 無財鬼:不得飲食者,為無財鬼。

22 地獄:梵語曰那洛迦、泥犁等。譯為不樂、可厭、苦具、苦器、無有等。其依處在地下,因謂之地獄。共有三類:一、根本地獄,八大地獄及八寒地獄也。二、近邊地獄,十六遊增地獄也。三、孤獨地獄,在山間、曠野、樹下、空中等。

23 地獄道:六道之一。以地獄為罪惡眾生死後所生之道途故也。

24 無間地獄:八熱(或曰八大)地獄之一。梵云阿鼻旨。造五逆罪之一者,即墮於此;一劫之間,受苦無間,故名無間地獄。無間有五種之義:一、趣果無間,終此身直墮於彼,無間隔也。二、受苦無間,受苦無間斷也。三、時無間,一劫之間,相續而無間斷也。四、命無間,一劫之間,壽命無間斷也。五、身形無間,地獄縱橫八萬四千由旬,身形遍滿之而無間隙也。

25 遊增地獄:八熱八寒為大地獄。八大熱一一各有十六小地獄,以一獄城之四面門外,各為爐煨增、屍糞增、鋒刃增、烈河增之四處也。是名十六遊增地獄。八大熱合為一百二十八遊增,有罪業之眾生遊此,倍增苦惱,故曰遊增。

26 三善道:對於三惡道而立三善道。由善業所赴,故名善道。天、人、阿修羅三道是也。

27 三惡道:依惡業可往來之處有三所,名為三惡道。一、地獄道,成上品十惡業者趣之。二、餓鬼道,成中品十惡業者趣之。三、畜生道,成下品十惡業者趣之。

28 三途:一、火途,地獄趣,猛火所燒之處。二、血途,畜生趣,人殺及互相噉食之處。三、刀途,餓鬼趣,以刀劍杖逼迫之處。

29 中陰身:亦名中有身。謂死此生彼之中間所受(五)陰形也。人之中陰,形似小兒,以七日為一期,期滿後,即生於當生之處。若七日未得生緣,則更續中陰七日,至第二七日之終;如仍未得生緣,更續七日。如此七日為一期,最長不過七期,第七期終必生一處矣。在此七七日之間,其身曰中陰。但極善極惡之人,皆無中陰,死於此直即生彼,餘皆有之。故生天及墮地獄,無中陰之身也。

附-四禪天:一、初禪天,有梵眾天、梵輔天,及大梵天三天。二、二禪天,有少光天、無量光天,及光音天三天。三、三禪天,有少淨天、無量淨天,及遍淨天三天。四、四禪天,有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想天、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及色究竟天九天。以上共計十八天。



第七講表 宇宙器界概況

01 器界:國土為容眾生之器物世界,故曰器界。與器世界、器世間等同。

02 器世間:亦即器世界。一切眾生可居住之國土世界,謂之器世間。對於眾生世間或有情世間之語。

03 世界:世為遷流之義,謂過現未時之遷行也。(又有破壞、覆真之義)。界謂具東西南北之界畔。即有情依止之國土也。又曰世間。間為間隔之義,世之事物,個個間隔而為界畔,謂之世間。世間大要有二種: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

04 娑婆世界:即吾人之世界。亦翻索訶,於義為堪忍。此土眾生,忍受三毒煩惱,不肯出離,故云堪忍。

05 禪:禪那之略。譯曰棄惡、功德叢林、思惟修等。新譯曰靜慮。屬於色界之心地定法也。今於欲界人中發得之,謂之修得。生於色界而發之,謂之生得。思惟而修得之,則名為思惟修。成就之心體,即為寂靜。有能如實慮知所對之境之用,故名靜慮。為一種定心之法。

06 神識:有情之心識靈妙不可思議,故曰神識。猶言靈魂。

07 三界火宅:三界之生死,譬如火宅也。法華經譬喻品曰:「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常有生老病死憂患,如是等火,熾然不息。」

08 四洲:住須彌山四方鹼海之四大洲也。一、南贍部洲,二、東勝身洲,三、西牛貨洲,四、北俱盧洲。

09 八中洲:四大洲各有二中洲附屬之。名略之。

10 初禪: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即梵眾、梵輔、大梵三天。此三天,已不需段食,故無鼻舌二識,唯有樂受,與眼耳身三受相應,喜受與意識相應。

11 二禪:清淨心中,粗漏已伏,名為二禪。即少光、無量光、光音三天。此三天無前五識,僅有意識,因之惟有喜捨二受,與意識相應。

12 三禪:安隱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即少淨、無量淨、遍淨三天。此三天,識受皆與二禪略同,但意識怡悅之相,較為淨妙。

13 四禪:此天前五識俱無,亦無喜受,僅有捨受,與意識相應,名為四禪。即無雲、福生、廣果、無想、無煩、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九天。

14 佛土:佛所住之國土,佛所化之領土也。等於三千大世界。

15 三千大千世界:以須彌山為中心,七山八海交互繞之,更以鐵圍山為外郭,是曰一小世界。(含四大洲、八中洲,及數百小洲,上至初禪。亦曰單位世界。)集一千小世界,上覆以二禪三天,為一小千世界。集一千小世界,上覆以三禪三天,為一中千世界。集一千中千世界,上覆以四禪九天及四空天,為一大千世界。三千大千世界者,示此大千世界,成自小千、中千、大千三種之千也。

16 色塵:六塵之一。青黃赤白等顏色,及男女形色等之染污情識者,謂之色塵。為眼根所對之境也。

17 聲塵:六塵之一。為耳根所對之境也。

18 香塵:六塵之一。為鼻根所對之境也。

19 味塵:六塵之一。為舌根所對之境也。食味之法污真性,故云塵。

20 觸塵:六塵之一。身根所對之境為觸,堅濕是也。此境能眩惑人之識情而污真性,故斥之云塵。

21 法塵:六塵之一。一切之法,為意識之所緣者謂之法塵。亦即意識所對之五塵卸落影子。

22 內塵: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分為內外。五識所緣之色聲等五者為外塵,意識所緣之法為內塵。

23 六塵:塵者,染污之意。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境,由眼等六根入身之染污淨心者,故謂之塵。

24 淨心:吾人本具之自性清淨之心也。

25 六妄:色等之六塵也。是為凡夫攀緣迷妄之境也。

26 攀緣:心不獨起,必有所對之境,攀緣於彼而起,恰如老人之攀杖而起,謂之攀緣。又心忽彼忽此,馳逐外界之事物;如猿攀木枝,忽在彼處,忽在此處,謂之攀緣。常略之以緣之一字而說之。心為能緣,境為所緣。心涉於境,謂之緣。

27 迷妄:闇於事理云迷,虛而無實云妄。

28 境:心之所遊履攀緣者,謂之境。如色為眼識所遊履,謂之色境;乃至法為意識所遊履,謂之法境。

29 六賊:色聲等六根為媒,劫掠功德法財,故以六賊為譬。

30 功德:功者,福利之功能,此功能為善行之德,故曰功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有所得,故曰功德。

31 法財:法能利潤如財,謂之法財。



第八講表 內容設施梗概

01 設施:規畫施行也。

02 梗概:大略也。

03 佛法:佛所說之法,八萬四千之法藏是也。又佛所得之法,法界之真理是也。又佛所知之法名佛法,一切諸法及佛法也。

04 三學:學佛人可通學者有三:一、戒學,戒者,禁成也,能防禁身口意所作之惡業者。二、定學,定者,禪定也,能使靜慮澄心者。三、慧學,慧者,智慧也,觀達真理而斷妄惑者。戒學者,律藏之所詮;定學者,經藏之所詮;慧學者,論藏之所詮。依戒而資定,依定而發慧,依慧而證理斷惑。因位之修學,過此三者,果上則無學也。

05 定:定止心於一境,不使散動曰定。

06 藏:蘊積之義,包含之義。經典能包含蘊積文義,故名為藏。

07 三藏:經律論也。此三者各包藏文義,故名三藏。經說定學,律說戒學,論說慧學。

08 經:梵語修多羅之譯意,又曰契經。三藏之一,即佛所說之教法也。契經者,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即契理合機之經。(貫穿謂貫穿諸法,攝化謂攝化眾生)。

09 律:梵語優婆羅叉。有二解:一、就教論,詮量名律。二、就行辨,調伏名律。

10 論:佛自論議問答而辨理也。而佛弟子論佛語、議法相,與佛相應者,亦名論。

11 攝善法:攝一切之善法而使行於吾身之謂也。

12 權智:達於諸法之實相,為如來之實智,達於其權法之差別,為如來之權智。實智者,體也;權智者,用也。如來成佛之本體,在於實智;一代教化之妙用,存於權智。

13 證:無漏之正智,能契合於所緣之真理謂之證。

14 解行:知解與修行也。

15 三業:身、口、意三者所造之業也。

16 正像末:凡一佛出世,則以其佛為本,立正法、像法、末法之三時。一、正法:正者,即證也。佛雖去世而法儀未改,有教有行,有正得證果者,是為正法時。佛滅度後一千年間為正法期。二、像法:像者,似也,訛替也。道化漸訛替,而真正之法儀行儀不行隨而無證果者,但有教有行,而像似之佛法行,此時謂之像法時。正法後一千年間為像法期。三、末法:末者,微也。轉為微末,但有教而無行,無證果時,是為末法時。像法後一萬年間為末法期。過此末法後,即為滅法時。

17 心性:謂不變之心體,即如來藏心,自性清淨心也。

18 往生:去娑婆世界往生彌陀如來之極樂淨土,謂之往生。

19 三密:身密(手結印)、語密(口念咒)、意密(心觀想)也。

20 三密相應:眾生身語意之三密,與法身佛之三密相應,融合而無隔歷,父母所生之肉身,即為佛身。

附-十宗:解門六宗──成實宗、俱舍宗(有宗)、三論宗(性空宗)、天台宗(法華宗)、華嚴宗(賢首宗)、法相宗(慈恩宗、唯識宗);行門六宗──律宗(南山宗)、禪宗(心宗)、淨土宗(蓮宗)、密宗(真言宗)。



第九講表 方便五乘解脫

01 方便:有二釋:一、對般若而釋,謂達於真如之智為般若,謂通於權道之智為方便。權道乃利益他之手段方法,依此釋則大小乘一切之佛教概稱為方便。二、對真實而釋,謂究竟之旨歸為真實:假設暫廢為方便,故又曰善巧,或曰善權,即入於真實能通之法也。利物有則云方,隨時而施曰便。又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於契合一切眾生之機之方法也。

02 五乘:乘者,乘載之意。以名行法,乘行人使各到其果位之意。有一乘乃至五乘之別。五乘者:一、人乘,乘五戒之行法而生於人間者。二、天乘,乘十善之行法而生於天上者。三、聲聞乘,乘四諦之行法而到阿羅漢果者。四、緣覺乘,乘十二因緣之行法而到辟支佛果者。五、菩薩乘,乘六度之行法而上於佛果者。此通途之五乘也。

03 解脫:離縛而得自在之義。解惑業之繫縛,脫三界之苦果也。

04 契機:上契佛理,下合眾生之根機。

05 度:渡也。生死譬海,自渡生死海又渡人,謂之渡。又梵語波羅密,譯曰度,言到彼岸,即度生死海到涅槃岸之義。

06 鈍根:愚鈍之根機,不堪成就佛道者。

07 利根:銳利之根機,能速疾成就佛道者。

08 世法:世諦之法,世間之法,因緣生之法,可毀之法,皆云世法。(世諦為世俗人所知之道理。)

09 出世:超出世間,入於涅槃,謂之出世。出世間法則為出離有為迷界之法。

10 了義:對於不了義而言。顯了分明說示究竟之實義,謂之了義;未了未盡之說,謂之不了義。

11 世間:世為遷流之義,破壞之義,覆真之義。間為中之義。墮於世中之事物,謂之世間。又間隔之義,世之事物,個個間隔而為界畔,謂之世間。與世界同意。

12 現世:現在之世,人有生命之間也。

13 五戒: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之制戒。

14 究竟:事理之至極也。

15 聲聞:為佛之小乘法中弟子,聞佛之聲教,悟四諦之理,斷見思惑而入涅槃者也。

16 見惑:是迷理之惑,屬於各種妄見,由邪分別而起之我見、邊見等妄惑也。

17 思惑:是迷事之惑,由貪瞋癡等迷情染著世間事物而起之妄惑也。

18 阿羅漢:為聲聞乘極果之名稱,含有三義:一、殺賊義,謂殺盡煩惱賊也。二、應供義,謂已斷盡三界諸惑,道高德重,堪受人天之供應也。三、不生義,謂永入涅槃,不再受分段生死也。

19 四諦:諦是真理義。四諦又云四聖諦、四真諦。聖者所見之真理也。苦諦、集諦、滅諦、道諦。

20 緣覺:舊稱辟支迦佛陀,略稱辟支佛,為緣覺乘極果之名稱,譯義為緣覺或獨覺。於佛世觀十二因緣而得道者,為緣覺;生於無佛之世,無從聞法,但以宿世修學力故,能於諸法生滅之演變中,悟世間無常,而斷無明心想,或在山間林下,見飛花落葉外景,以一念相應慧,豁破無明者,皆名獨覺。

21 習:煩惱之餘氣曰習氣,又云習。

22 小乘:求佛果為大乘,求阿羅漢果、辟支佛果為小乘。小乘有二道,故亦謂之二乘。

23 菩薩:為菩提薩埵之簡稱。菩提為覺,薩埵為有情。言既能自覺,而又能轉而覺悟一切有情也。亦譯為大士、開士等,為大乘行者之總稱。舊譯為大道心眾生。

24 佛果:佛為萬行之所成,故云佛果。能成之萬行為因,而所成之萬德為果。

25 六度:六波羅蜜也。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禪定,六、般若。

26 萬行:一切之修行也。

27 普度:廣行濟度也。

28 五見:(一)身見,即我見我所見也。不知吾身為五蘊和合之假者,而計度實有我身(我見),又不知我身邊之諸物,無一定之所有主,而計度實為我所有物(我所見),合此我見與我所見二者,則為身見。常略我所見而單曰我見。(二)邊見,一旦有我身起我見之後,其我或計度為死後斷絕者,或計度為死後亦常住不滅者。是有二義:起於身見後邊之妄見,故名邊見。(唯識)。偏於斷或常之一邊,故名邊見。(俱舍)。(三)邪見,撥無因果之道理者,以為世無可招結果之原因,亦無由原因而生之結果,故惡不足恐,善亦不足好,如此謬見,乃見之最邪者,故付以邪之名。(四)見取見,以劣知見為始,取其他種種之劣事,思為此最勝殊妙者。上之見字,雖指身見、邊見等之見,然尚含其他種種之事物。(五)戒禁取見,由上之見取見,遂以非理非過之戒禁為始,取其他種種之行法,以之為升天之因或涅槃之道者。此中有二種:持牛戒或雞狗戒等以為升天之因,是曰非因計因之戒禁取見。修塗炭斷食等種種之苦行以為涅槃之道,是曰非道計道之戒禁取見。

29 貪:染著五欲之境而不離也。例如貪愛、貪欲等。

30 瞋:又云瞋恚。。於苦與苦具憎恚,謂之瞋。使身心熱惱,起諸惡業者。

31 癡:心性闇昧,迷於事理也。一切之煩惱由之而起。亦即愚癡也。

32 慢:恃已而凌他也。即傲慢。有七慢、九慢之別。

33 疑:謂於諸實理猶豫不決之心也。

附-五利使:十使中之前五者,身見等五見。此五見由迷於四諦之理性而起,為惑性之銳者,故名利使。

附-五鈍使:謂本惑十使中之貪瞋癡慢疑五使,貪瞋癡慢之四使皆為迷執於世間事物而起之惑,其性分鈍者,故謂為鈍使。



第十講表 五戒十善

01 殺生:殺害人畜等一切有情之生命也。

02 偷盜:即不與取。他人不與而自取也。

03 妄語:以欺他之意,作不實之言者。

04 飲酒:俱舍十四曰:「諸飲酒者,心多縱逸,不能守護諸餘律儀;故為護餘,令離飲酒。」飲酒有十過、三十六失。

05 仁:人所以為人之理也。愛人無私者謂之仁。

06 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

07 禮:履也。謂因人所踐履,定其法式;大而冠婚喪祭,小而視聽言動,皆有節文也。

08 信:不欺也。

09 智:深明事理也。

10 五常:五倫之常道也寸亦人所常由之道也。五常即仁、義、禮、智、信也。

11 開遮:開者,許之義。遮者,止之義。許作曰開,禁作曰遮。

12 遮戒:二戒之一。性戒乃指殺生、偷盜、邪淫、妄語之四戒,飲酒則屬遮戒。若飲酒,則能犯諸戒,是故佛特遮止而使不飲之。飲酒之性固非罪也。

13 持犯:保持戒律謂之持,侵犯謂之犯。

14 十善:不犯十惡,則謂之十善。

15 口業:又曰語業,三業之一。謂口之所作,即一切之言語也。

16 惡口:罵詈惱人之言。

17 兩舌:謂言語反覆,掉弄是非也。

18 綺語:一切含淫意不正之言詞也。凡涉於閨閣者,皆謂之綺語。

19 漏:煩惱之異名也。漏為流注、漏泄之義。三界之有情,由眼耳等六瘡門,日夜流注,漏泄煩惱而不止,故名漏。又煩惱現行,使心連注,流散而不絕,故名漏。煩惱如漏器漏捨也。又漏失之義,漏惱漏失正道,故名。又煩惱使人漏落於生死,故名。

20 二漏:(一)有漏,有煩惱之法,或為增長煩惱緣之法,謂之有漏。一切世間之事體,盡為有漏法。(二)無漏,離煩惱之清淨法,及不為增長他煩惱緣之法,謂之無漏。離煩惱之出世間事體,盡為無漏法。

21 著相:心情纏綿於事物而不離,謂之著。著相即執著於相而不離也。

22 福:吉事。如富、貴、壽、考,統稱曰福。

23 離相:言離一切有為之相也。

24 障:煩惱之異名。煩惱能障礙聖道,故名障。



第十一講表 四諦十二因緣

01 苦諦:苦以痛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苦。大論云:無量眾生有三種身苦:老、病、死,三種心苦:貪、瞋、癡,三種後世苦:地獄、餓鬼、畜生。總而言之,有三苦、八苦等,皆三界生死之患。諦審生死實是苦者,故名苦諦也。

02 集諦: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定能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審一切煩惱惑業於未來,實能招集三界生死苦果,故名集諦也。

03 滅諦:滅即寂滅,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以諸煩惱結使滅故,三界業亦滅。若三界業煩惱滅者,即是滅諦有餘涅槃。因滅故果滅,捨此報身時,後世苦果,永不相續,名入無餘涅槃。諦審涅槃,實為寂滅,故名滅諦也。

04 道諦:道以能通為義。正道及助道,是二相扶,能至涅槃,故名為道諦也。審此二道相扶,始能通至涅槃不虛,故名道諦也。(正道者,實觀三十七品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助道者,得解脫觀中種種諸治法及諸禪定,是名助道。)

附-苦、集、滅、道為世間與出世間,即生死與涅槃之一雙因果。苦為生死之果,集為生死之因,滅為涅槃之果,道為涅槃之因也。但先果而後因者,以果顯著易知,因幽微而難知故也。

05 惑:迷妄之心,迷於所對之境而顛倒事理,謂之惑。貪瞋等煩惱之總名。

06 惑業苦:貪瞋等者,惑也。依此惑有善惡之所作者,業也。以此業為因而招三界之生死者,苦也。是云三道或三障。

07 結業:惑謂之結,由惑而起之善惡所作謂之業。

08 生死:一切眾生惑業所招,生者死,死者生也。楞嚴經三曰:「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

09 涅槃:為聖者所證之究竟境界(即解脫安穩的境地)。譯為滅。滅者,滅煩惱故,滅生死故。

10 三轉法輪:佛成道後,首在鹿野苑,說四諦法,度五比丘,是為初轉法輪;嗣又重說三次,故亦稱三轉法輪。一、示轉:佛對利根者說: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使其一聞即悟。二、勸轉:佛對中根者說: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使其信受奉行。三、證轉:佛恐鈍根人仍不能信解,於是便引己為證,以明非虛。即: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使其破除疑慮。

11 流轉門:對還滅門之語。無始以來,無明煩惱,作善惡之業,感苦樂之果,即惑業苦次第緣起之迷之因果也。四諦中,苦集二諦為流轉門,滅道二諦為還滅門。

12 還滅門:對於流轉門而言。滅者,涅槃也。造業受生死之果,謂之流轉;而修道證涅槃,謂之還滅。



第十二講表 六度萬行

01 布施:梵語曰檀那,譯為布施。以福利施與人也。以己財事分布與他,名之為布;惙己惠人,目之為施。布施有三種:一、財施,以衣服、飲食、田宅、珍寶等施與他也。二、法施,說法度他也。三、無畏施,以無畏施於人,謂救人之厄難也。(持戒之人無殺害之心,一切眾生之無畏無過於此,名曰無畏施。)

02 慳貪:惜物而不與人曰慳,貪求而無飽足之心曰貪。

03 持戒:梵語曰尸羅。受持戒律而不犯觸也。

04 律儀:律者,法律;儀者,儀則。所制之法律,以防遏過非,因而立身之儀則也。持律儀戒即守諸律儀離過非之戒行也。

05 惡業:乖理之行謂之惡,身、口、意三者作事謂之業。即十惡五逆之所作。

06 善法:五戒十善為世間之善法,三學六度為出世間之善法,淺深雖異而皆為順理益己之法,故謂之善法。

07 忍辱:梵語羼提。譯曰忍辱。忍受諸侮辱惱害而無恚恨也。忍是能忍之心,辱是所辱之境。忍有三種: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諦察法忍。

08 精進:梵語毗離耶。譯曰精進。精謂精純,無惡雜故。進謂昇進,不懈怠故。精進有三種:一、被(同披)甲精進,發了大心,不畏一切,好像穿了鎧甲,不怕衝鋒。二、攝善精進,勤修善法而不倦也。三、利樂精進,勤化眾生而不倦也。

09 不退:功德善根愈增進而無退失退轉也。

10 懈怠:於斷惡修善之事不盡力也。

11 禪定:禪定是止住散亂的妄心,使他寂靜觀照;亦即思惟真理定止散亂之心之要法也。禪定有三種:一、世間禪,謂色界、無色界之四禪八定也。二、出世間禪,超出三界之大小乘禪定也。三、出世間上上禪,即佛之大定也。

12 靜慮:為心體寂靜,能審慮之義。靜即定,慮即慧也。

13 見性:徹見自心之佛性也。

14 散亂:謂凡夫之心流蕩於六塵之境,一剎那亦不止住者。

15 般若:亦譯云智慧,謂通達諸法之智,及斷惑證理之慧也。通常以其具生善,含多義故不翻。般若者,圓常之大覺也。般若有三種:一、實相般若,為般若之理體。本來為眾生所具,離一切虛妄之相,般若之實性也。是為所證之理體。二、觀照般若,觀照實相之實智也。三、方便般若,分別諸法之權智也。又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三、文字般若,詮上二般若之言教,五部、八部,及大般若等般若經是也。

16 大覺:佛之覺悟也,即究竟覺也。

17 四弘誓願:諸佛有總願、別願,四弘誓願為總願,一切菩薩初發心時必發此願。以所願廣普故曰弘,自制其心故曰誓,志求,滿足故曰願。緣四真諦而發此四願也。一、眾生無邊誓願度,是緣苦諦而度無邊眾生之願也。二、煩惱無盡誓願斷,是緣集諦而斷無盡煩惱之願也。三、法門無量誓願學,是緣道諦而學無量法門之願也。四、佛道無上誓願成,是緣滅諦而成無上佛道之願也。

18 眾生: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

19 法門:佛所說為世之則者,謂之法。此法為眾聖入道之通處,故云門。又諸法並通於一實,故名為門。又為如來聖智遊履之處,故名為門。

20 佛道:道者,通之義。佛智圓通無壅,故名之為道。佛道即為佛所得之無上菩提也。



第十三講表 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01 捷徑:謂路之逕直而近者。

02 理論:論事物之理也。對實驗、實行而言。

03 斷惑:以真智斷妄惑也。斷惑則真理自顯,謂之證理;證理者,斷惑之果也。三乘之見道以上,始斷一分之惑,自是以後為聖者,以前為凡夫。

04 阿僧祇:譯曰無央數。以萬萬為億,萬億為兆計之,一阿僧祇,凡一千萬萬萬萬萬萬萬萬兆,即1047

05 阿僧祇劫:無數劫也。劫者,年時名。三僧祇劫即三阿僧祇劫之略。(劫是梵語劫簸之簡稱,有大、中、小之別,譯言時分或大時,謂用通常年月日所不能算之極長時間也。)

06 門餘大道:在八萬四千法門外,他力念佛之大道也。念佛為因果超絕之教,道理以外之法,不可思議之道也,故名。

07 淨業:清淨之善業也。此處指往生西方淨土之業因。

08 二力:佛道有二力,自力、他力(或佛力)也。自己所修之善根為自力,佛之本願力、加被力為他力。淨土以眾生自身之三學為自力,以彌陀之願力為他力。

09 示現:佛菩薩應機緣而現種種國土身物也。

10 伏惑:伏者,制伏。制伏所起之惑而使一時不起,謂之伏惑。(斷絕惑種而使畢竟不生謂之斷惑。)喻如以石壓草。

11 分段生死:二種生死之一。為輪迴六道凡身之生死也。輪迴六道之身,各隨其業因而壽命有分限,形體有段別,故曰分段。

12 補處:前佛既滅後,成佛而補其處,是名補處。即嗣前佛而成佛之菩薩也,此位名等覺。

13 持名:受持阿彌陀佛之名號也。

14 他宗:除淨宗以外之各宗也。

15 淨宗:淨土宗之略稱。

附-信:信則信自信他。信自者,吾人現前一念之心,本無邊際;十方虛空微塵國土,元我一念心中所現之物。我雖迷惑顛倒,苟一念回心,自心本具極樂,決定得生,更無疑慮,是名信自。信他者,釋迦如來決無誑語,彌陀世尊決無虛願;隨順諸佛真實教誨,決志求生,更無疑惑,是名信他。

附-願:既已生信,即當發願往生。娑婆之穢即自心所感之穢,理應厭離;極樂之淨,即自心所感之淨,理應欣求。故於佛前,立深誓願:遠離惡法,誓不更造!勤修聖道,誓不退惰!誓成正覺,誓度眾生!眾生無盡,我願亦無盡!淨土之得往生與否,全視願力之真切與否。

附-行:既發願已,即應真實修行。修行有種種:如觀想、禮拜、供養、懺悔等,一一行成,皆生淨土。唯持名一法,收機最廣,下手最易,故釋迦牟尼說阿彌陀經,特拈出此法,可謂方便中之第一方便也。故云:「明珠投於濁水,濁水不得不清;佛號投於亂心,亂心不得不佛。」也。



第十四講表 吾人應有之警覺

01 成住壞空:四劫也。

02 滄海桑田:喻時勢變遷之速。

03 生住異滅:有為法之四相也。法之初有名生,生已而相似相異名住,此相續之轉變名異,後無名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