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集釋:里仁篇 ●程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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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集釋卷七
里仁(上)

○子曰:「里仁爲美。擇不處仁,焉得知?」
【考異】困學紀聞:張衡思玄賦。「匪仁里其焉宅兮,匪義迹其焉追。」注引論語:「里仁爲美。宅不處仁,焉得知?」里宅皆居(集證後漢張衡傳注、文選注並同)。石林(案經義考載此條「石林」下有「論語釋言」四字)云「以擇爲宅」。則里猶宅也。蓋古文云然,今以宅爲擇,而謂里爲所居,乃鄭氏訓解而何晏從之,當以古文爲正。致堂云:「里,居也。居仁如里,安仁者也。」 九經古義:王伯厚云:「張衡思玄賦引論語云:「里仁爲美,宅不處人。』里宅皆居也。蓋古文云然,今以宅爲擇,而謂里爲所居,乃鄭氏訓解而何晏從之,當以古文爲正。」棟案釋名曰:「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是宅有擇義,或古文作「宅」,訓爲擇,亦通。孟子亦作「擇」,趙岐曰:「簡擇不處仁爲不智」。 馮登府論語異文考證引劉璠梁典「署宅歸仁里」,亦作「宅」字。 皇本「知」作「智」。 梁氏旁證:今論語「智」俱作「知」,餘仿此,不復出。 翟氏考異:公冶長篇「何如其知」、「邦有道則知」、雍也篇「樊遲問知」、「知者樂水」、子罕篇「知者不惑」、顔渊篇「問知」、「見夫子而問知」、憲問篇「臧武仲之知」、「知者不惑」、衛靈公篇「知者不失人」、「知及之」、陽貨篇「可謂知乎」、「唯上知」、「好知不好學」、「惡徼以爲知」、子張篇「一言以爲知」、「爲不知」,義疏本「知」俱作「智」。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唐本、津藩本、正平本「美」作「善」。
【考證】劉氏正義:爾雅釋詁:「里,邑也。」説文:「里。居也。」「仁之所居」。「仁」當依皇本作「民」。文選潘岳閒居賦注「民」作「人」,此唐人避諱。居於仁者之里是爲美者,大戴禮王言云:「昔者明王之治民有法,必别地以州之,分屬而治之,然後賢民無所隱,暴民無所伏。使有司日省,如時考之,歲誘賢焉,則賢者親,不肖者懼。」是古有别地居民之法,故居於仁里卽己亦有榮名,是爲美也。求居而不處仁者之里,不得爲有知者,此訓擇爲求也。荀子勸學篇:「故君子居必擇鄉,遊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今求居不處仁者之里,是無知人之明,不得爲有知矣。鄭氏此訓與論語古文義合。 皇疏引沈居士云:「言所居之里尚以仁地爲美,況擇身所處而不處仁道,安得智乎?」案孟子公孫丑上孟子曰:「矢人豈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惟恐傷人。巫匠亦然,故術不可不慎也。孔子曰:『里仁爲美,擇不處仁,焉得智?』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莫之禦而不仁,是不智也。」觀孟子所言,是擇指行事。沈說蓋本此,於義亦通。
【集解】鄭曰:「里者,民之所居也。居於仁者之里,是爲善也。求是善居而不處仁者之里,不得爲有智。」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沈居士云:言所居之里尚以仁地爲美,況擇身所處而不處仁道,安得智乎?
【集注】里有仁厚之俗爲美。擇里而不居於是焉,則失其是非之本心而不得爲知矣。
别解容齋随筆:「里仁爲美。擇不處仁,焉得智?」孟子論函矢巫匠之術而引此以質之,說者多以里爲居,居以親仁爲美。予嘗記一說云:「函矢巫匠皆里中之仁也。然於仁之中有不仁存焉。則仁亦在夫擇之而已矣。」嘗與鄭景望言之,景望不以爲然。予以爲此特謂閭巷之間所推以爲仁者固在所擇,正合孟子之意。不然,仁之爲道大矣,尚安所擇而處哉?
【餘論】四書或問。孟子嘗引以明擇術之意。今直以擇鄉言,以文義考之,則擇云者不復指言所擇,而特因上句以爲文,恐聖人本意止於如此,而孟子姑借此以明彼耳。
【發明】反身録:里有仁風,則人皆知重禮義而尚廉恥。縱有一二頑梗,亦皆束於规矩,不至肆無忌憚,而资質之美者益薰陶漸染以成其德。居於此者不惟可以養德保家,亦且可以善後,子孫而賢且智固足以有成,卽昏且愚亦不至被小人引入匪彝,辱宗敗家。故人或未有定居,擇里而不居於是者,其爲無識不待言。卽或已有定居而其鄉實無仁風,卻貪戀苟安,不能舍互鄉而入康莊,亦爲駑馬戀棧豆,智不能舍也。故古今推孟母之三遷,其智爲千古之獨绝與。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考異】七經考文:「不可以長處樂」,古本「樂」下有「也」字。
【考證】禮記表記:子曰:「仁有三,與仁同功而異情。與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與仁同過,然後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又子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又曰:「無欲而好仁者,無畏而惡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 大戴禮曾子立事篇曰:仁者樂道,智者利道。册府元龜品藻部:鍾繇等對魏文帝曰:「仁者安仁,性善者也。知者利仁,力行者也。」
【集解】孔曰:「不可久约,久困則爲非也。不可長樂,必驕佚也。」包曰:「惟性仁者自然體之,故謂安仁也。」王曰:「知者知仁爲美,故利而行之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约,猶貧困也。夫君子處貧愈久,德行無變。若不仁之人久居約,則必斯濫爲盗,故不可久處也。樂,富貴也。君子富貴愈久,愈好禮不倦。若不仁之人久處富貴,必爲驕溢也。辨行仁之中有不同也,若稟性自仁者則能安仁也,何以驗之?假令行仁獲罪,性仁人行之不悔,是仁者安仁也。智者,謂識昭前境,而非性仁者也。利仁者其見行仁者若於彼我皆利,則己行之;若於我有損,則使停止,是智者利仁也。
按:無所爲而爲之謂之安仁,若有所爲而爲之,是利之也,故止可謂之智,而不可謂之仁。皇疏所解語雖稍露骨,而較朱注爲勝,故特著之。
【集注】約,窮困也。利,猶貪也。蓋深知篤好而必欲得之也。不仁之人失其本心,久約必濫,久樂必淫。惟仁者則安其仁而無適不然,知者則利於仁而不易所守,雖深淺不同,然皆非外物所能奪矣。謝氏曰:「仁者心無內外遠近精粗之間,非有所存而自不亡,非有所理而自不亂,如目視而耳聽,手持而足行也。知者謂之有所見則可,謂之有所得則未可,有所存斯不亡,有所理斯不亂,未能無意也。安仁則一,利仁則二。安仁者,非顔閔以上去聖人爲不遠不知此味也。諸子雖有卓越之才,謂之見道不惑則可,然未免於利之也。」
按:此章聖人不過泛論,謝氏乃借此以貶抑聖門,真別有肺腸矣。朱子不察而誤採之,可謂全書之玷。
【餘論】朱子語類:安仁者不知有仁,如帶之忘腰,屨之忘足。利仁者見仁爲一物,就之則利,去之則害。四書訓義:外境之足以奪心,非境能奪我也。心無所得,則性情一寄於外物之得喪,而不能不隨之以流。故學者因其性之所近,而專以其事求於心以自成其德之爲亟亟也。今夫不仁者既無以守此心之正,而抑昧於本心之明,則其生平所歷之境,或约焉,卽若身之無所容,雖或暫爲恬静,而及久也必忮求之交作,约爲之困甚矣,不可處矣,或樂焉,卽若不復知有其身,雖或暫爲斂輯,而及其長也,必驕吝之著見,樂爲之累甚矣,不可處也。夫人以身涉世,非其約也,卽其樂也,而皆不可以久處長處,則無一而不足以喪其志行矣。
【發明】此木軒四書說。境有萬變而心則一,不能處約,必不能處樂,處樂而淫,則處約而濫可知。總是心上自生病痛,不干境事。反身録:處約最易動心,不必爲非犯義而後爲濫。只心一有不堪其憂之意,便是心離正位,纔離正位,便是泛濫無閑,將來諂諛卑屈苟且放僻之事未必不根於此。故吾人處困而學,安仁未可蹴幾,須先學知者利仁,時時見得內重外輕,不使貧窶動其心,他日必不至敗身辱行自蹈於乞燔穿窬也。吴康齋遇困窘無聊,便誦明道先生行狀以自寬,其庶幾知者利仁歟?吾儕所宜師法。
○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考異】皇本、宋石經本、宋刻九經本「惟」字俱作「唯」。 蔡節論語集說本亦作「唯」。
【集解】孔曰:「惟仁者能審人之所好惡也。」
按:論語補疏:「仁者好人之所好,惡人之所惡,故爲能好能惡。必先審人之所好所惡。而後人之所好好之,人之所惡惡之,斯爲能好能惡也。」劉寶楠云:「注說頗曲,姑依焦說通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又一解云:謂極仁之人也。極仁之人,顔氏是也。既極仁昭,故能識審他人好惡也。 又引繆播云:仁者,人之極也,能審好惡之表也,故可以定好惡。若未免好惡之境,何足以明物哉?
【集注】惟之爲言,獨也。蓋無私心,然後好惡當於理,程子所謂得其公正是也。游氏曰:「好善而惡惡,天下之同情。然人每失其正者,心有所繫而不能自克也。唯仁者無私心,所以能好惡也?
【餘論】王柏標注四書(論語集注考證引):朱子此章論好惡由心而達之事,故先無私而後當理。後篇論忠清因事以原其心,故先當理而後無私。程子論陽復則曰:「仁者天下之公。」論禮樂則曰:「仁者天下之正理。」此章則曰:「得其公正無私心也。」體也當理,正也用也,開說方可合說。 梁氏旁證:按集注似與孔注不同,而其實正相發明也。蓋惟仁者好人之所好,惡人之所惡。必先審人之所好所惡,而後人之所好好之,人之所惡惡之,斯爲能好能惡,非公正同情而何哉?
○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
【音讀】論語釋文:惡如字,又烏路反。 蘇轍論語拾遺:能好能惡,猶有惡也。無所不愛,則無所惡矣。故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惡讀烏路反。 朱子答张敬夫曰:此章「惡」字只是入聲。嶺雲軒瑣記:集注云:「其心誠在於仁,則必無爲惡之事。」按此何待言哉?豈有既志於仁而爲惡事者?本書之意蓋謂無惡於志。惡字當讀爲去聲。
按:前後章皆言好惡,此亦當讀去聲。
【考證】春秋繁露玉英篇:難者曰:「爲賢者諱皆言之,爲宣繆諱獨弗言,何也?」曰:「不成於賢也。其爲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棄。棄之則棄善志也,取之則害王法,故不棄亦不載,以意見之而已。苟志於仁無惡,此之謂也。」 鹽鐵論刑德篇:故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诛。
按:此先漢遺義,附識於此。
【集解】孔曰:「苟,誠也。言誠能志於仁,則其餘終無惡。」
【集注】苟,誠也。志者,心之所之也。其心誠在於仁,則必無爲惡之事矣。
【別解】論語意原:志於仁者,無一念不存乎仁,其視萬物同爲一體。體有貴賤,皆天理也,世豈有好耳目而惡足髀者哉?民之秉彝,與我無間,不仁而喪其良心,矜之而已,雖謂之無惡可也。曰能好惡人,所以明性情之正,曰無惡也,所以明體物之心。 羣經平議:上章云「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此章云「苟志於仁矣,無惡也」,兩章文義相承。此惡字卽上「能惡人」之惡。賈子道術篇曰:「心兼愛人謂之仁。」然則仁主於愛,古之通論。使其中有惡人之一念,卽不得謂之志於仁矣。此與上章或一時之語,或非一時語而記者牽連記之。 論語訓:釋文「惡,又烏路切」是也。苟、假聲近通用。上言仁者能惡,嫌仁者當用惡以绝不仁,故此明其無惡。仁者愛人,雖所屏棄放流,皆欲其自新,務於安全。不獨仁人無惡,但有志於仁皆無所憎惡。
按:俞氏、王氏之說並是,集注失之。
【餘論】李來章達天録:苟志於仁,先立其大,學者入門不可不有此識見規模。然隨時隨地又皆有细密功夫,非祇志與立便了也。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考異】後漢書李通傳論、晉書夏侯湛傳俱引「富與貴是人之所欲」,無「也」字。 後漢書陳蕃傳注、文選鮑照擬古詩注引「是人之所欲」,皆無「也」字。 牟子理惑論、文選幽通賦注引全節文。「惡」下各無「也」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句末均無「也」字。 張弧素履子暨初學記、太平御覽述「是人之所欲」,又述「是人之所惡」,亦各無「也」字。 翟氏考異:此「也」字唐以前人引述悉略去,未必不謀盡同也,恐是當時傳本有如此。 論衡問孔篇、刺孟篇「不處也」皆引作「不居也」。 後漢書陳蕃傳:讓封侯疏曰:「竊慕君子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鹽鐵論褒賢章。君子不以道得之,不居也。
【音讀】集注考證:王文憲與下「去仁」並作上聲。然自去去聲,去之上聲,已違之去聲,驅而去之上聲。 四書辨證:此句何氏集解言人之所惡亦不可違而去之。下節「去仁」,邢言「若違去仁道,何得成名爲君子」,則二去字皆去聲,故朱子不音作上聲,然則去仁卽違仁,故卽接言君子無之。書齋夜話:此究當就「不以其道」點句,若就「得之」點,則富贵固有以其道得之,亦有不以其道得之者,若貧賤則安有以其道而得之者哉? 王若虛論語辨惑:貧與賤下當云「以其道得之」,「不」字非衍卽誤也。若夷齊求仁,雖至餓死而不辭,非以其道得貧賤而不去乎?夫生而富貴不必言不處,生而貧賤亦安得去,此所云者,蓋儻來而可以避就者耳,故有以道不以道得之辨焉。朱子文集:程允夫言此當以「不以其道」爲一句。「得之」爲一句。先生批曰:「如此說則『其』字無下落,恐不成文理。」劉氏正義:吕覽有度篇注:「不以其道得之不居。」畢氏沅校云:「按古讀皆以『不以其道」爲句。此注亦當爾。論語『不處』,此作『不居』。論衡問孔、刺孟兩篇並同。」按後漢陳蕃傳、鹽鐵論褒賢篇亦作「不居」,自是齊、古、魯文異。吕覽注「居」下無「也」字,高麗本「不去」下亦無「也」字,當以有「也」字爲是。且古讀皆至「得之」爲句,畢校非是。
【考證】禮坊記。君子辭貴不辭賤,辭富不辭貧。 荀子性惡篇:「仁之所在無貧窮,仁之所亡無富貴。」謝氏墉校注:「此言仁之所在,雖貧窮甘之,仁之所亡,雖富貴去之。」
【集解】孔曰:「不以其道得富貴,則仁者不處。」何曰:「時有否泰,故君子履道而反貧賤。此則不以其道得之,雖是人之所惡,不可違而去之。」
【集注】不以其道得之,謂不當得而得之。然於富貴則不處,於貧賤則不去,君子之審富貴而安貧賤也如此。
【別解】論語意原:說者謂有得富貴之道,有得貧賤之道,非也。聖人嘗言得矣,曰見得思義,曰戒之在得,曰先事後得。得之爲言,謂於利有獲也。兩言不以其道得之,初無二意。若曰富貴固人之所欲,不以其道而有得焉,得則可富貴矣,然君子不處此富貴也。貧賤固人之所惡,不以其道而有得焉,則不貧賤矣,然君子不去此貧賤也。以富貴貧賤反覆見意,欲人人知此理,是以互言之也?
按:此以得爲利,得不連富貴貧賤說。可備一義。
【發明】反身録:伊尹一介弗取,千駟弗顧;夫子疏水曲肱而樂,不義之富貴如浮雲,顔子之樂不以簞瓢改。柳下惠之介不以三公易。古之聖賢,未有不審富貴安貧賤以清其源而能正其流者,而况於中材下士乎。 孫奇逢四書近指。人初生時,祇有此身,原來貧賤。非有所失也。至富貴則有所得矣,無失無不得,有得有所失,故均一非道。富貴不可處,以其外來。貧賤不可去,以其所從來。孔子樂在其中,顔子不改其樂,全是於此看得分明,故不爲欲惡所乘。
按:常人之情,好富貴而惡貧賤。不知富貴貧賤皆外來物,不能自主,君子所以不處不去者,正其達天知命之學。何者?福者禍之基,無故而得非分之位,颠越者其常,幸免者其偶也。無端而得意外之财,常人所喜,君子之所懼也。世之得貧賤之道多矣,如不守繩檢,博弈鬪狠,奢侈縱肆,皆所以取貧賤之道。無此等事以致貧賤,是其貧賤生於天命也。君子於此惟有素其位而行,所謂素貧賤行乎貧賤者。稍有怨天尤人之心,或思打破環境,則大禍立至矣。故不處不去,正君子之智,所謂智者利仁也。
君子去仁,惡乎成名?
【集解】孔曰:「惡乎成名者,不得成名爲君子。」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更明不可去正道以求富貴也。惡乎,猶於何也。言人所以得他人呼我爲君子者,政由我爲有仁道故耳。若捨去仁道,傍求富貴,則於何處更得成君子之名乎。
【集注】言君子所以爲君子,以其仁也。若貪富貴而厭貧賤,則是自離其仁而無君子之實矣,何所成其名乎。
【餘論】四書辨疑。前段論富貴貧賤去就之道,自此以下至「顛沛必於是」止,是言君子不可须臾去仁。彼專論義,此專說仁,前後兩段,各不相關。自漢儒通作一章,注文因之,故不免有所遷就而爲貪富貴厭貧賤之説:本段經文意不及此,後注又言取舍之分明,然後存養之功密。以理言之,未有在內不先存養而在外先能明於取舍者。南軒曰:「君子之所以爲君子者,以其不已於仁也。去仁,則何自而成君子之名哉?」此說本分與前段富貴貧賤之意不復相關,蓋亦見兩段經文難爲一意,故不用諸家之説也。然無顯斷,猶與上段連作一章,前後兩意愈難通説:予謂「君子」以下二十七字當自爲一章,仍取南軒之說爲正。
按:論語中有本一章誤分爲二章者,如宰予晝寢及性相近也等章。其次章之「子曰」,說者以爲衍文是也。有本二章誤合爲一章者,如此章及「君子篤於親」節,皆與前節各不相蒙,必欲牽合爲一,反失聖人立言之旨,陳氏之說是也。
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考異】翟氏考異。穀梁傳僖二十三年注引孔子曰:「君子去仁,惡乎成名?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中無「無終食間」句。此撮略經文致失條理者,不可以異同論。
【考證】曾子制言篇:昔者,舜匹夫也,土地之厚則得而有之,人徒之衆則得而使之,舜唯以得之也。是故君子將説富貴,必勉於仁也。昔者,伯夷、叔齊仁者也,死於溝澮之間,其仁成名於天下。夫二子者居河濟之間,非有土地之厚、貨粟之富也。言爲文章,行爲表綴於天下。是故君子思仁,晝則忘食,夜則忘寐,日旦就業,夕而自省,以殁其身,亦可謂守業矣。 漢書河間獻王傳:「被服儒術,造次必於儒者。」顔注:「造次,謂所嚮必行也。」 诗大雅蕩篇「顛沛之揭」,傳:「颠,仆。沛,拔也。」正義:「颠是倒頓之名,仆是偃僵之義,故以颠爲仆。沛者,勿遽離本之言,此論本事,故知爲拔。」論語竢質:説文解字:「趀,倉卒也。從走,𠂔聲。讀若資。」鄭公讀次爲趀也。颠沛讀若𧽍䟺。説文解字曰:「𧽍,走頓也。從走,真聲。讀若顛。䟺,步行獵跋也。從足,貝聲。」是從江說,颠沛當爲𧽍䟺。從陳説,當爲蹎跋。而其以顛沛爲假借則同也。
【集解】馬曰:「造次,急遽。顛沛,偃仆。雖急遽偃仆不違仁。」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造次,倉卒也。
【集注】終食者,一飯之頃。造次,急遽苟且之時。顛沛,倾覆流離之際。蓋君子之不去乎仁如此,不但富貴貧賤取舍之間而已也。
【餘論】讀四書大全説:遏欲有兩層,都未到存理分上。其一,事境當前,却立著個取舍之分,一力壓住,則雖有欲富貴惡貧賤之心,也按捺不發,其於取舍之分也,是大綱曉得,硬地執認,此釋氏所謂折服現行煩惱也。其一,則一向欲惡上情染得輕,又向那高明透脱上走,使此心得以恆虚,而於富貴之樂,貧賤之苦,未交心目之時,空空洞洞著,則雖富貴有可得之機,貧賤有可去之势,他也總不起念,由他打點得者心體清閒,故能爾爾,則釋氏所謂自性煩惱永斷無餘也。釋氏碁力酒量只到此處,便爲绝頂,由此無所損害於物,而其所謂七菩提八聖道等,亦只在者上面做些水墨工夫。聖學則不然,雖以奉當然之理壓住欲惡按捺不發者爲未至,却不恃欲惡之情,輕走那高明透脱一路,到底只奉此當然之理以爲依,而但由淺向深,由偏向全,由生向熟,由有事之擇執向無事之精一上做去,則心純乎理,而擇夫富貴貧賤者精義入神,應乎富貴貧賤者敦仁守土。由此大用以顯,便是天秩天叙。所以說「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非但無損於物,而以虚願往來也。【集注】說兩個明字,中間有多少條理,在貧無諂、富無驕之上有貧樂、富好禮,德業經綸都從此明字生出。 黄氏後案:終食時暫,造次時遽,顛沛時危,君子無違仁,觀其暫而久可知也,觀其變而常可知也,言爲仁無間斷之時也。後漢書盧植傳論:「風霜以別草木之性,危亂而見貞良之節。夫蠭蠆起懷,雷霆駭耳,雖賁育荊諸之倫未有不冘豫奪常者也。君子之於忠義,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也。」此造次顛沛以事變危急言也。後漢書崔駰傳:「駰子瑗以事繫獄,獄掾善爲禮。瑗間考訊時,辙問以禮說。其專心好學,雖顛沛必於是。」此以顛沛爲危時也。朱子以造次顛沛指存養言,申之者謂動則省察,静則存養,此專以静寂無事之時言也。式三謂造次顛沛非静寂無事之時,終食之間亦該動静言也。且言静存者,謂戒慎於未行事之時則可,謂存養於心中無一事之時,則是屏事息勞,閉目凝神,無所用心。而謂仁者是矣,可乎哉? 高攀龍高子遺書:仁是人人具足者,因世情俗見封蔽不得出頭。今於富貴貧賤看得透,心中湛然,方見仁之真體。有此真本體,方有真功夫。所以君子終食亦在此,造次颠沛亦在此,實落做得主宰,摇撼不得,方是了生死學問。
【發明】潘德輿養一齋劄記:前二節所謂名節者,道德之藩籬也。末節所謂道德者,名節之堂奧也。今人藩籬不立,堂奥自無從窺,轉以能成君子之名者爲矯激而務名。不知此名卽名節名教之名,不成此名,則名節頹,名教斁,士行掃地矣。如聖門季路、原憲之流,亦是於富貴貧賤一刀兩段,故孔子與論存養精微。使世味尚濃,遑言心德乎?富貴貧賤乃入道之第一關,此關不通,於道永無望矣。願天下之學者共懍之。 顧氏四書講義:此章是孔門勘法。蓋吾人有平居無事之時,有富貴貧賤造次顛沛之時。平居無事,不見可喜可嗔可疑可駭,行住坐卧卽聖人與衆人無異。至遇富貴貧賤造次顛沛,鲜不爲之動矣,到此四關,直令人肺腑俱呈,手足盡露,非能勉强支吾者。故就源頭上看,必其無終食之間違仁,然後於四者處之如一。就關頭上看,必其能於四者處之如一,然後算得無終食之間違仁。予謂平居無事,一切行住坐卧常人與聖人同,就大概言耳。究其所以,却又不同。蓋此等處在聖人都從一團天理中流出,是爲真心;在常人則所謂日用而不知者也,是爲習心。指當下之習心混當下之真心,不免毫釐而千里矣。
○子曰:「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好仁者,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其爲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
【考異】漢石經。「未見好仁惡不仁者」。「好仁」下無「者」字。 三國志顧雍傳注,惡不仁者,其爲仁矣。 集注考證:此「矣」字不是絶句,是引下文之辭,故朱子作「者」字説。
【集解】孔曰:「無以尚之,難復加也。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言惡不仁者能使不仁者不加非義於己,不如好仁者無以尚之爲優。」
【唐以前古注】皇疏:尚,猶加勝也。言若好仁者,則爲德之上無復德可加勝此也。言既能惡於不仁而身不與親狎,則不仁者不得以非理不仁之事加陵於己身也。一云:「其,其於仁者也。言惡不仁之人雖不好仁而能惡於不仁者,不欲使不仁之人以非禮加陵仁者之身也。」 又引李充云:所好唯仁,無物以尚之也。不仁,仁者之贼也。奚不惡不仁哉?惡其害仁也。是以爲惜仁人之篤者,不使不仁者加乎仁者之身,然後仁道無適而不申,不仁者無往而不屈也。
【集注】夫子自言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蓋好仁者真知仁之可好,故天下之物無以加之。惡不仁者真知不仁之可惡,故其所以爲仁者必能絶去不仁之事而不使少有及於其身。此皆成德之事,故難得而見之也。
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
【考異】皇本「仁」下有「者」字。「不足者」下有「也」字。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者」下均有「也」字。 文苑英華盧照鄰乞藥直書引仲尼曰:「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者乎?」
【集解】孔曰:「言人無能一日用其力修仁者耳,我未見欲爲仁而力不足者?」
【集注】言好仁惡不仁者雖不可見,然或有人果能一旦奮然用力於仁,則我又未見其力有不足者。蓋爲仁在己,欲之則是,而志之所至,氣必至焉。故仁雖難能,而至之亦易也。
【別解】李氏論語劄記:無以尚之者?好之至也。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惡之深也。此如大學之「如好好色,如惡惡臭」,正是用力處,似不必以成德言。蓋求必得而後爲好之至,務決去而後爲惡之深,志氣相生。豈有力不足之患。 讀四書大全說:一日用力於仁,較前所云好仁惡不仁者只揀下能好惡者一段入手功夫說,原不可在資稟上分利勉。朱子云:「用力說氣較多,志亦在上面。」此語雖重說氣,又云:「志之所至,氣必至焉。」志立自是奮發敢爲,則抑以氣聽於志,而志固爲主也。用力於仁,既志用氣,則人各有力,何故不能用之於仁?可見只是不志於仁。不志於仁便有力亦不用,便用力亦不在仁上用。夫子從此看破不好仁不惡不仁者之明效,所以道我未見力不足者。非力不足,則其過豈非好惡之不誠哉。好惡還是始事,用力纔是實著,唯好仁惡不仁,而後能用力。非好仁惡不仁,雖欲用力而恒見力之不足。是非好仁惡不仁之爲安行而高過於用力者之勉行可知矣。前一節是大綱,說兼生熟久暫在內。後言一日則卽功未久而習未熟者爲言,實則因好惡而後用力。終身一日,自然勉强,其致一也。至云「我未見力不足者」,則但以徵好惡誠而力必逮,初不云我未見一日用力於仁者,其云蓋有之而我未見,雖寬一步說,要爲聖人修辭立誠,不詭於理一分殊之節目,不似釋氏所云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之誣。謂人之性情已正,而氣力不堪,在大造無心賦予中莫須有此,而終曰我未之見,則以氣力之得於天者略同,而性情之爲物欲所蔽者頓異。其志不蔽而氣受蔽者,於理可或有,而於事則無也。
按:王用誥云:「船山以用力爲好惡之實事實功,不分成德學者,與安溪說同。以次節未見爲徵好惡誠而力必逮,末節反覆歎息,乃終言無用力而力不足之事,非歎未見用力而力不足之人,似勝集注説。」
【餘論】劉氏正義:夫子言:「力不足者中道而廢。」又表記子曰:「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並言爲仁實用其力,惟力已盡,身已斃,而學道或未至,方是中道而廢。其廢也,由於年數不足,有不得不廢者也。如是而後謂之力不足,是誠不足也。若此身未廢,而遽以力不足自諉,是卽夫子之所謂畫矣。夫仁,人心也。人卽體質素弱,而自存其心,志之所至,氣亦至焉。豈患力之不足?故曰我欲仁,斯仁至矣。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一日者,期之至近而速者也。
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考異】皇本「矣」作「乎」。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均作「乎」。
【集解】孔曰:「謙不欲盡誣時人。言不能爲仁,故云爲能有爾,我未之見也。」
【集注】蓋,疑辭。有之,謂有用力而力不足者。蓋人之氣質不同,故疑亦容或有此昏弱之甚欲進而不能者,但我偶未之見耳。蓋不敢終以爲易,而又歎人之莫肯用力於仁也。
【餘論】松陽講義:慶源輔氏曰:「此章三言未見,而意實相承。初言成德之未見,次言用力之未見,末又言用力而力不足者之未見,無非欲學者因是自警而用力於仁耳。」此又是一樣講。若欲依此,則講末節當云天下亦實有用力而力不足之人,此項人雖或垂成而止,或半塗而廢,然猶愈於自畫而不進者也。雖同一自暴自棄,而自暴棄於垂成半塗之時,與初頭便自暴棄者有間矣。然此等人今亦難得,真可歎息。大抵世上人看得仁是箇迂遠不急之物,莫肯走到這一條路上去,肯上這條路就是好的了。故夫子並用力而力不足者亦思之也。如此講亦於理無礙。存之以備一說可也。 論語經正録引劉念臺曰:夫子既言好仁,又言惡不仁,一似複語。然所好者必合之所惡而後清,蓋人心本有仁無不仁,而氣拘物蔽之後,不仁常伏於仁者之中。至於仁不仁相爲倚伏,而不仁者轉足以勝仁,此時尤赖本心之明發而爲好惡之正者,終自不爽其衡,而吾固不難力致其決,以全其有仁無不仁之體,則聖學之全功於是乎在矣。若於此而又復自欺焉,好不能如好好色,惡不能如惡惡臭,亦終歸於不仁而已。然人雖可以自欺,而終不可以欺好惡,故曰我未見力不足者,又曰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按:張子說以好仁惡不仁爲一人,朱子善之,以不合於兩者字,不用其説:劉氏【發明】言好仁又言惡不仁之故,兩者字作一人說,義亦精審。
【發明】反身録:顏子簞瓢陋巷,不改其樂;舜禹有天下而不與,所好在仁,故無以尚之。白沙云:「人争一箇覺,纔覺便我大而物小。物有盡而我無窮,夫惟無窮,故微塵六合,瞬息千古,生不知愛,死不知惡,又何難銖軒冕而塵金玉耶?」
○子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
【考異】皇本「人」作「民」。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人」作「民」。後漢書吴祐傳曰:「掾以親故,受污穢之名,所謂『觀過斯知人矣』。」「仁」作「人」。陸采冶城客論曰:「斯知仁矣」。「仁」是「人」字,與「宰我問井有仁焉」之「仁」皆以字音致誤。
【考證】表記:子曰:「仁之難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過易辭也。」注:「辭,猶解說也。仁者恭儉,雖有過不甚矣。」子曰:「仁有三,與仁同功而異情。與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與仁同過,然後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注云:「三,謂安仁也、利仁也、强仁也。利仁强仁功雖與安仁者同,本情則異。功者,人所貪也。過者,人所辟也。在過之中非其本情者,或有悔者焉。」 劉氏正義:案表記此文最足發明此章之義。漢書外戚傳:「燕王上書言。『子路喪姊,期而不除。』」後漢書吴祐傳言:「嗇夫孫性私賦民錢。市衣進父。」南史張裕傳言。「张岱母年八十。籍注未滿,便去官還養」。三傳皆引此文美之。惟吴祐傳作「知人」。「人」與「仁」通用字。
【集解】孔曰:「黨,類也。小人不能爲君子之行,非小人之過,當恕而勿責之。觀過,使賢愚各得其所,則爲仁矣。」
【唐以前古注】皇疏:過,猶失也。黨,黨類也。人之有失,各有黨類。小人不能爲君子之行,則非小人之失也。猶如耕夫不能耕,乃是其失,若不能書,則非耕夫之失也。若責之,當就其辈類責之也。 又引殷仲堪云:言人之過失各由於性類之不同,直者以改邪爲義,失在於寡恕,仁者以惻隱爲誠,過在於容非。是以與仁同過,其仁可知。觀過之義,將在於斯者。
按:仲堪,陳郡人,官至振威將軍,荆州刺史。事蹟詳晉書本傳。其人殊無足取,所注論語,隋唐諸志皆不載,蓋亡佚已久。録存一家,不没其心力焉爾。
又按:唐以前本「人」作「民」,故孔注、皇疏依「民」字解之。唐諱「民」,改經『民」字作「人」。宋因之。皇疏:「不求備於一人,則此觀過之人有仁心。」其解觀過知仁,與今日觀念大異。至仲堪之說,當日認爲别解,而不知卽爲程子、尹氏所本,乃繼起者坐享盛名,反使創始者埋没不顯,揆之事理,寧得謂平?是書於魏晉六朝古注之亡佚者,孤詞單句,搜採靡遺,匪惟攄懷古之夙志,抑以發潛德之幽光云爾。
【集注】黨,類也。程氏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君子常失於厚,小人常失於薄。君子過於愛,小人過於忍。」尹氏曰:「於此觀之,則人之仁不仁可知矣。」
【別解】論語補疏:各於其黨,卽是觀過之法,此爲蒞民者示也。皇侃云:「猶如耕夫不能耕,乃是其失,若不能書,則非耕夫之失也。」此說黨字義最明。後漢吴祐傳以掾私賦民錢市衣進父爲觀過知仁,是以賦錢之過爲仁,異乎孔注。漢書外戚傳:「燕王旦爲丁外人求侯,上書稱:『子路姊喪,期而不除,孔子非之。子路曰:由不幸寡兄弟,不忍除之。故曰觀過知仁。』」是當時有此一説。然以蓋主而侯外人,岂得爲仁?子路親愛其姊,偶愆於禮,夫子裁之,卽時改正。旦以此爲觀過知仁,儗非其倫矣。吴祐所稱孫性之事,尤足長詐而敝俗,遂因有安丘男子因母殺人之事矣。孔子之訓精善,吴祐之見乖乎聖人。
按:焦氏意在申舊注。劉寶楠云:「注說甚曲,焦氏不免曲徇。且知仁因觀過而知,則仁卽過者之仁,而孔以爲觀者知仁術,亦誤。」
【餘論】論語稽求篇:史稱陳仲弓外署非吏,此爲本司受過。又劉宋張岱爲司徒左西曹掾,母年八十,籍注未滿,岱便去官還養,有司以違制糾之。宋孝武帝曰:「觀過可以知仁,不須案也。」若漢外戚傳燕王上書稱:「子路喪姊,期而不除,孔子非之。子路曰:『由不幸寡兄弟,故不忍除。』故曰觀過知仁。」又後漢吴祐傳,「嗇夫孫性私賦民錢,市衣以進父。父怒,遣性伏罪。祐屏左右問故,歎曰:『掾以親故,受汙辱之名,可謂觀過知仁矣。』」此皆漢儒解經之見于事者。然皆是知仁,並無知不仁者。 四書辨疑:經文止言「斯知仁矣」,未嘗言知不仁也。程子、尹氏仁與不仁皆兩言之。若知其失於厚過於愛者爲仁,以此爲斯知仁矣,固猶有說。至於知其失於薄過於忍者爲不仁,則斯知仁矣無可說也。 劉開論語補注:黨非類也,有所親比謂之黨。書云「無偏無黨」,子曰「羣而不黨」,皆言比也。人之過於禮而用其情者,各於其親比而深諱之,如父爲子隱,子爲父隱,雖有偏私,而情不得不如此也,故觀過可知仁矣。如周公過於愛兄,孔子過於諱君,雖非此過之比,然理當乎公而情出於私,卽同謂之黨,有不辭也。「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孔子並不避黨之名,非故爲引過,其心以爲未嘗非親比於君也。但本於天理人情之安,而黨卽仁之至者耳。夫人之過用其情而不免於私比,其不失爲忠厚,亦猶是也。行有高下,而其情之可見則一也。若以黨爲類,而謂君子過於厚,小人過於薄。過於厚謂之仁可也,過於薄亦可知仁乎?而既分爲君子小人之類,又何以知其類之專指君子乎? 吴廷棟拙修集:或問載劉氏之說曰:「周公使管叔監殷,而管叔以殷畔;魯昭公實不知禮,而孔子以爲知禮,實過也。然周公愛其兄,孔子厚其君,乃所以爲仁也。案孟子謂周公之過,不亦宜乎?」以此語推之,則周孔之過正仁至義盡處,其實不得謂之過矣。似不得引以爲觀過知仁之證。
【發明】松陽講義:學者讀這章書,要知修己與觀人不同。若論修己,則過是不可一毫有的。若有一毫過當處,雖出於慈祥愷惻,然非中正之道,亦是吾見識未到處,是吾檢點未到處,皆是學問病痛,必須如芒刺在背,負罪引慝,省察克治,必去之而後已。所以夫子平日說「過則勿憚改」,説「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而於欲寡其過之伯玉、不貳過之顔子,則歎赏之,何嘗肯教人自恕?若論觀人,則不如此。瑕瑜自不相掩,雖視以觀由察安,考之之法極嚴,而待之之心甚恕。其黨未分之前,可以過决之。其黨既分之後,可以過諒之。若只論其過不過,不論其仁不仁,使君子與小人同棄,此非聖賢觀人之道也。
○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考異】漢石經「矣」作「也」。
【考證】黄氏後案:依何解,年已垂暮,道猶不行。心甚不慰,世治而死,乃無憾也。依朱子說,是因至道難聞,老將死而昧於道,深歎其不可也。漢書夏侯勝、黄霸同下獄,霸欲從勝受經,引此文。與朱注合。新序雜事一引此云:「楚共王卒用筦蘇,退申侯伯,於以開後嗣,覺來世,猶愈於没身不寤者也。」意亦同何解。式三謂此言以身殉道也。朝聞當行之道,夕以死赴之,無苟安,無姑待,成仁取義,勇決可嘉矣。唐書郭子儀傳贊曰:「遭讒惎詭奪兵柄,然朝聞命,夕引道,無纖介自嫌。」王伯厚集:「朝聞夕道,猶待子儀。」引用不誤。
【集解】言將至死,不聞世之有道也。
按:孫弈示兒编:「孔子豈尚未聞道者?苟聞天下之有道,則死亦無遺恨,蓋憂天下如此其急。」此亦本舊注而集注不從。劉寶楠云:「新序雜事篇載楚共王事,晉書皇甫謐傳載謐語,皆謂聞道爲己聞道,非如注云『聞世之有道』也。」劉氏疏集解者也,而不堅持門户之見,其見解終非一般漢學家所及。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欒肇云:道所以濟民,聖人存身,爲行道也。濟民以道,非以濟身也。故云誠令道朝聞於世,雖夕死可也。傷道不行,且明己憂世不爲身也。
按:魏晉時代道家之說盛行,此章之義正可藉以大暢玄風。當時注輪語者,此等迎合潮流之書當復不少,而何氏皆不採,獨用己説,其見解已非時流所及。皇氏生齊梁之世,老庄之外,雜以佛學,其時著述尤多祖尚玄虚,如王弼之論語釋疑、郭象之論語體略、太史叔明之論語集解,皆出入釋老,亦當代風趨使然也。乃皇氏獨引欒肇以申注義,並不兼採以廣其書,其特識尚在宋儒之上。沈堙幾數百年,終能自發其光,晦而復顯,蓋其精神有不可磨滅者在也。
【集注】道者,事物當然之理。苟得聞之,則生順死安,無復遺恨矣。朝夕所以甚言其時之近。
【餘論】朱子語類:問:「集注云:『道者,事物當然之理。』嘗思道之大者莫過乎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倫,而其有親義序别。學者苟至一日之知,則孰不聞焉?而卽使之死,亦覺未甚濟事。所謂道者,果何爲真切至當處?又何以使人聞而遂死亦無憾?」曰:「道誠不外乎日用常行之間,但說未甚濟事者,恐知之或未真耳。若知得真實,必能信之篤,守之固。幸而未死,可以充其所知爲聖爲賢。萬一卽死,則亦不至昏昧一生如禽獸然。是以爲人必以聞道爲貴也。」曰:「聖人非欲人聞道而必死,但深言道之不可不聞耳。將此二句反之曰:人一生而不聞道,雖長生亦何爲。曰:然若人而不聞道,則生亦枉生,死亦枉死。」 論語或問:或問:「朝聞夕死,無得近於釋氏之說乎?」曰:「吾之所謂道者,固非彼之所謂道矣。且聖人之意又特主於聞道之重,而非若彼之恃此以死也。」曰:「何也?」曰:「吾之所謂道者,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當然之實理也。彼之所謂道,則以此爲幻爲妄而絶滅之以求其所謂清净寂滅者也。人事當然之實理,乃人之所以爲人而不可以不聞者,故朝聞之而夕死亦可以無憾。若彼之所謂清净寂滅者,則初無所效於人生之日用,其急於聞之者,恃懼夫死之將至而欲倚是以敵之耳。是以爲吾之說者,行法俟命而不求知死。爲彼之說者,坐亡立脱變見萬端而卒無補於世教之萬分也。故程子於此專以爲實見理義重於生,與夫知所以爲人者爲説,其旨亦深切矣。」 李中谷平日録(黄宗羲明儒學案)引: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會得此意,則必終日乾乾,學惟爲己而已,何處著絲毫爲人之意哉!李恕谷曰:「聞非偶然頓悟,乃躬行心得之謂。顏子之歎、曾子之唯,庶克當之。方不徒生,亦不虚死,故曰可矣。道,猶路也。有原有委,性與天道,道之本也。三綱五常,道之目也。禮樂文章,道之事也。經有統言者,有專言者,當各以文會之。」
【發明】日知録,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有一日未死之身,則有一日未聞之道。嶺雲軒瑣記:杜子光先生惟熙傳姚江學派,造詣深粹。年八十餘,小疾,語諸友曰:「明晨當來别。」及期,焚香端坐,曰:「諸君看我如是而來,如是而去,可用得意見安排否?」遂瞑。王門之學,能入悟境者曾無幾人。一悟則其臨終從容若此,頗得「朝聞道,夕死可矣」之意。 又云:世間所有者皆身外之物,而身又性外之物也。但存吾性,並此身不有之可也。問者曰:「身亡,性存何所?」曰:「性存於兩大之間。子以爲不信,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此又何義?豈孔子亦有邪說歟?聞道而死,猶老氏所謂死而不亡,釋氏之入湼槃滅度,皆死其身而存其性也。否則要此朝夕間一了然何益?」又云:或叩餘以養生之訣,應之曰:「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是養生之真訣也。須識得此仁意象何如。」又問長生。應之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是長生也。長生不着落形體上。」其人惘然辭去。
○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考證】劉氏正義:士爲學人進身之階。荀子儒效篇:「匹夫問學,不及爲士,則不教也。」聖門弟子來學時多未仕,故夫子屢言士。而子張、子貢亦問士,皆循名責實之意。記言「士先志」,孟子言「士尚志」,又言「士志仁義,大人之事備」,仁義卽此文所言道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李充云:夫貴形骸之內者,則忘其形骸之外矣。是以昔之有道者有爲者乃使家人忘其貧,王公忘其榮,而况於衣食也。
【集注】心欲求道,而以口體之奉不若人爲恥,其識趣之卑陋甚矣,何足與議於道哉!
【餘論】論語或問:問:「恥惡衣惡食者,其爲未免於求饱求安之累者乎?」曰:「此固然也。然求飽與安者,猶有以適乎口體之實也。此則非以其不可衣且食也,特以其不美於觀聽而自恧焉。若謝氏所謂『食前方丈則對客泰然,疏食菜羹則不能出諸其户』者,蓋其識趨卑凡,又在求飽與安者之下矣。」
【發明】吕柟四書因問:季氏八佾舞於庭,三家以雝徹,犯分不顧,皆是恥惡衣惡食一念上起。此處最要見得,則能守得。 反身録:近代焦弱侯受學於耿天臺先生之門,天臺以其根器邁衆,時與浹談,年餘未嘗及道。久之弱侯請問,天臺訝曰:「吾輩渾是俗骨,而言道乎?」夫以弱侯之深心大力,猶不驟以語及,況其下焉者乎?故學道者須先掃清俗念,而後可以言此。若天理人欲並行,未有能濟者也。劉源淥日記(經正録引):子曰:「君子食無求饱,居無求安。」又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此義利之關,君子小人之別也。能透此關,而後可與共學。
按:自來贓污寇盗元凶大憝,其最初原因亦不過恥惡衣食耳。王沂公一生勳業皆自其「不在温飽」之一言發之也。故士須有子路緼袍不恥之風,而後始足以言道。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考異】皇本「比」下有「也」字。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同。
【音讀】釋文:「適」,郑本作「敵」。莫,鄭音慕。 九經古義:古「敵」字皆作「適」。禮記雜記曰「赴於適者」,鄭注云:「適讀爲匹敵之敵。」史記范睢傳「功適伐國」,田單傳「適人開户」,李斯傳「羣臣百官皆畔不適」,徐廣皆音徵敵之敵。荀卿子君子篇云:「天子四海之內無客禮,告無適也。」注讀爲敵。 集注考證:比當作毗志反,如「周而不比」、「與射者比」,皆毗志反。「比死者」、「比化者」,皆必二反。朱子嘗因學者之問,欲改未及。論語古訓:爲論語音者,始于晋徐邈,此音非鄭本文。盧學士曰:「陸氏以其義,知其讀耳。」鄭以適爲敵者,古「敵」通作「適」。雜記「大夫訃於同國適者」,鄭注:「適讀爲匹敵之敵。」荀卿君子篇:「四海之內無客禮。告無適也。」楊注適讀爲敵。史記范睢傳「攻適、伐國」,田單傳「適人開户」,李斯傳「羣臣百官皆畔不適」,徐廣俱音敵。是「適」通作「敵」也。鄭讀莫爲慕者,慕從心,莫聲。古本省作「莫」耳。
【考證】論語稽求篇;適莫與比皆指用情言。適者,厚也,親也。莫者,薄也,漠然也。比者,密也,和也。當情爲和,過情爲密,此皆字義之有據者。若曰君子之于天下何厚何薄何親何疏,惟義之所在與相比焉。國語司馬俟曰:「罔與比而事吾君矣。」與比二字,此爲確注。又正義于「子見南子」節疏云:「子路以爲君子當義之與比,不當見淫亂與比。」義與親亂,反觀更自明白。此節舊解無注,然舊儒解經自如此。 羣經平議。以適莫爲富厚窮薄,其義至陋。釋文曰:「適,鄭本作『敵』,莫,鄭音慕,無所貪慕也。」此章大旨鄭讀得之。敵之言相當也,相當則有相觸迕之義,故方言曰:「適,牾也。」郭璞注曰:「相觸迕也。」無適之適當從此義。言君子之於天下無所適牾,無所貪慕,惟義是親而已。 劉氏正義:敵當卽仇敵之義。無敵無慕,義之與比,是言好惡得其正也。鄭氏專就事言。後漢書劉梁傳:「梁著和同論,云:『夫事有違而得道,有順而失義,有愛而爲害,有惡而爲美,其故何乎?蓋明智之所得,闇僞之所失也。是以君子之于事也,無適無莫,必考之以義焉。』」此義當與鄭合。又李固傳:「子燮所交,皆舍短取長,成人之美。時潁川荀爽、賈彪雖俱知名而不相能,燮並交二子,情無適莫。」白虎通諫諍篇:「君所以不爲臣隱何?以爲君之於臣,無適無莫,義之與比。賞一善而衆臣勸,罰一惡而衆臣懼。」风俗通十反篇:「蓋人君者,闢門開窗,號咷博求,得賢而賞,聞善若騖,無適也,無莫也。」諸文解適莫皆就人言。皇疏引范甯曰:「適莫猶厚薄也。比,親也。」范氏意似以適爲厚,莫爲薄。故邢疏卽云:「適,厚也。莫,薄也。」此與鄭氏義異。疑李固傳及白虎通、風俗通皆如此解,則亦論語家舊說,於義並得通也。至邢疏又云:「言君子於天下之人無問富厚窮薄,但有義者則與之爲親。」其義淺陋,不足以知聖言矣。 黄氏後案:鄭君與范說相反,其主待人言則同也。三國志魏陳羣傳:「君子在朝,無適無莫,雅仗名義,不以非道假人。」蜀蒋琬傳、吴顧雍傳兩言「心無適莫」,皆指待人言。古經說如此。依朱子說指行事言,是孟子所謂「言必信,行必果,惟義所在」也。謝氏無可無不可之說謬。
按:適莫,鄭主敵慕,邢疏主厚薄,俞氏主觸迕貪慕,皆指待人言。漢魏解經先後一轍,觀下文比字可以知之。朱注指行事言,已屬隔膜。謝氏乃以此爲存心,其說雖本於韓李笔解,然不免差之毫釐謬以千里矣。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莫,無所貪慕也。 皇疏引范甯云:適莫,猶厚薄也。比,親也。君子與人無有偏頗厚薄,惟仁義之親也。
按:此章邢疏無注而皇本有之,曰:「言君子之於天下無適無莫,無所貪慕也,唯義之所在也」云云,蓋何注也。劉寶楠疑爲妄人所增,兹不録。
筆解:韓曰:「無適,無可也。無莫,無不可也。惟有義者與相親比爾。」
【集注】適,專主也。春秋傳曰「吾誰適從」是也。莫,不肯也。比,從也。 謝氏曰:「適,可也。莫,不可也。無可無不可,苟無道以主之,不幾於猖狂自恣乎?此佛老之學所以自謂心無所住而能應變,而卒得罪於聖人也。聖人之學不然,於無可無不可之間有義存焉。然則君子之心,果有所倚乎。」
按:宋儒好苛論人。謝氏於知者利仁章贬抑聖門,已屬非是;今又謗及佛老,更不可爲訓。子貢方人,孔子以爲不暇。至詁經之失,猶其小焉者也。
别解論語徵:無量壽經、華嚴經皆有「無所適莫」之文。華嚴經慧苑音義引漢書注曰:「適,主也。爾雅曰:『莫,定也。』謂普于一切,無偏主親,無偏定疏。」澄觀疏曰:「無主定於親疏。」無量壽經慧遠義疏曰:「無適適之親,無莫莫之疏。」璟與連義述文赞曰:「適,親也。莫,疏也。」乃知適莫爲親疏,古来相傳之説。
按:此可備一義。
【餘論】南軒論語解:適莫,兩端也。適則有所必,莫則無所主,蓋不失之於此,則失之於彼,鮮不倚於一偏也。夫義,之正路也。倚於一偏,則莫能遵於正路矣。惟君子之心無適也而亦無莫也,其於天下惟義之親而已。 四書近指今人皆將比義作用權看,不知此是君子有主之學,非以之與二字爲聽憑天下也。內以律身,外以律人,不論經權常變,務得其心之所是。比者,君子孤立於天下,他無所恃,恃此義耳。
按:此章程朱派概以處事言,陸王派概以存心言,均屬模糊影響之談,非聖人立言之旨。兹各節録一二,以見一斑,餘悉不録。
○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考異】漢石經「刑」字作「㓝」。張有復古編曰:。「𠛬。從刀,幵聲。剄也。㓝,從刀井,法也。」今經史皆通作「𠛬」。 翟氏考異:說文:「㓝,罰罪也。從井刀。」字義與「𠛬」有別,經典相承借用。學齋佔畢謂懷𠛬乃懷思典刑而則效之。字形既失,畸論遂缘之起矣。
【考證】說文:懷,思念也。楊慎丹鉛録:貢禹乞骸骨。元帝詔答之,引傳曰:「亡懷土。」所稱傳者,卽論語「小人懷土」之文。易「小人」二字作「亡」,蓋嫌于以小人稱其臣也。 黄氏後案:懷土,孔訓重遷,漢時師說如此,見於史記、漢書者此義甚多。韋賢傳:「嗟我小子,豈不懷土?庶我王寤,越遷於魯。」又敍傳班彪王命論以高祖沛人而都關中,而云「斷懷土之情」,皆引經之明顯者也。懷刑者,不愆不忘,率由舊章,兢兢焉恐踰先王之法度也。漢書霍金同傳。金翁叔教誨有法度,霍子孟家有盈溢之欲,以取颠覆,是勳臣不可不懷刑也。後漢黨錮禍起,申屠蟠獨擅見幾之譽,則激濁揚清之士不可不懷刑也。 論語傳注:重耳懷安敗名,殷民安土重遷,皆懷土也。韓信以捐地會兵,陳豨將爲多陷,皆懷惠也。
【集解】孔曰:「懷,安也,懷土重遷也。懷刑,安於法也。」包曰:「惠,恩惠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又一說云:「君子者,人君也。小人者,民下也。上之化下,如風靡草。君若化民安德,則民下安其土,所以不遷也。人君若安於刑辟,則民下懷利惠也。」 又引李充云:凡言君子者,德足軌物,義兼君人,不唯獨善而已也。言小人者,向化從風,博通下民,不但反是之謂也。故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也。此言君導之以德,則民安其居而樂其俗,鄰國相望而不相與往來,化之至也。是以太王在岐,下輦成都,仁政感民,猛虎弗避,鍾儀懷土而謂之君子,然則民之君子,君之小人也。斯言例也,齊之以刑,則民惠利矣。夫以刑制物者,刑勝則民離。以利望上者,利極則生叛也。 筆解:韓曰:「德難形容,必示之以法制。土難均平,必示之以恩惠。上下二義,轉相明也。」
【集注】懷,思念也。懷德,謂存其固有之善。懷土,謂溺其所處之安。懷刑,謂畏法。懷惠,謂貪利。君子小人趣向不同,公私之間而已矣。
【別解一】羣經平議:此章之義自來失之。君子,謂在上者。小人,謂民也。懷者,歸也。詩匪風篇「懷之好音」,皇矣篇「予懷明德」,毛傳竝曰:「懷,歸也。」泮水篇「懷我好音」,鄭箋曰:「懷,歸也。」韋昭注國語,杜預注左傳竝有此文,是懷之訓歸固經傳之達詁。禮記緇衣篇「私惠不歸德」,鄭注曰:「歸或爲懷。」文選上林賦「悠遠長懷」,郭璞曰:「懷亦歸,變文耳。」皆古人以懷爲歸之證。公冶長篇「少者懷之」,孔曰:「懷,歸也。」然則此懷字亦可訓歸矣。「君子懷德,小人懷土」者,言君子歸於德,則小人各歸其鄉土。老子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是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者。言君子歸於刑,則小人歸於他國慈惠之君。孟子曰「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獸之走壙也。故爲淵敺魚者,獭也。爲叢敺爵者,鸇也。爲湯武敺民者,桀與紂也」是也。此章之義,以懷德懷刑對舉相形,欲在位之君子不任刑而任德也。夫安土重遷,人之常情,小民於其鄉土,豈無桑梓之念?故泰山之婦,因無苛政而不去,此卽所謂小人懷土也。惟上之人荼毒其民,使之重足而立,而忽聞鄰國之君有行仁政者,則舊都舊國之思不敵其樂國樂郊之慕,而懷土者變而懷惠矣。說此章者皆不得其義。若從舊說,則何不曰君子懷德懷刑,小人懷土懷惠。亦足見君子小人所安之不同,而何必錯綜其文乎?
【別解二】論語意原:上有德,則禮義明,教化行,固君子之所安也。上有刑,則善有所恃,惡有所懼,亦君子之所安也。小人則不然,有土以居之。則苟安重遷,德則非所知也。有惠以私之,則樂其所養,刑則非其所利也。君子小人識慮之遠近,用心之公私,於此分矣。當時之君既無德政,又無刑章,何以安君子。争城争地,民不得一日安其居,重徵厚斂。未嘗有以惠其下,又無以安小人矣。君子小人皆失其所,是以微示傷歎之意也。
按:以上兩說均以君子小人指位言之,本李充舊說也。論語訓云:「李說美矣。然以懷刑爲用刑,未爲得也。懷,思也。思刑者,思刑罰之當否,故民懷其惠政。」蓋亦主此說者。
【餘論】四書辨疑:既以懷爲思念,而於通解處却不全用思念之意。四懷字之說意各不同,四者之事亦不相類。懷德解爲存其固有之善,懷刑解爲畏法,存是存在,畏是畏懼,皆與思念意不相干。所謂固有之善者,蓋以德爲自己之德也。四者之中,土刑惠皆在己身之外,惟此却爲己所固有之物,事不相類。所謂畏法者,蓋以刑爲刑罰之刑也。四者之中,德土惠皆在人心所欲,惟此却爲人所畏避之物,意亦不倫。德不可說爲自己之德,刑與德皆當歸之於國家。德與「德之流行」之德同,蓋謂國家之仁政也。刑與「刑于四海」之刑同,蓋謂國家之法則也。
【發明】松陽講義:學者讀這章書,要知我一箇懷便是君子小人分途處。今人說了君子。誰不豔慕?說了小人,誰不羞愧?然誠內自省,能信得過是君子不是小人麽?卽就舉業論之,今日大家讀書,還是要講求聖賢義理,身體力行,上之繼往開來,次之免於刑戮乎?抑只要苟且悦人,求保門户,求取功名富貴乎?若只從保門户起見,便是懷土。若只從取功名富貴起見便是懷惠。是終日讀書,終日只做得小人工夫。這箇念頭熟了,一旦功名富貴到手,不是將書本盡情抛却,徹內徹外做箇小人,便是將聖賢道理外面粉飾,欺世罔人,敗壞世道,病根都是從習舉業時做起的,岂不可歎!
按:此章言人人殊。竊謂當指趨向言之。君子終日所思者,是如何進德修業,小人則求田問舍而已。君子安分守法,小人則惟利是圖,雖蹈刑辟而不顧也。未知然否。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音讀】黄氏後案:說文放本訓逐。驅逐、追逐皆爲放,放利卽逐利也。放縱、放棄之義亦從放逐引申,今讀去聲。依放之放今讀上聲,或作仿字,古無是分別也。
【考證】荀子大略篇:故義勝利者爲治世,利克義者爲亂世。上重義則義克利,上重利則利克義,故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失,士不通貨財,有國之君不息牛羊,錯質之臣不息雞豚,冢卿不修幣,大夫不爲塲園,從士以上皆羞利而不與民争業,樂分施而恥積臧,然故民不困財,貧窶者有所竄其手。 四書賸言:論語「放於利而行」,孔安國曰:「放,依也。」然並無他據。後見檀弓「梁木其壞,則吾將安放」,鄭注有云:「梁木,衆木所放,謂榱桷皆依梁以立,比之衆之依夫子。」始知俗以安放爲安效者誤也。
【集解】孔曰:「放,依也。每事依利而行,取怨之道。」
【集注】孔氏曰:「放,依也。多怨,謂多取怨。」程子曰:「欲利於己,必害於人,故多怨。」
【餘論】四書詮義:貪利之人,義理所不知畏矣。故以多怨惕之。
【發明】朱子語類:凡事祇認己有便宜處做,便不恤他人,所以多怨。 四書訓義:世之衰也,天下日相尋於怨,大之爲兵戎,小之爲争訟,迨其怨之已成,而不能相下也。則見爲氣之不能平,而機之相爲害,乃夫子窮其致怨之本而推言之曰:夫人亦何樂乎怨人,而亦何樂乎人之怨己哉?乃上下相怨而忘乎分,親戚相怨而忘乎情,乃至本無夙恨自可以相安之人,而成乎不可解之忿者,何其多也!放於利者,豫擬一利以爲準,因是而或行或止,必期便於己而有獲者,乃爲之曲折以求其必遂,則己之益人之損,己之得人之失,雖假爲之名,巧爲之術,人既身受其傷,未有能淡然相忘者焉。激之而氣不可抑,相制相挾而機不可測,則無所往而不得怨焉。實自此始也。故君子欲静天下之争以反人心於和平,無他,以義裁利而已矣。 嶺雲軒瑣記:有因置產與售者争論紛然,其子在傍曰:「大人可增少金,吾輩他日賣時亦得善價。」世上愚夫原可唤醒,無如欲占便宜之心不能禁止,坐看得人我太分明耳。不知人我在天地間皆偶然之幻相,任多便宜失便宜,其實兩無加損,有蓋棺之日在也。是則同。又云:見丐者號於途,見餓者僵於室,不肯出一錢以畀之者,分界太明,謂我財非彼所得而用之也。試問貲積如山,內中能盡不落他人手否?何妨先看得徹,稍存惻隱之心哉!
按:利己是世人通病,李氏所言最足發人深省。

論語集釋卷八
里仁(下)

○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爲國,如禮何?」
【考異】後漢書劉般傳:賈逵上書曰:「孔子稱能以禮讓爲國,於從政乎何有?」列女傳:曹世叔妻上疏曰:「論語曰:『能以禮讓爲國,於從政乎何有?』」
按:毛氏四書賸言云:「漢時論語必有多『於從政』三字者。且於本文較明白。或云是古論、齊論本,非魯論本,然亦不可考矣。」
【考證】左襄十三年傳:君子曰:「讓,禮之主也。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讓其下,小人農力以事其上,是以上下有禮,而讒慝黜遠,由不争也。謂之懿德。及其亂也,君子稱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憑君子,是以上下無禮,亂虐並生,由争善也。謂之昏德。國家之敝,恒必由之。」 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講信修睦謂之人利,争奪相殺謂之人患。故聖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辭讓,去争奪。舍禮,何以治之? 管子五輔篇:夫人必知禮然後恭敬,恭敬然後尊讓。尊讓然後少長貴賤不相踰越,故亂不生而患不作,故曰禮不可不謹也。 荀子禮論篇: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争。争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此禮之所由起也。
【集解】何有者。言不難也。包曰:「如禮何者,言不能用禮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范宣子讓,其下皆讓之。人懷讓心,則治國易也。不能以禮讓,則下有争心,錐刀之末,將盡争之,惟利是恤,何遑言禮也?
【集注】讓者,禮之實也。何有,言不難也。言有禮之實以爲國,則何難之有。不然,則其禮文雖具,亦且無如之何矣,而況於爲國乎?
【餘論】讀四書大全説:雙峰以下諸儒將禮讓對争奪說,朱子原不如此。本文云如禮何?言其有事於禮而終不得當也。乃云上下之分不得截然不奪不饜,若到此豈但不能如禮何,而禮亦直無如此人此世界何矣。此章乃聖人本天治人,因心作極,天德王道之本領。此所謂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而後周官之法度可行也。豈但上下截然不奪不攘之謂哉!湯之聖敬日躋,文之小心翼翼,皆此謂也。其非訓詁之儒所得與知宜矣。
【發明】四書訓義:國之所與立者,禮也。禮之所自生者,讓也。無禮則上下不辨,民志不定,而争亂作,亦終不足以保其國矣。蓋合一國爲一心,則運之不勞。而欲合一國之心,則唯退以自處,而可容餘地以讓人,此先王制禮之精意,感人心於和平,而奠萬國於久安長治之本,言治者其可忽乎?
○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爲可知也。」
【考異】皇本「不患莫己知」下有「也」字。 王符潛夫論貴忠篇引孔子曰:「不患無位,患己不立。」
【考證】劉氏正義:或謂「立」與「位」同,上二句兩「位」字。與下二句兩「知」字文法一例。漢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卽立」。周官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立、位同字。患所以位,謂患己所以稱其位者。」此說亦通。
【集解】包曰:「求善道而學行之,則人知己也。」
【集注】所以立,謂所以立乎其位者。可知,謂可以見知之實。
别解容齋随筆:說者皆以爲當求爲可知之行。唯謝顯道云:「此論猶有求位求可知之道在。至論則不然,難用而莫我知,斯我貴矣,夫復何求?」予以爲君子不以無位爲患,而以無所立爲患,不以莫己知爲患,而以求爲可知爲患。第四句蓋承上文言之,夫求之有道,若汲汲然求爲可知,則亦無所不至矣。
【餘論】此木軒四書說,患無位,謂不得其位,則無以行道而濟民,故教之以患所以立,正爲所以立者之難,如漆雕開言「吾斯之未能信」是也。患莫知,亦是謂道德學問必以人知爲驗,故欲人知己之有此具也。教之以求爲可知,正懼聲聞過情,惟務實之爲急。若夫志在富貴,但求邦家必聞者,蓋將無所不至,豈復可與言患所以立、求爲可知哉? 黄氏後案:位之所以立,上則經天緯地,下則移風易俗,固難也。事無不可對人言,乃稱可知否,則屋漏之愧,惟恐十目十手之指視,則可知難。士君子行事非徒取信一時,必使百世俟聖而不惑,以此言可知則尤難。左傳載狼瞫之言曰:「謂上不我知,黜而宜乃知我矣。」此雖怒言,實爲至言。人有所學不全而見黜者,非人之不知我,乃人之知我也。然則學者能返己自問,其自治不暇也明矣。此經恉也。謝顯道疑此經非聖人之至論,駁謝者謂聖人就名利以誘人,二說皆非。經明言不患無位,不患莫己知,尚謂就名利以誘人乎?具濟世之猷,不求世之用己也;修足譽之德,不求人之譽己也,尚謂非聖人至論乎?君子之於位與名,聽其自至而已,避之與急求之皆非也。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
【考異】皇本「貫」下有「哉」字。
【音讀】釋文:參,所金反,又七南反。九經字樣。說文曑音森,隸省作「𠻝」,與「參」字不同。參音驂,從厽。今經典相承通作「參」。增修禮部韻略,曾參字子輿,蓋取驂乘之義,音當讀驂。 翟氏考異:孝經「參不敏」,音義本作「曑」字,所林切。合唐氏字樣說,曾子名字應作曑,音讀森。乃說文「曑」下但云「商星也」,不及曾子名。而「森」下云:「讀若曾參之參。」則曾子實名參矣。大戴禮衞將军篇:「曾參之行也。」又以「參」作「叅」。漢唐扶頌「家有叅騫」,陳君閣道碑「行同叅騫」皆然。參可讀驂,叅不可讀森也。毛氏據叅音,謂曾子之所以字輿取此,其說尚不爲穿鑿。陸氏兩釋之,蓋當時已不能辨定其一是矣。徐官印史謂曾子名當讀如「參前倚衡」之參,故字子輿。參前,包氏訓參然在目前,釋文惟所金一音,至朱子始改讀七南。「參前倚衡」復屬兩段義,何可以證其當字子輿?謬悠之言,更不足取。
【考證】王念孫廣雅疏證:衛靈公篇:「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里仁篇:『子曰:吾道一以貫之。』」一以貫之卽一以行之也。荀子王制篇云:「爲之貫之。」貫亦爲也。漢書谷永傳云:「以次貫行,固執無違。」後漢書光武十王傳云:「奉承貫行。」貫亦行也。爾雅:「貫,事也。」事與行義相近,故事謂之貫,亦謂之服,行謂之服,亦謂之貫矣。 揅經室集:論語貫字凡三見,曾子之一貫也,子貢之一貫也,閔子仍舊貫也。此三貫字其訓不應有異。按貫,行也,事也。(爾雅「貫,事也」,廣雅「貫,行也」詩「三歲貫汝」,周禮「使同貫利」,傳注皆訓爲事。)孔子呼曾子告之曰:「吾道一以貫之。」此言孔子之道皆於行事見之,非徒以文學爲教也。一與壹同,一以貫之,猶言壹是皆以行事爲教也。弟子不知所行爲何道,故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卽中庸所謂「忠恕違道不遠」,乃庸德庸言,言行相顧之道也。此卽曾子本孝篇所謂「忠爲孝之本」,衛將軍文子篇所云曾子中夫孝弟忠信四德之道也。此皆聖賢極中極庸極實之道,亦卽天下古今極大極難之道也。若云賢者因聖人一呼之下卽一旦豁然貫通焉,此似禪家頓宗冬寒見桶底脱大悟之旨,而非聖賢行事之道也。洪頤煊讀書叢録:論語一貫之旨,兩見於經。宋儒謂一貫爲孔門不傳之秘,惟曾氏得其真詮,端木氏次之,其餘不可得聞。此其說非也。按爾雅釋詁云:「貫,事也。」又云:「貫,習也。」古人解貫字皆屬行説,卽孔子所謂道也。曾氏以忠恕解一貫,忠卽是一,恕卽是貫。恕非忠不立,忠非恕不行,此皆一貫之義,非忠恕之外別有一貫之用也。孔子因能行者少,故偶呼曾氏以發之。吕氏春秋云:「亡國之主一貫。」說文引董子云:「一貫三爲王。」莊子德充符云:「以可不可爲一貫。」是一貫亦當時常語,非果有不傳之秘也。焦循雕菰樓集:孔子言「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忠恕而已矣」,然則一貫者,忠恕也。忠恕者何?成己以及物也。孔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孟子曰:「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舍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爲善。」舜於天下之善無不從之,是真一以貫之,以一心而容萬善,此所以大也。又云:孟子曰:「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惟其不齊,則不得以己之性情例諸天下之性情,卽不得執己之所習所學所知所能例諸天下之所習所學所知所能,故有聖人所不知而人知之,聖人所不能而人能之。知己有所欲,人亦各有所欲,己有所能,人亦各有所能。聖人盡其性以盡人物之性,因材而教育之,因能而器使之,而天下之人共包含於化育之中。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是故「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保邦之本也。「己所不知,人其舍諸」,舉賢之要也。「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力學之基也。克己則無我,無我則有容天下之量。有容天下之量,以善濟善,而天下之善揚,以善化惡,而天下之惡亦隱。貫者,通也,所謂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也。惟事事欲出乎己,則嫉忌之心生。嫉忌之心生,則不與人同而與人異;不與人同而與人異,執一也,非一以貫之也。孔子又謂子貢曰:「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聖人惡乎不知而作者,曰:「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次者,次乎一以貫之者也。多學而後多聞多見,多聞多見,則不至守一先生之言執一而不博。然多仍在己,未嘗通於人。未通於人,僅爲知之次而不可爲知。必如舜之舍己從人而知乃大。不多學則蔽於一曲,雖兼陳萬物而縣衡無其具。乃博學則不能皆精,吾學焉而人精焉,舍己以從人,於是集千萬人之知以成吾一人之知,此一以貫之所以視多學而識者爲大也。孔子非不多學而識,多學而識不足以盡,若曰我非多學而識者也,是一以貫之也。多學而識,成己也。一以貫之,成己以及物也。僅多學而未一貫,得其半未得其全,故非之。 張甄陶四書翼注論文:此章道理最平實,是以盡心之功告曾子,非以傳心之妙示曾子。曾子之唯是用力承當,與顏子「回雖不敏,請事斯語」口氣一同,不是釋迦拈花,文殊微笑。忠恕而已,是直截切指,與門人共證明此第一義,不是將一貫之語移下一層。蓋曾子年最少,夫子没時年方二十九。一以貫之非他,從心所欲不踰矩也。夫子亦三十而立,曾子此時安有此水到渠成瓜熟蒂落氣候,夫子遽付以秘密心印?且曾子至死尚戰戰兢兢,何曾得夫子此言便是把柄入手,縱横貫串無不如意?故謂此章夫子以盡心之功告曾子則是,以傳心之妙示曾子則非。
按:一貫之義,自漢以來不得其解,兹故雜引諸家之說以資參考,而張氏甑陶所說尤精。考史記弟子傳「曾子少孔子四十六歲」,孔子卒時,曾子年不及三十。以云大澈大悟,似尚非其時,何秘密傳授心印之有?
又按:朝聞道夕死可,集解、義疏不以之申道家之說,而此章集注獨借此大談理學,此不特可定三書之優劣,且益信古今人果不相及也。
【集解】孔曰:「直曉不問,故答曰唯。」
【唐以前古注】皇疏:道者,孔子之道也。貫,猶统也。譬如以繩穿物,有貫统也。孔子語曾子曰:吾教化之道,唯用一道以貫统天下萬理也。 又引王弼云:貫,猶统也。夫事有歸,理有會。故得其歸,事雖殷大,可以一名舉。總其會,理雖博,可以至約窮也。譬猶以君御民,執一统衆之道也。
【集注】「參乎」者,呼曾子之名而告之。貫,通也。唯者,應之速而無疑者也。聖人之心渾然天理,而泛應曲當,用各不同。曾子於其用處蓋已隨事精察而力行之,但未知其體之一爾。夫子知其真積力久,將有所得,是以呼而告之。曾子果能默契其指,卽應之速而無疑也。
【餘論】朱子語類。一以貫之,猶言以一心應萬事。又云:曾子未聞一貫之前,見聖人千頭萬绪都好,不知皆是此一心做來。及聖人告之,方知皆從此一大本中流出,如木千枝萬葉都是此根上生氣流注去貫也。又云:問理一分殊。曰聖人未嘗言理一,多祇言分殊。蓋能於分殊中事事物物理會得其當然,然後知理本一貫,不知萬殊各有一理而徒言理一,不知理一在何處。聖人教人學者終身從事,祇要得事事物物各知其所當然而得其所以然,祇此便是理一矣。若曾子不曾理會得萬殊之理,則所謂一貫者亦無可貫。蓋曾子知萬事各有一理,而未知萬理本乎一理,故聖人指以語之,曾子是以言下有得,發出忠恕二字,極爲分明。且知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是許多事,爲何要理會?如曾子問問禮之曲折如此,便是理會得川流處方見得敦化處耳。孔子於鄉黨,從容乎此者也。學者戒謹恐懼而謹獨,所以存省乎此者也。格物者,窮究乎此者也。致知者,真知乎此者也。能如此著實用功,而理一之理自森然於中,一一皆實,不虚頭說矣。
按:朱子之說一貫,以爲猶一心應萬事是也。而欲以理貫之,則非也。理者,佛家謂之障,非除去理障不見真如,如何貫串得來?
讀四書大全說:潛室倒述易語,錯謬之甚也。易云:「同歸殊途,一致百慮。」是一以貫之。若云「殊途同歸,百慮一致」,則是貫之以一也。釋氏萬法歸一之說,正從此出。此中分别,一線千里。「同歸殊塗,一致百慮」者,若將一粒粟種下,生出無數粟來,既天理之自然,亦聖人成能之事也。其云「殊途同歸,百慮一致」,則是將太倉之粟倒併作一粒,天地之間,既無此理,亦無此事。而釋氏所以云爾者,只他要消滅得者世界到那一無所有底田地,但留此石火電光依稀若有者謂之曰一。已而並此一而欲除之,則又曰一歸何處,所以有蕉心之喻,芭蕉直是無心也。若夫盡己者,己之盡也。推己者,己之推也。己者同歸一致,盡以推者殊塗百慮也。若倒著易文說,則收攝天下固有之道而反之,硬執一己以爲歸宿,豈非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之唾餘哉?比見俗儒倒用此二語甚多,不意潛室已爲之作俑。 方東樹儀衛軒遺書:一貫之義,兼知行而言,非真用功造極人不能真知。卽彊說之,祇是知解,不是心得。此事與禪學次第相似。蓋道術不同,而功候無異,卽一切百工技藝文學之事,莫不皆有此候,如斷輪承蜩可見。但聖賢所授受又廣大精微,非尋常所能喻耳。若以知解求之,莫如杜元凱「冰釋理順」四字及前人水漚之喻,而张薦明之論鼓音亦可相發。要其事則必俟實力躬踐,久而功到始知之。蓋自以閱歷參差異同不之齊故,千山萬水,今始會通,覿面相呈,衹可自喻,難遽以語人。蓋此自是得之候,非學之候,兼知行而言之也。故曾子亦難以語門人,而特告之以要約,使自求而得之。 東塾讀書記:宋儒好講一貫,惟朱子之說平實。語類云:「嘗譬之一便如一條索,那貫底物事便如許多散錢,須是積得這許多散錢了,却将那一條索來串穿。這便是一貫。」若陸氏之學,只是要尋這一條索,却不知道都無可得穿。今人錢也不識是甚麽,錢有幾箇孔。良久曰:「公没一文錢,只有一條索子。」困學紀聞云:「孔門受道唯顔、曾、子貢。」自注云:「子貢聞一以貫之之傳,與曾子同。」澧謂必以一貫爲受道,論語二十篇中無夫子告顔一貫之語也,何以顔子亦受道乎?顔子自言「夫子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此爲受道無疑矣,此卽一貫無疑矣。然第六篇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第十二篇子曰:「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邢疏云:「弟子各記所謂,故重載之。」然則顔子所受博文約禮之道,諸弟子所共聞,豈單傳密授哉? 義門讀書記:曾子年甚少,夫子亦示之知本,使不求之汗漫耳。一唯之後,正有事在,非傳道已畢也。其應之速而無疑,則以平日篤學,事事反身切己,故涣然得其本耳。後人看做通身汗下,一悟百了,則異端之高者猶不肯云爾也。 論語集注補正述疏:或曰:中庸言孔子告哀公矣,其言政之有九經也,言三達德之行五達道也,皆曰所以行之者一也,是一以貫之也。雖哀公愚且柔,亦以告也,安待曾子與子貢邪?然告哀公者尊君也,豈門人比乎?而哀公終不喻矣。且時雨之化,適於曾子與子貢發焉,豈謂其餘必不及此乎?或曰:皇疏云:「貫,猶統也。吾惟一道以貫統天下萬理也。」王弼曰:「能盡理極,則無物不统。極不可二,故謂之一也。」此王說,本老子言得一者而言之爾,猶其以清譚釋易也。今朱子由王說而小變之,近清譚矣。釋詁云:「貫,事也。」廣雅云:「貫,行也。」行與事相因也。漢書谷永傳云:「以次貫行。」由是言之,一者,壹是也。今孔子告曾子,言吾道壹是皆以行之也。門人不知所行道爲何,故曾子以忠恕告焉。若孔子告子貢者,言非爲多學而識之,壹是皆以行之也。其説似矣。此本阮氏元而參之王氏念孫也。漢學家稱之矣。然道在行事,二三子宜卽告也,門人皆在,何爲獨呼曾子以告乎?夫孔子稱予學而問子貢也,則子貢當從學久矣。其曰:「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而乃對曰:「然,非與?」是子貢久學,竟未決言有行也,豈不知弟子行有餘力者乎?
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考異】風俗通義過譽卷引孔子曰:「君子之道,忠恕而已。」金樓子立言篇亦以「君子之道,忠恕而已矣」爲孔子語。
【考證】朱彝尊曝書亭集:欧陽子曰:「受業者爲弟子,受業於弟子者爲門人。」論語爲孔子而作,所云門人皆受業於弟子者也。「顏淵死,門人厚葬之」,此顏子之弟子也。「子出,門人問」,此曾子之弟子也。「子疾病,子路使門人爲臣」,又「門人不敬子路」,此子路之弟子也。「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此子夏之弟子也。孟子「門人治任將歸,入揖於子貢」,此子貢之弟子也。孔子曰:「自吾得回而門人日親。」回,無繇之子,本門人也,而列爲弟子,此門人所以日親也。「孔子既殁,門人疑所以服」,禮,弟子之於師,心喪三年,無可疑也,疑所以服者,門人之服也。東漢孔伷碑陰有門生,復有弟子,此門人弟子之别也。四書拾遺:曾子弟子有陽膚見包咸注,沈猶行、公明高、子襄見趙岐注,樂正子春見鄭康成注,檀弓見胡寅注,單居離見大戴禮記注,公明宣見劉向說苑。又祭義云:「公明儀問於曾子曰:『夫子可以爲孝乎?』」孔穎達以爲曾子弟子是也。 金鶚求古録:此說非也。古人著書自有體例,論語一書,凡孔子弟子皆稱門人,其非孔子之弟子則異其辭,如「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曾子有疾,召門弟子』,不直稱門人,所以别於孔子弟子也。夫子語曾子以一貫,此時曾子在夫子門,不得率其門人同侍,則問於曾子者,必夫子門人也。
按:朱氏之說本於邢疏,然曾子與夫子問答時年尚幼,未必卽有門人,此門人仍當屬之夫子,金氏之說義較長。
日知録:元戴侗作六書訓,其訓忠曰:「盡己致至之謂忠。語曰:『爲人謀而不忠乎?』又曰:『言思忠。』記曰:『喪禮,忠之至也。』又曰:『祀之忠也,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然。』又曰:『瑕不揜瑜,瑜不揜瑕,忠也。』傳曰:『上思利民,忠也。』又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忠之屬也。』孟子曰:「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觀於此數者,可以知忠之義矣。反身而誠,然後能忠。能忠矣,然後由己推而達之家國天下,其道一也。」其訓恕曰:「推己及物之謂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恕之道也。充是心以往達乎四海矣。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恕也者,天下之達道也。』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夫聖人者何以異於人哉?知終身可行,則知一以貫之之義矣。」 全祖望經史問答:一貫之說,不須注疏,但讀中庸便是注疏。一者,誠也。天地一誠而已矣,其爲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天地之一以貫之者也。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聖人之一以貫之者也。忠恕违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學者之一以貫之者也。其謂聖人不輕以此告弟子,故惟曾子得聞之,次之則子貢。畢竟曾子深信,子貢尚不能無疑。蓋曾子從行入,子貢從知入。子貢而下遂無一得豫者,則頗不然。子貢之遜於曾子固矣,然哀公,下劣之主也。子之告之則曰:「天下之達道五,達德三,所以行之者一也。」又曰:「凡爲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一以行之,卽一以貫之也。哀公尚能聞此奥旨,曾謂七十子不如哀公乎?其謂子貢自知入不如曾子自行入,則以多學而識之問原主乎知。然此亦未可以概子貢之生平而遽貶之,觀其問一言而可以終身行,則非但從事於知者矣。聖人告之以恕,則忠在其中矣。亦豈但子貢哉,仲弓問仁,子之告之不出乎此。「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敬也,卽忠也。不欲勿施,恕也。曾謂七十子更無聞此者乎?故萬物一太極,一物一太極,一本萬殊,一貫萬分,諸儒之說,支附葉連,其文繁冗,其理轉晦,而不知在中庸已大揭其義也。蓋聖人於是未嘗不盡人教之,而能知而蹈之者則希。惟曾子則大醇而授之,子思卒闡其旨,以成中庸,是三世授受之淵源也。誰謂聖人秘其說者?故仲孫何忌問於顔子一言而有益於知,顔子答曰:「莫如豫。」一言而有益於仁,顔子曰:「莫如恕。」然則不特孔子以告哀公也。曾謂七十子不如仲孫乎? 潘氏集箋:趙春沂謂一毌(古丸切,音冠)之旨,或曰兼體用,或曰兼知行,或又曰一爲忠,毌爲恕,此皆不明六書之誼者也。說文:「毌,穿物持之也。從一横毌。」一者何?惟初大始,道立于一,故曰一達謂之道。此一毌之恉,無可易者。今且卽説文六書之例推之,文從一者,一在上爲天,在下爲地。如𠄡從二在天地之間,不字從一,一猶天也。至字從一,一猶地也,故古文丄丅字皆從一從,丨(古本切,讀若袞,象數之縱也 )者,上下通也。此非一毌之謂乎?士,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爲士。」一者,道也。此非一毌之謂乎?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一丨而四方中央以備,此又非一毌之謂乎?且忠恕二字皆從心,六書之例又或以一爲心,如音聲生于心,有節于外謂之音,從言含一,一卽心也,是忠恕之爲一毌與六書誼合。此證之說文而可通者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王弼云:忠者,情之盡也。恕者,反情以同物者也。未有反諸其身而不得物之情,未有能全其恕而不盡理之極也。能盡理極,則無物不统。極不可二,故謂之一也。推身统物,窮類適盡,一言而可終身行者,其唯恕也。 筆解:韓曰:「說者謂忠與恕一貫無偏執也。』李曰:「參也魯,是其忠也。參至孝,是其恕也。仲尼嘗言忠必恕,恕必忠,闕一不可,故曾子聞道一以貫之,便曉忠恕而已。」
按:宋相臺本、岳本此節下有集解云:「忠以事上,恕以接下。本一而已,惟其人也。」其注諸本並無,盖後人所增。論語古訓云:「此注今各本缺,惠徵君從相臺,岳本校補。」
【集注】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而已矣者,竭盡而無餘之辭也。夫子之一理渾然而泛應曲當,譬則天地之至誠無息而萬物各得其所也。自此之外固無餘法,而亦無待於推矣。曾子有見於此而難言之,故借學者盡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欲人之易曉也。蓋至誠無息者,道之體也,萬殊之所以一本也。萬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萬殊也。以此觀之,一以貫之之實可見矣。(或曰:「中心爲忠,如心爲恕。」於義亦通。)
按:十駕齋養新録云:。「中心曰忠,如心曰恕。見周禮大司徒疏。歐陽守道謂二語本之王安石字說,非六書本義。宋儒不讀注疏,其陋如此。」
【餘論】真德秀四書集编:天地與聖人祇是一誠。天地祇一誠而萬物自然各遂其生,聖人祇一誠而萬事自然各當乎理。學者未到此地位,且須盡忠恕。誠是自然之忠恕。忠恕是著力之誠。孔子告曾子以一貫本是言誠,曾子恐門人未知,故降下一等,告以忠恕,要之忠恕盡處卽是誠。 四書辨疑:東坡以爲一以貫之難言也,非門人之所及,故告之以忠恕。又楊龜山游定夫親受說於程子,亦不免其爲疑,皆以忠恕爲姑應門人之語。王滹南辨惑惟取東坡、楊、游之說爲正,予與滹南意同。蓋當時問者必非曾門高弟子,曾子以其未可以語一貫之詳,故以違道不遠之忠恕答之也。 薛瑄讀書録:忠如水之源,恕如水之流。一忠做出千百箇恕,一源流出千百道水,卽忠恕而一貫之旨明矣。自然體立用行者,聖人之忠恕也。盡己推己者,學者之忠恕也。曾子言「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非謂學者盡己爲忠,推己爲恕也。姑借忠以明一之體,借恕以明貫之用,故知盡己推己其施無窮,則知一貫之理無不盡矣。 四書詮義:夫非從事於忠恕者其積力久幾於會通,則未易知一貫。故曾子之告門人也,則借學者忠恕之事,以著明夫子之道。第一貫之旨非言語所易形容,而忠恕功夫則學者所當從事,故姑卽此以明之。使其於忠恕而力行之焉,則一貫之道亦不待外求而可以循至矣。
按:此章之義,約之不外一貫卽在忠恕之中及在忠恕之外二説。餘終以東坡之論爲然。明清諸儒亦多從之者,惟專在理字上纠纏者不録。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集解】孔曰:「喻,猶曉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棄貨利而曉仁義則爲君子,曉貨利而棄仁義則爲小人也。
【集注】喻,猶曉也。義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
【別解】羣經平議。古書言君子小人大都以位而言,漢世師説如此。後儒專以人品言君子小人,非古義矣。漢書楊惲傳引董生之言曰:「明明求仁義,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明明求財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數語乃此章之塙解。此殆七十子相傳之绪論而董子述之耳。 包慎言温故録:大雅瞻卬「如賈三倍,君子是識」,箋云:「賈物而有三倍之利者,小人所宜知也。君子知之,非其宜也。孔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案如鄭氏說,則論語此章蓋爲卿大夫之專利者而發,君子小人以位言。 雕菰樓文集:荀子王制篇:「古者,雖王公卿士大夫之子孫,不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士大夫。」案卿士大夫,君子也。庶人,小人也。貴賤以禮義分,故君子小人以貴賤言,卽以能禮義不能禮義言。能禮義故喻於義,不能禮義故喻於利。無恒產而有恒心者,惟士爲能,君子喻於義也。若民則無恒產因無恒心,小人喻於利也。唯小人喻於利,則治小人者必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故易以君子孚于小人爲利。君子能孚於小人,而後小人乃化於君子。此教必本於富,驅而之善,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儒者知義利之辨而舍利不言,可以守己而不可以治天下之小人。小人利而後可義,君子以利天下爲義。孔子此言正欲君子之治小人者知小人喻於利。
按:近代注論語者多採此說,如劉逢祿論語述何、劉寶楠論語正義其一例也,實則尚不如舊説之善。
【餘論】潘氏集箋:説文無「喻」字,錢坫、陳鱣竝云當作「諭」。 四書參注:陸象山在白鹿洞講喻義章,學者聽之悚然警惕,至有泣下者。可知義利嚴界,爲學者最要關頭。夫君子小人其學業之就將,心力之勤厲,早作夜思,經營盡瘁,無一不同。然君子之爲學也,究心聖賢之道,致力倫常之間,事事從己身起見。故知則真知,非徒博物,行則力行,非有近名。潛修默證之中,自有欲罷不能之趣,乃足謂之深喻。此其人處則不媿詩書,不媿衾影。出則不負朝廷,不負民物,遇有國是所關,民命所繫者,不憚廷諍力諫,而一身之利害不問,卽至死生禍福之交,不難捐軀致命,以成一是,乃其喻義之究竟。小人之矻矻孜孜,何嘗讓於君子?然其所計者,辭章之善否,聲譽之有無。忍目前之苦,正以圖異日之甘;矯違心之節,正以冀非道之遇。而鑽營之巧,迎合之工,後先效尤,閃倐詭變,凡可以倖功名伺意旨者,無所不至,乃足謂之深喻。此等人卽令名位可就,但知肥身家,不知愛百姓。但知取容說,不思報國家,營蠅狗苟,而事之不可告人,寤寐不堪自問者不知幾何矣。倘遇利害得喪之頃,心沮氣餒,患得患失,雖至生平盡喪,名節蕩然,而前此談道立名之身,矜己笑人之口,亦瓦裂塵飛而不堪回首,正其喻利之究竟。學者思此,直當搥心刻骨,豈惟泣下數行已邪!
【發明】張履祥備忘録:事物之來,君子動念便向義,小人動念便向利,雖在己有所不知也,由其平日用心各執一路故耳。故念慮之微,辨之不可不早。
按:此卽象山辨志之説。
吕留良四書講義:至喻利則人但將貪污一流罩煞,不知這裏面正有人物在。天下頗有忠信廉潔之行而其實從喻利来者,蓋其智慧實曉得如是則利,非然則害,故所行亦復近義。然耍其隱微端倪之地,實不從天理是非上起脚,而從人事利害上得力。雖均之爲小人,而其等高下懸殊,不能深喻者其爲小人猶淺,至喻之能深篤者直與君子疑似。後世不察,每爲所欺,而此種學術遂流傳於天地之間。 任啓運四書約旨:非必此事之無利也,君子深喻在義,卽有利都不見得。亦非此事之無義也,小人深喻在利,卽有義亦都不見得。反身録:君子喻於義,故其心常蕩蕩。小人喻於利,故其心常戚戚。黄氏后案:张敬夫義利辨:「無所爲而爲之謂之義,有所爲而爲之謂之利。」陸子静謂人之從事於利,更歷之多,講習之熟,安得不有所喻?近有解此經者云:「天下有忠信廉潔之行而實爲喻利者,彼知如是則利,不如是則害。其隱微之地,不計天理之是非,而計人事之利害。自無所爲而爲之說起,言義者不敢推驗於事宜之極,而義之說不全,則學義者何以使有歡忻鼓舞之慕哉?」而矯其說者沿陳同甫義利互用之說,抑又顯與經乖矣。合而言之,其不知義利則均也。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考異】太平御覽人事部引論語「見賢」上有「君子」二字。七經考文古本「不賢」下有「者」字。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唐本、津藩本、正平本「省」下有「者」字。
【集解】包曰:「思齊,思與賢者等也。」
【唐以前古注】御覽四百二引鄭注:齊,等也。省,察也,察己得無然也。皇疏引范甯云:顧探諸己謂之內省也。
【集注】思齊者,冀己亦有是善。內自省者,恐己亦有是惡。
【餘論】黄氏後案:賢不賢兼古今人説。儒者讀書稽古,閱歷時事,見聖賢之德業而思副其願,見小人之行事而返己求過皆是也。見者,知之明也。經正録引鄭文相曰:見人之賢者,知其德行之可尊可貴,則必思我亦有是善。天之所賦未嘗虧欠,何以不若於人?必須勇猛精進,求其必至於可尊可貴之地。見不賢者,則知彼是情欲汩没所以至此。必須惕然省察,恐己亦有是惡潛伏於內,不自知覺,將爲小人之歸。此言君子當反求諸身如此。 此木轩四書説:見賢思齊,見不賢內省,見義不爲,見其過而內自訟,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數見字皆是人所易見者,難處全在下截。徒責其知之不真,而不責其志之不篤、行之不勇,非聖人當下立言之意也。
【發明】薛氏讀書録:思齊內省,不獨見當時之人如此,以至讀古人之書,見古人之賢者皆思齊;見古人之不賢者皆自省,則進善去惡之功益廣矣。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考異】皇本「敬」下有「而」字。高麗本「勞」下無「而」字。 考文補遺引古本「敬」下有「而以」二字。
【考證】坊記:子云:「從命不忿,微諫不倦,勞而不怨,可謂孝矣。」 檀弓「事親有隱而無犯」,注:「隱,謂不稱揚其過失也。無犯,不犯顏而諫。」下引此文。 白虎通:「子諫父,父不從不得去者,父子一體而分,無相離之法,猶火去木而滅也。」論語:「事父母幾諫,又敬不違。」
按:包注以幾諫爲微諫,當卽本坊記。白虎通引此文以不違爲不去,卽內則所云:「不說則孰諫,必待親從諫而後已,己不得違而去之也。」此與包注義别,亦通。
【集解】包曰:「幾者,微也。當微諫,納善言於父母也。見父母志有不從己諫之色,則又當恭敬,不敢違父母而遂己之諫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夫諫之爲義,義在愛惜。既在三事同,君親宜一,若有不善,俱宜致諫。今就經記,參差有出没難解。案檀弓云:「事親有隱無犯,事君有犯無隱。」則是隱親之失,不諫親之過。又諫君之失,不隱君之過。並爲可疑。舊通云:「君親並諫,同見孝經。微進善言,俱陳記傳。」故此云「事父母幾諫」,而曲禮云「爲人臣之禮不顯諫」,鄭玄曰:「合幾微諫也。」是知並宜微諫也。又若君親爲過大甚,則亦不得不極於犯顏。故孝經曰:「父有争子,君有争臣。」又內則云:「子之事親也,三諫不從,則號泣而隨之。」又云:「臣之事君,三諫不從,則逃之以就經記。」並是極犯時也。而檀弓所言欲顯真假本異,故其旨不同耳。何者?父子真屬,天性莫二。豈父有罪,子向他說也?故孔子曰:「子爲父隱,父爲子隱,直在其中。」故云有隱也。而君臣既義合,有殊天然。若言君之過於政有益,則不得不言,如齊晏嬰與晉叔向其言齊晉二君之過是也。唯值有益乃言之,亦不恒爲口實,若言之無益則隱也。如孔子答陳司敗曰「昭公知禮」是也。假使與他言父過有益,亦不得言。
【集注】此章與內則之言相表裏。幾,微也。微諫,所謂「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也。見志不從,又敬不違,所謂「諫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則復諫」也。劳而不怨,所謂「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孰諫。父母怒不悦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
别解王引之經義述闻:勞,憂也。高誘注淮南精神篇「勞,憂也。」凡詩言「實勞我心」、「勞心忉忉」、『勞心慱慱」、「勞人草草」之類,皆謂憂也。勞而不怨,卽承上「見志不從」而言。言諫而不入,恐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孝子但憂之而不怨其親也。曲禮曰:「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随之。」可謂憂矣。皇侃引內則「撻之流血不敢疾怨」以爲證。按撻之流血,非勞之謂也。邢昺疏曰:「父母使己以勞辱之事,己當盡力殷勤,不得怨父母。」則與上文幾諫之事無涉,胥失之矣。孟子萬章篇曰:「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勞與喜相類,亦謂憂而不怨也。
按:勞字有三説。皇侃曰:。「諫又不從,或至十至百,不敢辭己之勞,以怨於親也。」吕伯恭曰:「救父母於無過之地,左右前後,千方百計,盡其心力,卽形神俱弊,亦不敢怨。」此以勞爲勞苦之勞。王伯申訓勞爲憂,亦備一義。黄式三云:「邢疏勞訓撻辱,不可從。子路篇:『愛之,能勿勞乎?』吕氏春秋高注:『勞,勉也?』勉與誨義相近,故勞誨並稱,亦不作撻辱解也。」
【餘論】讀四書大全説:幾諫者,非微言不盡之謂,而見微先諫之說爲允當。到過之已成,自非危言苦色不能止燎原之火。而在幾微初見之際,無一發難收之勢,可無用其垂涕之怨,則惟幾諫爲體,而後下氣怡色柔聲得以爲用。二者相因,而益以知見微先諫之妙也。見志不從,一志字明是過之未成,不從則漸成矣,故以「又敬不違」之道繼之。若其必不從而至於勞,則亦必己之直詞盡言有以嬰父母之怒。若微言不盡,約略含吐,則雖甚暴之父母,亦何至有撻之流血之事?既云微言不盡,又云得罪於父母,一章之中前後自相矛盾矣。凡此皆可以知見微而諫之説爲優。蓋人子於親不忍陷之於惡,關心至處,時刻警省,遇有萌芽,早知差錯,恰與自家慎獨工夫一樣细密。而家庭之間,父母雖善蓋覆,亦自無微不著,與臣之事君,勢位闊殊,必待顯著而後可言者自别。故臣以幾諫,則事涉影響,其君必以爲謗己,而父母則不能。且君臣主義,故人臣以君之改過爲榮。而親之於己,直爲一體,必待其有過之可改,則孝子之心直若己之有惡爲人攻發,雖可補救於後,而己慙於先矣。 反身録:易謂幾者動之微。通書所謂介於有無之间者,幾也。誠察其微而豫挽之,潛消默化於將萌,如是則既不彰親之咎,又無進諫之名,善之善者也。經正録:幾諫精義載范吕楊謝之說,皆以爲見幾而諫。朱子因用內則語注此章,故不從。然未嘗以其說爲不善也。
【發明】朱子語類,問此聖人教天下之爲人子者,不惟平時有愉色婉容,雖遇諫過之時,亦當如此,甚至勞而不怨,乃是深愛其親也。曰又敬不違者,上不違微諫之意,恐唐突以觸父母之怒;下不違欲諫之心,務欲置父母於無過之地,其心心念念祇在於此。若見父母之不從,恐觸其怒,遂止而不諫者,非也,欲必諫,遂至觸其怒,亦非也。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考異】皇本「不」上有「子」字。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作「子不遠遊」。
【考證】論語稽:古者,國異政,家殊俗,凡出遊者,自卿大夫士至庶民,必有節以達之,有傳以通之。周官掌節,凡邦國之使節,有虎節、人節、龍節、符節、璽節、旌節之不同,皆有期以反節,更有傳以輔之而達於天下。無節者,有幾則不達。幾者,察也。是遠遊非可以意往,若無節傳,則所往之國纳之圜土。蓋當時法令所存,實無遊法,不似今世之無業遊民,奔走海內,而莫或禁之也。況父母在,則必供朝夕視膳之責,若遠遊而棄所授之田不耕,且有夫布之罰,甘旨又何所出乎?
【集解】鄭曰:「方,猶常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曲禮:「爲人子之禮,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是必有方也。若行遊無常,則貽累父母之憂也。
【集注】遠遊則去親遠而爲日久,定省曠而音問疏,不惟己之思親不置,亦恐親之念我不忘也。遊必有方,如己告云之東,則不敢更適西,欲親必知己之所在而無憂,召己則必至而無失也。
按:方之訓常,鄭注檀弓、禮器並同。此外並見文選江賦、嘯賦、演連珠、答賓戲各注,蓋漢儒舊說如此。曲禮「所遊必有常」是也。【集注】以方向釋之,雖不合古訓,而意較醒豁,卽所謂以理解經也。然玉藻「親老出不易方,復不過時」,此方字作方向解,似較常訓爲優。
【餘論】讀四書大全説:雙峰云:「聖人言常不言變。」看得聖人言語忒煞小了。流俗謂儒者當寘之高閣以待太平,皆此等啓之也。聖人一語如天覆地載,那有滲漏?只他就一事而言,則條派原分。子曰「不遠遊」,但以言遊耳,非概不遠行之謂。遊者,遊學遊宦也。仕與學雖是大事,却儘可從容著,故有閒遊之意。若業已仕而君命臨之,如蘇武之母雖存。匈奴之行十九年也辭不得。蓋武之行原非遊比也。遊固常也,卽衔君命而遠使,亦常也,何變之可言,而聖人不言哉?至於避仇避難,則與父母俱行。若商賈之走四方,所謂「禮不下於庶人」,非所論也。
【發明】論語稽:父母之生子,以古者壯有室論之,則在三十以外。卽以今人論之,亦在成童以後。然孩提無知,必稍長乃能愛能敬。假令父母得上壽中壽,其盡養亦不過二三十年,否則十數年耳。多爲一日之遊,卽少盡一日之養。况壽夭生死本屬無常,偶違寒暑之和,保無風木之痛?近而有方,卽急走追反,尚得於彌留時一訣。遠遊則勢有不及,遊而無方則信無可通,湯藥不得奉,含殮不得視,附身附棺,能無悔乎?一自高堂之别,遂抱終天之恨,不孝之罪,百身何贖。及至匍匐歸來,不過躃踴哭泣而已,卽令極意體貼,於父母所未了之事未了之願一切了之,以慰先靈,而捫心自問,畢生果可無憾乎?故可已則已,其或家貧累重,菽水難謀,不能不出求生計以佐旨甘,則非有方不可,然究不如不遊之爲得也。
○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考異】釋文:此章與學而篇同,當是重出。學而是孔注,今此是鄭注,本或二處皆有【集解】,或有無者。七經考文補遺。「可謂孝矣」,古本「矣」作「也」。 翟氏考異:陸氏謂【集解】一用孔注,一用鄭注,解說不同,不爲重出也。【集解】巧言章亦一用包注,一用王注。而巧言章兩無小異,直謂重出可矣。此逸其半,又與禮坊所引論語者合,似不妨兩說而兩存之。 論語古訓:漢石經亦有此章,當是弟子各記所聞,故鄭注之。
【集解】鄭曰:「孝子在喪,哀戚思慕,無所改於父之道,非心之所忍爲也。」
【集注】胡氏曰:「已見首篇,此蓋復出而逸其半也。」
别解論語訓:此别記居喪之禮,與上言觀志行者非一時之言。孔鄭各說其義,何互採之非也?鄭於前無注,於此乃注,則不照矣。又不聞傳本有異,彼此互存,是迷誤也。改道者必大夫以上,生時有諍子,無過舉,故得無改也。
【餘論】此木軒四書説:論語文重出者蒙師多不授讀,此非也。「三年無改』之文,上下皆言人子事。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下文曾子引象辭意似相發。今皆不授讀,卽與删去何異乎?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
【考異】文選閒居賦注引文無「也」字。
【集解】孔曰:「見其壽考則喜,見其衰老則懼。」
按:釋文云:「此章注或云孔注,或云包氏,又作鄭玄語辭,未知孰是。」
【唐以前古注】皇疏:人有年多而容少,或有年少狀老,此所不可爲定。故爲人子者,必宜知父母之年多少也。知父母年高而形猶壯,此是壽考之徵,故孝子所以喜也。年實未老而形容衰減,故孝子所以怖懼也。又一釋:若父母年實高而形亦隨而老,此子亦一喜一懼也。見年高所以喜,見形老所以懼也。 又引李充云:孝子之事親也,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憂樂之情深,則喜懼之心篤。然則獻樂以排憂,進歡而去戚者,其唯知父母之年乎?豈徒知年數而已哉,貴其能稱年而致養也。是以唯孝子爲能達就養之方,盡將從之節。年盛則常怡,年衰則消息,喜於康豫,懼於失和,孝子之道備也。
【集注】知,猶記憶也。常知父母之年,則既喜其壽。又懼其衰,而於愛日之誠,自有不能已者。
【餘論】劉開論語補注:人子於父母之年,無時不當知,無日可以忽者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者,既喜其尚强,然恐父母强健之時不可多得也。既喜其壽考,然父母至壽考之日而其後已可危也。故懼卽生於喜,終身在喜之內,卽終身在懼之中也。若專言喜其壽而懼其衰,則於老年之父母如此,而人子少時,父母尚在强盛之年者,豈無所用其喜懼乎?斯亦義之闕而不全者矣。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
【考異】皇本作「古之者言之不妄出也」。」高麗本「出」下有「也」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唐本、津藩本、正平本未有「也」字。七經考文:一本「古」下無「之」字。 翟氏考異:包氏注曰:「古人之言不妄出口。」據其文,或舊本經原有「妄」字未可知。若上一「之」字,則斷知其流傳訛衍。
【考證】禮緇衣:子曰:「言從而行之,則言不可飾也。行從而言之,則行不可飾也。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則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惡。」
【集解】包曰:「古人之言不妄出口者,爲身行之將不及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古人不輕出言者,恥身行之不能及也,故子路不宿諾也。 又引李充云:夫輕諾者必寡信,多易者必多難,是以古人難之也。
【集注】言古者,以見今之不然。逮,及也。行不及言,可恥之甚,古者所以不出其言爲此故也。 范氏曰:「君子之於言也,不得已而後出之,非言之難,而行之難也。人惟其不行也,是以輕言之。言之如其所行,行之如其所言,則出諸其口必不易矣。」
【別解一】管同四書紀聞:「出如小德出入之出,其訓踰也,過也。舊說非。」
【別解二】讀四書大全説:馮氏以講說釋言字,可補集注之疎。有講說則必有流傳,故從千百年後而知其言之不出。若日用之間有所酬答,措施之際有所曉譬,則古人言之煩簡,夫子亦何從而知之?孟子說見知聞知皆傳道之古人也,太公望、散宜生既無傳書,伊尹、萊朱所作訓誥亦皆因事而作,不似老莊管吕特地作出一篇文字。叔孫豹曰:「其次有立言。」至春秋時習尚已然。而古人不爾。恥躬之不逮者,不逮其所撰述之理,非不踐其所告語之事,本文自明。朱子云空言無實。空言字從夫子「我欲託之空言」來,明是説著述,范氏「出诸口」,一口字便有病。此章與孟子「人之患在好爲人師」一理,却與「仁者其言也訒」不同。辭之多寡静躁繫於存心,著述之有無則好名務實之異。古人非必存心之皆醇,特其務實之異於後世耳。 論語訓:凡云古者,皆謂殷時也。出,出位也。處士而言治道,侯國而謀天下,身所不及無以驗其行,迹近可恥也。故殷以前無著書者。
【餘論】黄氏日鈔。古者,舉古之人以警今之人也。恥者,謂言或過其行,則古之人以爲深恥也。夫子此意,正欲學者訥於言而敏於行耳。盖理有自然,本不待言。四時行,百物生,天不待言而有自然之運化,大之爲三綱五常,微之爲薄物细故。人亦不待言而各有自然之準則,此夫子所以歎「天何言哉」,而謂「予欲無言」,其有不得已而見於問答者,亦皆正爲學者躬行而發。凡今見於論語二十篇者,往往不過片言而止。言之非艱,行之爲艱,聖門何嘗以能言爲事?今日亦在明吾夫子之訓,而深以言之輕出爲恥。其形於言也,常恐行有不類,惕然媿恥而不敢輕於言。其見於行也,常恐不副所言。惕然媿恥而不敢不勉於行。則言日以精,行日以修,庶幾君子之歸矣。君子小人之分,决於言行之相顧與否。言行之相顧不相顧,又決於此心之知恥與否。吾徒豈可不加警省而徒以多言爲能哉? 四書詮義:慎言正爲躬行地步,與其言之不怍章可對看。非行不得便不言,正要行得來方敢言。存一恥字,其於躬行必甚力也。不然,則身不孝而不敢言孝,身不弟而不敢言弟,雖言之不出,何足貴哉。
【發明】反身録:古人尚行,故羞澀其言而不敢輕出。今人尚言,故鼓掉其舌而一味徒言。若果學務躬修,自然沉潛静默,慎而又慎,到訥訥然不能出口時纔是大進。否則緃議論高妙超世,總是頑不知恥,總是没學問没涵養。 論語傳注:人惟其不行也,是以輕言之。身之所行必及其言,則言自不輕出矣。言古者,以歎今之無恥也。
○子曰:「以約失之者鮮矣。」
【考異】漢書外戚傳:「傳不云乎?『以約失之者鮮。』」無「矣」字。 後漢書王暢傳「以约失之鮮矣」注曰:「論語孔子之辭也。」無「者」字。
【音讀】經讀考異:此凡兩讀:「以約」爲句,「失之者鲜矣」爲句。又「以約失之者」爲句。「鮮矣」爲句。義並通。
【考證】表記:子曰:「夫恭近禮,儉近仁,信近情,敬讓以行此,雖有過其不甚矣。夫恭寡過,情可信,儉易容也。以此失之者,不亦鮮乎?」 趙佑温故録:賁盡飾,受以剥。節當位,受以孚。君子損益盈謙,與時消息,於謙得六爻之吉,於豐厪日中之憂。天道人事,未有不始於约終於约者。約而爲泰則無恒,泰而能约故可久。曲禮曰:「敖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皆言約之道也。
【集解】孔曰:「俱不得中也。奢則驕溢招禍,儉约無憂患。」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顔延之云:秉小居薄衆之所與,執多處豐物之所去。
【集注】謝氏曰:「不侈然以自放之謂約。」尹氏曰:「凡事約則鮮失,非止謂儉也。」
【餘論】朱子文集(答曾擇之)。約有收斂近裏著實之意,非徒簡而已。 四書詮義:約者,束也。內束其心,外束其身,謹言慎行,審密周詳,謙卑自牧,皆所謂約。以約則鮮失,敬慎不敗也。若解作儉約、省約、徑約,則天下有許多不可約之事矣。
【發明】論語稽:言而約則不煩,動而約則不躁,用而约則不費,卽有蹉跌,亦不過甚矣。老氏知其白守其黑,知其雄守其雌,一生得力在此。兵法曰:「常爲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亦此意也。
○子曰:「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
【考異】史記萬石君傳贊「仲尼有言」云云,徐廣注曰:「訥字多作『詘』,音同耳,古字假借。」玉篇「呐」字下引論語:「君子欲訥於言。」云:「或作『呐』。」
【考證】劉氏正義:說文云:「訥,言難也。」廣雅釋詁:「訥,遲也。」玉篇引論語作「呐」,以「呐」爲「訥」之或體。說文:「㕯,言之訥也。」㕯在口部,訥在言部,字異義同。檀弓「其言吶吶然如不出諸其口」,注:「呐呐,舒小貌。」亦遲鈍之義。潘氏集箋:禮記檀弓「文子其言呐呐然如不出諸其口」,注:「呐呐,舒小貌。」正義:「謂言語卑下也。」舒有遲緩意,遲緩則無易言,是兩義可兼通。
【集解】包曰:「訥,遲鈍也。言從遲而行欲疾。」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言欲難。
按:說文解字云:「訥,言難也。」鄭訓本此。
【集注】謝氏曰:「放言易,故欲訥。力行難,故欲敏。」
【餘論】四書訓義:學者之病莫患于輕,而事之鮮終或由於惰。其輕也于言見之,當其有言如水之流,如簧之鼓,不自知其言之便給也。當其惰也,于事徵之,方其有行且前且却,徬徨瞻顧,不自知其行之退怯也。唯其無欲訥欲敏之心也,君子之立志則殷然矣。于言則欲訥焉,或箝其口或捫其舌。聽君子之言者,以爲此不能言之君子,而便給不如人者也。于行而欲敏焉,前或引之,後或推之。觀君子之行者,以爲此才質之過人,而得自性生者也。抑知此卽君子矯輕警惰之心乎?世之爲君子者,不當如是乎?
○子曰:「德不孤,必有鄰。」
【考證】潘氏集箋:漢書董仲舒傳,仲舒引此以爲積善累德之效。師古注:「鄰,近也。言修德不獨空爲之而已,必有近助也。」易坤文言曰「敬義立而德不孤」,虞翻曰:「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故德不孤。孔子曰『必有鄰也』。」 劉氏正義:易坤文言曰:「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言內外皆有所立,故德不孤。不孤者,言非一德也。韓诗外傳:「齊桓公遇麥丘之封人,謂其善祝,曰:『至德不孤,善言必再。』又曰:『至德不孤,善言必三。』」義尤明顯。必有鄰者,言己有德,則有德之人亦來歸也。鹽鐵論論誹篇引此文説之云:「故湯興而伊尹至,不仁者遠矣。未有明君在上而亂臣在下也。」漢書董仲舒傳:「臣聞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歸之,若歸父母,故天瑞應誠而至。書曰『白魚入於王舟』云云,此蓋受命之符也,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鄰。』皆積善累德之效也。」此引論語爲人同心歸之之證,積善累德卽釋不孤義也。
【集解】方以類聚,同志相求,故必有鄰,是以不孤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言人有德者,此人非孤,然而必有善鄰里故也。魯無君子者,子賤斯焉取斯乎?又一云:「鄰,報也。言德行不孤矣,必爲人所報也。」又引殷仲堪云:推誠相與,則殊類可親。以善接物,物亦不皆忘以善應之,是以德不孤焉,必有鄰也。
按:説苑復恩篇:「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鄰。』夫施德者貴不德,受恩者尚必報。」是以鄰爲報,亦漢人舊義也。
【集注】鄰,猶親也。德不孤立,心有類應,故有德者必有其類從之,如居之有鄰也。
按:南軒論語解云:「德立於己,則天下之善斯歸之,蓋不孤也。如善言之集,良朋之來,皆所謂有鄰也。至於天下歸仁,是亦不孤而已矣。」與【集注】意同而措辭較勝,故並著之。
【餘論】四書辨疑:注文本取坤卦文言「敬義立而德不孤」之義爲說,大意固亦相類,然經中有必字。義不可通。有德者固有類應相從之道,惟明治之世爲可必也。若昏亂之世,乃小人類進之時,君子則各自韜晦遠遯以避其害,却無類從不孤之理,必字於此不可解矣。鄰字解爲類從亦爲勉强。德不孤必有鄰,蓋言人之德業不能獨成,必有有德者居相鄰近輔導之也。「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義與此同。
按:陳氏袒皇疏以難【集注】,實則二說皆可成立,未易軒輊。論語意原云:「謂之獨行無徒者,心非可傳可繼之行。德者,人心所同。然安有德立而無親近之者乎?」蓋亦主朱氏之說者。
【發明】讀四書大全説:德不孤是從原頭說起,朱子所謂以理言是也。唯有其理,斯有其事。不然,則古今俱爲疑府,如何孔子之門便有許多英材?事既良然,而所以然者不易知也,則唯德之不孤也。至於德之所以不孤,則除是孔子見得親切,說得如此斬截,不但有上觀千古下觀萬年識量,而痛癢關心之際,直自血脈分明。鄰者如居之有鄰,偶然相遭而遂合,非有心招致之也。其爲德先於天則志動氣,其爲德後於天則氣動志,特不可爲無德者道耳。所以集注云「故有德者必有其類」,於「德不孤」之下添箇有德者,集注之補帖精密如此類者,自不可粗心看過。方信得有德者必有鄰之上有德本不孤的道理。易云:「同心相應,同氣相求,人也。」又云:「水流溼,火就燥,天也。」水無心而赴溼,溼亦無心而致水,火無心而趨燥,燥亦無心而延火,到此處說感應已差一層,故曰天理自然之合。乃近海之區,一勺之水亦自達於海,枯暵之候,一星之火而焚林。與夫黄河經萬里堅燥之壤以赴海,通都大邑,火發既烈,則溼薪生芻亦不轉盼而灰飛。前者氣動志,而後者志動氣,其歸一也。蓋德之深淺與時之難易,亦天理自然之消息,而伯夷能得之,叔齊、季札不能得之,闔廬不足疑也,要其爲德不孤之理,聖人則已洞見之矣。論語中唯言及德處爲不易知。「爲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此又驀地說箇「德不孤」,皆夫子搬出家藏底珍寶,大段說與人知。知者知其所以然,不知者可以知其必然而已。嗚呼。難言之矣。
○子游曰:「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
【音讀】釋文:何云:「數,色角反。」鄭世主反。謂數己之功劳也。 梁氏旁證:何讀色角反,此集注所本,正義也。鄭讀世主反,此異義也。
【考證】論語稽求篇:舊注數是速數,所謂偪促煩瑣也。祭義「祭不欲數」,曾子問「不知己之遲數」,賈誼文「淹數之度」,指煩速言。故爾雅、說文皆以疾注數,而廣韻、增韻卽以頻煩屢數爲解。此卽僕屬不絶、齷促取憎之意,故數卽僕僕,子思所云「僕僕爾亟拜」;又卽頻頻,楊子所云「頻頻之黨甚于鷽斯」皆是也。若先仲氏曰:「數有二義:一是煩數,如項羽示玦不應,又請舞劍類。一是细數,如宋哲宗手拈柳枝止以方長不折類。」其說甚備,然總不以進言立解。後聞姜汝皋論語亦有此說,惜未經見耳。 吴嘉賓論語説:數與疏對。記曰「祭不欲數」是也。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醴。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壞。事君與交友皆若是矣。數者,昵之至於密焉者也。惟恐其辱,乃所以召辱,不欲其疏,乃所以取疏。故曰上交不諂,下交不瀆。 劉氏正義:案吴氏此説與邢疏合。宋書蕭思話劉延孫傳論:「夫侮因事狎,敬由近疏。疏必相思,狎必相厭。厭思一殊,營禮自隔。子曰:『事君數。斯疏矣。』」雖引文有誤,而其義亦與邢疏同。
按:數者,煩琐之謂。五倫之中,父子兄弟以天合,君臣朋友以人合,夫婦之合人而兼天者也。父子兄弟夫婦在家庭之間,雖煩瑣而不覺。若君與友,則生厭矣。爾雅釋詁:「數,疾也。」曾子立事篇「行無求數,有名。事無求數,有成」,注:「數,猶促速。」所謂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壞,卽斯義也。不必以進言爲限,毛說得之。
【集解】數,謂速數之數也。
按:論語補疏:「釋文云:『何云色角反。下同,謂速數也。鄭世主反,謂數己之功勞也。』此明以速數之訓屬之何氏。皇侃疏有『孔安國曰』四字,若然,豈陸德明未見耶?」韓李筆解又以此爲包注,未知何據。陳氏鱣古訓引錢廣伯説,速數乃疏數之訛,非是。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數,世主反。謂數己之功勞也。 又引梁武帝注:數,色具反。謂數己之功勞也。
按:梁書、南史武帝本紀均不言帝訓釋論語,隋、唐志亦不載。考古來帝王著述之富,無如梁武帝者,據本紀所載,帝所著有孝經義、周易講疏,及六十四卦、二繋、文言、序卦等義、樂社義、毛詩答問、春秋答問、尚書大義、中庸讲疏、孔子正言、老子講疏,共二百餘卷。是帝固深於經術也。疑諸書所引當屬孔子正言之文,今不可考矣。
皇疏:斯,此也。禮不貴褻,故進止有儀,臣非時而見君,此必致恥辱,朋友非時而相往數,必致疏遠也。一云:「言數,計數也。君臣計數,必致危辱,朋友計數,必致疏絶也。」 筆解:韓曰:「君命召不俟駕,速也。豈以速爲辱乎?吾謂數當謂頻數之數。」李曰:「頻數再三瀆,必辱矣。朋友頻瀆,則益疏矣。包云速數,非其旨。」
【集注】程子曰:「數,煩數也。」胡氏曰:「事君,諫不行則當去;導友,善不纳則當止,至於煩瀆,則言者輕,聽者厭矣。是以求榮而反辱,求親而反疏也。」范氏曰:「君臣朋友皆以義合,故其事同也。」
按:胡氏紹勳四書拾義謂:「數有驟義,如廣雅釋詁三、小爾雅、廣言皆訓驟爲數。左傳宣二年『驟諫』服注、楚辭悲回風『驟諫君而不聽兮』注並云:『驟,數也。』驟諫未有不致辱者。」與朱注意同而較有依據,故並著之。
【別解一】論語補疏:詩小雅「僭始既涵」。毛傳云:「僭,數也。」釋文「數音朔」,與此色角反同。鄭箋云:「僭,不信也。」然則此數宜與僭同。事君不信,則辱矣。朋友不信,則疏矣。所謂信而後諫,不信則以爲謗己也。
别解二羣經平義:此數字卽儒行所謂「其過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數」之數。數者,面數其過也。漢書高帝紀「漢王數羽」,師古注曰:「數,責其罪也。」是此數字之義也。禮記曲禮曰:「爲人臣之禮不顯諫。」故諫有五而孔子從其諷。其於朋友,則曰「忠告而善道之」。事君而數,則失不顯諫之義。朋友而數,則非所謂善道之矣。取辱取疏,職此之故。唐宋以來,以犯顔極諫爲人臣之盛節,至有明諸臣遂有聚哭於君之門者,蓋自古義湮而君臣朋友之間所傷多矣。
按:以上二説,焦說迂曲不可從,俞說亦備一義。
【餘論】陳櫟四書發明:人倫中以人合者皆主義,義有可否之分,合則從,不合則去。不比父子兄弟以天合者皆主恩,恩則無可去之理。故君臣朋友之事同也。 論語集注考證引何北山曰:君臣朋友皆以義合,故事君三諫不聽則有去義,道友忠告不可則有止義。過是若更彊聒不置,則是失之頻數,取辱取疏,乃其勢之必至。然若未至於數,而逆憚辱與疏而豫止焉,則爲不盡君臣朋友之義,而薄亦甚矣,尤非聖人之所許也。
【發明】四書訓義:夫其數數以言而必欲其從者,豈非以忠上而信友哉?乃至於既辱之後,則辱不可再,必且去國,既疏之後,則疏難復合,必且絕交。於吾匡諫之初心相戾,而成人道之大咎,然後知君子言簡而意深之能全恩而厚終也。君臣朋友人之大倫存焉,可勿慎與? 四書近指:數便是辱疏處。忠臣不懼辱,良朋不憚疏,辱則回天無路,疏則責善無功,是以不貴數者,不绝其進言之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