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集釋:公冶長篇 ●程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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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集釋卷九
公冶(上)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考異】論衡問孔篇:「謂」作「曰」。釋文「紲」,本今作「絏」。 皇本「絏」作「紲」。史記弟子傳作「累紲之中」。五經文字曰:絏本文從世,緣廟諱偏旁,今經典並準式例變。 翟氏考異:史記孔子世家「起纍紲之中」,自序「幽于縲紲」,漢書司馬遷傳作「累紲」,縲字各殊,而紲不殊。蓋「絏」惟唐人造用,前無其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絏」作「紲」。
【考證】史記弟子傳:公冶長,齊人。後漢書郡國志「琅邪國姑幕縣」,注引博物記云:「淮水人。城東南五里有公冶長墓。」 劉氏正義:家語弟子解則云魯人,與此孔注合。史記「長可妻也」,不連公冶爲文,故此注以公冶爲姓,長爲名。」而又稱冶长者,猶马遷、葛亮之比,凡兩字姓得單舉一字也。家語云名萇,邢疏引家語作字子長,釋文引家語作字子張,據史傳,亦字子長,皇疏及釋文引范甯曰:「名芝,字子長。」白水碑作子之,似又以子之爲字。諸說各異,當以史傳爲正。 論語後録:縲卽纍也,絏卽紲也。易大壯「赢其角」,馬融注:「羸,大索也。」鄭康成本作「纍」。春秋傳:「臣負覊紲」,一本作「覊絏」是已。纍者,徽纆。絏,係也。易坎「係用徽纆」,卽纍紲之說歟?徽纆,虞翻說黑索。劉表説三股爲徽,兩股爲纆。於字纍從三田,物不過三。三股徽者,三糾繩也。然則纍卽徽矣。 丹鉛録:世傳公冶長能通鳥語,不見於書,惟唐沈佺期燕語詩:「不如黄鳥語,能免冶長災。」白樂天烏鵲赠答詩序:「餘非冶長,不能通其意。」似實有其事。論語疏曰:「舊說冶長解禽語,故繫之縲絏。以其不經,今不取也。」 四書摭餘説:周櫟園書影云:「『唶唶嘖嘖,勺蓮水邊,有車覆粟,車脚淪泥,犢牛折角,收之不盡,相呼共啄。』此公冶長辩雀語,見論語疏。唐沈佺期詩云:「不如黄雀語,能免冶長災。』後人注沈詩者引此數語,則是冶長之災由雀致矣,何云免?俗傳冶長知鳥語,魯君不信,逮之獄。未幾雀復飛鳴曰:『齊人出師侵我疆。』如其言往跡,果然,方釋之,賜爵爲大夫。此雖不根之語,度亦有所自來。佺期詩指此也。」
按:周禮秋官夷隸掌與鳥言,貉隸掌與獸言。左傳僖二十九年:「介葛盧來。聞牛鳴,曰:『是生三犧,皆用之矣。』問之而信。」夷隸疏曰:「春秋傳賈服注:『益以八律之音,聽禽獸之鳴。』」秦风疏引蔡邕云:「伯翳综聲於鳥語,葛盧辨音於牛鳴。」是伯益嘗明是術,故堯命作虞,以通其嗜欲,知其情狀。則通鳥獸語者,古有是術,何不經之有?
【集解】孔曰:「公冶長,弟子,魯人也。姓公冶,名長。縲,黑索。絏,攣也。所以拘罪人。」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公冶長名芝,字子長也。公冶行正獲罪,罪非其罪。孔子以女妻之,將以大明衰世用刑之枉濫,勸將來實守正之人也。又云:别有一書,名爲論釋,云:「公冶長從衞還魯,行至二堺上,聞鳥相呼往清溪食死人肉。須臾見一老嫗當道而哭,冶長問之,嫗曰:『兒前日出行,于今不反,當是已死亡,不知所在。』冶長曰:『向聞鳥相呼往清溪食肉,恐是嫗兒也。」嫗往看,卽得其兒也,已死。嫗告村司,村司問嫗從何得知之,嫗曰:「見冶長道如此。』村官曰:『冶長不殺人,何緣知之?』囚録冶長付獄。主問冶長何以殺人,冶長曰:『解鳥語,不殺人。」主曰:『當試之。若必解鳥語,便相放也。若不解,當令償死。』駐冶長在獄六十日。卒日有雀子缘獄栅上相呼:『嘖嘖𠻘𠻘,白蓮水邊,有車翻,覆黍粟,牡牛折角,收敛不盡,相呼往啄。』獄主未信,遣人往看,果如其言。後又解豬及燕語屢驗,於是得放。」然此語乃出雜書,未必可信,而亦古舊相傳云冶長解鳥語,故聊記之也。
按:公冶逸事赖此而傳,雖係雜書,終是漢魏小說,彌可寶貴。邢疏以其不經不取,如是則古書之亡佚多矣。此邢疏所以不及皇疏也。
【集注】公冶長,孔子弟子。妻,爲之妻也。縲,黑索也。絏,攣也。古者獄中以黑索拘攣罪人。長之爲人無所考,而夫子稱其可妻,其必有以取之矣。又言其人雖嘗陷於縲絏之中而非其罪,則固無害於可妻也。夫有罪無罪,在我而已,豈以自外至者爲榮辱哉?
【餘論】輔廣論語答問:在我無得罪之道,而不幸有罪自外至,何足以爲辱?在我有得罪之道,雖或幸免其罪於外,何足以爲榮?故君子有隱微之過於暗室屋漏之中,則其心媿恥若撻於市。不幸而遇無妄之災,則雖市朝之刑、裔夷之竄,皆受之而無恧也。
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考異】史記、論衡述此文兩「邦」字並諱作「國」。 三國志鍾繇傳注「李修稱锺觐」云云,亦作「國」。 太平御覽宗親部述論語曰:「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南容三復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牵合先進篇文。
【考證】經義考:史記南宮括字子容,論語「括」作「適」。家語南宮韜字子容。檀弓鄭注稱:「南宮韜,孟僖子之子南宮閲也,字子容,其妻孔子兄女。」又稱:「南宫敬叔,魯孟僖子之子仲孫閲也。」左傳昭七年「屬説與何忌於夫子」,杜注:「説,南宫敬叔,僖子之子。」若然,括也,适也,韜也,説也,閲也,一字南容而名有五也。崇禎末,高郵夏洪基元開輯孔子弟子傳略,以南宫韬、括、适字子容爲一人。以仲孫説、閲諡敬叔者爲一人。至於說苑所載南宫邊子,謂是「适」字之譌。然漢書人表既有南容,又有南宫敬叔,又有南宫邊子。顔师古注於南容則云南宫韬,於敬叔則名南宫适,是韬與适,适與邊子均未可混而爲一矣。 羣經識小:南宫韬字子容,又名适,此一人也。南宫敬叔卽仲孫閲,又一人也。敬叔與何忌同母,稱敬叔者,固孟懿子之弟也。周制君承姓,卿承氏。敬叔爲弟,故不襲卿承氏而氏南宫也。讀史訂疑:南宫适非敬叔。史記南宫适字子容,不云孟僖子之子,可疑一。适見家語,一名韜,是已有二名,而左傳孟僖子云:「必屬説與何忌於夫子。」索隱又云「仲孫閲。」是又二名。天下豈有一人而四名者?可疑二。孔子在魯,族姓頗微,而南宫敬叔公族元士,遣從孔子時定已娶於強家,豈孔子得以兄子妻之?可疑三。檀弓載南宫敬叔反,必載寶而朝。孔子曰:「喪不如速貧之爲愈也。」若而人,豈能抑權力而伸有德,謹言語而不廢於有道之邦耶?可疑四。愚以南宫敬叔之與南宫皦然二人矣。 潘氏集箋:據此諸說,則南容之非南宫敬叔明甚。蓋其誤始於世本,而鄭君沿之,莫有是正者。今卽以論語證之。先進篇謂南容三復白圭,憲問篇記南宫适問羿奡禹稷事,夫子稱爲君子,又稱爲尚德。此邦有道所由不廢,邦無道所由免於刑戮歟?至南宫敬叔,不見於論語。論語記諸大夫例稱諡不稱名,若孟懿子、孟武伯之類,不當於敬叔獨異之。不得以家語載其從孔子適周,見金人緘口,孔子戒以謹言事,疑卽謹言之南容也。古家語久亡,今所傳乃王肅僞造,而肅此注不云卽敬叔,則亦不以爲一人矣。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云:魯南宫括字子容,一名韜。括者,包容之稱也。韜亦容受之稱。廣雅:『韜,容寬也。』玉篇:「韜,藏也,寬也。』劒衣謂之韜,弓藏謂之韜,皆取包容之義。是容之爲字,與名括名韜皆相應,其爲一人無疑矣。」四書賸言:敬叔本公族,與家語及王肅論語注稱容爲魯人者大别,卽曾受僖子命與其兄懿子學禮孔子,然並不在弟子之列。史記、家語所載弟子祇容一人,向使容卽敬叔,則未有載敬叔不載懿子者。至韜妻姑喪,孔子誨兄女髽(莊華切,音撾。[說文]喪結。)法。若是敬叔,則此姑者,孟僖子妻也。其喪在孟氏,或廟或寢,夫子亦安得誨之?況世族喪服自有儀法,不容誨也。又曰:「邦有道不廢」二句,明非敬叔。無論敬叔是大夫,卽不然,亦當以國倅作大夫之貳,此見有成法,非廢不廢可虚揣也。若刑戮則幾見魯之公族,二百四十年間,有以不謹言致不免者,而慮及此乎?至敬叔更不得爲懿子之兄。昭十一年傳明言泉丘女先生懿子,後生敬叔,且不聞敬叔氏南容乎。嫡長嗣爵,必襲氏,次得更之。敬,更氏者也。兄伯而弟叔,敬叔,叔也。
按:南容名适,一名韜,與敬叔名説者當爲二人。諸家之說略同。否則斷無一人五名之理。此其誤始於世本「中孫貜生南宮韜,」而鄭注檀弓遂沿其誤,謂「南宮韜,孟僖子之子南宮閲」集注又沿鄭君之誤。然四書釋地則云:「孟僖子宿於薳氏,生懿子及南宮敬叔于泉丘人。注云二子似雙生。畢竟何忌在先,嗣父位,諡稱子。仕爲大夫,諡稱叔。」而集注乃以敬叔爲懿子之兄,誤之誤已。毛氏能糾舊注之失,而又以南宮別爲一人,非卽南容,與史記不合。顔師古漢書注以南容卽南宮韜,敬叔卽南宮括,雖不盡可信,姑録之以廣異聞。
【集解】王曰:「南容,弟子南宫韜,魯人也,字子容。不廢,言見任用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昔時講說,好評公冶、南容德有優劣,故妻有己女兄女之異。侃謂二人無勝負也。卷舒隨世,乃爲有智,而枉濫獲罪,聖人猶然,亦不得以公冶爲劣也。以己女妻公冶,兄女妻南容者,非謂權其輕重,政是當其年相稱而嫁,事非一時,在次耳,則可無意其間也。
【集注】南容,孔子弟子,居南宮,名韜,又名适,字子容,諡敬叔,孟懿子之兄也。不廢,言必見用也。以其謹於言行,故能見用於治朝,免禍於亂世也。 或曰:「公冶長之賢不及南容,故聖人以其子妻長,而以兄子妻容,蓋厚於兄而薄於己也。」程子曰:「此以己之私心窺聖人也。凡人避嫌者,皆內不足也。聖人自至公,何避嫌之有?況嫁女必量其才而求配,尤不當有所避也。若孔子之事,則其年之長幼,時之先後,皆不可知。唯以爲避嫌,則大不可。避嫌之事,賢者且不爲,況聖人乎?」
按:何晏集解本分此爲二章,朱子合爲一章,今從朱子。
【餘論】张爾歧蒿菴閒詁:免於刑戮,夫子以取南容,則免刑戮之難也。朱子以謹言行釋之,蓋時當無道,動人不平者甚多,窥伺君子者亦密?言行豈易謹也?言不非人而事不招非,遊世之善術。
【發明】論語注義問答通釋(經正録引)。謝上蔡謂聖人擇壻,警人如此。楊龜山謂聖人所以求於人者薄,可免於刑戮而不累其家,皆可妻也。上蔡,氣高者也。龜山,氣弱者也。故所見各別如此。 四書訓義:於此見夫子嫁子之道焉。蓋女子從夫以後,無所施其教,教之者,夫也,固必擇端士以爲之矩范。而舅婿之際,恩禮所繫,有賓主之道焉。教之於既爲婿之後則易暌,不如擇之於未爲婿之先,以慎其始,則情得而道亦不狎。抑於此見聖人取人之道焉。蓋君子立身之節遇不可常,可常者己也。固唯論素行之端貞,而榮辱之加,義命所安,無險夷之殊焉。固不以亂世之吉凶殉俗而幸免,抑不以孤高之奇行違俗而逢尤,則事異而道原自合,此所以爲人倫之至,而盡知人之哲也歟?
○子謂子賤:「君子哉若人。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
【考異】史記弟子列傳引經作:「君子哉,魯無君子,斯焉取斯?」少「若人者」三字。家語子路初見篇:孔子喟然謂子賤曰:「君子哉若人!魯無君子者,則子賤焉取此?」
【考證】史記弟子傳:魯密不齊字子賤,少孔子四十九歲。 論語後録:李涪説不齊姓虙,作「宓」者非。顔氏家訓曰:「子賤卽虙犧之後。」史記列傳作密不齊,密與宓古同字。後漢書伏湛傳說濟南伏生卽不齊之後,虙犧字又作伏,是伏與虙又古字通也。 劉氏正義:漢書藝文志有宓子十六篇,顏師古注:「宓讀與伏同。」又或作「虙」,見五經文字所引論語釋文。然釋文以作「宓」爲誤,則不知虙、宓俱從必得聲,未爲誤也。又或作「密」,見淮南子泰族訓。吕氏春秋察賢篇:宓子賤治單父,彈鳴琴,身不下堂而單父治。巫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親之,而單父亦治。巫馬期問其故於宓子。曰:「我之謂任人,子之謂任力。任力者故勞,任人者故逸。」宓子則君子矣。 韩詩外傳同。又云:子賤治單父,其民附。孔子曰:告丘之所以治之者。」對曰:「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者十有二人,所師者一人。」孔子曰:「所父事者三人,足以教孝矣。所兄事者五人,足以教弟矣。所友者十有二人,足以祛雍蔽矣。所師者一人,足以慮無失策,舉無敗功矣。惜也不齊爲之小,不齊爲之大,功乃與堯舜參矣。」 說苑政理篇:宓子賤與孔蔑皆仕。孔子往見子賤曰:「自子之仕,何得何亡?」子賤曰:「自吾之仕,未有所亡。而所得者三。」孔子謂之曰:「君子哉若人,君子哉若人!魯無君子也,斯焉取斯?」 又曰:孔子謂子賤曰:「子治單父而衆說,何施而得之也?」對曰:「不齊父其父,子其子,恤諸孤而哀喪紀。」孔子曰:「是小民附矣,猶未也。」曰:不齊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事者十有一人。」孔子曰:「父事三人,可以教孝矣。兄事五人,可以教弟矣。友事十一人,可以教學矣。是士附矣,猶未也。」曰:「此地有賢於不齊者五人,不齊師之而禀度焉。」孔子曰:「昔堯舜聽天下,務求賢以自輔。夫賢者,百福之宗也,神明之主也。惜乎不齊之所治者邑也,」 新序雜事篇:魯君使宓子賤爲單父宰。子賤辭去,因請借善書者二人,使書憲書教品。魯君與之。至單父,使書,子賤從傍引其肘,醜則怒之,欲好書,則又引之。書者患之,請辭而去。歸以告魯君。魯君曰:「子賤苦吾擾之,使不得施其善政也。」乃命有司無得擅徵單父。單父之化大治。故孔子曰:「君子哉子賤!魯無君子者,斯安取斯?」美其德也。
【集解】孔曰:「子賤,魯人,弟子宓不齊。」包曰:「若人者,若此人也。如魯無君子,子賤安得此行而學行之。」
【集注】子賤,孔子弟子,姓宓,名不齊。上斯,斯此人。下斯,斯此德。子賤蓋能尊賢取友以成其德者,故夫子既歎其賢,而又言若魯無君子,則此人何所取以成此德乎。因以見魯之多賢也。 蘇氏曰:「稱人之善,必本其父兄師友。厚之至也。」
别解一論語意原:釋者謂子賤之賢,非得魯之君子薰染漸漬,安取其爲君子。夫舍其人之善而不稱,乃歸於他人之漸染,非聖人忠厚之言。蓋子賤之爲人,必沈厚簡默不祈人之知者。自非魯多君子,孰能取其爲君子也?觀子賤之爲宰,不下堂,彈琴而化,則其氣象可知。使其生於他邦,與謀臣說士混然而並處,則子賤之賢亦無以自見於世矣。
别解二論語稽;說苑紀其爲單父宰,不下堂,鳴琴而理。巫馬期以星出,以星入,而單父亦理。子賤曰:「我之謂任人,子之謂任力。任力者勞,任人者逸。」然則子賤固君子也,惟君子能取君子,故單父之人,凡爲其府史胥徒之屬,亦莫非君子。蓋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視取者何如耳。若使魯無君子,則子賤雖賢,亦安所取之而化民成俗乎?注謂斯人何所取以成斯德,乃專就子賤之就己德而言。今以說苑、史記、家語證之,實爲單父任人言之也。
【餘論】黄氏後案:魯至昭定以後,治化日替。有夫子之教,諸君子聚於一門,子賤所取,正聖門諸賢敬業樂羣之益。言魯者,亦見習俗移人,賢者不免。苟獨學孤陋,將無以自進於道德也。
○子貢問曰:「賜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璉也。」
【考異】七經考文補遺:古本作「如何」。史記弟子傳作「賜何人也」。説文解字「槤」字下云:「瑚槤也。」徐鉉注曰:「今俗作璉,非。」漢魯相韩勑修孔廟禮器碑:「胡輦器用。」洪遵隸釋曰:「胡輦者,瑚璉也。」 九經古義:二字從玉旁,俗所作也,當爲胡連。春秋傳曰「胡簋之事」,明堂位曰「夏後氏之四連」,皆不從玉旁。孔廟禮器碑又作「胡輦」,古連、輦字通。
按:論語古訓云:「說文:『槤,胡槤也。從木,連聲。』是槤爲正字,連爲省文,輦爲假音耳。」马國翰云:「案史記仲尼弟子傳及何氏【集解】引包注並作『瑚璉』,則作『胡輦』,齊論也。」
【音讀】翟氏考異:璉,力展切,今俗讀每若連音,謬也。此字惟文選景福殿賦「又宏璉以豐敞」,注引王逸曰:「横木關柱爲連,璉與連古字通。」而其義則與瑚璉大别。杜子美詩:「嶷嶷瑚璉器,陰陰桃李蹊。」竟以瑚璉讀連?賢者之責,子美似難解免。
【考證】淩曙四書典故覈引三禮圖:瑚受一升,如簋而平下。璉受一升,漆赤中,蓋亦龜形,飾口以白金,制度如簠而鋭下。 邢疏;明堂位說四代之器云:「夏后氏之四璉,殷之六瑚。」如記文則夏器名璉,殷器名瑚。而包咸、鄭玄等說此論語,賈服杜等注左傳皆云:「夏曰瑚,殷曰璉。」或別有所據,或相從而誤也。
按:如明堂位之説,當云璉瑚,不當云瑚璉。集注本於包鄭,說本不誤。刘宝楠疑爲明堂之誤是也。詹道傳四書纂箋卽引明堂位「夏后氏之四璉,殷之六瑚」,辨其異同,復謂夏曰瑚,商曰璉,本於爾雅。而今爾雅實無此文,則道傳杜撰附會也。
【集解】孔曰:「言汝是器用之人也。」包曰:「瑚璉,黍稷器也。夏曰瑚,殷曰璉,周曰簠簋,宗廟器之貴者也。」
【唐以前古注】世説言語篇注引鄭注:黍稷器,夏曰瑚,殷曰璉。 皇疏引江熙云:瑚璉置宗廟則爲貴器,然不周於民用也。汝言語之士,束修廊廟,則爲豪秀,然未必能幹煩務也。器之偏用,此其貴者,猶不足多,況其賤者乎?是以玉之碌碌,石之落落,君子皆不欲也。 又引欒肇云:包氏曰:「瑚璉,黍稷器也,夏曰瑚,殷曰璉,周曰簠簋。」未詳也。然夏殷各一名,而其形未測。及周則兩名,其形各異,外方內圓曰簠,內方外圆曰簋,俱容一斗二升。以簠盛黍稷,以簋盛稻粱。或問曰:「子貢周人,孔子何不云汝是簠簋,而遠舉夏殷器也?」或通者曰:「夫子近捨當時而遠稱二代者,亦微有旨焉。謂湯武聖德,伊吕賢才。聖德則與孔子不殊,賢才與顔閔豈異。而湯武飛龍,伊吕爲阿衡之任,而孔子布衣洙泗,颜閔簞瓢陋巷。論其人則不殊,但是用捨之不同耳。譬此器用則一,而時有廢興者也。」
【集注】器者,有用之成材,厦曰瑚,商曰璉,周曰簠簋,皆宗廟盛黍稷之器,而飾以玉,器之貴重而華美者也。子貢見孔子以君子許子賤,故以己爲問,而孔子告之以此。然則子貢雖未至於不器,其亦器之貴者與?
【發明】松陽講義:大抵天下人才最怕是無用。不但庸陋而無用,有一種極聰明極有學問的人,却一些用也没有。如世間許多記誦詞章虚無寂滅之輩,他天资儘好,費盡一生心力,只做成一箇無用之人。故這一箇器字,亦是最難得的人。到了器的地位,便是天地間一箇有用之人了。
○或曰:「雍也仁而不佞。」
【考證】揅經室集釋佞曰:虞、夏書無佞字,祇有壬字、任字。「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而難任人」是也。故爾雅曰:「允、任、壬,佞也。」至商周之間,始有仁、佞二字。佞從仁,更在仁字之後。此二字皆非倉頡所造,故佞與仁相近,尚不甚相反。周之初尚有用仁字以寄佞義者。説文:「佞,巧讇高材也。從女,仁聲。」巧是一義,材又一義,柔讇又一義,口給又一義。書金縢曰「予仁若考」者,言予但之巧若文王也。巧義卽佞也。佞以仁得聲而義隨之,故仁可爲佞借也。古者事鬼神當用佞,金縢之以佞爲美,借「仁」代「佞」者,因事鬼神也。故論語謂祝鮀之佞,治宗廟,卽金縢仁巧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之義也。所以金縢借「仁」代「佞」,可省「女」字也。後世佞字全棄高材仁巧之美義,而盡用口讇口給之惡義,遂不敢如史記以巧令屬之周公矣。且古人每謙言不佞者,皆謙不高材不仁巧也。若佞全是惡,豈古人皆以口讇口給之小人待人,而自居於不口讇不口給之君子乎?或人疑仲弓之仁而不佞,可見仁佞尚欲相兼。孔子「不知其仁」,言佞異於仁耳。 梁氏旁證:按邢疏亦云:「左傳云『寡人不佞』,服虔云:『佞,才也。不才者,自謙之辭也。』佞是口才捷利之名,本非善惡之稱,但爲佞有善惡耳。爲善捷敏是善佞,祝鮀是也。爲惡捷敏是惡佞,卽遠佞人是也。但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言之雖多,情或不信,故云焉用佞耳。」
按:阮說是也。春秋時以多能多聞爲聖,以口才之美者爲佞。自夫子不敢居聖,孟子以大而化之言聖,而聖乃爲神明不测之號。自夫子惡夫佞者,而佞乃爲不美之名。此古今訓詁之不同也,說詳論語稽。
劉氏正義:史記弟子列傳:「冉雍字仲弓。」鄭目録云:「魯人。」論衡自紀篇以仲弓爲冉伯牛子。史記索隱引家語又云:「伯牛之宗族。」二說各異。
【集解】馬曰:「雍,弟子仲弓名,姓冉。」
【集注】雍,孔子弟子,姓冉,字仲弓。佞,口才也。仲弓爲人重厚簡默,而時人以佞爲賢,故美其優於德而病其短於才也。
子曰:「焉用佞?禦人以口給,屢憎於人。不知其仁,焉用佞?」
【考異】高麗本作「焉用佞也」。 七經考文。足利本無「口」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均無「口」字。「人」作「民」。 唐石經「仁」字礱改作「人」。 皇本作「不知其仁也,焉用佞也」。
【集解】孔曰:「屢,數也。佞人口辭捷給,數爲人所憎惡。」
【集注】禦,當也,猶應答也。給,辨也。憎,惡也。言何用佞乎,佞人所以應答人者,但以口取辨而無情實,徒多爲人所憎惡爾。我雖未知仲弓之仁,然其不佞乃所以爲賢,不足以爲病也。再言焉用佞,所以深曉之。
【餘論】此木軒四書説:孔穎達左氏傳疏云云:案孔君之論善矣。或人稱雍不佞,是謂不能善佞,非惡佞也。夫子則以佞是口舌捷利,爲善者少,爲惡者多,故曰焉用。若夫辨道之辭,論事之才,施於所當用者,固不得以佞目之。且文莫猶人,尚非君子所急,故直斥之曰焉用佞也。
【發明】反身録:不必淫詞詭辯而後爲佞,只心口一不相應,正人君子早已窺其中之不誠而惡之矣。徒取快於一時,而遂見惡於君子,亦何爲也哉。 又曰:聖門高弟如顔之愚,曾之魯,雍之簡,俱是渾厚醇樸氣象。蓋其平日皆斂華就實,故其徵之容貌辭氣之間者,無非有道之符。吾人有志斯道,第一先要恭默。
○子使漆彫開仕。對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説。
【考異】舊文「雕」爲「彫」,釋文曰:「『彫』,本或作『凋』。」皇本「雕」作「彫」。唐石經、宋石經皆作「彫」。史記弟子傳亦作「彫」。 漢書人表作「漆雕啓」,王應麟漢志考證曰:「史記列傳:『漆彫開字子開。』史記避景帝諱也。論語注以開爲名。」 翟氏考異:舊經「漆雕」與後章「朽木不可雕」。「雕」俱爲「彫」。「松柏後彫」之「彫」爲「凋」,體義自合,不知何時皆傳寫差。漢人避「啓」用「開」,故諸載記多以夏后啓爲后夏開,微子啓爲微子開,此開字在舊經或亦作「啓」,王氏因舉以爲説: 論語校勘記。闽本、北監本、毛本「彫」作「雕」,注疏同。案釋文出「彫」字云:「本或作『凋』,同。」按依說文當作「琱」,凡琱琢之成文則曰彫,今「彫」行而「碉」廢,雕、凋皆假借字。 過庭録:漢書人表作「漆雕啓」,當是其名啓。古字作「启」。「吾斯之未能信」,「吾」字疑「启」字之訛。
按:宋說是也。論語答師稱吾,僅見此文,其爲訛字無疑。
【考證】四書釋地三續:讀漢藝文志,孔子弟子漆雕啓,則知史列傳「漆雕開字子開」,上「開」本「啓」字,避景帝諱也。一部論語敍事及門人無直稱其名者,惟問於有若對君之辭,兹獨曰子使漆雕開仕,則開爲其字復何疑。蓋自安國注論語開名,流俗本家語開字子若者失之。 四書辨證:家語:「漆雕開,蔡人,字子若。」史記:「漆雕開字子開,魯人。」王應麟漢書考證曰:「史記列傳漆雕開,避景帝諱也。」按景帝諱啓,漢書人表、藝文志何以直稱漆雕啓?如謂史記諱啓作開,何以於微子啓作開,於夏后啓仍作啓?且史記卽避啓作開,而語、孟不必避一也,何以孟子稱微子啓,論語獨作漆雕開乎?四書釋地謂論語敍事,門人無直稱其名者,則開爲啓字無疑。不知宰予晝寢,憲問恥,陳亢問伯魚等,亦敘事稱名之證。孔安國史遷之師,而曰漆雕姓開名,則開爲本字無疑。因開、啓義通,故或啓或開耳。 劉氏正義:依阮說,漆雕氏必其職掌漆飾琱刻以官爲氏者也。夫子使開仕,當在爲魯司寇時。古今人表作啓。啓者,開也。故字子開。此注以開爲名,作僞者之疏可知。楊簡先聖大訓又名憑,家語弟子解又字子若,白水碑字子修,皆妄人所造。鄭目録云魯人,家語則云蔡人,亦誤也。 論語發微:漢藝文志「儒家漆雕启後」,按漢書「後」字當衍,或解爲開之後,不特文理記載不順,況論衡本性篇云:「世子作養書一篇。密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亦論性情,與世子相出入。」據此則開亦自著書,七略安得反不載也?韓非子顯學篇有漆雕氏之儒,則開之學非無所見,蓋亦子張之流歟? 四書賸言。夫子爲司宼,門人多使仕者,原思、子羔、冉有、季路、樊遲、子貢、公西華是也。若子游仕武城,子夏仕莒父,子賤仕單父,仲弓仕季氏宰,未知爲夫子所使否。至於漆雕開之使仕而不仕,與閔子騫之使仕而不仕,則皆在此時。雖子騫力辭費宰,然仍爲夫子宰,要絰從政,與子開之始終不仕稍不同,要其使仕則一耳。夫子使開,與子路使羔同。夫子既使由墮费,而子路卽使羔宰費,以鎮叛亂,此在夫子、子路實有使仕之責,非汎遣也。
按:韓非子儒分爲八,有漆雕氏之儒。漢書藝文志「儒家者流漆雕子十三篇」,注:「孔子弟子漆雕啓後。」家語稱其習尚書,不樂仕。孔子曰:「可以仕矣。」對曰:「吾斯之未能信。」說苑:「孔子謂漆雕氏之子君子哉,其善人之美也隱而顯,言人之惡也微而著。」論衡云:「漆雕開論性情。」是漆雕氏之學在孔門自成一家,惜其書久佚。夫不樂仕,非聖人之教,夫子謂「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子路亦謂「不仕無義,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夫子爲司宼時,門人多使仕者,蓋弱私室以强公室,非羣策羣力不爲功。斯必指一事而言,如使子路墮費之類,非泛言仕進也。今不可考矣。
【集解】孔曰:「開,弟子,漆雕姓,開名。仕進之道未能信者,未能究習也。」鄭曰:「善其志道深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言己學業未熟,未能究習,則不爲民所信,未堪仕也。一云:「言時君未能信,則不可仕也。」又引張憑云:夫君臣之道,信而後交者也。君不信臣,則無以授任。臣不信君,則難以委質。魯君之誠未洽於民,故曰未能信也。 又引范甯云:開知其學未習究治道,以此爲政,不能使民信己。孔子説其志道之深,不汲汲於榮禄也。 筆解:韓曰:「未能見信於時,未可以仕也。子說者,善其能忖己知時變。」李曰:「孔言未能究習,是開未足以仕,非經義也。鄭言『志道深』,是開以不仕爲得也,非仲尼循循善誘之意。云善其能忖己知時變,斯得矣。」
【集注】漆彫開,孔子弟子,字子若。斯,指此理而言。信,謂真知其如此而無毫髮之疑也。開自言未能如此,未可以治人,故夫子說其篤志。程子曰:「漆雕開已見大意,故夫子說之。」又曰:「古人見道分明,故其言如此。」謝氏曰:「開之學無可考,然聖人使之仕,必其材可以仕矣。至於心術之微,則一毫不自得不害其爲未信。此聖人所不能知,而開自知之,其材可以仕,而其器不安於小也。他日所就,其可量乎?夫子所以說之也。」
按:朱子語類:「漆雕開能自言吾斯之未能信,則其地已高矣。斯有所指而云,若自信得及,則雖欲不如此做不可得矣云云。」是朱子初意原以斯有所指而云,與毛西河之說相同,不知何以最後定稿乃以理字釋斯。然終屬牽率聖言以就己說,非解經正軌也。
【餘論】讀四書大全説:除孔子是上下千萬年語,自孟子以下,則莫不因時以立言。程子曰:「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自程子從儒學治道晦蒙否塞後作此一語,後人不可苦向上討滋味,致墮疑網。蓋自秦以後,所謂儒學者止於記誦辭章,所謂治道者,不過權謀術數,而身心之學,反以付之釋老,故程子於此說吾道中原有此不從事跡上立功名,文字上討血脈,端居無爲,而可以立萬事萬物之本者,爲天德王道大意之存,而二子爲能見之也。及乎朱子之時,則雖有浙學,而高明者已羞爲之,以奔騖於鵝湖,則須直顯漆雕開之本旨,以閑程子之言,使不爲淫辭之所託。故實指之曰「斯指此理而言」,恐其不然,則將有以斯爲此心者,抑將有以斯爲眼前境物翠竹黄花燈籠露柱者,以故朱子於此有功於程子甚大。而又曰「夫子說其篤志」,則以夫子之門,除求路一辈頗在事跡上做,若顔閔冉曾之徒,則莫不從事於斯理,固不但開爲能然。而子之所以說開者,說其不自信之切於求己,而非與程子所謂見大意者同也。
按:船山此論,於朱子所以用理字釋斯之故,辯護甚力。其苦心誠可相諒,惟究屬曲解聖經以就己説。漆雕開生二千年前,烏知所謂理學者哉?是厚誣古人也。蓋朱子誤信其師伊川之說,以窮理爲入聖之門,其注四書到處塞入理字,而最窒礙難通者莫如此章及知之章。一部論語並無一箇理字,豈古聖人所不言者,而後儒乃以爲獨得之秘耶?
○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從我者,其由與?」子路聞之喜。子曰:「由也好勇過我,無所取材。」
【考異】皇本「于」作「於」。「由」下有「也」字。 四書通本作「於」。 文選嘯賦注引作「於」。 說文解字「羌」字下引孔子曰:「道不行,欲之九夷,乘桴浮於海。」衍一句。 玉篇引論語「乘桴于海」,無「浮」字。 漢書地理志顏師古注引作「其由也歟」。太平御覽人事部述有「也」字。 馮登府異文考證:哉字從才,才與哉通。
按:柳宗元乘桴説、程伊川經説引此並有「也」字,是唐宋人所見均同,似應增入。
【音讀】經讀考異。「好勇過我,無所取材」,凡三讀,以過我絶句,爲鄭氏讀。「一曰」已下爲「勇」字絶句。「過我」連下讀。而以「過」字絶句,引晉欒肇云:「適用曰材,好勇過我用,故云無所取當之。」 論語古訓:錢廣伯曰:「五經文字序例云:「取材之材爲哉,兩音出於一家。」而不決其當否,則『一曰』已下亦是鄭注也。」
【考證】漢書地理志:玄菟、樂浪,武帝時皆朝鮮濊貉、句驪蠻夷。殷道衰,箕子去之朝鮮,教其民臣禮義、田蠶、織作。樂浪、朝鮮民犯禁八條,相殺以當時償殺,相傷以穀償,相盗者男没入爲其家奴,女子爲婢,欲自贖者,人五十萬。雖免爲民,俗猶羞之,嫁娶無所讎。是以其民終不相盗,無門户之閉,婦人貞信不淫辟,可貴哉仁賢之化也。然東夷天性柔順,異於三方之外,故孔子悼道不行,設浮於海,欲居九夷,有以也。顔注:「言欲乘桴筏而適東夷,以其國有仁賢之化。可以行道也。」四書稗疏:集注曰「傷天下之無賢君」,於義自明。惜未言欲行道於海外。遂使俗儒以魯連蹈海,管寧渡遼擬之。一筏之汎,豈犯鯨波陵巨洋者乎?夫子居魯,沂費之東卽海也,其南則吴越也。夫子此歎,傷中國之無賢君,欲自日照通安東、赣榆適吴越耳。俗傳夫子章甫鳴琴而見越王句踐,雖無其事,然亦自浮海之言啓之。程子春秋傳言桓公盟戎,而書至以討賊望戎。蓋居夷浮海之志,明其以行道望之海外。故子路喜,而爲好勇之過,謂其急於行道,而不憂其難行也。 潛丘劄記。太史公多言勃海,河渠書謂永平之勃海,封禪書謂登萊之勃海,蘇秦列傳指天津衛之海,朝鮮列傳指海之在遼東者。勃海之水大矣,非專爲近勃海郡者也。劉氏正義:據志言,則浮海指東夷,卽勃海也。夫子當日必實有所指之地,漢世師說未失,故尚能知其義,非泛言四海也。夫子本欲行道於魯,魯不能竟其用,乃去而之他國。最後乃如楚,則以楚雖蠻夷,而與中國通已久。其時昭王又賢,葉公好士,故遂如楚,以冀其用,則是望道之行也。至楚又不見用,始不得已而欲浮海居九夷。史記世家雖未載浮海及居九夷二語爲在周遊之後,然以意测之,當是也。其欲浮海居九夷,仍爲行道。由漢志注繹之,則非遯世幽隱但爲世外之想可知。卽其後浮海居九夷皆不果行,然亦見夫子憂道之切,未嘗一日忘諸懷矣。其必言乘桴者,錢氏坫論語後録謂「爾雅釋水:『庶人乘泭。』夫子言道不行,以庶人自處」是也。诗周南「不可方思」,邶風「方之舟之」,毛傳並云:「方,泭也。」方與舫同。周南釋文:「泭,本亦作『𣻜([廣韻]防無切,[集韻]馮無切,音扶,與泭同,編木以渡也)』,又作『桴』,或作『柎』。」諸字惟「桴」是叚字,餘皆同音異體也。韋昭國語注:「编木曰泭,小泭曰桴。」分泭、桴爲二,失其義矣。
【集解】馬曰:「桴,编竹木大者曰筏,小者曰桴。」孔曰:「喜與己俱行也。」鄭曰:「子路信夫子欲行,故言好勇過我也。無所取材者,曰無所取桴材也。子路不解,微言戲之耳。一曰:「子路聞孔子欲乘桴浮海便喜,不復顧望:故夫子歎其勇曰過,我何所復取哉,言惟取於己也。古字材、哉同耳。」
按:詩周南疏引論語注:「编竹木大者曰栰,小者曰桴。」與此注同。臧宋以爲鄭注佚文,或鄭用其師說也。
【唐以前古注】裴駰史記集解引欒肇云:適用曰材,好勇過我用,故云無所取。皇疏:又一家云:「孔子爲道不行,爲譬言我道之不行」如乘小桴入於巨海,終無濟理也。非唯我獨如此,凡門徒從我者道皆不行,亦竝由我故也。子路聞我道由,便謂由是其名,故便喜也。孔子不欲指斥其不解微旨,故微戲曰:汝好勇過我,我無所更取桴材也。」
【集注】桴,筏也。程子曰:「浮海之歎,傷天下之無賢君也。子路勇於義,故謂其能從己,皆假設之言耳。子路以爲實然而喜。夫子美其勇,而譏其不能裁度事理以適於義也。」
按:四庫提要云:「桴材殊非事理,卽牛刀之戲,何至於斯?朱子訓材爲裁,蓋本韋昭國語注,未爲無據。考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注,欒肇曰:『適用曰材。』集注雖本程子遺書,而程子亦有所本。」
别解一東塾讀書記:皇疏所載又一通者甚多,可見當日說論語者競爲別解。然有甚不通者。「道不行,乘桴浮於海,從我者其由與?」皇疏采又一家云:「孔子言我道之不行,如乘小桴入於巨海,終無濟理也。凡門徒從我者道皆不行,亦並由我故也,子路聞我道由,便謂由是其名,故便喜也。」不通至此,而皇氏采之何哉?
【別解二】趙佑温故録:桴卽方也,编竹木爲之,全與舟楫異用,何可乘以浮海?此正狀道不行實在處。海以喻滔滔皆是,桴卽欲濟無舟楫意。言道之不行,如乘桴於海。然所託者小,而所期者大,鮮有不疑且阻者。皇皇獨有一我,誰與相從?其惟由之忠信明決能之乎?此亦惟我與爾有是夫之意,故子路聞之喜,喜其得爲聖人行道之與也。而子嘉其好勇,正以力行任道之誠,能出入於死生患難之中而不奪,曰過我者,深許之也。又曰「無所取材」。則就前作轉語,言我誠汲汲於行,無如絶少可乘之具,無論其大,並桴亦無從假手,其若之何?蓋重歎其不得尺寸之柄而用之也。材,鄭注以爲桴材,極耐尋味。
按:朱子訓材爲裁,雖有所本,然子路豈是不能裁度事理之人?終覺於義未安,仍以作桴材解爲是。此以全章皆喻言非戲言,亦可備一義。
【餘論】朱子文集(答楊子順):夫子乘桴之歎,獨許子路之能從,而子路聞之果以爲喜。且看此等處,聖賢氣象是如何?世間許多紛纷擾擾,如百千蟁蚋,鼓發枉閙,何嘗入其胸次邪?若此等處放不下,更何說克己復禮,直是無交涉也。
○孟武伯問:「子路仁乎?」子曰:「不知也。」
【集解】孔曰:「仁道至大,不可全名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仁道宏遠,仲由未能有之。又不欲指言無仁,非獎誘之教,故託云不知也。
【集注】子路之於仁,蓋日月至焉者,或在或亡,不能必其有無,故以不知告之。
【餘論】程瑶田論學小記:夫仁,至重而至難者也。故曰仁以爲己任,任之重也,死而後已,道之遠也。如自以爲及是,未死而先已,聖人之所不許也。故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言夫行恕以終其身,死而後已,不自以爲及者也。故有問人之仁於夫子者,則皆曰未知,蓋曰吾未知其及焉否也。論語傳注:三子日月至仁,夫子知之矣。而曰不知者,以武伯學淺(觀問孝而答以憂疾可見),不可輕與言仁,所謂罕言也。各舉其才以語之者,若曰子大夫薦賢爲國,但當問其長,不必究其微也。
又問。子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不知其仁也。」
【考異】釋文:「賦」,梁武帝云:「魯論作『傅』。」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季康子問孔子曰:「冉求仁乎?」曰:「千室之邑,百乘之家,求也可使治其賦。仁則吾不知也。」復問子路仁乎?孔子對曰:「如求。」又仲由傳。季康子問仲由仁乎?孔子曰:「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不知其仁。」 史記辨惑:問者孟武伯,而遷以爲季康子。孔子所答非惟與論語不同,而二傳亦自相乖戾,荒疏甚矣。
【考證】黄氏後案:周官凡起徒役,無過家一人,以其餘爲羨,此大田簡衆之法,一家出一正卒也。正卒之輪供乘卒,八卒止用一卒。此成出一乘之法,一井出一卒也。一乘合兵車輜車用百人,每軍用兵車輜車百二十五乘,王者萬乘,六軍止用七百五十乘。是出軍一次,特用十三分之一,而乘卒又不盡赴軍役也。故以萬乘算之,凡出軍十三次,遞用九千七百五十乘,而萬乘之賦一周而有餘。以八家輪供算之,出軍至一百有六次,而八家中教練之正卒一周而有餘。當周盛時,自黜殷作洛而後,止伐淮踐奄諸事,無黷武窮兵之弊。想此時之民,老死不赴軍役者爲多。蓋周公之定制盡善,而民之被澤長矣。使周之君若相常遵此法,無事則訓練不弛,使之家出一人,而蒐苗獮狩,教以步伐止齊之節;使之成出一乘,而井邑丘甸缮其馬牛車輦之资,賦不患義不治也。有事則用六軍之衆,以奏捷疆場,留萬乘未赴之卒,以守衛王畿。六軍外不輕發一卒,以重內鎮之權。六軍不足,徵之方伯諸侯,不失禦外之策。賦又不患其不治也。成周之賦法大率如此。侯國之法,八家相更,以供乘賦,與王朝同。所異者王朝萬乘,六軍特用其十三分之一。大國千乘,三軍合用三百七十五乘,則一次出軍已用其三之一而有餘。此其出軍遞徵緩急之次,亦自有通變法也。或疑賦法王畿輕而列國重,非也。侯國地方四百里,車亦千乘,依次國二軍之例,一次出軍用二百五十乘,爲千乘四分之一。侯有附庸九同,合正封地亦方五百里,其三百一十六里,出千乘之外,餘地可以遞徵,與公同。伯出二軍,其地方三百里,爲方百里者九,得出賦九百乘,又有附庸七同,得出賦七百乘,皆可備遞徵之用。子男皆出一軍,子地二百里,爲方百里者四,得出賦四百乘,又有附庸五同,得出賦五百乘,可以備遞徵之用。惟男地方百里,以成出一乘計之,國止百乘,出一軍不足,而以附庸三同足其數,得出賦四百乘,則一軍用一百二十五乘,其餘亦備遞徵之用。列國之出軍,緩急斟酌出於時宜,必迭用微調,初無勞逸之殊,賦法大率如此。論語后録:時魯用丘甲田賦,故夫子言之。 潘氏集箋:陳鱣曰:「賦傅同音,故魯論借用。鄭從古。」案魯論果作傅,則鄭當云魯論作傅,今從古。今鄭注無之。梁武所云:未知何據。
【集解】孔曰:「賦,兵賦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武伯意有未愜,或似仲尼有隱,故再問也。賦,兵賦也。孔子得武伯重問,答又直云不知,則武伯未已,故且言其才伎,然後更答以不知也。言子路才勇可使治大國之兵賦,仕爲諸侯之臣也。
【集注】賦,兵也。古者以田賦出兵,故謂兵爲賦,春秋傳所謂「悉索敝賦」是也。言子路之才可見者如此,仁則不能知也。
「求也何如?」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爲之宰也,不知其仁也。」
【考證】四書典故覈:周官之制,天子自六鄉以外,分六遂及家、稍、小都、大都。其餘之地,制爲公邑,使大夫治之。在二百里三百里以上,大夫如州長,在四百里五百里以下,大夫如縣正,皆屬於遂人。載師以公邑之田任甸地,舉甸以該稍縣畺也。鄉遂之民,以七萬五千家爲定,其餘夫皆受田於公邑。故遂人授民夫一廛田百畮,萊五十畮,餘夫亦如之。餘夫所受,公邑之莱也。太宰九賦,邦甸家稍都鄙之賦,皆公邑所出。諸侯之國亦然。以魯言之。三鄉三遂之外,除大夫之采邑,皆公邑。孔子爲中都宰,子夏爲莒父宰,子賤爲單父宰,子游爲武城宰,皆公邑也。惟費宰爲季氏邑,成宰爲孟氏邑,郈宰爲叔孫氏邑,非公邑耳。王畿之地,鄉遂以家計,公邑蓋以里計。諸侯之地皆以家計。故春秋之世,動云書社幾百。蓋二十五家爲社,可知邑之大小,皆論室之多少也。周禮「四井爲邑,四邑爲丘,四丘爲甸,四甸爲縣,四縣爲都」,鄭注:「甸方八里,旁加一里治洫,則方十里爲一成。四甸爲縣,方二十里,縣二百五十六井,二千三百四十夫之地。」以鄭意推司馬法算之,宫室涂巷三分去一,通不易一易再易計之,爲一室受二夫之田,實一縣受田出税人爲七百六十九夫,又傍加一里內受田治洫人四百三十一夫,共千二百夫。云千室之邑,舉成數也。或容有餘夫分授,杜氏注左傳「築郿」曰:「四縣爲都,四井爲邑。然宗廟所在,則雖邑曰都,尊之也。」孔疏引釋例曰:『邑有先君宗廟,雖小曰都。都而無廟,固宜稱城。」案此則自井以上,至縣凡有城皆稱邑,至四縣爲都,乃稱都,故云千室之邑。其宰則如周禮之縣正也。 論語後録:左傳:「唯卿備百邑。」案下云十室之邑。邑有十室,然則千室爲百邑。千室唯卿能有之,大夫則六十邑。齊景公與晏子邶殿,其鄙六十。宋賞向戌邑六十是也。又云:地東西爲廣,南北爲輪。故鄭云爾。十終爲同,革車百乘。故坊記云:「家富不過百乘。」 潘氏集箋:宰,禮記曲禮云:「問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注:「宰,邑士也。」正義:「宰,邑宰也。」有宰明有采地,公山弗擾爲季氏宰是也。 黄氏後案:邑有以國邑言者,左傳凡稱人曰大國,凡自稱曰敝邑。尚書曰「邑商」,曰「作新大邑於東國洛」,是邑爲國之通稱。邑有以里居言者,左傳莊公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王制:「量地以制邑。」皆以里居言也。周官「四井爲邑」,論語「十室之邑」,易「邑人三百户」,管子小匡「六軌爲邑」,初學記引書大傳「五里爲邑」,千室,則邑之大者耳。
【集解】孔曰:「千室之邑,卿大夫之邑也。卿大夫稱家,諸侯千乘,卿大夫故曰百乘也。宰,家臣。」
【唐以前古注】左襄二十七年傳正引鄭注。大夫之家邑有百乘。 大學正義引鄭注:采地一同之廣輪也。 皇疏:周天子畿內方千里,三公采地方百里,卿地方五十里。大夫地方二十五里。畿外五等,公方五百里,侯方四百里,伯方三百里,子方二百里,男方一百里。舊説:五等之臣,其采地亦爲三等,各依其君國十分爲之。何以然?天子畿千里,既以百里爲三公采,五十里爲卿采,二十五里爲大夫采地。故畿外準之,上公地方五百里,其臣大采方五十里,中采方二十五里,小采方十二里半。侯方四百里,其臣大采方四十里,次采方二十里,小采方十里也。伯方三百里,其臣大采方三十里,中采方十五里,小采方七里半。子方二百里,其臣大采方二十里,次采方十里,小采方五里。男方百里,其臣大采方十里,次采方五里,小采方二里半也。凡制地方一里爲井,井有三家。若方二里半,有方一里者六,又方半里者一,則合十八家有餘,故論語云「十室之邑」也。其中大小,各隨其君,故或有三百户,是方十里者一。或有千室,是方十里者三有餘也。
【集注】千室,大邑。百乘,卿大夫之家。宰,邑長家臣之通號。
「赤也何如?」子曰:「赤也,束帶立於朝,可使與賓客言也,不知其仁也。」
【考異】文選薦禰衡表注引「可使與賓客言」,無「也」字。
【考證】史記弟子傳。公西赤字子華,少孔子四十二歲。 鄭目録:公西華,魯人。 程大中四書逸箋:古人無事則緩帶,有事則束带。說文云:「在腰爲腰带,在胸爲束帶。腰帶低緩,束帶高緊。」公西華束帶立朝,當有事之際,倉卒立談,可以服强隣,卽折衝尊俎之間意。泛作禮服,非。 戴清四書典故考辨:凡冕服皆素帶,而爵弁、皮弁、朝服、玄端皆缁帶。爲擯相者當服皮弁,所謂束带與賓客言者,乃缁帶也。 爾雅釋宫:「中廷之左右謂之位。」邵氏義疏云:「位,古通作立。」 四書典故覈,其立位則接賓時陳擯於大門外,上擯近君門東西面。既入廟門,擯者負東塾東上立,則在中庭。至授玉時,上擯進阼階之西,釋辭于賓,遂相君拜。既受玉,退負東塾而立。 四書辨證:秋官司儀「凡公侯伯子男相爲賓,公侯伯子男之臣相爲客」,鄭注:「大曰賓,小曰客,爲君臣之别。」按賓客亦各有大小。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大客之儀」,鄭注:「大賓,要服以內諸侯。大客,謂其孤卿。」疏曰:「大賓對要服以外爲小賓,大客謂孤卿。殷聘對時,聘使大夫爲小客。」又小行人「大客則擯,小客則受其幣而聽其辭」,疏曰:「大行人大客謂孤卿,此則大客謂要服以內之使臣。小客謂藩國之使臣。」其實賓客相對則别,散文則通。賓可稱客,如二王後來助祭,而曰有客是。客可稱賓,如聘禮所載悉稱賓是。
【集解】馬曰:「赤,弟子公西華。有容儀,可使爲行人。」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束带,整朝服也。賓客,隣國諸侯來相聘享也。
【集注】赤,孔子弟子,姓公西,字子華。
【餘論】讀四書叢説:武伯見聖人專教人行仁,而不知仁之體段,故就門人中舉以爲問,非泛論人才之謂也。
○子謂子貢曰:「女與回也孰愈?」對曰:「賜也何敢望回?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與女弗如也。」
【考異】舊文「女」爲「爾」。釋文曰:「『爾』,本作『女』音汝。」 三國志夏侯淵傳:「仲尼有言,吾與爾不如也。」作「爾」字。論衡問孔篇述文「與汝俱不如也」。後漢書橋玄傳「仲尼稱不如顔淵」,注引論語「賜也何敢望回?子曰:『吾與汝俱不如也』。」 翟氏考異:世說注引鄭玄别傳:「马季长謂盧子幹曰:『吾與汝皆不如也。』」唐書孝友傳:「任處權見任希古曰:『孔子稱顏回之賢,以爲弗如。』」皆依包氏解用。今集注以與訓許,惟義疏中秦道賓曾爲是説。 何治運雜著:或問於餘曰:「如漢儒說,則孔子果不如顔淵乎?」曰:「『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此孔子之樂天知命也。『子在,回何敢死』,此顔子之樂天知命也。顔子未五十而知天命,孔子之不如一也。『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顏子未六十而耳順,孔子之不如二也。顏子之未達一間者,從心所欲,不踰矩耳,使天假以年,則入聖域而優矣。有聖者爲之依歸,此孔子所以不如顏子也。人固不可無年,此顏子所以不如孔子也。」 七經考異:「回也聞一而知十」,「回」下一本無「也」字,「二」下有「也」字。
按:「吾與汝俱不如」之訓,漢以來舊說如是。惠棟論語古義亦主之。【集解】用包咸云云,明有俱字,邢疏亦有之。新唐書孝友傳所引,是唐時猶未脱「俱」字也。古無以與作許解者。張文檒曰:「『吾與點也』之與,謂相與也。與毛詩『不我與』、『必有與也』同,亦不作許字解。集注失之。」
【集解】孔曰:「愈,猶勝也。」包曰:「既然子貢不如,復云吾與女俱不如者,蓋欲以慰子貢也。」
按:「愈,猶勝也」,春秋襄十四年正義引作鄭注,蓋孔襲鄭義。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播云:學末尚名者多,顧其實者寡。回則崇本棄末,賜也未能忘名。存名則美著於物,精本則名損於當時。故發問以要賜對,以示優劣也,所以抑賜而進回也。 又引王弼云:假數以明優劣之分,言己與顔淵十裁及二,明相去懸遠也。 又引顧歡云:回爲德行之俊,賜爲言語之冠,淺深雖殊,而品裁未辨。欲使名實無濫,故假問孰愈。子貢既審回賜之際,又得發問之旨,故舉十與二,以明懸殊愚智之異。夫子嘉其有自見之明,而無矜尅之貌。故判之以弗如,同之以吾與汝。此言我與爾雖異,而同言弗如,能與聖師齊見,所以爲慰也。 又引張封溪云:一者,數之始。十者,數之終。顏生體有識厚,故聞始則知終。子貢識劣,故聞始裁至二也。
按:張封溪不知何許人,隋、唐志均不著録。蓋古書之闕佚者多矣,容再詳考。
論語筆解:李曰:「此最深義,先儒未有究其極者。吾謂孟軻語顏回深入聖域,云具體而微,其以分限爲差別。子貢言語科,深於顔回不相絶遠,謙云得具體之二分。蓋仲尼嘉子貢亦窺見聖奥矣。慮門人惑以謂回多聞廣記,賜寡聞陋學,故復云俱弗如以釋門人之惑,非慰之云也。」韓曰:「吾觀子貢此義深微,當得具體八分,所不及回二分爾。不然,安得仲尼弗稱如之深乎?」
【集注】愈,勝也。一,數之始。十,數之終。二者,一之對也。颜子明睿所照,卽始而見終。子貢推測而知,因此而識彼。無所不説,告往知來,是其譣矣。與,許也。
【餘論】論語稽求篇:幼時聽塾師訓曰:「顔淵聞一件知十件,子貢聞一件知兩件。」暢是明白。故世說載廣陵徐淑以年小舉孝廉,尚書詰之曰:「昔顏子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以幾與十對,正見十是多數,非終之謂。禰衡作顔子碑文有云:「知微知彰,聞一覺十。用舍行藏,與聖合契。」以微彰用舍兼言,既非一事,又何始末?至若彼此對待,借作副貳,如周禮鄉大夫「賢能之書,內史貳之」之類,與二不同。 梁氏旁證:四書纂疏或疑始終只是一事,彼此則是兩事。如此則子貢所知,反似多於顔子。愚謂子貢必待告往而後知來,若顏子無所不説,則不待告往而來無不知矣。胡氏泳曰:「十者,數之終,以其究極之所至而言。二者,一之對,以其彼此之相形而言。」輔氏廣曰:「聞一知十,不是聞一件限定知得十件,只是知得周徧,始終無遺。聞一知二,亦不是聞一件知得二件,只是知得通達,無所執泥。知得周徧,始終無遺,故無所不説:知得通達,無所執泥,故告往知來也。」若如毛氏說,乃真成聞一件限定知十件,聞一件限定知二件矣。且人雖至聰,亦安有聞一件知得十件者?不幾於癡人説夢哉? 論語述何:世視子貢賢於仲尼,子貢自謂不如顔淵,夫子亦自謂不如顔淵,聖人溥博如天,淵泉如淵也。若顔子自视,又將謂不如子貢矣。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虚,聖賢所以日進而不已也。 潘氏集箋:或曰欲抑子貢也。當此之時,子貢之名凌顔淵之上。孔子恐子貢志驕意溢,故抑之也。 張楊園備忘錄:聞一知十,若決江河也。聞一知二,以三隅反也。
【發明】焦氏筆乘續集。顏子之學,求之屢空,而子貢以多學而識失之。子曰:「女與回也孰愈?」欲其自反也。乃曰:「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其知識多寡之較,猶然聵聵耳。故夫子曰「弗如也」,言其真不如顔子,非許之也。陸子静曾論此,有門人曰,爲是尚嫌少在。味其言,可謂妙得聖人之旨矣。 反身録:斯道非穎悟過人,則不足以承受。在昔聖門固不乏學務躬修、行誼淳篤之士,然聰明特達,可以大受者,顔回之外,實莫如賜,故夫子屬望特殷。恐其恃聰明而不能自反,倚聞見而昧於自得,多學而識之之詰,予欲無言之訓,所以覺之者屢矣。又舉如愚之回以相質,蓋欲其鞭辟著裏,黜聰墮明而務有以自得也。賜乃區區較量於所知之多寡,徒在聞見上比方,抑末矣。顧人多苦不自知,賜既曉然有以自知,欿然遜其弗如,卽此一念虚心便是入道之機,夫子是以迎其機而進之曰:「弗如也,吾與女弗如也。」殆與非也一貫之語,同一啓迪。此正夫子循循善誘處。又云:賜之折伏回,徒折伏其知解。豈知回之所以爲回,非徒知解也。潛心性命,學敦大原,一徹盡徹,故明無不照。賜則惟事聞見,學昧大原。其聞一知二,乃聰明用事,推測之知,與悟後之知,自不可同日而語。不但聞一知二弗如回,卽聞一知百知千,總是門外之見,終不切己,亦豈得如回也耶?是故學惟敦本之爲要。敦本則知解盡忘,心如太虚,無知而無不知,一以貫之矣。
按:子貢所以不如顏子者,以其專從知見著手,故此章須與多學而識章參看,其義乃明。格物窮理,知見上事也。以此求豁然貫通,終其身不可得也。而以此爲入道之門,其誰信之?
○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於予與何誅?」
【考異】皇本、宋刻本、唐石經、宋石經「雕」皆作「彫」。 論衡問孔篇亦作「彫」。 釋文:「圬」,本或作「杇」。 皇本「杇」爲「圬」。 太平御覽數述「杇」字,皆作「杇」。
【音讀】翟氏考異:如韓李筆解、資暇録諸說作「畫」,其音義當與後篇「今女畫」之畫同。「寢」乃如漢書「兵寢刑措」之寢,謂休息也。宰我畫限其功,以冀休息,故夫子責之。似較繪畫寢室之說稍愈。
【考證】羣經義證:記諸賢例舉其字。晝寢雖過,夫子警之宜也,門人因之直書其名非也,當依古本。(史記弟子傳、論衡問孔篇引並作「宰我」。) 論語後録:「寢」依字當作「𡬓」,鄭說是。說文解字有「寑」,云:「卧也」。「𡬓」,云:「病卧也。」病卧與卧息義近。古者君子不晝居於內,晝居於內,問其疾可也。宰予無疾而晝寢,與病卧者殆同譏歟? 潘氏集箋:說文:「㱙([唐韻][集韻]與朽同),腐也。朽或從木。」漢書董仲舒傳:「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彫也。』周書蘇綽傳云:「若刀筆之中而得澆僞,則是飾畫朽木,說目一時,不可以充棟榱之用也。」桂馥札樸以此爲晝讀爲畫之徵,不知其用是句包義也。 瞥記:「宰予晝寢」,资暇録謂梁武帝讀爲寢室之寢,晝作胡卦反,言其繪畫寢室。此說不知何出。齊東野語云:「嘗見侯白(隋人)所注論語,謂晝當作畫。」李習之筆解亦以爲畫寢。(筆解有韓退之評語,蓋李所作而韓評之。以爲韓作者非也。張籍弔退之詩:「論語未迄注,手蹟今微茫。」則非韓作明矣。)許周生云:「南史何尚之傳:『顔延之以酒醉詣焉。尚之望見,便陽眠。延之發簾熟視,曰:朽木難雕。』是六朝舊本皆作「晝寝」無疑。皇疏引珊琳公云:「宰予見時後學之徒將有懈廢之心,故假晝寢以發夫子切磋之教。」范甯亦云:「託夫弊跡以爲發起。」蓋與論短喪同意。此賢者牖世之心,可謂苦矣。野客叢書曰:「寢者,寢室。晝當居外,夜當居內。宰予晝居內,未必留意於學,故夫子譏之。」若如此解,則當云晝居寢,不得曰晝寢。 胡紹勳四書拾義(劉氏正義引):左傳云:「小人糞除先人之敝盧。」是除穢謂糞,所除之穢亦謂糞。此經糞土猶言穢土。古人牆本築土而成,歷久不免生穢,故曰不可杇。 黄氏後案:糞土,掃棄之土也。糞,𡊅([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音奮。[說文]掃除也)之借字。掃除曰𡊅。曲禮借「糞」與此同。少儀又借作「拚」。圬,謂平塗之也。𡊅棄之土,雜散麤浮,塗之不成也。釋宮云「鏝謂之杇」,郭璞云:「泥塗也。」李巡曰:「塗一名杇,塗土之作具也。」郭李雖異義,然平塗之具曰杇,因之平塗曰杇,義正通也。説文:「杇,所以涂也。秦謂之杇。關東謂之槾。」段氏曰:「此器今江浙以鐵爲之,或以木。戰國策豫讓入宫塗厕,欲刺襄子,刃其杇。杇,謂塗厠之杇。刃其杇,謂皆用木而獨刃之。故杇槾,古字也。釫鏝,今字也。」或又作圬,或借污爲之。何誅,言可誅。責者不止一端。見易恒九三正義,亦備一説。 翟氏考異:爾雅釋宫「杇鏝謂之杇」,說文「杇,所以塗也」,皆從木作杇。左傳「污人以時塓館宫室」,音義曰:「『污』本又作『圬』。」蓋「杇」其正體。「污」則通借,而「圬」爲續作字也。玉篇作「杅」,特字體小變。宋石經作「不可朽」,乃涉筆訛。經傳釋詞:與,猶也也。
【集解】包曰:「宰予,弟子宰我。朽,腐也。彫,彫琢刻畫也。』王曰:「杇,鏝也。二者諭雖施工猶不成也。」孔曰:「誅,責也。今我當何責於汝乎,深責之辭也。」
【唐以前古注】文選高唐賦注引鄭注:寢,卧息也。 皇疏:寢,眠也。宰予惰學而晝眠也。孔子責宰予晝眠,故爲之作譬也。朽,敗爛也。彫,彫鏤刻畫也。夫名工巧匠,所彫刻唯在好木,則其器乃成。若施工於爛朽之木,則其器不成。牆,謂牆壁也。圬,謂圬墁之使之平泥也。夫圬墁牆壁,若牆壁土堅實者,則易平泥光飾耳。若墁於粪土之牆。則頹壤不平。所以言此二者。言汝今當晝而寢,不可復教,譬如爛木與糞牆之不可施功也。然宰我有此失者。一家云:「其是中人,豈得無失?」一家云:「與孔子爲教,故託跡受責也。」 又引范甯云:夫宰予者,升堂四科之流也,豈不免乎晝寢之咎以貽杇糞之譏乎?時無師徒共明勸誘之教,故託夫弊跡以爲發起也。又引琳公云:宰予見時後學之徒將有懈廢之心生,故假晝寢以發夫子切磋之教,所謂互爲影響者也。
按:琳公卽釋慧琳,宋世沙門,以才學爲太祖所賞愛。事蹟附見宋書顔延之傳。嘗注孝經、老子,蓋釋而儒者也。其注論語,隋、唐志、陸德明經典序録並不載,僅邢皇二疏引之。當六朝時,文人學士莫不佞佛,而皈依梵教者乃欲托儒業以顯名,亦可謂羣中佼佼者也。
李匡乂資暇録引論語梁武帝注:「晝當作畫字。言其繪畫寢室,故夫子歎朽木不可彫,粪土之牆不可圬。」筆解:韓曰:「晝當爲畫字之誤也。宰予四科十哲,安得有晝寢之責乎?」 齊東野語:嘗見侯白所注論語,謂晝當作畫字。侯白,隋人。
【集注】晝寢,謂當晝而寢。朽,腐也。彫,刻畫也。杇,鏝也。言其志氣昏惰,教無所施也。與,語辭。誅,責也。言不足責,乃所以深責之。
别解一李聯琇好雲樓集:漢書扬雄傳:「非木摩而不彫,牆塗而不畫」此正雄所作甘泉賦,諫宫觀奢泰之事,暗用論語。可證晝寢之說,漢儒已有之。 劉氏正義:案禮言天子廟飾,山節藻棁。穀梁莊二十四年傳。「禮,天子之桷,斲(zhuo)之礱之,加密石焉。諸侯之桷,斲之礱之。大夫斲之,士斲本。」又二十三年傳:「禮,天子諸侯黝堊,大夫倉,士黈([廣韻]天口切,[集韻]他口切,[韻會]他斗切,音妵。[玉篇]黃色。」)周官守祧云:「其祧則守祧黝堊之。」皆説宗廟之飾。其宫室當亦有飾,鄭注禮器云:「宫室之飾,士首本,大夫達棱,諸侯斲而礱之,天子加密石焉。」此本晉語。又爾雅釋宫:「牆謂之堊。」統廟寢言之。周官掌蜃云「共白盛之蜃」,注云:「謂飾牆使白之蜃也。」此與黝堊異飾,當是宫室中所用。左襄三十一年傳:「圬人以時塓館宫室。」亦當謂加飾。春秋時大夫士多美其居,故土木勝而知氏亡,輪奐頌而文子懼。意宰予畫寝,亦是其比。夫子以不可雕不可杇譏之,正指其事。此則舊文於義亦得通也。
别解二七經小傳:寢當爲內寢之寢。古者君子不晝居於內,晝居於內,則問其疾。所以異男女之節,厲人倫也。宰予晝居於內,故夫子深責之。
【餘論】論語集說:學者誠能立志以自彊,則氣亦從之,不至於昏惰,何有於晝寢?故學莫先於立志。 論語集注考證引何氏基曰:糞土朽木,諸家以爲質不美之譬。朱子嘗破其說,大抵人之氣體固有彊弱,而其勤怠則在於志之立不立。志苟立,則日進於精明,雖弱而必彊。志不立,則日入於昏惰,雖彊而亦弱。故君子爲學,必先立志。此志既立。則如木有質,如牆有基,而後雕杇之功可加矣。
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
【考異】李覯盱江集官人策引孔子曰:「昔吾于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察其言而觀其行。」 論語辨惑:此一章而再稱子曰:胡氏疑其衍文。予謂以語法觀之,其爲衍文無疑。 劉氏正義:前篇「人而不仁,如禮樂何」在季氏舞八佾、三家雍徹章後,則人指季氏三家言。下篇「子所雅言」在學易章後,則所字指易言。「民可使由,不可使知」,在詩禮樂章後,則可使由、不可使知指詩禮樂言。「吾友張也爲難能也」,在堂堂乎張章前,則難能指堂堂言。此皆前後章相發明之例,姑舉數則爲此注證之。
按:劉說甚辨。然此節如别爲一章,則不知所指何事,故仍以衍文說爲長。余嘗謂一部論語中,多二子曰,此章且唯上知章是也。少二子曰,「君子去仁」節及『君子篤於親」節是也。能互相移易則善矣。宋儒好談錯簡,大遭後人非難,姑闕所疑焉可矣。
【考證】逸周書芮良夫解云:以言取人,人飾其言,以行取人,人竭其行。飾言無庸,竭行有成。 説苑尊賢篇:夫言者,所以抒其匈而發其情者也,是故先觀其言而揆其行。夫以言觀其行,雖有姦軌之人,無以逃其情矣。 大戴禮五帝德篇:孔子曰:「吾欲以顏色取人,於滅明邪改之。吾欲以言語取人,於伃邪改之。」
【集解】孔曰:「改是者,始聽言信行,今更察言觀行。發於宰我晝寢也。」
【集注】宰予能言而行不逮,故孔子自言於予之事而改此失,亦以重警之也。胡氏曰:「『子曰』疑衍文,不然則非一日之言也。」
【餘論】四書訓義:學者之於道,知之非艱,行之維艱。知而不行,猶無知也。況乎因知而有言,而徒求之言,則有非真知而可以言者。故學莫切於力行,而言爲不足貴。力行之得失,在心之勤怠而已。能言而遂謂能知,自謂已知而不復勤於力行,則君子甚惡之。故夫子於宰予而深責之。
○子曰:「吾未見剛者。」或對曰:「申棖。」子曰:「棖也慾,焉得剛?」
【考證】困學紀聞:申棖,鄭康成云:「蓋孔子弟子申續。」史記云:「申棠字周。」家語云:「申續字周。」今史記以「棠」爲「黨」,家語以「續」爲「績」,傳寫之訛也。后漢王政碑云:「有羔羊之絜,無申棠之欲。」亦以棖爲棠。則申棠、申棖一人爾。唐開元封申黨召陵伯,又封申棖魯伯。本朝祥符封棖文登侯,又封黨淄川侯,俱列從祀。黨卽棠也,一人而爲二人,失於詳考論語釋文也。史記索隱謂文翁圖有申棖、申棠,今所傳禮殿圖有申黨無申棖。 養新録:詩「俟我乎堂兮」箋:「堂當作棖。」棖與棠、堂同音,黨亦音相近,非由轉寫之譌。古文賡、續同聲,家語申續蓋讀如庚,與棠音亦不遠,今本史記作績,則轉寫誤也。 拜經日記:七十弟子申續字子周。徐鯤曰:「史記索隱引家語作繚,據字周義,疑繚爲得之。」案徐說是也。索隱「公伯繚字周」下云:「家語無公伯繚,而有申子周。」又於「申堂字周」下云:「家語有申繚字周。」又史記正義於「公伯繚字周」下云:「家語有申繚子周。」然則司马貞、張守節所見家語並作申繚,則家語無公伯繚及申堂,王肅僞造申繚一人以當申堂、公伯繚二人,因二人名姓雖異而字周則同,爲足相混也。論語音義引家語作申續,乃「繚」字形近之譌。困學紀聞卷七載釋文亦同,則宋本已誤。王伯厚所見本作「績」,今本作「繢」,此又「續」字之轉誤。論語音義引鄭云:「蓋孔子弟子申續。」此「續」字乃後人據誤本家語所改,當本作申堂,鄭正據仲尼弟子列傳也。索隱曰:「申堂字周,論語有申棖。鄭玄云:『申棖,魯人,弟子也。』蓋申堂是棖不疑,以棖、堂聲相近。」案小司馬此言,正據鄭注論語以申棖爲申堂,故云然也。 劉氏正義:「棖」或作「棠」,或作「堂」,或作「黨」,或作「儻」。漢王政碑「無申棠之欲」,此作「棠」也。史記索隱「申堂字周」,本史記弟子列傳,此作「堂」也。今本史記云「申黨字周」,此作「黨」也。朱氏彝尊弟子考引漢文翁禮殿圖有申儻,此作「儻」也。諸家文雖有異,而音則相通。詩丰云「俟我乎堂兮」,鄭箋「棠當爲棖」可證也。唐宋以來,因稱名參錯,分申棖、申黨爲二人。玄宗開元二十七年,封申黨召陵伯,申棖魯伯。真宗祥符二年,封棖文登侯,黨淄川侯,俱列從祀。至明嘉靖九年,因大學士張璁奏,存棖去黨,而祀典始正。困學紀聞云:「史記索隐謂文翁圖有申棖、申棠,今所傳禮殿圖有申黨無申棖。」文獻通考亦云:「今考文翁石室圖無所謂棖與棠也。」是圖本止申黨一人,伯厚所見圖作「黨」,與朱氏彝尊所見圖作「儻」不同,當以朱爲是。諸子皆由音近通用,莫知其何者爲正。困學紀聞獨以「黨」爲傳寫之訛。梁氏玉繩漢書古今人表考亦以「儻」爲訛,皆未必然也。
按:王肅以申繚、申堂、公伯繚爲一人,而非孔子弟子。然马注公伯寮愬子路章又云:「魯人,弟子。」,家語弟子解無公伯寮,有申繚,蓋以申繚一人當申堂、公伯寮二人。臧氏庸譏其僞造,此等處止宜闕疑。
【集解】包曰:「申棖,魯人。」孔曰:「慾,多情慾也。」
【唐以前古注】書皋陶謨正義引鄭注;剛,謂强志不屈撓。 釋文引鄭注:申棖,蓋孔子弟子申續。 皇疏:夫剛人性無求,而申棖性多情慾。多情慾者必求人,求人則不得是剛,故云「焉得剛」。
【集注】剛,堅强不屈之意,最人所難能者。故夫子歎其未見。申棖,弟子姓名。慾,多嗜慾也。多嗜慾則不得爲剛矣。
【餘論】桑調元論語說(四庫全書總目引):人知有慾不剛,而不知無慾尚非剛也。 四書近指:陽刚之德,全是能自勝其私,使此心超然於萬物之上。慾則私意牽纏,緃貌剛之似,而中之靡也久矣。子路之彊,似之而非。須中立不倚,和而不流,乃真面目也。顏子克復歸仁,學從乾道入,庶足慰聖人之思。嗣是之後,則孟氏之直養無害塞乎天地之間者乎?
【發明】反身録:正大光明,堅强不屈之謂剛,乃天德也。全此德者,常伸乎萬物之上。凡富貴貧賤,威武患難,一切毁譽利害。舉無以動其心。慾則種種世情繫戀,不能割絶,生來剛大之氣,盡爲所撓,心術既不光明,遇事鮮所執持,無論氣質懦弱者多屈於物,卽素貞血氣之彊者,亦不能不動於利害之私也。故從來剛者必無慾,慾則必不剛,不可一毫假借。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
【考異】考文補遺:古本「吾亦欲無加諸人」,「人」下有「也」字。
【考證】黄氏後案:說文:「譄,加也。加,語相譄加也。誣,加也。」三字同義,皆謂飾辭毁人也。劉知幾史通采撰篇曰:「沈氏著書,好誣先代。魏收黨附北朝,尤苦南國,承其詭妄,重以加諸。」舊唐書僕固懷恩上書曰:「彼奉先雲京,共生異見,妄作加諸。」韓子争臣論曰:「吾聞君子不欲加諸人。」唐人所稱論語加字義訓皆與說文合。子貢因不欲人之加諸我,而願己無加諸人。夫子以爲非所及者,蓋論人之非,不溢本分一字,此事最難。孔子曰:「吾之於人,誰毁誰譽。」是惟聖人乃能不加諸人,而賢者則有所歉。式三案:左傳「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加是增誣之義。以字義言之,加字從力,從口,義取有力之口。今云架誣、駕誣者是其本義,引申之,凡據其上者曰加,故有陵駕之意。馬氏加訓陵,史曹世家索隱亦云:「加,陵也。」是引申之義也。
【集解】馬曰:「加,陵也。」孔曰:「非爾所及,言不能止人使不加非義於己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袁氏云:加,不得理之謂也。非無過者何能不加人,人亦不加己,盡得理,賢人也,非子貢之分也。
【集注】子貢言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我亦不欲以此加之於人。此仁者之事,不待勉强,故夫子以爲非子貢所及。 程子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仁也。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恕也。恕則子貢或能勉之,仁則非所及矣。」愚謂無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謂,此所以爲仁恕之别。
【餘論】朱子文集(答馮作肅)。博施濟衆之間,與此語先後不可考。疑因能近取譬之言,用力有功,而有欲無加人之說也。嘗謂欲立人欲達人,卽子貢所謂欲無加人,仁之事也。能近取譬,求仁之方,卽孔子所謂勿施於人,恕之事也。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於時有悖逆詐僞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是故彊者脅弱,衆者暴寡,知者詐愚,勇者苦怯,疾病不養,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此大亂之道也。誠以弱寡愚怯,與夫疾病老幼孤獨,反躬而思其情,人豈異於我?一人之欲,天下人之同欲也,故曰性之欲。好惡既形,遂己之好惡,忘人之好惡,往往賊人以逞欲。反躬者,以人之逞其欲思身受之情也。情得其平,是爲好惡之節,是爲依乎天理。 四書约旨:聖門諸賢,無不求仁。子貢蓋用能近取譬之功,當日月至焉之候,見萬物一體景象,故出以相質。但是見到,未是行到,是初至,未是久安,故子曰「非爾所及」。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考異】皇本「不可得而聞也」下有「已矣」二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足利本作「不可得而聞也已」,與天文本同。考文補遺引古本、一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末有「已」字。 史記孔子世家:夫子言天道與性命,弗可得聞也已。 漢書眭宏夏侯勝等傳贊:子贛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已矣。」 又外戚傳注師古引論語亦作「不可得而聞也已矣」。 顔師古匡謬正俗引文亦作「已矣」。 錢曾讀書敏求記:高麗有何晏集解鈔本,此與漢書傳贊適合。蓋子貢寓嗟歎於不可得聞中,故以「已矣」傳言外微旨:二字似不可脱。
【考證】養新録:後漢書桓譚傳:「天道性命,聖人所難言。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注引鄭康成論語注:「性,謂人受血氣以生,有賢愚吉凶。天道,七政變動之占也。」古書言天道者,皆主吉凶禍福而言。古文尚書:「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天道福善而禍淫。」易傳:「天道虧盈而益謙。」春秋傳「天道多在西北」、「天道遠,人道邇,竈焉知天道」「天道不諂」,國語:「天道賞善而罰淫。我非瞽史,焉知天道?」老子:「天道無親,常與善人。」皆論吉凶之數。與天命之性,自是兩事。 潛研堂答問:天道,經典皆以吉凶禍福言。孟子云「聖人之於天道也」,亦謂吉凶陰陽之道,聖人有不知,故曰命也。否則,性與天道又何别焉?一說性與天道,猶言性與天合也。後漢書馮異傳:「臣伏自思惟,以詔勑戰功,每輒如意。時以私心斷決,未嘗不有悔。國家獨見之明,久而益遠,乃知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此亦漢儒相承之説。 潘氏集箋:史記天官書云:「孔子論六經,紀異而說不書。至天道性命,不傳。傳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雖言不著。」正義:『待,須也。言天道性命,忽有志事,可傳授之則傳,其大恉微妙,自在天性,不須深告語也。著,明也。言天道性命,告非其人,雖爲言說,不得著明微妙,曉其意也。」 黄氏後案:晉書纪瞻傳曰:「陛下性與天道,猶復役機神於史籍。」文選任昉啓曰:「性與天道,事絶稱言。」唐太宗旌賞孫伏伽詔曰:「朕惟寡德,不能性與天道。」長孫無忌對太宗之問曰:「陛下性與天道,非臣愚所及。」引經語意正同,是師說相傳如此。何解作儱侗語。史稱何晏與夏侯玄、荀粲、王弼之徒競爲清談,祖尚虚無,謂六經爲聖人之糟粕。史又稱荀粲好言道,常以爲子貢稱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六籍雖存,固聖人之穅秕。而粲之兄俣駁其說之不當。然則何氏論性論天道,皆虚無不可窮詰之說,與荀粲等作謎語,而見斥於荀俣者耳。自宋以後?言性與天道者分理氣。申其論者,大抵超陰陽以上而求天之理,離心知之實而求性之理,亦不能不推之空眇以神其説:而矯之者,如東發先生云:「子貢實不得聞,學者言性與天道所當退而自省。」近顧亭林云:「性也命也天也,夫子之所罕言,而今君子之所恒言。」又謂明季學者,「以明心見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實學,股肱墮而萬事荒,爪牙亡而四國亂」。東發先生斥宋季,顧氏斥明季,此救時之論,豈經恉之果如此乎? 劉氏正義:史記孔子世家言:「定公時,魯自大夫以下皆僭離於正道,故孔子不仕,退而修詩書禮樂。弟子彌衆,至自遠方,莫不受業焉。」又云:「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追迹三代之禮,序書傳,觀殷夏所損益,曰:『後雖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質,周監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故書傳禮記自孔氏。語魯太師樂云云。自衞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又云:「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據世家諸文,則夫子文章謂詩書禮樂也。古樂正崇四術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至春秋時,其學寖廢,夫子特修明之,而以之爲教。故記夫子四教,首在於文。顏子亦言:「夫子博我以文。」羣弟子所以得聞也。世家又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繋、象、説卦、文言。讀易,韋编三絶。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蓋易藏太史氏,學者不可得見。故韩宣子適魯,觀書太史氏,始見周易。孔子五十學易,惟子夏、商瞿晚年弟子得傳是學。然則子貢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易是也。此說本之汪氏喜荀,略見所著且住菴文稿。
按:如諸家之說,古無以天道作天理解者。且於文道從辵,從首,猶路也。天道者,如不知棋局幾道之道,蓋既有天,卽有陰陽,日月迭運,雷風相薄,泰極則否,剥極必復,以爲無定,而若有可憑,以爲有定,而屈伸消長,孰爲爲之,孰令致之,又無可指。易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史記孔子世家作「夫子之言天道與性命,不可得而聞」,加一命字,義更明顯。理從里,從玉,乃玉之有文理者。古無天理二字,其字起於漢博士之作樂記,三代時無此語也。或曰:漢自董仲舒解春秋經,已嘗雜五行災祥言之。董氏通儒尚爾,風尚所趨,賢者不免。鄭氏兼學讖緯,其以吉凶禍福解天道,亦爲風氣所囿。是則然矣,然一天道二字,而其解釋隨時代爲轉移,則大不可。漢儒去古未遠,各有師承。何氏雖雜以道家言,其所謂新新不已者,卽中庸之「至誠不息」。然中庸至誠之道,可以前知,禎祥妖孽,必先知之。與鄭義固相通也。至以理訓天,則更空洞荒渺,不可究詰矣。劉氏據且住菴文稿,以詩書禮樂爲文章,以易春秋爲言性與天道,其論精確不磨。故詳著之。
【集解】章,明也。文采形質著見,可以耳目循也。性者,人之所受以生者也。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也。深微,故不可得而聞也。
【唐以前古注】後漢書桓譚傳注引鄭注:性,謂人受血氣以生,有賢愚吉凶。天道,七政變動之占。皇疏引太史叔明云:文章者,六籍是也。性與天道如何注。以此言之,舉是夫子死後,七十子之徒,追思曩日聖師平生之德音難可復值。六籍卽有性與天道,但垂於世者可蹤,故千載之下,可得而聞也。至於口說言吐,性與天道,蕴藉之深,止乎身者難繼,故不可得而聞也。
按:叔明,吴太史慈之後,吴興烏程人。少善莊老,兼通論語、禮記,尤精三玄。每講説,聽者常五百人。邵陵王綸出爲江州,携叔明之鎮,故江州人士皆傳其學。事蹟略見南史及齊書沈峻傳。七録有太史叔明論語【集解】十卷。隋經籍志云:「梁有十卷,亡。」今惟皇疏引其二節而已。以此條爲孔子死後之言,可謂創解。亦備一義。
筆解:韓曰:「孔說粗矣,非其精蕴。吾謂性與天道,一義也。若解二義,則人受以生,何者不可得聞乎哉?」李曰:「天命之謂性,是天人相與一也。天亦有性,春仁夏禮秋義冬智是也。人之率性,五常之道是也。蓋門人只知仲尼文章,而少克知仲尼之性與天道合也。非子貢之深蕴。其知天人之性乎?」
【集注】文章,德之見於外者,威儀文辭皆是也。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體。其實一理也。言夫子之文章日見乎外,固學者所共聞。至於性與天道,則夫子罕言之,而學者有不得聞者。蓋聖門教不躐等,子貢至是始得聞之而歎其美也。
【餘論】論語意原:性與天道至難言也。夫子寓之於文章之中,惟子貢能聞之。至孟子則諄諄然言性善言天道。夫子示人以其端,欲學者至於自得。孟子闡其秘以示人,欲天下皆可知也。 日知録:朱子曰:「聖人教人,不過孝悌忠信持守誦習之間,此是下學之本。今之學者以爲鈍根,不足留意。其平居道說,無非子貢所謂不可得而聞者。」黄氏日鈔曰:「夫子述六經,後來者溺於訓詁,未害也。濂洛言道學,後來者借以談禪,則其害深矣。」又云:「劉石亂華,本於清談之流禍,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談。有甚於前代者。昔之清談談老莊,今之清談談孔孟。昔王衍妙善玄言,自比子貢。及爲石勒所殺,將死顧而言曰:『嗚呼,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虚,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今之君子,得不有媿乎其言?」 論語補疏:釋文云:「何云元亨日新之道,鄭云七政變通之占。」鄭氏此注見後漢書桓譚傳注所引。蓋自春秋時,易學不明,而梓慎、裨竈之流,以七政占驗爲天道。故云「天道多在西北」。子産雖正斥之以『天道遠,人道邇,竈焉知天道」,而天道之稱,究未能言。孔子贊易,乃明之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於臨曰:「大亨以正,天之道也。」於謙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於恒曰:「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道卽行也。天道,猶云天行。乾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蠱曰:「終則有始,天行也。」剥曰:「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復曰:「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舉當時以奇怪虚誕爲天道者,一旦廓而清之。記載哀公問云:「敢問君子何貴乎天道也?」孔子對曰:「貴其不已。如日月東西,相從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閉其久,是天道也。無爲而物成,是天道也。己成而明,是天道也。」孔子言天道在消息盈虚,在恒久不已,在終則有始,在無爲而物成,與七政變占迥然不合。鄭氏以此解論語,淺之乎觀聖人矣。 揅經室集:此子貢歎學者不能盡人而皆得聞之,非子貢亦不聞也。 又曰:史記孔子世家作「夫子之道天道與性,命不可得而聞」,所以與今論語不同者,非所見本有異。此乃太史公傳真孔安國之學,以説論語,加一命字,更顯明也。性字连命字爲言,更見性命卽關乎天道。此天道卽孟子所說聖人之於天道也,卽孔子五十所知之天命也。天道非人所能逆知,故曰不可得而聞。
按:焦氏此論,抑鄭以申何,但非爲宋儒張目,何者?盈虚消息之理,與七政變占雖有精粗之别,而理固相通。至宋儒言性,分爲義理之性與氣質之性。言天亦分爲理性之天與氣數之天。則唐以前人尚無此說法,何况三代?」太史公作史記,於古文之難解者,輒自加注釋。其於性下加一命字,意更明顯。阮氏性命古訓謂爲安國真本,其言雖不盡可信,然其指氣數言,則無疑義矣。
【發明】焦氏筆乘,性命之理,孔子罕言之,老子累言之,釋氏則極言之。孔子罕言。待其人也,故曰:「不憤不啓,不悱不發。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然其微言不爲少矣,第學者童習白紛,翻成玩狎。唐疏宋注,錮我聰明,以故鮮通其說者。內典之多,至于充棟,大抵皆了義之談也。古人謂闇室之一燈,苦海之三老,截疑網之寶劍,抉盲眼之金鎞。故釋氏之典一通,孔子之言立悟,無二理也。张商英曰:「吾學佛然後知儒。」誠爲篤論。 又曰:孔孟之學,盡性至命之學也。顧其言簡指微,未盡闡晰。釋氏諸經所發明,皆其理也。苟能發明此理,爲吾性命之指南,則釋氏諸經卽孔孟之義疏也,又何病焉。夫釋氏之所疏,孔孟之精也,漢宋諸儒之所疏,其糟粕也。今疏其糟粕則俎豆之,疏
論語集釋卷十
公 冶 下
○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
【考異】七經考文補遺。古本「未之」作「之未」,一本無「之」字。 皇本無「之」字。
【集解】孔曰:「前所聞未及行,故恐後有聞不得竝行也。」
【集注】前所聞者既未及行,故恐復有所聞,而行之不給也。 范氏曰:「子路聞善,勇於必行。門人自以爲弗及也,故著之。若子路,可謂能用其勇矣。」
【別解】包慎言温故録:聞讀若聲聞之聞。韓愈名箴云:「勿病無聞,病其曄曄。昔者子路,唯恐有聞。赫然千載,德譽愈尊。」其言當有所本。蓋子路當時有聲聞之一事,爲人所稱道。子路自度尚未能行,故唯恐復有聞。黄氏後案:韓子知名箴曰:「內不足者,急於人知。霈焉有餘,厥聞四馳。昔者子路,惟恐有聞。赫然千載,德譽愈尊。」韓子引此文解爲文譽之聞,義正通。告過則喜,承譽則恐,此仲子之所以賢也。
按:此以有聞爲聞譽,亦可備一説。
【餘論】四書辨疑。論語一書,無非善言善行,皆其門人所記,何必更論及與弗及哉?況經中亦無門人自謂弗及之文,范氏之說當删。此一節但言子路聞善,勇於必行,可謂能用其勇矣。如此則意圆無病。
按:論語中皆記聖賢言行,而專記賢者善行者,惟此一章,故集注取范氏之説,誠非無因。陳氏亦失之未考耳。
【發明】朱子語類:子路不急於聞,而急於行。今人惟恐不聞,不去行處著功夫。 反身録:未行而恐有聞,子路急行之心,真是惟日不足,所以得到升堂地位。吾人平日非無所聞,往往徒聞而未嘗見諸行,卽行而未必如是之急,玩愒因循,孤負時日:讀至此不覺忸怩。
○子貢問曰:「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
【考異】七經考文:足利本「是以謂之文」,無「也」字。
【考證】劉氏正義:世本云:「孔達生得閭叔穀,穀生成叔烝鉏,鉏生頃叔覊,覊生昭叔起,起生圉。」圉卽孔叔圉。亦稱仲叔圉。邢疏引諡法云:「勤學好問曰文。」是文爲諡也。 論語稽:孔悝之鼎銘曰:「乃考文叔,興舊嗜欲,作率慶士,躬恤衛國。其勤王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然其人於倫紀之間,帷薄不修。觀渾良夫之通於其妻,而大叔遺之再摟其女,皆三尺童子所羞稱,故子貢疑其人不足諡爲文。夫子則就文論文,故取其敏而好學、不恥下問以許之,殆亦善善從長之意歟?
【音讀】羣經平議;此當以「敏」字爲句,「而好學不恥下問」皆承敏字而言,謂其知識敏疾,而又好學不恥下問也。敏者,天资。學問者,人功。天資美而人功又盡,文子所以爲文也。學者誤讀「敏而好學」爲句,於是近解乃增出位高字,便與質美相配。若然,則經文當云「敏而好學,貴而不恥下問」矣。且所謂下問者,非必以貴下賤之謂,凡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皆是。
【集解】孔曰:「孔文子,衛大夫孔圉。文,諡也。敏者,識之疾也。下問,問凡在己下者也。」
【集注】孔文子,衛大夫,名圉。凡人性敏者多不好學,位高者多恥下問,故諡法有以勤學好問爲文者,蓋亦人所難也。孔圉得諡爲文,以此而已。蘇氏曰(見蘇氏論語拾遺):「孔文子使太叔疾出其妻而妻之。疾通於初妻之娣,文子怒,將攻之。訪於仲尼,仲尼不對,命駕而行。疾奔宋。文子使疾弟遺室孔姞,其爲人如此,而諡曰文,此子貢之以所疑而問也,孔子不没其善?言能如此,亦足以爲文矣,非經天緯地之文也。
【餘論】朱子或問。先王之制諡,以尊名節,以壹惠,故人生雖有衆善,及其死,則但取其一以爲諡,而不盡舉其餘也。以是推之,則其爲人或不能無善惡之雜者,獨舉其善而遺其惡,是亦諡法之所許也。蓋聖人忠孝之意,所以爲其子孫之地,與銘器者稱美而不稱惡同旨。惟其無善之可稱而純於惡焉,則名之曰幽厲,有不能已耳。
【發明】薛瑄讀書録:夫子以孔文子敏而好學、不恥下問爲文,取其微善,而不及其顯惡。聖人道大德宏,此亦可見。自後人言之,必以其人爲不足道,而並没其微善矣。
○子謂子産:「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考異】文選袁彥伯三國名臣序贊注引作「子曰君子其行己也恭」。
【考證】錢大昕後漢書考異:產者,生也。木高曰喬,有生長之義,故名喬字子産。後人增加人旁。 劉氏正義。説文:「僑,高也。」僑言人之高者。郭注山海經「长股國」,言:「有喬國。今伎家喬人蓋象此身。」喬、僑通用。左傳长狄僑如,當亦取高人之意。僑、產義合,高大爲美,故子産又字子美。此當兼存二義。 論語稽:子産者,穆公之孫,子國之子。魯襄公八年見左傳,十九年爲鄭卿,三十年執政,歷仕鄭簡、定二公,凡相鄭二十二年,卒於魯昭公二十年。其於晉當悼平昭頃定五世,於楚當共康郟敖靈平五君,周旋兩大之間,戎馬交争,鄭恃之以爲安危。其行己恭,事上敬,則謙謙君子也。其養民惠,使民義,則良相也。故孔子稱美之。黄陶菴曰:「子産者,救時之相也。參王霸而用之,去其丘賦、刑書之失,卽可進於王。無其秉禮守義之心。亦可流於霸。不王不霸之間,其子産之自處乎?蓋亦春秋已來,一人而已。」
【集解】孔曰:「子産,鄭大夫公孫僑。」
【集注】子產,鄭大夫公孫僑。恭,謙遜也。敬,謹恪也。惠,愛利也。使民義,如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之類。
【餘論】蔡清四書蒙引。恭敬分言,則恭主容,敬主事。單言恭則該敬,「篤恭而天下平」是也。單言敬則該恭,「君子修己以敬」是也。行己恭主容說,蓋出入起居升降進退見之一身者皆行己也。夫子温良恭儉讓之恭亦主容説。事上敬不止拜跪趨走之間,陳力就列,乃敬之大也。故曰:「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
○子曰,「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
【考異】皇本作「久而人敬之」。 七經考文,足利本同有「人」字。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均作「久而人敬之」。
【考證】史記管晏列傳:晏平仲,萊之夷维人也。 山東通志:晏城在濟河縣西北二十五里,晏婴采地。
【集解】周曰:「齊大夫,晏姓,平諡,名嬰。』
按:凡邢疏所稱「周曰」者,皇本、高麗本俱作周生列,無一及漢之周氏。周氏名字爵里俱佚,與包咸皆治張侯論語而爲其章句。諸志不著録,惟見何晏集解序。魏志:「周生烈,敦煌人,魏初徵士。」裴松之注:「姓周生,名烈。」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録:「字文逢。本姓唐,魏博士侍中。」其説本之七録。邢昺論語序疏作字文逸。考馬總意林引周生烈子四條。其自序略云:「六蔽鄙夫敦煌周生烈字文逸。」則邢疏是而陸作文逢誤也。其義說隋、唐志皆不及著録,惟何晏集解採之。今論語周氏章句、論語周氏義說各一卷,惧存玉函山房輯佚書中。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善交之驗也。凡人交易絶,而平仲交久而人愈敬之也。又引孫綽云:交有倾蓋如舊,亦有白首如新。隆始者易,克終者難。敦厚不渝,其道可久,所以難也。故仲尼表焉。
按:論語後案云:「皇本經文多異字,先儒以贋鼎疑之。此作『人敬之』,以春秋傳事觀之亦合。平仲身遭季世,而使人能久敬之,則爲交之善也。(劉寶楠云:「當從鄭本無『人』字,解爲平仲敬人。」)
【集注】晏平仲,齊大夫,名嬰。程子曰:「人交久則敬衰,久而能敬,所以爲善。」
【餘論】張志烈四書大全辨:或曰:「晏婴於晉悦叔向,於鄭悦子皮,於吴悦季札,於周交柏常騫,於魯交處士蘇晉,與孔子處者八年,悦孔子弟子曾子,聘之仕,曾子固辭,於齊友大夫吴翰,分倉粟府金與北郭騷養母,以至贖越石父爲上客,此正夫子所謂善與人交,在久而敬之之先者也。晏子之言曰:「事君苟進不道忠,交友苟合不道行,不任於上則輕議,不篤於友則好誹,此邪人之行也。事君盡禮行忠,不正爵禄,不用則去而不議,其交友也,論身行義,不爲苟戚,不同則疏而不誹,此正士之行也。」由晏子此言推之,其善交久敬亦可見矣。黄鹤谿惠廸邇言(四書拾遺引):交際之間,其人實有可敬,而我不知敬,則失人。其人本無可敬,而我誤敬之,則失己。失人失己,必貽後悔。故必由淺漸深,由疎漸親,爲時既久,灼見真知,然後用吾之敬,自可免失人失己之患,此其所以爲善也。或問:「交主於敬,如子所云,交可不敬乎?」曰:「交所以用吾情,敬所以行吾心。試參閱弟子入則孝章,汎愛,交之謂也。親仁,敬之謂也。敬行於久,善交之謂也。」
○子曰:「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棁,何如其知也?」
【考異】釋文:「棁」,本又作「棳」。藝文類聚述論語「棁」字作「栥」。 翟氏考異:按玉篇「棳」與「棁」同。「楶」雖與「棁」音有别,而爾雅注疏並訓爲梁上短柱,蓋亦可通用。
【考證】全祖望經史問答:臧文仲居蔡之說,古注與朱注異。近人多是古注,然朱注究當從。據漢人之說,則居蔡是僭諸侯之禮,山節藻棁是僭天子宗廟之禮,以飾其居。如此則已是二不知,不應概以作虚器罪之曰一不知也。但藏孫居蔡,非私置也,蓋世爲魯國守蔡之大夫。家語不云乎:「文仲一年而爲一兆,武仲一年而爲二兆,孺子一年而爲三兆,是世官也。」然則臧孫居蔡,何僭之有?武仲奔防,納蔡求後,以其爲國寶也。則以大夫不藏龜之罪加臧孫,恐其笑人不讀左傳與家語也。乃若山節藻棁,實係天子之廟飾,管仲僭用以飾其居,雜記諸篇載之不一而足。而臧未必然者,蓋臺門反坫,鏤簋朱絃,出自夷吾之汰侈,不足爲怪。而臧孫則儉人也,天下豈有以天子之廟飾自居,而使妾織蒲於其中者?蓋亦不相稱之甚矣。吾故知其必無此也。然則山節藻棁將何施?曰施之於居蔡也,所謂媚神以邀福也。是固横渠先生之論而朱子採之也。 羣經平議:龜之名蔡,未知何義。包氏此解亦臆說耳。竊疑蔡當讀爲𠭥([唐韻]之芮切,[集韻]朱芮切𡘋音贅.[說文]楚人謂卜問吉凶曰𠭥)。説文又部:𠭥,楚人謂卜問吉凶曰𠭥。」讀若贅。龜者所以卜問吉凶也,因卽以其用而名之曰𠭥,蓋楚語也。龜本荆州所貢,故沿襲其語耳。𠭥與蔡音相近,孔氏廣森經學巵言謂蔡,蔡叔之蔡,卽㝮([唐韻]麤最切,[集韻]取外切,音襊[說文]塞也,從宀𠭥聲)三苗之㝮。然則以蔡爲㝮,猶以蔡爲𠭥矣。 論語後録:此云國君之守龜,是蔡長一尺矣。 潘氏集箋:禮書逸禮言「天子龜尺二寸,諸侯八寸」是也。禮曰:「家不寶龜。」儀禮:「大夫士祭善而已。」則大夫無守龜矣。逸禮言「大夫龜六寸」,非也。 經義雜記:左傳襄二十三年「且致大蔡焉」,杜注:「大蔡,大龜。」釋文:「大蔡,龜名也。一云龜出蔡地,因以爲名。」正義曰:「漢書食貨志:『元龜爲蔡。』論語云:『臧文仲居蔡。』家語稱臧氏有守龜,其名曰蔡。是大蔡爲大龜,蔡是龜之名。鄭玄云:『出蔡地,因以名之焉。』非也。」又漢書食貨志:「龜不盈五寸,貝不盈六分,皆不得爲寶貨。元龜爲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大卜受直。」注如淳曰:「臧文仲居蔡謂此也。說謂蔡國之大龜也。」臣瓚曰:「蔡是大龜之名。書曰:『九江納錫大龜。』大龜不出蔡國。若龜出楚,不可名龜爲楚也。」師古曰:「瓚說非也。本以蔡出善龜,故因名大龜爲蔡耳。」據此,知包鄭注論語,如顔注漢書,皆以爲龜出蔡地,因名蔡。蓋古人命名多從本稱,蔡無大龜之訓,何詁蔡爲大龜乎?劉氏正義:左昭五年傳:「吴蹶由曰:『卜之以守龜。』又曰:『國之守龜,其何事不卜?』」是國君有守龜也。漢書食貨志:「元龜岠冉長尺二寸,公龜九寸,侯龜七寸,子龜五寸。」又云:「元龜爲蔡。」是蔡長尺二寸也。白虎通引禮三正記:「天子龜爲蔡,長一尺二寸,諸侯一尺,大夫八寸,士六寸。與食貨志異。然皆天子龜爲尺二寸也。但包既以蔡長尺二寸,則是天子守龜,不當云國君之守龜,此稍誤矣。路史國名紀言:「蘄春江中有蔡山,在廣濟縣。大龜納錫故曰蔡,非姬姓蔡。」王氏瑬四書地理志引之,謂今黄梅縣西南九十里曰蔡山,西接廣濟縣。此或包鄭所指龜所出之地名矣。 四書典故辨正:陳琳悼龜賦云:「山節藻棁,既櫝且韞。」則建安以前,已有作此解者。 四書辨證:龜人「掌六龜之屬,各以其物入於龜室」。注云:「六龜各有室。」則文仲非差在居,差在所以居之者。夫山節藻棁,天子之廟飾也。而管仲僭之,故君子以爲濫。孔子謂難爲上,乃魯因賜而得用天子廟飾,管仲以之奉己,文仲以之媚神,故夫子譏辭不同。
按:漢人說,居蔡是僭諸侯之禮,山節藻棁是僭天子宗廟之禮以飾其居,與朱注異。西河毛氏遂引漢货殖傳序:「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節藻棁。」後漢輿服志:「禮制之壞,諸侯陪臣皆山節藻棁。」並指文仲言。不知夫子之意在譏其不智,非譏其僭。考左傳,武仲爲季氏所逐,奔邾,自邾如防,使其子爲納大蔡請立後。臧昭伯如晉,臧會竊其寶龜。又明堂位「封父龜與大璜大弓」,並爲成王賜魯之器。據此,則蔡卽大蔡,乃天子之龜而賜魯爲宗器者。依家語,文仲蓋世爲魯國守蔡之大夫也。然則居蔡非僭居蔡,而以天子之廟飾以之媚神爲不智耳。集注不誤。
【集解】包曰:「臧文仲,魯大夫臧孫辰。文,諡也。蔡,國君之守龜,出蔡地,因以爲名焉,長尺有二寸。居蔡,僭也。節者,栭也,刻鏤爲山。棁者,梁上楹也,畫爲藻文。言其奢侈也。」孔曰:「非時人謂之爲知也?」
【唐以前古注】文選七命注引鄭注:蔡,謂國君之守龜也。 禮器正義引鄭注。龜出於蔡,故得以爲名焉。左氏文三年傳正義引鄭注:節,栭也,刻之爲山。棁,梁上楹也,畫以藻文。山節藻棁,天子之廟飾,皆非文仲所當有之。
【集注】臧文仲,魯大夫臧孫氏,名辰。居,猶藏也。蔡,大龜也。節,柱頭斗拱也。藻,水草名。棁,梁上短柱也。蓋爲藏龜之室,而刻山於節,畫藻於棁也。當時以文仲爲知,孔子言其不務民義而諂黷鬼神如此,安得爲知。春秋傳所謂「作虚器」,卽此事也。 張子曰:「山節藻棁爲藏龜之室,祀爰居之義,同歸於不知,宜矣。』
【餘論】朱子語類:臧文仲、季文子、令尹子文、陳文子數段,是聖人微顯闡幽處。惟其似是而非,故聖人分明說出,要人理會。如臧文仲人皆以爲知,聖人便說其既惑於鬼神,安得爲知。蓋卜筮之事,聖人固欲使民信之。然藏蓍龜之地,須自有合當之處,今文仲乃爲山節藻棁以藏之,是其心一向倒在卜筮,如何得爲知?古說多道其僭,則不止謂之不知,便是不仁,聖人今祇主不知而言也。
○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爲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
【考異】皇本「何如」下有「也」字。
【音讀】釋文:「知」如字,鄭音智,下同。 漢書人表此語,師古注曰:言智者雖能利物,猶不及仁者所濟遠也。」引此者,蓋班氏自述所表先聖後仁及智之次皆依於孔子也。 論衡問孔篇說此章曰:「智與仁不相干也。有不智之性,何妨爲仁之行?五行之道,不相須而成。人有信者未必智,智者未必仁,仁者未必禮,禮者未必義。子文智蔽于子玉,其仁何毀?」亦讀知爲智。 中論智行篇:「或曰:『仲尼言未知焉得仁,乃高仁耶?』對曰:『仲尼此亦有所激然,非專小智之謂也。』」亦讀知爲智。 論語足徵記。釋文:「知如字,鄭音智,下同。」班書古今人表引「未知焉得仁」二語,表中所列九品,智人下仁人一等。師古曰:「言智者雖能利物,猶不及仁者所濟遠也。」論衡問孔篇曰:「子文智蔽於子玉。皇疏引李充曰:「子玉之敗,子文之舉。舉以敗國,不可爲智也。陳文子所之驟稱其亂,不如甯子之能愚,蘧生之可卷,亦未可爲智也。」然則班固、王充、鄭君皆以孔子論子文、文子,謂未得爲智人,焉爲仁人也。何晏引僞孔安國注曰:「未知其仁也。」故釋文知先音如字。果爾,則「未知」下豈應增「焉得」二字?孟武伯問子路仁乎?子曰:「不知其仁也。」不曰「不知焉得仁也」。集注從之,誤矣。
按:邢疏言:「如其所說,但聞其忠事,未知其仁也。」又言:「據其所聞,但是清耳,未知他行,安得仁乎?」皇疏亦云:「李充謂爲不智,不及注也。」是此説已爲注疏所不取,故集注同之。
【考證】莊子田子方篇:肩吾問於孫叔敖曰:「子三爲令尹而不榮華,三去之而無憂色,子之用心獨奈何?」吕氏春秋:「孫叔敖三爲令尹而不喜,三去令尹而不憂。」高誘注曰:「論語云令尹子文,不云叔敖。」 翟氏考異:史記循吏傳亦取莊周吕不韋說,以其事屬孫叔敖。考叔敖之爲令尹,在楚莊王十六年,後七年莊王卽卒,叔敖死莊王前,安得有三仕三已事?楚鬬且云:「昔鬬子文三舍令尹。」語著於春秋外傳。鬬且與孔子同時,與子文同國同氏,其語寧不較莊吕爲可信? 四書大全辨:子文之爲令尹,距孔子生時已百二十年。崔子弑齊莊公,陳文子爲大夫,時孔子生四歲耳。子張復少孔子四十八歲,去陳文子已遼越,況令尹子文哉?子張掇拾往事以質於夫子,夫子因問而答,據其事而謂之忠清,皆曰未知焉得仁。蓋謂其事未之前聞,未之知也,焉得論其仁不仁也。按左傳莊公三十年,鬬穀於菟爲令尹。至僖公二十三年,子文以子玉伐陳之功使爲令尹。二十八年,子玉死,蔿吕臣爲令尹。三十三年,子上爲令尹。未聞子文之三仕三已也。且其使子玉爲令尹也,大夫曰:「子若國何?」子文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幾?明不獲已而使子玉爲令尹。子文不聞告新令尹之政,子玉亦必不能聽舊令尹之政也。又按襄公二十五年,齊崔杼弑莊公,盧蒲癸奔晉,王何奔莒,閭丘嬰、申鮮虞奔魯,不聞陳文子須無之出奔也。二十七年,宋向戌請弭諸侯之兵,文子請許之,慶封、陳須無皆至會。時去弑君不二年,崔子尚相齊,文子固仍在齊預大政也。二十八年,文子告慶封勸齊侯朝於晉。無歲不與崔慶同朝,不聞文子去之他邦又一邦也。是歲始反盧蒲癸,言王何而反之,不聞文子反於先也。崔氏之滅,文子在齊,不聞與謀。慶氏之奔,文子實與謀焉,得慶氏之木百車於莊,召子無宇於萊之田,從慶氏得歸,而戕舟發梁,绝慶封之救,欒高陳鮑介慶氏之甲以殺子之,文子之謀居多。文子卒,其子無宇用事,至其孫乞厚施於國,至恒遂弑簡公。然則陳氏之子孫亦猶大夫崔子也。按莊子肩吾問於孫叔敖曰:「子三爲令尹而不榮華,三去之而無憂色,子之用心獨奈何?」太史傳孫叔敖亦云:「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然則此實孫叔敖事,與文子年代不甚遠,而子張因之傳疑也。左傳崔氏之亂,閭丘嬰以帷縛其妻而載之,與申鮮虞乘而出。鮮虞推而下之曰:「君昏不能匡,危不能救,死不能死,而知匿其暱,其誰纳之?」遂奔魯。申鮮虞僕賃於野以葬莊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爲令尹。此申鮮虞違之他邦又之一邦事,與文子同事,姓名易譌,而子張復因之傳疑也。二大夫事蹟,於魯之春秋無一焉,夫子安從知之?而安從論之?故爲此存不論不議之辭,而亦不置一譏貶。他日告子张曰:「多聞闕疑。」蓋有以也。 四書釋地又續:鬬穀於菟爲令尹,始自莊三十年丁巳,代子元。終於僖二十三年甲申,子玉代。凡二十八年。此二十八年間,有二已二仕之事,不知代之者何人,傳文不備及,楚世家所未詳,只宜以論語爲信。至孫叔敖之令尹,見宣十一年癸亥。叔敖死於楚莊王手,約令尹僅七八年。以莊王之賢,豈肯暫已叔敖?意莊子孫叔敖三爲令尹而不榮華,三去之而無憂色。荀子叔敖曰:「吾三相楚而心愈卑。」原係子文事,傳譌而爲叔敖耳。大全辨載一說,謂孫叔敖實三仕三已,傳譌而爲令尹子文,不信論語,真顛倒之見矣。 經史問答:子文於庄公三十年爲令尹,至僖公二十三年讓於子玉,凡在位二十八年。子玉死,蔿吕臣繼之,子上又繼之,大孫伯又繼之,成嘉又繼之,是後楚之令尹不見於左傳。文公十二年,子越之亂,追紀曰:「令尹子文卒。鬬般爲令尹。」則意者成嘉之後,子文嘗再起爲令尹,而仁山以爲子上之後者,誤也。子上死,卽有商臣之變,使子文是時在位,豈尚可以言忠? 四書賸言:孫叔敖三事三舍事,荀子、莊子皆有之,此荀、莊之誤,不得以疑論語也。孫叔敖舉海濱,本期思之鄙人,並非公族,舍卽去此耳,焉有至再至三之事?且鬬子文仕楚约三十年,而叔敖以宣十二年始爲令尹,不數年而楚莊死,然且叔敖之死先於楚莊,史記稱叔敖死數年,莊王用優孟言,始予其子以寢丘之地是也。是叔敖之仕,裁一二年耳。以一二年而三仕三已,則終朝三褫,立朝所羞,夫子不得而稱之矣。且子文非無據也。國語鬬且廷曰:「昔鬬子文三舍令尹,無一身之積,恤民之故也。」是子文實有三已事,此其明文。況且廷又曰:「子文受禄必逃之而後反之。」此皆讓爵讓禄之實行。觀其後忽舉子玉以自代,雖所舉不當,然其退讓之意則概可睹也。況以子家之妄言而反疑論語與春秋外傳,無是理也。 汪中述學,易「近利市三倍」,詩「如賈三倍」,論語「焉往而不三黜」,春秋傳「三折肱爲良醫」,此不必限以三也。論語「季文子三思而後行」。「雌雉三嗅而作」,孟子書陳仲子三咽,此不可知其爲三也。論語「子文三仕三已」,史記「管仲三仕三見逐於君。三戰三走」,「田忌三戰三勝」。「范蠡三致千金」,此不必其果爲三也。故知三者,虚數也。黄氏後案:金吉父曰:「左傳莊公三十年,楚申公鬬班殺子元,鬬穀於菟爲令尹。至僖公二十三年,子玉爲令尹。」二十八年,子玉卒,蔿吕臣爲令尹。三十三年,子上爲令尹。其後子文之死,傳又曰:「令尹子文卒。鬬般爲令尹。」則是卒之時又爲令尹也。卒而子繼之。三仕三已,别無所考。子玉、吕臣、子上之間,子文大率執其政而代其缺與?」甬上全氏駁金説,謂:「子上死,卽有商臣之變,使子文是時在位,豈尚可言忠?子文於庄公三十年爲令尹,至僖公二十三年讓於子玉,凡在位二十八年。子玉死,蔿吕臣繼之,子上又繼之,太孫伯又繼之,成嘉又繼之,則意者成嘉之後,子文嘗再起爲令尹。」式三謂全氏亦以意言耳。左傳既言其卒時爲令尹,則三仕止二已矣。三已必四仕矣。此事蓋不可考。顧震滄有楚令尹表,不言鬬般,而成嘉之後,繼以鬬椒矣。式三謂此等事有難爲表者。周燭齋云:「子文之卒,在子越椒未知政之時。其三仕三已,在成王之世。自初爲令尹以至遜位子玉,二十八年之中。」亦未確。
【集解】孔曰:「令尹子文,楚大夫,姓鬬,名穀,字於菟。但聞其忠事,未知其仁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李充云;進無喜色,退無怨色,公家之事,知無不爲,忠臣之至也。子玉之敗,子文之舉,舉以敗國。不可謂智也。贼夫人之子,不可謂仁。
【集注】令尹,官名,楚上卿執政者也。子文姓鬬,名穀於菟。其爲人也,喜怒不形,物我無間,知有其國,而不知有其身,其忠至矣。故子張疑其仁。然其所以三仕三已而告新令尹者,未知其皆出於天理而無人欲之私也,是以夫子但許其忠,而未許其仁也。
「崔子弑齊君,陳文子有馬十乘,棄而違之。至於他邦,則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之一邦,則又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何如?」子曰:「清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
【考異】唐石經「棄」字作「弃」。皇本「違之之一邦」下「之」字下有「至」字。七經考文,足利本作「違之至一邦」。釋文:魯讀崔爲高,今從古。「弑」,本又作「殺」,同。 九經古義:崔子,鄭氏注云;魯讀崔爲高,今從古。」王充論衡曰:「仕宦爲吏,亦得將相長吏,猶吾大夫高子也,安能別之?」蓋用魯論語之言。微鄭氏之注,幾不知充語何所指也。 羣經平議:崔子弑君,何得改讀爲「高子」?釋文此條必有踳誤。所謂讀崔爲高者。下文兩崔子也。陳文子因崔杼弑君惡而逃之,豈得稱之曰「吾大夫崔子」?且當時列國大夫雖未必賢,亦豈人人皆崔子歟?魯讀爲高,甚有義理。高子,謂高厚也。襄十九年左傳:「秋八月,齊崔杼殺高厚於灑藍而兼其室。書曰:『齊殺其大夫。』從君於昏也。」惟高子從君於昏,故不能制崔杼,而反爲崔杼所殺。於是崔杼始專國政,卒成弑君之祸。文子推原禍本,於高子有深憾焉。每至一國,見其執政之世臣庸庸尸位,無有深識遠慮,故輒發猶吾大夫之歎。魯論所讀,必是師說如此。陸德明誤謂經文「崔子」魯皆讀爲「高子」,遂於首句出之,則失之甚矣。
【考證】四書釋地:開方之法,方十里者爲方一里者百,其賦十乘。然其陳文子采邑殆爲方一里者百云。一傳而桓子無宇請得高唐,陳氏始大。 劉氏正義:曲禮云:「問大夫之富,數馬以對。」故此言有馬十乘也。一乘是四匹馬、則十乘是四十匹馬。陳氏鱣簡莊集解此文云:「此指其在廏之馬。金氏仁山以十乘乃十甸之地,其采邑之大可知。非也。論語千乘之國及百乘之家皆指出車之數而言。陳文子有馬十乘,及齊景公有馬千駟,則指公馬之畜于官者,非國馬之散在民間也。大學『畜馬乘』,謂士初試爲大夫者。百乘之家,謂有采地者。鄭注甚明。周官校人云『家四閑馬二種。』鄭志答趙商曰:『當八百六十四匹。』此言天子之卿大夫之制。若侯國初試爲大夫者畜馬乘,今文子有馬十乘,亦可謂多矣。閻氏釋地以開方之法計其賦十乘,而定爲文子采邑,蓋仍沿金氏之誤耳。」 經史問答:文子出奔之事,不知果否。卽有之,而不久遽返,仍比肩崔慶之間,覬其亡而竊政,可謂清者乎?其後父子相商,得慶氏之木百車,而戒以慎守,何清之有?熟讀左氏傳,蹤跡自見,誅其心直不可謂之清。聖人第就子張所問論之,不及其他,忠厚論人之法也。 包慎言温故録:高氏爲齊命卿,與文子同朝者高子也。崔杼弒君,而魯論書高子者,責其不討贼也。與趙盾同義。文子去齊而之他邦,其间或欲請師討賊,而見其執國命者皆與惡人爲黨,故曰猶吾大夫高子也。 陳立句溪雜著(劉氏正義引):以左傳崔杼事證之,則魯論信爲誤字。然文子所至各國,亦何至皆如崔子,而文子亦何至輒擬人以弒君之賊,則下兩言「猶吾大夫崔子」,似以魯論作高子爲長。蓋弑君之逆,法所必討。高子爲齊當國世臣,未聞聲罪致討,以春秋貶趙盾律之,宜與崔子同惡矣。其首句自當作崔子,魯論作高子,則涉下高子而誤。 過庭録:他國不必皆如崔杼之弑君,當以高子爲是。高國爲齊之世臣,當先討贼而不能。陳文子有馬十乘,下大夫之禄也,力不能討,故之他邦以求爲君討賊,而無一應者,如魯之三家也,故曰「猶吾大夫高子」。鄭注「魯讀崔爲高』,當在此句下。音義在「崔子弑齊君」下,當誤。
按:潘維城云:「襄十九年傳:『齊崔杼殺高厚於灑藍而兼其室。書曰:齊殺其大夫。從君於昏也。』莊公見弑在二十五年,則其時崔杼之惡猶未熾。使高厚不從君於昏,無難豫制,何至殺其身而禍及其君?猶吾大夫高子,蓋歎所至諸邦之執政無不若厚之昏者,識其昏而去之,不可謂非清矣。然其始也,貿貿然來,子故謂爲未知也。左氏爲古文家學,魯論讀崔爲高,乃今文家説。然卽以古文書證之,義亦可通,較古論爲長。」
【集解】孔曰:「崔子、陳文子,皆齊大夫也。崔杼作亂,陳文子惡之,捐其四十匹馬,違而去之也。文子辟惡逆,去無道求有道。當春秋時,臣陵其君,皆如崔子,無有可止者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孫綽云:大哉仁道之宏。以子文平粹之心,無借之誠,文子疾時惡之篤,棄馬而逝,三去亂邦,坐不暇寧,忠信有餘,而仁猶未足。唯顏氏之子,體仁無違,其亞聖之目乎? 又引顏延之云:每適又違,潔身者也。
【集注】崔子,齊大夫,名杼。齊君,莊公,名光。陳文子亦齊大夫,名須無。十乘,四十匹也。違,去也。文子潔身去亂,可謂清矣。然未知其心果見義理之當然而能脱然無所累乎,抑不得已於利害之私而猶未免於怨悔也,故夫子特許其清,而不許其仁:
【發明】朱子語類:今人有小利害,便至於頭紅面赤。子文三仕三已,略無喜愠。有小所長,便不肯輕以告人。子文乃盡以舊政告之新尹,其地位亦甚高矣。今人有一毫係累。便脱灑不得。文子有馬十乘,乃棄之如敝屣然,亦豈易事?須思二子所爲,如此高絶,而聖人不許之以仁者如何,未足以盡仁。就此细看,便見二子不可易及,而仁之體段實是如何,切不可容易看也。
○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
【考異】唐石經作「再思可矣」。 三國志吴書诸葛恪傳注同。 皇本、高麗本作「再思斯可矣」。
【音讀】釋文:三,息暫反,又如字。 四書辨疑:三作平聲,乃是數目之空名。
按:下文明出再字,則三應如字讀也。【集注】讀爲去聲,非。
【集解】鄭曰:「季文子,魯大夫季孫行父。文,諡也。文子忠而有賢行,其舉事寡過,不必及三思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有一通云:「言再過二思則可也。」 又季彪曰:君子之行,謀其始,思其中,慮其終。然後允合事機,舉無遺算。是以曾子三省其身,南容三復白圭,夫子稱其賢。且聖人敬慎,於教訓之體,但當有重耳,固無緣有減損之理也。時人稱季孫名過其實,故孔子矯之,言季孫行事多闕,許其再思則可矣,無緣乃至三思也。此蓋矯抑之談耳,非稱美之言也。
按:季彪不知何許人,遍考晉書及隋唐經籍、藝文諸志,均無名季彪者。隋志有論語集義八卷,晉尚書左中兵郎崔豹集。梁十卷。初疑爲豹之别號,後考世說注云:「豹號正熊。」則非豹書。當再考。
【集注】季文子,魯大夫,名行父。每事必三思而後行,若使晉而求遭喪之禮以行,亦其一事也。斯,語辭。程子曰:「爲惡之人,未嘗有思,有思則爲善矣。然至於再則已審,三則私意起而反惑矣,故夫子譏之。」
【別解】升庵全集:黄東發曰:「行父怨歸父之謀去三家,至掃四大夫之兵以攻齊。方公子遂弒君立宣公,行父不能討,反爲之再如齊纳賂焉。又帥師城莒之諸鄆二邑,以自封植,其爲妾馬金玉也多矣,是亦公孫弘之布被、王莽之謙恭也。然則小廉乃大不忠之飾乎?時人皆言之,故曰「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夫子不然之,曰:「再,斯可矣。」此言微婉,蓋曰再尚未能,何以云三思也?使能再思,不黨篡而納賂,專權而興兵,封植以肥己矣。不得其解者,乃云思至於三,則私意起而反惑。誠如其言,則中庸所謂「思之不得弗措也」,管子所云「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不通,鬼神將通之」,吴臣勸諸葛恪十思者,皆非矣。然則以三思稱季文子者,亦左氏之流也夫。
按:此說亦是,可備一義。
【餘論】四書辨疑;王滹南駮喪禮之說曰:「文子至晉,果遭之。則正得思之力也,何過之有?」又駮程子之說曰:「思至于三,何遽爲私意邪?」又曰:「事有不必再思者,亦有不止於三思者,初無定論也。」其說大意皆當。三思之三既爲去聲,則文子之三思不止三次而已也。夫子之言止是言文子過思之蔽,非謂天下之事皆當止於再思,不可至於三次也。 讀四書大全說:程子言思在善一邊說,方得聖人之旨,那胡思亂想,卻叫不得思。洪范言「思作睿」,孟子云『思則得之」,思原是人心之良能,那得有惡來?思者,思其是非,亦思其利害。只緣思利害之思亦云思,便疑思有惡之一路,乃不知天下之工於趨利而避害。必竟是浮情囂氣趁著者。耳目之官,揀肥擇輭,若其能思,則天然之則。卽此爲是,則此爲利矣。故洪范以思配土,如水曰潤下,便游移不貞,隨地而潤,隨下而下,若土爰稼穑。則用必有功也。季文子三思而行,夫子却說「再,斯可矣」,顯然思未有失,而失在三。若向利欲上著想,則一且不可,而况於再?三思者,只是在者一條路上三思。如先兩次是審擇天理,落尾在利欲上作計較,則叫做爲善不終。而不肯於善之一途畢用其思,落尾掉向一邊去,如何可總計而目言之曰三?後人只爲宣公篡弑一事,傒落得文子不值一錢。看來夫子原不於文子施誅心之法,以其心無可誅也。金仁山摘其黜莒僕一事,爲奪宣公之權。如此吹毛求疵,人之得免於亂贼者無幾矣。文子之黜莒僕,乃其打草驚蛇之大用,正是一段正氣之初幾,爲逆亂之廷作砥柱。到後來不討贼而爲之納賂,則亦非但避一身一家之害,而特恐其不當之反以誤國,故如齊以視彊鄰之從違而爲之計。文子始終一觀釁待時之心,直算到逐歸父之日,是他不從賊一大结果。看來做得也好幾與狄梁公同。且弑嗣君者,仲遂也,敬嬴也,非盡宣公也。屈之於宣公,而伸之於東門氏,亦是義理極细處。宣公,亦文公之子也。惡視既死,而宣公又伏其辜,則文公之血脈摧殘幾盡矣。故文子於此熟思到底也。在義理上遲回審處,不然則妾不衣帛,馬不食粟,遇苕丘之難而不屈,豈懷禄畏死而甘爲逆黨者哉?特其圖畫深沈,作法巧妙,而非居易俟命之正道,則反不如逐莒僕時之忠勇足任爾。其對宣公之詞曰:「見無禮於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又曰:「於舜之功,二十之一。」皆諷宣公以誅仲遂。仲遂誅,則宣公固不妨如叔孫舍之得立也。宣公既不之聽,便想從容自下手做,乃以夫子「再斯可矣」之義處之,則當亟正討贼之詞。卽事不克,此心已靖,而不必決逐東門之爲快耳。除聖人之大中至正,則文子之與温太真、狄梁公自是千古血性人,勿事輕爲彈射。 又云:凡爲惡者,只是不思。曹操之揣摩計量,可謂窮工極巧矣。讀他讓還三縣令,却是發付不下。緣他迎天子都許時,也只拚著瞻做去,萬一官渡之役不勝,則亦郎當無狀矣。又如王莽於漢,也只乘著時勢莽撞,那一事是心坎中流出的作用?後來所以一倍惷拙可笑。三代而下,唯漢光武能用其思,則已節節中理,掣滿帆入危地。饒他姦險,總是此心不靈。季文子則不然,後世唯魏相、李泌似之。益以知思之有善而無惡也。 黄氏後案:三思,謂思之盡善也。左傳哀公二十七年:「中行文子曰:『君子之謀也,始衷終皆舉之。』」杜注云:「所謂君子三思。」據傳文、杜注,則再思者,思其始,復思其中。三思則思其始中終也。張平子東京賦曰「必三思以顧愆」是也。張子韶論語絶句云:「或能再矣斯猶可,何況加之以三思。」子韶之說,亦用舊解。又林德膚、黄繼道、胡仁仲說亦同,皆是也。季文子三思而後行,當時稱許之辭如此,而子聞之也。文子行事之善者可稱再思,或稱之以三思而不得也。夫子言再思斯可,而文子所思所行之得失俱可見矣。是聖言之寬簡得中也。
【發明】論語稽:文子生平蓋禍福利害之計大明,故其美惡兩不相掩,皆三思之病也。其思之至三者,特以世故太深,過爲謹慎。然其流弊,將至利害徇一己之私矣。蓋孝義節烈之士,雖天分學力兼而有之,而臨時要必有百折不回之氣。而後可成。古今來以一轉念之誤而抱恨終身者多矣。此章再思三思,界限甚大,分際甚明,讀者不可忽也。
○子曰:「甯武子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考異】詩抑傳:「國有道則知,國無道則愚。」正義:「此論語說甯武子文。「邦」諱作「國」。文選三國名臣序贊注引「知」作「智」。
【考證】江永春秋地理考實:左文五年「晉陽處父聘於衞,反過甯」,杜注:「晉邑。汲郡修武縣也。」今河南衞輝府獲嘉縣西北有修武故城,卽古甯邑。其地與衞境相接,或本爲衞邑,武子世食於此,故氏甯也。 論語稽求篇:集注:「春秋傳武子仕衛,當文公、成公之時。」考春秋僖十九年,卽衞文之十九年。衞人伐邢。是時衞大旱,卜祀不吉。甯莊子勸文公伐邢,師興而雨。甯莊子者,甯武子之父也。及僖二十六年,而文公已卒,是年爲衞成公元年,公會莒子、衞甯速,盟于向,蓋尋洮之盟也。然而甯速者,公羊作甯遫,卽莊子名也,則是成公初立,尚是莊子,不是武子。至僖二十八年,爲衞成三年,而武子之名始見于傳,所謂盟宛濮、職橐饘者,皆在是時。至文四年,爲衞成十二年,然後武子之名一見於經,所謂「衞使甯俞來聘」,俞,武子名也。是終文之世,武子未嘗仕衞。計其入仕,當在成公元年之後,三年之前。莊子謝事,而後武子得襲位。蓋周制公族世爲大夫,必父老而子繼之,未有其父儼然以上卿涖盟,而其子執國事者也。 四書人物備考:武子未嘗仕文公。古者公族世爲大夫,父死子繼。成元年速猶會盟于向,至三年俞始盟宛濮,可知有道無道,均屬成公朝。 黄氏後案:有道之知,注以文公時言。駁注者謂古者公族大夫父死子繼,成公元年,武子之父莊子速猶會盟于向,至三年武子始盟宛濮,可知武子未事文公,有道無道,均屬成公朝。陸稼書謂:「春秋父子並時在朝者甚多。」閻伯詩及甬上全氏廣引左傳以證,故說者多依朱子注,以有道屬文公時。趙鹿泉謂成公自赖橐饘之從爰及返正,享祚三十餘年,屢同諸侯之好,罕被大國之兵,先之卜遷避狄,以定三百年遠模,至於外平晉魯,內返匡戚,此可謂有道時,皆甯武子力也。依趙說,則有道屬成公。
按:衛文、成二君,皆不得爲有道,而亦未嘗大無道。此有道無道,當以衞成公時國之安定危亂言之。樊氏廷枚四書釋地補引汪廷珍説:「此有道乃對禍亂而言,與史魚章兩有道正同。成公復國後,武子輔政凡十餘年,其間如請改祀命,不答彤弓等事,皆所謂有道則知也。」宋氏翔鳳論語發微說同。集注失於考證,毋庸深諱。陸稼書謂春秋父子並在朝者甚多,只當依注。然亦未有事以指實之,不足據也。
【集解】馬曰:「衛大夫甯俞。武,諡也。」孔曰:「佯愚似實,故曰不可及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王朗云:或曰詳愚,蓋運智之所得。緣有此智,故能有此愚,豈得云同其智而闕其愚哉?答曰:智之爲名,止於布德尚善,動而不黜者也。愚無預焉。至於詳愚,韜光潛彩,恬然無用。支流不同,故其稱亦殊。且智非足者之目可有,雖審其顯而未盡其愚者矣。又引孫綽云:人情莫不好名,咸貴智而賤愚,雖治亂異世,而矜鄙不變。唯深達之士,爲能晦智藏名,以全身遠害。飾智以成名者易,去華以保性者難也。
【集注】甯武子,衛大夫,名俞。按春秋傳,武子仕衛,當文公、成公之時。文公有道,而武子無事可見,此其知之可及也。成公無道,至於失國,而武子周旋其間,盡心竭力,不避難險。凡其所處,皆知巧之士所深避而不肯爲者,而能卒保其身,以濟其君,此其愚之不可及也。
【餘論】四書辨疑:衛成公之過惡不多見也,惟有信讒殺元咺、子角一事而已。晉以私忿,必欲致之於死,至使醫衍酖之。無道在晉,不在成公。武子當此之際,自無棄而去之之理,周旋其間,盡心竭力,不避艱險,以濟其君,此正武子所當爲者。今反謂其爲愚,推窮此說,令人昏悶。果謂其爲佯愚也,却有盡心竭力之勤。若謂其爲真愚也,復有保身濟君之美。此誠不可曉也。邦無道則愚,本與邦無道言孫、邦無道卷而懷之之意同。於武子行事中,必有所指能自韜晦之事,故歎其人所不能及也。魯文賦湛露、彤弓,武子佯爲不知,此亦自晦之一事。杜預以爲愚不可及,亦有取也。程子曰:「邦無道,能沈晦免患。」此說爲是。
【發明】論語稽:上章論季文子之知,此章述甯武子之愚,正可兩兩互勘。大凡烈士殉國,孝子殉親,皆必有百折不回之氣而後成。當其不知有性命,不知有身家,一往直前,無所顧忌,有似乎愚。及其至性至情,動天地,泣鬼神,人乃以爲不可及。而不知所不可及者,卽在此置身家性命於度外之一念乎。武子仕衞,進不求達,退不避難,在見幾而作之士,不免從旁竊笑。而卒各行其是,以保其身,而濟其國,此夫子所以歎美之也。
○子在陳,曰:「歸與!歸與!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
【考異】皇本「不知所以裁之」下有「也」字。
【音讀】釋文:「狂簡」絶句,鄭讀至「小子」絶句。 禮記表記正義引論語:「子在陳,稱『歸與!歸與!吾黨之小子。』」不連「狂簡」字。 經讀考異:案近讀作一句,從孔氏讀也。釋文引鄭氏注,以「吾黨之小子」句截,是以「小子」絶句,「狂簡」另爲句,朱子集注本此。
【考證】史記世家:哀公三年,孔子在陳。魯召冉求。孔子曰:「歸乎!歸乎!吾黨之小子狂簡,裴然成章,吾不知所以裁之。」 朱子論語序説注:史記以論語歸與之歎爲在季康子召冉求時。又以孟子所記歎詞爲主司城貞子時語,疑不然。蓋語孟所記,本皆一時語,而所記有異同耳。 史記辨惑:論語載孔子在陳之言,初不言其爲何而發也。孟子亦載之云云,此正一事,但辭小異耳。史記世家乃兩存之,而各著其言之之由,吾意其妄爲遷就也。 四書釋地續補:孔子在陳凡二次。一居於魯定公十五年丙午,哀公元年丁未,二年戊申。一居於哀公二年戊申,三年己酉,四年庚戌。史記世家並載有歸與之辭,一同孟子,一同論語。或疑孔子以司寇去魯,不可以無故而復國,何屢發是歎耶?餘曰:三年己酉載者得之。魯使使召冉求,求將行。孔子曰:「魯人召求,非小用之,將大用之也。」是日,孔子曰「歸乎!歸乎!吾黨之小子狂簡」云云,蓋興起於魯之召求之歸,于情事爲得,惜乎猶錯簡複出於二年戊申云。
【集解】孔曰:「簡,大也。孔子在陳,思歸欲去。故曰吾黨之小子狂簡者,進趨於大道,妄穿鑿以成文章,不知所以裁制,我當歸以裁制之耳。遂歸。」
按:沈涛論語孔註辨僞云:「斐字從文,古訓無不以爲文貌者。今云妄作穿鑿,謬矣。」焦循論語補疏:「妄作穿鑿申解斐然,蓋讀斐爲匪,匪猶非也。」此或得孔義,然亦謬矣。「妄作穿鑿以成文章,不知所以裁制」,是以不知爲弟子不知也,於義亦隔。說詳劉氏正義。論語古訓亦云:「此章孔注與孟子同。與鄭解異。」蓋鄭不從舊讀,故所解亦異,惜乎無考矣。
【集注】此孔子周流四方,道不行而思歸之歎也。吾黨小子指門人之在魯者。狂簡,志大而略於事也。斐,文貌。成章,言其文理成就有可觀者。裁,割正也。夫子初心欲行其道於天下,至是而知其終不用也,於是始欲成就後學,以傳道於來世。又不得中行之士而思其次,以爲狂士志意高遠,猶或可與進於道也。但恐其過中失正,而或陷於異端耳,故欲歸而裁之也。
【餘論】四書辨疑:不得中行之士而思其次,此本孟子答萬章之語。注文變其文而用之也。萬章問曰:「孔子在陳曰:「盍歸乎來,吾黨之士,狂簡進取,不忘其初。」孔子在陳,何思魯之狂士?」孟子答曰:「孔子不得中道而與之,必也狂獧,狂者進取,獧者有所不爲也。孔子豈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蓋萬章所問,本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乎?之語,止以孔子思狂士爲問,孟子乃是就其所問以答之也。萬章之問,與此經文既已不同,孟子之答萬章者,亦不可施之於此也。「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此乃思其狂狷也。「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却是抑制狂者,不令妄有述作之意,非思之也。說者宜云夫子知其終不用也,於是特欲成就後學,以傳道於來世。慮其門人狂而志大,簡而疏略,徒以斐然之文而成章篇,違理害道,不知裁正,恐有誤於後人,故欲歸而裁正之也。思狂士一節不必取。
按:「狂簡」,子路篇作「狂狷」,孟子作「狂獧」。説文無「狷」字,應作「獧」。簡、獧聲相近,狂簡卽狂獧也。
【發明】陸稼書四書困勉録引徐氏惜陰録曰:莊周亦是狂士,以不知裁,遂肆爲異學之倡。後世禪學,往往收高明之士。夫子此憂,已燭見來兹之禍根。
○子曰:「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
【考證】困學紀聞。論語疏案春秋少陽篇:「伯夷姓墨,名允,字公信。伯,長也。夷,諡。叔齊名智,字公達,伯夷之弟。齊亦諡也。」少陽篇未詳何書。胡明仲曰:「少陽篇以夷齊爲伯叔之諡。彼已去國,隱居終身,尚誰爲之節惠哉?蓋如伯達、仲忽亦名而已矣。」 陶宗儀輟耕録載吾丘衍閒居録云:「孤竹君姓墨,音眉,名台初,音怡。見孔叢子注:中子名伯遼,見周曇詠史詩注:伯當作仲。」若如吾說,則夷齊是名非諡矣。 大戴禮衛將軍文子篇:不克不忌,不念舊惡,蓋伯夷、叔齊之行也。
【集解】孔曰:「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孤竹,國名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孤竹之國,是殷湯正月三日丙寅日所封。其子孫相傳至夷齊之父也。父姓墨台,名初,字子朝。伯夷名允,字公信。叔齊名致,字公達。伯夷大而庶,叔齊小而正。父薨,兄弟相讓,不復立也。
按:皇疏不言出春秋少陽篇,亦不以夷齊爲諡。邢疏蓋本於釋文。然釋文伯夷姓墨,叔齊名智,皆不與皇疏同。應劭漢地理志「孤竹城」注:『伯夷之國,君姓墨胎氏。」胎、台古通。據此,知釋文「姓墨」下脱一字。爾雅釋地「觚竹列於四荒」,郭注:「觚竹在北。」觚與孤同。漢地理志:「遼西郡令支有孤竹城。」今永平府盧龍縣東有古孤竹城。
【集注】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孟子稱其不立於惡人之朝,不與惡人言。與鄉人立,其冠不正,望望然去之,若將晚焉。其介如此,宜若無所容矣。然其所惡之人,能改卽止,故人亦不甚怨之也。 程子曰:「不念舊惡。此清者之量。」
【別解】四書改錯。此惡字卽是怨字,猶左傳「周鄭交惡」之惡。舊惡卽夙怨也。惟有夙怨而相忘,而不之念,因之恩怨俱泯,故怨是用希。此必有實事而今不傳者。若善惡之惡,則念時未必知,卽不念亦不必使惡人曉。且不念已耳,人亦定無以我之念不念分恩怨者,何爲怨希? 論語稽:舊惡,毛奇齡以爲夙怨,義長,當從之。夷齊之清,雖周武猶不如其意,似難與之相處矣。然惡惡雖嚴,而中無城府,所以人不怨之也。
按:魏書:「房景伯除清河太守。郡民劉簡虎嘗失禮於景伯,景伯署其子爲四曹掾,論者以爲不念舊惡。」南齊皇甫肅曾勸劉勔殺王廣之。及勔亡,肅反依廣之,而廣之盛相契賞,且啓武帝使爲东海太守。史臣以爲不念舊惡。此舊惡並作夙怨解。漢晉以來,舊說如此。較【集注】爲勝。
【餘論】蔡清四書蒙引:今人皆知天下歸仁,邦家無怨,爲仁人盛德事。固也,然薰蕕不同味,而去取生,涇渭不同流,而愛惡生,則夫爲君子者,固不能無惡於人也。如司馬温公,雖奸邪小人惡其害己者,亦斂袵咨嗟其賢。如程明道先生,則狡詐者獻其誠,暴慢者致其恭。如諸葛武侯,則李平、廖立雖爲所廢,亦惜其死而爲之流涕。此無他,公也,誠也。公則可怒在彼,誠則不言而信,皆夷齊不念舊惡辈人也。
【發明】朱子語類:此與不遷怒一般。其所惡者,因其人之可惡而惡之,而所惡不在我。及其能改,又祇見其善,不見其惡,聖賢之心皆如此。 林希元四書存疑:聖人之心如明鏡止水,姸媸因物之自取。蓋所惡者,惡其惡也,非惡其人也。因其自取,非出於有心也。若惡其人而出於有心,則追念不忘矣。
○子曰:「孰謂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諸其鄰而與之。」
【考異】釋文:「醯」,亦作「䤈([正韻]虛宜切音僖)」。 五經文字:作「䤈」者俗。 七經考文補遺。古本「或」下有「人」字。
【考證】通志略:微生高或云卽尾生。四書辨證:釋文莊子盗跖篇:「尾生,一本作微生。」戰國策蘇秦語燕易王曰:「信如尾生,期而不至,抱梁而死。」蘇代語燕昭王曰:「信如尾生高,則不過不欺人耳。」高誘注:「尾生高,魯人。」鮑彪注:「尾生再見燕策,蘇代言其名爲高,卽論語微生高。」 翟氏考異:莊子盗跖篇、漢書人表注俱云尾生卽微生高。微、尾字以聲轉通借。 潘氏集箋:漢書古今人表、燕策並作尾生高,高誘注:「魯人。」莊子盗跖篇注、漢書東方朔傳「尾生」注並以爲微生高,故論語後録、論語俟質、翟氏考異、菣厓考古録或以微、尾爲聲之轉,或以爲古字通是也。俟質又云:「說文解字曰:『尾,微也。』是音訓皆同。」太史公書蘇秦列傳曰:「信如尾生,與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柱而死。」然則尾生高矯情飾行,以詐取名者。故或稱其信,或稱其直。信既如此,直亦可知。夫子卽其乞醯而轉乞爲與一事論之,其私曲盡見矣。 論語稽:古說多以微生高卽尾生,與女子期於河梁者。然魯又有微生畝,則微生固魯之著姓,不必以微、尾字通用,謂卽尾生也。且彼以信聞,此以直聞,直與信固兩義,未容牽合。
按:書「鳥獸孳尾」,史記作「微」。微、尾古通。漢書古今人表「尾生高、尾生畮」,師古曰:「卽微生高、微生畝也。」是微生卽尾生,仍當從舊說。
【集解】孔曰:「微生姓,高名,魯人也。乞之四鄰,以應求者,用意委曲,非爲直人。」
【集注】微生姓,高名,魯人,素有直名者。醯,醋也。人來乞時,其家無有,乞諸鄰以與之。夫子言此,譏其曲意徇物,掠美市恩,不得爲直也。 范氏曰:「是曰是,非曰非,有謂有,無謂無,曰直。聖人觀人,於其一介之取予,而千駟萬锺從可知焉。故以微事斷之,所以教人不可不謹也。」
【餘論】四書翼注:此是論直,非論施惠於人。若是濟人利物之事,如有人槁饑待斃,我自顧蕭然無有,卽使貸監河侯之粟以濟之,何嘗不可?必曰我以直聞,安得爲汝計,則傖父面目矣。醯非人必不可少之物,有則與之,無則辭之,沾沾作此態,平日之得直名者可知矣。此言存直道,非攻微生高也。 黄氏後案。醯本可有可無之物,而必曲遂乞者之意,是爲不直。朱子言掠美未必然,言曲意徇物是也。謝顯道謂周急濟難,不是不直,疑經文之未詳。張子韶謂高不爲抗直,夫子稱其美。二說皆不可從。吕伯恭曰:「乞醯事之至微,初非周急濟難也。謂乞醯於鄰爲不直,何不可之有?」
【發明】顧夢麟四書說约:古來祇爲周旋世故之念,壞盡人品。如微生乞醯一事,何等委曲方便,却衹是第二念,非當下本念。夫子有感而歎之,不在譏微生,指點要人不向轉念去也。
○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考異】舊無「子曰」二字。釋文曰:「一本有『子曰』字,恐非。」
按:此章皇邢本並有「子曰」字。
【音讀】釋文:「足,將樹反,又如字。」邢氏疏曰:「此讀足如字,謂便習盤辟。其足以爲恭也。」書冏命「巧言令色便辟」,孔傳曰:「便辟足恭。」正義曰:「前却俯仰,以足爲恭也。」大戴禮曾子立事篇:足恭而口聖,君子勿與也。 翟氏考異:孔氏以尚書、論語互相訓證,大戴以足恭口聖兩爲對偶。表記又云:「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失足于人,足恭也。失色于人,令色也。失口于人,巧言也。三者亦並言之。足當如字直讀無疑,其義自爲手足之足。論語足徵記。此卽表記所謂失口、失色、失足也。邢疏曰「便辟其足以爲恭,謂前却俯仰,以足爲恭也」是也。朱注:「足,過也。」則非矣。
【考證】四書稗疏:史記:「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則明卽作春秋傳者。而集注云「古之聞人」,蓋謂左氏於夫子爲後辈,故春秋傳記孔子卒後事。夫子所稱道以自徵信,必先進,不宜下引當時弟子行之人。乃曰左丘明恥之,則籍爲古人。其恥巧詐者,非可筆之於書,夫子亦何從知之?如云賜也亦有惡乎,以公非必從衆論,何嫌取正左丘乎?但史記言左丘失明,則似瞽故而名明,此亦不足信。如孫臏刖足而名臏,未刖之前,豈無名耶? 劉氏正義: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自孔子論史記,次春秋,七十子之徒口受其傳。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各有安其意,失其真,故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又自叙篇稱:「左丘失明,厥有國語。」漢書藝文志:「左丘傳三十卷。左丘明,魯太史。」案史公以左丘連文,則左丘是兩字氏,明其名也。左氏亦單稱左,故舊文皆言左傳,不言左丘傳。說者疑左與左丘爲二,作國語者左丘明,作左傳者别一人,與史漢諸文不合,非也。左丘明雖爲太史,其氏左丘,不知何因。解者援玉藻「動則左史書之」,謂左丘明是以官爲氏。則但當氏左,不當連丘爲文,亦恐非也。論語發微:孟子曰:「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意則丘竊取之矣。」趙歧注曰:「春秋以二始舉四時,記萬事之名,其事則五伯所理也。恒文五霸之盛者,故舉之。其文史記之文,左丘明書也。丘明爲魯太史,自紀當時之事,成魯史記。故漢太常博士咸謂左氏爲不傳春秋。求春秋之義,則在公羊、穀梁兩家之學。然考當時諸侯卿大夫之事,莫備於左氏。其人質直有恥,孔子引與相同,故其書宜爲良史,終不可廢。 朱竹垞孔子弟子考:左氏爲孔子弟子,主其説者衆矣。謂「孔子將修春秋,與左丘明乘如周,觀書于周史,歸而修春秋之經。丘明爲之傳」者,嚴彭祖也。謂「左丘明親見夫子,好惡與聖人同」者,劉歆也。謂「仲尼與丘明觀魯史記,有所襃貶,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者,班固也。謂「左氏傳理長,至明,至切,至真,至順,長于二傳」者,賈逵也。謂「春秋諸家去孔子遠,左氏傳出孔子壁中,近得其實」者,王充也。謂「丘明之傳,囊括古今,表裏人事」者,盧植也。謂「丘明受經于仲尼,是爲素臣」者,杜預也。謂「孔子作春秋,丘明、子夏造膝親受」者,荀崧也。謂「丘明之傳,釋孔子之經,子應乎母,以膠投漆」者,孔穎達也。謂「丘明躬爲魯史,受經於仲尼」者,劉知幾也。謂「左氏受經于仲尼,博採諸家,叙事尤備,能令萬代之下,見其本末,比餘傳功最高」者,啖助也。謂「仲尼明周公之心而修經,丘明受仲尼之經而爲傳」者,權德輿也。謂「孔氏之門,左氏富而不誣,有以見聖賢之心」者,劉柯也。謂「丘明與聖人同時,接其聞見,參求其長,左氏爲上」者,陳岳也。蓋自唐以前,諸儒之論,皆以丘明受業孔門。故貞觀、永徽中祀周公爲先聖,孔子爲先師,是時孔庭配食止顏淵、左丘明二人,襃崇之禮若此。(按左丘明,唐貞觀十三年詔與顔淵同從祀廟廷。宋祥符中贈瑕丘伯,政和中改贈中都伯。)迨宋羣儒,盡舍三傳說春秋久,而論世者惑于趙匡之說,則疑左氏在孔子之前。(按唐人趙匡、陸德明辈謂:「論語所引丘明乃史佚、遲任之類。左氏集諸國史以釋春秋,謂左氏卽其人,非也。」)惑于王安石之説,則疑左氏生孔子之後。(王介甫疑左氏爲六國時人者十一事。)衆口紛論,迄無定論。遂使唐代特祀之先賢,並不得與七十子之列。然則漢晉以來經生之說均不足信邪?竊以爲議禮者之失矣。 論語稽求篇:自唐人啖助、趙匡、陸德明辈不知何據,乃曰:「論語所引丘明乃史佚、遲任之類,左氏集諸國史以釋春秋,謂左氏卽其人,非也。」明嘉靖間有季本者,作私考一書,引宋儒說,謂;「左氏立言,已雜秦制,如臘者,秦之祭名也;酎者,秦之飲名也,庶長者,秦之官名也,而傳語皆及之,類非戰國以前文字。而謂丘明受經于仲尼,豈不謬哉?」又云:「三傳之得立學官,公羊最先,穀梁次之,左氏最後。史稱左氏漢初出于張蒼之家,本無傳者。蓋倉自秦時爲柱下史,明習天下圖書記籍,又善曆律,而仕漢爲淮南王長相十四年,得非蒼自與其徒撮拾而成之者乎?」當時隆萬間有失名氏書名左季折衷,取左傳與季氏私考而折衷之,有云:「據史稱張蒼好書博聞,邃律曆之學,史遷作别傳尤備。使蒼爲此書,則史遷同時未有不闻其事者?肯聽之㝠㝠(míng),反曰左丘明無目作國語乎?又按桓帝時,使蔡邕書經刻石,立鴻都門,觀者日車以數千輛,而左氏在焉。假使當代僞書,誰甘尊之與聖經同列如此?至唐開元二十五年,敕舉進士者試大經。注曰唐以左傳爲大經,三言爲一帖。夫既名之爲經,而又曰大,則左傳在唐時已尊過他經,卽有啖氏、趙氏之疑,亦衹謂作經者與論語所引人時世不類,或是二人,非謂左傳非經,且非謂左傳非左丘氏作也。若其所舉秦官秦臘以斷其爲秦後之書,則大不然。秦自非子,受國在周孝王朝,傳世十餘君而入春秋。然則未有春秋時,已先有秦矣。人第知秦孝公時始有不更、庶長之號,惠王十二年始有臘名,遂謂虞不臘矣。秦師敗績,獲不更女父以至。秦庶長鲍,廉長武帥師,及晉,戰于櫟,皆爲秦後之書之案。則試問秦之稱臘稱不更稱庶長,畢竟創于何公?起于何世?更制于何年?何人之論與議?而茫然無據,但以所見之日爲始,則安知其所立名不更先于所見者?而以是爲斷,是殷助始孟子,太宰、司敗始論語也。且臘卽蜡祭,見鄭氏、蔡邕諸說,卽月令記臘,雖自不韋,然其中所記,無非周制。安知虞之不臘,在列國不原有是名者?而欲以一字而斷全經,何其愚乎?若其他妄說,又謂左氏卽左史。古左史記言,右史記事,故經爲記事,傳爲記言。左是左史,不必丘明,則又不然。玉藻云:『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安見記言必左史耶?況志以左右,分言事,明指丘明爲右史,爲記事之人。如云『仲尼以魯,周公之國,史官有法,故與丘明觀其史記,據行事口授弟子,退而異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則卽鑿定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丘明固右史也。何也?丘明據行事論本事,非如弟子祇異言也。」至崇禎間,又有吴繼仕者,極左袒季本之說,且謂左傳中記韓魏智伯之事,又舉趙襄子之諡,自獲麟至襄子卒已八十年矣,若丘明與孔子同時,不應孔子既殁七十有八年之後,丘明猶能著書若此。殊不知前人長年者甚多,在春秋時尤甚,先儒所以以老彭爲籛鏗也。且人生九十零未爲怪事,季氏疑左傳爲張蒼作,以蒼年長一百餘,能記前事也。蒼年可長,而左丘年不可長,更不可解。凡此皆展轉吹索,了無義理,不足深辨。
按:集注「古之聞人」之訓,總因從語氣上着眼。朱子語類曰:「左丘明所恥如此,左傳必非其所作。」朱子或問曰:「先友鄧著作姓名書曰:『此人蓋左丘姓而明名,傳春秋者乃左氏耳。』」此皆失之武斷。鄭浹漈誌氏族,謂左姓丘明名,在魯者則居於左丘,以地爲氏。然氏族所載,並無左丘氏,亦自相矛盾。竊謂孔注左丘明魯太史之說,漢班固藝文志因之。公羊沈文何云:「孔子修春秋,左丘明爲之傳,共爲表裏。」漢書楚元王傳。「左丘明親見夫子。」是漢人舊説如是,究不可廢也。或疑對弟子不應稱名,然論語「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我與爾有是夫」,孔子對顏回嘗嘉許之,獨不可施之左丘明乎?餘終以集解之義爲長。
又按:左丘明姓名大約可分三說,有謂左是氏、丘明是名者,此孔穎達左傳正義之說也。漢書劉歆傳:「春秋,左氏丘明所修。」後漢書范升傳:「左氏不祖孔氏,而出於丘明。」杜預左傳序:「仲尼素王,丘明素臣。元和姓纂:「左氏,齊公族,有左右公子,因以爲氏。魯有左丘明。」鄭樵氏族略:「左姓丘明名。」薛應旂孔子集語:「左丘明爲古左史倚相之後。」均主此説。有謂丘是姓明是名,而稱其書曰左氏傳者,因丘明爲左史,故以官稱之,此俞正燮癸巳類稿之說也。南朝丘遲明言遲乃左史丘明之後。廣韻十八尤「丘」字下注引風俗通云:「魯左丘明之後。」而所載之漢四十四複姓獨無左丘,是此説不始於俞氏也。然史記太史公自序有「左丘失明,厥有國語」之語,是左丘兩字爲氏,明爲名,自太史公始:朱彝尊經義考則謂:「其書爲左氏傳,不稱爲左丘氏傳者,則因孔門弟子避夫子諱之故。」以此說最爲有理。或謂古人二名得簡舉一字,如晉重耳可簡稱晉重,魏曼多可簡稱魏多,故左丘明亦得簡稱左丘。亦可備一説。
【集解】孔曰:「足恭,便辟貌。左丘明,魯太史。匿怨而友,心內相怨而外詐親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協云:恭者從物,凡人近情,莫不欲人之從己,足恭者以恭足於人意,而不合於禮度,斯皆適人之適,而曲媚於物也。
按:協不詳何人。梁七録、隋、唐志、陸氏經典叙録皆不載。江熙集解論語十三家,有繆播而無繆協,僅皇疏引之而已。録存以俟博雅君子。
又引范甯云:藏怨於心,詐親於形外。揚子法言曰:「友而不心,面友也,亦丘明之所恥。」
【集注】足,過也。程子曰:「左丘明,古之聞人也。」謝氏曰:二者之可恥有甚於穿窬也。左丘明恥之,其所養可知矣,夫子自言某亦恥之,蓋竊比老彭之意。又以深戒學者,使察乎此而立心以直也。」
【餘論】黄氏後案,漢書趙敬肅王傳:「彭祖爲人,巧佞卑諂足共。」顔注:「共讀曰恭,謂便辟也。」洪筠軒經義叢録引之以證左丘明。程朱二子以左傳是非或謬,非此經之左丘明,此從啖叔佐、趙伯循、王介甫之說,故曰古之聞人。案左傳是非之謬,有後人誣之者,汪容甫作釋疑以辨之矣。其有顯然悖謬者,左氏作傳,授之曾申,曾申授吴起,吴起之後,傳楚人鐸椒、趙人虞卿,如傳所稱君子之評辭,有諸人增入之者矣。觀其大體,發明聖人之道爲多,固非左丘明不能作也。左爲姓,丘明爲名,說詳段懋堂文集。朱竹垞以左丘爲複姓,因避孔子諱而稱左傳。其説據廣韻「丘」字下引風俗通,以丘姓爲左丘明之後。乾隆年間,因有欲以丘姓人承充先賢之後者,禮部力駁之,其議不行。
【發明】許謙讀四書叢說。朱子言:「若微生高之心,久之便做出此等可恥之事。」此亦是戒學者於细微事不可不謹。人心路要熟,若一時小事不謹,到大事亦以爲常,終爲惡人。學者功夫皆如此,若凡小事件件致力,則到大事亦以爲常,終爲君子矣。
按:熊勿轩標題四書於前章注云:「此與後章皆論人心術之微。文公謂記者以類相從,充微生高不直之心,其流必至有可恥之事。亦此意也。』
○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顔淵曰:「願無伐善,無施勞。」子路曰:「願聞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考異】阮元校勘記。唐石經「輕」字旁注:案石經初刻本無「輕」字。「車馬衣裘」見管子小匡及外傳齊語,是子路本用成語,後人涉雍也篇「衣輕裘」而誤加「輕」字。 論語古訓:此當因雍也篇「衣輕裘」致誤。錢詹事曰:「此宋人妄加。考北齊書唐邕傳,顯祖嘗解服青鼠皮裘賜邕云:『朕意在車馬衣裘,與卿共敝。』蓋用子路故事。是古本無『輕』字,一證也。釋文于『赤之適齊』節音衣爲於既反,而此衣字無音,是陸本無『輕』字,二證也。邢疏云:『願以己之車馬衣裘與朋友共乘服。』是邢本亦無『輕』字,三證也。皇疏云:「車馬衣裘,共乘服而無所憾恨。』是皇本亦無『輕』字,四證也。今注疏與皇本正文有『輕』字,則後人依通行本增入,非其舊矣。」 梁氏旁證:張載論語説亦云:「車馬衣裘,與賢友共敝。」蓋宋以前人,衣皆不讀去聲。今注疏、皇本正文俱有「輕」字,則後人依通行本增入,而集注亦因之耳。邢疏有「衣裘以輕者爲美」語,亦與集注同。
【音讀】白虎通綱紀篇引論語子路云: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 張横渠論語説:仲由樂善,故車馬衣裘與賢者共敝。從「願」字至「敝之」爲句。 何焯義門讀書記:白虎通德論以「共敝之」爲句,此張子所本也。又北齊書唐邕傳:「顯祖嘗解所服裘賜邕云:『朕意在車馬衣裘,與卿共敝。』」唐马戴邊館逢賀秀才詩有「鹿裘共敝同爲客」,张文昌贈殷山人詩有「同袍還共敝」,蘇軾戲周正儒墜馬詩有「故人共敝亦常情」句,不獨张子如此讀也。 經讀考異:案近讀從「共」字爲句。「敝之」屬下讀。據白虎通引論語「與朋友共敝之」則以「敝之」斷句。「而無憾」另讀。一切經音義引此作「共敝之而無憾」,是又以「共」字連「敝之而無憾」爲句。朱少白云:「白虎通作『願車馬輕裘與朋友共敝之』爲句,無衣字,與皇侃疏同。」今書殆因「乘肥馬衣輕裘」而傳寫之誤。至其語意直捷,尤得先賢氣象。蓋未敝之時,已有共敝之意,不待既敝而後無憾也。 潘氏集箋:皇疏有「衣」字,無「輕」字,朱説誤也。四書考異謂白虎通引文不足不專,見古人句讀不同,此又一說也。劉氏正義:白虎通引此文至「敝之」絶句,唐邕傳同,言己與朋友共其用至敝也。今讀「與朋友共」爲一句。「敝之而無憾」爲一句,似敝之專指朋友,於語意未晰。
【考證】四書釋地又續。顔淵、季路侍,季路長顔淵二十一歲,而先顔淵者,尚德也。 袁宏後漢紀光武帝紀論曰:孔子稱顔回之仁,以不伐爲先。韓詩外傳六:「遇長老則修弟子之儀,遇等夷則修朋友之儀,遇少而賤者則修告道寬裕之儀,故無不愛也,無不敬也,無與人争也,曠然而天地包萬物也。如是則老者安之,少者懷之,朋友信之。」卷四引同。 潘氏集箋:據此知古本有「少者懷之」句在「朋友信之」上者。 劉氏正義:施勞與伐善對文。禮記祭统注:「施猶著也。」淮南詮言訓:「功蓋天下,不施其美。」謂不誇大其美也。善言德,勞言功。周官司勳「事功曰勞」是也。禮記表記:「君子不自大其事,不自尚其功,以求處情。過行弗率,以求處厚。」荀子君子篇:「備而不矜,一自善也,謂之聖。不矜矣,夫故天下不與争能而致善用其功。有而不有也,夫故爲天下貴矣。」二文所言卽顔子之志。曾子言:「有若無,實若虚,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若無若虚,卽無伐無施之意。吾友謂顔子。顔子未得位,未能行其所志,故嘗以其所願從事之也。 四書辨證:邢疏:「卑在尊旁曰侍。」「閔子侍側」疏同。於「侍坐」則曰:「時孔子坐,四子侍側亦皆坐。」則侍與侍側以立言。而儒行「孔子侍」疏言「侍坐」,孝經「曾子侍」注言「侍坐」,何也?儒行上有「哀公命席」之文,孝經下有「曾子避席復坐」之語,故訓侍爲侍坐,未可以例此也。
【集解】孔曰:「憾,恨也。不自稱己之善,不以勞事置施於人。懷,歸也。」
【唐以前古注】文選思玄賦注引鄭注:盍,何不也。 皇疏:子路性决,言朋友有通財,車馬衣裘共乘服而無所憾恨也。一家通云:「而無憾者,言願我既乘服朋友衣馬而不慚憾也。颜淵所願,願己行善而不自稱,欲潛行而百姓日用而不知也。又願不施勞役之事於天下也,故鑄劒戟爲農器,使子貢無施其辨,子路無厲其勇也。孔子答願己爲老人必見撫安,朋友必見期信,少者必見思懷也。若老人安己,己必是孝敬故也。朋友信己,己必是無欺故也。少者懷己,己必有慈惠故也。 又引殷仲堪云:施而不恨,士之近行也。若乃用人之財,不覺非己,推城闇往,感思不生,斯乃交友之至。仲由之志與也。 又引李充云;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莊。 又引欒肇云:敬長故見安,善誘故可懷也。
【集注】盍,何不也。衣,服之也。裘,皮服。敝,壞也。憾,恨也。伐,誇也。善,謂有能。施亦張大之意。勞,謂有功,易曰「勞而不伐」是也。或曰:「勞,勞事也。勞事非己所欲,故亦不欲施之於人。」亦通。老者養之以安,朋友與之以信,少者懷之以恩。一說:「安之,安我也。信之,信我也。懷之,懷我也。」亦通。
【餘論】讀四書叢說:子路之意须識取。南軒先生謂:「人之不仁,病於有己。故雖衣服飲食之間,此意未嘗不存。蓋仁者心體廓然,人我無間,程子所謂與物共者也。常人之有己,於衣服車馬所常服御者,必存心計較彼我,則大於此者固可知。故子路於日用上除去私狹氣象,廓然同人,則其他亦無往而不宏廣矣。不可衹泥車馬輕裘看子路。」 四書辨疑。伐善之善,乃其凡己所長之總稱。伐忠、伐直、伐力、伐功、伐才、伐藝通謂之伐善。今乃單指善爲能人,解施勞爲伐功。恐皆未當。既言無伐善,又言無伐功,止是不伐之一事,分之爲二,顏子之志,亦豈別無可道邪?或曰之說,於義爲順。但說得勞字事輕,亦不見其志之遠大也。蓋無施勞者,不以勞苦之事加於民也。夫勞民不卹,乃古今之通患。桀紂幽厲之事,且置勿論,請以近代易知者言之,秦始皇、隋煬帝之世,勞民之事無所不至,四民廢業,人不聊生,死者相枕藉於道路,於是盗賊羣起,天下大亂,生民荼毒,何可勝言,由其施勞於民之所致也。顏子之言,於世厚矣。願無施勞,安人之志也。既無伐善,又無施勞,內以修己,外以安人,成己成物之道不偏廢也。若兩句之意皆爲不伐,其志止於成己,而無及物之道,既偏且隘,不足以爲顏子之志。養之以安,恩已在其中矣,不可再言懷之以恩也。况恩宜普徧,非可專施於少者,老者亦當及之也。前說全言夫子作爲,後說全言人從夫子之化。後一説既無前說數者之病,又其道理自然,氣象廣大,與「近者悦,遠者來」。「綏之斯來,動之斯和」義同。後說爲是。 論語述何,春秋於女叔見安老,於荀息見信友,於天子錫命見懷少,故曰「志在春秋」。
【發明】松陽講義:子路車馬輕裘,與豪俠不同。豪侠輕財好施,從意氣來。子路從義理來,見朋友與我痛癢相關,車馬輕裘自不足惜,是萬物一體之懷也。顏子無伐無施,與謙謹之流不同。謙謹者亦抑然自下,是不敢自足。顔子則直是不見其有,見善是性分固有,勞是職分當爲,伐施自無從生,是亦萬物一體之懷也。夫子老安友信少懷,亦非他意,祇充滿其萬物一體之懷而已。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集解】包曰:「訟,猶責也。言人有過,莫能自責。」
【集注】已矣乎者,恐其終不得見而歎之也。內自訟者,口不言而心自咎也。人有過而能自知者鮮矣,知過而能內自訟者爲尤鲜。能內自訟,則悔悟深切而能改必矣。夫子自恐終不得見而歎之,其警學者深矣。
【發明】魏環溪寒松堂集有四種人說(松陽講義引)。天下有四種人,吾夫子皆歎未見。竊嘗思之,好仁惡不仁一種人。好非所好而惡非所惡無論耳。抑或好之惡之弗篤也,故未見也。顔之不違,曾之任重,好惡亦云篤矣,猶未盡其分量耶?隱居求志行義達道一種人。求非所求而達非所達無論耳。抑或求之達之弗裕也,故未見也。開之未信,雍之居敬,求達亦云裕矣,猶有限於時命耶?見過內自訟一種人。見過難,內自訟尤難。颜氏之不貳,子路之喜聞,不亦庶幾乎?何云未見耶?好德如好色一種人。好德難,如好色尤難。子夏之易色,南容之尚德,不亦庶幾乎?何云未見耶?一時及門之士彬彬如此,列國之卿大夫夙號名賢,相與周旋者更不乏人也,然皆以爲未見。予嘗撫心自問,有一敢令夫子見者哉?學者不必侈談高遠,但求爲夫子所欲見之人足矣。 松陽講義:天下有一種人,全不知道自己差了,將差處都認做是處,此是不能見其過。有一種人,明知自己差了,却只管因循牽制,甘於自棄,或只在口頭說過,此是不能內自訟。這有三件:一是爲氣質做主而不能變化,一是爲物欲牽引而不能割斷,一是爲習俗陷溺而不能跳脱。所以不能無過者,由此三件。所以有過而不能見不能自訟者,亦由此三件。這三件帶了一分,便成一分病痛。所以天下有過者多,而能改者却少。就及門弟子論之,如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可謂能內自訟矣,却未必能見其過。冉求之力不足,非不自見其過也,却不能內自訟。若顔子之不貳過,不遠復,則皆從能見能自訟來,雖其天資之美,然亦必得力於夫子之激發,故未見非終不見也。學者於此,切不可草草看過。此是聖門教人第一喫緊工夫,不從這一關着力,種種工夫皆不能透徹。然見之訟之於既過之後,又不若防之於未過之先。防之之法無他,亦只是戒慎恐懼。 朱子語類:問:程子曰:「罪己責躬不可無,然亦不當長留在心胸爲悔。」今有學者幸知自訟矣,心胸之悔,又若何而能不留耶?曰:改之便無悔。
按:魏氏四種人說應改爲五種,尚有剛者一種,亦夫子所未見。又朱子亦深於佛學者,故知自訟留在心胸之非。非邃於禪理者不能有此見解。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
【考異】七經小傳本「好學」下有「者」字。
【音讀】邢疏:衞瓘讀焉於虔切,爲下句首,言安不如我之好學也。朱子文集答都昌縣學諸生曰:此注疏之讀,恐不成文理。 經讀考異。案近讀從「焉」字絶句,據疏引衛瓘讀焉於虔切,爲下句首,焉猶安也。(荀子:「安特將學雜識,志順詩書而已耳。」三年問「安」作「焉」。新序引論語「斯焉取斯」、「焉知來者之不如今」。「焉」並作「安」。史丹傳「安所受此語」,師古曰:「安,焉也。」王嘉傳引「則將焉用彼相」,「焉」作「安」。)言十室之邑雖小,必有忠信如我者也,安不如我之好學也,言亦不如我之好學也。義竝得通。是又以「焉」字連「下」讀。王荆公答王景山書引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卽從衞瓘讀,可以舉證。又漢書李尋傳引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此漢人引書以便文成句,不可爲斷。
【考證】禮記曲禮「入里必式」,注:「不誣十室。」正義引論語「十室之邑」二句爲證。 荀子大略篇「禹過十室之邑必下」楊倞注:「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故下之也。」 大戴禮制言篇:禹過十室之邑則下,爲秉德之士存焉。 論語釋故:四井爲邑,井有三家,四井凡十二家。言十室,舉成數也。有夫有婦,然後爲室,十二家內,或有餘夫分授井地,故有十室之邑也。 論語稽:古者生聚未蕃,左傳都城不過百雉,大都參國之一,則國之雉僅三百耳。中五之一,爲六十雉。小九之一,爲三十一雉。夫此三十一雉之城,且不逮今之一堡一集,居民有幾,況列國纷争,民卒流亡乎?則十室之邑,疑亦有之。
【集解】邢疏:此章夫子言己勤學也。十室之邑,邑之小者也。其邑雖小,亦不誣之,必有忠信如我者焉,但不如我之好學不厭也。衛瓘讀焉於虔切,爲下旬首。焉猶安也。言十室之邑雖小,必有忠信如我者也,安不如我之好學也。言亦不如我之好學也。義並得通,故具存焉。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孫綽云:夫忠信之行,中人所能存全,雖聖人無以加也。學而爲人,未足稱也,好之至者必鑽仰不怠,故曰「有顏回者好學,今也則亡」。今云十室之學不逮於己,又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而求耳」,此皆陳深崇於教,以盡汲引之道也。 又引衞瓘云:所以忠信不如丘者,由不能好學如丘耳。苟能好學,則其忠信可使如丘也。
【集注】十室,小邑也。忠信如聖人,生質之美者也。夫子生知,而未嘗不好學,故言此以勉人。言美質易得,至道難聞,學之至則可以爲聖人,不學則不免爲鄉人而已。可不勉哉!
【餘論】羣經平議:如丘者焉,乃聖人之謙詞。言十室小邑之中,他不敢望,至如丘者,必有之矣。集注曰:「忠信如聖人,生質之美者也。」失孔子語意。 黄氏後案:戴東原曰:「聖賢論行,固以忠信爲重。苟學不足,則失在知而行因之謬,雖其心無弗忠弗信,而害道多矣。」式三謂忠者心之盡,信者言之實。不能好學,而心與言之失可勝數乎?是以四教必曰文行忠信,此章正爲自恃忠信者戒其堅自執耳。讀書堅自執,注經適以侮聖言。制行堅自執,任道祇以乖人情。古今未有不好學之君子也。
【發明】尹會一讀書筆記:此章大旨,自是勉人好學,以全其生質。須知忠信方可言生質之美,忠信之質方可以言學。忠信美質乃十室中所必有者,惟不知好學以保守擴充其忠信,是以鄉人多而聖人少也。夫子以身示教,並非謙辭。一部論語俱勉人主忠信而好學

論語集釋卷十二
雍也(下)

○子曰:「孟之反不伐,奔而殿,將入門,策其馬,曰:『非敢後也,馬不進也。』」
【考異】左傳哀公十一年杜注曰:「孟之側字反。」邢疏文不同者,各據所聞而記之也。 翟氏考異:莊子稱孟之反爲子反,閣本注疏遂誤之爲子反爲之側之字。古人字上例以子爲挈,則亦似可通。
【考證】莊子大宗師篇云:子桑户、孟子反、琴張相與友。 四書或問:孟之反卽莊子所謂孟子反,蓋聞老氏儒弱謙下之風而悦之者也。劉氏正義:「之反」,毛本誤「子反」。鄭注云:「姓孟名之側,字之反也。」案古人名多用之爲語助,若舟之僑、宫之奇、介之推、公罔之裘、庾公之斯、尹公之他與此孟之反皆是。杜預左傳注:「之側,孟氏族也。」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古文尻臀字本作「𡱂」,殿從 (㞕)得聲,臀又從殿取聲,人之一身臀居其後,軍後曰殿,亦取斯義。漢時課吏有殿最之法,亦以居後爲殿也。
【集解】孔曰:「魯大夫孟之側與齊戰,軍大敗。不伐者,不自伐其功。」馬曰:「殿,在軍後。前曰啓,後曰殿。孟之反賢而有勇,軍大奔,獨在後爲殿。人迎爲功之,不欲獨有其名,曰:我非敢在後距敵也,馬不能前進耳。」
【唐以前古注】皇疏:六籍惟用馬乘車,無骑馬之文。唯曲禮云:「前有車騎。」是骑馬耳。今云策其馬,不知爲騎馬爲乘車也。
【集注】孟之反,魯大夫,名側。胡氏曰:「反卽莊周所稱孟子反是也。」伐,誇功也。奔,敗走也。軍後曰殿。策,鞭也。戰敗而還,以後爲功,反奔而殿,故以此言自揜其功也。事見哀公十一年。
别解四書翼注:魯國之法,有鄰寇,一子守,二子率師從君禦諸境。清之役,齊以息故伐魯。政在季氏,孟氏、叔孫氏不肯出師。冉求方爲季氏宰,專家政,力贊使季氏出師。孟氏不得已亦退而蒐乘。季氏出師次於雩門,待右師,五日而後至。齊師從右師。右師奔,左師入齊師,齊人宵遁。則樊遲請三刻而踰溝,冉求以武城人三百爲私屬,用矛入齊師,二人之功也。微二子,魯幾爲城下之盟矣。夫子恐二子以有功自足,故亟稱孟之反以進二子。是亦一說也。
【發明】朱子語類:問:人之伐心固難克,然非先知是合當做之事,臨事時必消磨不去。諸葛孔明所謂「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若知凡事皆職分之所當爲,自然無伐心矣。曰:衹得一心地平之人,故能如此。若使其心地不平,有矜伐之心,則雖知是職分之所當爲,少間自走從伐去,遏捺不下。孟之反祇是心地平,所以消磨容得去。 反身録:馮異戰勝有功,他將皆争自言功,異獨屏身樹下,寂無所言。曹彬平江南,得一國境土,闢地數千里。使在他將必露布以聞,盛敍戰績,彬惟進奏通報於朝曰:「奉勅勾當江南公事回。」此皆不自矜伐,與之反可謂異世而同風矣。彼武夫且然,矧學者乎?故道德、經濟、文章、氣節,或四者有一,或兼有其長,而胷中道德、文章、經濟、氣節之見苟一毫銷鎔未盡,便是伐。伐則有累湛然虚明之體,其爲心害不淺。
○子曰:「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難乎免於今之世矣。」
【考異】朱子或問。侯氏曰:「而字疑爲不字。」集注考證。而字猶與字,古書兩事相兼者,每以而字中分之。
【考證】經義述聞:而,猶與也。言有祝鮀之佞與有宋朝之美也。 劉氏正義:王引之經傳釋詞訓而爲與,引墨子尚同「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韓子說林「以管子之聖,而隰朋之智」,而皆與也。而、與聲之轉。說與注異,亦通。他家疑而爲不誤,或謂而、如通用,如,或也。皆未是。 四書釋地三續補。而字固發端之辭,又因辭抑辭。『學而時習之」,因又之辭也。「其爲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反上之辭也。此章而字則因又之辭,言不有佞又不有色也。或曰:鄭康成箋詩「予豈不知而作」云:「而,猶與也。」作與字解,辭尤顯。此蓋孔子在衞日久,見衞之風俗好尚如是,故爲是歎。與「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一般。宋兩公子朝,皆曰宋朝。一爲司寇,乃桓公弟,一出奔衞,「宋朝之美」是也。黄氏日鈔曰:「范氏說無鮀之佞而獨有宋朝之美,協于經文。晦庵以巧言令色不得分輕重而去其說,且以『無虐煢獨而畏高明』比此句之句法。然書是一句而平下兩事,兩事相比也。此二句而兼下兩事,兩事相反也。句法似亦不類。」按金仁山謂而字猶與字,古書兩事相兼者每以而字中遞之,正與詩箋合。論語稽:兩人皆衞人,此論殆發於居衞時。
【集解】孔曰:「佞,口才也。祝鮀,衞大夫子魚也,時世貴之。宋朝,宋之美人而善淫。言當如祝鮀之佞,而反如宋朝之美,難乎免於今之世害也。」
按:義疏云:「及如宋朝之美者。一本云反如宋朝之美也。通者云佞與淫異,故云反也。」未知孰是。
【唐以前古注】書微子正義引鄭注:不有?言無也。 皇疏引范甯云:祝鮀以佞諂被寵於靈公,宋朝以美色見愛於南子。無道之世,並以取容。孔子惡時民濁亂,唯佞色是尚,忠正之人不容其身,故發難乎之談,將以激亂俗,亦欲發明君子全身遠害也。
【集注】祝,宗廟之官。鮀,衞大夫,字子魚,有口才。朝,宋公子,有美色。言衰世好諛悦色,非此難免,蓋傷之也。
别解一論語意原:此言專爲衞靈公發,其事可考也。定之四年,劉文公合諸侯,欲以蔡先衞。鮀說萇宏。凡數百言,卒先衛侯。其维持衛國,鮀實有力焉。靈公爲南子召宋朝,太子蒯聵聞野人之歌,羞之,將殺南子,不克,出奔。然則靈公之無道,不得祝鮀之佞才而有宋朝之美色,安能自免於斯世也?論語稽求篇:施愚山嘗曰:「是書有三疑,而有畢竟不是不有,兩作不有,一疑也。然謂一有一不有,世人重佞而輕色,則于夫子屢嘆未見好德如好色之說自矛盾矣。二疑也。且難免者,謂罹害也,故舊注皆以難免爲害。如所云懼不免幾不免者,世有幾鮀朝,謂無卽不免,則六合之外,八荒之內有誰得免者?恐夫子無是説也。三疑也。」先仲氏曰:「此寓言也,言無希世之資,而徒抱美質,以游于人,鮮有不爲世害者。以佞比阿世,美比善質,直捷明白。蓋美而善淫,人未有不思疾害之者,此與懷美質以希世用正同,故曰難免。邢氏疏曰:『宋朝美而淫,時世疾之。』正此義。」劉氏正義:先兄五河君經義說略:「美必兼佞,方可見容。美而不佞,衰世猶嫉之。故九侯女不喜淫,商辛惡之。褒姒不好笑,周幽惡之。莊姜之美,衞人爲之賦碩人,而衞莊亦惡之。美而不佞,豈容於衰世乎?蓋美者,色也。所以說其美者,情也。如不必有可說之情,胡然而天,胡然而帝,祇見其尊嚴而已,何說之有?故夫子嘆時世不佞之人,雖美難免。夫子非不惡宋朝也,所以甚言時之好佞耳。」先兄此說卽注義也。
按:此卽用【集解】反字之義,可備一説。
【別解二】四書辨疑:衰世悅色乃是悦婦人之色,宋朝美色意不相關。又非此難免一句意亦不明,不知免爲免甚也。若言免己之患,而爲佞爲淫,適所以致患,未聞可以免患也。蓋夫子疾衰世之風習口舌之佞而爲諂諛,飾容貌之美以爲淫亂。不爲祝鮀之佞,必爲宋朝之美;不爲宋朝之美,必爲祝鮀之佞。二者爲世之患不能免除,故曰「難乎免於今之世矣。」
○子曰:「誰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
【考異】皇本「户」下有「者」字。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户」下有「者」字。
【考證】春秋繁露身之養重於義篇:故曰:聖人天地動四時化者,非有他也,其見義大,故能動;動,故能化,化,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不用,則堯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先聖傳授而復也。故孔子曰:「誰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
按:此先漢解經遺義,附載於此。
劉氏正義:宫室之制,外半爲堂,內半爲室。室有南壁,東開户以至堂。説文:「户,護也。半門曰户,象形。」一切經音義十四引字書云:「一扇曰户,兩扇曰門。」「何莫由斯道」者,莫猶非也。說文:「道,所行道也。」言人日用行習無非是道,特人或終身由之而不知耳。禮記禮器云:「禮有大有小,有顯有微。大者不可損,小者不可益。顯者不可揜,微者不可大也。故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致一也。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彼文言人行事必由禮,如入室不能不由户。故此文亦言出當由户,何莫由斯道。意與禮器同。
【集解】孔曰:「言人立身成功當由道,譬猶人出入要當從户。」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人咸知由户而行,莫知由學而成也。
【集注】言人不能出不由户,何故乃不由此道耶?怪而歎之之辭。 洪氏曰:「人知出必由户,而不知行必由道。非道遠人,人自遠爾。」
【發明】王樵四書紹聞编。夫子之意,蓋謂若以道爲高妙峻絶而不可由耶,則道之得名,正以日用當然之理,猶户爲出入之所必由。若以道爲虚無寂滅,無與於人而不必由耶,則自君臣父子之際以至起居動息之微,皆有一定之明法,不可頃刻舍之而不由,猶此身出入必由於户也。何乃莫之由耶?
○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考異】說文解字引論語「文質份份」。 玉篇「份」字下引論語「文質份份」。「彬」字下又引論語「文質彬彬」。
【考證】潘氏集箋:儀禮聘禮記「辭多則史」注:「史謂策祝。」賈疏:「大史內史皆掌策書。尚書金縢云:『史乃策祝。』是策書祝辭,故辭多爲文史。」周禮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注:「贊治,若今起文書草也。」是史爲專掌官府文書者,兩義皆可通。論語後録:「依字當作份。」蓋以説文於「份」下引此文也。疑古文論語不必盡從古文字,故許君不於彬下引之歟?況包鄭並作「彬」,則作「彬」者反爲今文矣。 四書駁異:史乃祝史之史,知其文而不知其文之實,郊特牲所謂「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也。」 黄氏後案:此爲修辭者發也。韓非子難言篇云:「繁於文采則見以爲史,以質信言則見以爲鄙。」蓋本諸此。金氏考證引张文潛云:「今之儒者務博記,尚文辭,乃古之所謂史。」其意蓋同。 論語述何:文質相復,猶寒暑也。殷革夏,救文以質,其敝也野。周革殷,救野以文,其敝也史。殷周之始,皆文質彬彬者也。春秋救周之敝,當復反殷之質,而馴致乎君子之道。故夫子又曰:「如用之,則吾從先進。」先野人,而後君子也。
【集解】包曰:『野如野人,言鄙略也。史者,文多而質少。彬彬,文質相半之貌。」
【集注】野,野人,言鄙略也。史掌文書,多聞習事,而誠或不足也。彬彬,猶班班,物相雜而適均之貌,言學者當損有餘補不足,至於成德則不期然而然矣。
【發明】論語稽:禮表記篇:「子曰:『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文質得中,豈易言哉!後儒語錄每用俗語,野也。漢魏碑記不載事實,而濫用陳言,史也。皆不得其中者也。
○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考異】皇本無「之」字。 七經考文補遺:一本作「人生之直」,所主本作「人之生直」。
【音讀】經讀考異:近讀以「幸而免」爲句,論衡引作「罔之生也幸」,或疑「而免」無此句法。愚謂康成讀論語「揖讓而升下」,以「而飲」另爲句,正可舉例。
【集解】馬曰:「言人之所以生於世而自終者,以其正直也。」包曰:「誣罔正直之道而亦生,是幸而免。」
【唐以前古注】詩萇楚正義引鄭注:始生之人皆正直。皇疏引李充云:人生之道,唯其身直乎?失平生之道者,則動之死地矣。必或免之,蓋由於幸耳。故君子無幸而有不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也。
按:韓李筆解以「直」當爲「惪」字之誤,開後人竄亂經文之習,兹不録。
【集注】程子曰:「生理本直。罔,不直也。而亦生者,幸而免爾。」
【餘論】四書或問:上「生」字爲始生之生,下「生」字爲生存之生。雖若不同,而義實相足。蓋曰天之生是人也,實理自然,初無委曲。彼乃不能順是,而猶能保其生焉,是其免特幸而已爾。 四書訓義:兩「生」字義無不同,不但本文兩句連類相形,夫子之意,原以警人直道而行,則上句固自有責成意,非但推原所以不可罔之故,而意全歸下句也。二句之中,原有不直則不足以生之意。细玩本文,此意寓於上句之中,其又生罔之生也幸而免,則以天下之罔者亦且得生而斷之以理,用解天下之疑耳。聖人之言此,原以吉凶得失之常理,惠廸從逆之恒數,括之於直罔之分,徹上智下愚而爲之戒,非專爲盡性知天之君子言也。 論語稽求篇:此「生」字只作孟子曰「生斯世也」解,謂人之生于斯世,與世相接,以直道故也。若誣罔無直道而猶偃然在人世,是倖免耳。子曰「三代直道而行」,直道者,生人之事。舊注以生爲壽終不横夭,雖對幸免言,然幸免亦祇免得死耳,短長順逆何足知之?
按:朱子從程明道說,以上「生」字爲始生之生,下「生」字爲生存之生。或問、語類中論之詳矣。而精義載横渠、伊川暨吕謝諸說,皆以二生字一義,爲生存之生,如王船山、毛西河皆主之。竊謂明道之說本於康成,其理至精。且惟始生本直而後生存當直,朱子固云於義亦可通也。
四書辨疑:程子之説語意不明,不知生爲如何生。幸而免耳,亦不知幸免何事也。蓋生者,全其生理善終之謂也。人之不遭横夭,得全生理,壽盡天年而善終者,由其不爲非道之事,所行者直而無罔曲故也。罔曲之人亦得全其生理,不遭横夭以終其身,此特幸而免耳。幸免者免其横夭之死也。夫子所言,乃其天理之常,人事大概不出於此。至於君子不幸偶值遭命者,間亦有之,然不可以常理論也。 潘氏集箋:論語後録:「罔讀如易通卦驗『俱陽曰罔,俱陰曰罔』之罔。」維城案。詩鄭風羔裘「三英」箋:「三德;剛克、柔克、正直也。」孔疏:「克,能也。剛能、柔能,謂寬猛相濟以成治立功。剛則强,柔則弱,此陷於滅亡之道,非能也。」是則剛不能济以柔,柔不能濟以剛,皆所謂俱陽俱陰而陷於滅亡之道者,故謂其生爲幸免也。
【發明】劉氏正義:直者,誠也。誠者內不自以欺,外不以欺人。中庸云:「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爲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不貳者,誠也,卽直也。天地以至誠生物,故繋辭傳言乾之大生,静專動直。專直皆誠也。不誠則無物,故誠爲生物之本。人能存誠,則行主忠信,而天且助順,人且助信,故能生也。若夫罔者,專務自欺以欺人,所謂自作孽不可活者。非有上罰,必有天殃,其能免此者幸爾。 黄氏後案:人受生於天,全生於世,以直道爲之主。失此直道,天威所必譴,王法所必誅,衆怒所必加,免者幸而已?言其尟也。左氏宣公十六年傳。「民之多幸,國之不幸也。」論衡幸偶篇:「孔子曰:『君子無幸而有不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據蔡邕獨斷所引校改。)唐韓子曰:「惟君子得禍爲不幸,小人得禍爲恒。君子得福爲恒,而小人得福爲幸。」
按:皇疏引李充云:「人生之道惟其身直。」蓋人皆直立,與禽獸異,故人性直無僞,自生時已然。馬云「始生之性皆正直」,卽孟子性善之旨也。所謂罔之生者,謂習於爲惡,不關性事。人以善終爲原則,横死爲例外,禽獸則否。聖人教人以爲人之道,惟正直得全其生,亦卽率性謂道之理。其至於遭横夭不得盡其天年者,皆不正直之人也。然此特言其常理耳,不直之人間亦有善終者,此在佛家通三世以言因果,固不難說明之,而夫子向不語怪,故不及也。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集解】包曰:學問知之者不如好之者篤,好之者不如樂之者深。」
【唐以前古注】皇疏:謂學有深淺也。知之,謂知學問有益者也。好之,謂欲好學之以爲好者也。樂,謂歡樂之也。 又引李充云:雖知學之爲益,或有計而後知學,利在其中,故不如好之者篤也。好有盛衰,不如樂之者深也。
【集注】尹氏曰:「知之者,知有此道也。好之者,好而未得也,樂之者,有所得而樂之也。」張敬夫曰:「譬之五穀,知者,知其可食者也。好者,食而嗜之者也。樂者,嗜之而飽者也。知而不能好,則是知之未至也。好之而未及於樂,則是好之未至也。此古之學者所以自强而不息者與?」
按:此章指學問而言,與道無涉。朱子語類:「人之生便有此理,被物欲昏蔽,故知此理者少。好之者是知之已至,分明見此理可愛可求,故心城好之。樂之者是好之已至,此理已得之於己。凡天地萬物之理,皆具足於吾身,則樂莫大焉。」據此,其所謂道者,則理而已。朱子注四書,遇有之、斯、此等字皆以理字填實之。昔人謂大學經朱子補傳後,已爲宋儒之書,而非孔氏之書,誠有慨乎其言之也。其後饒雙峰以格物致知爲知,誠意爲好,意誠心正身修爲樂。强事分派,令人失笑,豈特船山所謂誣聖已哉,皇疏所詮明白曉暢,爲此章正解,故特著之。
○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
【考證】劉氏正義:漢書古今人表列知仁之目,亦引此文說之。穀梁僖元年傳有「中知以上,中知以下」之文,然則此兩言中人謂中知矣。中人爲中知,則上謂上知,下謂愚也。顔師古人表注解此文以中人爲中庸,失之。
【集解】王曰:「上,謂上智之所知也。兩舉中人,以其可上可下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謂爲教化法也。師說云:就人之品識大判有三,謂上中下也。细而分之則有九也,有上上、上中、上下也,又有中上、中中、中下也,又有下上、下中、下下也。凡有九品,上上則是聖人,聖人不須教也。下下則是愚人,愚人不移,亦不須教也。而可教者,上中以下,下中以上,凡七品之人也。今云「中人以上可以語上」,卽以上道語於上分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雖不可語上,猶可語之以中,及語之以下。何者?夫教之爲法,恒導引分前也。聖人無須於教,故以聖人之道可以教颜,以顏之道可以教閔,斯則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又以閔道可以教中品之上,此則中人亦可語上也。又以中品之上道教中品之中,又以中品之中道教中品之下,斯卽中人亦有可以語之以中也。又以中品之下道教下品之上,斯卽中人以下可以語中。又以下品之上道教下品之中,斯卽中人以下可以語下也。此云中人以上、中人以下,大略言之耳。既有九品,則第五爲正中人也,以下卽六七八也,以上卽四三二也。
【集注】語,告也。言教人者當随其高下而告語之。則其言易入而無躐等之弊也。 張敬夫曰:「聖人之道精粗雖無二致,但其施教則必因其材而篤焉。蓋中人以下之質,驟而語之,太高,非惟不能以入,且將妄意躐等而有不切於身之弊,亦終於下而已矣。故就其所及而語之,是乃所以使之切問近思而漸進於高遠也。」
【餘論】黄氏後案:王注言可上可下,甚分明。釋文:「『以上』之上時掌反。注『可上』同。」是申王意以定讀也。中人以上,是中人而能上進者。中人以下,是中人而下流者。以之訓而,詳見王氏釋詞也。 劉氏正義:孔子罕言利、命、仁、性與天道,弟子不可得聞,則是不可語上。觀所答弟子諸時人語各有不同,正是因人才知量爲語之,可知夫子循循善誘之法。 劉開論語補注:天下無生而可以語上之人,以夫子之聖,猶必下學而上達,況賢人乎?故卽有中人以上之资,必學造乎中人以上,而後可與聞斯道焉。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也。」故今之所謂中人以上,卽昔之不安於中人者也。今之所謂中人以下,卽昔之自安於中人者也。然則可以語上者無常,中人能不力乎?不可語上者皆是,中人敢自恃乎?吾故爲之說曰:凡上焉者皆無不可語者也,凡下焉者皆無一可語者也。唯有中人介乎可語不可語之間,力能上則吾以是啓之,甘於下則吾不能以是教之矣。如是而後聖人之意昭若發蒙。讀書貴善會。然哉!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問仁。曰:「仁者先難而後獲,可謂仁矣。」
【考異】皇本「問仁」,「曰」上有「子」字。
【考證】劉氏正義:「民之義」者,禮運曰「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是也。「敬鬼神而遠之」者,謂以禮敬事鬼神也。表記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鄭注:「遠鬼神近人,謂外宗廟內朝廷。」案尊命、尊禮、尚施,皆近人之事,周道與夏道略相似也。近人而忠,卽是務民之義。於鬼稱事神稱敬者,禮數故言事,禮疏故言遠也。但事亦是敬,故論語此文統言敬鬼神。夫子所以告樊遲者,正是教之從周道。左氏傳季梁曰:「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亦是舉夏周道言之矣。難謂事難也。獲,得也,謂得禄也。春秋繁露仁義發篇:「孔子謂冉子曰:『治民者,先富之而後加教。』語樊遲曰:『治身者,先難後獲。』以此之謂治身之與治民所先後者不同焉矣。詩云:『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先飲食而後教誨,謂治人也。又曰:『坎坎伐輻,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先其事後其食,謂治身也。」董子說此義至明。下篇言。「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義同。竊以夫子此文論仁知,皆居位臨民之事,意樊遲時或出仕故也。 翟氏考異:樊遲凡三問仁,兩兼問知,夫子答之絶不同。夫子固因材施教,而一人一問,時或有先後之殊,材未必變易之速。三答均可終身由之,遲尤不應見少而屢黷也。大約遲之進問,猶有餘辭,而其辭有別,夫子乃各就其問辭答之。纂語者重在夫子之答,略其問辭,但渾括之曰問仁問知焉耳。各篇中凡諸弟子同所問而夫子異答,宜兼以此意隅反之。
按:劉氏之說是也。此章必係樊遲出仕時問答,故曰「務民之義」。集注「民亦人也」,失其旨矣。
【集解】王曰:「務民之義,務所以化道民之義也。」包曰:「敬鬼神而遠之,敬鬼神而不黷也。」孔曰:「先難後獲,先勞苦而後得功,所以爲仁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艱難之事則爲物先,獲功之事而處物後,則爲仁矣。
【集注】民亦人也。獲,謂得也。嫥用力於人道之所宜,而不惑於鬼神之不可知,知者之事也。先其事之所難,而後其效之所得,仁者之心也。此必因樊遲之失而告之。 程子曰:「人多信鬼神,惑也。而不信者,又不能敬。能敬能遠,可謂知矣。」又曰:「先難,克己也。以所難爲先而不計所獲,仁也。」吕氏曰:「當務爲急,不求所難,知力行所知,不憚所難爲。」
【餘論】朱子文集:本欲只用吕說,後見其後獲意未備,故別下語。又惜其語非他說所及,故存之於後。 論語訓:此問爲政之知仁,故以務民不惑爲知,言不以姑息爲仁。先令民爲其難,乃後得其效。董仲舒言治身,非也。
【發明】四書恒解:至於鬼神,似屬幽渺。然天命之性,流行於事物之間,而一念之微,可通乎於穆之表,必懍鑒觀而嚴指視,然後衾影不敢忽,旦明不忍欺,而民義乃能誠敬以赴。君子畏天命,聖人如事親,職此其義也。若不敬鬼神,卽不知天命而不畏,任其心之所之,無惡不作,曰「吾遠鬼神也」,小人而無忌憚,其禍己禍人曷有窮哉?然敬鬼神者,畏獲罪於天,糾其邪慝耳,非謂媚禱求福。蓋鬼神司天地之功化,以天地之心爲心,以天地之道賞罰人,民義所在卽是天理,順天理而行,天自與之相合。不務民義,卽失天理,去天日遠,安有福之理?故務民義者,自能敬鬼神,亦能遠鬼神。先儒諱言禍福並吉凶休咎之理,周易、洪范,聖人垂教,誘民之道,均等於虚渺,其弊由視鬼神在民義之外。天人相感爲至難。不知祇此天理,全則爲人,失則爲物,一念合理,卽一念合天,否則違天。合天則逢吉,理之自然,非天有心徇之。違天而逢凶,亦理之自然,非天有心棄之。因福善禍淫之理定於天。而人事淑慝與之相應,原其氣數於理,歸其權於大造,則以爲天禍福之而已。夫子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夫一言一行至微,何遂動天?衹緣人在天地殼子中,獨得天命理氣之全,故一念之動而天地知之。鬼神者,陰陽之靈。夫子曰:「 一陰一陽之謂道。」無處非道,卽無處無鬼神,所以爲體物而不可遺。不知天人合一之故,卽不知吉凶悔吝生乎動之義,又安能務民義而合天心乎?因世俗渺視鬼神,任心悖理,否則諂事鬼神,妄希福利,楚失齊非得,故特辨之。 黄氏後案:鬼神之禍福,依民義之從違。明乎天人感通之故,爾室屋漏不敢欺焉,不特祭享時也。而又遠之者,祭祀非嫥爲祈禳而設,禍福必不因祈禳而移,神聰明正直而壹,不加福於諂黷之小人,加禍於守正之君子。知者見之定焉。先難後獲,集注引程子說云:「不計所獲。」蓋本夫子欲仁得仁又焉貪之訓,亦以效言。近解或說仁者不求獲仁,陸子静曰:「惡能害心,善亦能害心。」王伯安曰:「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後人援之以釋經,與釋氏以無念爲宗,不存得果之意極似,非儒者之道也。
按:此章仁知本對臨民而言,但卽以治身言之,義亦可通。宋儒諱言休咎,不計功效,陳義雖高,無裨實用。聖人立言之旨,絶不如此,二氏所言皆以深著宋儒之失也。
○子曰:。「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静。知者樂,仁者壽。」
【音讀】釋文:樂音岳,又五孝反。下同。 慈湖家記:音釋家樂水樂山並五教反,尤爲害道。夫五教反者,好樂切著之謂也。孔子無得而形容,姑託喻于山水而已。聖人尚不得言。豈好樂切著之可言哉? 翟氏考異:此樂字或言不應音岳,恐釋文有訛。然禮記「樂不可極」、「敬業樂羣」、「有所好樂」,俱一音岳,則先儒自有此音訓。下「知者樂」,樂字釋文亦五孝反,却屬可疑。
【考證】韓詩外傳:夫知者何以樂於水也?夫水者緣理而行,不遺小間,似有智者,動而下之,似有禮者。蹈深不疑,似有勇者,漳汸而清,似致命者;歷險致遠,卒成不毁,似有德者。天地以成,羣物以生,國家以寧,萬物以平,品物以正,此智者所以樂於水也。夫仁者何以樂於山也?夫山者萬民之所瞻仰也,草木生焉,萬物植焉,飛鳥集焉,走獸休焉,四方益取與焉。出雲道風,愾乎天地之間,天地以成。國家以寧,此仁者所以樂於山也。 中論夭寿篇:或問孔子稱仁者壽而顏渊早夭,豈聖人之言不信而欺後人耶?穎川荀爽以爲「古人有言,死而不朽。其身殁矣,其道猶存,故謂之不朽。夫形體固有朽弊消亡之物,壽與不壽,不過數十歲,德義立與不立,差數千歲,豈可同日言也哉?詩云『萬有千歲,眉壽無有害』,人豈有萬歲千歲者?皆令德之謂也。」北海孫翶以爲「死生有命,非他人之所致也。若積善有慶,行仁得壽,乃教化之義,誘人而納於善之理也。」幹以爲二論皆非其理也。夫壽有三。有王澤之壽,有聲聞之壽,有行仁之壽。書曰五福,一曰壽,此王澤之壽也。詩云「其德不爽,壽考不忘」,此聲聞之壽也。孔子曰「仁者壽」,此行仁之壽也。孔子云爾者,以仁者利養萬物,萬物亦受利矣,故必壽也。聞自堯至於武王,自稷至於周召,皆仁人也,君臣之數不爲少矣,此非仁者壽之驗耶?又七十子豈殘酷者哉?顧其仁有優劣耳。其夭者惟顔回。據一顔回而多疑其餘,無異以一鉤之金權於一車之羽,云金輕於羽也。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故仁人之所以多壽者,外無貪而內清净,心平和而不失中正,取天地之美以養其身,是其且多且治? 申鑒俗嫌篇:仁者內不傷性,外不傷物,上不違天,下不違人,處正居中,形神以和,故咎徵不至而休嘉集之,壽之術也。
【集解】包曰:「知者樂運其才智以治世,如水流而不知已也。仁者樂如山之安固,自然不動而萬物生焉。日進故動。」孔曰:「無欲故静。」鄭曰:「知者自役得其志故樂。」包曰:「性靜者多壽考。」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陸特進曰:此章極辨智仁之分,凡分爲三段。自「智者樂水,仁者樂山」爲第一,明智仁之性。又「智者動,仁者静」爲第二,明智仁之用。先既有性,性必有用也。又「智者樂,仁者壽」爲第三,明智仁之功已有用,用宜有功也。
按:南朝陸姓而位至特進者只一陸皋,其人仕梁武帝,與皇侃同時。然南史稱其素信佛法,嘗著沙門傳三十卷,不云嘗注論語,隋、唐志亦未及之。陸澄雖深於經術,然未至特進也。當再考。
【集注】樂,喜好也。知者達於事理而周流無滯,有似於水,故樂水。仁者安於義理,而厚重不遷,有似於山,故樂山。動静以體言,樂壽以效言也。動而不括故樂,静而有常故壽。
【餘論】論語後録:仁,木也,木勝土故樂山。智,土也,土勝水故樂水。於易,艮爲山,兑爲澤。山,土也,坎水半見於兑,故澤卽爲水。山澤通氣,仁智用之矣。 四書翼注:壽是實在有壽,不可將名垂後世死而不朽語混入。
【發明】孫奇逢四書近指:山水無情之物也,而仁知登臨則欣然向之。蓋活潑寧謐之體,觸目會心,故其受享無窮,此深造自得之學。 黄氏後案:儒者言心之虚壹而静,本於荀子。彼文云:「不以所已藏害所將受謂之虚,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壹,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静。」孔注「無欲故静」如此,朱子屢言虚静,其意亦多如此。薛氏讀書録:詳言静以養心之法,亦不外持志養氣二端。其言養氣也,云言語動作皆氣也,有過處皆足以動志。其論持志也,務教人之遏妄念去邪念。思慮不可必得之事爲妄念,思慮悖禮違義之事爲邪念,遏絶此念,使念念皆出於仁義禮智,方爲收敛此心。諸言静者,與經嫥言仁者之静微有異而大恉同也,與釋氏言無眼耳鼻舌身意則迥然異矣。近儒言仁,空論本心,因以瞑目静坐心無所著爲仁,是老僧面壁多年。有一片慈悲心卽可畢仁之事,尤謬也。阮雲臺作仁論以破之。 又曰:武王之銘云:「火滅修容,戒慎必恭,恭則壽。」中庸云:「大德者必得其壽。」此經以静言壽,異於方士長生之術矣。方士以寂滅養生,未必果壽,卽幸而壽,亦揚子法言所謂名生而實死。柳子厚所謂深山木石大澤龜蛇皆老而久,於道無所益也。或曰:仁者必壽,則顏冉何?曰:壽夭有在天在人,在天者修短定於生初,非必盡可轉移。在人者盡性至命,克終天年,是爲壽。否則戕其生,是不壽也。史言龔勝死年七十九,弔之者云竟夭天年,可知壽夭不徒以年之長短論也。
○子曰:「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
【考證】新序,伯禽、太公俱受封而各之國。三年,太公來朝。周公問曰:「何治之疾也?」對曰:「尊賢者先疏後親,先義後仁也,此霸者之迹也。」周公曰:「太公之澤及五世。」五年,伯禽來朝。周公問曰:「何治之難?」對曰:「親親者先內後外,先仁後義也,此王者之迹也。」周公曰:「魯之澤及十世。」故魯有王迹者,仁厚也。齊有霸迹者,武政也。齊之所以不如魯,太公之賢不如伯禽也。 漢書地理志:初,太公治齊,修道術,尊賢智,賞有功。故至今其士多好經術,矜功名,舒緩闊達而足智。其失夸奢朋黨,言與行繆,虚詐不情,急之則離散,緩之則放縱。 又云:「周興,以少昊之虚曲阜封周公子伯禽爲魯侯,以爲周公主其民,有聖人之教化,故孔子曰:『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言近正也。瀕洙泗之水,其民涉度,幼者扶老而代其任。俗既益薄,長老不自安,與幼少相讓,故曰:『魯道衰,洙泗之間斷斷如也。』孔子閔王道將廢,迺修六經以述唐虞三代之道,弟子受業而通者七十有七人。是以其民好學,上禮義,重廉恥。」顔師古注:「魯庶幾至道,齊人不如魯也。」 四書釋地又續補:文王宪曰:「齊之盛時,已不如魯。魯之衰時,尚勝於齊。變齊先革功利,變魯先振紀綱。」金仁山曰:「齊自夫子以後,亦嘗一變。蓋登夫子之門者多,其後諸儒與魯相埒。如語有齊論,詩有齊詩。漢時嘗以齊魯並稱。」
【集解】包曰:「言齊魯有周公、太公之餘化也。太公大賢,周公聖人。今其政教雖衰,若有明君興之者,齊可使如魯,魯可使如大道行之時也。」
【唐以前古注】論語筆解:韓曰:「道。謂王道,非大道之謂。」李曰:「有王道焉,『吾從周』是也。有霸道焉,『正而不譎』是也。」
按:此說較【集解】爲勝,似可從。
【集注】孔子之時,齊俗急功利,喜夸詐。乃霸政之餘習。魯則重禮教,崇信義,猶有先王之遺風焉。但人亡政息,不能無廢墮爾。道則先王之道也。言二國之政俗有美惡,故其變而之道有難易。
【餘論】日知録:變魯而至於道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變齊而至於魯者,道之以政,齊之以刑。四書翼注:此不是爲魯争氣,全是言齊可危。魯昭公没於外,魯再世仍無恙,而三桓之子孫微,民心知義故也。齊景公有馬千駟,顯名於諸侯,身死之後,國爲陳氏,民不知義故也。孟子言「君臣父子兄弟,終去仁義,懷利以相接,未或不亡」,此之謂也。
○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考證】丹鉛録:古者獻以爵而酬以觚,說文所謂「鄉饮酒之爵」也。後世木簡謂之觚,削木爲之,或六面,或八面,可書,以爲簡牘。陸士衡文賦「或操觚而率爾」是也。孔子所歎,則酒器,非木簡。蓋以觚之簡起於秦漢,孔子未嘗見也。此則孔子何以歎也?古人制器尚象,以一觚言之,上圓象天,下方象地,且取其置頓之安穩焉。春秋之世,已有破觚爲圓者。孔子於獻酬之際,見而歎之,其事雖小而輕變古制,已有秦人開阡陌、廢井田、焚詩書、尚法律之漸矣。與春秋大復古而譏變法同一旨與。 論語稽求篇:觚不觚者,戒酗也。觚,酒器名。量可容二升者,其義寡也。古量酒以三升爲當,五升爲過,二升爲寡,而制器者卽因之。故凡設器命名,義各有取。君子顧其名當思其義,所謂名以實稱也。今名雖爲觚,而飲常不寡。實則不副,何以稱名?故曰「觚哉觚哉」。按禮器有爵、散、觶、角諸酒器名,而皆有取義。故韓婴作詩說有云:「一升曰爵,爵,盡也。二升曰觚,觚者,少也,飲常寡少也。三升曰觶,觶,適也,飲之體適適然也。四升爲角,角,觸也,不能自適,但觸罪過也。五升曰散,散者,訕也,飲不知節,徒爲人謗訕也。」若觞亦五升,所以爲餉。觥亦五升,所以明罰。雖同是五升,而觥觞異稱,是禮器稱名,其必以義起如此。今淫酗之家,飲常過多,雖復持觚,亦不寡少,故夫子借觚以歎之。
按:毛氏之言深合經旨。韓詩外傳:「觚,寡也,飲當寡少也。」卽王肃戒沈湎之義,蓋本漢儒舊説。論語偶談曰:「今名爲觚而其所受乃如三升之觶,四升之角,於義全失矣。」亦此義也。
趙佑温故録:明劉績三禮圖云:「觚高尺一寸,口徑五寸有半,深六寸有半,足徑三寸,深三寸,口容六合,足半之。」李氏録云:「此器口可容二爵,足容一爵,禮圖所謂二升曰觚也。腹作四棱,削之可爲圜,故曰破觚爲圜也。足之四棱,漢宫鳳闕取以爲角隅,故曰上觚棱而棲金爵也。」
【集解】馬曰:「觚,禮器也。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何曰:。「觚哉觚哉,言非觚也。以喻爲政不得其道則不成。」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王肅云:當時沈湎於酒,故曰「觚不觚」,言不知禮也。 又引蔡謨云:酒之亂德,自古所患,故禮說三爵之制,尚書著明酒誥之篇,易有濡首之戒,詩列賓筵之刺,皆所以防沈湎。王氏之說是也。觚失其禮,故曰觚不觚,猶言君臣不君臣耳。 又引褚仲都云:作觚而不用觚法,觚終不成,猶爲政而不用政法,豈成哉。疾世爲政不用政法,故再言焉。
按:隋志有褚仲都論語義疏十卷,唐志作講疏十卷。考蕭梁之代,作義疏者褚皇二家。皇疏宋世猶存,故邢昺作正義本之,邢疏行而皇疏稍隱。今得日本人傳之,皇疏晦而複顯,而褚注則湮絶無聞。書之傳否,固有幸有不幸也。梁書孝行傳「褚修,吴郡錢唐人也。父仲都善周易,爲當時最。天監中,歷官五經博士,所著尚有周易講疏十六卷云。」
【集注】觚,棱也,或曰酒器,或曰木簡,皆器之有棱者也。不觚者,蓋當時失其制而不爲棱也。觚哉觚哉。言不得爲觚也。
别解劉氏正義:舊有注云:「孔子曰:『削觚而志有所念,觚不時成,故曰觚哉觚哉。觚,小器耳。心不專一,尚不時成,況于大事也?』」此說觚爲木簡,與马異。宋氏翔鳳謂是徐氏論語隱義語,義當本鄭,亦是意爲之辭。説文:「柧,棱棱柧也。」史游急就章「急就奇觚與衆異」,顔師古注:「觚者,學書之牘。或以記事,削木爲之,蓋簡属也。孔子歎觚,卽此之謂。其形或六面或八面,皆可書。觚者,棱也。以有棱角,故謂之觚。班固西都賦曰:『上觚棱而捿金爵。』今俗猶呼小兒削書簡爲木觚章,蓋古之遺語也。」王應麟補注:「史記『破觚爲圜』,應劭曰:『觚,八棱有隅者』。説文通釋:『觚,八棱木。於其上學書。』又引說文云:『幡,書兒拭觚布也。』據此,則柧亦作觚。」廣雅釋器:「䉃、籥、𥷁、笘、𥷗、䉉也。」竹木本一類,故柧亦作䉉。漢書所云「操觚之士」,西京雜記「傅介子好學書,嘗棄觚而歎」卽此柧也。柧有四棱八棱之異。通俗文曰:「木四方爲棱,八棱爲柧。」此析言之,若散文亦通稱。故師古以觚有六面,則六棱亦名柧矣。孔子歎觚,師古之說與舊注同異不可知。或謂觚當有棱,其後無棱亦名觚,如史記所云「破觚爲圜」之比。此亦名實相乖,於義得通者也。
按:馮氏椅(四書大全引)曰:「顔師古云:『學書之牘,或以記事,削木爲之,其形或六面或八面,皆可書。孔子歎卽此也。』竊謂觚爲酒器,見於禮經。爲木簡,見於漢急救章。則謂爲簡屬者,秦漢之後之稱,非孔子所謂也。」論語釋故亦謂木簡爲觚之名起於秦漢,孔子所謂觚當是酒器。姑録之以備一義。
【餘論】黄氏後案。集注有木簡名觚之說,先儒謂以簡爲觚,起於秦漢以後,當以觚爲酒器也。不觚之歎有數說,鹽鐵論殊路篇引此經而申之曰:「故人事加則爲宗廟器,否則厮養之舋材。」潛夫論相列篇云:「觚而弗琢不成於器。」是勉人自砥礪也。皇疏引王肅云:「當時沈湎於酒,故曰不觚。」王意蓋謂古器各有取義,觚之爲言寡,不寡則謂之不觚也。皇疏又引褚仲都曰:「作觚而不用觚法,觚終不成,猶爲政而不用政法,豈成哉?」此同何注。陳用之謂夫子歎其名存而實亡也,注中程范說同。趙鹿泉謂觚體本方,比人之耿介,夫子之歎不觚,亦世道喜圓惡方之一端也。 此木軒四書說:洪慶善云:「古者獻以爵,酬以觚,此夫子因獻酬之際有所感也。」此言得之。蓋不必正當獻酬時發此歎,必目擊此器,人皆名曰觚,實乃非觚,故因而歎之。論語所記夫子之言,在當時皆有根因,今雖不可得知,要當默識之爾。
○宰我問曰:「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也?」子曰:「何爲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考異】七經考文補遺。古本「雖」作「縱』。 皇本作「井有仁者焉其從之也」,「也」作「與」。张南軒本改正文爲「人」字。 四書辨證:陸采冶城客論:「『井有仁焉』之『仁』是『人』字,以字音致誤。」陳善捫蝨新語:「古人多假借用字,『井有仁焉』,竊謂當作『人』。」四書駁異曰:「大是確論,與集注劉聘君語相符。」 黄氏后案:皇本作「井有仁者焉」,晉語「善人在患,不救不祥」,此意可通。校勘記曰:「案孔注云『有仁人墮井』,則『仁』下當有『者』字。」朱子從邢本而用劉説:仁、人二字古多互用,如詩「先祖匪人」。「人」當作「仁」。本草杏仁、桃仁等字,古本作「人」也。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仁」下有「者」字。
按:論語述要言:「仁者志在救人,今有一救人機會在井中,卽井有仁也。不言有人,人自在其中。」此說最爲得之。有人墮井,常事也。若必分别仁人惡人,則義太迂僻,故集注不從。
【集解】孔曰:「宰我以爲仁者必濟人於患難,故問有仁人墮井,將自投下從而出之不乎。欲極觀仁者憂樂之所至也。逝,往也。言君子可使之往視耳,不肯自投從之也。」馬曰:「可欺者,可使往也。不可罔者,不可得誣罔,令自投下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或問曰:「仁人救物,一切無偏,何不但云井中有人,而必云有仁者耶?若唯救仁者,則非仁人墮井,則仁人所不救乎?」答曰:「仁者能好人能惡人,其雖惻隱濟物,若聞惡人墮井亦不往也。」 又引李充云:欲極言仁,設云救井爲仁便當從不耶。故夫子答曰:「何爲其然也?」言何至如此。是君子之人,若於道理宜爾,身猶可亡,故云可逝。逝,往也。若理有不可,不宜陷於不知。故云不可誣罔令投下也。君子不逆詐,故可以闇昧欺。大德居正,故不可以非道罔也。
【集注】劉聘君曰:「有仁之仁當作人。」今從之。從,謂随之於井而救之也。宰我信道不篤,而憂爲仁之陷害,故有此問。逝,謂使之往救。陷,謂陷之於井。欺,謂誑之以理之所有。罔,謂昧之以理之所無。蓋身在井上乃可以救井中之人,若從之於井,則不復能救之矣。此理甚明。人所易曉。仁者雖切於救人,而不私其身,然不應如此之愚也。
别解羣經平義:宰我之意,蓋謂仁者勇於爲仁。設也於井之中而有仁焉,其亦從之否乎。孔注仁人墮井之說,殊有未安。「出」字經文所無,且投下從之又安能出之?宰我居言語之科,不應失言如是。皇侃因孔云「仁人墮井」,遂於經文「仁」下增「者」字,未足據也。孔以可逝爲可使往視,其義迂曲。逝當讀爲折。周易大有釋文曰:「晢,陸本作逝,虞作折。」是逝與折古通用。君子殺身成仁則有之矣,故可得而摧折,然不可以非理陷害之,故可折不可陷。
【餘論】黄氏後案:宰我爲此問者,以井中人喻罹於憂危之人,見仁人之所宜救者在此。天下事固有不救而疑於忍,欲盡力救之而一身之陷害有不可知者。喻言從井,欲觀仁者之何以處此也。或謂從井不復能救,聖門言語才胡昧此而有問乎?式三謂從井救人是喻辭。古今任俠之士,輕身患難,或瀕危而得幸,或人得全而己已殞,或人己俱殒而無益,是從井救人之類也。
【發明】論語或問:問。往视而井實有人,則如之何?曰:蘇氏之説,所以處於輕重缓急之間者密矣。蘇氏云:「拯溺,仁者之所必爲也。殺其身無益於人,仁者之所必不爲也。惟君父在險,則臣子有從之之道,然猶挾其具,不徒從也。事迫而無具,雖徒從可也。其餘則使人拯之,要以窮力所至」。
○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
【考異】釋文:一本無「君子」字,兩得。馮登府異文考證引后漢范升傳亦無「君子」字。
【音讀】義門讀書記:約,漢人讀曰要。
【考證】經義雜記:既言君子不嫌其違畔於道,後顔淵篇此章再見,正本皆無「君子」字,據釋文知此處係衍文。 後漢書范升傳。孔子曰:「博學約之,弗叛矣夫。」夫學而不約,必叛道也。顔淵曰:「博我以文,約我以禮。」孔子可謂知教,顔淵可謂善學矣。 論語述何:文,六藝之文。禮貫乎六藝,故董生云:「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可謂博矣。君子約之以禮義,繼周以俟百世,非畔也。」 論語稽求篇:博、約是兩事,文、禮是兩物,然與「博我以文,約我以禮」不同,何也?彼之博約,是以文禮博約回;此之博約,是以禮約文,以約约博也。博在文,約文又在禮也。先教諭嘗曰:「解經須識字。」於文,於此文也。约之,卽約此文也。之者,此也。以禮,則謂用禮來約之。以也者,用也。故后漢范升傳引孔子曰:「博而约之,弗叛矣夫。」又曰:「夫學而不约,必叛道也。」以博而约作一句,又以博而不约反一句,知夫子語意原自如此,卽從來說書者亦只如此。 劉氏正義:「畔」卽叛」字,唐石經初刻作「叛」,後磨改。說文:「叛,反也。畔,田界也。」義異。經典多叚「畔」爲「叛」。左昭二十一年經。「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入于宋南里以叛。」公羊經作「畔」
【集解】鄭曰:「弗畔,不違道也。」
【唐以前古注】論語筆解:韓曰:「畔,當讀如偏畔之畔。弗偏,則得中道。」
【集注】約,要也。畔,背也。君子學欲其博,故於文無不考,守欲其要,故其動必以禮。如此。則可以不背於道矣。
【別解】羣經平議:畔者,言畔喭也。博學於文,约之以禮,則自無畔喭之患矣。先進篇「由也喭」,鄭注曰:「子路之行失於畔喭。」正義曰:「舊注作『𠯘喭』。字書:『𠯘喭,失容也。』言子路性剛,常𠯘喭失於禮容也。今本『𠯘』作『畔』。王弼云:『剛猛也。』據此,則畔喭爲刚猛而無禮容,合言之曰畔喭,分言之則或曰畔,或曰喭矣。
【餘論】日知録:君子博學於文,自身而至於家國天下,制之爲度數,發之爲音容,莫非文也。品節斯斯之謂禮。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絶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絶於地。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記曰: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又曰:「禮減而進,以進爲文。樂盈而反,以反爲文。」傳曰:「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而諡法;「經緯天地曰文。」與弟子之學詩書六藝之文有深淺之不同矣。朱子文集(答張仁叔):约之以禮,禮字作理字看不得,正是持守有節文處。
按:孔子一生言禮不言理,後來理學家凡論語中禮字均硬作理字解,不知朱子已早見及此,故特著之。
此木軒四書説:約之以禮,謂視聽言動皆收束入規矩準繩,一於禮則約矣。約非大本大原,渾然一理之謂也。博文約禮,皆下學事,故曰可以弗畔。 論語經正録:约、要均有结束義,亦均有儉少義,故二字可轉相訓。「久要不忘平生之言。」孔注:。「久要,舊約也。」書禹貢「五百里要服」,疏:「要者,約束之義。」以約訓要,故朱子解此章亦以要訓約。皇侃疏:「約,束也。言君子廣學六籍之文,又用禮自約束,能如此者,亦可得不違背於道理。」朱子語類:「幹録:此約字與顔子所言约字皆合作約束之意耳。」或問云:「二者之訓不異,其義亦同,皆爲約束之意。」據此,則朱子從古訓,以要訓約,作平聲讀,爲束義。而作去聲讀者,非朱子之意明矣。又案之字指君子之身言,亦本朱子。語類幹録云「顔子『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既連著兩我字,而此章之字亦但指其人而言,非指所學之文而言」是也。
按:王船山云:「博文約禮是一齊事,原不可分今昔,如讀書時正襟危坐不散不亂,卽此博文,卽此便是約禮。而孝弟謹信,汎愛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緩急之序,尤自不誣,原不待前已博而今始約也。」黄式三亦云:「約之以禮,謂行其所學,必節之以禮也。君子多識前言往行,非以爲口耳之资,固孜孜然欲法古人之所爲也。讀諸子雜說,衡以先王之禮,可否定而始行,卽詩書所載,必以禮準之,知其淺深醇驳之殊,始可以力行不惑,於道乃不背也。」並引曲禮「道德仁義,非禮不成」,荀子「學始乎誦經,終乎讀禮」爲證,均以之字指文言,與毛西河之說相同。今以爲指君子之身,似誤,不得以其語出朱子而必爲之廻護也。
○子見南子,子路不説。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
【音讀】釋文:否,鄭玄、繆播方有反,不也。王弼、李克備鄙反。厭,於琰反,又於艷反。史記孔子世家作「予所不者」。 論衡問孔篇作「予所鄙者」,說文:「我所爲鄙陋者,天厭殺我。有卧厭不悟者,謂此爲天所厭耶?案諸卧厭不悟,未必皆鄙陋也。」讀厭爲魘。羣經音辨。「厭,一音於頰切,塞也。」引論語此語爲證。 七經考文:古本「厭」作「壓」。 張横渠論語説與欒氏略同。
按:否有不及否泰之二訓,厭有厭棄及壓魘之三音。孔云:「我見南子,所不爲求行治道者,願天厭棄我。」此一義也。鄭氏汝諧亦作不解,云:「靈公、南子相與爲無道,而天未厭絶之,予其厭絶之乎?予之所不可者,與天同心也。」此又一義也。邢疏從備鄙音,引欒肇曰:「見南子者,時不獲已,猶文王之拘羑里也。天厭之者,言我之否屈乃天命所厭也。韓李筆解亦云:「否當爲否泰之否,厭當爲厭亂之亂,言天將厭此亂世而終豈泰吾道乎。」至論衡問孔篇直作「予所鄙者」,言我所爲鄙陋者,天厭殺我,語尤粗率不近事理。惟欒肇說稍可,然於子路不說意不能針對,故集注皆不取之。論語稽求篇據史記世家以「否」字作「不」字,蓋不者,不見也。此詞例與项羽傳「不者。吾属將爲所虜」正同。論語稽謂厭如「叔孫豹夢天厭」之厭,讀爲壓,此較有據。此等處止可闕疑,孔說是也。
【考證】史記孔子世家。南子使人謂孔子曰:「四方之君不辱,欲與寡君爲兄弟者,必見寡小君。寡小君願見。」孔子辭謝,不得已而見之。孔子入門,北面稽首。夫人在絺帷中再拜,環珮玉聲璆然。孔子曰:「吾鄉爲弗見,見之禮答焉。」子路不説。孔子矢之曰:「予所不者,天厭之!天厭之!」 家語:靈公與南子同載,孔子載副車,招摇過市。衞人歌之曰:「同車者色耶,從車者德耶。」法言五百篇:或問:「聖人有詘乎?」曰:「有。」曰:「焉詘乎?」曰:「仲尼於南子,所不欲見也。於陽虎。所不欲敬也。見所不見,敬所不敬,不詘如何?」 論語后録:坊記曰:「陽侯殺繆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孔叢子:「平原君問子高曰:『吾聞子之先君親見衞夫人南子,信有之乎?』答曰:『先君在衛,衛君問軍旅焉,拒而不答。問不已,攝駕而去。衛君請見,猶不能終,何夫人之能覿乎?』古者大享,夫人與焉,於時禮義雖廢,猶有行之者,意衛君夫人享夫子,夫子亦弗獲已矣。」此孔叢子之說,必有所據,不得以後世依託之書廢之也。
按:據此,孔子實有見南子事。孫弈示兒編以南子爲南蒯者誤也。晉書夏統傳:「子路見夏南,憤恚而伉愾。」是其誤不始於孫弈也。甚後何孟春餘冬序、陳絳金罍子、焦氏筆乘、顧起元説略皆宗其說,近人魏晉之椒園文辑更暢言之,以本書之崔子及孟子、楊子、墨子,證南蒯亦可稱子。惟以傳考之,昭公十二年蒯叛,孔子年方二十有二,子路小孔子九歲,年方十三,於情事皆不可通矣。兹不取。
四書釋地三續:集注:「所,誓辭也,如云『所不與崔慶』者之類。」因思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文十三年「所不歸爾帑者,有如河」,宣十七年「所不此報,無能涉河」。襄十九年「所不嗣事於齊者,有如河」,二十三年「所不請於君焚丹書者,有如日」,二十五年「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昭三十一年「己所能見夫人者,有如河」,定三年「餘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六年「所不以爲中軍司馬者,有如先君」,哀十四年「所不殺子者,有如陳宗」,又「所難子者,上有天,下有先君」,皆有所字,足徵其確。但何以用所字未解,曰所指物之辭。餘欲易此注曰:所指物之辭,凡誓辭皆有。 經義雜記:太史公自言,弟子籍出孔氏古文,則所采論語當是古論作「不」,或通借爲「否」,鄭康成、繆播訓爲不,與世家文合。凡古人誓多云「所不」,左傳僖二十四年:「重耳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可證。子云予所不者,此記者約略之辭。「所不」下當日更有誓辭。 論語稽求篇:夫子矢之,舊多不解,孔安國亦以爲此是疑文。卽舊注解矢作誓,此必無之理。天下原無暗曖之事,況聖人所行,無不可以告人者,又況與門弟子語,何所不易白,而必出于是。且矢之訓誓,别無考據,惟盤庚有「出矢言」句,是直言非誓言也。正義引蔡謨曰:「矢,陳也。」夫子爲子路陳天命也。此卽詩「矢歌」,左傳「矢魚」之訓:祇陳者,下告上之詞,如皐陶「陳謨」,離騷「叩重華陳詞」,皆鋪張言之,謂之布告。見南子何事,夫子與弟子語何等。乃用此告體?且先煩記者鄭重記一句,大不合。按釋名云:「矢,指也。」説文云:「否者,不也。」當其時夫子以手指天而曰吾敢不見哉,不則天將厭我矣。言南子方得天也。故史記世家記此事,于「夫子矢之」下,直曰「予所不者」,竟以否字作不字,不必訓詁。蓋不者,不見也。此詞例與项羽傳「不者,吾屬將爲所虜」正同,是明明白文,並無抝曲,千古疑義皆可豁然。 陔餘丛考:論語惟「子見南子」一章最不可解。聖賢師弟之间,相知有素,子路豈以夫子見此淫亂之人爲足以相浼而愠於心?卽以此相疑,夫子亦何必設誓以自表白,類乎兒女之詛呪者。楊用修謂:「矢者,直告之也。否者,否塞也。謂子之道不行,乃天棄之也。」其説似較勝。按此說本史記索隱,謂天厭之者,言我之屈否乃天命所厭也。則固不自用修始矣。然用修謂子路以孔子既不仕衞,不當又見其小君,是以不悦,則夫子之以否塞曉之者,又覺針鋒不接。竊意子路之不悦與「在陳愠見,君子亦有窮乎」之意正同,以爲吾夫子不見用於世,至不得已作如此委曲遷就,以冀萬一之遇,不覺憤悒侘傺,形於辭色。子乃直告之曰:予之否塞於遇。實是天棄之而無可如何矣。如此解似覺神氣相貫。
按:爾雅釋言:「矢,誓也。」周易虞翻注:「矢,誓也。」矢古誓字,集注不誤。邢疏引蔡謨云:「矢,陳也。」曹之升四書摭餘說據釋名云:「矢,指也。」皆不可從。
【集解】孔安國等以爲南子者,衛靈公夫人,淫亂,而靈公惑之。孔子見之者,欲因而説靈公使行治道。矢,誓也。子路不說,故夫子誓之。行道既非婦人之事,而弟子不說,與之祝誓,義可疑焉。
按:劉氏正義雲:「皇本作『孔安國曰:舊以南子者』,邢本同。釋文載集解本皆作『等以爲南子者』是舊爲等之譌。臧氏庸拜經日記謂『孔安國』下不當有曰字。孔安國等以爲者,首舉孔以該馬鄭包周諸儒之義。行道以下四句,乃何氏語。以道國章集解引包馬說,又雲『義疑,故兩存』證之,可見此校極確,今依以訂正。」
邢疏:此誓辭也。予,我也。否,不也。厭,棄也。言我見南子,所不爲求行治道者,願天厭棄我。再言之者,重其誓,欲使信之也。
按:皇疏云:「若有不善之事,則天當厭塞我道也。」邢疏多本皇疏,獨此條與之立異。其訓否作不,本史記。改不善之事爲求行治道,最合夫子口氣。惟「厭」與「壓」同,考文引古本正作「壓」。說文:「壓,笮也。」禮記「畏厭溺」,左氏傳「將以厭衆」,皆壓字。天厭之,或當時有此語。邢疏訓爲棄,失之。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矢,誓也。否,不也。裴駰史記集解及邢疏引欒肇云。見南子者,時不獲已,猶文王之拘羑里也。天厭之者,言我之否屈乃天命所厭也。 皇疏引繆播云。應物而不擇者,道也。兼濟而不辭者,聖也。靈公無道,蒸庶困窮,鍾救於夫子。物困不可以不救,理鍾不可以不應,應救之道,必明有路,路有南子,故尼父見之。涅而不緇,則處污不辱,無可無不可,故兼濟而不辭,以道觀之,未有可猜也。賢者守節,怪之宜也。或以亦發孔子之答以曉眾也。否,不也。言體聖而不爲聖者之事,天其厭塞此道耶。 又引蔡謨云:矢,陳也。尚書叙曰:「皐陶矢厥謀也。」春秋經曰:「公矢魚于棠。」皆是也。夫子爲子路矢陳天命,非誓也。 又引李充云:男女之別,國之大節。聖人,明義教正內外者也,而乃廢常違禮,見淫亂之婦人者,必以權道有由而然。子路不悦,固其宜也。夫道消運否。則聖人亦否。故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厭亦否也。明聖人與天地同其否泰耳,豈區區自明於子路而已。 又引王弼云:案本傳孔子不得已而見南子,猶文王拘羑里,蓋天命之窮會也。子路以君子宜防患辱,是以不悦也。否泰有命,我之所屈不用於世者,乃天命厭之,非人事所免也。重言之者,所以誓其言也。論語笔解:韓曰:「矢,陳也。否當爲否泰之否,厭當爲厭亂之亂,孔失之矣。爲誓,非也。後儒因以爲誓,又以厭爲擫,益失之矣。吾謂仲尼見衞君任南子之用事,乃陳衞之政理。告子路云:予道否不得行,汝不須不悦也。天將厭此亂世而終,豈泰吾道乎?」
【集注】南子,衞靈公之夫人,有淫行。孔子至衞,南子請見,孔子辭謝,不得已而見之。蓋古者仕於其國,有見其小君之禮。而子路以見此淫亂之人爲辱,故不説。矢,誓也,所誓辭也。如云「所不與崔慶」者之類。否,謂不合於禮,不由於道也。厭,棄絶也。聖人道大德全,無可不可,其見惡人固謂在我有可見之禮,則彼之不善,我何與焉?然此豈子路所能測哉,故重言以誓之,欲其姑信此而深思以得之也。
别解王崧説緯謂。當在出公輒時。輒之立,南子主之。趙鞅纳蒯聵于戚,與之争國,恐其位不固,欲用孔子以镇服人心,故子路有衞君待子爲政之言。南子知孔子無爲輒意。乃以聘饗之禮請見,意欲孔子爲輒也。子路以與前言正名之旨相反,故不悦。夫子則怒而矢之,謂予如不正名,必獲天誅。
按:史記叙此文下卽云:「居衞月餘,靈公與夫人同車,使孔子爲次乘,招摇過市。孔子醜之,去衞。」則此見明在靈公時。潘维城謂此夫子自陳反乎衞,二至衞事也,在定公十四年。江氏永鄉黨圖考繫此事在孔子五十七歲,其非衞辄時可知,王氏說甚誕,不足據。
【餘論】論語意原:有道則存,無道則亡,天之道也。靈公、南子相與爲無道,而天未厭絶之,予其敢厭絶之乎?予之所不可者,與天同心也。 四書釋地:見南子禮之所有,故可以久則久。爲次乘禮之所無,故可以速則速。雖然,孔子去魯,爲女樂也,而以膰肉去。孔子去衛,爲次乘也,而以問陳行。皆不欲昭其君之惡,而以微罪行,義之盡仁之至也。劉氏正義:南子雖淫亂,然有知人之明,故於蘧伯玉、孔子皆特致敬。其請見孔子,非無欲用孔子之意,子路亦疑夫子此見爲將詘身行道,而於心不説。正猶公山弗擾、佛肸召,子欲往,子路皆不說之比。非因南子淫亂而存此疑也。夫子知子路不說,故告以予若固執不見,則必觸南子之怒而厭我矣。天卽指南子。夫子言人而不仁,疾之已甚爲亂。孟子亦言仲尼不爲已甚。可知聖人達節,非俗情所能測矣。吕氏春秋貴因篇:「孔子道彌子瑕見釐夫人因也。」釐夫人卽南子。淮南子泰族訓:「孔子欲行王道,東西南北,七十說而無所偶,故因衞夫人彌子瑕而欲通其道。」鹽鐵論論儒篇:「孔子適衛,因嬖臣彌子瑕以見衞夫人。」此皆當時所傳陋說,以夫子爲詭道求仕。不經之談,敢於侮聖矣。四書改錯:古並無仕于其國見其小君之禮。遍考諸禮文及漢晉唐諸儒言禮者,亦並無此説,驚怪甚久。及觀大全朱氏或問,竟自言是於禮無所見,則明白杜撰矣。然且曰:「穀梁子以爲大夫不見其夫人,而何休獨有郊迎執贄之說,不知何所考也。」按此是莊二十四年「哀姜始至,大夫宗婦入覿」之傳,係初迎夫人,大夫宗婦行覿至禮,與見禮無涉。士有相見禮,而諸侯大夫見禮則絶無可考,又且宗婦覿至,大夫不覿至,諸儒聚訟,三傳尚不合。今以覿禮爲見禮,以大夫之婦入覿爲大夫入覿,則覿禮見禮總亂矣。乃又曰:「記云『陽侯殺繆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疑大夫見夫人之禮亦已久矣。靈公、南子特舉行耳。」考古無男女相見之禮,惟祭則主婦獻尸,尸酢主婦,謂之交爵。非祭則否。故坊記云:「非祭,男女不交爵。」且交爵亦並非相見。卽助祭卿大夫亦並不因此妄行見禮。若夫人初至,則娶婦迎婦,大夫職掌,然亦不見。卽至日行覿禮,大夫之婦名宗婦,捧贄入覿,而大夫終不與。春秋經稱大夫宗婦覿用幣,謂大夫之宗婦以覿禮入,非謂大夫亦同入也。至諸侯大饗,夫人出行祼獻禮,亦同姓諸侯有之,異姓卽否。故禮正義謂「王饗諸侯及諸侯自相饗,必同姓則后夫人親獻,異姓則使人攝獻。自繆侯、陽侯以同姓而遭此變後,凡同姓亦攝獻。」是男女無相見禮,無覿禮,衹有交爵饗獻二禮。又張文麓曰:「史記南子使告孔子,謂『四方君子不辱,欲與寡君爲兄弟者,必見寡小君』,此與儀封人請見何異?正以無典禮可引據也;有則據禮以要之,子路、夫子俱無辭矣。至大夫覿幣,惟何休、杜預皆有是說,孔仲達卽非之,謂禮無此文。況穀梁傳原云『大夫不見其夫人』,後世儒說又何如傳文之足據乎?」
【發明】四書集編:居亂國見惡人,惟聖人爲可。蓋聖人道大德宏,可以轉亂而爲治,化惡而爲善。孔子於南子則見之。於陽貨亦見之,而公山弗擾、佛肸之召皆欲往焉。若大賢以下,則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小人則遠之。蓋就之未必能有濟,或以自污焉。故子路仕孔悝,不得其死。冉求仕季氏,無能改於其德;顔子、閔子終身不仕,蓋以此也。子路不說者,蓋以己之力量觀聖人也。
○子曰:「中庸之爲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
【考異】風俗通義過譽卷:孔子稱:「大哉,中庸之爲德。其至矣乎!」周禮師氏注引文亦無「也」字。
【考證】黄氏後案:禮中庸正義曰:按鄭目録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記中和之爲用也。庸,用也。」此一解也。鄭君於「君子中庸」注云:「庸,常也。」何解亦同。庸爲經常之義,程子不易之訓本此,又一解也。朱子有平常之訓,許益之云:「平是平正,常是常久。後漢書胡廣傳:『天下中庸有胡公。贊曰:胡公庸庸。』」與朱子義蓋不同也。宋季諸儒誤認中爲含胡苟且不分善惡之意,詳見朱子皇極辨。 劉氏正義:説文:「庸,用也。」凡事所可常用,故庸又爲常。洪氏震煊中庸説:「鄭君目録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記中和之爲用也。庸,用也。』注『君子中庸』云:「庸,常也。用中爲常道也。」二說相輔而成。不得過不及謂之中,所常行謂之庸。常行者卽常用是也。故讚舜之大智曰:『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用中卽中庸之義是也。古訓以庸爲常,非平常之謂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鄭君亦注云:『庸猶常也。言德常行也,言常謹也。』證諸易文言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九家注云:「庸,常也。謂言常以信,行常以謹。」荀子不苟篇曰:「庸言必信之,庸行必慎之。」楊倞注云:「庸,常也。謂言常信,行常慎。故下文反之曰:言無常信,行無常貞,惟利所在,無所不傾者,是則可謂小人矣。」此皆以常訓庸者也。爾雅釋詁曰:「典、彝、法、則、刑、范、矩、庸、恒、律、戞、職、秩,常也。」書篇或以典名,或以范名。禮篇或以法名,或以庸名,其義一也。」案執中始於堯之咨舜,舜亦以命禹。其後湯執中,立賢無方。至周官大司樂以「中、和、祗、庸、孝、友」爲六德,知用中之道,百王所同矣。夫子言中庸之旨,多箸易傳。所謂中行,行卽庸也。所謂時,卽時中也。時中則能和,和乃爲人所可常行,故有子言禮之用,和爲貴。而子思作中庸,益發明其說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明中庸之爲德,皆人所可常用。而極其功能,至於位育。蓋盡己之性以盡人之性,盡人之性以盡物之性,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所謂成己以成物者。如此,故夫子贊爲至德。周官师氏「一曰至德」,鄭注:「至德,中和之德,覆燾持載含宏者也。」下引論語此文。 四書翼注:子思之所引,卽夫子此章之言。但彼是自著一書,闡明道術,意在過不及氣稟習俗之偏。此則夫子衝口而出,專重世教衰,民不興行,言凡人日用常行之事,如孝弟忠信之類,行得恰好謂之中庸之德。至字只言其至當不易,若說到至高至精,無以復加,則民鮮能之固其宜也,又何用慨歎哉? 孫弈示兒篇:「民鲜久矣」言中庸之德非極至難能之事,斯民之所日用常行者也。然行之者能暫而不能久,故曰「民鮮久矣」。舊注以「久矣」連讀。訓爲非適今,不如此之有味也。
按:中庸「人皆曰予智,擇乎中庸,而不能朞月守也」,卽「民鮮久矣」注脚。中庸篇:「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鄭注:「鮮,罕也。言中庸爲道至美,顧人罕能久行。」鄭意謂當時民亦能行,但不能久行,與此注異。
【集解】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也。世亂,先王之道廢,民鮮能行此道久矣,非適今也。
【集注】中者,無過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至,極也。鮮,少也。言民鮮此德,今已久矣。
【發明】汪烜四書詮義:大抵叔季之民不及中者恒多,而過中者蓋寡。然教衰澤斬之後,處士横議,每過爲詭異以震驚流俗,而欺世盗名。則異端邪詖之說,又必過中者之所爲。過中之害,其視不及者爲尤甚也。夫子言此,其亦有憂患也夫。
○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
【考異】皇本「如有博施於民」,「有」作「能」,「濟眾」下有「者」字。 三國志鐘繇傳:子貢問:「能濟民,可謂仁乎?」
【音讀】白虎通聖人篇引論語曰:「聖乎堯舜其猶病諸。」以「聖乎」連「堯舜」爲句,恐非。
【考證】四書改錯:鄉飲酒義曰:「東方者春,春之爲言,蠢也。產萬物者,聖也。南方者夏,夏之爲言,假也。假者,大也,養而大之,仁也。」則內聖外王總以仁及萬物爲言,禮所云「天子之立也,嚮仁而左聖」,以是也。然則仁與聖皆推心之恕以長養萬物,淺深一體。祇春爲生之本而夏爲養之本,養祇遂生,而春爲资生之源,長養不窮,故聖進於仁。 劉氏正義:仁訓愛,聖訓通。並見說文,爲最初之誼。通之爲言,無疑滯也,無阻礙也。是故通乎天地陰陽柔剛之道,而後可以事天察地。通乎人仁義之道,而後可以成己以成物。若我於理義有未能明曉,我於人有未能格被,是卽我之疑滯阻礙而有所不通矣。如此者,以之自治則行事乖戾,以之治人則多所拂逆。桀紂盗跖之行無惡不作,然推究其失,祇是不通已極耳。
【集解】孔曰:「君能廣施恩惠濟民於患難,堯舜至聖,猶病其難也。」
【集注】博,廣也。仁以理言,通乎上下。聖以地言,則造其極之名也。乎者,疑而未定之辭。病,心有所不足也。言此何止於仁,必也聖人能之乎。則雖堯舜之聖,其心猶有所不足於此也。以是求仁,愈難而愈遠矣。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
【考異】唐書張玄素傳引末句無「也」字。
【考證】揅經室集論仁篇:孔子論人,以聖爲第一,仁卽次之。仁固甚難能矣,聖仁孔子皆謙不敢當。子貢視仁過高,誤入聖域,故孔子分別聖字,將仁字論之曰:所謂仁者,己之身欲立孝道,亦必使人立孝道,所謂「不匱錫類」也。己欲達德行,亦必使人達德行,所謂「愛人以德」也。 又曰:爲之不厭,己立己達也。誨人不倦,立人達人也。立者。如「三十而立」之立。達者,如「在邦必達,在家必達」之達。
【集解】孔曰:「更爲子貢說仁者之行。方,道也。但能近取譬於己,皆恕己所欲而施之於人。」
【唐以前古注】後漢班彪傳注引鄭注:方,猶道也。
【集注】以己及人,仁者之心也。於此觀之,可以見天理之周流而無間矣。狀仁之體,莫切於此。譬,諭也。方,術也。近取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猶是也。然後推其所欲以及乎人,則恕之事而仁之術也。於此勉焉,則有以勝其人欲之私,而全其天理之公矣。程子曰:「醫書以手足痿痺爲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爲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爲己,何所不至,若不屬己,自與己不相干,如手足之不仁,氣已不貫,皆不屬己。故博施濟衆。乃聖人之功用。仁至難言,故止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欲令如是觀仁,可以得仁之體。」又曰:「論語言堯舜其猶病諸者二,夫博施者,豈非聖人之所欲?然必五十乃衣帛,七十乃食肉,聖人之心非不欲少者亦衣帛食肉也,顧其養有所不贍爾。此病其施之不博也。濟衆者,豈非聖人之所欲?然治不過九州,聖人非不欲四海之外亦兼濟也,顧其治有所不及爾。此病其濟之不衆也。推此以求修己以安百姓,則爲病可知。苟以吾治已足,則便不是聖人。」吕氏曰:「子貢有志於仁。徒事高遠,未知其方。孔子教以於己取之,庶近而可入。是乃爲仁之方,雖博施濟衆亦由此進。」
【餘論】四書改錯:博施濟衆不是馳騖高遠,卽此聖道仁道一貫忠恕之極至處。祇聖道該忠恕,而由仁達聖,則必從强恕求仁,以馴至乎聖。此卽子貢終身行恕之終事也。大凡聖道貴博濟,必由盡己性盡人性以至於位天地育萬物,並非馳騖,故大學明德必至親民,中庸成己必至成物,論語修己必至安人安百姓,孟子獨善其身必至兼善天下,卽學記記學自九年大成後,忽接曰:「夫然後足以化民易俗,近者悦服,而遠者懷之。」夫聖道未成,亦必先力推忠恕,而後可以成聖學。而乃以子貢爲徒事高遠,此可謂知道知學者乎?取譬非借境,卽大學絜矩。中庸不願勿施,孟子强恕而行中事。此聖道一貫,聖學一言,而終身行實地指出。子貢之繼曾子而聞道,全在此也。朱氏於忠恕一貫,則曰借盡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而於此則又引吕氏説,謂徒事高遠,不知近取。則視施濟求仁爲兩截事矣。又謂雖博施濟衆亦由此進,則視施濟近取爲各一邊事矣。然且自爲說曰:「能近取譬,如釋氏説,如標月指月,雖不在指上,亦欲隨指見月,須恁地始得。」是仍作借境觀矣。夫忠恕是借,此又借乎?是於聖道一貫、聖學之一言而終身行全未曉也,宜乎以施濟爲高遠也。
【發明】王船山讀四書大全說,子貢說博施濟衆太輕易,夫子知其實不稱名。不知所謂博衆者,有量耶?無量耶?子貢大端以有量言博衆,亦非果如程子所謂不五十而帛,不七十而肉,九州四海之外皆兼濟之。但既云博云衆,則自是無有涯量,浸令能濟萬人,可謂衆矣。而萬人之外,豈便不如此萬人者之當濟,則子貢所謂博者非博,衆者非衆,徒侈其名而無實矣。故夫子正其名實,以實子貢之所虚,而極其量曰「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則所謂博施濟衆者,必聖人之或能與堯舜之猶病而後足以當此。儻非堯舜之所猶病,則亦不足以爲博施濟衆矣。 李光地論語劄記:子貢以仁之用言此必有德有位者,故雖堯舜猶病。若學者坐而言此,則非切己功夫,故夫子以仁者之心求仁之方告之。然亦非全無用處,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舉斯心而加彼,老者安之,少者懷之,随其分以及人,此自崇高富貴至士庶皆可行者,顧不取必於其博與衆耳。 黄氏後案:夫子以行仁之方,不論大小廣陿。天子之仁,厚諸夏而薄四裔;諸侯之仁,厚境內而薄諸夏。遞而推於卿大夫之仁,一介士之仁,凡己之所不得辭者,卽施濟之所及。仁者之於人?分有所不得辭,情有所不容遏,相感以欲而嫥責於己焉,所謂能近取譬也。 論語稽:子貢從廣遠處言仁,夫子從切近處言仁。子貢之言願大難償,故堯舜猶病。夫子之言則推己及人,只在盡己之心,由近及遠,能立達一人則仁及一人,能立達千萬人則仁及千萬人,何病之有?「能近」二句指出下手所在。方如治病之方,言近取諸己以譬人,卽爲仁之方也。
按:儒家之所謂仁,卽佛氏之慈悲。特彼教之布施往往過中,至有捨身以餧虎者。儒家則否,但就耳目之所聞見、心力之所能及者爲之,最爲淺近易行,與上章中庸鮮能之旨相應。朱子以圓覺經隨指見月之理解能取譬,是朱子並不諱談禪。後來紛紛闢佛者,皆坐門户之見太深而信道不篤故也。程伯子以立達與近取作一统說,朱子舊亦依程子。後以立人達人與近取分作兩段,似不如從舊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