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集釋:述而篇 ●程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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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集釋卷十三
述而(上)

○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
【音讀】履齋示兒编:大有卦「匪其彭」,陸音步郎反,子夏作旁。老彭,當讀「匪其彭」之彭,音旁,側也。欲自比於老子之側,盖謙詞也。 翟氏考異:大戴虞戴德篇記孔子之言曰:「昔商老彭及仲傀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揚則抑,抑則揚,綴以德行,不任以言。」此最足明聖人竊比之意,故朱子云「老彭」見大戴禮」,孫氏强生異端,穿鑿無理。
【考證】四書稗疏:先儒謂老彭爲二人。老,老耼。彭,彭鏗。乃彭鏗他不經見,唯漢藝文志有彭祖御女術,則一淫邪之方士耳。集注據大戴禮商彭祖、仲傀之教,人謂爲殷之賢者。考仲傀卽仲虺,萊朱也。老彭在其前,皆成湯時人。而子曰我老彭,親之之詞,必覿面相授受者矣。按老耼亦曰太史儋,耼、儋、彭音盖相近,古人質樸,命名或有音而無字,後人傳聞,随以字加之,則老彭卽問禮之老子矣。禮記稱「吾聞諸老耼」,聃蓋多識前言往行以立教者。五千言中稱古不一,而曰「執古之道,御今之有」,則其好古而善述可見矣。特其志意有偏,故莊列之徒得緣飾而爲異端。當夫子之時,固未汎濫,以親相質問,而稱道之,又何疑焉。 趙翼陔馀叢考:論語「竊比老彭」,諸家注釋不一。包咸曰:「老彭,商賢大夫。」正義謂「卽莊子所謂彭祖也」。王弼曰:「老,老耼。彭,彭祖也。」按彭祖封於彭城,以久壽見稱,則老彭卽彭祖明矣。邢昺疏:「一云卽老子也。」此其説蓋據世本、史記。世本云:「彭祖姓籛名鏗,在商爲守藏史,在周爲柱下史。而史記老子傳曰:「周守藏室之史也。」又張湯傳。「老子爲柱下史。」以是參證,知其爲一人也。按彭祖之述古不經見,而孔子嘗問禮於老耼。又孔子答曾子問,動云「聞諸老耼」可見論語述古之老彭,卽禮記問禮之老耼。而或者謂彭祖在殷已極老壽,何由復至春秋時?彭則籛鏗,耼則李耳,既爲一人,何以兩稱?且彭國滅於殷末,耼名見於周末,若果一人,則相距數百年中,何以不經見?殊不知彭祖爲顓頊玄孫陸終第三子,事見風俗通。而屈原天問云:「彭鏗斟雉帝何饗?」王逸注:「謂彭祖以雉羹進堯而堯饗之也。」又論語疏亦謂堯時封於彭城,是堯時已在禹皐之列,彼可以自唐歷虞夏而至殷,獨不可自殷歷周乎?若以鏗耳名各不同爲疑,古人原有一人數名而錯見者。虞翻云:「彭祖名翥。」則又不特名鏗也。太史儋見秦献公言周秦離合之說,史遷謂儋卽老子也,則又不特名耳矣,安在籛不可李而鏗不可耳乎?且史記索隱引商容以舌視老子,老子悟舌以虚存,齒以剛亡。商容殷紂時人,而以舌悟老子,是殷末已稱老子也。老子內傳云:「武王時爲柱下史。」是周初已爲史官也。臨海廟有周成王饗彭祖三事鼎,鼎足篆東澗二字,是成王時或猶稱彭祖也。幽王時三川震,伯陽甫曰周將亡。唐固謂伯陽甫卽柱下史老子,王弼亦謂伯陽甫姓李名耳諡耼,周守藏室之史也。是又見於西周之末矣。玉清經云:「老子以周平王時見衰。遂去。」是又見於東周之初矣。又安在數百年中絶不經見乎?然則合諸書以觀,彭耼一人確有明證,此公直自陶唐時迄於周末入關,爲關令尹喜著道德五千言而去,莫知所終。史記所稱百六十餘歲,或二百餘歲,神仙傳所稱七百六十七歲,八百三十八年,及張守節所稱歷十二王歷三十一王,論語疏所云壽七百歲者,猶第各就所傳而分記之,實未嘗統計其年壽也。或又曰:唐荆川云:「莊生以吐故納新、熊經鳥伸歸之彭祖,而不及老子。其論老子聞風於古之道術,又絶不及長生吐納事,明其各自爲一家也。今云一人,何以操術之不同乎?」曰:不然,方其爲彭祖也,精意於養生治身,服水精,餐雲母。神仙傳述其言曰:「服藥百裹,不如獨卧。」近世道家修煉,實本於此。人徒以五千言中無此術,遂謂道家者流僞托於老子,而不知正其始之所有事也。及爲老子,則涵茹道德,淹貫典禮,「猶龍」之歎,且駸駸乎有儒者氣象矣。不寧惟是,后漢書襄楷傳。「老子入西域爲浮屠,天神遺以好女,堅却不受。曰:『此但革囊盛血耳。;」又齊書顧歡傳記『老子入關之天竺维衛國,乘日精入國王夫人浄妙口中,已而降生,佛道由是具焉。」是又開佛氏法門矣。然則此公方且神奇變化出没於三教之間,迭遷屢變而未有已也。曰:史傳所載彭聃各著誕生之異,豈有一人而數生者?曰:吾正以其誕生而證之也。風俗通云:「陸終娶鬼方氏女嬇,久孕不育,啓左脅,三人出焉,啓右脅,三人出焉。」彭祖則左脅所出也。而玄妙內篇記老子亦割左腋而生,又顧歡傳所記浄妙之孕亦剖左腋,夫安知非卽女嬇剖生一事。而記載者各繋諸傳首,遂分見若三降生耶?書之以俟博雅者。吴昌宗經注集證。注言老彭不一。包咸曰:「商賢大夫卽彭祖也。」王肅曰:「老,老耼。彭,彭祖也。」邢昺曰:「一云卽老子。」所據者。世本、史記也。世本云:「姓籛名鏗,在商爲守藏史,在周爲柱下史。」史記云:「周守藏室之史也。」又曰:「老子爲柱下史。」老彭、老子,非一人而何?考諸經傳無彭祖述古之文,而夫子答曾子問。一曰「吾闻諸老耼」,再曰「吾聞諸老耼」,論語竊比之老彭。卽禮記問禮之老耼,初非二人,斷可知矣。然而應世之跡,忽然殊異,在堯時則爲顓頊之玄孫,歷虞夏至商末而往流沙,年八百而壽未終,史所謂「受封彭城,商末世而滅」者是也。既而復出於周世爲柱下史,見周之衰,復出關往流沙,史記云百有六十歲,或二百歲者是也。吾夫子於述古則曰老彭,於問禮則曰老耼,一人而兩稱之,所以志也。此文之互見者也。 黄氏后案:作者,剏人所未知。述者,昔有之而今晦之,爲之祖述以明之也。包注「祖述」,邢本作「但述」,宜從皇本。我,注云「親之之詞」,申之者云:「夫子殷後,故稱殷大夫爲我。此學殷禮時言也。」或曰:「竊比於我者,老彭也。我,孔子自謂我竊比於老彭,倒其文耳。」或曰:「中說魏相篇有『竊比我於仲舒』之語,或王仲淹所據本於、我二字互倒也。」老彭或曰一人,或曰二人,漢書古今人表有老彭,吕氏春秋執一篇「彭祖以壽終」,高注:「彭祖,殷賢大夫。」又引此經以證,是亦指爲一人是也。釋文引鄭君注:「老,老耼。彭,彭祖。」禮曾子問「古者師行節」,正義引鄭君此注云:「老耼,周之太史。」則以老耼周史,彭祖商史,是二人也。漢書敘傳:「幽通賦:『若允彭而偕老兮,诉來哲以通情。』」是亦以老彭爲二人。邢疏引王輔嗣說,亦云二人。則老爲老聃無疑,彭祖無所考。潛夫論讚學篇:「顓頊師老彭,孔子師老耼。」是老彭爲顓頊時人。嚴铁桥引鄭語注、史記楚世家索隐,謂彭祖國名,卽大彭,夏商爲方伯,唐虞封國,傳數十世,八百歲而滅於商。論語之老彭不知何人。 樸學齋札記:案史記云:「老子,周守藏室之史也。」索隱曰:「周藏書室之史。」蓋老彭二人爲商周之史官,而老在彭前者,孔子於老子有親炙之義,且以尊周史也。世本以爲一人,傳聞之誕耳。太史主傳述舊聞,此言當爲修春秋而發。故孟子云:「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矣。」卽竊比之義。班固幽通賦「若允彭而偕老兮」,顔注:「謂彭祖、老耼。」同鄭義也。 論語集注補正述疏:或曰漢博陵太守孔彪碑云:「述而不作,彭祖賦詩。」由彼言,「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斯彭祖所賦之詩也,孔子述焉。果爲詩乎?今無由稽也。雖漢碑,敢信之歟?
按:老彭有二人一人之二說,以主一人者較爲多數。然彭祖雖壽,斷無歷唐虞夏商尚存之理,此如堯時有善射者曰羿,而夏有窮之君亦名羿;黄帝時有巫咸,而夏商均有巫咸。蓋古人不嫌重名,壽必稱彭,猶之射必稱羿,巫必稱咸也。包咸注:「老彭,殷賢大夫。」蓋卽本之大戴禮,最爲有據,故集注取之。後來彭祖、老耼諸說解釋愈詳,愈多窒礙,此集注之所以不可輕議也。
【集解】包曰:「老彭,殷賢大夫,好述古事。我若老彭,祖述之耳。」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老,老耼。彭,彭祖。 曾子問正義引鄭注:老耼,周之大史,未知所出。 邢疏引王弼云。老是老耼,彭是彭祖。老子者,楚苦縣屬鄉曲仁里人也,姓老氏,名耳,字伯陽,諡曰耼,周守藏之史也。 皇疏:述者,傳於舊章也。作者,新制作禮樂也。孔子曰:言我但傳述舊章而不新制禮樂也。夫得制禮樂者,必須德位兼並。德爲聖人,尊爲天子者也。所以然者,制作禮樂必使天下行之。若有德無位,既非天下之主,而天下不畏,則禮樂不行,若有位無德,雖爲天下之主而天下不服,則禮樂不行,故必須並兼者也。孔子是有德無位,故述而不作也。老彭,彭祖也,年八百歲,故曰老彭也。老彭亦有德無位,但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孔子欲自比之而謙不敢灼然,故曰竊比也。 筆解:李曰:「下文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是制禮作樂,慕周公所爲,豈若老彭述古事而已。顯非謙詞,蓋歎當世鄙俗,竊以我比老彭,無足稱爾?」
【集注】述,傳舊而已。作,則創始也。故作非聖人不能,而述則賢者可及。竊比,尊之之辭。我,親之之辭。老彭?商賢大夫,見大戴禮,蓋信古而傳述者也。孔子删詩書,定禮樂,贊周易,修春秋,皆傳先王之舊而未嘗有所作也,故其自言如此。蓋不惟不敢當作者之聖,而亦不敢顯然自附於古之賢人,蓋其德愈盛而心愈下,不自知其詞之謙也。然當是時作者略備,夫子蓋集羣聖之大成而折衷之,其事雖述,而功則倍於作矣。此又不可不知也。
【餘論】吕希哲雜記(困學紀聞注引)。老子曰:「古之善爲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記曰:「明明德於天下。」老子曰:「報怨以德。」孔子曰:「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老子曰:「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孔子曰:「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蓋孔子未嘗師老子也。 困學紀聞:龜山曰:「老氏以自然爲宗,謂之不作可也。」朱文公曰:「以曾子問言禮證之,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皆可見。」蓋耼周之史官,掌國之典籍,三皇五帝之書,故能述古事而信好之,如五千言。或古有是語而傳之,列子引黄帝書,卽谷神不死章也。耼雖知禮,謂行之反以多事,故欲滅絶之。禮運「謀用是作,兵由是起」,亦有此意。致堂曰:「仲尼問禮,或以證舊聞;或以絶滅禮樂之故,振而作之,使於問答之際有啓發,非以爲師也。」 丹鉛總録:慎案佛經三教論曰:「五千文者,容成所說,老子爲尹談,蓋述而不作。」又按莊子引容成氏曰:「除日無歲,無外無內。」則容成氏固有書矣,老子述而不作,此其明證。 焦氏筆乘:邵堯夫曰:「孔子赞易自伏羲,祖三皇也。序書自堯舜,宗五帝也。删詩自商湯,子三王也。修春秋自魯隱,孫五霸也。蓋六籍雖舊,而一經刊定,萬世與日月並懸,其事雖述,而功倍於作,豈虚言哉!老彭,王輔嗣、楊中立皆以爲老耼也。三教論云:「五千文容成所說,老爲尹談,述而不作。」則老彭之爲老子。其說古矣。 宋翔鳳論語發微:老子曰:「聖人處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教。」無爲而有事。不言而有教,非居敬而何?又曰:「聖人抱一爲天下式。」一者,誠也。誠爲敬,故抱一卽居敬。又曰:「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卽「軍旅之事,未之學也」。又曰:「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爲心。」又曰:「善建者不拔,善包者不脱。子孫祭祀不輟,修之於身,其德乃真。修之於家,其德乃餘。修之於鄉,其德乃長。修之於國,其德乃豐。修之於天下,其德乃普。」卽「修己以安百姓」,非獨任清虚者之所及也。其書二篇,屢稱聖人,卽「述而不作」也。又曰:「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此「信而好古」也。又曰:「象帝之先。」又曰:「大上不知有之。」曰帝之先,曰大上,此推乎古而益遠者也。 又曰:論語不曰彭老而曰老彭者,以老子有親炙之義,且尊周史也。至三朝記稱商老彭者,以老子雖生周代,而所傳之學則歸藏之學,故歸之於商,尤信而好古之明徵也。
按:宋氏【發明】老子之學是也。惟其論孔子赞易多取歸藏,小戴所録七十子之記,皆爲殷禮,則語涉臆斷,故無取焉。
【發明】陳櫟四書發明。信而好古乃述而不作之本。夫子自謂好古敏以求之,又謂不如某之好學。惟能篤於信道,所以深好古道。惟篤信好古,所以惟述古而不敢自我作古焉。 芮长恤匏瓜録:今人性分與古人同,古人所能爲,皆我之所當爲者也。不好古,則聾於前言,昧於往行,師心而已。好而不信,慕其人,難其事,不惟以古人爲不可幾及,且將曰古之人亦未必果若是其神奇敻( [字彙]呼眩切音絢。[說文]營求也。又呼正切,音榮,姓也。又戶頂切,與迥同。[司馬相如上林賦]儵敻遠去。[正字通]敻字之譌)絶也。信不及,故行不盡,此今人所以遠遜於古人也。
○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
【考異】釋文:「默」俗作「嘿」 五經文字:「默」與「嘿」同,經典通爲語默字。
【集解】鄭曰:「人無有是行於我,我獨有之也。」
按:劉氏正義云:「注有譌文,當以『行』字句絶,『我』字重衍。鄭謂他人無是行,夫子乃獨有之。與上篇『爲國乎何有』『於從政乎何有』,何有皆爲不難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李充云:言人若有此三行者,復何有貴於我乎。斯勸學敦誨誘之辭也。
【集注】識,記也。默識,謂不言而存諸心也。一說識,知也。不言而心解也。前說近是。何有於我,言何者能有於我也。三者已非聖人之極至,而猶不敢當,則謙而又謙之辭也。
别解一四書辨疑:以此章爲夫子之謙,義無可取。謙其學而不厭,以爲己所不能,則是自謂厭於學矣。謙其誨人不倦,以爲己所不能,則是自謂倦於誨矣。既言厭學,又言倦誨,則是聖人不以勉進後學爲心,而無憂世之念也。下章却便說「學之不講,是吾憂也」,語意翻覆,何其如此之速耶?夫子屢曾自言「好古敏以求之者」。「不如丘之好學也」,「我叩其兩端而竭焉」。「吾無隱乎爾」,若此類者,皆以學與誨爲己任,未嘗謙而不居也。况又有若聖與仁章「抑爲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之一段,足爲明證。彼以學誨爲己之所有,此以學誨爲己之所無,聖人之言必不自相乖戾以至於此。於,猶如也。蓋言能此三事,何有如我者哉。此與「不如丘之好學也」意最相類,皆所以勉人進學也。伊川曰:「何有於我哉,勉學者當如是也。」此說意是。
【別解二】論語竢質,孔子嘗曰:「多見而識之,知之次。」又嘗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抑爲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此言「何有於我」,蓋謂此三者夫人能之,何足云有於我哉。子罕篇亦有是言,誼同此。
别解三梁氏旁證。翁覃溪曰:「上論中『兩何有於我』,蓋因時人推尊夫子,以爲道德高深,不可窥测,故夫子自言我之爲人不過如是,有何道德於我哉。朱子謂『何者能有於我』,乃用劉原父說,其義亦可通。惟夫子以不厭不倦自居,與門弟子言之屢矣,至是又忽辭而不居,且丧事不敢不勉,乃承當之辭,亦非可遜謝也,殊不可解耳。」 論語稽:孟子引夫子與子貢言「我學不厭而教不倦」,此篇若聖與仁章「抑爲之不厭,誨人不倦」,是夫子固以學不厭誨不倦自任者。而何至無因爲是謙而又謙之辭乎?然謂人無是行,惟我獨有,則又近誇大,尤非聖人語氣。此蓋當時不知聖人,謂必有人之所不能有,故夫子言我生平不過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耳,此外亦何有於我哉。似爲得之。
按:宦氏之說本於袁枚,與翁覃溪說同,比較合理。蓋如集解則近於誇大,如集注則近於作僞,二者均不可從。以上諸說皆爲救濟此失,而於經文仍不免增改之處,仍覺未安。朱子語類云:「此必因人稱聖人有此,聖人以謙辭承之,後來記者却失上面一節,只做聖人自話記耳。」孟子公孫丑篇:「子貢問於孔子曰:『夫子聖矣乎?』孔子曰:『聖則吾不能,我學不厭而教不倦也。』子貢曰:『學不厭,知也。教不倦,仁也。仁且知,夫子既聖矣。』」觀彼文,則學不厭教不倦乃夫子所自任。何有於我,乃辭聖仁不敢居之也。何有於我,言二者之外我無所有也。此解最爲得之。 黄氏后案云:「何有,不難詞。全經通例,經中所言『何有』皆不難之詞。」果爾,殊令人難於索解耳。此等處止宜闕疑。
【發明】讀四書大全說:聖學說識,釋氏亦說識。達磨九年面壁,亦是知識後存識事。故默而識之,聖人亦然,釋氏亦然,朱子亦然,象山亦然,分别不盡在此。 魯岡或問。天體本默,不默必不能識,爲人之學,如何理會得天理?大知如孔子,志學時便見得大段如此,故先從默入,默則稽諸古,問諸人,慎諸思,體諸事,皆默也。本體無聲無臭,故孔子始終惟默。子思之闇,得夫子之默也。
按:困學紀聞:「默而識之,朱子謂不言而存諸心.恐學者流於異端也。」船山謂祇於識不識争生孰,不於默不默争淺深。稼書亦重言識而不言默,皆懲明季講學之失。讀古人書,胸中先横有防異端流弊之見,其得古人之意亦僅矣。 况此章識字非知識之識,乃博聞强識之識,應讀志音,當然重在默不在識。魯岡先從默入之言,最爲得之。 焦氏筆乘:孔子言默而識之,非默於口也,默於心也。默於心者。言思路斷,心行處滅,而豁然有契焉,以無情契之也。以無情契之,猶其以無言契之也,故命之曰默。夫有所學則厭,默識以爲學,學不厭矣。有所誨則倦,默識以爲誨,誨不倦矣。有非默也,故曰「何有於我哉」。雖然,真能默識者,卽有亦未嘗不無,此又未易以有無論也。又云:孔子言:「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又言:「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喪事不敢不勉,不爲酒困,何有於我哉?」學也,誨人也,事父兄公卿,與勉喪事謹酒德也,皆聖人日用之常,因物付物之應迹耳,而其心則一無有也。古先生書云:「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菩提。」令孔子而有少法可得,何以爲默識耶? 反身録:默識是入道第一義。默則不尚言說,識則體認本面。認得本面,原無聲無臭,原於穆不已,自然無容擬議,自然終日乾乾,操存罔懈,何厭之有?以此自勵,卽以此勵人,視人猶己,何倦之有?此方是鞭辟著裏,盡性至命之聖學。 又云:默而識之。謂沈潛自認識,得天命本體,自己真面目,卽天然一念,不由人力安排,湛定澄寂,能爲形體主宰者是也。識得此,便是先立其大,便是識仁。孔門之學以仁爲宗,及門諸子終日孜孜,惟務求仁。程伯子謂學者先須識仁,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卽學而不厭也。羅豫章令李延平静中看喜怒哀樂未發氣象,而延平教學者默坐澄心,體認天理。陳白沙亦言静中養出端倪。皆本於此,乃聖學真脈也。 又云:問:學所以求識,本體則當下便是,如何還說學,還說不厭?曰:識得本體,若不繼之以操存,則本體自本體。夫惟繼之學,斯缉熙無已,所謂識得本體好做工夫,做得工夫方纔不失本體,夫是之謂仁。
○子曰:「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
【考異】皇本修、講、徙、改下各有「也」字。 七經考文補遺。一本作「聞義不能從」。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徙」作「從」,每句末均有「也」字。
【音讀】汪中經義知新記:講字古音媾,修、講一韻,徙、改一韻。
【集解】孔曰:「夫子常以此四者爲憂。」
【唐以前古注】北堂書鈔藝文部四引鄭注云:夫子常以爲憂也。
按:此孔所襲。
【集注】尹氏曰:「德必修而後成,學必講而後明,見善能徙,改過不吝,此四者,日新之要也。苟未能之,聖人猶憂,況學者乎?」
【餘論】朱子語類。修德是本,爲要修德。故講學,徙義、改過卽修德之目。又云:須先理會孝弟忠信等事,然後就此講學。 述學:講,習也,習,肄也。古之爲教也以四術,書則讀之,詩樂同物,誦之歌之,弦之舞之,揖讓周旋,是以行禮。故其習之也,恒與人共之。學而時習之。有朋自遠方來,所謂君子以朋友講習也。學人習之。其師則從而告之。記曰:「小學正學干,大胥贊之。籥師學戈,籥師丞贊之。春誦夏弦,大師詔之。瞽宗秋學禮,執禮者詔之。冬讀書,典書者詔之。」曰學曰赞曰詔,必皆有言,故於文講從言。孔子適宋,與弟子習禮大樹下。魯諸儒講禮鄉飲大射于孔子冢,皆講學也。禮樂不可斯須去身,故孔子憂學之不講。
【發明】此木軒四書説:「樂以忘憂」,憂字與「不堪其憂」、「仁者不憂」、「君子不憂不懼」之憂同,乃人心之私憂也。此憂字與「君子有終身之憂」同,卽「君子存之」注所謂「戰兢惕厲」。聖賢之所以爲聖賢者,全在乎此。
○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
【考異】釋文。「『燕』,鄭本作『宴』。」後漢書仇覽傳注引論語「子之宴居」。 論語古訓:一切經音義云:「宴,石經爲古文『燕』。」是「燕」爲古文,「宴」爲今文。臧在東曰:「鄭所注魯論是今文,故作『宴』。」漢書叙傳。「夭夭伸伸」,師古注曰:「論語稱『孔子燕居,伸伸如也,夭夭如也。』」张揖廣雅:妖妖、申申,容也。
【考證】胡紹勳四書拾義(論語正義引):漢書萬石君傳「子孫勝冠者在側,雖燕必冠,申申如也」,師古注云:「申申,整勅之貌。」此經記者先言申申,後言夭夭,猶鄉黨先言踧踖,後言與與也。申申言其敬,夭夭言其和。馬注申申亦訓和舒,失之矣。讀書叢録:申,古作「伸」。儀禮士相見禮「君子欠伸」,鄭注:「志倦則欠。體倦則伸。」說文:「夭,屈也。」言燕居之時,其容體屈伸如意。 論語述何:燕居,謂不仕之時。申申,謂施教也。夭夭如,謂弟子昭若發朦,有如時雨化之也。禮仲尼燕居篇其一端矣。 黄氏後案:燕,猶閒也。居,坐也。禮仲尼燕居:「子張、子貢、言遊侍。子曰:『居。』」居亦言坐也。今蹲踞字古祇用居,居有坐義也。詳見十七篇:申申如状其躬之直,夭夭如狀其躬之稍俯也。此記聖人徒坐之容,合伸屈觀之而見其得中也。說文。「夭,屈也。」段氏以詩隰有萇楚傳、桃夭傳皆謂「物初長可觀也。」物初長者尚屈而未申,此文上句謂其申,下句謂其屈。洪筠軒曰:「燕居之時,其容體可以屈伸如意。」式三以此言坐容。
【集解】馬曰:「申申、夭夭,和舒之貌。」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孫綽云:燕居無事,故云心內夷和外舒暢者也。
【集注】燕居,閒暇無事之時。楊氏曰:「申申,其容舒也。夭夭。其色愉也。』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
【考異】釋文:本或無「復」字,非。 經義雜記:【集解】載孔注云:「孔子衰老,不復夢見周公。」據陸氏所見本,知經無「復」字,乃後人援注所增,以經云「久矣吾不夢見」,明先時曾夢見,故注云「不復夢見」,復字正釋「久矣」字。陸氏反以無「復」字爲非,不審之至。讀書叢録:文選劉琨重贈盧諶詩:「吾衰久矣夫,何其不夢周?」劉氏所見本亦當無「復」字.
【音讀】經讀考異。近讀從「吾衰也」爲句,「久矣」連下讀爲一句。考此「甚矣」作一讀,「吾衰也久矣」作一讀,「吾不復夢見周公」作一讀。吕氏春秋博志篇注引論語曰:「吾衰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吾衰」下較今文少「也」字,實以吾衰」作句首,不連「甚矣」爲讀。黄山谷答王彦周書引孔子曰:「吾不復夢見周公。」不以「久矣」連此句讀,亦可爲證。 翟氏考異:劉越石重贈盧諶詩:「吾衰久矣夫,何其不夢周?」呂覽不苟論高注引論語「吾衰久矣」,张子正蒙亦引語「吾衰也久矣」,楊龜山作資聖院記亦云「甚矣夫吾衰久矣」,至李絳論朋黨、李善注西徵賦、陳襄與孫運使書引「吾不復夢見周公」,則皆無「久矣」二字。「久矣」字連上爲句,舊人讀多如是。朱子以二字改屬下,其讀蓋本于致堂胡氏。朱子語類:據文勢,「甚矣吾衰也」是一句,「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是一句。
【考證】吕氏春秋博志篇:蓋聞孔子、墨翟晝日諷誦習業,夜親見文王、周公而問焉。用志如此其精也,何事而不達?何爲而不成?故曰精而熟之,鬼將告之。非鬼告之也,精而熟之也。 潛夫論夢列篇:凡夢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時有反,有病有性。孔子生於亂世,日思周公之德,夜卽夢之,此謂意精之夢也。 論語稽:周禮夢有六:一正夢,二噩夢,三思夢,四寤夢,五喜夢,六懼夢。列子云:「六者,神所交也。」王昭禹云:「思夢若孔子之夢見周公。」則是孔子往者思爲東周,故夢寐之間得見周公。及道久不行而行年已老,無復此志,其平日既樂天知命,淡然無欲,故寢時亦心神安泰,無復有夢,此亦一身昔盛今衰之驗也。
【集解】孔曰:「孔子老衰,不復夢見周公,明盛時夢見周公,欲行其道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夫聖人行教,既須得德位兼並,若不爲人主,則必爲佐相。聖而君相者,周公是也,雖不九五而得制禮作樂,道化流行。孔子乃不敢期於天位,亦猶願放乎周公,故年少之日,恆存慕發夢,及至年齒衰朽,非唯道教不行,抑亦不復夢見,所以知己德衰,而發衰久矣,卽歎不夢之徵也。 又引李充云:聖人無想,何夢之有?蓋傷周德之日衰,哀道教之不行,故寄慨於不夢,發歎於鳳鳥也。
【集注】孔子盛時志欲行周公之道,故夢寐之間如或見之。至其老而不能行也,則無復是心而亦無復是夢矣,故因此而自歎其衰之甚也。
【餘論】朱子語類:問:夢恐涉於心動否?曰:夜之夢,猶寢之思也。思亦心之動處,但無邪思可矣。夢得其正何害?此木軒四書說:孔穎達云:「莊子意在無爲,欲令静寂無事,不有思慮,故云聖人無夢。但聖人雖異人者神明,同人者五情。五情既同,焉得無夢?故禮記文王有九龄之夢,尚書有武王夢協之言。」案孔君此論精矣。然聖人豈特不能無夢而已,聖人五情懇惻,倍萬恒常,其夢亦自異於人人。周公之見,其精誠之極乎?
【發明】胡炳文四書通:祇孔子之夢,亦見孔子無意、必、固、我處。大抵夢最可驗人之心,世之人有老而不能無功名之夢者,其心有所執著而未化也。 嶺雲軒瑣記,北人不夢乘船,南人不夢騎馬。有夢淫人者,不犯其所親。有夢毆人者,不陵其所長。而且夢中之性情言笑,弗異生平。可見夢雖幻境,莫非由塵根感觸而生者。善學者不惟勤勉所行,尤當撿省所夢。若所夢見不得天地鬼神,是真見不得天地鬼神,不當以幻境自恕。昔賢有夢人寄椒,偶思取用,醒而自恨其欺者是也。
○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
【考異】魏書崔光傳引「志」上有「士」字。 唐石經「游」字作「遊」。 魏書高允等傳論「依仁遊藝」,亦作「遊」。
【集解】志,慕也。道不可體,故志之而已。據,杖也。德有成形.故可據。依,倚也。仁者功施於人,故可依。藝,六藝也。不足據依,故曰游。
【集注】志者,心之所之之謂。道,則人倫日用之間所當行者是也。知此而心必之焉,則所適者正而無他歧之惑矣。據者,執守之意。德,則行道而有得於心者也。得之於心而守之不失,則終始惟一而有日新之功矣。依者,不違之謂。仁,則私欲盡去而心德之全也。功夫至此而無終食之違,則存養之熟無適而非天理之流行矣。游者,玩物適情之謂。藝,則禮樂之文射御書數之法,皆至理所寓而日用之不可闕者也。朝夕游焉以博其義理之趣,則應務有餘,而心亦無所放矣。
【餘論】四書恒解:喫緊在志、據、依三字。人孰無志,而不志道則已失爲人之理。志者,專一向往也。果志於道矣,則凡立心言行必求合理,而日用倫常便不敢怠肆,必日有所得矣。於此加持守之功,凡得一善卽拳拳服膺,而不善者亦必改可知矣。據之如據城池自固,以爲己有,勿使或失,卽中庸固執意也。固執之久,始而勉强,繼而自然,久久天理纯熟。仁卽我之所以爲生,一息不能離,如依物而立,失之則傾。學至此,幾於成矣。但其功夫次第,非明師不授,非有志不立,非恒久不成。夫子當時爲門人言,而後世罕有深造者,則影響支離,不一而足矣。 黄氏後案:周官之法,教萬民以藝,養國子以藝,黨正之所校比,州長之所考勸,鄉大夫之所察以賓興,皆以藝。宫正之會什伍,諸子之進退游倅,亦莫不以藝。士固有滞於藝而不聞道者,要未有不通於藝而遽高語道德者,此實學之所以出也。今六藝之學微。其中易於復古而濟於時務者,則有如射御與數,其復古甚難者,則有如樂,而猶可考正是非釐定得失者,五禮與六書耳。禮之大綱爲五,尊卑際會之節,親疏隆衰之分。先王本諸性情制爲度數,既使之犂然各當於人心,而無過不及之差。细而起居出入之微,亦有所持循,使人莊敬日强,而非僻之心無自入。學者高言志道、據德、依仁,而不亟亟於禮,其能不違道賊德而大遠乎仁也邪?六書之法,丄丅指事,日月象形,江河形聲,武信會意,四者爲古昔字體所由製。聲音所由分,考老轉注,令長假借,二者爲古昔用字同異之辨,而包括詁訓之全。學者不留心於此,臧氏玉林所謂「不識字何以讀書,不通詁訓何以明經」也。古之識字者曰:「反正爲乏,皿蟲爲蠱,止戈爲武。」理義莫精於是。後人以冥悟爲仁,以虚無爲道,以清净爲德,離訓詁文字而言理義,弊遂至於此。君子博學無方,六藝之學皆宜徧歷以知之,故曰游於藝。 論語經正録:慶源以下解先後之序皆以全章四項言,以爲遊藝在依仁之後。船山據總注辨之,謂志道、據德、依仁,有先後而無輕重。志道、據德、依仁之與游藝,有輕重而無先後。詳繹內注,據德依仁皆承上節說,下「游藝」注則云「日用之不可缺者」,獨無承上依仁之意,船山可謂善於讀注矣。依仁而後藝可游,或問中已有此說,固非始於慶源。案之事實,不如集注之精塙也。許白雲曰:「游藝卽志道據德之方,而防其違仁之隙。」又曰:「游藝與上三者不可全然作兩段看。」已先船山而言之矣。,
【發明】反身録:志道則爲道德之士,志藝則爲技藝之人,故志不可不慎也,是以學莫先於辨志。古之所謂藝,如禮樂射御書數,皆日用而不可缺者,然古人不以是爲志,必體立而後用行。今之所謂藝,詩文字畫而已,究何關於日用耶?或問楓山何不爲詩文?楓山笑曰:「末技耳,予弗暇也。」莊渠先生答唐應德書曰:「聞開門授徒,無乃省事中又添却一事。誰始爲舉業作俑,不知耗了人多少精神,心中添了多少葛藤蔓說,縱斬絶之,猶恐牽缠,況可引惹乎?朱子謂舉業是一厄,詩文是一厄,簿書是一厄。只此三厄,埋没了天下多少人才,願應德卓乎萬物之表,莫以此等攖心。若謂此是正業,是指尋花問柳與力穡同也。」按先生此書言言警切,辨志者不可不知。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
【考異】釋文。魯讀誨爲悔,今從古。
【考證】四書賸言。束脩是贄見薄物,其見於經傳者甚衆,皆泛以大夫士出境聘問之禮爲言。若孔叢子言「子思居貧,或致樽酒束脩」,此猶是偶然餽遺之節。至北史儒林傳「馮偉門徒束脩,一毫不受」,則直指教學事矣。又隋書劉炫傳「後進質疑受業。不遠千里,然啬于財不行束脩者,未嘗有所教誨,時人以此少之」,則直與論語「未嘗無誨」作相反語。又唐六典「國子生初入學,置束帛一篚、酒一壺、脩一案爲束脩之禮」,則分束帛與脩爲二,然亦是教學贄物。近儒以漢後史書多有束修字,作約束修飭解,如鹽鐵論桑弘羊曰「臣结髮束修」,元和詔鄭均「束修安貧」,三國魏桓范薦管寧「束修其躬」類,遂謂束修不是物,歷引諸束修詞以爲辨。夫天下詞字相同者多有,龍星不必是龍,王良又不必是星,必欲强同之,謬矣。試誦本文有「行」字,又有「以上」字,若束脩其躬,何必又行?躬自束脩,何能將之而上乎? 羣經義證:後漢書延篤傳注引鄭此注,伏湛傳注同,此以年計之,一解也。後漢書和帝紀「束脩良吏」,胡廣傳「使束脩守善,有所勸仰」,劉般傳「太守薦般束脩至行,爲諸侯師」,注:「束脩,謂謹束脩潔也。」鄭均、馮衍傳云云。此以行義計之,一解也。曲禮正義、檀弓、少儀、穀梁傳云云。漢書朱邑傳「束脩之餽」,輪語筆解引說者謂束爲束帛,脩爲脩脯。此以贄言之,又一解也。 黄氏後案,自行束脩以上,謂年十五以上能行束帶脩飾之禮。鄭君注如此,漢時相傳之師説也。后漢伏湛傳「杜詩薦湛自行束脩,訖無毁玷」,注:「自行束脩,謂年十五以上。」延笃傳曰「吾自束脩以來」,注:「束脩,謂束帶修飾。鄭玄注論語曰:『謂年十五以上也。』」今疏本申孔注,異於鄭君。然書秦誓孔疏引孔注論語,以束脩爲束帶脩饰,爲某傳束脩一介臣之證,是孔鄭注同。蓋年十五以上,束带脩飾以就外傅,鄭君與孔義可合也。曲禮「童子委摯而退」,疏曰:「童子之摯悉用束脩。故論語孔子云:『自行束脩以上,則吾未嘗無誨焉。』是謂童子也。」此又一説:後漢和帝紀「詔曰束脩良吏」,鄧後紀云「故能束脩不觸羅網」,鄭君傳「均束脩安貧」,馮衍傳「圭璧其行,束脩其心」,劉般傳「束脩至行,爲諸侯師」,李注訓爲「謹束脩潔」,孔氏示兒編據之爲潔己以進之義,此又一説。 經學巵言:漢書王莽傳「自初束脩」,伏湛傳「自行束脩,迄無毁玷」,延篤傳云云:蓋並同鄭解,是言成童以上皆教誨之也。若馮衍傳「圭璧其行,束脩其心」,鄭均傳「束脩安贫」,則爲約束脩飾之意,與魯論悔字得相合,是子言從能束脩以來,內省常若不足,故所行未嘗無悔也。然既定依古文作誨,自當以十脡脯爲正解,疏引少儀、穀梁傳文乃明證矣。
【集解】孔曰:「言人能奉禮,自行束脩以上,則皆教誨之。」
【唐以前古注】後漢書延篤傳注引鄭注:「束脩,謂年十五以上也。」 皇疏引江熙云:見其翹然向善思益也。古以贄見,脩,脯也。孔注雖不云脩是脯,而意亦不得離脯也。 筆解:韓曰:「說者謂束爲束帛,脩爲羞脯。人能奉束脩於吾,則皆教誨之。此義失也。吾謂以束脩爲束羞則然矣,行吾而教之,非也。仲尼言小子洒掃進退束脩末事,但能勤行此小者,則吾必教誨其大者。」
【集注】脩,脯也。十脡爲束。古者相見必執贄以爲禮,束脩其至薄者。蓋人之有生,同具此理,故聖人之於人,無不欲其入於善。但不知來學則無往教之禮,苟以禮來,則無不有以教之也。
【別解一】包慎言温故録:案魯論則束脩不謂脯脡。易曰:「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又曰:「震無咎者,存乎悔。」聖人戒慎恐懼,省察维嚴,故時覺其有悔。自行束脩以上,謂自知謹飭砥礪而學日以漸進也。恐人以束脩卽可無悔,故言未嘗無悔以曉之。
按:劉寶楠云:「魯論義不著,包說但以意測。易繋辭傳『慢藏誨盗』,釋文引虞作『悔』,二字同音叚借,疑魯論義與古同,叚悔字爲之。鄭以古論義明,故定從誨也。」
别解二陔餘叢考:漢書光武詔卓茂曰:「前密令卓茂束身自脩,執節誠固。」鄧後紀有云:「故能束脩不觸羅網。」注以「约束脩整」釋之。又鄭均「束脩安貧,恭儉節整」,馮衍傳「圭璧其行,束脩其心」,劉般傳「太守薦般束脩至行」,皆以整束修飭爲訓,卽以之釋論語「自行束脩以上」,謂能飭躬者皆可教也,於義亦通。
【別解三】論語偶記:邢疏引檀弓、少儀、穀梁傳所云束脩,但言賜人問人,不言爲贄。脯脩是婦人相見之物,男子無之。嘗以爲疑,及見鄭注,謂「年十五以上」,恍悟邢疏之謬。蓋古人稱束脩有指束身修行言者,列女傳秋胡婦云「束髮脩身」,鹽鐵論桑弘羊曰「臣结髮束脩,得宿衛」,后漢延篤傳曰「且吾自束脩以來」,馬援、杜詩二傳又並以束脩爲年十五。俱是鄭注佐證。書傳云「十五入小學」,殆行束脩時矣。
别解四樸學齋札記:禮曲禮云「童子委摯而退」者,童子見先生或尋朋友,既未成人,不敢與主人相授,受拜抗之儀,但奠委其摯於地而自退避之,然童子之摯悉用束脩也。故論語「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是謂童子也。
【餘論】四書詮義:大道爲公,夫子豈不欲盡天下人而誨之?而不知來學,則聖人亦不能强也。自行束脩以上,未嘗無誨焉,公之至也。
○子曰:「不憤不啓,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考異】史記世家述此章文無「不悱不發」四字。 何異孫十一經問對,此宜合上爲一章,「不憤」上「子曰」字當是衍文。蜀石經「舉一隅」下有「而示之」三字。皇本有「而示之」三字,「不復」上有「吾」字。 七經考文。足利本作「示之」,少「而」字。 文選西京賦注引論語曰「舉一隅而示之」。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隅」下有「而示之」三字,唯天文本作「舉一隅示之」。讀書叢録:集解鄭注「說則舉一隅以語之」,似鄭本亦有「而示之」三字。 論語古訓:文選西京賦李注引亦有「而示之」三字,可見古本皆然也。
按:「舉一隅下」應有「而示之」三字,後來傳寫錯落,似應加入。
【考證】論語後録:說文解字無「悱」字,鄭康成言口悱悱,疑卽怫字。玉篇云:「怫,意不舒治也。」義近。 劉氏正義:方言:「憤,盈也。」說文:「憤,懣也。」二訓義同。人於學有所不知不明,而仰而思之,則必興其志氣,作其精神,故其心憤憤然也。下篇夫子言「發憤忘食」,謂憤於心也。文選嘯賦注引字書曰:「悱,心誦也。」「誦」疑作「痛」。方言:「菲,惄悵也。」「菲」與「悱」同,廣雅釋詁作「蕜」。說文無「悱」字,新附據鄭注補。或疑「悱」字卽說文「悲」字,當得之。玉篇:「悱,口悱悱。」此本鄭訓。學記曰「時觀而弗語,存其心也」,注云:「使之悱悱憤憤,然後啓發也。」記又云:「力不能問,然後語之。」力不能問。故口悱悱也。當心憤憤口悱悱時,已是用力於思而未得其義,乃後啓發爲說之,使人知思之宜深,不敢不專心致志也。
【集解】鄭曰:「孔子與人言,必待其人心憤憤,口悱悱,乃後啓發爲說之,如此則識思之深也。說則舉一隅以語之,其人不思其類,則不復重教之。」
【集注】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啓,謂開其意。發,謂達其辭。物之有四隅者,舉一可知其三。反者,還以相證之義。復,再告也。上章已言聖人誨人不倦之意,因并記此,欲學者勉於用力以爲受教之地也。
○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
【考異】禮記檀弓記此文無「子」字「有」字。 馮椅論語解曰:「檀弓記此,蓋古禮然也。是書所記禮儀多合禮經,當時不行而夫子舉行之,故門人以度之耳。
【集解】喪者哀戚,飽食於其側,是無惻隱之心。
【集注】臨喪哀,不能甘也。
○子於是日哭,則不歌。
【考異】釋文:舊以爲别章,今宜合前章。 皇本「是日」下有「也」字。論衡感類篇引有「也」字。 禮記曲禮上篇:哭日不歌。 又檀弓篇:弔於人,是日不樂。
【音讀】經讀考異:舊讀「哭」字屬上「是日」爲句,據鄭志,臨碩難曰:「孔子哭則不歌,是出何經?」「論語曰:『子於是日,哭則不歌。』謂一日之中云云:」玩鄭所答,明以「是日」絶句。又臨碩問亦言哭則不歌,益可爲證。 翟氏考異:據義疏本、論衡感類篇引「是日」下有「也」字,則「哭」字當連下讀,與曲禮正合。
【考證】論語稽求篇:二節皆見檀弓,一曰:「食於喪者之側,未嘗飽也。」一曰:「弔於人,是日不樂。」皆與論語文同。雖不實署夫子名,但禮經出于七十子之徒,多引夫子事,此卽以夫子之事爲禮者,特「不樂」樂字卽作樂之樂,與歌字同,不音洛字。若云餘哀未忘,則音洛矣。然餘哀未忘,猶是注不歌之由,固是無礙。
【集解】一日之中,或歌或哭,是褻於禮容。
按:皇本脱此注,以此章連上章。而以上章之注繋於後,與釋文所見本不合。
【集注】哭,謂弔哭。一日之內餘哀未忘,自不能歌也。
【餘論】四書近指:哀樂皆情也,聖人中節焉而已。然樂可以骤哀,哀不可以骤樂,故不能歌,此中有天則焉。 黄氏後案:哭則不歌,非歌則不哭,注言「餘哀未忘」是。
○子謂颜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我與爾有是夫。」
【考異】史記弟子傳「舍」字作「捨」。唐、宋石經「惟」皆作「唯」。 後漢書蔡邕傳「用之則行聖訓也,舍之則藏至順也」,注曰:「論語孔子曰『:用則行,舍則藏。』」 翟氏考異:按史文本與經合,注者引經,反略去兩字,此等處不解前人之意,或者所據他論別歟?
【集解】孔曰:言可行則行,可止則止,惟我與颜淵同耳。」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孫绰云:聖人德合於天地,用契於四時,不自昬於聖明,不獨曜於幽夜。顔齊其度,故動止無違,所以影附日月,绝塵於游赐也。又引江熙云:聖作則賢人佐,天地閉則聖人隐,用則行舍則藏也。唯我與爾有是分者,非聖無以盡賢也。
【集注】尹氏曰:「用舍無與於己,行藏安於所遇,命不足道也。顔子幾於聖人,故亦能之。」
【餘論】黄氏後案:易言知進退存亡者惟聖人,自非樂天知命者,未能及此矣。而顔子獨見許焉,其學足以達天也。尹彥明言中人以下宜爲之說命,聖人祇有義理。程叔子大賞之。朱子申尹說,謂中人之情,俟事之不得成,方委之於命,所謂不得已而委之命也。聖人不問命,祇看理義何如。注引尹說卽此意。式三謂庸俗之言命,與聖賢之言命迥然不同。庸人以智術之不能挽者爲命,聖賢以禮義之可得不可得爲命,而以智力挽之者謂之不受命。以禮義之順逆卜世運之盛衰,此正夫子之樂天知命而爲聖之時者。以數命與性命分爲二,而有命不足道之說,是淺言命也。朱子於「子罕言」注云「命之理微」,與此注異。故語録正淳問尹氏子罕言章說,亦曰尹氏命字之說誤。
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
【音讀】釋文:「與」如字,皇音餘。翟氏考異:【集解】孔氏曰:「爲當唯與己俱。」此讀與如字也。皇氏義疏曰:「子路意必當與己,己有勇故也。故問則誰與之。」是亦以與字解義爲俱。別附許居士一說,别解與爲許,均未嘗讀作餘音。陸氏謂皇音餘,豈皇氏又有别著異讀耶?義疏久淪海國,近方從市舶購到,其中或有被竄,亦未可知。 東塾讀書記:今世所傳皇疏不盡真也。「子行三軍則誰與」,釋文云:「誰與,皇音餘。」今本皇疏云:「若行三軍必當與己,己有勇故也,故問則誰與之。」此則讀與字上聲,不合於釋文,蓋皇疏殘闕,而足利本妄補之也。
按:此條孫頤谷讀書脞録已疑之。
【集解】孔曰:「大國三軍。子路見孔子獨美颜淵,以爲己勇,至於夫子爲三軍將,亦當唯與己俱,故發此問。」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播云:聖教軌物,各應其求,隨長短以抑引,随志分以誘導,使歸於會通,合孚道中,以故剛勇者屈以優柔,儉弱者厲以求及。由之性也,以勇爲累,常恐有失其分,覓功衒世,故因题目於回,舉三軍以倒問,將以叩道訓,陶染情性。故夫子應以篤誨,以示蹶中也。 又引沈居士云:若子路不平,與顔淵而尚其勇。鄙昧也已甚。孔子以之比暴虎馮河,陷之於惡,實爲太深。餘以爲子路聞孔子許顔之遠,悅而慕之,自恨己才之近,惟强而已,故問子行三軍則誰與,言必與許己也,言許己以麤近也。故夫子因慰而廣之,言若在軍如暴虎馮河,則可賤而不取,謂世之麤勇也。若懼而能謀,抑亦在賢之次流,謂子路也。如此三軍,則不獨麤近也。
【集注】萬二千五百人爲軍,大國三軍。子路見孔子獨美顔淵,自負其勇,意夫子若行三軍,必與己同。
【發明】周宗建論語商(四書困勉録引):大抵聖賢經世之學與心性之學不作兩撅,故以此出處則舒卷無心,絶不著些豪意見。以此任事,則鋒穎消除,絶不露一豪意氣。子路三軍一問,色相熾然,故夫子把經世大機局點化之,亦正欲其體認到裏面去也。臨事二語,此是千古聖人兢兢業業之心腸。
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考異】釋文:「馮」,字亦作「憑」。 皇本作「憑」。
【考證】論語後録:古淜與仌同音,馮字從仌,淜字從朋,皆古音正,故通之。暴虎馮河,蓋當時有此語。詩云「不敢暴虎,不敢馮河」,又曰「袒裼暴虎」,易曰「用馮河」,皆是。文穎説:「冀州人凡水大小皆謂之河。夫子兗人也,兗、冀人聲相近。 戴望論語注:王者行師,以全取勝,不以輕敵爲上。傳曰:「善爲國者不師。善師者不陳,善陳者不戰,善戰者不死,善死者不亡。」論語補疏:此文無注,邢疏以成爲成功,義殊不了。成,猶定也,定卽決也。三國志郭嘉傳:「嘉北見袁绍,謂绍謀臣辛評、郭圖曰:『袁公多端寡要,好謀無决,欲與共濟天下,大難矣。』」好謀無決卽是好謀無成。好謀而成,卽是好謀而能決也。 羣經平議:成當讀爲誠,詩我行其野篇「成不以富」論語顔淵篇引作「誠不以富」,是成與誠古通用也。行軍之事固不可無謀,然陰謀詭計又非聖人所與也,故曰「好謀而誠」。懼與誠,行軍之要矣。
【集解】孔曰:「暴虎,徒搏。馮河,徒涉。」
【集注】暴虎,徒搏。馮河,徒涉。懼,謂敬其事。成,謂成其謀。言此皆以抑其勇而教之,然行師之要實不外此,子路蓋不知也。
【餘論】四書改錯:行三軍非细事,自神農伐補遂,黄帝伐蚩尤而後,行軍皆聖帝明王之所不免。故易於師卦曰:「開國承家。」又曰:「可以王矣。」未嘗卑也。況臨事而懼,正夫子慎戰之意。好謀而成,正夫子我戰則克之意。是夫子明白告語,並不貶抑,而讀其書者反從而鄙夷之,可乎?
【發明】黄氏後案:趙充國攻羌,以遠斥侯爲務,行必爲戰備,止必堅营壁,尤能持重愛士卒,先計而後戰,此所謂臨事而懼者。嘗謂李廣之不擊刀斗,程不識之行伍整嚴,孰得孰失,於懼不懼判之矣。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考異】史記伯夷傳引作「富貴如可求」。韓詩外傳一卷、説苑立節篇、周禮條狼氏注、後漢書蔡邕傳注、郭京周易舉正、徐堅初學記引此皆無「也」字。 文選注引凡數處,亦皆無「也」字。 釋文:「鞭」,或作石便 ,音吾孟反,非也。「吾亦爲之」,一本作「吾爲之矣」。 鹽鐵論貧富章引作「雖執鞭之事」。說苑立節篇引作「富而不可求」,皇本「如不可求」,「求」下有「者」字。
按:鄭注「富貴不可求而得之」,恐「富」下當有「貴」字,故史記直引作「富貴如可求」,蓋出古論。「而」與「如」義通。
【考證】論語後録:執鞭有二義,周禮秋官「條狼氏下士八人」,其職云:「掌執鞭以趨辟,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六人,侯伯四人,子男二人。」此一義也。地官司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此一義也。以求富之言例之,或從地官爲長。
【集解】鄭曰:「富貴不可求而得者也,當修德以得之。若於道可求者,雖執鞭之賤職,我亦爲之。」孔曰:「所好者,古人之道。」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協云:袁氏曰:「執鞭,君之御士,亦有禄位於朝也。」
【集注】執鞭賤者之事,設言富若可求,則雖身爲賤役以求之,亦所不辭。然有命焉,非求之可得也,則安於義理而已矣,何必徒取辱哉。蘇氏曰:「聖人未嘗有意於求富也,豈問其可不可哉。爲此語者,特以明其决不可求爾。」楊氏曰:「君子非惡富貴而不求,以其在天,無可求之道也。」
【別解一】四書辨疑:蘇氏過高之論,不近人情。富與貴人皆欲之,聖人但無固求之意,正在論其可與不可,擇而處之也。不義而富且貴,君子惡之,非惡富貴也,惡其取之不以其道也。古之所謂富貴者,禄與位而已。貴以位言,富以禄言。富而可求,以禄言也。執鞭,謂下位也。蓋言君子出處當審度事宜,穀禄之富,於己合義,雖其職位卑下,亦必爲之。故夫子之於乘田委吏亦所不鄙。苟不合義,雖其爵位高大,亦必不爲。故夫子之於季孟之間亦所不顧也。伊川曰:「富貴人之所欲也,苟於義可求,雖屈己可也,如義不可求,寧貧賤以守其志也。」 論語補疏:易傳稱「崇高莫大乎富貴」,富貴非聖人所諱言也,但有可求不可求耳。不可求,所謂「不以其道得之」也。苟以其道得之,何不可求之有?孟子言:「非其道,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以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爲泰。」正與此章之恉相發明。非道以求富貴,鄙夫也。必屏富貴不言,並其可求者而亦諱之,此堅瓠之謂,聖人所不取也。「而」與「如」通,而可求卽如可求。如可求則爲之,如不可求則不爲,聖人之言明白誠實如此。若以富而可求爲設言之虚語,此滑稽者所爲,曾以是擬孔子乎?
别解二論語發微:周官太宰:「禄以馭其富。」三代以上,未有不仕而能富者,故官愈尊則禄愈厚,求富卽干禄也。富而可求,謂其時可仕,則出而求禄。孔子爲委吏乘田,其職與執鞭之仕同也。不可求,爲時不可仕。孔子世家言:「定公五年,陽虎囚季桓子。季氏亦僭於公室,陪臣執國政。是以魯自大夫以下皆僭離於正道,故孔子不仕,退而修詩書禮樂。弟子彌衆,至自遠方,莫不受業焉。」此孔子不仕,謂不可求。修詩書禮樂,爲從吾所好。孔子自述出處之際。故以兩吾字明之。 黄氏後案。此辨道之可不可也。道苟不枉,身屈何傷?若求富而必有害於道,是不可求矣。所以自遂其好道之心,而不以彼易此也。
【餘論】論語或問,程子可求不可求,皆決於義。謝楊可求不可求,皆決於命。至於张子尹吕則以可求者爲義,而不可求者爲命。三說不同。然愚意以謝楊之說爲未安也。蓋此本設言以明富之不可求,故有執鞭之説。若曰命可求,則寧屈己以求之。則是實有此意矣,豈聖人之心哉?曰聖人言義而不言命,則奈何其言此也?曰言義而不言命者,聖賢之事也。其或爲人言,則隨其高下而設教有不同者,如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求之有道,得之有命」者,夫豈皆不言命乎?魏國韓忠獻公有言「貴賤貧富自有定分,枉道以求,徒喪所守」,蓋得此章之意。中人以下,其於義理有未能安者,以是曉之,庶其易知而有信耳。
【發明】顔氏家訓:君子當守道崇德,蓄價待時。爵禄不登,信由天命。須求趣競,不顧羞慙,比較材能,斟量功伐,厲色揚聲,東怨西怒,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獲酬謝,或有喧聒時人視聽求見發遣,以此得官,謂爲才力,何異盗食致飽,竊衣取温哉?世見躁競得官者,便爲弗索何獲。不知時運之來,不索亦至也。見静退未遇者,便爲弗爲胡成。不知風雲不與,徒求無益也。凡不求而自得,求而不得者。焉可勝算乎? 嶺雲軒瑣記:無聖賢欲仕之心,而徒求青紫之榮、鼎鐘之奉者,古今來項背相望也。餘閒居每嘗誦孟子書「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一章而三復之,覺如置身千仞,天風冷冷,翛然自得之樂有不可思議者。
○子之所慎:齊、戰、疾。
【集解】孔曰:「此三者,人所不能慎,而夫子獨能慎之。
【集注】齊之爲言,齊也。將祭而齊其思慮之不齊者,以交於神明也。誠之至與不至,神之饗與不饗,皆決於此。戰則衆之死生、國之存亡繫焉,疾又吾身之所以死生存亡者,皆不可以不謹也。
【餘論】論語集注補正述疏:今日治疾者必原乎內經,其書雖秦漢間人成之也,而所稱黄帝與歧伯言者,其義通微,必有傳之先秦古書者矣。神農本草經亦然也。周官云「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斯古書所傳也。孔子好古,必博求之矣。經云「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亦學詩之餘也。而孔子不敢言知醫也,經云「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嘗。』」其慎疾之道歟? 劉氏正義:韓詩外傳八。「傳曰:『居處齊則色姝,食飲齊則氣珍,言語齊則信聽,思齊則成,志齊則盈。五者齊,斯神居之。』」並言慎齊之事也。說文云:「戰,鬥也。」慎戰,謂臨事而懼,好謀而成也。禮器云:「子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蓋得其道。』」此之謂也。慎疾者,所以守身也。金匱要略言。「人有疾當慎養,苦酸辛甘不遺,形體有衰,雖在經络,無由入其腠理。」卽此義也。潘氏集箋:鄉黨篇:「齊必有明衣布。齊必變食,居必遷坐。」慎齊也。本篇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慎戰也。鄉黨篇:「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嘗。』」慎疾也。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爲樂之至於斯也。」
【考異】史記世家:與齊太史語樂,聞韶音,學之,三月不知肉味。 皇本「聞韶」下有「樂」字。 程子遺書:聖人不凝滯于物,安有韶樂雖美,直至三月不知肉味者乎?「三月」字誤,當是「音」字。 又說曰:「三月」乃「音」字誤分爲二也。 朱子或問:問:程子改「三月」爲「音」字如何?曰:以史記考之,則習之三月而忘肉味也。既有「音」字,又自有「三月」字,則非文之誤矣。 又語録曰:史記「三月」上有「學之」二字,「三月」當點句,蓋是學韶樂三月,非三月之久不知肉味也。 十一經問對:史記上有「音」字,下有「學之」二字,一說「三月」是「音」字,此義爲長。「學之」二字可無也。 史記辨惑:司馬遷意其太久,遂加「學之」二字。經有疑義,闕之可也,以意增損可乎? 四書辨疑:以「三月」二字併一,却爲牽强。「聞韶」下亦不须更有「音」字。王滹南曰:「或言月爲日字之誤。」皆可不必,當姑闕之。 四書改錯。大全載程子謂「三月」是「音」字之誤,則「音」字亦本史記「聞韶音」語。然史記下文仍云「學之三月」,則「三月」與「音」字各出,非形誤矣。 釋文:「爲」,本或爲「嬀」,音居危反,非。 翟氏考異,王肅似讀爲爲嬀,因謂嬀氏樂宜在陳而不圖至齊。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正平本「韶」下有「樂」字。
按:四書考異云:「三月謂音字誤本韓退之說,程子遵之。今檢韓公本書未見此條。」考邵博闻見后録述韓李筆解「三月」字作「音」,趙希弁讀書附志亦云韓公筆解以「三月」爲「音」,是筆解原有此條,今本缺佚。
史記儒林傳「孔子適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說苑修文篇文正與此同。古人說時久遠稱三年,近稱三月,其例甚多,如「回也三月不違仁」,亦安得謂真九十日乎?(說見汪中述學)增改字句反屬多事。
【音讀】經讀考異:近讀從「韶」字絶句,考此宜以「子在齊」爲讀,與「子在陳」同例。下文「聞韶三月」當作一句,史記孔子世家「聞韶音,學之三月」,正以聞韶屬三月爲義。 湛淵静語:此章諸家說不一,皆不若以「子在齊」爲一句,「聞韶三月」爲一句,「不知肉味」爲一句,義自明白。 張達善點本:「在齊」句。「聞韶」句,「三月」一讀。
【考證】漢書禮樂志:春秋時,陳公子完奔齊。陳,舜之後,招樂存焉,故孔子適齊聞招。 江氏孔子年谱:昭公二十五年奔齊,魯亂。孔子三十六歲適齊,則聞韶當在是時也。 說苑修文篇:孔子至齊郭門之外,遇一婴兒挈一壺,相與俱行,其视精,其心正,其行端。孔子謂御曰:「趣驅之!趣驅之!」韶音方作。孔子至彼,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故樂非獨以自樂也,又以樂人,非獨以自正也,又以正人。大矣哉,爲此樂者,不圖爲樂至於此。 黄氏後案:「子在齊」句與「子在陳」同例,見武氏經讀考異。「聞韶」句,「三月」句,夫子以魯亂適齊,力不能請觀古樂,卽請觀之而未能久。三月者,古人習樂之常期也。文王世子云:「春誦夏弦。」誦以樂語,弦以樂音,必經時而畢。漢博士爲文帝作王制云:「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唐書選舉志:「諸生治經皆限以歲月,未終經者無易業。」皆存遺意。則齊人習韶之久,夫子與聞之,遂學之,周注是也。史記言夫子學琴師襄,頻請益。夫子始告以習其曲未得其數,繼告以未得其志,終告以未得其人。當聞韶之候,契虞帝九成之功,訂有司數傳之失,必有同於此者。好古敏求,學而不厭,俱於忘肉味中見之矣。斯,斯韶也。不圖爲樂至於如斯,韶之美,前此未得其美也。尚書言簫韶九成,獸舞鳳儀。季札論韶天幬地載。夫子契之已久,然事非親習焉,徒以考尋典故想象髣髴,自爲有得,雖聖人不能,故歎不圖至斯於三月後也。 梁氏旁證:王注似卽因爲嬀樂宜在陳而不圖至齊,蔡仲覺論語集說、鄭汝諧論語意原皆據此謂舜後爲陳,自敬仲奔齊,久專齊政,以揖遜之樂而作於僭竊之國,故聞而憂感之深,至於三月不知肉味。孫氏示兒编意亦略同。然史記明云「學之三月」,邢疏亦云:「不圖爲樂之至於斯,美之甚也。」故集注據之。劉氏正義:史記孔子世家言:「孔子年三十五,昭公奔於齊,魯亂。孔子適齊,與齊太師語樂,聞韶音云云。」江氏永鄉黨圖考敘此適齊爲孔子三十六歲,三十七歲自齊反魯。漢書禮樂志:「夫樂本情性,浹肌膚而藏骨髓。雖經乎千載,其遺風餘烈,尚猶不絶。至春秋時,陳公子完奔齊。陳,舜之後,招樂存焉。故孔子適齊聞招。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爲樂之至於斯。』美之甚也。」以「不圖」句爲美,義勝此注。
【集解】周生曰:「孔子在齊,聞習韶樂之盛美,故忽忘於肉味。」王曰:「爲,作也。不圖作韶樂至於此。此,齊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夫韶乃大舜盡善之樂,齊,諸侯也,何得有之乎?曰陳,舜之後也,樂在陳,陳敬仲竊以奔齊,故得僭之也。又引江熙云:和璧與瓦礫齊貫,卞子所以惆悵。虞韶與鄭衞比響,仲尼所以永歎。彌時忘味,何性情之深也?
【集注】史記「三月」上有「學之」二字。不知肉味,蓋心一於是而不及乎他也。曰不意舜之作樂至於如此之美,則有以極其情文之備而不覺其歎息之深也。蓋非聖人不足以及此。
别解論語集說:韶,舜樂也。三月,言其久也。舜之後爲陳,自陳敬仲奔齊,其後久專齊政。至景公時,陳氏代齊之形已成矣。夫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蓋憂感之深也。曰『不圖爲樂之至於斯」,斯者,指齊而言也。韶本揖遜之樂,今乃至於齊之國,其殆傷今思古,故發爲此歎與? 升菴全集:古注相傳謂不意齊之作樂至此耳,蓋舜爲君,夔典樂,則其盛宜也。君非舜,工非夔,而忽見於齊廷,詫齊也,非詫舜也。此一說也。或曰齊之田氏乃舜裔,舜以揖遜有天下,而田恒乃弑其君,故孔子聞韶而歎曰:不意盛德之後而乃篡弑乎?有所感也。此又一說也。 包慎言温故録:嬀,陳姓。夫子蓋知齊之將爲陳氏,故聞樂而深痛太公、丁公之不血食也。
【餘論】朱子語類:三月,蓋學韶樂三月耳,非三月之久不知肉味也。又問。心不在焉,食而不知其味,是心不得其正也。夫子聞韶,何故三月不知肉味?曰:所思之事大,而飲食不足以奪其志也。且如「發愤忘食」,「吾嘗終日不食」,皆非常事,以其所憤所思之大,自不能忘也。 論語述何:此章述樂而獨取韶樂,則韶舞之意也。樂經雖亡,修堯舜三代之禮,則有以致太平之瑞應。不然,韶樂雖存,何足救齊之亂哉? 論語劄記:爲樂未是指韶,斯字乃指韶,蓋曰爲樂者多矣,不意至於斯之盡善又盡美,似較得神吻。不是夫子平日全然不知舜樂,而至此駭歎之深也。
○冉有曰:「夫子爲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將問之。」
【考異】釋文:一本無「將」字。
【考證】論語偶談。春秋諱內不諱外,許止、趙盾猶顯加以弑逆,豈有輒拒父而不大書爲天下後世戒者?哀三年經書「齊國夏、衞石曼姑帥師圍戚」,是時蒯聵在戚,而曼姑固辄所遣,乃書法轉以齊主兵,而於輒無專辭。推尋其故,以晉失德而虐,諸侯因之,衞靈、齊景、魯定三國同謀叛晉,趙鞅又遷衞貢實晉陽以絶彼往來,於是衞亦合二國援朝歌以抗鞅。是則晉衛爲仇,幾於勢不兩立,而蒯聵乃背父而奔依之,會靈死,鞅遂借納聵以潛師伐喪,蓋聵惑於納己之言,不悟鞅之意在襲衞。衛之拒固靈公之志,亦宗社之計,不得不然,雖聵在軍,而其爲拒晉非拒父,不惟當時諒之,卽聖人亦諒之。特不能去位自全,此則輒之自陷於逆耳。 四書賸言:夫子爲衞君,不知如何爲法。據公羊傳,衞輒之立,受命靈公。古立國典禮不以父命廢王父命,輒之拒聵,遵王父命也,可爲也。據左傳,則衞靈、齊景、魯定同盟伐晉,而晉乘衛靈初死,用陽貨計挟蒯聵以伐衞喪。則伐喪當拒,借納君以報宿怨,其意叵測,又當拒。且晉所怨者,靈也,靈甫在殯,而報怨者已在境,雖非蒯聵,亦定無拱手而聽之者,是不可不拒。況晉爲齊魯衞三國所共仇,衞雖欲平,齊魯安得而平之?則又不得不拒。故當時衛人無有不以拒晉爲能事者,此又可爲也。據此二義,而夫子在衞原有似乎爲衞君者,然但爲其拒晉,不爲其拒父也。何以見其爲拒晉?觀夫子春秋書「晉趙鞅帥師納衞世子蒯聵于戚」,又書「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以爲晉伐衛而齊衛拒之,並不及衞君,此爲其拒晉也。何以知不爲拒父?夷齊兄弟尚求仁,而謂父可與抗乎?此不爲拒父也。然則爲公輒者,可以知所自處矣。若公羊之說,則輒並不受祖命,靈命子郢,未嘗命公輒,夫子爲衞君全不在此。 劉氏正義:左定十四年傳言衞靈公太子蒯聵得罪君夫人南子,出奔宋。哀二年夏,靈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爲太子,君命也。」對曰:「郢異於他子。且君没於吾手,若有之,郢必聞之。且亡人之子輒在。」乃立輒。又經書:「六月乙亥,晉趙鞅帥師納衞世子蒯聵于戚。三年春,齊國夏、衞石曼姑帥師圍戚。」此蒯聵出奔及輒立拒父始末也。公羊傳:「晉趙鞅帥師納衞世子蒯聵于戚。戚者何?衞之邑也。曷爲不言入于衛?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齊國夏曷爲與衛石曼姑帥師圍戚?伯討也。此其爲伯討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輒,以曼姑之義,爲固可以拒之也。輒者曷爲者也?蒯聵之子也。然則曷爲不立蒯聵而立輒?蒯聵爲無道,靈公逐蒯聵而立輒。然則輒之義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穀梁傳:「晉趙鞅帥師納衞世子蒯聵于戚。納者,內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以輒不受也,以輒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辭王父,則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二傳所言,自是衞人當日所據之義。鄭依爲說,故此注言靈公逐蒯聵,又言立孫輒也。周人之法,無適子者立適孫。聵負罪出亡,已絶於衞,故輒得申王父之命。當時臣民安之,大國助之,而夫子亦且爲公養之仕,故冉有疑夫子爲衞君也。夫子於哀六年自楚反衞,爲衞輒四年,此問當在其時。
【集解】鄭曰:「爲猶助也。衛君者,謂輒也。衛靈公逐太子蒯聵,公薨而立孫輒。後晉趙鞅纳蒯聵於戚,衞石曼姑帥師圍之。故問其意助輒不乎。」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夫子在衞受輒賓主,悠悠者或疑爲之,故問也。
【集注】爲,猶助也。衞君,出公輒也。靈公逐其世子蒯聵,公薨,而國人立蒯聵之子輒,於是晉纳蒯聵而輒拒之。時孔子居衞,衞人以蒯聵得罪於父,而輒嫡孫當立,故冉有疑而問之。諾,應辭也。
【餘論】論語述何:春秋絶蒯聵之出奔,又不與其入衞,而與石曼姑、齊國夏以伯討。辭於靈公曰「卒月葬」,無危文,於輒無立文,以得爲衛輒,故冉有、子貢、子路皆疑焉。輒於王法得立,不得拒父,爲輒之義,當不爲喪主而奉以避位。蒯聵之罪已成於出奔,又挾晉亂臣而欲篡衞,天子不能討,齊衞不能拒。輒之勢求仁而不得仁矣。其禍啓於靈公,故夫子不爲也。時夫子居衞,有公養之仕,故冉子疑焉,子貢曰「夫子不爲」,二賢謀爲夫子反魯地矣。 黄氏後案:蒯聵得罪,集注爲是。近儒從劉原父說,云蒯聵無殺母事,左傳所言由南子之黨成其獄,故經兩書衞世子蒯聵。信如是,聖門高弟復何待疑?
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爲也。」
【考異】皇本、高麗本作「子曰古之賢人也」,又「何怨」下有「乎」字 九經古義:「古之賢人也」,古本作「賢仁」,故鄭注云:「孔子以伯夷、叔齊爲賢且仁。」徐彦云:「古之賢仁也?言古之賢士且有仁行。」若作「仁」字,如此解之。若作「人」字,不勞解也。 經學巵言。本作「仁」者,似誤會鄭注句意而妄改。鄭則統「求仁而得仁」兩句言之耳。韓非子曰:「伯夷之賢與其稱仁。」亦同此意。劉氏正義:鄭注乃檃括「古之賢人也」、「求仁而得仁」二句義,非本作「賢仁」。 阮元論語校勘記:左氏哀三年傳正義、史記伯夷列傳索隱、文選江淹雜體詩注引並有「乎」字。疑古本如此。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曰」上有「子」字。「怨」下有「乎」字。
【考證】羣經識小:公羊傳:「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至漢雋不疑猶引此以斷衞太子之事,則在春秋時可知。然蒯聵之廢宜也,輒之立亦宜也。以靈公而廢蒯聵,蒯聵無辭。以輒而拒蒯聵,則輒將何以爲心矣?此「怨乎」一問最爲深切也。
【集解】孔曰:「夷齊讓國遠去,終於餓死,故問怨乎。以讓爲仁,豈怨乎?」鄭曰:「父子争國,惡行也。孔子以伯夷、叔齊爲賢且仁,故知不助衞君明矣。」
【唐以前古注】筆解:韓曰:「上篇云『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此言君子雖惡不怨也。又下篇云:『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歟?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吾嘗疑三處言夷齊各不同,吾謂此段義稱賢且仁者,蓋欲止冉有爲衞君而已。」李曰:「聖人之言無定體,臨事制宜,孟軻論之最詳,曰:『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時行則行,時止則止。』大抵仲尼與時偕行,與時偕極,無可無不可,是其旨也。其餘稱賢且仁,誠非定論。」
【集注】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其父將死,遺命立叔齊。父卒,叔齊遜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其後武王伐紂,夷齊扣馬而諫。武王滅商,夷齊恥食周粟,去隱於首陽山,遂餓而死。怨,猶悔也。君子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況其君乎?故子貢不斥衞君,而以夷齊爲問。夫子告之如此,則其不爲衞君可知矣。蓋伯夷以父命爲尊。叔齊以天倫爲重,其遜國也,皆求所以合乎天理之正,而卽乎人心之安,既而各得其志焉。則視棄其國猶敝蹝爾,何怨之有?若衞輒之據國拒父而唯恐失之,其不可同年而語明矣。
【餘論】論語意原:輒之立,非靈公命也。有公子郢在,足以君其國,輒當委國而逃。而乃據其國以抗其父,其得罪於夷齊也大矣。以夷齊之窮猶不怨,輒之去國,非至於夷齊之窮也,何爲而不去哉? 論語稽求篇:從來但以父子争國與兄弟讓國相比較,雖常人猶知之,何待由賜?蓋齊受父命,輒受王父命,輒未嘗異齊也。夷遵父命,聵不遵父命,是聵實異於夷也。夷讓齊亦讓,是讓當在聵也。聵争輒亦争,是争不先在輒也。况叔齊之讓,祇重私親;衞君之争,實爲國事。親不敵王,家不廢國,萬一夷齊並去而二人相對,惟恐國事之或誤,而稍有怨心,則必爲衞君,而不謂其並無怨也。如此,則二賢之問耑鋒對而解悟捷,然且二賢終不去衞,一爲之使而一爲之殉,則當時之爲輒而拒聵爲何如者,況衞人也? 四書翼注:此章惟古注疏得其實解,而意不明暢,特申明之。按何晏集解據鄭康成說云:「爲,助也。衞靈公逐世子蒯聵。公薨,立孫輒。晉趙鞅納蒯聵於戚,衛石曼姑帥師圍戚,故問其意助輒否乎?」又據孔安國云:「夷齊讓國遠去」終於餓死,故問怨耶。以讓爲仁,豈有怨乎?」合孔鄭二家,得其要領矣。蓋晉定公時世卿擅國,厚責賄於衛,衛靈叛之,從齊景公伐晉,晉趙鞅忿甚,遂伐衛,與盟於鄟澤,使成河、涉沱辱衛公,捘子及腕,衛遂與晉絶。後雖殺涉佗以謝過,衛不顧也。魯哀二年四月丙子,衛靈公薨。六月乙酉,趙鞅納蒯聵入于戚,相拒止六十日,刦蒯聵爲質,將滅衛以報夙憤也。此時公子郢當立,此人賢且智,逆覩此事決不肯立。此時則衛不得不立輒矣,立輒則蒯聵知衞之國卽其國,不肯爲趙鞅所愚,既入戚,卽居戚,不復入於衛矣。此時衛人皆以立輒可以安蒯聵而拒趙鞅爲得策,輒亦得以柴立中央,俾南子、蒯聵不互相戕害,以爲詬病於諸侯,故國人多爲之。春秋之時,晉惠居秦,子圉在國,鄭成居晉,子髠頑在國,邾子居吴,子革在國,往往有之。蒯聵居戚,衛輒在國,卽其事,非其子拒父也。是年八月,趙鞅移圍戚之師與鄭人戰于鐵,獲勝而歸矣。齊景公挾其争霸舊憾,使卿國夏與衛大夫石曼姑圍戚,其意欲逐蒯聵以取勝於趙鞅,陷蒯聵父子於不義者,皆此人也。是爲魯哀公之三年春。此時子貢、冉有正在衞,迨秋則季桓子卒,季康子召冉有歸魯矣。二子之問,正在石曼姑圍戚時,故曰古注得其實也。夫以齊之强,率二國之師圍戚,不能有加於蒯聵,得安然居戚者十餘年,自是輒爲戚禦侮,齊景所以廢然而返,不再興兵。此時蒯聵與輒本無嫌隙,但所處各非其地,名不正耳。以恒情論之,相忍可以爲國,若以伯夷、叔齊之賢處之,則固有道矣。乃貪國而懼禍,徘徊於騎虎不得中下之勢,違心害理,律以不仁,何所逃罪耶?惟必罪其據國拒父,則事蹟不符。南子未死,蒯聵本不敢歸,觀其魯哀十六年反國告於天王,猶曰蒯聵得罪於君父君母,是則蒯聵本以南子爲母,有所顧忌,既不敢殺南子被弒母之名,則居戚不入衛,乃其隱情。至魯哀十六年,距衞靈公之死已十七年,南子必老且死矣,所以通孔妃入國,輒亦速駕而奔魯,乃不數月蒯聵仍召輒爲太子,是輒於蒯聵並無有西內劫遷、南城禁錮之事。父子如初,兩無慚色,可知保國立輒之舉,以理以勢,不得不然。公羊傳云:「父可有子,子不得有父。」穀梁傳云;「得以王父命辭父命。」老儒冒昧附會之詞。雋不疑爲京兆尹。收捕僞衞太子,恐衆心不同,乃云蒯聵出奔,衛輒不納,春秋是之。春秋何嘗有此一筆?權詞以安衆耳。後儒不察事蹟本末,以子路食其禄爲不知義。夫子路果不知義。夫子何不教之,乃立視其陷於不義而且哭之慟哉。
【發明】揚名時論語劄記:太史公以伯夷之窮餓疑天道,不知伯夷之饑乃其所以求仁,正見世變而道不變。當其時伯夷若肯歸周,周固將高爵厚禄以待之矣。伯夷求仁而棄爵禄,此正忠孝天性之所以常存,人心所赖以不死耳。 論語經正録:齊節初曰:「父子也兄弟也君臣也,人之倫也,而三才之所以立也。二子之交讓也,所失者國,而所得者父子兄弟之纪。其非武王而餓以死也,所失者身,而所得者君臣之義。是皆脱然有見於富貴貧賤死生之外,而一毫私己不與 焉,謂非仁乎?冉求有見於伯夷之仁,必有見夫輒之不仁,知夷齊於人紀爲有功,必知輒爲名教之所不容。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考異】釋文:「疏」,本或作「蔬」。食如字,一音嗣。 皇本作「蔬」。 太平御覽述亦作「蔬」。 翟氏考異:詩「彼疏斯粺」箋云:「疏,麤也,謂糲米也。」禮「主人辭以疏」,一訓菜食。周禮「聚斂疏材」,釋文但云「菜也」。疏兼有麤菜二義,故孔氏解此爲菜食,朱子注爲麤飯。憲問篇「飯疏食」亦二義得兼,其字皆可通作「蔬」也。若鄉黨與孟子萬章所云「雖疏食菜羹」,疏與菜既對舉,則似難加草矣。而本仍多作「蔬」字,得非傳寫訛耶? 後漢書劉般傳注:引孔子曰:「不義而富,於我如浮雲,」無「且貴」二字。
【音讀】四書辨證:枕字,字書有上去二聲,皆訓薦首物。左傳「晏子枕尸而哭」,枕,音義之鴆反。易坎卦「險且枕」,本義:「枕,倚着之意。針甚反。」皆讀去聲,此章與同。黄陶菴文,閻百詩譏其錯認上聲。而南史劉遴之嘗墮車折臂,周捨戲之曰:「雖復並坐可横,正恐陋巷無枕。」則誤讀已久矣。
【考證】論語後錄:疏食,粗糲之食也。儀禮喪服傳云:「既虞,食疏食飲水。既練,食菜果,飯素食。」注:「疏,猶麤也。」麤卽粗字。說文解字云:「粗,疏也。」鄭以粗釋疏,許以疏訓粗,明疏卽粗矣。粗字從米,米之疏者曰粗。既虞疏食,既練素食,虞深而練淺,是疏食深而素食淺矣。詩召旻「彼疏斯粺」。箋云:「疏,麤。謂糲米也。」米之率,糲十,粺九,糳八,侍御七。九章算術:「粟一石,糲米六斗。舂米一斗,爲粺九升,又去爲糳八升,又爲侍御七升。」故疏爲最粗。 程瑶田九穀考:凡經言疏食者,稷食也。稷形大,故得疏稱。論語「疏食菜羹」,玉藻「稷食菜羹」,二經皆與菜羹並舉,則疏、稷一物可知。疏言其形,稷舉其名也。故玉藻曰:「朔月四簋,子卯稷食。」四簋者,黍稷稻粱也。稷食者,不食稻粱黍也。諸侯日食粱稻各一簋,食其美者也。朔月四簋,增以黍稷,豐之也。忌日食稷者,貶之,飯疏食也。是故居喪者疏食,蓋不食稻粱黍。論語曰:「食夫稻,於女安乎?」是居喪者不食稻也。喪大記曰:「君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不辟粱肉。」是居喪者不食粱也。檀弓:「知悼子在堂,斯其爲子卯也大矣。」子卯稷食,是居喪者黍亦不食也。不食稻粱黍,則所食者稷而已,故曰疏食者,稷食也。 又云:左氏內、外傳之麤卽疏食之疏。一日,有冀州人在武邑坐言其鄉俗食以𥻆爲主,輔之以麥,其賤者則輔之以高梁,去是而又北,則以高粱爲主矣。餘曰:「高粱賤乎?」曰:「此吾北方之粗糧也。諸穀去皮皆云细,至高梁雖舂之揚之,止謂之麤糧耳。」此足證餘考定之不繆。 劉氏正義:說文云:「飯,食也。疏,粗也。粗,疏也。」詩召旻「彼疏斯粺」,鄭箋:「疏,麤也,謂糲米也。」段氏玉裁說文注云:「糲米與粺米校則糲爲粗,國語『食粗衣惡』是也。稷與黍稻粱校,則稷爲粗。喪服傳『食疏食』。注『疏猶麤也』是也。」案論語一二言疏食,皆謂糲米,亦當兼稷言之。稷,今之高粱。北方用爲常食,此粱黍爲賤也。釋文云:「疏,本又作蔬。」皇本作「蔬」,因孔注致誤。說文云:「枕,卧所薦首者。」樂亦在其中者,言貧賤中自有樂也。吕氏春秋慎人篇:「古之得道者,窮亦樂,達亦樂,所樂非窮達也,道得於此,則窮達一也。爲寒暑風雨之序矣。」斯其義也。
【集解】孔曰:「疏食,菜食。肱。臂也。孔子以此爲樂。」鄭曰:「富貴而不以義者,於我如浮雲,非己之有也。」
按:說文無「蔬」字,疑古菜食之字亦作「疏」。禮記月令云「有能取疏食」,注「菜曰疏」是也。疏爲菜之通名,然凡言疏食似應就米説。鄉黨與孟子萬章皆云「雖疏食菜羹」,疏與菜對舉,豈得又言菜食乎?故集注定以爲麤飯也。孔住當誤。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明孔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也。孔子食於菜食而飲水,無重肴方丈。肘前曰臂,肘後曰肱,通亦曰臂。言孔子眠曲臂而枕之,不錦衾角枕也。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不義而富貴,於我如天之浮雲也。所以然者,言浮雲自在天,與我何相關。如不義之富貴,與我亦不相關也。
【集注】飯,食之也。疏食,粗飯也。聖人之心渾然天理,雖處困極而樂亦無不在焉。其視不義之富貴,如浮雲之無有,漠然無所動於其中也。
【餘論】論語或問。夫子言此蓋卽當時所處,以明其樂之未嘗不在乎此而無所慕於彼耳。且曰亦在其中。則與顔子之不改者又有間矣。必曰不義而富貴視如浮雲,則是以義得之者,視之亦無以異於疏食飲水,而其樂亦無以加爾。記者列此以繼衛君之事,其亦不無意乎? 讀四書大全說:聖人所以安於疏水曲肱者,以樂爲之骨子,此非蕩然一無罣礙可知已。使但無欲則無得,無得則無喪,如是以爲樂,則貧賤之得此也易,富貴之得此也難。必將如莊子所稱王倪、支父之流,雖義富義貴亦辭之惟恐不夙矣。此是聖學極至處,亦是聖學異端皂白溝分處。 又曰:朱子「卽當時所處」一語諦當精切,讀者須先從此著眼,則更不差謬。雙峯云:「樂在富貴中見得不分曉,在貧賤方別出。語亦近似。然要似夫子設爲此貧境以驗樂,則於聖人於土皆安之道不合矣。夫子此章自是蚤年語,到後爲大夫而不復徒行,則居食亦必相稱,既非虚設一貧以驗樂,亦無事追昔日之貧而憶其曾樂於彼,作在富貴而思貧賤願外之想也。樂不逐物,不因事,然必與事物相麗。事物未接,則所謂喜怒哀樂之未發,豈但以月好風清日長山静身心泰順而爲之欣暢也乎?既以左宜右有逢源而不踰矩爲樂,則所用者廣而所藏者益舒,是樂者,固君子處義富義貴之恒也,故曰「樂亦在其中」。言亦則當富貴而樂亦審矣。聖人之於土皆安者,於我皆真,富貴貧賤兩無礙其發生流行之大用,故曰樂亦在中,貧贱無殊於富貴也。此雙峰之語所以似是而非。如云使在富貴,則君子之行乎富貴者可以不言樂,而惟貧賤亦然,乃以見性情之和、天理之順無往不在,而聖賢之樂,周徧給足,當境自現,亦可見矣。如此斯爲得之。 論語述何:此因上章而類記之。不義之富贵不特蒯聵與輒也,卽石曼姑之受命於靈公,皆不義也。際可之仕,公養之仕,誠不如疏水曲肱矣。 黄氏後案:樂在其中,與顔子不改其樂有別。彼云其樂是颜子樂道之樂,此言樂在其中,謂貧賤之中亦有可樂。凡經言在其中者,事不能盡然而舉其能然者也。
【發明】朱子語類:樂亦在其中,此樂與貧富自不相干,是別有樂處。如氣壯之人,遇熱不畏,遇寒亦不畏,若氣虚則必爲所動矣。 焦氏筆乘:疏水曲肱,簞瓢陋巷,孔顔之阨窮抑已甚矣。一則曰樂在其中,一則曰不改其樂,此豈勉强以蘄勝之哉。勉强不可以言樂,勉强不可以持久,則孔顔之爲樂必有以也。周茂叔嘗令二程尋孔顏樂處,非求之孔顔,求諸己而已矣。或曰:吾方憂之冲冲也,何樂之可尋?曰:但諦觀憂來何方,作何形相,所依既不立,能依何得生?當體全空,豁然無礙,則轉憂爲樂,在舜息間耳

論語集釋卷十四
述而(下)

○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考異】史記孔子世家「加」作「假」。风俗通義窮通卷亦引作「假」。釋文:魯讀「易」爲「亦」,今從古。 湛淵静語:五十以學易,至皆雅言也,恐只當作一章分兩節。蓋「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子所雅言」,此夫子所常言,作一節。至於「詩書執禮,皆雅言也」,皆所常言,作一節。
【音讀】經讀考異:案此凡三讀,朱子集注「五十作卒」,則以「年」字絶句。邢氏疏「加我數年方至五十,謂四十七時也」,則又以「五十」絶句。釋文:「魯讀易爲亦。」是以「學」字斷句。「易」又作「亦」字爲訓,當云「亦可以無大過矣」爲句。
【考證】李冶敬齋古今黈:論語「五十以學易」,爲未學易時語,史記所載則作十翼後語。不必改「五十」字作「卒」。 論語稽求篇:按「加我數年」見史記,何平叔謂夫子「五十知天命,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以知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恰是五十。正義謂「加數年方至五十,指四十七時」,乾鑿度謂「五十正夫子受圖之年」,此皆過鑿無理。史記「孔子六十八贊易」,漢儒林傳「孔子晚年好易」,不知好易、贊易非學易時也。幼習六藝,便當學易,何況五十?五十先學易而七十復好易贊易,未爲不可。不然,夫子序書删詩定禮皆在六十八時。謂前此于詩書禮並未嘗學可乎?按六藝之名自昔有之,不始夫子,故劉氏七略中有六艺略,卽古六經也。六經以禮樂詩書春秋爲五學,而易則總該六藝之首,無時不學,故漢儒以易比天地,五經比五行。艺文志所云「易與天地爲終始,五學猶五行之更遞用事」是也。但古之學者自十五入大學後,三年而通一藝。三五十五年。至三十而五經已立。五經立則五學已具,嗣此可以仕矣。故四十五十爲强仕服官之時,非爲學時也。夫子三十五卽游仕齊魯間,五十而爲中都宰。未至五十,則游仕之餘猶思學易,所謂易則無時不學者,蓋思借此入官之年爲窮經之年,故曰假,曰借,曰五十,此鑿鑿不可易者。若六十以後,則夫子是時將五學六藝俱自爲删定。繼往聖以開來哲,何止于學?古者五十以後不復親學,故養老之禮以五十始,如五十養鄉,六十養國,五十異粻,六十宿肉,五十杖家,六十杖鄉,五十不從力政,六十不與服戎,五十而爵,六十不親學,是四十五十本親學與養老一大界限,故曰:「四十五十而無聞焉,斯亦不足畏也已。」蓋五十以前尚可爲學,五十以後無復學理。所謂「六十不親學」,明明指定也。 劉氏正義: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繋、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编三絶。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彼文作『假』風俗通義窮通卷引論語亦作『假』。春秋桓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作「以璧加魯易許田」是加、假通也。夫子五十前得易,冀以五十時學之,明易廣大悉備。未可遽學之也。及晚年贊易既竟,復述從前假我數年之言,故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若是者,竞事之辭,言惟假年乃彬彬也。世家與論語所述不在一時,解者多失之。
按:論語除魯論、齊論、古論三家之外並無别本,安得復有異字爲劉元城所見者?好改經傳,此宋儒通病,不可爲訓。然朱子所以有此疑者,亦自有故。考史記假年學易,世家叙於哀公十一年孔子歸魯之後,是時孔子年已六十有八。後人求其説而不得,不得已止有改經以遷就事實。除朱子改「五十」作「卒」之外,尚有數説。一、羣經平議「五十」疑「吾」字之誤。蓋吾字漫漶,僅存其上半,則成五字,後人乃又加十字以補之耳。二、十一經問對有先儒以「五十」字誤,欲從史記九十以學易之語,改「五十」爲「九十」者。三、惠棟論語古義據王肅詩傳云:古五字如七,改「五十」爲「七十」者。之數說者,雖皆有一得之長,而仍不免竄亂經文之病。竊以爲五十以學者,卽「蘧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意也。「亦可以無大過矣」者,卽「欲寡其過」意也。世家將論語隨意编入,其先后不足爲據。宦氏論語稽以孔子此言當在四十二歲以後,自齊返魯,退修詩書禮樂時語,最爲得之。實無改「五十」作「卒」之必要也。觀次章詩書執禮及門類記,益信斯說之有徵矣。
論語足徵記:史記世家:「孔子年四十三,而季氏强僭,其臣陽貨作亂專政,故孔子不仕,而退修詩書禮樂。弟子彌衆。」其言正足與此章及下雅言章相證明。口授弟子,故須言,修而理之,故其言須雅。方以詩書執禮爲事,故未暇學易,而學易必俟之年五十也。人之壽數不可豫知,故言「加我數年」。數年者,自四十三至五十也。集解曰: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故可以無大過。」此言甚爲膠固。五十而知天命乃孔子七十後追述之辭,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亦晚年贊易之辭,未至五十,焉知是年知命?又焉知他年贊易有至命之言耶?集注言劉聘君見元城劉忠宣公自言嘗讀他論。「加」作「假」。「五十」作「卒」。「卒」與「五十」字相似而誤分。信北宋之異本,而改自唐以前相傳之古經,所謂郢書燕說矣。其云是時孔子年已幾七十矣,特據世家,贊易在六十八歲之後耳。毛奇齡稽求篇曰:「經曰學易,而注以贊易當之,將謂贊易以前夫子必不當學易耶?」此言是也。 論語稽:此孔子四十二歲以後,自齊返魯,退修詩書禮樂時語也。蓋詩書禮樂之修,非數年之功不可。因詩書禮樂而思及易,情之常也。方修詩書禮樂而未暇及易。理之常也。彼曰修而此曰學,自人言之則曰修,自夫子自言則謙之曰學也。或難之曰:四十以後未爲老,乃言加我數年,若唯恐年盡然,何也?曰:「加」作「假」,則似乎恐年之盡矣。今依本義解之。若曰加數年之期至五十歲,我於詩書禮樂已卒業,於以學易。則更有以明乎吉凶消長之理,而可以無大過矣云云。何疑之有?此解皇疏有之,惟曰爾時孔子四十五六,正義亦有之,惟曰四十七,而皆未能引證。卽毛氏亦此意,惟所引所解均未的當耳。論語訓:四十不惑,知聖人有可成之道,但恐年促,故未至五十而皇皇也。時陽虎亂,孔子年四十三,始不欲仕,其後作春秋擬易象爲之。
【集解】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故可以無大過矣。
【唐以前古注】皇疏:當孔子爾時年已四十五六,故云「加我數年,五十而學易」也。所以必五十而學易者,人年五十,是知命之年也。易有大演之數五十,是窮理盡命之書,故五十而學易也。 又引王弼云:易以幾神爲教,顔淵庶幾有過而改,然則窮神研幾可以無過,明易道深妙,戒過明訓,微言精粹,熟習然後存義也。 又引王朗云:鄙意以爲易蓋先聖之精義、後聖無間然者也。是以孔子卽而因之,少而誦習,恒以爲務。稱五十而學者,明重易之至,故令學者專精於此書,雖老不可以廢倦也。
按:皇疏此釋語最精諦,爲本章正解,故特著之。
【集注】劉聘君見元城劉忠定公,自言嘗讀他論,「加」作「假」。「五十」作「卒」。蓋加、假聲相近而誤讀,卒與五十字相似而誤分也。愚按此章之言史記作「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加」正作「假」,而無「五十」字。蓋是時孔子年已幾七十矣,五十字誤無疑也。學易則明乎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故可以無大過。蓋聖人深見易道之無窮,而言此以教人,使知其不可不學。而又不可以易而學也。
别解一田艺蘅留青日札:易乾鑿度云:「孔子占易得旅,息志停讀,五十究作十翼。」此言五十,卽乾鑿度之五十也。孫淮海近語:非以五十之年學易,是以五十之理數學易也。大衍之數五十,河圖中之所虚也。惟五與十,參天兩地而倚數,合參與兩成五,衍之成十。五者,十其五。十者,五其十。參伍錯綜而易之理數盡於此矣。 戴望論語注:「加」當言「假」,假之言暇。時子尚周流四方,故言暇我數年也。五十者,天地之數,大衍所從生。用五用十以學易,謂錯综變化以求之也。易說曰:「易一陰一陽,合而爲十五之謂道。陽變七之九,陰變八之六,亦合於十五。則彖變之數若一。陽動而進變七之九,象其氣之息也。陰動而退變八之六,象其氣之消也。故大一取其數以行,九宫、四正,四維皆含於十五,五音、六律、七宿由此作焉。大過於消息爲十月卦,陽伏陰中,上下皆陰。故雜卦曰:『大過,顛也。』『顛則陽息,萬物死。聖人使陽升陰降,由複出震自臨而泰,盈乾生井,終既濟,定六位,正王度,見可不遇大過之世也。」
别解二九經古義:魯論「易」爲「亦」,君子愛日以學,及時而成,五十以學,斯爲晚矣。然秉燭之明,尚可寡過,此聖人之謙辭也。惠棟經典釋文校語:外黃令高彪碑「恬虚守約,五十以斅」此從魯論「亦」字連下讀也。學音效。约音要。
按:魯讀不謂學易,與世家不合。陳鱣曰:「世家云孔子晚而喜易云云,是作『學易』爲得,故鄭注從古也。」近人多有主此說者,皆好奇之過。
【別解三】龔元玠十三經客難:先儒句讀未明,當五一讀,十一讀,言或五或十,以所加年言。
【別解四】黄氏後案:可無大過,依史記說指贊易之無差,何解同。程叔子曰:「孔子時學易者支離,易道不明,故期之五十然後贊易,則學易者可以無大過。」意亦同。赞易不能不宽其期也,以下「雅言」例之,此爲正義。
按:邢疏云:「漢書儒林傳云:「孔子蓋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絶,而爲之傳。』是孔子讀易之事也。言孔子以知天命終始之年,讀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之書,則能避凶之吉而無過咎。」仍解爲一身之過。皇疏亦同。是否何平叔原意,不可知也。黄氏之意以易理至深,非有數年之功,且須在五十以後,方可下筆纂述,始無差錯,蓋卽五十以前不可輕言著述之意也。與一己之寡過無涉,說頗新穎。可備一義。
【餘論】論語集說:加,增也。夫子時未五十也,學易則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故可以無過。然夫子豈必至是而始學易,亦豈必至是而始無大過耶?觀五十而知天命之語,則曰學易,曰無大過,皆謙辭耳。 四書辨疑:以五十爲卒,卒以學易,不成文理。注文準史記爲斷,謂無五十字,是時孔子年幾七十。語録言孔子欲贊易,故發此語。王滹南曰:「經無贊易之文,何爲而知爲是時語乎?」此言甚當。注又言。「學易則明乎消長吉凶之理、進退存亡之道,故可以無大過。」予謂若以此章爲孔子七十時所言,假我數年以學易,則又期在七十以後。然孔子七十三而卒,直有大過一世矣。只從五十字說,亦有五十年大過,小過則又不論也,何足爲聖人乎?孔子天縱生知,不應晚年方始學易也。五十、七十義皆不通。又有說學易爲修易,過爲易書散亂者。復有說學易而失之無所不至,孔子憂之,故託以戒人者。皆爲曲説:此章之義,本不易知,姑當置之以待後之君子。姚配中周易學(劉氏正義引)。文王爻辭惟九三言人事,傳則言行言學言進修,無在非學也。象曰:「君子以自强不息。」子蓋三致意焉。子曰:「五十以學易。」而於每卦象傳必曰以。以者,學之謂也。又曰:學易,學爲聖也。非徒趨吉避凶已也。有天地卽有易,既作易而天地之道著,天下之理得,聖之所以爲聖,求諸易而可知矣。
【發明】四書通:易占辭於吉凶悔吝之外,屢以旡咎言之,大要祇欲人無過,故曰旡咎者,善補過也。悔則過能改而至於吉,吝則過不改而至於凶。使人皆知學易,則可以無大過,此夫子教人之深意也。 方東樹儀衛軒遺書:夫子自言學易可以無過,過對中言,非對正言。文言所稱「不失其正」,此正卽中也,卽此無過之義。嘗論君子未有不正者,但儒者學聖人之道,徒正不及中,中又或不能纯粹以精,必在於明辨皙。明辨皙非極深研幾不能,故欲假年學易以研之也。大凡有過皆偏於分數有餘言,若不及則不可名爲過。大賢以上不患不及,恒患其過,故孔子學易,欲明於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而不失其中正耳。吉凶消長之理,天運也。進退存亡之道,人事也。明乎此,是爲知天知人,合天人而察其幾,以允協於中而無過,是乃聖人所蘄無過之精微也。然非平日學易,究時位之異,知變化之情,其孰能與於斯?
○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
【音讀】羣經平議:論語文法簡質,此章既云「子所雅言」,又云「皆雅言也」,於文似複,蓋由經師失其讀矣。此當以「詩書」斷句,言孔子誦詩讀書無不正言其音也。「執禮」二字自爲句,屬下讀。執禮,謂執禮事也。周官大史曰:「凡射事,執其禮事。」禮記雜記曰:「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筓禮之,婦人執其禮。」皆執禮之證也。孔子執禮之時,苟有所言。如鄉黨所記「賓不顧矣」之類,皆正言其音,不雜以方言俗語。故曰「執禮皆雅言也」。詩書或誦讀或教授,弟子若執禮,自爲一事,故别言之耳。
【考證】困學紀聞:石林解「執禮」云:「猶執射執御之執。」記曰:「秋學禮,執禮者詔之。」蓋古者謂持禮書以治人者,皆曰執。周官太史:「大祭祀,宿之日,讀禮書。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凡射事,執其禮事。」此禮之見於書者也。
按:宋史藝文志「葉夢得論語釋言」,朱氏經義考云「未見」,而附載前釋以宅爲擇及此條於後,蓋其説之僅存者。 論語駢枝:雅言,正言也。鄭謂正言其音,得之。但以爲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則非是。執,猶掌也。執禮,謂詔相禮事、文王世子曰「秋學禮,執禮者詔之」,雜記曰「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筓禮之,婦人執其禮」是也。夫子生長於魯,不能不魯語,惟誦詩讀書執禮三者,必正言其音。昔周公著爾雅一篇,釋古今之異言,通方俗之殊語。劉熙釋名曰:「爾,昵也,昵,近也。雅,義也。義,正也。」五方之言不同,皆以近正爲主也。張晏漢書注亦云:「爾,近也。雅,正也。」後人解近正,云或以近而取正,或以爲近於正道,皆非也。上古聖人正名百物,以顯法象,别品類,统人情,壹道術。名定而實辨,言協而志通。其後事爲踵起,象數滋生,積漸增加,隨時遷變。王者就一世之所宜而斟酌損益之,以爲憲法,所謂雅也。然而五方之俗,不能强同。或意同而言異,或言同而聲異。综集謠俗,釋以雅言,比物連類,使相附近,故曰爾雅。詩之有風雅也亦然。王都之音最正,故以雅名。列國之音不盡正,故以風名。先邶鄘衞者,殷之舊都也。次王者,東都也。其餘或先封而次在後,或後封而次在前,或國小而有詩,或國大而無詩,大抵皆以聲音之遠近離合爲之甄敍矣。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七歲屬象胥,諭言語,協辭命,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正於王朝,達於諸侯之國,是爲雅言。雅之爲言,夏也。孫卿榮辱篇云:「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錯習俗之節異也。」又儒效篇云:「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積靡使然也。」然則雅、夏古字通。 論語發微:記曰:「爾雅以觀於古,足以辨言矣。」詁者,古言,詩書禮皆有古言。爾雅二十篇首以釋詁、釋言、釋訓三篇,其餘皆由是推之,所謂雅言也。此爾雅出於周公、孔子之明證也。六書之次,指事、象形、會意,文字之本體明著而易曉,諧聲、轉注、假借,文字之施用萬變而不窮者也。故有諧聲,則詩書禮可習其讀。轉注,則詩書禮可陳其義,假借,則詩書禮可筆之書,而一以雅言爲斷。蓋詩書爲古人之言與事,固必以雅言。若禮則行於當時,宜可通乎流俗者。而孔子皆以雅言陳之,故曰「執禮皆雅言也。」是三者爲夫子之文章,弟子所共聞,故必以雅言明,若易春秋則性與天道不可得聞,故爾雅亦不釋也。 翟氏考異:文王世子「執禮者詔之」,此執禮文之再見者也。周禮太史「大祭祀,戒宿之日讀禮書,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大會同朝覲,以書協禮事,將幣之日執書以詔王」,此執禮事之詳著於經者也。古者學禮行禮皆有詔贊者爲之宣導,使無失錯,若今之贊禮官,其書若今之儀注:於此而不正其言,恐事亦失正,故子必雅言也。曲禮「臨文不諱」,正義:「臨文,謂執禮文行事時也。」文者,禮節文。執文卽是執禮,所云不諱,亦猶雅言意也。蓋不諱者,如區有去求、羌于二音,臨文時當唱去求。不以諱丘而唱羌于也。雅言者,如齊謂得爲登,吴謂善爲伊。燕閒晤語,不妨各操土風,執禮則必合中夏雅音也。 劉氏正義:周室西都,當以西都音爲正。平王東遷,下同列國?不能以其音正乎天下,故降而稱「風」,而西都之雅音固未盡廢也。夫子凡讀易及詩書、執禮,皆用雅言,然後辭義明達,故鄭以爲義全」也。後世人作詩用官韻。又居官臨民必說官話,卽雅言矣。
【集解】孔曰:「雅言,正言也。」鄭曰:「讀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然後義全,故不可有所諱也。禮不誦,故言執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顧歡云:夫引綱尋綱,振裘提領,正言此三則靡典不統矣。 筆解:韓曰:「音作言,字之誤也。傳寫因注云雅音正言,遂誤爾。」
【集注】雅,常也。執,守也。詩以理情性,書以道政事,禮以謹節文,皆切於日用之實,故常言之。禮獨言執者,以人所執守而言,非徒誦說而已也。
按:雅者。俗之反,無訓常者。經有爾雅,詩有小雅、大雅,皆訓正言。程子經說:「世俗之言,失正者多矣。如吴楚失於輕,韓魏失於重,既通于衆,君子正其甚者,不能盡違也。」是程子亦依古注。朱子解論語多從師說,獨此條與之相背何也?
别解陸深傳疑録:「執」本「埶」字,埶、藝古字通。執禮之文無再見,況子不語怪力亂神,與此章互相發,各是四字。古稱六經謂之六藝,此之雅言,或是詩書禮樂,蓋樂亦一藝也。
按:翟氏考異:「陸深謂埶、藝古通,雖本自徐氏新修字義,而古文執作𦎃,藝作埶,或省作秇,兩形頗不同。」陸氏之說非也。
【餘論】論語稽求篇:孔安國曰:「雅言,正言也。」正言者,謂端其音聲,審其句讀?莊重而出之。與恒俗迥别。謂之莊語,亦謂之雅語,詩書固如是,卽所執之禮文亦如是。此與祭尊雅歌、卜式雅行、袁粲雅步、何武傳雅拜一類。鄭康成謂「讀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然後義全,故不可有所避諱」,此第舉雅言中字音一節耳。若孔氏所云正言,不止于是。又正義謂舉此三者則六藝可知,此又轉推之言。 論語補疏:此與上「五十學易」當是一章,如「子路無宿諾」之例。記者因孔子有學易無大過之言,以此申明之,子所雅言,四字指易,乃不獨易也,於詩於書於執禮皆雅言也。論語之文最爲簡妙,上既言子所雅言,下不必又贅複一語。玩「皆」字正從易連類之詞。雅卽爾雅之雅,文王、周公繫易多用假借轉注以爲引申,孔子以聲音訓詁贊之,故爲雅言。孔子赞易,似不同於説詩説書説禮。不知同一聲音訓詁之所發明,贊易與說詩書禮同是雅言,非有異也。 論語偶記:子所雅言不及樂何也?蓋樂在詩禮之中矣。其不及易春秋何也?學記曰:「大學之教也,時教必有正業。」朱子謂古者惟習詩書禮樂,如易則掌於太卜,春秋則掌於史官,學者兼通之,不是正業。又考孔子世家:「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此遵樂正四術之常法。至及門高業弟子,方授以易春秋,故身通六藝者僅七十二人,則易象春秋,孔子不輕以教人,若外此雜說,更所不語矣。
○葉公問孔子於子路,子路不對。
【考異】唐石經「葉」字變體作「 」。第十三篇問政、直躬兩章倣此。張世南游宦紀聞:「今牒葉、棄字皆去世而從云,因唐太宗諱也。世之與云形相近。」
【考證】漢書地理志:南陽郡葉,楚葉公邑,有長城號方城。 水經汝水注:醴泉逕葉縣故城北。春秋成十五年許遷于葉者也。楚盛周衰,控霸南土,欲争强中國,多築列城於北方,以逼華夏,故號此城爲萬城。「萬」或作「方」字。 四書釋地續:葉故城距今南陽府葉縣二十里,中有沈諸梁祠,有方城山。 春秋大事表:楚遷許於葉。王子勝曰:「葉在楚方城外之蔽也。」楚子乃使遷許于析,而更以葉封沈諸梁,號曰葉公。今河南南陽府葉縣南三十里有古葉城。 日知録:左傳自王卿以下無稱公者,惟楚有之。其君已僭爲王,則臣亦僭爲公。 孔聖年谱:如葉時年六十二。
【集解】孔曰:「葉公名諸梁,楚大夫。食采于葉,僭稱公。不對者,未知所以答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葉公見夫子數應聘而不遇,尚以其問近,故不答也。葉公唯知執政之貴,不識天下復有遠勝,故欲令子路抗明素業,無嫌於時,得以清波濯彼穢心也。
【集注】葉公,楚葉縣尹沈諸梁,字子高,僭稱公也。葉公不知孔子必有非所問而問者,故子路不對,抑亦以聖人之德實有未易名言者與?
【餘論】羣經識小:葉公是楚國第一流人物,賢智素著,觀其定白公之亂,已得大凡。此問孔子於子路,斷不可唐突葉公爲門外漢也。集注後一說最是,觀夫子之言自見。 四書翼注:葉公問孔子,問中自有言語。此人楚之良臣,必知敬孔子。但聖道高妙,子路特難措詞耳。亦集注後一說意也。
子曰:「女奚不曰:『其爲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
【考異】皇本、高麗本「至」下有「也」字。 史記孔子世家引作「孔子聞之曰由何不對曰」。「其爲人也」下有「學道不厭誨人不倦」句。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李充云:凡觀諸問聖師於弟子者,諮道也則稱而近之,誣德也必揚而抑之,未有默然而不答者也。疑葉公問之,欲致之爲政,子路知夫子之不可屈,故未詳其說耳。夫子乃抗論儒業,大明其志,使如此之徒絶望於覬覦,不亦宏而廣乎。
【集注】未得則發憤而忘食,已得則樂之而忘憂,以是二者俛焉日有孳孳而不知年數之不足,但自言其好學之篤耳。然深味之,則見其全體至極純亦不已之妙,有非聖人不能及者。蓋凡夫子之自言類如此,學者宜致思焉。
【餘論】論語述何:上章言易詩書禮,此謂作春秋也。吴楚猾夏,亂贼接踵,所以憤也。春秋成而樂堯舜之知我,蓋又在莫年矣。
【發明】焦氏筆乘:楊敬仲曰:「孔子但言憤,不言所憤者何。但言樂,不言所樂者何。而繼之曰不知老之將至,嗚呼至矣!子曰:『吾有知乎哉?無知也。』令孔子而有知,其憤樂當不能以終日,況老其身乎?人心卽道,無體無方,其變化云爲,如水鏡之畢照而非動也,如四時之錯行而非爲也。世以其無不覺也,名曰心而實非有可指可執之物也。以其無不通也,名曰道而實非有可指可執之象也。肫肫浩浩,非思非爲,無始終,無生死,無古今,故不知老之將至,嗚呼至矣!文王之不識不知,顔子之如愚,子思之無聲無臭,孟子之聖不可知,皆一轍耳。」 反身録:常人之發憤不過爲功名富貴而已,未得則發憤以圖,既得則意遂而樂,憤樂無異而所以憤樂則異,能於所以處自奮自拔,其庶乎?
○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考異】皇本「以」上有「而」字。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以」作「而」。
【集解】鄭曰:「言此者,勸人學。」
【集注】生而知之者,氣質清明,義理昭箸,不待學而知也。敏,速也,謂汲汲也。 尹氏曰:「孔子以生知之聖,每云好學者,非惟勉人也。蓋生而可知者,義理爾。若夫禮樂名物古今事變,亦必待學而後有以驗其實也。」
【餘論】論語稽。夫子當日卽有聖人之稱,然時人所謂聖者,第在多聞多知、博物强識、不待師學傳授而無所不知,故震驚之也。不知夫子雖生知之聖,而亦未嘗不藉學以成之。其不居生知者,謙辭。其言好古敏求者,亦自明其功力之實也。
○子不語怪、力、亂、神。
【考異】漢書郊祀志引論語說曰:「子不語怪、神。」
【考證】七經小傳:語讀如「吾語女」之語,人有挾怪力亂神來問者,皆不語之。 黄氏後案:詩公劉傳:「論難曰語。」禮雜記「言而不語」,注:「言,言己事也。爲人說曰語。」此不語謂不與人辨詰也。
【集解】王曰:「怪,怪異也。力,謂若奡盪舟,烏獲舉千鈞之屬。亂,謂臣弑君,子弑父。神,謂鬼神之事。或無益於教化,或所不忍言。」
【唐以前古注】皇疏:發端曰言,答述曰語。此云不語,謂不通答耳,非云不言也。或通云:「怪力是一事,亂神是一事,都不言此二事也。」故李充曰:「力不由理,斯怪力也。神不由正,斯亂神也。怪力亂神,有興於邪,無益於教,故不言也。」
【集注】怪異勇力悖亂之事,非理之正,固聖人所不語。鬼神造化之迹,雖非不正,然非窮理之至,有未易明者,故亦不輕以語人也。 謝氏曰:「聖人語常而不語怪。語德而不語力,語治而不語亂,語人而不語神。」
按:困學紀聞:「上蔡此四語本王無咎之説。」無咎,嘉祐二年進士,曾鞏之妹夫,從王安石游最久。書録解題别集類:「王直講集十五卷,天台縣令南城王無咎補之撰。」卽其人也。
【餘論】顧況廣異記序曰:欲觀天人之際、變化之兆,吉凶之源,聖不可知,神不可測,其有干元氣,汩五行,聖人所以示怪力亂神禮樂刑政,著明大道以糾之。古文示字如今文不字,儒者不本其意,云子不語,非觀象設教之本也。
按:改「不」爲「示」,已開後儒竄亂經文强經就我風氣,故特著之。
四書辨證:孔子於春秋記災異戰伐篡弑之事,其不得已而及之者,必有訓戒焉。於易禮言鬼神者亦詳,蓋論其理以曉當世之惑,非若世人之侈談而反以惑人也。凡答述曰語,此謂尋常時人雖論及,子亦不語之。如南宫适問羿奡而不答,衞靈公問陳,孔文子訪攻,太叔疾皆不對之類是。吕氏春秋慎大覽:「孔子之勁舉國門之關而不肯以力聞。」顔氏家訓戒武篇同,此亦子不語力之一證。
【發明】陳埴木鐘集:問:孔子所不語,而春秋所紀皆悖亂非常之事。曰:春秋經世之大法,所以懼亂臣贼子,當以實書。論語講學之格言,所以正天典民彝,故所不語。 劉氏正義:書傳言夫子辨木石水土諸怪及防風氏骨節、專車之屬,皆是因人問答之,非自爲語之也。至日食地震山崩之類。皆是災變,與怪不同,故春秋紀之獨詳,欲以深戒人君當修德力政,不諱言之矣。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考異】釋文:「我三人行」,一本無「我」字。「必得我師」,本或作「必有」。 集解何晏解文「三人」上有「我」字。皇本、唐石經本皆作「我三人行必得我師焉」。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蜀石經「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上又有「我師」。 翟氏考異:唐石經及義疏皆與釋文正合,蜀石經又有「我師」,疑晁氏但言又有「我」字,傳寫者譌「字」字爲「師」。若云「我師三人行」,則于文義不通。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三人行」上有「我」字。 史記世家「有」作「得」。 穀梁傳僖公二十七年,范甯注曰:我三人行,必有我師。 漢書武帝紀元朔二年詔曰:三人並行,厥有我師。 晉書禮志、潛夫論引文與今本同。 馮登府異文考證:案何注、邢疏並云言「我三人行」,穀梁范注亦云「我三人行」。至「有」作「得」,史記世家亦如此。 阮氏論語校勘記:觀何晏自注及邢昺疏並云「言我三人行」,卽朱子集注亦云「三人同行,其一我也」,當以皇本爲是。
【集解】言我三人行,本無賢德,擇善從之,不善改之,故無常師。
按:劉寶楠云:「注似以行爲言行之行。三人之行,本無賢愚,其有善有不善者,皆隨事所見,擇而從之改之,非謂一人善一人不善也。既從其善,卽是我師,於義亦可通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明人生處世則宜更相進益,雖三人同行,必推勝而引劣,故必有師也。有勝者則諮受自益,故云擇善而從之也。有劣者則以善引之,故云其不善者而改之。然善與不善,既就一人上爲語也。人不圓足,故取善改恶亦更相師改之義也。 又引王郎云:於時道消俗薄,鮮能崇賢尚勝,故託斯言以厲之。夫三人之行,猶或有師,况四海之內,何求而不應哉?縱能尚賢而或滯於一方者,又未盡善也。故曰:「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或問:何不二人,必云三人也?答曰:二人則彼此自好,各言我是。若有三人,則恒一人見二人之有是非明也。
【集注】三人同行,其一我也。彼二人者一善一惡,則我從其善而改其惡焉,是二人者皆我師也。
别解論語後録:子產曰:「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此云善不善當作是解,非謂三人中有善不善也。
按:子產語見左襄三十一年傳,如錢說,是善與不善謂人以我爲善不善也。我並彼爲三人,若彼二人以我爲善我則從之,二人以我爲不善我則改之。是彼二人皆爲吾師。書洪范云:「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此之謂也。亦通。
【餘論】四書辨疑:師者,人之尊稱。惟其善堪爲人軌范者,可以此名歸之。惡如惡臭之可惡者亦謂之師。善亦吾師,惡亦吾師,此黄冠衲子之言,聖人談話中豈容有此?唐明皇問韓幹畫馬以誰爲師?對曰:「厩中之馬皆臣師也。」林氏引之以證此説。其所諭者甚似,究其實則不然。馬之壯健老弱肥瘦黑白,畫之者皆從本真依倣模寫,無論美惡,期皆似之,故言廐中之馬皆師也。經所言者,擇其善者從,其不善者改而不從,與其依樣畫馬豈可同論也哉?果言善惡皆我師,則天下之人皆爲師矣,何必專指三人?亦不須臾言必有也。三人取其數少而言,必有二字於三人中又有所擇也。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者,言其只三人行其間,亦必有可爲師法者,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者,非謂擇其一人全善者從之,一人全惡者改之也。但就各人行事中擇其事之善處從之,其不善處改之,不求備於一人也。全德之人世不常有,若直須擇定事事全善之人然後從之,於普天下終身求之未必可得。三人中豈能必有也?止當隨其各有之善從而師之,甲有一善則從甲之一善,乙有一善則從乙之一善,舜取諸人以爲善,亦此道也。由是言之,三人行必有我師,信不誣矣。
按:此章三說各不相同,當以集解爲正,錢氏解次之,集注爲下。
○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
【考證】史記世家:孔子與弟子習禮大樹下,桓魋欲殺孔子,拔其樹。弟子曰:「可以速矣。」孔子云云。 十二諸侯年表「魯哀公三年,孔子過宋,桓魋惡之。」宋世家與表同。 論語后録:說文無「魋」字,漢書西南夷西粵朝鮮傳有「椎結」,史記作「魋结」,是「椎」正字。「魋」別字。
按:世家云:「是歲魯定公卒。」爲定十五年。宋世家則以孔子過宋在宋景二十五年,當魯哀三年,與十二諸侯年表同。陳世家以孔子至陳在湣公六年,當魯定十四年。傳聞異辭,未知孰是。江氏年谱繋於定公十四年,時孔子五十七歲。
【集解】包曰:「桓魋,宋司馬黎也。天生德於予者,謂授我以聖性也。德合天地,吉而無不利,故曰其如予何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小人爲惡,以理喻之則愈凶强,宴待之則更自處,亦猶匡人聞文王之德而兵解也。
【集注】桓魋,宋司馬向魋也,出於桓公,故又稱桓氏。魋欲害孔子。孔子言天既賦我以如是之德,則桓魋其奈我何。言必不能違天害己。
【發明】論語或問:聖賢之臨患難,有爲不自必之辭者,有爲自必之辭者,隨事而發,固有所不同也。爲不自必之辭,孔子之於公伯寮,孟子之於臧倉是也。其爲自必之辭,則孔子於桓魋、匡人是也。以文考之,則彼曰「其如命何」,此曰「其如予何」,固不同矣。以事考之,則寮倉之爲譖愬,利害不過廢興行止之間,其說之行世固有是理矣,聖賢豈得而自必哉?至於桓魋、匡人,直欲加害於孔子,則聖人固有以知其决無是理也。故孔子皆以自必之辭處之,言各有當,不可以此而廢彼也。曰:聖人之自必如此,而又微服以過宋何也?曰:程子論之詳矣。然案史記:「孔子過宋,與弟子習禮大樹之下,桓魋伐其樹,孔子去之。弟子曰:『可以速矣。』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遂之鄭。」疑孔子卽遭伐樹之厄,遂微服而去之,弟子欲其速行,而孔子告以此語也。蓋聖人雖知其不能害己,然避患亦未嘗不深,避患雖深。而處之未嘗不閒暇也。所謂竝行而不悖者,學者宜深玩於斯焉。
○子曰:「二三子以我爲隱乎?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
【考異】皇本「以我爲隱乎」,「隱」下有「子」字,「吾無行」,「行」上有「所」字。
【考證】趙佑温故録:乎爾,與詩之「俟我於著乎而」、孟子「然而無有乎爾」、「則亦無有乎爾」俱齊魯問語辭。四書約旨:爾是虚字,若作實字,指二三子,反侵無不與二三子意。羣經平議。包注於「丘」下增「心」字,非經旨也。「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十三字作一句讀。「是」當爲「視」,釋名釋姿容曰:「視,是也。」視與是義本相通,故古書或叚「是」爲「視」。荀子解蔽篇「是其庭可以搏鼠」,楊倞注曰:「是蓋當爲視。」此其證也。孔子言「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視丘也」,正申明「吾無隱乎爾」之意。
【集解】包曰:「二三子,謂諸弟子。聖人智廣道深。弟子學之不能及,以爲有所隱匿,故解之也,我所爲無不與爾共之者,是某之心也。」
【集注】諸弟子以夫子之道高深不可幾及。故疑其有隱,而不知聖人作止語默無非教也,故夫子以此言曉之。與,猶示也。
【餘論】論語述何:易本隱以之顯,春秋推見至隱,不足以至隱者不著也。其事與文則衆著其義,二三子皆身通之,故曰無行不與。 四書辨證:集注言無往不與,行字本虚看。而包注則曰我之所爲無不與爾共之,行字則實看。駁異曰:「答問引解醒編云:『無隱章獨提出一行字,蓋以躬行望二三子也。若言語上求,只是口耳之末。此與天何言哉時行物生之意同。』」又约旨曰:「吕云二三子疑團從過求高遠來,過求高遠從實地少工夫來,着一行字,正從實地指出他可學處。人知與字對針隱字,而不知向行字討取着實處,則與字尚涉虚無。」
【發明】高攀龍高子遺書。門人非疑聖人有隱而不以誨人,是認聖人人倫日用是一事,神化性命是一事,謂聖人所可見者非其至也,其至處則隱而不可見也。如是則忽略現前,懸慕高遠,故聖人提醒之如此。 反身録:夫子以行示范,而門人惟言是求,故自明其無隱之實以警之,與「天何言哉」之意同。 又曰:師之於及門,有言教有身教?言教固所以教其行,然不若身教之得於觀感者尤深。夫子而後,若曾子之於公明宣,亦其次也。公明宣及曾子之門,見曾子居庭,親在,叱咤之聲未嘗至於犬馬。說之而學。見曾子之應賓客,恭儉而不懈惰。説之而學。見曾子之居朝廷嚴,臨下而不毀傷。說之而學。故不言之教,不從耳入而從心受,根於心,斯見於行矣。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考證】義門讀書記,小學先行而後文,弟子章是也。大學先文而後行,此章是也。 劉攽公是弟子記:文,所謂文學也。行,所謂德行也。政事主忠,言語主信。
【集解】四者有形質,可舉以教。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李充曰:其典籍辭義謂之文。孝悌恭睦謂之行,爲人臣則忠,與朋友則信,此四者,教之所先也。故以文發其蒙,行以積其德,忠以立其節,信以全其終也。
【集注】程子曰:「教人以學文修行而存忠信也。忠信,本也。」
【餘論】四書辨疑:行爲所行諸善之總稱。忠與信特行中之兩事。存忠信便是修行,修行則存忠信在其中矣。既言修行,又言而存忠信,義不可解。古今諸儒解之者多矣,皆未免爲牽强。王滹南曰:「夫文之與行固爲二物,至於忠信特行中之兩端耳,又何别爲二教乎?讀論語者聖人本意固須詳味,疑則闕之。若夫弟子之所誌,雖指稱聖人,亦當慎取。不必盡信也。」此蓋謂弟子不善記也,所論極當,可以決千古之疑。或曰:「若作行言政文,對四科而言,似爲有理,恐傳寫有差。」今不可考。
【發明】論語集注考證:文行忠信,此夫子教人先後淺深之序也。文者,詩書六藝之文,所以考聖賢之成法,識事理之當然,蓋先教以知之也。知而後能行,知之固將以行之也,故進之於行。既知之又能行之矣,然存心之未實,則知或務於誇博而行或出於矯僞,故又進之以忠信。忠發於心而信周於外,程子謂發己自盡爲忠,循物無違謂信。天下固有存心忠實,而於事物未能盡循而無違者,故又以信終之。至於信,則事事皆得其實而用無不當矣。此夫子教人先後淺深之序,有此四節也。 困學紀聞:四教以文爲先,自博而约。四科以文爲後,自本而末。 四書訓義:聖教不明,而務實者固陋而爲鄉黨自好之士,務博者浮薄而爲記誦辭章之儒。舍其心而求之文行,則無本而日流於僞,略文行而專求之心,則虚寂而不適於用。然後信聖人之教大中至正,不可得而損益也。
○子曰:「聖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君子者,斯可矣。」
【集解】疾世無明君。
【唐以前古注】皇疏:孔子歎世無賢聖也。言吾已不能見世有聖人,若得見有君子之行,則亦可矣,言世亦無此也。然君子之稱,上通聖人,下至片善。今此上云不見聖,下云得見君子,則知此之君子。賢人以下也。又引王弼云:此爲聖人與君子異也。然德足君物。皆稱君子,亦有德者之通稱也。
【集注】聖人,神明不測之號。君子,才德出衆之名。
【餘論】劉氏正義:大戴禮五義篇:「所謂聖人者,知通乎大道,應變而不窮,能測萬物之情性者也。」是言聖人無所不通,能成己成物也。禮記哀公問篇;「子曰:『君子者,人之成名也。』」韓詩外傳:「言行多當,未安愉也。知慮多當,未周密也。是篤厚君子未及聖人也。」此聖人、君子之分也。
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有恒者,斯可矣。
【考異】毛詩賓之初筵正義:論語曰:「聖人,吾不得而見之,得見君子者,斯可矣。」又曰:「善人,吾不得而見之,得見有恒者,斯可矣。」
按:據此,知「善人」以下古本別爲一章,故加「又曰」二字以别之。或曰:兩加「子曰」者,言非一時也。
【考證】困學紀聞:善人,周公所謂吉士也。有恒,周公所謂常人也。 論語訓:上言君,此言師,故更端言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所言指賢人以下也。言世道流喪,吾復不得善人也。有恒,謂雖不能作善而守常不爲惡者也。言爾時非唯無作片善者,亦無直置不爲惡者,故亦不得見也。
【集注】「子曰」字疑衍文。恒,常久之意。張子曰:「有恒者不貳其心,善人者志於仁而無惡。」
按:此章聖人、君子、善人、有恒,何平叔指當時天子諸侯言之,所謂「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也。自皇侃作義疏,卽已不用其說,不獨集注爲然。然如「善人爲邦百年」之類,仍當以地位言之,舊說究不可廢也。
亡而爲有,虚而爲盈,約而爲泰,難乎有恒矣。」
【考異】釋文:亡如字,一音無。此舊爲别章,今宜與前章合。 後漢紀引作「無」。
按:盧氏文弨考證謂釋文所云爲後人校語。
【集解】孔曰:「難可名之爲有常。」唐以前古注皇疏:此目不恒之人也。亡,無也。當時澆亂,人皆誇張。指無爲有,說虚作盈,家貧約而外詐奢泰,皆與恒反,故云難乎有恒矣。 又引江熙云:言世人負情反實,逐波流遷,若影無持係索,此有恒難也。
【集注】三者皆虚夸之事。凡若此者,必不能守其常也。
【發明】張伯行困學録:爲泰爲盈爲有,不過外面矯飾於一時,豈有能常泰常盈常有之理。此聞人之取而違,鄉愿之似而非,又何恒之足云:故曰「難乎有恒」。 嶺雲軒瑣記:世人事事止圖好看,曾不旋踵而不好看者來,並前之好看授人以口實。不若未經好看者之不覺其有不好看也。卽時至而不能自悔,亦勿庸過費心力以張之可矣。
按:圖好看俗語謂顧面子。「亡而爲有」三句卽所謂顧面子也。凡顧面子之人其始不過爲喜作僞之僞君子,其終必流爲無忌憚之真小人,烏能有恒?
○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
【考異】十一經問對。問:「綱」字不是「網」字乎?對曰:朱子之說正作「網」字解。知當來不是「網」字乎?太平御覽述論語上题「子曰」字。
【考證】經義述聞:「綱」乃「網」之譌,謂不用網罟也。 劉氏正義:王氏謂「綱」爲「網」譌,此不解綱制,欲改經字也。釋文:「綱音刚,鄭本同。」綱字本可不音,陸氏之意,亦恐人誤作「網」矣。黄氏後案:綱有二說,皇疏:「釣一竿屬一鉤而取魚也。綱者作大綱横遮于廣水而羅列多鉤,著之以取魚也。」皇疏申孔注,是。據邢疏,细網爲羅,以繩爲大綱,以羅屬著綱,横絶流而取魚。集注本之。弋有三說,見皇疏。一云古人以细繩係丸而彈,謂爲繳射也。一云取一杖,長一二尺許。以長繩係此杖而横颺以取鳥,謂爲繳射也。其一鄭君注周禮司弓矢云:「結繳于矢謂之矰。」司弓矢又云:「田弋充籠箙,矢其矰矢。』注云:「籠,竹箙也。矰矢不在箙。爲其相繞亂,將用乃共之也。」集注從鄭君説。 物茂卿論語徵:天子諸侯爲祭及賓客則狩,豈無虞人之供,而躬自爲之,所以敬也。狩之事大,而非士所得爲,故爲祭及賓客則釣弋,蓋在禮所必然焉。古者貴禮不貴財,不欲必獲,故在天子諸侯則三驅,在士則不綱不射宿。
【集解】孔曰:「釣者,一竿釣也。綱者,爲大綱以横絶流,以繳繫釣羅屬著綱也。弋,繳射也。宿,宿鳥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或云不取老宿之鳥也。宿鳥能生伏,故不取也。此通不及夜也。 又引孫綽云:殺理不可頓去,故禁網而存釣也。又引繆協云:將令物生有路,人殺有節,所以易其生而難其殺也。御覽八百三十四引鄭注云:網,謂爲大索横流屬釣。
【集注】網,以大繩屬網,絶流而渔者也。弋,以生絲繫矢而射也。宿,宿鳥。 洪氏曰:「孔子少貧賤,爲養與祭或不得已而釣弋,如獵較是也。然盡物取之,出其不意,亦不爲也。此可見仁人之本心矣。待物如此,待人可知。小者如此,大者可知。」
【發明】四書訓義:以萬物養人者,天地自然之利,故釣也弋也不廢也。釣不必得而綱則竭取,弋勞於得而射宿可以命中。不盡取者,不傷吾仁。不貪於多得而棄其易獲者,不損吾義。曲全萬物而無必得之心,豈非理之不遺於微而心之無往不安者乎? 黄氏後案:後儒求深者,謂夫子仁心非不欲不釣弋,特以賓祭爲之。此儒釋參合之言也。諸横生盡以養從生,文王之言也。羊豕之類養而不愛,孟子之言也。魚鳥本可取之物,不網不射宿,取物以節而已。取物以節,遂其生卽遂其性矣,此至誠之所以盡物性也。
○子曰:「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無是也。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
【考異】馮氏論語解。桑柔詩「予豈不知而作」,古有此成語。 七經考文補遺:「而作之者」,無「而」字。高麗本「知之次也」無「之」字。白虎通禮樂篇:孔子有言:「吾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也。」漢書溝洫志贊:孔子曰:「多聞而志之。知之次也。」
【考證】劉氏正義:公羊哀十四年傳。「春秋何以始乎隱?祖之所逮聞也。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春秋分十二世以爲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襄成宣文,君子之所聞也。僖閔莊桓隱,君子之所傳聞也。」此夫子修春秋,證之於所聞所見者也。又夫子言夏殷之禮皆能言之,但以文獻不足,不敢徵之。此可見聖人慎審之意。漢書朱雲傳贊。「世傳朱雲言過其實,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無是也。」謂世人傳述雲事多失實,則爲不知而作。作是作述,解者或爲作事,誤也。
【集解】包曰:「時人多有穿鑿妄作篇籍者,故云然也。」孔曰:「如此者,次於生知之者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不知而作,謂妄作穿鑿爲異端也。時蓋多有爲此者,故孔子曰:我無是不知而作之事也。人居世間,若有耳多所聞,則擇善者從之者也,若目多所見,則識録也。多見不云择善者,與上互文,亦從可知也。若多聞擇善,多見録善,此雖非生知,亦是生知之者次也。
【集注】不知而作,不知其理而妄作也。孔子自言未嘗妄作,蓋亦謙辭,然亦可見其無所不知也。識,記也。所從不可不擇記,則善惡皆當存之以備參考。如此者雖未能實知其理,亦可以次於知之者也。
按:集注此解本極明白,因塞進二理字。遂多語病。李威嘗言腐説、偏見、勝心、大言四者,乃道學家之通病。信然!
【餘論】朱子語類:問:作是述作,或是凡所作事?曰:祇是作事。 四書改錯:包咸注此,謂時人有穿鑿妄作篇籍者,故云:然則指定是作文。且又春秋時異學争出,著書滿天下,各行其説,故言此示戒,正與篇首「述而不作」作字相爲發明。若作事,則尚幹辦,崇有爲。與知慮聞見不合。此作字從來無解作事者,觀漢朱雲傳贊云:「世傳朱雲言過其實,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無是也。」則實指作文矣。 四書辨疑:不知其理而妄作,此説誠是。楊墨之徒皆其妄作者也,已於述而不作章備論之矣。兩章可以互相發明。但注文以孔子自言未嘗妄作爲謙辭,未曉其說。「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此誠孔子之謙辭,謙其美而不居也。妄作非美事也,孔子自言我無是也,正是鄙其妄作而以不妄作自居,何謙之有? 黄氏後案:言知之次者,次於作者之聖也。作者創人所未知,擇之識之者述古今人之所已知。不知而作者,不能擇多識多,臆創之而害於理者也。集注以知之次爲未能實知其理,未知其理,安可謂能擇能識?此注之誤也。
【發明】焦氏筆乘,子曰:「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又曰:「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卽其言而并觀之,則學之所重輕見矣。奈何文滅質博,溺心者衆也?淮南子曰:「精神已越於外而事復返之,是失之於本而求之於末也。蔽其元光而求知於耳目,是釋其昭昭而道其冥冥也。」噫!世之言學而不蹈此者幾希。反身録:多聞善言,多見善行,藉聞見以爲知,亦可以助我之鑑衡,而動作不至於妄。然去真知則有間矣,故曰知之次也。知聞見擇識爲知之次,則知真知矣。真知非從外來,人所自具,寂而能照,感而遂通,廓然大公,物來順應,心思言動,莫非天則,未嘗自私用智,雖作非作,夫所謂真知非他,卽吾心一念靈明是也。天之所以與我,與之以此也。耳非此無以聞,目非此無以見,所聞所見非此無以擇,無以識,此實聞見择識之主,而司乎聞見擇識者也。卽多聞多見擇之識之,亦惟藉以致此,非便以多聞多見擇之識之爲主也。知此則知真知,真則動不妄,卽妄亦易覺。所貴乎知者,在知其不善之動而已,此作聖之真脈也。
○互鄉難與言,童子見,門人惑。
【音讀】梁氏旁證:邢疏引琳公云:「此『互鄉難與言童子見』八字通爲一句,言此鄉有一童子難與言,是非一鄉皆難與言也。」梁玉繩曰:「此解似勝鄭注。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豈有一鄉之人皆難與言者?」
【考證】困學紀聞:王無咎云:「鹿邑之外有互鄉城,邑人相傳謂互鄉童子見孔子者,此處也。前代因立互鄉縣,其城猶存。」 四書釋地續補云:互鄉所在者頗多,獨王伯厚引王無咎云云,其城猶存。余謂州縣建置,事關朝廷,名雖或革,跡猶可尋。因檢新、舊唐書、杜氏通典、隋地理志,鹿邑名縣始隋開皇十八年,此後未見有析置互鄉事。雖伯厚語,恐未足憑。金仁山曰:「寰宇記徐州沛縣合鄉故城,古互鄉之地。蓋孔子云難與言者。」按徐州距魯近,論語互鄉應指此。若今河南鹿邑縣,則遠矣。 陳士元論語類考:寰宇記載徐州沛縣合鄉故城,互鄉之地。一統志謂互鄉在河南陳州商水縣。二說不同。沛在春秋時爲宋地,商水乃陳地,夫子嘗過陳宋,未知孰是。 劉氏正義:互鄉不知所在。元和郡縣志謂滕縣東二十三里有合鄉故城,卽互鄉。顧氏祖禹方輿紀要謂在今嶧縣西北,當卽滕縣東之合鄉。又太平寰宇記:「徐州沛縣。陳州項城縣北一里並有互鄉。」又明一統志謂在陳州商水縣。方氏以智通雅謂。「互,鄉名,古廧里,今在睢州。」諸說不同。 瞥記:王伯厚引王無咎,謂互鄉在亳州鹿邑縣。閻百詩四書釋地續以爲未足憑。案寰宇記引劉芳徐州記云:「合鄉卽古互鄉,孔子所謂難與言者。」考漢志合鄉縣屬東海,顧氏方輿紀要曰:「合鄉城在嶧縣西北,古之互鄉也。」寰宇記又謂互鄉在陳州項城縣北一里,恐非。 四書辨證:寰宇記:「隋開皇十八年改武平爲鹿邑,取故鹿邑城爲名,春秋時鳴鹿地。」亦無互鄉之説。水經注曰:「渦水東逕鹿邑城北,世謂之虎鄉城。」或因互、虎聲近而誤耳。又寰宇記:「彭城沛縣有合鄉故城,古牙鄉之地。劉芳徐州記以爲卽古之互鄉,論語言難與言者。又陳州項城縣互鄉城在縣城北一里,古老傳云互鄉地,論語童子見卽此。」樂史兩存其說。觀下司敗與言恐一時事,陳州互鄉较確。 論語後録:互之言午,午者,牾也。互鄉猶寢丘耳。論語竢質:「互讀與午同。午,牾也。互鄉之人性多牾。難與之言,故鄉得互名。」
【集解】鄭曰:「互鄉,鄉名也。其乡人言語自專,不達時宜。而有童子來見孔子,門人怪孔子見之。」
【集注】互鄉,鄉名。其人習於不善,難與言善。惑者,疑夫子不當見之也。
子曰:「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唯何甚?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
【考異】唐石經宋石經兩「潔」字皆作「挈」。託名黄宪天禄阁外史適晉篇引文「不保」作「焉保」。 後漢書郭太等傳注引孔子曰:人潔己以進,與其進,不保其往。南軒論語解:「子謂其進之志則善,與其進而志善,不與其退而不善也。若於志善之時,以其退而不善而拒之,則何甚也。又反覆言之,謂凡人潔己以進,則當與其潔耳,固不可保其往也。」林希元四書存疑曰:「依南軒說之,則非錯簡。」 四書駁異:學殖解曰:「吾與其進而來見,不與退而爲不善也,吾何爲已甚也?人能潔己以進,吾與其潔也,安保往日之不善也?」十四字自不錯。
【集解】孔曰:「教誨之道,與其進,不與其退。怪我見此童子,惡惡一何甚也。」鄭曰:「往,猶去也。人虚己自潔而來,當與之進,亦何能保其去後之行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顧歡云:往,謂前日之行也。夫人之爲行,未必可一,或有始無終,或先迷後得。故教誨之道,潔則與之,往日行非我所保也。
【集注】疑此章有錯簡。「人潔」至「往也」十四字當在「與其進也」之前。潔,修治也。與,許也。往。前日也。言人潔己而來,但許其能自潔耳,固不能保其前日所爲之善惡也。但許其進而來見耳,非許其既退而爲不善也。蓋不追其既往,不逆其將來,以是心至斯受之耳。「唯」字上下疑又有闕文,大抵亦不爲已甚之意。
【餘論】困學紀聞:闕黨之童,游聖門者也。夫子抑其躁,是以知心之易放。互鄉之童,難與言者也,夫子與其進,是以知習之可移。 論語述何:春秋,列國進乎禮義者與之,退則因而貶之。此其義也。諸侯卿大夫所行多過惡,而有一節可以立法。聖人所不遺,亦其義也。
○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考異】後漢書列女傳:班昭女誡曰:「古人有言:『仁遠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 潛夫論德化篇亦作「仁斯至矣。」
【集解】包曰:「仁道不遠,行之則至是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復禮一日,天下歸仁,是仁至近也。
【集注】仁者,心之德,非在外也。放而不求,故有以爲遠者。反而求之,則卽此而在矣,夫豈遠哉?
【發明】筆乘:「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此孔氏頓門也。欲卽是仁,非欲外更有仁。欲卽是至,非欲外更有至。當體而空,觸事成覺,非頓門而何?
○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
【考異】皇本「曰」上有「對」字。
【考證】左傳:「楚子西曰:『臣歸死於司敗。』」又宣四年傳:「楚箴尹克黄自拘於司敗」杜注云:「陳楚名司宼爲司敗也。」四書稗疏:集注云:「司敗,司宼。」然敗之爲言,伐也,則主徵伐,蓋司馬之職也。乃陳爲虞後,修天子之事守。世用虞禮,官仍舜典。舜命皐陶作士,而以蠻夷猾夏宼贼姦宄屬之。九官別無典兵者。則虞制司馬、司寇合爲一官,而陳因之。猶宋之有司城,一用殷禮而非周官耳。 九經古義:古陳、田字通,故以爲齊大夫。
按:司敗或以爲人名,或以爲官名,或以爲齊人,或以爲陳人。集注從孔不從鄭是也。主齊人說者,以爲陳是時已滅於楚,雖復封之,夷於九縣,所謂「陳蔡不羹」也,安能自通上國爲楚所使?餘考孔子於定公十四年自鄭至陳,居三歲,復於哀二年自衞如陳,皆在陳侯稠時,屢主司城貞子家。司敗之問,蓋孔子在陳時也。司敗之官惟陳楚有之,其爲陳人無疑。
【集解】孔曰:「司敗,官名。陳大夫。昭公,魯昭公。」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云:司敗,人名,齊大夫。
【集注】陳,國名。司敗,官名,卽司宼也。昭公,魯君,名稠。習於威儀之節,當時以爲知禮,故司敗以爲問,而孔子答之如此。
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君取於吴,爲同姓,謂之吴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
【考異】皇本「取」作「娶」。「進之」作「進也」。 釋文亦作「娶」。 史記弟子傳、吕氏春秋「期」皆作「旗」。翟氏考異:巫馬子名施。說文云:「施,旗貌。」齊欒施、鄭豐施皆字子旗。古人爲字,使人聞其字而知其名,率多如此。此當以「旗」爲正。「期」字通借。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正平本無「君子亦黨乎」句。
【考證】九經古義。仲尼弟子列傳云:「巫馬施字子旗。」吕氏春秋亦云「巫馬旗」,今論語作「期」,孔安國注云:「弟子名施。」案說文云:「施,旗貌。齊欒施字子旗,知施者旗也。」古人名字相配,故白虎通云:「聞名卽知其字,聞字卽知其名。」古旌旗字無作期者,當從史記作旗。 劉氏正義:巫馬者。以官爲氏。周官有巫馬,掌養疾馬而乘治之是也。仲尼弟子列傳:「巫馬施字子旗,少孔子三十歲。」漢書古今人表及吕氏春秋具備覽亦作巫馬旗。此文作「期」者,梁氏玉繩人表考云:「說文:『施,旗也。故齊欒施字子旗。』而期與旗古通。左昭十三年『令尹子旗』,楚語下作『子旗』。定四年『子旗』,吕覽高誘注作『子旗。』战國策『中旗推琴』,史魏世家作『中旗』,皆其驗也。」案鄭豐施亦字子旗,見左昭十六年傳注:「旗」本字,凡作「期」皆叚借也。鄭目録云:「魯人。」家語弟子解則云陳人。 論語竢質:巫馬,官名,於周官属夏官。先世居是官,因以爲氏也。「君取於吴,爲同姓,謂之吴孟子」者,禮記坊記:「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以此坊民,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注:「吴,大伯之後,魯同姓也。昭公取焉,去姬曰吳而已,至其死亦略云孟子卒,不書夫人某氏薨。孟子蓋其字。」 論語後録:此所云春秋,卽不修春秋也。司敗蓋據此而言。周之制,同姓百世婚姻不通。昭公取吴不告于天子,天子亦不命之,故雜記曰:「夫人之不命於天子,自魯昭公始也。」
【集解】孔曰:「巫馬期,弟子,名施。相助匿非曰黨。魯吴俱姬姓。禮,同姓不婚,而君取之,當稱吴姬,讳曰孟子。」
【集注】巫馬姓,期字,孔子弟子,名施。司敗揖而進之也。相助匿非曰黨,禮不娶同姓,而魯與吴皆姬姓,謂之吴孟子者,諱之,使若宋女子姓者然。
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集解】孔曰:「以司敗之言告也。諱國惡,禮也。聖人道閎,故受以爲過。」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協云:諱則非諱,斯誠然矣。若受以爲過,則所以諱者又以明矣,亦非諱也。向司敗之問則詭言以爲諱,今巫馬師徒將明其義,故向之言爲合禮也。苟曰合禮則不爲黨矣,今若不受爲過,則何禮之有乎?
【集注】孔子不可自謂諱君之惡,又不可以娶同姓爲知禮,故受以爲過而不辭。
【餘論】論語述何:春秋於孟子不書逆女,不書薨葬,於卒也不書吴孟子,諱文也。陳司敗若問昭公取同姓可爲知禮乎?則夫子不答也。 四書釋地又續補:少讀陳大士:「君取於吴」二句文云:「於是一國之中有吴孟子號矣。孟子,昭公所自爲稱也。吴則非昭公所自爲稱也。」後讀孔穎達疏左傳:「論語謂之吴孟子,蓋時人常言。」疏坊記:「謂之吴孟子,是當時之言有稱吴也。」乃知陳大士文本此。予尤愛疏「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吴」,云:「春秋無此文。坊記云然者,禮,夫人初至必書於策。若娶齊女,則曰夫人姜氏至自齊,娶宋女。則曰夫人子氏至自宋。此孟子初至時,亦當書曰夫人姬氏至自吴。同姓不得稱姬,舊史所書,蓋直云夫人至自吴,是去夫人之姓,直書曰吴而已。仲尼修春秋,以犯禮明著,全削其文,故經今無其事。」加以死但書曰孟子卒,則吴之一字當日不出自昭公口决矣。 又云:同姓之婚,如周語鄶由叔妘、聃由鄭姬,及左傳襄二十三年晉嫁女於吴,二十五年崔武子取棠姜,二十八年慶舍妻廬蒲癸,昭元年晉有四姬皆是。春秋于孟子以隱辭書之,豈所以深責秉禮之魯歟?按毛西河亦謂魯止稱孟子。當時故加以吴字,其曰謂之者,謂魯人謂之也。此與坊記所云「猶去其姓而曰吴」同意。若謂昭公自諱使若宋女,則昭公未嘗加吴字,正與閻氏說合。四書翼注:魯昭公娶吴之事不見於春秋,或襄公在時已结婚,或卽位後憚季氏之强,遠娶於吴以求繫援,皆不可知。至魯哀公十二年,春秋書「孟子卒。」左傳言:「昭公娶吴,故不書姓。死不赴,若不稱夫人。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陳是時已滅於楚,雖復封之,夷於九縣,所謂「陳蔡不羹」也,安能自通上國,爲楚所使?特時值是事,故意暴昭公之短以諂季氏,無行之尤者也。臣不可貶君,自無答不知禮之理,然使不答,卽墜其局矣。亟答之曰知禮,挫其氣也。陳司敗知夫子見其肺肝,不敢措辭,揖巫馬期以洩其忿。使夫子別致一辭以自表其失言,又墜其局矣。惟欣然曰「丘也幸」,則司敗之技窮。使知君臣大倫根於天性,昭公失國,一再傳矣,孔子猶樂爲之任過,則季氏恐鹰鸇之逐鳥雀,不敢動於惡矣。
○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
【考異】史記世家:使人歌善,則使復之,然後和之。
【集解】樂其善,故使重歌而後自和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衛瓘云:禮無不答,歌以和,相答也。其善乃當和,音不相反,故今更爲歌,然後和也。集注反,復也。必使復歌者,欲得其詳而取其善也。而後和之者,喜得其詳而與其善也。此見聖人氣象從容,誠意懇至,而其謙遜審密不掩人善又如此。
【餘論】四書近指:聲比於琴瑟謂之歌。史記云:「詩三百篇:夫子皆絃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劉氏正義:如孫此說,是與人歌爲教弟子樂也。合韶武雅頌,則善矣。
○子曰:「文莫吾猶人也,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
【考異】皇本、高麗本「得」下有「也」字。
【音讀】論語詳解:「文」字斷句。
【集解】莫,無也,文無者,猶俗言文不也。文不吾猶人者,言凡文皆不勝於人也。孔曰:「身爲君子,己未能也。」
【唐以前古注】楊慎丹鉛總録引欒肇論語駁云:燕齊謂勉强爲文莫。
【集注】莫,疑辭。猶人言不能過人而尚可以及人。未之有得,則全未有得。皆自謙之辭。而足以見言行之難易緩急,欲人之勉其實也。
别解一論語駢枝:丹鉛録引晉欒肇論語駁曰:「燕齊謂勉強爲文莫。」又方言曰:「侔莫,强也。北燕之外郊凡勞而相勉。若言努力者,謂之侔莫。」案說文:「忞,强也。慔,勉也。」忞讀若𣅐,「文莫」卽「忞慔」假借字也。廣雅亦云:「文,勉也。」黽勉、密勿、蠠没、文莫皆一聲之轉。文莫行仁義也,躬行君子由仁義行也。 劉氏正義:案淮南子繆稱訓「猶未之莫與」高誘注:「莫,勉之也。」亦是借「莫」爲「慔」。夫子謙不敢居安行,而以勉强而行自承,猶之言學不敢居生知而以學知自承也。
别解二胡绍勳四書拾義以莫訓定,屬下「吾猶人也」爲句,引詩「求民之莫」爲據。
别解三經義述闻:「莫」蓋「其」之誤,言文辭吾其猶人也。上下相應。猶左傳「其將積聚也」,其與也相應也。
○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抑爲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公西華曰:「正唯弟子不能學也。」
【考異】釋文:魯讀正爲誠,今從古。湛淵靜語:子曰:「文莫吾猶人也,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此夫子謙辭,至「若聖與仁,則吾豈敢」,亦夫子謙辭。上有「若」字,下有兩「則吾」,似是一章,蓋多一「子曰」爾。 四書辨疑:章首疑有闕文。晁氏謂當時有稱夫子聖且仁者,其說良是。
【考證】論語補疏:聖者,通也。 大戴禮四代篇云:「聖知之華也。」聖與仁卽知與仁。羣經平議:聖與仁,猶言智與仁也。子貢曰:「學不厭,智也。教不倦,仁也。」蓋諸弟子之稱夫子如此。孔子聞之而不敢居仁智之名,故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抑爲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聖與智古通稱,故臧武仲多智,時人謂之聖人。禮記鄉飲酒義曰「仁義接,賓主有事。俎豆有數,曰聖。聖立而將之以敬,曰禮。」大戴記盛德篇曰:「宗伯之官以成仁,司馬之官以成聖,司宼之官以成義,司空之官以成禮。」其所謂聖卽智也,故與仁義禮並列,猶言仁義禮智也。後世但知大而化之之謂聖,而古義湮矣。 胡紹勳四書拾義:「爾」當作「𠇍」。說文云:「𠇍䛐之必然也。」經傳「𠇍」字後人皆改作「爾」。廣雅釋詁訓云爲有,正此經確詁。云爾卽有此之詞。若孟子「是何足與言仁義也云爾」,趙注以爲絶語之辭,爾當讀如字,與論語異。「薄乎云爾」亦然。
【集解】孔曰:「孔子謙不敢自名仁聖也。」馬曰:「正如所言,弟子猶不能學,况仁聖乎?」
【集注】此亦夫子之謙辭也。聖者,大而化之。仁則心德之全而人道之備也。爲之。謂爲仁聖之道。誨人。亦謂以此教人也。然不厭不倦,非己有之則不能,所以弟子不能學也。 晁氏曰:「當時有稱夫子聖且仁者,以故夫子辭之。苟辭之而已焉,則無以進天下之材。率天下之善,將使聖與仁爲虚器,而人終莫能至矣。故夫子雖不居仁聖,而必以爲之不厭、誨人不倦自處也。可謂云爾已矣者,無他之辭也。公西華仰而歎之,其亦深知夫子之意矣。
按:四書纂疏:「晁氏名說之,清豐人。」考宋史列傳,字以道,濟州鉅野人,晁補之之從弟也
【餘論】論語集注考證:王文憲云:「學不厭,誨不倦,前章方言何有於我,此章乃曰則可謂云爾,學者當思。」履祥案前章自省之辭,此章必因人之問。子貢問夫子聖矣乎,其下答辭與此章類。故晁氏之說以爲有稱夫子聖且仁者,而夫子辭之如此。 四書賸言:「若聖與仁」,予以六經解之。鄉飲酒義曰:「東方者春,春之爲言,蠢也,產萬物者也,聖也。南方者夏,夏之爲言,假也,假者,大也,養而大之,仁也。」則內聖外王,總以仁及萬物爲言。聖仁者,明德而新民,成己而成物者也。禮所云「天子之立也,嚮仁而左聖」,正以是也。然則學不厭、教不倦,亦學爲聖仁教爲聖仁,以仁心及物而進于聖已矣,何二詣焉?博施濟衆,子貢以爲仁人之事,而夫子以爲聖人之事,亦謂仁與聖皆推心之恕以長養萬物,淺與深總一體者。蓋春爲養之本,故以聖當之。夏爲養之末,故反以仁當之。六經解聖仁無兩義,人之學聖仁教聖仁亦無兩事,所謂一貫在忠恕,如此而已。
○子疾病,子路請禱。子曰:「有諸?」子路對曰:「有之;誄曰:『禱爾于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禱久矣。」
【考異】舊無「病」字。釋文曰:「『子疾』,一本云『子疾病』,皇本同,鄭本無『病』字。」 周禮大祝疏引作「孔子病」。 皇本「禱久矣」。「禱」下有「之」字。 翟氏考異:集解於子罕篇始釋病,則此有「病」字非。又按孔注云:「某禱之久矣。」繹文則舊本宜有下「之」字。
【考證】說文:讄,禱也。論語云:讄曰:『禱爾於上下神祇。』」或不省作「𧮢」。周禮小宗伯「禱于上下神 」,鄭康成注引「讄曰:『禱爾于上下神祇。』」 又大祝「作六辭,其六曰誄」,鄭注曰:「誄,謂積纍生時德行以錫之命。」 論語集注考證:古本論語元作「讄」,説文所引是也。其作「誄」者,則哀死而述行以諡之之辭。同是力軌反,而義不同。必開元、長興史書之誤,集注偶未之考爾。其稱「讄曰」,必自有一書,如大祝所掌六祝六辭之類。 翟氏考異:按說文及玉篇廣韻等書誄、讄皆各爲訓,至毛晃增修韻略始言讄與誄同。據周禮小宗伯、大祝二注不同,大祝注直以論語所稱爲誄,是當鄭氏時已兩文並傳。考證謂必開元、长兴時誤,誣之矣。 論語後案:誄,說文引此作「讄」,或作「𧮢」,累功德以求福也。段氏注曰:「讄,施于生者以求福。誄,施于死者以作諡。」論語之「誄」字當作「讄」,集注誤也。
按:論語述要云:「時夫子方生,子路斷不引哀死之誄以答。『誄』當作『讄』無疑也。」蓋宋人不講六書,王伯厚引慈湖、蒙齋說古「孝」字只是「學」字,錢大昕以爲:「古文學從爻,孝從老,判然兩字,豈可傅會爲一?宋人不講六書,故有此謬說。淹貫如伯厚且然,何況朱子?」考春秋傳「孔子卒,哀公誄之」,或曰:誄,論語所「誄曰禱爾於上下神祇。」贾疏曰:「生人有疾,亦累列其德行而爲辭,故引論語文以相續。」以六辭之誄讀如論語之誄,是溷讄於誄之始歟?其誤不始於朱子也。劉寶楠以爲當是古魯文異,亦可備一説。
太平御覽引莊子(困學紀聞引):孔子病,子貢出卜。孔子曰:「吾坐席不敢先,居處若齋,飲食若祭,吾卜之久矣。」 翟氏考異:此條爲今本莊子所無,蓋卽論語事而易子路爲子貢,易禱爲卜耳。莊周所傳孔子言行已不得其真,此更未知果周言否。 論衡感虚篇引此云:聖人修身正行,素禱之日久,天地鬼神知其無罪,故曰禱久矣。
【集解】包曰:「禱,禱請於鬼神也。」周曰:「有諸,言有此禱請於鬼神之事乎。」孔曰:「子路失指也。誄,禱篇名。孔子素行合於神明,故曰某之禱久矣。」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欒肇云:案說者徒謂無過可謝,故止子路之請,不謂上下神祇非所宜禱也。在禮天子祭天地,諸侯祈山川,大夫奉宗廟,此禮祀典之常也。然則禱爾于上下神祇,乃天子禱天地之辭也,子路以聖人動應天命,欲假禮祈福二靈。孔子不許,直言絶之也。曰「丘禱久矣」此豈其辭乎?欲卒舊之辭也。自知無過可謝而云「丘之禱久矣」,豈其辭乎?在聖行無違。凡庸所知也。子路豈誣夫子於神明哉?以爲祈福自不主以謝過爲名也。若以行合神明無所禱請,是聖人無禱請之禮,夫如是,知禮典之言棄。金縢之義廢矣。
【集注】禱,謂禱於鬼神。有諸,問有此理否。誄者,哀死而述其行之辭也。上下謂天地,天曰神,地曰祇。禱者,悔過遷善以祈神之佑也。無其理則不必禱。既曰有之,則聖人未嘗有過,無善可遷,其素行固已合於神明,故曰某之禱久矣。又士喪禮「疾病行禱五祀」,蓋臣子迫切之至情有不能自已者,初不請於病者而後禱也。故孔子之於子路不直拒之,而但告以無所事禱之意。
【餘論】吴嘉賓論語說(劉氏正義引)。父兄病而子弟禱,此不當使病者知也。周公之册祝自以爲功,雖祝史皆命之使勿敢言,况請之乎?子路之請禱,欲聖人之致齊,以取必於鬼神也。
【發明】論語或問:或問:行禱五祀,著於禮經,今子路請之而夫子不從,何也?曰:以理言之,則聖人之言盡矣。以事言之,則禱者臣子至情迫切之所爲,非病者之所與聞也。病而與聞於禱,則是不安其死而諂於鬼神。以苟須臾之生,君子豈爲是哉?曰:然則聖言乃不及此,而直以爲無事於禱,何也?曰:是蓋有難言者。然以理言,則既兼舉之矣。蓋祈禱卜筮之屬,皆聖人之所作。至於夫子,而後教人一决諸理,而不屑屑於冥漠不可知之間。其所以建立人極之功,於是爲備,觀諸易之十翼亦可見矣。 尹會一讀書筆記:天地神明,臨之在上,質之在旁。身心、性情、作止、語默,無時無處而不悔過遷善,是乃平時之所以爲禱,不待疾病而後然也。聖人之言,至爲切實,勿徒作拒子路之辭觀。 論語稽:子路嘗問生死鬼神,蓋有以見生死之理,天人一致。故夫子問「有諸」,而直對曰「有之」也。其述誄詞,上曰神屬天,下曰祇屬地,上下之中有人,人戴天履地,豈有不能感通者?然不知感通在平日,不在臨時。若平日德不足以感通,有疾乃求神衹,則不惟誣神祇,且自誣矣。夫子自言禱久,固以素行之合於神明,亦可見禱祠之不必事矣。
○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
【考異】皇本「孫」作「遜」,下同。漢書董仲舒傳、後漢書馬融傳、又王暢傳注、說苑權謀篇、顏氏家訓治家篇、太平御覽人事部皆引文「孫」字作「遜」。 翟氏考異:憲問篇「危行言孫」,「幼而不孫弟」,衛靈公「孫以出之」,陽貨「不孫爲勇」,「近之不孫」,皇本皆作「遜」。據書「五品不遜」,及遜志、遜荒,並是「遜」字,則「遜」亦經典所用。
【集解】孔曰:「俱失之,奢不如儉。奢則僭上,儉不及禮。固,陋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二事乃俱爲失。若不遜陵物,物必害之,頃覆之期,饿頃可待。若止復固陋,誠爲不逮,而物所不侵。故與其不遜,寧爲固陋也。
【集注】孫,順也。固,陋也。奢儉俱失中。而奢之害大。 晁氏曰:「不得已而救時之弊也。」
【發明】此木軒四書説:聖人意在惡不孫,注言救時之弊者,當時如舞佾歌雝皆不孫之事也。其實奢之害大,自是一定之理,不論風尚如何。故曰「國儉示之禮」,不言國儉示之奢也。
○子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考異】釋文曰:魯讀蕩爲湯,今從古。
按:劉氏正義:「詩宛丘『子之湯兮』,毛傳:『湯,蕩也。』王逸楚辭章句引作『蕩』。二字音義本同,故鄭仍從古。」陳氏啓源曰:「『蕩蕩」當作『潒潒。』說文平坦義當作愓,狂放義當作𢠽,廣大義當作潒。蕩本水名,與此之義俱無涉。今愓、𢠽、潒三字俱不用,以一蕩字總其義,此俗之譌也。」
【考證】論語後案:「戚戚」卽詩之「蹙蹙」,爲缩小之貌。說文無「蹙」字,凡經典戚與蹙訓憂者,皆以「慽」爲正字。訓迫促者,以「戚」爲正字,卽戚近義之引申。此戚戚當訓迫縮,與蕩蕩反對也。
按:戚戚訓迫缩自是的訓:宋儒不明訓詁,故有此誤。然古注已云「長戚戚,多憂懼貌也」,是其誤亦不始於集注也。
【集解】鄭曰:「坦蕩蕩,寬廣貌。長戚戚,多憂懼貌。」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君子坦爾夷任,蕩然無私。小人馳兢於榮利,耿介於得失,故長爲愁府也。
【集注】坦,平也。蕩蕩,宽廣貌。程子曰:「君子循理,故常舒泰。小人役於物,故多憂戚。」
【發明】反身録:問:君子坦蕩蕩。曰:能俯仰無愧,便是坦蕩蕩。能持敬謹獨,方能俯仰無愧。問:持敬以謹其獨,固致坦之要,而獨之當謹者,其詳亦可聞乎?曰:獨之當謹者非一,而名利之念尤爲喫緊。千病萬病,咸從此起,只不爲名牽,不爲利役,便俯仰無愧,便坦蕩自得。小人不爲名牽,便爲利役,未得患得,既得患失,便是長戚戚。 魯岡或問:君子處窮通得喪,何以獨蕩蕩而不戚戚?曰:窮通得喪可以大言,可以小言。小處沾滯,大處可知。一絲未忘,難言蕩蕩。其所以異於二氏之空幻者,仁智也。如用一物,非不珍重愛惜,却又成敗聽之。如受一託,非不盡心竭力,却又離合聽之。唯得時不喜,故喪時不憂。 張伯行困學録:君子坦蕩蕩,衹是樂天知命而已。此木軒四書說:小人長戚戚,何必王巨君、李林甫一辈,受此極惡,謂當懲創乎?惡惡不如惡臭,好善不如好色,難終身行善亦近名目,彼其戚戚之根故自在。聖人發言之旨,似應在此也。
○子温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
【考異】釋文說:一本「子」作「子曰」。「厲」作「例」。 皇本作「君子」,「威」下無「而」字。 翟氏考異:依釋文,則皇本作「君子温而厲」,今所見侃義疏與監本同文,未有「君」字,此是海國中傳寫脱漏。後子張篇君子有三變章,義疏曰:「所以前卷云『君子温而厲』也。」可爲其脱漏之確證。 三國吳志步騭傳引論語「恭」句處「威」句前。
按:此章依皇疏原本。(非今皇本)當作「子曰君子温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然不如今文義長。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王弼云:温者不厲,厲者不温,威者必猛,不猛者不威,恭則不安,安者不恭,此對反之常名也。若夫温而能厲,威而不猛,恭而能安,斯不可名之理全矣。故至和之調,五味不形,大成之樂,五聲不分,中和備質,五材無名也。
【集注】厲,嚴肅也。人之德行本無不備,而氣質所賦鮮有不偏。惟聖人全體渾然,陰陽合德,故其中和之氣見於容貌之間者如此。門人熟察而詳記之,亦可見其用心之密矣。抑非知足以知聖人,而善言德行者不能記,故程子以爲曾子之言,學者所宜反復而玩味也。
【發明】嶺雲軒瑣記:讀古人書,執着印板說話,如何是仁,如何是義,全無是處。 又曰:存诚主敬,久成道學家套語矣。須知二者不可作意以求。心苟常存,不期誠而自誠。心果有主,不期敬而自敬。宋儒有十年後纔去得一矜字者,有十五年學個恭而安不成者,皆悮甚。朱子曰:「但得心存便是敬,勿於存外更加功。」是爲得之。李光地論語劄記:温者,春生之氣。威者,秋肅之氣。恭者,內温外肅,陰陽合德之氣也。三句就一時想像亦可,然亦有迭見者。蓋喜怒哀樂,聖與人同,當其喜則温之氣形,當其怒則威之氣形,及乎喜怒未發,則恭之意常在也。又推出一安字,則見其一出乎至誠而無勉彊,深體而默識之,則知聖人與天地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