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集釋:先進篇 ●程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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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集釋卷二十二
先進(上)

〇子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考異】集解 :「孔安國曰:『後進與禮樂俱得時之中,斯君子矣。』」似所據古論語「於」字爲「與」。 邢疏亦述作「後進與禮樂」,云:「後進與時消息。」
【考證】孫奕示兒編:先進,指三代而上。後進,指三代而下。謂三代以上,教行俗美,而禮樂達天下,雖野人亦能之,況君子乎?三代而下,政異俗殊,而禮樂有壞闕,惟君子能之,野人則莫之能力也。所以夫子欲從三代之盛時。 論語補疏:皇侃上節注仕作士,謂「先輩五帝以上,後輩三王以還」是也。五帝時淳素,質勝於文。三王時文質彬彬,益野人而爲君子。自時厥後,文益盛,文又勝於質,遽欲其彬彬還爲君子不易得,宜以上古之淳素和之。用,謂變化之。「移風易俗」四字解「用」字最切。孔子時文勝質,既非先進,亦非後進,欲其仍還後進之君子,必先移易以先進之野人也。譬如陰陽宜和,病陰盛者宜以純陽制之,然後乃得其和。孔子從先進,非重野人輕君子,正將由野人而至君子也。注云「因世損益」,得之。因質勝而益之爲君子。因文勝而損之爲君子,損文勝莫如從先進,此聖人裁成輔助之妙也。 羣經補義:時人所謂先進之禮樂爲野人,後進之禮樂爲君子,意其指殷以前爲野人,周以後爲君子。孔子從先進,正欲去繁文而尚本質耳。當用文者從周,當用質者從殷,殷輅、周冕及已愨、已戚之類,是其凡例。而室事交戶,堂事交階,許子路爲知禮,亦是欲去繁文之意也。是說也,朱子履言之。朱子曰:「禮時爲大,有聖人者作,必將因今之禮而裁酌其中,令其簡易易曉而可行,必不至復取古人繁縟之禮而施之於今也。孔子從先進已有此意。」又曰:「聖賢有作,只是以古禮減殺,從今世俗之禮,令有防范節文,不至太簡而已。觀孔子欲從先進。」又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便是有意損周之文,從古之樸矣。」然則從先進非從周初之先進。 惜抱軒經說:孔子處周文盛之時,守爲下不悖之誼,奉先王之禮而不敢易。故曰今用之,吾從周。此與弟子常言者也。然而周之文固美矣,而其過盛則足以傷質,殆有不及乎夏 商以上者。如用之,則吾從先進。此非與弟子常言而閑言之者也。顏淵問爲邦,子告以兼用四代之法,如用之者,亦得邦家而爲一代之制之謂,非尚爲周守法之謂。言豈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嘗謂禮運稱「大道之行,越三代之英」,乃表記所言四代優劣之說,本皆七十子聞於孔子,轉授其徒而後記述。其辭氣抑揚之甚,蓋屢傳而失其本真,然而不可謂全非聖人之旨。要不若論語不明指四代之異,第言先進後進,雖示所願從,而未嘗有所譏議。此固聖人語言之至善,而記之最得真者也。儒者乃解後進爲週末之事,則不然。周之末豈有謂盛周爲野人者?且週末如鄭 衛俗樂固不足言,而舍是又安有所謂樂者哉?樂從先進,固卽「樂則韶舞」之謂乎? 黃氏後案:皇疏申何,指先進爲五帝以上,後進爲三王以還,卑三王,高五帝,列子、莊子家之言也。北宋諸儒猶沿其謬。近江慎修以先進指殷,後進指周,亦乖孔聖從周之意。 論語稽:皇疏以五帝以上爲先進,三王以還爲後進。江永、姚鼐謂殷以前爲先進,三王以還爲後進,殷輅、韶舞卽從先進之證。不知夏 殷之禮,杞 宋無徵,況上古乎?周監二代,其文鬱鬱,孔子所從,著在聖經。若殷輅、韶舞,則猶王者禮樂兼取四代意也。執爲從古之證,抑豈其然?邢昺以襄昭爲先進,定 哀爲後進,不知惠則請郊,閔僖僭禘,襄 昭以前,詎爲樸質?潘維城謂周以後僭越禮樂,不得爲君子,君子當指周初言之。流弊已久,非文質彬彬之君子所能救,夫子欲矯其弊,故從先進。然詳讀經文,語殊不類。按先進謂武王、周公之時,後進謂春秋之世。春秋奢僭,以禮樂之重且大者爲觀美,名物度數,因仍加減。夷王下堂而見諸侯,魯侯受三桓之饗,則君以過謙而卑矣。諸侯宮縣而祭以白牡,擊玉罄朱干,設錫冕,而舞大武,乘大路,大夫台門旅樹反坫,繡黼丹朱中衣,管仲鏤簋朱紘,山節藻棁,塞門反坫,新築人仲叔於奚曲縣繁纓以朝之類,則臣以侈肆而僭矣。相習既久,自以爲文,而鄙前輩之朴,乃有野人君子之言。程子以此二句爲時人之言,最合口吻。後世如劉宋懸微時葛布燈籠示子孫,而少帝觀之,乃以爲田舍翁未見識面,亦其類也。
【集解】包曰:「先進後進,謂士先後輩也。禮樂因世損益,後進與禮樂俱得時之中,斯君子矣。先進有古風,斯野人也。將移風易俗,歸之淳素,先進猶近古風,故從之。」
按:校勘記:「皇本『仕』作『士』。釋文:『包云謂仕也。』是陸又以此注爲包注。」今從之。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先進後進,謂學也。 喪服傳疏引鄭注:野人,粗略也。 皇疏:此孔子將欲還淳反素,重古賤今,故稱禮樂有君子野人之異也。先進後進者,謂先後輩人也。先輩,謂五帝以上也。後輩,謂三王以還也。
【集注】先進後進,猶言前輩後輩。野人,謂郊外之民。君子,謂賢士大夫也。程子曰:「先進於禮樂,文質得宜,今反謂之質樸而以爲野人。後進之於禮樂,文過其質,今反謂之彬彬而以爲君子。蓋週末文勝,故時人之言如此,不自知其過於文也。用之,謂用禮樂。孔子既述時人之言,又自言其如此,蓋欲損過以就中也。」
【別解一】邢疏:此章孔子評其弟子之中仕進先後之輩也。「先進於禮樂野人也」者,先進謂先輩仕進之人,準於禮樂,不能因世損益,而有古風,故曰朴野之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者,後進謂後輩仕進之人也,準於禮樂,能因時損益,與禮樂俱得時之中,故曰君子之人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者,言如其用之以爲治,則吾從先輩朴野之人。夫子之意,將移風易俗,歸之淳素。先進猶近古風,故從之也。 傅慎微宗城縣新修宣聖廟記引論語「先進於禮樂」,釋云:孔子所謂先進者,堯 舜 禹 湯 文 武 周公之時仕進者也。所謂後進者,孔子之時仕進者也。先進之於禮樂,並田野之人教之。後進之於禮樂,止教好善君子而已。
【別解二】劉氏正義:此篇皆說弟子言行,先進、後進卽指弟子。大戴禮 衛將軍文子篇:「吾聞夫子之施教也,先以詩世。」盧辨注引此文,則先進後進皆謂弟子受夫子所施之教,進學於此也。禮 王制云:「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 書 禮 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 樂,冬夏教以詩 書,王大子、王子、羣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凡入學以齒,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於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祿之。」尚書大傳:「古之帝王者必立大學小學,使王大子、王子羣後之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十有三年,使入小學,見小節焉,賤小義焉。年二十入大學,見大節焉,踐大義焉。小師取小學之賢者登之大學,大師取大學之賢者登之天子,天子以爲左右。」是古用人之法皆令先習禮樂,而後出仕,子產所云「學而後入政」者也。其國之俊選不嫌有卑賤,故王大子等入學皆以齒,所謂天子元子視士者也。夫子以先進於禮樂爲野人,野人者,凡民未有爵祿之稱也。春秋時,選舉之法廢,卿大夫皆世爵祿,皆未嘗學問。及服官之後,其賢者則思爲禮樂之事,故其時後進於禮樂爲君子。君子者,卿大夫之稱也。觀子路問成人,夫子答以臧武仲、孟公綽、卞莊子、冉求諸人。又云:「文之以禮樂,可爲成人。」此四人先已出仕,若文以禮樂,則亦後進於禮樂之君子也。夫子弟子多是未學,故亟亟以禮樂教之。所云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卽是從先進。而冉求則以禮樂願俟君子。子路且以有民人社稷,何必讀書乃爲學。讀書者,讀禮樂之書也。當時子路、冉有皆已仕,未遑禮樂,而夫子以禮樂爲重,故欲從先進,變當時世爵祿之法,從古選舉正制也。用之,謂用其人也。後進於禮樂雖亦賢者,然朝廷用人當依正制,且慮有不肖濫入仕途也。此章之義沉薶千載,自盧辨戴記注發之,而後人莫之能省。至邢疏但知先進後進指弟子,而以進爲仕進,以從先進爲歸淳素,猶依注說爲之。宋氏 翔鳳發微謂先進爲士民有德者登進爲卿大夫,自野升朝之人,後進謂諸侯卿大夫皆世爵祿,生而富貴,以爲民上,是謂君子。說皆得之。但以進爲仕進,先進爲殷法,先進後進俱不兼弟子,尚未爲是。故略本諸義,別爲釋之。
按:以上二說均可各備一義。
【別解三】論語述何:此章類記弟子之言行夫子所裁正者。先進謂先及門,如子路諸人,志於撥亂世者。後進謂子遊、公西華諸人,志於致太平者。
【餘論】論語意原:夫子之從先進,非從其野也,當時之人以爲野也。不從後進,非不從君子也,當時之人自以爲君子也。 石渠意見:商尚質,周雖尚文,其初猶因商之舊。「如用之,則吾從先進」,蓋欲從質以矯其文之過也。觀「與其奢也寧儉,與其不遜也寧固」,可以知聖人之意矣。
【發明】反身錄:問:在今日必如何方是從先進?曰:只不隨時套,便是從先進。
〇子曰:「從我於陳 蔡者,皆不及門也。」
【考異】皇本「門」下有「者」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也」上有「者」字。
【考證】鄉黨圖考:孟子云:「君子之厄於陳 蔡之間。」言間者,兩地相接之處。陳卽今陳州府。蔡始封在今汝寧之上蔡縣,其後平侯徙汝寧之新蔡縣,皆與陳相近。新蔡在陳南,夫子哀二年至陳,若非適蔡,則不得至陳 蔡之間。哀二年十二月,蔡昭侯畏楚,遷於吳之州來之蔡城,今在鳳陽府 壽州北三十里,與陳相距數百里,中間隔絕,亦不得言陳蔡之間也。然則絕糧陳 蔡之時,當在自陳遷蔡時,指故地上蔡言之耳。蔡既遷,則故蔡地皆屬於楚。是時楚昭王賢,葉公亦賢。夫子欲用楚,故如蔡如葉。按哀四年傳云:「左司馬眅、申公 壽餘、葉公 諸梁致蔡於負函。」十六年傳云:「蔡 葉公在蔡。」蓋故蔡邑,葉公兼治之。夫子自陳如蔡,就葉公耳,與蔡國無涉也。蓋以爲哀四年事,故年譜云:「哀公四年,孔子六十二歲,自陳遷蔡,絕糧於陳 蔡之間。」經傳小記(劉氏正義引):爾雅「淮南有州黎丘」,注:「今在壽春縣。」案鹽鐵論:「孔子能方不能圜,故饑於黎丘。」哀公二年,蔡遷於州來。四年,孔子自陳適蔡。三歲,吳伐陳,楚救陳。軍於城父,使人聘孔子,於是絕糧陳 蔡之間。鹽鐵論所謂黎丘,蓋卽州黎之丘也。此直從史記在六年,而陳 蔡之間,據新遷之蔡言,蓋其地距陳雖遠,然中間無他國相隔,則亦爲陳 蔡之間矣。 劉氏正義:孔門弟子無仕陳 蔡者,故注以爲不及仕進之門。孟子云:「君子之厄於陳 蔡之間,無上下之交也。」無上下之交,卽此所云不及門也。孔子世家言匡人拘孔子,孔子使從者爲甯武子臣於衛,然後得去。雖甯武子非孔子同時人,然必有從者臣衛之事,誤以屬之甯武子耳。及陳 蔡之厄,孔子亦使子貢如楚,楚昭王興師迎孔子,然後免。又檀弓「夫子將之荊,先之以子夏,申之以冉有」,可知夫子周遊,亦賴羣弟子仕進得以維護之。今未有弟子仕陳 蔡,故致此困厄也。 論語補疏:堯典「詢於四嶽,闢四門」,鄭氏注云:「卿士之職,使爲己出政教於天下,言四門者,亦因卿士之私朝在國門。魯有東門襄仲,宋有桐門右師,是後之取法於前也。」孔穎達用孔傳,而正義引此文云:「論語云:『從我於陳 蔡者,皆不及門也。』門者,行之所由,故以門言仕路。」孔以闢門爲求賢之路,與鄭異。鄭以門爲卿士之家,則及門者謂仕於卿大夫之私朝也。周禮 大司馬「辨名號之用,帥以門名」,注云:「帥,謂軍將。以門名者,所被徽識,如其在門所樹者也。軍將皆命卿。古者軍將,蓋爲營治於國門。魯有東門襄仲,宋有桐門右師,皆上卿爲軍將者也。」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其正室皆謂之門子,掌其政令。」注云:「正室,適子也。將代父當門者也。」襄九年戲之盟,「鄭六卿公子騑、公子發、公子嘉、公孫輒、公孫蠆、公孫舍之及其大夫、門子皆從鄭伯」。注云:「門子、卿之適子。」卿之子稱門子,是卿以門名。卿當門以門名,適子代父當門則稱門子,其仕於卿大夫之門謂之及門矣。
按:此章自集注解及門爲及孔氏之門,且合下「德行」爲一章,後人多左袒其說。餘對此有數疑焉。尤氏 侗艮齋雜說引陳善辯曰:「陳 蔡從者,豈止十人?患難之時,何必分列四科乎?斯知鄭說未敢從也。」此可疑者一。從陳 蔡者,據世家有顏淵、子貢、子路,呂氏春秋 慎人篇有宰予,他皆無考。然弟子列傳尚有子張,何以不列?墨子 非儒篇有子張氏之儒,在孔門自成一派,並非碌碌無所表見,不應漏未列入。此可疑者二。毛西河指出冉有於魯哀三年爲季康子所召,不應於此年復有一冉有從夫子於陳 蔡。此可疑者三。論語稽云:「陳 蔡之厄在哀四年庚戌,孔子時年六十一,子遊十六,子夏十七。子夏詩有序,書有說,易於喪服有傳,其傳聖道之功甚大。檀弓所記凡十四事,皆以子遊一言而決,蓋以習禮列於文學,三代典章之遺,賴子遊而存。惟當從陳 蔡時尚在童稚之年,似稍嫌言之過早。此可疑者四。竊謂以經解經,當以孟子「君子之厄於陳 蔡之間,無上下之交也」爲此章確解。所謂不及門者,卽無上下之交之義。謂弟子中無仕陳 蔡者,故致斯厄。鄭注不及仕進之門,意欠明瞭,故後儒別爲之說。今得劉氏 寶楠爲之疏解,則終以古義爲安也。俞氏平議亦以門爲仕進之門,爲不及正義所說之精確,以諸賢多仕於季氏,而夫子以爲不及門,蓋其時猶未仕也,則失之矣。
【集解】鄭曰:「言弟子從我而厄於陳 蔡者,皆不及仕進之門而失其所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張憑云:道之不行,命也。唯聖人安時而處順,故不期於通塞。然從我於陳 蔡者,何能不以窮達爲心耶?故感於天地將閉,君子道消,而恨二三子不及開泰之門也。筆解:韓曰:「門,謂聖人之門。言弟子學道,由門以及堂,由堂以及室,分等降之差,非謂言仕進而已。」李曰:「如由也升堂未入於室,此等降差別。不及門,猶在下列者也。」
【集注】孔子嘗厄陳 蔡之間,弟子多從之者。此時皆不在門,故孔子思之,蓋不忘其相從於患難之中也。
〇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
【考異】七經考文補遺:古本「德行」上有「子曰」二字。 論語稽求篇:舊有「子曰」字,故史記 冉伯牛傳云:「孔子稱之爲德行。」史記 弟子傳政事二人列前,言語二人列後。索隱曰:「論語一曰德行,二曰言語,三曰政事,四曰文學。今此文政事在言語上,是其記有異也。」鹽鐵論 殊路章:「七十子皆諸侯卿相之才。政事:冉有、季路。言語:宰我、子貢。」亦以政事處言語上。 後漢書 文苑傳:「安得孔仲尼,爲世陳四科。」注曰:「謂德行、政事、文學、言語也。」以言語處文學下。 范仲淹推委臣下論:「孔子之辨門人,標以四科:一曰德行,二曰政事,三曰言語,四曰文學。」蘇轍上范資政書:「孔子之稱其門人,曰德行、文學、政事、言語,亦各殊科。」劉弇論語講義序:「德行、文學、政事、言語,科雖不同,而同謂之才。」次列俱與論語不同。 新序 雜事篇:「孔子曰:『言語:宰我、子貢。』」以此爲孔子言。翟氏考異:按考文補遺每云古本,皆以證其與皇本同也。今檢皇氏本惟別分此爲章,「子曰」字未嘗有。其疏則云:「此章無子曰者,是記者所書,並從孔子印可而錄在論中也。」二字之無尤確鑿。物氏以彼國別藏寫本謬稱古本,未可援之實史記矣。孔子呼弟子皆名,此書字不名,亦可知非孔子語,而史記固不獨於伯牛云然也。弟子傳又云:「孔子以仲弓爲有德行。孔子以爲子游習於文學。」蓋漢時人以上節連此爲一辭,因皆誤指爲孔子語耳。
【考證】論語稽求篇:史記 弟子列傳於「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異能之士」下,卽接「德行顏淵」至「子遊子夏」三十字,則此一節本統計七十二人中之最異能者,非從陳 蔡人也。從陳 蔡一時顛沛,焉得奇才異能皆與其間,可分門列部如此?況此時伯牛、閔子騫輩俱不可考。卽冉求一人,明明於哀公三年爲季康子所召,又三年而後及陳 蔡之難,其實冉求正仕魯,至哀公十一年尚爲季氏帥師戰清,見於左傳,則此一人顯然不從陳 蔡者,故康成以爲此節與前節不連爲一章,而皇氏亦云各爲一章。所爲皇氏者,隋 周之間,江右傳古學者有賀循、賀瑒、崔靈光、皇甫侃等。唐儒引經多稱皇氏,此其言必有據者。 劉氏正義:史記 仲尼弟子列傳:「孔子曰:『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異能之士也。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政事:冉有、季路。言語:宰我、子貢。文學:子游、子夏。』」是此四科爲夫子平時所論列,不必在從陳 蔡時。弟子傳先政事於言語,當出古論。周官 師氏注云:德行,內外之稱。在心爲德,施之爲行。顏子好學,於聖道未達一間。閔子騫孝格其親,不仕大夫,不食汙君之祿。仲弓可使南面,荀子以與孔子並稱。冉伯牛事無考,觀其有疾,夫子深嘆惜之。此四子爲德行之選也。孟子 公孫醜篇:「宰我、子貢善爲說辭,冉伯牛、閔子善言德行,孔子兼之,曰:『我於辭命則不能也。』」是言語以辭命爲重。毛詩 定之方中傳:「故建邦能命龜,田能施命,作器能銘,使能造命,升高能賦,師旅能誓,山川能說,喪紀能誄,祭祀能語。」此九者皆是辭命,亦皆是言語。弟子列傳:「宰予利口辯辭,子貢利口巧辭。」是宰我、子貢爲言語之選也。夫子言「求也藝,由也果,可使從政」,是冉有、季路爲政事之選也。沈氏 德潛吳公祠堂記曰:「子游之文學以習禮自見。今讀檀弓上下二篇,當時公卿大夫士庶凡議禮弗決者,必得子遊子言以爲重輕。故自論小斂戶內,大斂東階,以暨陶詠猶無諸節,其間共一十有四,而其不足於人者,惟縣子『汰哉叔氏』一言,則其畢生之合禮可知矣。」朱氏 彝尊文水縣十子祠堂記曰:「徐防之言『詩 書 禮 樂定自孔子,發明章句始於子夏』。蓋自六經刪述之後,詩易俱傳自子夏,夫子又稱其可與言詩,儀禮則有喪服傳一篇,又嘗與魏文候言樂。鄭康成謂論語爲仲弓、子夏所撰,特春秋之作不贊一辭。夫子則曰:『春秋屬商。』其後公羊、穀梁二子皆子夏之門人。蓋文章可得而聞者,子夏無不傳之。文章傳,性與天道亦傳,是則子夏之功大矣。」由沈 朱二文觀之,是子游、子夏爲文學之選也。徐幹中論智行篇:「人之行莫大於孝,莫顯於清。曾參之孝,有虞不能易。原憲之清,伯夷不能間。然不得與游 夏列在四行之科,以其才不如也。」此則故爲苛論,不免以辭害義矣。 論語竢質:聖門弟子多矣,分爲四科,而惟記此十人者,各就其所長之尤專目之爾。釋文云:「鄭以合前章。」則以此十人爲從陳 蔡。案太史公書孔子厄於陳 蔡,惟子路、子貢、顏子三人從,餘皆不在,則此與前章不宜合也。
按:先進一篇皆記弟子言行。此章依史記爲夫子平時所論列,而記者記之,不必在從陳 蔡時。清初學者多持此種見解,茲從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德行,百行之美也。四子俱雖在德行之目,而顏子爲其冠。言語,謂賓主相對之辭也。政事,謂治國之政也。文學,謂善先王典文。 又引王弼云:此四科者,各舉其才者也。顏淵德之俊,尤兼之矣。弟子才不徒十,蓋舉其美者以表業分名,其餘則各以所長從四科之品也。 筆解引說者曰:字而不名,非夫子云。韓曰:「論語稱字不稱名者多矣,仲尼既立此四品,諸弟子記其字而不名焉,別無異旨。德行科最高者,易所謂『默而識之,故存乎德行』,蓋不假乎言也。言語科次之者,易所謂『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不可爲典要,此則非政法所拘焉。政事科次之者,所謂『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言非事文辭而已。文學科爲下者,記所謂離經辯志,論學取友,小成大成,自下而上升者也。」李曰:「仲尼設四品以明學者,不問科使自下升高,自門升堂,自學以格於聖也,其義尤深,但俗儒莫能循此品第而窺聖奧焉。凡學聖人之道始於文,文通而後正人事,人事明而後自得於言,言忘矣而後默識己之所行,是名德行,斯入聖人之奧也。四科如有序,但注釋不明所以然。」
按:陳鱣古訓云:「筆解皆依集解,獨此注今本集解皆無之,不知出自誰氏。」
【集注】弟子因孔子之言,記此十人,而並目其所長,分爲四科。孔子教人各因其材,於此可見。程子曰:「四科乃從夫子於陳 蔡者耳。門人之賢者固不止此,曾子傳道而不與焉。故知十哲,世俗論也。」
按:唐以前人於此章分合雖有異論,從無以十人爲從陳 蔡者。開元時至據此立十哲之名。以四科爲從夫子於陳 蔡,其論實自宋儒發之,可謂創解。雖可備一說,然終覺於義未安者,則以從陳 蔡決不止此十人,而十人中又有未從陳 蔡者。程子以曾子不與爲疑,因而武斷爲限於從陳 蔡者,然何以解於子張明明與陳 蔡之厄而四科乃不列其名耶?故餘終以古注爲安,而不敢曲從也。
【餘論】王樵四書紹聞編:四科者,弟子所目,夫子未嘗以是設科也。聖人教人,各因其材,使入於道後各有所成。言其所長,則有是四者之目耳。如子貢長於言語,其學豈必不以德行爲本?
【發明】反身錄:孔門以德行爲本,文學爲末,後世則專以文學爲事,可以觀世變矣。自後世專重文學,上以此律下,下以此應上,父師以此爲教,子弟以此爲學,朋友以此切磋,當事以此觀風,身非此無以發,家非此無以肥,咸知藉此梯榮,誰知道德爲重?或偶語及,便目爲迂,根本由此壞矣。根本既壞,縱下筆立就千篇,字字清新警拔,徒增口耳之虛談,紙上之贅疣,究何意於身心,何補於世道耶?然則文不可學乎?曰亦看是何等之文。夫開來繼往,非文不傳,黼黻皇猷,非文不著,若斯之文,何可以不學。顧學之自有先後,必本立而後可從事也。否則,卽文古如班 馬,詩高如李 杜,亦不過爲文人詩人而已。昔人謂大丈夫一號爲文人,斯無足觀,有味乎其言之也。 東塾讀書記:德行、言語、政事、文學,皆聖人之學也,惟聖人能兼備之。諸賢則各爲一科,所謂「學焉而得其性之所近」也。惟諸賢各爲一科,故合之而聖人之學乃全。後世或講道學,或擅辭章,或優幹濟,或通經史,卽四科之學也。然而後世各立門戶,相輕相詆,惟欲人之同乎己,而不知性各有所近,豈能同出於一途?徒費筆舌而已。若果同出一途,則四科有其一而亡其三矣,豈聖人之教乎? 又云:世說新語有德行、言語、政事、文學四門。隋 崔賾撰八代四科志三十卷,蓋爲八代人作傳而分爲四科也。自古以來,可傳之人無出於四科之外者也。 又云:四科之學非但不可相詆,抑且不可妄談。講道學者談詞章,辦政事者論經學,皆多乖謬,詞章經學兩家亦然。幸而其說不行,但爲識者所嗤而已,不幸而其說行,則更誤人矣。凡非己之所長者,不必置喙也。
〇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
【考證】徐幹中論 智行篇:仲尼亦奇顏淵之有盛才也,故曰;』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顏淵達於聖人之情,故無窮難之辭,是以能獨獲亹亹之譽,爲七十子之冠。
【集解】孔曰:「助猶益也。言回聞言卽解,無發起增益於己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聖人爲教,須賢啟發。游 參之徒,聞言輒問,是助益於我,以增曉導。而顏淵嘿識,聞言說解,不嘗口諮,於我教化無益,故云「非助我者,於吾言無所不說」也。 又引孫綽云:所以每說吾言,理自玄同耳,非爲助我也。言此欲以曉衆且明理也。
【集注】助我,若子夏之起予,因疑問而有以相長也。顏子於聖人之言默識心通,無所疑問,故夫子云然。其辭若有憾焉,其實乃深喜之。
【餘論】陽明全集:道本無窮盡,問難愈多,則精微愈顯。聖人之言,本自周遍,但有問難之人,胷中窒礙,聖人被其一難,發揮愈加精神。若顏子聞一知十,胷中了然,如何得問難?故聖人亦寂然不動,無所發揮,故曰非助。 鹿善繼四書說約:言下求解,卽聰明者亦有時不說。無所不說,蓋有得於言之外者矣。踏其實地,故卽語言文字而無不真有得於言之先者矣。會其本原,故雖枝分派異而無不合。
〇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
【考證】太平御覽四百一十三引師覺授孝子傳云:閔損字子騫,以德行稱。早失母,後母遇之甚酷,損事之彌謹。損衣皆槁枲爲絮,其子則綿纊重厚。父使損禦,冬寒失轡,後母子禦則不然。父怒詰之,損默然而已。後視二子衣,乃知其故,將欲遣妻。損諫曰:「大人有一寒子,猶上垂心。若遣母,有二寒子也。」父感其言,乃止不遣。 藝文類聚 孝部引說苑云:閔子騫兄弟二人,母死,其父更娶,復有二子。子騫爲其父禦車失轡,父持其手,衣甚單。父則歸呼其後母兒,持其手,衣甚厚溫。卽謂其母曰:「吾所以娶汝,乃爲吾子。今汝欺我,去無留!」子騫前曰:「母在一子單,母去三子寒。」其父默然。故曰:「孝哉閔子騫!一言其母還,再言三子溫。」韓詩外傳:子騫早喪母,父娶後妻,生二子。疾惡子騫,以蘆花衣之。父察之,欲逐後母。子騫曰:「母有一子寒,母去三子單。」父善之而止。母悔改之,遂成慈母。亢倉子 順道篇:閔子騫問孝於仲尼,退而事之於家,三年人無間於父母兄弟之言。 論衡 知實篇:孔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虞舜大賢,隱藏骨肉之道,宜愈子騫。瞽叟與象使舜治廩浚井,意欲殺舜。舜當見殺己之情,早諫豫止。既無如何,宜避不行,何故使父與弟得成殺己之惡,使人間非父弟,萬世不滅? 毛詩 素冠傳:閔子騫三年喪畢,見於夫子,援琴而弦切切而哀。作而曰:「先王制禮,不敢過也。」
按:父母慈而子孝,此事之常,不足道也。閔子之孝,古書所記略同。夫子於七十子中獨稱閔子孝,殆非無故。闕裏志 孔庭記亦云:「閔子後母以蘆花衣之,父欲逐母,閔子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單。』母聞之,遂成慈母。」與上所載大同小異,當屬可信。
【集解】陳(羣)曰:「言閔子騫爲人,上事父母,下順兄弟,動靜盡善,故人不得有非間之言也。」
按:羣字長文,穎川 許昌人,官至司空,魏志有傳。何晏集解采魏代說論語者,羣及王肅、周生烈凡三家,以附漢儒之後。取陳說僅三節。其說季路問事鬼神章,與世說新語注引馬融正同,蓋羣說多述前人,故何氏已引包 孔 馬 鄭,不復再標陳曰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子騫至孝,事父母兄弟盡於美善,故凡人物論,無有非間之言於子騫者也。 又引顏延之云:言之無間,謂盡善也。
【集注】胡氏曰:「父母兄弟稱其孝友,人皆信之無異詞者,蓋其孝友之實,有以積於中而著於外,故夫子歎而美之。」
【別解】九經古義:後漢書:「范升奏記王邑曰:『升聞子以人不間於其父母爲孝,臣以下不非其君上爲忠。』」注:「論語云云。間,非也。言子騫之孝,化其父母兄弟,言人無非之者。忠臣事君,有過卽諫,在下無有非君者,是忠臣也。」潛研堂答問:漢書杜鄴對策言:「孔子善閔子騫守禮,不苟從親,所行無非禮者,故無可間也。」此卽陳義所本。 論語補疏:漢書 杜鄴傳:舉方正,對曰:昔曾子問從令之義。孔子曰是何言與云云。後漢 范升傳:「升奏記王邑云云。」又云:「知而從令,則過大矣。」二者皆引以爲從令之證。蓋以從令而致親於不義,則人必有非間其父母昆弟之言。唯不苟於從令,務使親所行均合於義,人乃無非間其親之言,是乃得爲孝。然則閔子之孝,在人無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人所以無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者,以其不苟從親令也。陳注「動靜盡善」,或卽指此。依類聚引說苑、御覽引孝子傳云云,閔子不從父令,則後母不遣,是其上事父母。兩弟溫暖無慍心,而恐母遣而兩弟寒,是下順兄弟。於是父感之,其後母及兩弟亦感之。可知則此一不從父令而諫,一家孝友克全,尤非尋常不苟從令可比。孔子稱其孝,兼言兄弟,正指此事,是所謂「動靜盡善」也。後母之酷可間,二子獨緜纊可間,父不能察後妻可間。一諫而全家感化,父母不失其慈,二子不失其悌,使可間化而爲無可間,閔子之孝,不啻大舜之「乂不格姦」。若恭世子不肯傷公之心,不言志而死,非可言孝也。不字作無字解自明。人無非間之言,不是無非間閔子之言,乃無非間其父母昆弟之言也。
按:亢倉子 順道篇:「閔子人無間其於父母昆弟之言。」是以間作非間解,其源甚古。近人如錢坫、黃式三亦主是說,大抵卽陳羣說而申之者。於理雖通,然如此解則「孝哉閔子騫」句當作夫子言之,「不」字改作「無」,方合口吻。今考魯論既無稱弟子字之例,而「不」與「無」明明有別,又不可改竄經文,似當仍從朱注爲是。
【餘論】湛園未定藁(釋地引):夫子作春秋,賢之書字僅十二人,弟子無有以字稱者,稱閔子騫直是述時人之言。當時其父母昆弟皆謂之孝矣,而時人亦同稱之曰孝哉閔子騫,此所以無間於父母昆弟之言也。 趙佑溫故錄:五字是直述時人之辭,故稱氏稱字,與「賢哉回也」殊。人言卽從其父母昆弟之言來,故曰不間。 四書典故辯正引方文輈曰:孔子嘗言:「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史記孔子曰:「天下無行,仕於家臣。惟季次未嘗仕。」季次者,公皙哀之字也。又曰:「孔子以爲子游習於文學。」皆稱字之證。然魯論無此例,不當據子史以亂經也。 論語稽求篇:子騫,閔損字,夫子似不宜以字呼弟子,故近說書家有謂「孝哉閔子騫」一句,正是人言而夫子述之。謂孝哉一言,人與其父母昆弟俱無間然。初聞之甚以爲當,且呼字亦有謂。按不間句有二說。後漢 陳羣系陳仲弓之孫,其釋此有云:「閔子行孝,動靜盡善,人於其父母昆弟間所言,無可非間。」此言閔子言善,人自服之,此一說也。又范升九歲能通論語,其奏記王邑有曰:「升聞子以人不間於其父母兄弟爲孝,臣以下不非其君上爲忠。」劉昭注:「此謂閔子行孝,父母昆弟皆化之,故人無毀言。」此又一說也。據韓詩外傳稱,閔子後母曾虐視閔子,父欲出母,而閔子留之。其於父母昆弟間不無可議,故舊解如此。陳氏數世孝友,范升一代儒術,其兩說雖不盡同。然俱有義理。從來人無間言皆作非間解。 容齋三筆:昔謂論語出於有子、曾子之門人,予意亦出於閔氏門人。論語所記孔子與門人語,及門弟子問答,皆斥其名,未有稱字者。至閔氏獨云子騫,終此書無名者。 論語足徵記:此章經文當作「子言孝哉閔子騫」,與「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句法相同。彼章校勘記曰:「皇本、高麗本作『子曰衛靈公之無道久也』。釋文『子曰衛靈公之無道』,云:『一本作子言,鄭本同。』」然則彼章有作「曰」作「言」之異本,此章「子曰」亦當作「子言」矣。孝哉也,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也,皆夫子之辭。閔子騫乃記者語,猶子謂顏淵曰、子謂子夏曰之比。且如史記 仲尼弟子列傳「孔子以仲弓爲有德行,孔子爲子游習於文學」,皆以記者之言代述夫子之意,與此文同。
按:崔氏此論,變動經文,未敢苟同。惟以孝哉五字爲夫子語,則餘頗然其說。古人中多有以字行者,不止周氏 柄中所舉各例。容齋所論及湛園、趙佑之說,不足據也。
〇南容三復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
【考異】史記 弟子傳:「容三復『白圭之玷。』」「圭」字作「珪」。太平御覽 珍寶部述此文,題作論語雍也篇。
按:劉寶楠以仲尼弟子列傳引多「之玷」二字,當出古論。
【考證】大戴禮 衛將軍文子篇:「獨居思仁,公言言義。其聞詩也,一日三復『白圭之玷』,是南宮縚之行也。夫子信其仁,以爲異姓。」盧辨注:「謂以兄之子妻之也。言一日三復者,猶『子路終身誦之』也。」
【集解】孔曰:「詩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爲也。』南容讀詩至此,三反覆之,是其心慎言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包述云:南容深味白圭,擬志無玷,豈與縲絏非罪同其流致?猶夫子之情實深天屬,崇義弘教,必自親始,觀二女攸歸,見夫子之讓心也。
按:此條玉函山房論語包氏章句輯本漏列,茲特補入。
【集注】詩大雅 抑之篇曰:「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爲也。」南容一日三復此言,事見家語,蓋深有意於謹言也。此邦有道所以不廢,邦無道所以免禍,故孔子以兄子妻之。范氏曰:「言者行之表,行者言之實,未有易其言而能謹於行者。南容欲謹其言如此,則必能謹其行矣。」
【發明】四書訓義:嫁子者必擇能齊其家而使之觀刑,聖人之所以爲法於天下也。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行固在所謹,而言尤要焉。人之爲言,或致慎於人情險阻之地,而以門內爲便安之所,可以唯吾言而無關於利害。不知一家之內,言之不謹,則喜怒溢而好惡不平,恩威褻而教戒不嚴。惟君子知言爲吾心之聲,非但以隱忍求免於世,實恐一發而成吾身之玷。惟言無玷,則家人之聞見不僻,而從違以壹,此修身齊家一致之理也。
〇季康子問:「弟子孰爲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
【考異】皇本「亡」下有「未聞好學者」五字。 釋文:「『康子問弟子』,一本作『季康子』,鄭本同。」是定本無「季」字。 王氏 柏論語通義:前有季康子兩問,無「對」字,此「對」字疑誤矣。 四書辨證:後有季康子三問,皆有「對」字,則此「對」字非誤明矣。
【音讀】湛淵靜語:「季康子問:弟子孰爲好學」,與下「季子然問:仲由、冉求可謂大臣與」,「問」字皆當讀斷。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與哀公問同而答異者,舊有二通。一云:緣哀公有遷怒貳過之事,故孔子因答而箴之也。康子無此事,故不煩言也。又一云:哀公是君之尊,故須具答。而康子是臣爲卑,故略以相酬也。 又引江熙云:此與哀公問同。哀公雖無以賞,要以極對。至於康子,則可量其所及而答也。 又引孫綽云:不應生而生曰幸,不應死而死曰不幸。
【集注】范氏曰:「哀公、康子問同而對有詳略者,臣之告君不可不盡,若康子者,必待其能問乃告之,此教誨之道也。」
【餘論】論語稽:按哀公、康子問同,而孔子之答不同,不但君臣之分也。哀公有爲之君,得賢可以自輔,故以顏子之學祥告之。康子權臣,其延覽賢才,蓋欲爲強私弱公之助。且季氏嘗用冉有、季路矣,又欲用閔子騫、高柴矣,而卒無可匡救,故夫子只惜顏子之死,而更無餘辭。
【發明】四書訓義:顏子好學之實詳於告哀公之辭,乃終始惟稱顏子而歎嗣者之無人,則非顏子之潛心以治其性情,雖通六藝者繁有其人,而不足以言學,不足以言好,姝姝暖暖守一先生之言而竊其華,亦奚足尚哉?
〇顏淵死,顏路請子之車以爲之椁。
【考異】皇本「椁」字作「槨」,下同。 七經考文:足利本脫「以爲之椁」四字。 論衡問孔篇述此,「椁」字作「槨」。
【考證】論語稽:請車爲椁,朱注從孔說,以爲賣車買椁,箋注家皆無以正其誤。按賣車買椁之說有八不可解。喪大記:「士棺六寸,棺椁之間容甒。」甒,酒器也。則椁大於棺無幾,其值要亦不多。顏氏貧不能辦,容或有之,孔子何不能爲辦?一也。孔子制於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其葬鯉也固當以士禮,然與其有棺無椁?何不從庶人之禮,爲俱四寸棺五寸椁乎?二也。孔子未聞甚貧,顏路但請助一椁可也,安見遂無一帛一粟而獨以車請?三也。孔子有羔麛狐之裘皆貴服,且亦當有他器物,何於回 鯉之椁皆以不徒行爲辭,若車外更無長物可賣?四也。王制:「命車不粥於市。」孔子爲大夫,其車當亦命車,顏路何敢請賣?五也。卽謂路非真欲請車,特以探厚葬之可否,然必以車爲指名何也?六也。孔子在衛,脫驂以贈館人之喪,必更買驂而反魯,路何不以驂爲請?七也。且經本文曰請車,曰爲椁,絕無買賣意義。八也。今考禮經,乃知以車爲殯棺之椁。檀弓:「天子之殯也,菆塗龍輴以椁,加斧於椁上,畢塗屋。」又曰:「天子龍輴而椁幬,諸侯輴而設幬。」喪大記:「君殯用輴幬,至於上畢塗屋。大夫殯以幬欑,至於西序,塗不暨於棺。士殯見衽塗上帷之。」士喪禮:「士殯掘肂見衽。」按輴,車也。天子畫龍,故曰龍輴。菆欑訓叢,叢木也。爲殯也以椁者,非葬時之椁,乃塗所叢之木如椁也。曰加斧於椁上,則此亦名椁矣。斧者,畫覆棺之衣爲斧文,卽幬也。肂者,埋棺之坎也。衽者,古人棺不釘,於棺蓋之縫加衽而以皮束之。君三衽三束,大夫士皆二也。王制:「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顏子,士也。三日之後,三月未葬之前,當殯於西序。其殯也,當掘肂見衽,惟其上而塗之,不當用車。顏路請車爲椁,蓋欲殯時以孔子之車菆塗爲椁,非葬時之椁也。
按:此解發前人未發,確不可易。
論語後錄:日伍䋙之從西徵記曰:魯人藏夫子所乘車於廟中,是顏路所請者也。獻帝時廟遇火燒之。
【集解】孔曰:「路,淵父也。家貧,欲請孔子之車,賣以作椁。」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協云:顏路之家貧無以備禮,而顏淵之德美稱於聖師,喪子之感,痛之愈深,二三子之徒將厚其禮,路率情而行,恐有未允,而未審制義之輕重,故托請車以求聖教也。
【集注】顏路,淵之父,名無,少孔子六歲,孔子始教而受學焉。椁,外棺也。請爲椁,欲賣車以買椁也。
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鯉也死,有棺而無椁。吾不徒行以爲之椁。以吾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也。」
【考異】史記 弟子傳作「材不材」。 高麗本「鯉」下無「也」字,「吾不」下有「可」字,「不可徒行也」作「吾以不可徒行」。 論衡 問孔篇引「可」下有「以」字。
【考證】刑疏:據年譜,則顏淵先伯魚卒,而此云「鯉也死」,又似伯魚先死者。王肅家語注云:「此書久遠,年數錯誤,未可詳也。或以爲假設之辭也。」禮記 曲禮正義:許慎以爲論語稱「鯉也死」,時實未死,假言死耳。鄭康成以論語云「有棺無椁」,是實死未葬已前也。故鄭駁許慎云:「設言死,凡人於恩猶不然,況聖人乎?」 四書釋地又續:仲尼弟子列傳:顏回少孔子三十歲,余謂「三十」下脫「七」字。蓋生於魯昭公二十八年丁亥,卒與哀公十二年戊午,方合三十二歲之數。是年伯魚亦卒在前,不然則如王肅注「鯉也死,有棺而無椁」爲設事之辭,豈不笑滾了人! 翟氏考異:按史記云:「顏子年二十九髪盡白,蚤死。」其死年無所記,但云早耳。旁考之,則顏子之死乃在哀公十四年獲麟之後,其次年子路亦死,故公羊傳連識之曰:「有以麟告者,孔子反袂拭面,涕沾袍。顏淵死,子曰:『噫!天喪予!』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公羊氏去聖較近,所傳述定得本真。顏子實後伯魚死二年,時年當四十一。而孔子言其短命者,仁者宜壽,雖四十亦短命耳。王肅僞造家語,摭拾史文,於「蚤死」上妄增「三十一」三字,而邢氏復轉取之以疏此論語。甚矣王肅僞家語之害於經者大也! 論語稽求篇:孔氏謂孔子時爲大夫,言從大夫後不可徒行,謙辭。而正義謂孔子五十六爲司宼,顏淵之卒,孔子年六十一,是時已去位。杜預所謂「嘗爲大夫而去故言後」是也。孔氏注「時爲大夫」,不知所據。獨先仲氏謂「從大夫後」與「爲大夫後」不同,不問在位不在位。卽陳恒弑君章,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明明在哀公十四年夫子去位之後,亦不是爲大夫後。蓋從者,隨也,與「爲」字迥別。隨大夫解作做大夫,謬矣。此因夫子謙德,不欲明言爲大夫,故曰曾隨大夫後。大夫有車,則前乘車後徒行不可。此與陳恒章曰「曾隨大夫後,不敢不告」,統是一義。不然哀公三子豈不知子是大夫,必曰吾曾作大夫耶?顏淵死時在孔子去位之後,此不必言。但伯魚之死亦有言在顏淵後者,據史記,顏淵少孔子三十歲,至二十九歲髪盡白,早死。家語亦云:「顏淵少孔子三十歲,二十九歲而髪白,三十一歲早死。」據史記,則三十加二十九,在夫子當五十九歲。據家語,則三十加三十一,在夫子當六十一歲。夫子五十六爲司寇,行攝相事,是年卽去位,則五十九與六十一總在夫子去位之後,所云不必言者此也。獨是伯魚之死,據史記當在夫子七十歲時,距顏淵之死已九年所矣,與論語所記鯉死在前不合。予嘗參校諸書,知其間原有誤者,顏淵之死斷不在夫子六十一時。何也?夫子五十六仕魯,在定公十四年,然仕魯去魯亦總在一年之間。自此適衛適陳,凡兩往返而復至於衛,實爲哀公之三年,是年夫子已六十歲矣。明年自陳適蔡爲六十一,又明年自蔡遷葉爲六十二,又明年去葉返蔡爲六十三,然而是年當陳 蔡之厄,爾時子路慍見,子貢色作,匪兕之歌獨顏淵能解之,則是夫子六十三時顏子依然在也。卽自是以後,自楚返衛,自衛返魯,凡論語所記顏子言行可與世家參考者,則多在夫子六十以後,七十以前,豈有其人已死而尚見行事且載其語言者?嘗考顏淵之死,公羊傳及史記世家所載年月則實在哀公十四年春狩獲麟之際,夫子是時已泣麟矣,而顏淵、子路同時俱死,因連呼喪予、祝予,而有道窮之歎,則是顏淵之死在夫子七十一歲,非六十一歲;在哀公十四年,非四年。其間舛錯所爭,確確以十年爲斷,則必弟子列傳所云少孔子三十歲者,原是四十之誤,而史記一傳寫,家語又一傳寫,遂不能辨。向使改三爲四,則顏淵前後蹤蹟俱無所誤,而以此考伯魚之死,則剛在淵死之前。按家語夫子年十九娶宋之幵官氏,又一年而生伯魚,則伯魚之生,在夫子已二十歲矣。史記云:「伯魚年五十,先孔子死。」以二十加五十,正當夫子七十歲,爲哀公之十三年,是魚死在七十歲,淵死在七十一歲,先後相距剛值一年。鯉死之諭,引痛正切,如此則論語可讀,史記、家語諸書可據,孔氏不必誤,王肅不必疑矣。若闕裏志載孔子六十九歲伯魚卒,時哀公十二年,則考究不精,誤遲一年。而明儒薛應旂作甲子會記,載戊午年孔子六十九歲,伯魚卒,顏回卒,則欲記魚死在回前而無所考證,妄爲溷載,且沿闕裏志並孔子年譜之誤,如此又何足記也。 三餘續筆(集箋引):史記 孔子世家:「魯襄公二十二年孔子生,年七十三,以魯 哀公十六年四月己醜卒。」仲尼弟子傳:「顏回少孔子三十歲,年二十九髪盡白,早死。」是顏子卒時,孔子年五十九也。世家又云:「伯魚年五十,先孔子卒。」按孔子以二十歲生伯魚,伯魚卒時孔子年六十九,觀此夫子所言,則是顏子之卒在伯魚後。邢疏亦無能爲之說,而引王肅家語注:「此書久遠,年數錯誤,或以爲假設之辭。」則非情也。今詳考孔子世家於孔子去魯十四歲反魯後,述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云云。繼云:「魯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孫氏車子鉏商獲獸,以爲不祥。仲尼視之,曰:『麟也。』取之,曰:『河不出圖,雒不出書,吾已矣夫!』顏淵死。孔子曰:『天喪予!』及西狩獲麟,孔子曰:『吾道窮矣。』」哀公十四年,夫子年七十二。顏子卒年,列傳謂二十九,非是,當從家語作三十一。世家於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敍及顏子之卒,則是顏子少夫子四十歲,列傳「三」字是「四」字之訛。又考世家,哀公十一年,孔子年六十九,魯以幣召孔子,孔子歸魯,是年鯉卒。若以顏子少孔子三十歲,則顏子卒時孔子年六十二,正當哀公之四年,孔子方與顏子同厄於陳 蔡之間,顏路何緣於道途中請子之車以爲椁?以此推之,則顏子之卒必在哀十一年孔子歸魯後可知。而孔子因是有「以吾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之語。世家系顏子之卒於西狩獲麟之歲,是顏子之卒後伯魚之卒三年,故夫子云鯉亦有棺無椁,不然,夫子何以出此不倫之語哉?又按白虎通曰:「臣七十懸車致仕。臣以執事趣走爲職,七十退去避賢者,所以長廉恥也。懸車,士不用也。」顏子卒時孔子七十二,正在縣車致仕之年,故顏路請子之車以爲椁,而夫子曉之以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是年夏請討陳恒,曾沐浴而朝,告於哀公,亦以從大夫之後故耳。以此推論當日情事,則顏路之請不爲無因,而夫子第示以義之所不可而亦非有所靳也。此皆可以意揣而得之者也。 潘氏集箋:顏子卒年經無明文,史記系「蚤卒」於「年二十九髪盡白」之後,則不以二十九爲卒年矣。三十一之說出自王肅家語,不足信。而三餘續筆又引作三十二,未知何本。而後錄必以少孔子三十歲爲「亖(籀文四)十」之訛,恐亦未確。蓋既未確知卒年,則安知其必非三十邪?考異謂在哀公十四年,年譜謂在十三年,悉屬臆斷。雍也篇「短命」條下可互參。總之在伯魚後,不必定其爲何年也。顏路請車,續筆謂當夫子懸車致仕之時,夫子故答以以吾從大夫之後云云,於情事爲合。 論語足徵記:近儒臧氏拜經日記、翟氏四書考異、潘氏古注集箋、劉氏正義皆謂顏淵卒年惟見於家語。家語王肅僞造,不足信,定爲年四十一。此說亦非也。顏淵實少孔子四十歲,誤在史記之「三」字。家語雖僞,其言顏淵壽數非無據也。列子力命篇曰:「顏淵之才不出衆人之下,而壽四八。」案四八者,三十二也,與家語之三十一止差一歲,當時列子舉成數耳。三國志吳孫登傳:「權立登爲太子,年三十三卒。臨終上疏曰:『周晉、顏回有上智之才,而尚夭折,況臣年過其壽。』」是時王肅之家語未出,而其言如此,與列子意同,則顏淵之壽安得踰此?家語之言信而有徵也。春秋繁露 隨本消息篇:「顏淵死。子曰:『天喪予!』子路死。子曰:『天祝予!』西狩獲麟。子曰:『吾道窮!吾道窮!』三年,身隨而卒。」史記 孔子世家孔子年七十三卒,然則顏淵死時孔子年七十一,顏淵壽三十一,少孔子四十歲,後伯魚三年死也。
【集解】孔曰:「鯉,孔子之子伯魚也。孔子時爲大夫,言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謙辭。」
按:劉寶楠評此注云:「鄭注:『鯉,孔子之子伯魚也。』此僞孔所襲。顏子卒時,夫子久不居位。而注云時爲大夫,謙言從大夫之後,顯然謬誤,其爲僞託無疑。」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協云:子雖才,不可貧求備;雖不才,而豐儉亦各有禮。制之由父,故鯉死也而無槨也。 又引江熙云:不可徒行,距之辭也。可則與,故仍脫左驂賻舊館人;不可則距,故不許路請也。鯉也無槨,將以囗之,且塞厚葬也。
【集注】鯉,孔子之子伯魚也,先孔子卒。言鯉之才雖不及顏淵,然己與顏路以父視之,則皆子也。孔子時已致仕,尚從大夫之列,言後,謙辭。
【餘論】論語集注考證:顏路他無所請而至於請車,夫子亦他無可予而至於拒之,則顏路疑於求而夫子幾於吝。今考其時,則顏淵之死且葬,適當厄陳 蔡之後,自楚反陳之餘,此正夫子之窮也。夫喪事稱家之有無,夫子既以此處其子,安得不以處顏子乎?夫子遇舊館人之喪,嘗脫驂以致賻矣,而不能爲顏子之椁,彼一時此一時,貧富不同也。
〇顏淵死。子曰:「噫!天喪予!天喪予!」
【考證】劉氏正義:漢書 董仲舒傳贊:「劉歆以爲伊 呂乃聖人之耦,王者不得則不興。故顏淵死,孔子曰:『噫!天喪餘!』唯此一人爲能當之,自宰我、子貢、子游、子夏不與焉。」顏師古注:「言失其輔佐也。」蓋天生聖人,必有賢才爲之輔佐。今天生德於夫子,復生顏子爲聖人之耦,並不見用於世,而顏子不幸短命死矣,此亦天亡夫子之徵,故曰「天喪予」。 潘氏集箋:喪,說文云:「亡也。」公羊哀十四年傳注:「予,我。天生顏淵爲夫子輔佐,死者,天將亡夫子之證。」是則天喪予者,猶云天亡我也。
【集解】包曰:「噫,痛傷之聲。」何曰:「天喪予者,若喪己也。再言之者,痛惜之甚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夫聖人出世,必須賢輔,如天將降雨,必先山澤出云。淵未死則孔道猶可冀,縱不爲君,則亦得爲囗教化。今淵既死,是孔道亦亡,故云天喪我也。又引謬播云:夫投竿測深,安知江海之有懸也,何者?俱不究其極也。是以西河之人疑子夏爲夫子,武叔賢子貢於仲尼,斯非其類耶?顏回盡形,形外者神,故知孔子理在回,知淵亦唯孔子也。又引劉歆云:顏是亞聖之偶,然則顏 孔自然之對物,一氣之別形,玄妙所以藏寄,既道旨所由贊明,敍顏淵死則夫子體缺,故曰:「噫!天喪予!」諒卒實之情,非過痛之辭,將求聖賢之域,宜自此覺之也。
按:歆,劉向少子,漢書附見向傳。其注論語不見於本傳,漢書 藝文志及隋唐二志均未著錄,蓋佚已久,錄之以備一家。
【集注】噫,傷痛聲。悼道無傳,若天喪己也。
【餘論】讀四書從說:顏淵死,四章以次第言之,當是天喪第一,哭之慟第二,請車第三,厚葬第四。蓋門人雜記夫子之言,故不計前後也。齊夢龍語解(經正錄引):孔子嘗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羲 黃 堯 舜 禹 湯之傳於文王,孔子固已任之己矣,猶覬其或可以傳之回也。回存,則己雖死而道不亡;回死,則其系己以不亡者幾何時哉?
〇顏淵死,子哭之慟。從者曰:「子慟矣!」曰:「有慟乎?非夫人之爲慟而誰爲?」
【考異】皇本、高麗本「爲」下有「慟」字。 論語古訓:文選 夏侯常侍誄曰:「非子爲慟,吾慟爲誰。」是古本有「慟」字。論衡 問孔篇引作「吾非斯人之慟而誰爲」。
【考證】論語古訓:「慟」字說文所無,漢景君碑云「驚𢝆傷裹」,武榮碑云「感哀悲𢝆」,郭仲奇碑云「悲𢝆剝裂」,李翊夫人碑云「𢝆切剝兮年不榮」,皆作「𢝆」。𢝆從心,重聲。鄭云:「變動容貌。」動亦從重聲。下「從者曰子𢝆矣」,亦是見夫子容貌變動而言也。
【集解】馬曰:「慟,哀過也。」孔曰:「不自知己之悲哀過也。」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慟,變動容貌。 皇疏:謂顏淵死,子往顏家哭之也。慟,謂哀甚也。既如喪己,所以慟也。從者,謂諸弟子也。隨孔子往顏淵家,有見孔子哀甚,故云:「子慟矣。」初既不自知,又向諸弟子明所以慟意也。夫人,指顏淵也。 又引繆協云:聖人體無哀樂,而能以哀樂爲體,不失過也。 又引郭象云:人哭亦哭,人慟亦慟,蓋無情者與物化也。
按:郭氏援老 莊釋經,未必卽聖人之意。論語稽云:「聖人哀樂不過乎中,哭淵而慟,從者猶覺之,而孔子不自覺,所謂『觀過知仁』也。孔子云:『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此則小過未能免。然有爲而爲,慟所當慟,則亦不得爲過矣。」
【集注】慟,哀過也。哀傷之至,不自知也。夫人,謂顏淵。言其死可惜,哭之宜慟,非他人之比也。
〇顏淵死,門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門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視予猶父也,予不得視猶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
【考異】唐石經初刻「猶子」下「也」字作「曰」。
【考證】論語稽:檀弓:「夫子之喪顏淵、子路,皆若喪子而無服。」然則減膳徹樂,宜如卿大夫喪衆子之禮,降於適子而隆於殤子,但不爲服而已,心喪是也。夫子言回以父事我,我不得以子遇回,蓋深惜之。且顏路於夫子,外兄弟也。禮,兄弟之子猶子,蓋引而近之也,故夫子云然。
【集解】禮,貧富有宜。顏淵貧而門人欲厚葬之,故不聽。馬曰:「言回自有父,父意欲聽門人厚葬,我不得制止,非其厚葬故云爾。」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王弼云:有財,死則有禮;無財則已焉。既而備禮,則近厚葬矣,故云孔子不聽也。 又引范甯云:厚葬非禮,故不許也。門人欲厚葬何也?緣回父有厚葬之意,故欲遂門人之深情也。言回雖以父視我,我不得以子遇回,雖曰師徒,義輕天屬,今父欲厚葬,豈得制止。言厚葬非我之教,出乎門人之意耳。此以抑門人而救世弊也。
【集注】喪具稱家之有無,貧而厚葬,不循理也,故夫子止之。蓋顏路聽之,歎不得如葬鯉之得宜,以責門人也。
〇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
【考異】七經考文:一本作「子路敢問死」,古本「死」上有「事」字。 鹽鐵論 論鄒章引孔子曰:未得事人,焉能事鬼神?皇 邢本、唐石經「敢問」上並有「曰」字,匡謬正俗引同。 南軒解本有「曰」字。
【集解】陳曰:「鬼神及死事南明,語之無益,故不答也。」
按:世說 簡傲篇注引馬曰:「死事難明,語之無益,故不答。」此陳所襲。
【唐以前古注】皇疏:外教無三世之義,見乎此句也。周 孔之教唯說現在,不明過去未來。而子路此問事鬼神,政言鬼神在幽冥之中,其法云何也。此是問過去也。孔子言人事易,汝尚未能,則何敢問幽冥之中乎?故曰:「焉能事鬼?」此又問當來之事也,言問今日以後死事復云何也。亦不答之也,言汝尚未知,卽見生之事難明,又焉能豫問知死沒也。 又引顧歡云:夫從生可以善死,盡人可以應神,雖幽顯路殊,而誠恒一。苟未能此,問之無益,何處問彼耶?
【集注】問事鬼神,蓋求所以奉祭祀之意。而死者人之所必有,不可不知,皆切問也。然非誠敬足以事人,則必不能事神。非原始而知所以生,則必不能反終而知所以死。蓋幽明始終初無二理,但學之有序,不可躐等,故夫子告之如此。程子曰:「晝夜者,死生之道也。知生之道,則知死之道。盡事人之道,則盡事鬼之道。死生人鬼,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或言夫子不告子路,不知此乃所以深告之也。」
【餘論】四書辯疑:注文本宗程子之說而又推而廣之也。程子以晝夜諭生死,晝諭生,夜諭死,此乃生死常理,人人之所共知者。注言原始而知所以生,卻是說受胎成形初爲父母所生之生;反終而知所以死,又是說預知所死之由也。不惟所論過深,與程子之說亦自不同。所謂「死者人之所必有,不可不知,皆切問也」,又言「幽明無二理,但學之有序,不可躐等」,此又迂遠之甚也。夫二帝、三王、周公、仲尼之道切於生民日用須臾不可離者,載之經典,詳且備矣,而皆不出於三綱五常人倫彝則之間而已,未聞教人幽明次序必須知死也。必欲於常行日用人道之外,推窮幽明之中不急之務,求知所以死者之由。縱能知之,亦何所用?今以季路爲切問,誠未見其爲切也。夫子正爲所問迂闊不切於實用,故言「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知生,謂知處生之道,非謂徒知其生,如原始知所以生,晝夜如生死之生也。蓋言事人之道尚且未能,又焉能務事鬼神乎?生當爲者且未知,又焉用求知其死乎?此正教之使盡人事所當爲者,非所以教事鬼神告其知死也。 趙佑溫故錄: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古之所爲事鬼神者,嘗無不至,則子路之問不爲不切。夫先王之事鬼神,莫非由事人而推之,故生則盡養,死則盡享。惟聖人爲能饗帝,惟孝子爲能享親。云事鬼也,莫非教天下之事人也。吾未見孝友不敦於父兄,而愛敬能達乎宗廟者也。則盡乎事鬼神之義矣。進而問死,欲知處死之道也。人有所當死,有所不當死。死非季路所難,莫難乎其知之明、處之當。然而死非可預期之事,故爲反其所自生。君子之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歸於得正而斃。其不敢以父母之身行殆,不敢以匹夫之諒爲名者,皆惟其知生。敬吾生,故重吾死也。否則生無以立命,死適爲大愚而已。則盡乎知死之義矣。子嘗言之矣,務民之義,卽所以事人;敬鬼神而遠之,卽所以事鬼也。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所謂能事人能事鬼也。「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所以教知生。「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所以教知死也。孟子曰:「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所謂知生知死也。 論語稽:神從申,從示,乃天地流行之氣之發舒者也。鬼從甶,從人,從厶,乃天地陰私之氣之反而歸者也。易曰:「精氣爲物,遊魂爲變。」蓋鬼神者,二氣之良能。天地無氣,不能成物。秉此氣而生則爲人,反此氣而歸太虛則爲鬼神。知人之所以爲人,則知鬼神之所以爲鬼神矣。死從歹,從匕。生象草木茁發之形。氣積則生,氣散則死,一而二,二而一者也。子路之問,求之虛。夫子教之,徵諸實。
【發明】反身錄:問:先儒謂生死乃氣之聚散,氣聚而生,一死便都散了,無復有形象尚留於冥漠之內,然歟?曰:氣一散而便都與之俱散者,草木是也。蓋草木本無知覺,故氣散而與之俱散。人爲萬物之靈,若一死而亦與之俱散,是人與草木無殊。靈隨氣滅,無鬼無神,則季路事鬼神之問,夫子宜答以無鬼,何以曰焉能事鬼?而古今郊社之禮,六宗之禋,五祀之修,王者之褅祫,士庶之蒸嘗,一切崇德報功之典,追遠之舉,皆虛費妄作,爲不善於幽者當無所忌矣。生死一理,知生則知死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生者造物之所始,死者造物之所終,故生之必有死,猶晝之必有夜。自古及今,無一獲免。而所以生所以死之實,則不因生死爲存亡,不隨氣機爲聚散也。氣有聚散,理無聚散。形有生死,性無加損。知此,則知生知死。學至於知生知死,學其志矣。夫誠知性無加損,則知所以盡性,終日乾乾,攝情歸性,湛定純一,不隨境遷,晝如此,夜如此,生如此,自然死亦如此矣。一念萬年,死猶不死,此堯 舜 孔 孟及歷代盡性至命者知生知死之實際也。苟爲不然,徒知何益。問:斯說蓋就性功純一者言,若在未嘗從事性功之人,其知生知死奈何?曰:此在各人心術何如耳。誠知人之生也本直,生而不罔,斯死而無歉。生能俯仰無愧,死則浩然天壤。生時正大光明於天下,死自正大光明於後世。若關壯繆、司馬光、文天祥、海剛峰諸人是也。問:此就心術正大行履無咎者言,下此則奈何?曰:下此則蚩蚩而生,昧昧而死。生時茫然,死而惘然。生既不能俯仰無愧浩然坦蕩於世上,屬纊之時,檢點生平,黯然消沮,自貽伊戚於地下,存不順而沒不寧,何痛如之。蚤知如此,何至於此。此季路之所以問死,而學者之所以不可不知也。蓋知終方肯善始,知死方肯善生,知死期不可預定,則必兢兢思所以自治。惟恐今日心思言動違理,而無以善始善生,便非他日所以善終而善死。生時慎之又慎,免得死時悔了又悔。昔人謂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餘則謂生時不努力,死時徒傷悲。 康有爲論語注:易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爲物,遊魂爲變,故知鬼神之情狀。」又曰:「通乎晝夜之道,而知原始反終。」通乎晝夜,言輪迴也,死於此者復生於彼,人死爲鬼,復生爲人,皆輪迴爲之。若能知生所自來,卽知死所歸去。若能盡人事,卽能盡鬼事。孔子發輪迴游變之理至精,語至玄妙超脫。或言孔子不言死後者,大愚也。蓋萬千輪迴,無時可免,以爲人故只盡人事,既身超度,自證自悟,而後可從事魂靈。知生者能知生所自來,卽已聞道不死,故朝聞道,夕死可也。孔子之道,無不有死生鬼神,易理至詳,而後人以佛言卽避去,必大割孔地而後止,千古大愚,無有如此,今附正之。 黃氏後案:易傳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爲物,遊魂爲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知死知鬼神,非夫子五十知天命不能及此。夫子不答,猶是不語怪神之意也。下章類記子路之死,一以見知死之難,一以見夫子之獨知此也。
按:鬼神生死之理,聖如孔子,寧有不知?此正所以告子路也。昔有舉輪迴之說問伊川者。伊川不答。所以不答者,以輪迴爲無耶?生死循環之理不可誣也。以爲有耶?與平日闢佛言論相違也。此宋儒作僞之常態。至康氏乃發其覆,此如大地中突聞獅子吼,心爲爽然,洵孔氏之功臣也。
〇閔子侍側,訚訚如也;子路,行行如也;冉有、子貢,侃侃如也。子樂。「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考異】皇本「閔子」下有「騫」字,「若」上有「曰」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閔子」下有「騫」字,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冉有」作「冉子」,古本、唐本「樂」下有「曰」字。 漢書 敍傳「幽通賦『固行行其必凶』」,顏師古注曰:「論語稱閔子云云。子樂,曰:『若由也,不得其死然。』」文選幽通賦及崔子玉座右銘兩注皆引論語:「子路行行如也。子曰:『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論語集說:此「子樂」下脫「子曰」二字。輔廣論語答問:「子樂」不若「子曰」之協于文勢也。 示兒編:「子樂」必當作「子曰」,聲之誤也。始以聲相近而轉「曰」爲「悅」,繼又以義相近而轉「悅」爲「樂」。知由也不得其死,則何樂之有? 論語竢質:此書之例,記者稱諸弟子輒字而不名,在夫子口中皆名而不字。此稱「由也」,自是孔子之言,今奪去「曰」字非也。 翟氏考異;漢書無引此文處,集注仍洪氏爲說,洪當誤憶師古漢書注爲漢書耳。然皇氏義疏本自有「曰」字,何宋代諸儒竟無見者,致煩紛紛擬議,不得已取證及史注耶?此可知皇氏疏自宋南渡時已佚。 讀書從錄:此句本別爲一章,「曰」上脫「子」字。文選注引皆作「子曰」。或謂「樂」卽「曰」字之僞,非也。 淮南子 精神訓注:季路仕於衛,衛君父子爭國,季路死。孔子曰:「若由也,不得其死然。」言不得以壽命終也,故曰然。
按:此節應從皇本增「曰」字,翟氏說是也。說文解字「侃」字下引論語:「子路侃侃如也。」說文系傳「誾」字下引論語曰:「冉有誾誾如也。」蓋由許君誤記,不足爲據。
【考證】宋翔鳳過庭錄:說文解字:「侃,剛直也。從㐰。㐰,古文信從川,取其不舍晝夜。論語曰:『子路侃侃如也。』」此引作「侃侃」,是正字。鄉黨篇之「侃侃」,及此下文「冉有、子貢侃侃如也」並當爲「衎衎」,假借作「侃侃」,故並訓爲和樂也。鄭注論語:「行行,剛強之貌。」與許君解侃爲剛直義同。「行行」疑涉下文「衎衎」而誤。蓋古文論語「冉有、子貢侃侃如也」,本作「衎衎」。 潘氏集箋:案冉有、子貢氣象皆非侃侃者,則「侃侃」或爲「衎衎」之通借,必謂古文論語作「衎衎」究無確證;而謂「行行」涉下文「衎衎」而誤,尤不可信。蓋鄭注已作「行行」,當非誤字,不可以不見他經傳而疑之也。 羣經識小:行字古讀平聲,入陽韻,去聲便當入漾韻,其轉入庚敬韻者,後世之音也。 黃氏後案:皇本作閔子騫,以上下文參玩之,是也。誾,齗之借字。閔子在德行科,如不屈於季氏,是齗齗守正之貌。鹽鐵論「諸生誾誾爭」,鹽鐵彼文亦以誾誾爲持正貌。「侃侃」者,「衎衎」之借字。隸釋 漢碑唐扶頌:「衎衎誾誾,尼父授魯,曷以復加。」碑語正用此文。冉有、子貢才智有餘,得動而樂之象,故曰衎衎。三國志 蜀郤正傳曰:「侃侃庶政,冉 季之治也。」亦言庶事康熙之意也。韓子文集 韓宏碑云:「事親孝謹,侃侃自將。」亦以侃侃爲和樂之義也。朱子文集等書以冉子、端木子爲剛直有餘,說皆未瑩。夫子既云不得其死,上文何以云樂?注以「樂」卽「曰」字之誤,以漢書 敍傳 幽通賦注、文選 幽通賦注及崔子玉座右銘注考之,「樂」當爲「曰」。注引洪說,「漢書」下奪一「注」字。此篇類記諸弟子之事,上章言事人事鬼,與厚葬節爲一類;言知生知死,與此章爲一類。以子路之賢而猶未免禍,知死所以難也。雖然,未死而言此,危之正愛之也。其死也,夫子哭之曰:「噫!天祝予!」豈非賢者之難遘也邪?幽通賦「固行行其必凶兮,免盜亂爲賴道」,注:「應劭曰:『子路得免盜與亂,聞道於仲尼也。』」
【集解】鄭曰:「樂各盡其性也。行行,剛強之貌。」孔曰:「不得以壽終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卑者在尊者之側曰侍,此明子騫侍於孔子座側也。誾誾,中正也。子騫性中正也,亦侍孔子座側也。行行,剛強貌也。子路性剛強也,此二人亦侍側也。侃侃,和樂也,二子竝和樂也。孔子見四子之各極其性,無所隱情,故我亦懽樂也。孔子見子路獨剛強,故發此言也。由,子路名也。不得其死然,謂必不得壽終也,後果死衛亂也。 又引袁氏云:道直時邪,自然速禍也。 論語隱義(御覽卷三百六十六引):衛 蒯聵亂,子路興師往。有狐黯當師曰:「子欲入邪?」曰:「然。」黯從城上下麻繩鉤子路,半城,問曰:「爲師邪?爲君邪?」曰:「在君爲君,在師爲師。」黯因投之,折其左股,不死。黯開城欲殺之,子路目如明星之光曜,黯不能前,謂:「畏子之目,願覆之。」子路以衣袂覆目,黯遂殺之。
按:隋志有論語隱一卷,郭象撰。又有論語隱義注三卷,並云亡。朱彝尊經義考於論語隱、論語隱義注外別處隱義,云:「隋志不載,但有其注載七錄,未審卽郭象論語隱否。」案郭書以隱名,茲云隱義注者,疑是後人衍象義而注之。白帖、御覽引凡二節,或題隱義,或題隱義注。其語鄙俚似小說,與郭氏體略不類,應皆是注者以異聞附益之。此條據餘氏 蕭客古經解鉤沉屬此句下,今從之。
【集注】行行,剛強之貌。子樂者,樂得英才而教育之。尹氏曰:「子路剛強,有不得其死之理,故因以戒之。其後子路卒死於衛 孔俚之難。」洪氏曰:「漢書引此句上有『曰』字。」或云:「上文『樂』字卽『曰』字之誤。」
按:漢書無引此事處。漢書 敍傳幽通賦云:「遊聖門而靡救兮,顧覆醢其何補。固行行其必凶兮,免盜亂爲賴道。」顏注:「論語稱:『子路行行如也。子樂,曰:若由也,不得其死然。』」洪氏殆引此注而誤記爲漢書。然皇疏本自有「曰」字,何宋代諸儒竟無一見者?可知皇疏本在宋南渡時已失傳也。
【餘論】四書詮義:只就氣象上看,皆是英才,已自可樂。蓋誾誾、行行、侃侃,自與俗情世態天地懸隔。次節因其過剛而戒之,欲其有以變化氣質也。
【發明】四書訓義:剛柔皆道之用也。剛之過或不足以通吉凶之故,而柔之過則人欲易溺而天理不能自持,故聖人之所嘉予者惟剛,而聖教之裁成,必使卓然自拔於流俗。以直方而不屈,雖憂患之不免,而聖人終有取焉。志正則氣伸,氣不餒則神傳於容貌之間,故諸子侍側,夫子目擊而知其所養也。夫剛者可以自持而不可以加物,決於任道而非決於任志,志之任,其何以盡屈伸進退之理?剛加於物,而能不忤於物乎?夫喜其剛而又爲之憂,蓋欲有以善剛之用,乃雖爲之憂而不易其喜,則以靡靡者之生固不如行行者之死也。見利而歆,遇難而餒,閹然求媚於世,誠不如死之久亦。
〇魯人爲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
【考異】九經古義:釋文云:「魯讀仍爲仁,今從古。」楊雄將作大匠箴曰:「或作長府,而閔子不仁。」用魯論也。 拜經文集:魯讀「仁」字爲句,言仁在舊貫,改作是不仁也。陳讀義雖通而稍迂,古作「仍」字,義益明,故鄭從之。仍、仁音相近也。
【音讀】甕牖閑評:洪慶善解論語云:「長如字,今人多作上聲。左氏傳長府,長字無音,則論語當作如字無疑。」
【考證】四書釋地:左傳昭二十五年「公居於長府」,杜注:「長府,官府名。」九月戊戌,伐季氏,遂入其門。長府今不知所在,意其與季氏家實近。公居焉,出不意而攻之。論語鄭注:「長府,藏名也。藏財貨曰府。」又意公微弱,將攻權臣,必先據藏貨財之府,庶可結士心。亦一解。後反覆尋究始得之。蓋應劭曰:「曲阜在魯城中,委曲長七八裏。」酈道元曰:「阜上有季氏宅,宅有武子台,台西北二裏爲周公台,周公台南四裏許爲孔廟,卽夫子之故宅也。」然則今知得孔廟所在,則可以知季氏宮,由季氏宮又可想像而得長府地矣。 翟氏考異:魯人改作長府,因季氏惡昭公也。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公居長府,伐季氏,入之。孟氏、叔孫氏共逐公徒,公遜於齊。」長府,蓋魯君別館,稍有畜積扞禦,可備騷驚之所。季氏惡公恃此伐己,故于已事後率魯人卑其閈閎,俾後此之爲魯君者不復有所憑恃,其居心寧可問乎?閔子無諫諍之責,能爲婉言諷之,則自與聖人強公弱私之心深有契矣。如是說經,似尤覺聖賢見義之大、含旨之深。羅氏路史 禪通紀曾旁論及是,而語焉未詳,竊申而備之。 淩鳴喈論語解義(劉氏正義引):疇昔昭公嘗居是伐季氏矣。定 哀之間,三家因欲改爲之,將以弱所恃也。稱魯人,衆也。是時三家皆欲之。 包慎言溫故錄:案長府,宮館之屬,非藏名也。漢書 元帝紀詔曰:「惟德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其令諸宮館希幸禦者勿繕治。」注:「應劭曰:『舊貫者,常居也。』」此足爲證。昭公欲伐季氏,而先居長府,必其地爲君常所臨幸,故人不以爲疑。魯人爲長府,蓋欲擴其舊居以壯觀瞻。魯君失民數世矣,隱民皆取食於季氏,復爲長府以重勞之,是爲淵驅魚也。閔子故婉言以諷之。後漢書 郎顗傳顗上書曰:「夏禹卑室,盡力致美。又魯人爲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何必改作?』臣以爲諸所繕修,事可減省。」郎顗引經,亦以長府爲宮館,義與元帝詔若合符契,不可易也。 劉氏正義:諸說略有異同,惟閻氏得之,而義亦未盡。蓋府自是藏名,周官 玉府職云:「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內府職云:「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財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財入焉。」又外府掌邦布及王後世子祭服,是兵器藏內府,不藏外府。然則玉府掌兵器亦當在內。魯之長府自是在內,而爲兵器貨賄所藏。魯君左右多爲季氏耳目,公欲伐季氏而不敢發,故居於長府,欲藉其用以伐季氏,且以使之不疑耳。昭公伐季氏在二十五年,孔子時正居魯,則知魯人爲長府正是昭公居之,因其毀壞而欲有所改作,以爲不虞之備。但季氏得民已久,非可以力相制。故子家羈力阻其謀,宋 樂祁知魯君必不能逞,而閔子亦言仍舊貫,言但仍舊事,略加繕治,何必改作,以諷使公無妄動也。論語書之曰「魯人」,明爲公諱,且非公意也。當時伐季之謀,路人皆知,閔子所言,正指其事,然其辭微而婉,故夫子稱其「言必有中」也。若如翟說,魯人指季平子。淩說,魯人指三家在定 哀時爲長府者,欲改爲之以奪魯君之所恃。夫昭公居長府以伐季氏,其事已無成,定 哀卽欲伐季氏,亦斷無仍居長府,蹈此覆轍,而煩三家之重慮之也。且既患公復居長府,何不毀壞之,而反從而修治也?卽如包說長府是別宮,非藏名,則昭公居長府以伐季氏,將何所取意耶?諸說於情事多未能合。若閻氏以長府去季氏家近,亦非是。長府自在公宮內也。 湖樓筆談:「魯人爲長府」,鄭注曰:「長府,藏名也。藏財貨曰府。」夫藏財貨之府,非如苑囿之可爲游觀,如其未壞,必不改作,壞而改作,則無可議。竊謂魯人之爲長府,季氏意也。考之左傳,昭公之攻季氏,實居於長府。然則季氏之改作長府,猶趙簡子之欲毀晉陽之壘也。趙簡子不云乎:「吾見壘培,如見寅與吉射也。」季氏之見長府,不亦如見昭公乎?且非特此而已,魯一國之衆過長府之下,皆指而目之曰:「此昔吾君昭公所居以攻季氏者也。」忠義之士必有太息流涕者,而季氏子孫不得安枕矣。此季氏之所以必欲改作也。閔子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魯論讀「仍」爲「仁」,夫舊貫何以言仁?蓋動其不忍之心也。舊貫可愛,舊君獨不可思乎?此孔門之微言,而魯人傳其舊讀,惜乎鄭君之不知從也。其後季氏使閔子騫爲費宰,閔子騫曰:「如有復我者,則我必在汶上矣。」夫孔子之聖而躬爲季氏吏,由 賜之徒仕季氏者多矣,豈閔子而以仕季氏爲恥?且辭之則已耳,何必有汶上之言?疑此事亦在昭公遜齊之年,汶上自魯適齊之道,示將從故君於齊耳。
按:以上諸說,當以劉氏正義所說爲允。
【集解】鄭曰:「長府,藏名也。藏貨財曰府。仍,因也。貫,事也。因舊事則可也,何乃復更改作。」
【集注】長府,藏名,藏貨財曰府。爲,蓋改作之。仍,因也。貫,事也。王氏曰:「改作勞民傷財,在於得己,則不如仍舊貫之善。」
【別解】四書稗疏:集注云「藏貨財曰府」,然則府頹敝而改爲之亦奚不可,而必仍其舊哉?若謂別作一府以斂財多積,則魯於是時四分公室,民食於家,亦惡從得貨財而多積之,如後世瓊林左藏封椿之厚儲以供君用邪?按太公爲九府,府者,泉布金刀之統名也。其曰長者,改短而長,輕而重也。圜曰泉,方而長曰幣。冠圜泉於首下作刀形曰金刀,皆橢長而不圜。錢譜有漢鑄厭勝錢、蕅心錢,皆其遺制。五銖興,而始無不圜者矣。改作長府者,改其形模,視舊加長也。加長則所值倍增,用銅少而鑄作簡,乃近代直十當五當兩之法,一旦驟改,則民間舊幣與銅同價,而官驟收其利,此三家所以亂舊典而富私門也,故閔子以仍舊貫折之。貫,錢系也,或曰緡,或曰貫,皆以系計多寡之稱。府改價增,則貫減而少,仍舊者,使以舊府取足貫也。
按:此說從「貫」字著想,頗有意義,可備一說。
【餘論】論語經正錄引王船山曰:案春秋「新延廄」,穀梁傳曰:「其言新,有故也。」公羊傳曰:「新延廄者何?修舊也。」「新作南門」,穀梁傳曰:「作,爲也。有加其度也。言新有故也,非作也。」又「新作雉門及兩觀」,穀梁傳曰:「言新有舊也。作,爲也,有加其度也。」審是則修舊曰新,有加其度曰作曰爲。度,王者之法制也,有加其度,則僭儗矣。故曰作曰爲,皆臣子不忍斥君父之僭儗而諱之之辭也。記者曰爲,閔子曰何必改作,則魯人僭爲王者之府明矣。言魯人則見非魯君之意,而魯之士大夫慫㦛之又明矣。閔子諫以仍舊貫,欲魯人之以善導君而修舊耳。公羊傳曰:「修舊不書。」春秋無作長府之文,蓋從閔子之諫而僅修舊耳。閔子一言而有數善,故夫子亟偁之。 四書翼注論文:春秋於定 哀之世,作雉門兩觀則書,築蛇淵囿則書,城西郛、城毗、城邾瑕則書,獨不書爲長府,蓋以閔子之言而止歟?
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考證】經傳釋詞:夫,猶此也。禮記 檀弓「夫夫也」,鄭注:「夫夫,猶言此丈夫也。」趙佑溫故錄:夫人不言,反逗語,此例見於經者,如中庸「有弗學」、孟子「故君子有不戰」、檀弓「伯氏不出而圖吾君」皆是。
【集解】王曰:「言必有中,善其不欲勞民更改作也。」
【集注】言不妄發,發必當理,惟有德者能之。
〇子曰:「由之瑟奚爲於丘之門?」
【考異】皇本作「由之鼓瑟。」 七經考文:古本有「鼓」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由之」下有「鼓」字。
按:馬注言「子路鼓瑟」,皇 邢二疏並同,是唐人所見本皆有「鼓」字。
【考證】家語 辨樂解:子路鼓琴,孔子聞之,謂冉有曰:「甚矣由之不才也!夫先王之制音也,奏中聲以爲節,入於南,不歸於北。南者,生育之鄉。北者,殺伐之域。故君子之音溫柔居中,以象生育之氣,憂愁之戚不加於心也,暴厲之動不在於體也,夫然者乃所謂治安之風也。小人之風則不然,亢厲微末以象殺伐之氣,中和之感不載於心,溫和之動不存於體,夫然者乃所以爲亂之風。今由也匹夫之徒,曾無意於先王之制,而習亡國之聲,烏能保其六七尺之體也哉?」冉有以告子路,子路俱而自悔,靜思不食,以至骨立。夫子曰:「過而能改,其進矣乎。」 說苑:子路鼓瑟,有北鄙之聲。子曰:「南者,生育之鄉。北者,殺伐之域。故舜造南風之聲,其興也勃焉。紂爲北鄙之聲,其亡也忽焉。」 翟氏考異:說苑載此事原作「鼓瑟」,家語爲「鼓琴」,明 正德時,何氏 孟春校注家語,從說苑改「瑟」,而毛氏 汲古閣依北宋板仍刊作「琴」,集注引家語「子路鼓瑟,有北鄙殺伐之聲」,則當時朱子所見卻是「瑟」字。
【集解】馬曰:「子路鼓瑟不合雅頌。」
【唐以前古注】皇疏:子路性剛,其鼓琴瑟亦有壯氣。孔子知其必不得以壽終,故每抑之。汝鼓瑟得在於我門,我門文雅,非用武之處也,故自稱名以抑之也。奚,何也。侃謂此門,非謂孔子所住之門,故是聖德深奧之門也,故子貢答武叔曰:「得其門者或寡也。」
【集注】程子曰:「言其聲之不和,與己不同也。」家語云:「子路鼓瑟,有北鄙殺伐之聲。」蓋其氣質剛勇而不足於中和,故其發於聲者如此。
【餘論】劉氏正義:白虎通 禮樂篇:「瑟者,嗇也,閑也,所以懲忿窒欲、正人之德也。」郭璞注爾雅云:「長八尺一寸,廣一尺八寸,二十七弦。」邵氏 晉涵正義引禮圖,雅瑟廣長與郭注同,惟二十三弦與郭異。頌瑟長七尺二寸,廣一尺八寸,二十五弦。而風俗通又言今瑟長五尺五寸,皆是依仿古制。不能畫一。
門人不敬子路。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也。」
【集解】馬曰:「升我堂矣,未入室耳。門人不解,謂孔子言爲賤子路,故復解之。」
【集注】門人以夫子之言,遂不敬子路,故夫子釋之。升堂入室,諭入道之次第,言子路之學已造乎正大高明之域,特未深入精微之奧耳,未可以一事之失而遽忽之也。
【餘論】黃氏後案:升堂豈易許哉?喜告過則改之,誠恐有聞則勉之;力辭叛者之要言,必成其信;贈處者之求益,堪知其謙;墮費未盡大猷,治蒲亦只小試;勇足以立千乘之功而不流於霸,明足以斷單辭之獄而不入於偏,此仲子之所以不可及也。 論語稽:門堂室皆所謂造聖賢之域也。夫子教人和平中正,造其域者氣質悉化。子路陶淑雖久,其生性不近春溫而近秋殺,故於鼓瑟之頃偶流露焉,而夫子戒之。
按:子路之死,夫子蓋預知之,故戒之不止一次,而卒之無救於其死者,故曰「死生有命」。
〇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
【考異】皇本「問」下有「曰」字,「賢」下有「乎」字,「不及」下有「也」字。
【考證】禮記 仲尼燕居云:「子曰:『師,爾過,而商也不及。』子貢越席而對曰:『敢問將何以爲此中者也?』子曰:『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鄭注:「過與不及,言敏鈍不同,俱違理也。」 家語 弟子行篇:子貢語衛將軍文子曰:「美功不伐,貴位不喜,不侮不佚,不傲無告,是顓孫師之行也。學之深,送迎必敬,上交下接若截焉,是卜商之行也。」
【集解】孔曰:「言俱不得中。」何曰:「愈猶勝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師,子張。商,子夏也。孰,誰也。子貢問孔子欲辨師 商誰爲賢勝也。過,謂子張性繁冗,爲事好在避過而不止也;言子夏性疏闊,行事好不及而止也。愈,勝也。子貢又問若師爲事好過,好過則爲勝耶?答言既俱不得中,則過與不及無異也,故云「過猶不及」也。又引江熙云:聖人動爲物軌,人之勝否未易輕言。兩既俱未得中,是不明其優劣以貽於來者也。
【集注】子張才高意廣而好爲苟難,故常過中。子夏篤信謹守而規模狹隘,故常不及。愈,猶勝也。道以中庸爲至,賢智之過雖若勝於愚不肖之不及,然其失中則一也。
【餘論】四書改錯:子張賢智固有之,若子夏愚不肖,則夫子口中定無有此。按中庸過不及以道教言,道教屬君子,而過與不及則屬之鮮能之民,如後所云夫婦之愚、夫婦之不肖者。若此過不及則專以氣質言,謂氣質不齊,有此二等,然互相勝負,無可優劣,有時過勝不及,有時不及亦勝過,故曰猶。猶者,等也,齊一也。嘗讀禮記,子張與子夏各除喪而見孔子,張則哀痛已竭,彈琴成聲,曰:「不敢不及也。」夏則哀痛未忘,彈琴不成聲,曰:「不敢過也。」卽此一節,亦一過一不及之證。然而喪尚哀戚,一則哀不足而禮有餘,一則禮不足而哀有餘,子夏之不及較勝於子張之過有顯然者。故此苟引經,當引洪范三德證此猶字。三德者,正直、剛克、柔克也。正直以無偏無側據作首德,而高明剛克、沈潛柔克卽過不及也,皆氣質也。然而正直,德也,高明、沈潛,亦德也。三德並列,有何勝負,其解「猶」字當如此

論語集釋卷二十三
先進(下)

〇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爲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考異】皇本作「附益也」,「而攻之」無「而」字。 七經考文:一本「求」下無「也」字,「益」下無「之」字。 論衡 順鼓篇引此章作「小子鳴鼓攻之」。 黃氏後案:經文求也之稱,記者無此體。下「子曰」宜移在「季氏」之上。禮 大學篇鄭君注引此章文,「非吾徒也」上無「子曰」二字。漢書 諸侯王表注、後漢書 楊秉傳注引此文皆以爲孔子之言,可證也。
【考證】左傳哀公十一年:季氏欲以田賦,使冉有訪諸仲尼。曰:「丘不識也。」三發,卒曰:「子爲國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對,而私於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於禮,施取其厚,事舉其中,斂從其薄,如是則以丘亦足亦。若不度於禮而貪冒無厭,則雖以田賦,將又不足。且子季孫若欲行而法,則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訪焉?」弗聽。十二年春王正月,用田賦。 魯語:仲尼私於冉有曰:「汝不聞乎?先王制士,藉田以力,而砥其遠邇;賦裏以入,而量其有無;任力以夫,而議其老幼。於是乎有鰥寡孤疾,有軍旅之出,則徵之;無則已。其歲收,田一井出稷禾秉芻缶米,不是過也。先王以爲足。若子季孫欲其法也,則有周公之藉矣。若欲犯法,則苟而賦,又何訪焉?」翟氏考異:說文:「富,備也。一曰厚也。」此富只合訓厚,以與薄稅斂之薄反對。季氏之用賦厚於周公,典藉故云「富於周公」也。魯自宣公稅畝而田賦倍,已富厚於周公矣。及此而冉有復爲季氏訪問田賦,卽所謂「爲之聚斂而附益」也。夫子既以正告,冉有仍不勸救季氏,卒用田賦,夫子所以欲絕之也。此事又詳著於外傳 魯語,以證論語,似最允協。若依舊說,則周公勳貴有之,曷嘗以之致富,而乃與富人相衡量哉? 論語發微:春秋繁露曰:「大旱者,陽滅陰也。陽滅陰者,尊壓卑也。固其義也,雖大甚,拜請之而已,無敢有加也。大水者,陰滅陽也。陰滅陽者,卑勝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賤傷貴,逆節也。故鳴鼓而攻之,朱絲而脅之,爲其不義也。此亦春秋之不畏強禦也。」按董生之言,知魯有季氏,世卿專政,祿去公室,攘奪克剝,而有用田賦之事。是亦卑勝尊,賤傷貴,不義之至者。與季氏不能聽,冉有不能救,厥罪惟均,故鳴鼓而攻。若深疾冉有,實正季氏之惡。 楊豫孫西堂日記:周公不之魯,次子世爲周公於幾內共和是也。周 召世爲三公,猶魯之有三桓,世爲卿也。故曰季氏富於周公,非謂文公旦也。 論語竢質:左傳桓十八年有周公 黑肩,當周莊王時。莊十六年有周公 忌父,當周莊王時出奔虢,惠王立而復之。又僖九年有宰 周公 孔,皆周文公之孫世食采於周者。此周公又其後也。富,謂埰地所入多也。諸侯之卿不得侔於天子之卿,乃季氏四分魯國有其二,埰地多於王朝卿士,故曰富於周公。稱天子之卿相形,明其逾侈無度爾,非封於魯之周公也。 羣經平議:此周公非周公旦也。擬人必以其倫,以季氏而擬周公,非其倫也。所謂周公,乃春秋時之周公,如周公 黑肩、周公 閱是也。蓋欲言季氏之富,而但舉晉 韓 魏齊 陳氏之屬與之比較,則本爲同列,卽富過之,亦不足深罪,故必曰富於周公,以見季氏以侯國之卿而富過於王朝之宰也。泰伯篇「如有周公之才之美」,孔注曰:「周公者,周公 旦。」正義曰:「以春秋之世,別有周公。恐與彼相嫌,故注者明之。」然則孔注於此章不曰周公 旦,明是春秋時之周公,正義乃曰「魯其後也」,失經意,且失注意矣。
按:俞氏之說是也。孔注止云「周公,天子之宰,卿士」,並不云周公 旦。皇疏所解極爲明晰,其以爲周公 旦者,蓋宋儒不學之過也。
【集解】孔曰:「周公,天子之宰卿士也。冉求爲季氏宰,爲之急賦稅也。」鄭曰:「小子,門人也。鳴鼓,聲其罪以責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季氏,魯臣也。周公,天子臣。食采於周,爵爲公,故謂爲周公也,蓋周公 旦之後也。天子之臣地廣祿大,故周公宜富。諸侯之臣地狹祿小,季氏宜貧、而今僭濫,遂勝天子臣,故云「季氏富於周公」也。 又引繆協云:季氏不能納諫,故求也莫得匡救。匡救不存其義屈,故曰「非吾徒也」。攻譏於求,所以深疾季氏。子然問,明其義也。
【集注】周公以王室至親,有大功,位塚宰,其富宜矣。季氏以諸侯之卿而富過之,非攘奪其君、刻剝其民,何以得此?冉有爲季氏宰,又爲之急賦稅以益其富。非吾徒,絕之也。小子鳴鼓而攻之,使門人聲其罪以責之也。聖人之惡黨惡而害民也如此。然師嚴而友親,故已絕之而猶使門人正之,又見其愛人之無已也。范氏曰:「冉有以政事之才施於季氏,故爲不善至於如此,由其心術不明,不能反求諸身而以仕爲急故也。」
【餘論】論語或問:或問:冉求學夫子,於門弟子中亦可謂明達者,今乃爲季氏聚斂何耶?曰:冉求之失不待於聚斂而後見,自其仕於季氏,則已失之矣。蓋當是之時,達官重任皆爲公族之世官,其下則尺地一民皆非國君之有,士唯不仕則已,仕則未有不仕於大夫者。冉求於此,豈亦習於衰世之風而不自知其非歟?然使其仕於季氏而能勸之,黜其彊僭而忠於公室,則庶乎小貞之吉矣。今乃反爲之聚斂,是使權臣愈彊,公室愈弱也,故孟子以「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言之。蓋不自知其學之未至。而謂從仕爲士之常,是以漸靡以至此耳。曰:然則夫子曷爲不於其仕季氏而責之也?曰:聖人以不仕爲無義,而猶望之以小貞之吉也。 朱子語類:人最患資質弱,剛如子路,雖不得其死,百世之下,其勇氣英風尚足以起頑立懦。若冉有之徒,都自扶不起。如云可使足民,豈不知愛民而反爲季氏聚斂。范氏云:「其心術不明。」惟是心術不明。到此都不自知。又云:「以仕爲急。」惟以仕爲急,故從季氏之惡。 四書改錯:此聖門敗闕既已顯著,則從而盡情唾駡應所不免。但「自扶不起」四字恰似擡舉不成人者,雖夫子師長亦不忍出口,況直呼其名曰求之徒,又三稱曰他,其鄙棄不屑如是,則忝作學生恐亦非所應有矣。乃曆陳罪狀,則又並無一當者。聖門仕季氏。有何不是?夫子初作季氏小吏。繼作孟氏五屬臣,及進爲司寇,而後由賜之徒得以入仕,是聖門雖不反身,亦求仕不得,此亦何處可急,而反復以急仕責之?況求不急仕,而夫子之急反過於求。觀其失位,將之荊卽先冉有,在陳聞季氏復召冉有,卽期以大用,則急仕固無害。然且期大用,不必小貞之吉也。人讀書論世,思進退古今人物,而於春秋事實未嘗窺見。周制重世官,然自公族食采外,亦何嘗一民尺地皆非君有?國有民有地,民出徒役,地出賦稅,皆公家主之。卽軍賦軍役,舊制所云大國三軍者,亦徵自公家,而第於行軍時使三卿受役並受賦已耳。惟三家爲三卿,則以改車爲行之際極重徒衆,因之自徵徒役,而只以邑稅仍還之公,此襄十一年作三軍,所云三分公室,昭五年舍中軍,所云四分公室者,是徒役,不是賦稅。況三軍而外,其爲役爲稅者何限。故宣公稅畝,見於春秋。哀公問年饑而用田賦,則不惟見春秋,而並見論語。是什一什二皆君自爲政,未可謂一民尺地非君有也。特用田賦時,雖哀公親問有若,而有若不許;及季康子使冉有親問夫子,而夫子以苟行絕之,乃卒用田賦,則冉子不能無過矣。冉兩仕季氏,桓子不用冉而康子用之。且聚斂與田賦一事又適相合,夫子之責之當在此時。其曰「富於周公」者,正以周公指公家,謂公苦年饑而季氏頗富,此非救饑,實附富也。以公邑加斂,季所共也。此並責康子也,注者全不曉也。
〇柴也愚,參也魯,師也辟,由也喭。
【考異】四書湖南講:此必夫子平時零碎議論,門人匯記於此,故不用「子曰」字冠首。 史記 弟子傳:「師也僻,參也魯,柴也愚,由也喭。」次序不同,「辟」字作「僻」。 皇本「辟」作「僻」。 尚書 無逸篇正義引論語:「由也諺。」以「喭」作「諺」。 翟氏考異:楊慎升菴外集曰:「論語『由也諺;,或作『喭;,見文選注。」董斯張吹景集亦言:「『由也諺;之諺,史記作『喭;。」蓋前明所刊論語多爲「諺」者。集注考證謂:「凡傳稱『喭曰;者皆從言。古文篆字之從言者皆作口。」則兩文通用。 阮元校勘記:說文有「諺」無「喭」,「喭」乃「諺」之俗字。
【考證】劉氏正義:弟子列傳:「高柴字子羔。少孔子三十歲。子羔長不盈五尺,受業孔子,孔子以爲愚。」集解引鄭玄曰:「衛人。」子羔亦稱季羔,見左傳。檀弓作子皋,「皋」與「羔」同。家語作子高,齊人,少孔子四十歲。高既爲氏,不當又爲字。三十、四十積畫相亂,衛 齊二說亦異,當以鄭氏爲是。釋文云「畔喭」,皇本、釋文所見本並作「𠯘喭」。書 無逸云:「乃逸乃喭。」僞孔傳:「叛諺不恭。」叛諺與畔喭同。焦氏 循論語補疏:「大雅 皇矣『無然畔援;,箋云:『畔援,跋扈也。;韓詩云:『武強也。;漢書 敘傳注作『無然畔換;。文選 魏都賦云『雲撤叛換;,劉淵林注:『叛換猶恣睢也。;換、援、諺聲近相通。」黃氏後案:辟,讀若左傳「闕西辟」之辟,偏也,以其志過高,而流於一偏也。馬注以辟爲邪僻文過,固非。禮小五帝德篇有「容貌取人,於師改之」之言。荀子非十二子曰:「禹行而舜趨,子張氏之賤儒也。」此朱子訓辟爲便辟之所本。愚、魯、辟、喭以生質言,非言習也。諸經言便辟者,謂便習。其盤旋退避之容,不可以訓辟。戴禮所言或謂指堂堂寬大之貌,或謂聖人不以顏貌取人,禮記亦後人所附益。若荀子譏末流之弊,尤不可援以注此經也。喭,剛猛失容也。皇疏:王弼云:「喭,剛猛也。」說與鄭君義同。邢本「𠯘喭」作「畔喭」,沿俗改字。而疏云:「舊注作𠯘喭。字書:『𠯘喭,失容也。;言子路性行剛強,常𠯘喭失於禮容也。」疏義猶本舊說不誤。朱子以「喭」同「諺」,訓粗俗。子路篇云:「野哉由也。」是朱子注所據。然彼以一事言之耳。段氏尚書撰異曰:「仲氏子可謂之粗,不可謂之俗。豈有見義必爲,縕袍不恥,車裘不私,如仲氏子而或以爲俗者?古書所引諺皆老成典型之言。說文:『諺,傳言也。;」
【集解】弟子高柴字子羔。愚,愚直之愚。孔曰:「魯,鈍也。曾子性遲鈍。」馬曰:「子張才過人,失在邪僻文過。」鄭曰:「子路之行失於𠯘喭。」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王弼云:愚,好仁過也。魯,質勝文也。僻,飾過差也。喭,剛猛也。
【集注】柴,孔子弟子,姓高,字子羔。愚者,知不足而厚有餘。家語記其「足不履影,啟蟄不殺,方長不折。執親之喪,泣血三年,未嘗見齒。避難而行不徑不竇」,可以見其爲人矣。魯,鈍也。程子曰:「參也竟以魯得之。」又曰:「曾子之學誠篤而已。聖門學者聰明才辯不爲不多,而卒傳其道乃質魯之人爾,故學以誠實爲貴也。」辟,便辟也,謂習於容止,少誠實也。喭,粗俗也。傳稱喭者,謂俗論也。楊氏曰:「四者性之偏,語之使知自勵也。」吳氏曰:「此章之首脫『子曰;二字,或疑下章『子曰;當在此章之首,而通爲一章。」
按:集解本此合下章爲一章,朱子分兩章,今從朱子。
【餘論】經正錄:辟喭字義,集注蓋從呂與叔「辟謂便而少誠,喭謂俗而少學」爲說,不如古說爲長。 四書詮義:有其病則有其善,愚者必厚重,魯者必誠樸,辟者才必高,喭者性必直,此皆聖門氣質有偏而未爲習染所壞者。愚者充以學問,魯者勵以敏求,辟者斂以忠信,喭者文以禮樂,只因其好處,克去其偏處,便可至於中庸,故語之使知自勵也。
〇子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
【考異】說文注:今知「婁」字本是屢空字,「屢」字乃後人所加。漢書貨殖傳:「孔子譏子貢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意則屢中。;」師古注曰:「意讀曰億。」 隸續錄漢陳度梅碑曰:「貨殖孔曰:意則屢中。」李覯集 陳公燮字序「夫子謂賜也意則屢中」,本史記作「億」。皇本「億」作「憶」。
【音讀】論語詳解:「其庶乎屢空」當作一句讀。 翟氏考異:何氏「空」凡二解:一云空匱,一云虛中。據說文空只一音,蓋俱宜如字讀苦紅反。如孟子「空乏其身」,小雅「杼軸其空」,亦惟如字是也。近人以空匱別讀去聲,據小雅「不宜空我師」,空訓窮,音苦貢反。意猶可通。陸氏釋文既不用苦紅,亦不用苦貢,而云力從反,未詳。 經讀考異:此凡兩讀,何氏集解言:「回庶幾聖道,雖屢空匱,而樂在其中。」是以「乎」字絕句,近讀從之。又云:「屢,猶每也。空,猶虛中也,言其於庶幾每能虛中者,是以屢空。」連上「庶幾」爲句。
【考證】論語後錄:讀與易「其殆庶幾乎」同。繫辭:「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虞翻注:「幾,神眇也。」翻說幾,以上「知幾其神」故云爾。侯果訓庶爲冀,然則庶幾猶云冀近於知幾也。知幾者唯聖人,顏子亞聖但近之,然與億則屢中者又相去遠矣。左傳:「仲尼曰:『賜不幸言而中,是使賜多言者也。;」夫子懼其多言,故每抑之。 論語稽求篇:空者,窮也。詩 節南山「不宜空我師」,作不宜窮我師解。古貧、窮本二義,而時俗通語卽呼貧爲窮,此正本空字而兼其義者。蓋家有虧匱,身有缺乏,歉也,亦貧也。生計無去路,窮也。家歉無日贏,生計有時絕,故曰屢空。後漢 賈逵傳:「帝謂馬防曰:『賈逵母病,此子無人事於外,屢空,將從孤竹之子於首陽山矣,;」觀其用「屢空」二字,而加「無人事於外」一句,正窮乏之義。 劉氏正義:爾雅 釋言:「庶幾,尚也。」又云:「庶,幸也。」史記 伯夷列傳:「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鹽鐵論 地廣云:「夫賤不周知,貧不妨行。顏淵屢空,不爲不賢。孔子不容,不爲不聖。」是漢人解屢空皆爲空匱。廣雅 釋詁:「殖,積也。」周語「財蕃殖」,韋昭解:「殖,長也。」子貢貨殖,謂居貨財以生殖也。億,度也。貨殖傳云:「子贛既學於仲尼,退而仕衛。發貯鬻財曹 魯之間,七十子之徒最爲饒。而顏淵簞食瓢飲,在於陋巷。子贛結駟連騎,束帛之幣,聘享諸侯,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然孔子賢顏淵而譏子贛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意則屢中。;」班傳全引此文,而以「賜不受命」二句爲孔子所譏,是「意則屢中」卽承上貨殖言。論衡 知實篇:「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罪子貢善居積。意貴賤之期,數得其時,故貨殖多,富比陶朱。」又云:「子貢善意,以得貨利。」蓋論衡以「意貴賤之期」解億字。「數得其時」,數解屢字,得其時解中字。此漢人解誼之最顯然可據者。
【集解】言回庶幾聖道,雖數空匱,而樂在其中矣。賜不受教命,惟財貨是殖,億度是非。蓋美回所以勵賜也。一曰:「屢,猶每也。空,猶虛中也。以聖人之善道,教數子之庶幾,猶不至於知道者,各內有此害。其於庶幾每能虛中者,惟回懷道深遠。不虛心不能知道,子貢雖無數子之病,然亦不知道者,雖不窮理而幸中,雖非天命而偶富,亦所以不虛心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解此義者凡有二通。一云:庶,庶幾也。屢,每也。空,窮匱也。顏子庶慕於幾,故遺忽財利,所以家每空貧而簞瓢陋巷也。又一通云:空,猶虛也。言聖人體寂而心恒虛無累,故幾動卽見。而賢人不能體無,故不見幾,但庶幾慕聖而心或時而虛,故曰屢空。其虛非一,故屢名生焉。云「賜不受命而貨殖焉」者,此孔子又評子貢累也。亦有二通。一云:不受命者,謂子貢性動,不能信天任命,是不受命也。而貨殖者,財物曰貨,種藝曰殖。子貢家富,不能清素,所以爲惡也。又一通云:殷仲堪云:「不受矯君命。」江熙云:「賜不榮濁世之祿,亦幾庶道者也。雖然有貨殖之業,恬愉不足,所以不敢望回耳。」亦曰不受命者,謂子貢不受孔子教命,故云不受命也。云「憶則屢中」者,此亦有二通。一云:憶,謂心憶度事宜也。言子貢性好憶度是非而屢幸中,亦是失也,故君子不憶不幸也。又一通云:雖不虛心如顏,而憶度事理必亦能屢中也。 又引王弼云:其庶乎屢空,庶幾慕聖,忽忘財業,而數空匱也。命,爵命也。憶,憶度也。子貢雖不受爵而能富,雖不窮理而幸中,蓋不逮顏之庶幾,輕四子所病,故稱「子曰」以異之也。 又引顧歡云:夫無欲於無欲者,聖人之常也。有欲於無欲者,聖人之分也。二欲同無,故全空以目聖。一有一無,故每虛以稱賢。賢人自有觀之,則無欲於有欲;自無觀之,則有欲於無欲。虛而未盡,非屢如何。 又引太史叔明云:顏子上賢,體具而微則精也,故無進退之事,就義上以立屢名。按其遺仁義,忘禮樂,隳支體,黜聰明,坐忘大通,此忘有之義也。忘有頓盡,非空如何。若以聖人驗之,聖人忘忘,大賢不能忘忘,不能忘忘,復爲未盡,一未一空,故屢名生也焉。筆解:韓曰:「一說:屢,猶每也。空,猶虛中也。此近之矣。謂富不虛心,此說非也。吾謂回則坐忘遺照,是其空也。賜未若回每空。而能中其空也。『貨;當爲『資;,『植;當爲『權;,字之誤也。子貢資於權變,未受性命之理,此蓋明賜之所以亞回也。」
【集注】庶,近也,言近道也。屢空,數至空匱也。不以貧窶動心而求富,故屢至於空匱也。言其近道,又能安貧也。命,謂天命。貨殖,貨財生殖也。億,意度也。言子貢不如顏子之安貧樂道,然其才識之明,亦能料事而多中也。程子曰:「子貢之貨殖,非若後人之豐財,但此心未忘耳。然此亦子貢少時事,至聞性與天道,則不爲此矣。」
【別解一】論語補疏:此章宜以「不受命」三字爲之樞。皇疏引殷仲堪云:「不受矯君命。」江熙云:「賜不榮濁世之祿,亦庶幾道者也。雖然有貨殖之業,恬愉不足,所以不敢望回耳。」兩說於受命爲合。揆論語此文,謂顏子不受祿命,則貧而至於屢空。子貢不受祿命,則貨殖而屢中。相較回也,其庶幾乎。「貨殖」上用一「而」字,明從「屢空」作轉。同一不受祿命,回不貨殖故屢空,賜貨殖而屢中,故不履空。兩「屢」字亦相呼應。不善貨殖者,損折亦能屢空,賜則能屢中,謂如其所億度而得贏餘也。回非不能貨殖屢中,其至於屢空,本不貨殖以得贏餘,故空乏也。先提起「其庶乎」三字,下文倒裝互發,周 秦之文,往往如此,而此文尤其靈妙者也。何氏以不受命爲不受教命,辭義遂不可達。
【別解二】羣經平議:不受命而貨殖自是一事。古者商賈皆官主之,故呂氏春秋 上農篇曰:「凡民自七尺以上屬諸三官,農攻粟,工攻器,賈攻貨。」高誘注曰:「三官,農、工、賈也。」以周禮考之,質劑掌於官,度量純制掌於官,貨賄之璽節掌於官。下至春秋之世,晉則絳之富商韋藩木楗以過於朝,鄭則商人之一環必以告君大夫,蓋猶皆受命於官也。若夫不受命於官,而自以其財市賤鬻貴,逐什一之利,是謂不受命而貨殖。管子 乘馬篇曰:「賈知賈之貴賤,日至於市而不爲官賈。」此其濫觴歟?蓋不屬於官,卽不得列於太宰之九職,故不曰商賈,而曰貨殖。子貢以聖門高第,亦復爲之,陶朱、白圭之徒由此起也。太史公以貨殖立傳而首列子貢,有開必先,在子貢固不得而辭矣。
按:此章之義仍以朱注爲長。以爲教命固非,以爲祿命、官命者亦未是也。蘇氏 秉國四書求是云:「其庶乎,未明指其庶若何。以下文『不受命;對觀之,蓋卽指受命而言。」其說良確。左傳:「仲尼曰:『賜不幸而言中,是使賜多言者也。;」意其人足智多謀,且善於治生。太史公貨殖列傳以子貢居首,非無因也。或據吳越春秋,以爲子貢精六壬之學,故料事多中,億字非泛泛意度之詞,則失之鑿矣。
【別解三】論語集說:空者,意必固我不留於中也。顏子之庶幾於聖人者,以其屢空也。言屢,則有時而不空矣,未若聖人之純也。 反身錄:問:屢空果室之空匱耶?抑心之空虛也?曰:簞瓢陋巷,室之空匱何待言。屢空還是說心之空虛。心惟空虛,是以近道,惟其近道,故不以空匱動其心。亦惟屢空而未至於常空,如夫子之空空,是以未達一間。若以屢空爲空匱,不但同門如曾子之七日不火食,歌聲若金石;原憲之踵決,子夏之肘露,可以稱屢空,稱庶乎。後世狷介之士,亦有居無卓錐,食無隔宿,而恬坦自若者,亦可以稱屢空,稱庶乎矣。先儒所以解空爲空匱。深駁空虛無物之說者,蓋恐學人墮於禪寂,不得不爲之防。誠能明物察倫,深造自得,空豁其心,內外兩忘,而惺惺不昧。有體有用,不至操失其柄,體用俱空,庶不負先儒防微苦心。 四書恒解:屢空,空字前人恐流於佛之言空,故訓爲空匱。然佛之言空,亦謂性體空明,私欲淨盡耳,非謂人倫日用皆屬空幻也。人心易動而難盡,易雜而難純。雖聖人德已大成,猶必精一執中。常人憧憧朋從,無一息之安止。聖人以存養教人,收視返聽,敬止執中,收有覺之放心,復虛明之天性,始於操存,終於神化,孟子所謂「養氣而不動心」也。夫子教人爲仁,卽是此理。
按:解空爲空虛,前人久有此說。劉氏本其心得以著書,非空談可比。其特點在不辟佛老,異於宋儒之作僞。原書俱在,茲特發其凡如此。
【餘論】朱子文集(答潘恭叔):屢空只是空乏之空,古人有簞瓢屢空之語是也。但言顏子數數空匱而不改其樂耳。下文子貢貨殖,正對此相反而言,以深明顏子之賢也。若曰心空,則聖人平日之言無若此者,且數數而空,亦不勝其間斷矣。此本何晏祖述老 莊之言,諸先生蓋失不之正耳。
按:此章之義當然以集解第一說爲正,朱子之說是也。惟自何晏以來,卽已兩說並存,皇侃義疏亦同。陸 王一派學者尤多祖此說,是書以兼收並蓄爲宗旨,故仍存其說,附於【別解】之後。
【發明】康有爲論語注:孔子立命爲大義,以人之富貴貧賤皆有命在。故爲陶 猗之子,黃白坐擁。黔婁之兒,儋石不可得。命宜富者,不求亦富。命當貧者,求之亦貧。故舉世滔滔,皆爲求富,而富終不可得。且才智明達工於殖貨者,人以爲才能所致,不知亦其命所固有也。鄙人孤生,未嘗貨殖,而未嘗無財。又時遭大難,而未嘗中絕。累驗於人,無有錯反。人之顛倒於財富中而欲以力求之者,亦愚而不知命也。孝經緯曰:「善惡報也。」命有造之者,今之貧富乃其受報。故人宜早積功德以造將來之命。若日營瑣瑣之務,而荒累世之功,則非智者也。孔子故因顏子、子贛二人以明之。以顏子之才明,假而殖貨,豈止億中。然命終短夭,則亦不能富也。 黃氏後案:顏子苟有心求富,何至任其屢空。朱子注言其不求富是也。不求富,乃受命也。貨殖者,發貯鬻財之商賈也。馬 班 范 陳四史皆以貨殖爲商賈。韓詩外傳曰:「子貢,衛之賈人,學於孔子,遂爲天下顯士。」則其初年嘗爲此也。古之人如舜則耕稼而陶而魚,而賣貴頓邱,買賤傅虛也。膠鬲則魚鹽也。經之所規,不在貨殖,而在不受命。「不受命而貨殖焉」爲一句,言其以智力挽之,而意在取富也。億則屢中者,能適時用而取世資也。論衡 實知篇引此而申之曰:「罪子貢善居積,意貴賤之期,數得其時,故貨殖多,富比陶朱。」仲任之言,漢師相傳舊說也。或曰:以億中取富,異於汙下之術矣。而猶嫌不受命乎?曰:理財之事,當順天之自然,不可違命以求富。故貨殖致富,莫非命也,而惟順受之者爲正命。 論語稽:人生貧富雖由天命,而治人謀食亦吾人立身之大端。顏子安命,子貢不安命。顏子安命,卒未嘗爲命所困。子貢不安命,而其實窮通貧富仍在命中。任智而行,徒多憧擾,何如任天而動,較爲坦蕩也。
〇子張問善人之道。子曰:「不踐迹,亦不入於室。」
【考異】釋文:「迹」,本亦作「跡」。 說文系傳「𧗸」字下引論語「不𧗸迹」。 四書釋地三續:「之道」二字宜衍。以答不貼「道」字故。 翟氏考異:善人生質雖美,不由實踐,則亦不能造於深奧。若以答辭作如是解,庶於「道」字貼合。
【集解】孔曰:「踐,循也。言善人不但循追舊迹而已,亦少能創業,然亦不入於聖人之奧室。」
【唐以前古注】皇疏:問其道云何而可謂爲善人也。踐,循也。迹,舊迹也。言善人之道亦當別宜創建善事,不得唯依循前人舊迹而已。又雖有創立,而未必使能入聖人奧室也。
【集注】善人,質美而未學者也。程子曰:「踐迹,如言循途守轍。善人雖不必踐舊迹,而自不爲惡,然亦不能入聖人之室也。」
【別解一】經學卮言:言問善人之道,則非問何如而可以爲善人,乃問善人當何道以自處也。故子告以當效前言往行以成其德。譬諸入室,必踐陳除堂戶之迹,而後可循循然至也。蓋有不踐迹而自入於室者,唯聖人能之。堯 舜禪而禹繼,唐 虞讓而殷 周誅是也。亦有踐迹而終不入於室者,七十子之學孔子是也。若善人上不及聖,而又非中賢以下所及,故苟踐迹,斯必入於室;若其不踐迹,則亦不能入於室耳。
【別解二】劉氏正義:漢書 刑法志:「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善人爲國百年,可以勝殘去殺矣。;言聖王承衰撥亂而起,被民以德教,變而化之,必世然後仁道成焉。至於善人,不入於室,然猶百年勝殘去殺矣。」據志此言,以善人指諸侯言。上篇言「聖人善人吾不得見之」。彼言善人,義亦同也。王者以德教化民,制禮作樂,功致太平。若善人爲邦百年,仍不能興禮樂之事,故僅可勝殘去殺。若仁道猶未能成,所謂不入於室也。漢志所云,於義亦通。
【別解三】東塾讀書記:有何注、皇疏、刑疏、朱注皆非者。子張問善人之道章謂善人不能入室,然則何謂道乎?(閻百詩四書釋地三續已疑之。)陳厚甫先生云:「此言善人之道,當踐迹,乃能入聖人之室。如不踐迹,亦不能入室。言質美未可恃也。」澧謂此章必如此解乃通。王無功答陳道士書云:「君子相期於事外,豈可以言語詰之哉?仲尼曰:『善人之道,不踐迹。;老子曰:『夫無爲者,無不爲也。;釋迦曰:『三災彌綸,行業湛然。;」此誤解「不踐迹」三字,遂混於老 釋之說,故說經不可不慎。
按:此章以第二說、第三說較爲可信。
〇子曰:「論篤是與,君子者乎?色莊者乎?」
【考異】論語集注旁證:按注疏本皆以此節合上節爲一章,故以與讀平聲,與兩「者乎」爲一例。然以此爲善人之證,解近鑿,故集注不從。
按:潘 維城集箋云:「集解以此合前章。皇疏謂:『子曰云云者,此亦答善人之道也,常是異時之問,故更稱子曰;俱是答善,故共在一章也。;案節首別著『子曰;字,又其語氣非似答問者,疑當別爲一章。」余謂章首明有「子曰」字,其爲別一章無疑。今從朱子。
【音讀】釋文:與音餘。 七經小傳:與,讀如黨與之與。
【集解】論篤者,謂口無擇言。君子者,謂身無鄙行。色莊者,不惡而嚴,以遠小人。言此三者皆可以爲善人。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殷仲堪云:夫善者淳穆之性,體之自然,雖不擬步往跡,不能入闚奧室,論篤質正,君子之一致焉。
按:上章及此章韓 李均有筆解,義無可取,而此章尤不知所謂,恐系後人僞託,茲不錄。
【集注】言但以其言論篤實而與之,則未知其爲君子者乎,爲色莊者乎,言不可以言貌取人也。
【別解】論語意原:色莊者,不踐履其實也。君子者,躬行而不務外也。論其篤實而與之,抑與君子乎?抑與色莊乎?言必與君子。此又因子張而言也。
【餘論】四書辯疑:君子不以言舉人,謂不專信其言,聽言未得其實,而又必觀其行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正患不能辯其言之真僞耳。果知其言虛僞不情,則當待爲小人而不取。果知其言篤實無妄,則當待爲君子而取之。今既明知言論篤實,而乃又有色莊之疑,語言虛僞者既不取,言論篤實者亦不取,則天下之言皆不足信。聖人教人以知言,亦爲無用之虛語矣。況言論出於口,顏色在於面,言色兩處,各不相關,今疑口中言論篤實,恐是面上顏色莊嚴,亦不可曉。此與上章「不踐跡」文皆未詳,不敢妄說。
〇子路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冉有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公西華曰:「由也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赤也惑,敢問。」子曰:「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考異】皇本「如之何其聞斯行之」下有「也」字。
【音讀】經讀考異:舊讀連文爲句,或有獻疑者,引書 微子云「若之何其」,詩「夜如何其」,並以「其」字爲助詞絕句,似此「如之何其」亦當爲一句。愚謂不然。若「如之何其徹也」,「如之何其廢之」,孟子「如之何其受之」,「如之何其可也」,又豈可以「其」子絕句?從舊讀爲是。
【考證】潛研堂答問:曲禮:「父母存,不許友以死,不有私財。」檀弓:「未仕者不敢稅人,如稅人,則以父兄之命。」注云:「不專家財也。」白虎通云:「朋友之道,親存不得行者二:不得許友以其身,不得專通財之恩。友饑則白之於父兄,父兄許之,乃稱父兄與之,不聽卽止。故論語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也。」包咸之說蓋出於此。吳志:「全琮以父命齎米數千斛到吳市易。琮悉以賑贍士大夫,空船而還。」裴松之引論語「有父兄在」之文,謂琮輒散父財,誠非子道,亦用包說。
【集解】包曰:「振窮救乏之事。」孔曰:「當白父兄,不得自專。惑其問同而答異。」鄭曰:「言冉有性謙退,子路務在勝尚人,各因其人之失而正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或問曰:禮若必諮父兄,則子路非抑;若必不諮,則冉求非引。今夫子云進退,請問其旨。或答曰:夫賑施之理,事有大小,大者車馬,小或一餐。若其大者必諮,小可專行。而由施無大小,悉竝不諮。求大小悉諮。今故抑由之不諮,欲令其竝諮,引冉之必諮,令其竝不諮也。但子路性進,雖抑而不患其退;冉求性退,雖引不嫌其過也。
【集注】兼人,謂勝人也。張敬夫曰:「聞義固當勇爲,然有父兄在,則有不可得而專者。若不稟命而行,則反傷於義矣。『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則於所當爲不患其不能爲矣,特患爲之之意或過,而於所當稟命者有闕耳。若冉求之資稟失之弱,不患其不稟命也,患其於所當爲者,逡巡畏縮而爲之不勇耳。聖人一進之一退之,所以約之於義理之中,而使之無過不及之患也。」
【發明】張履詳備忘錄:聞斯行之,以之策勵懦弱,則可補其不及。若「有父兄在」一語,人人可以遵守,本此行之,永可無弊,凡事不可告語父兄質之師友者,終是不可行也。
〇子畏於匡,顏淵後。子曰:「吾以女爲死矣。」曰:「子在,回何敢死?」
【考證】論語補疏:毛西河說最精善。呂氏春秋 孟夏紀 勸學篇云:「曾點使曾參,過期而不至。人皆見曾點曰:『無乃畏耶?;曾點曰:『彼雖畏,我存,夫安敢畏?;孔子畏於匡,顏淵後。孔子曰:『吾以汝爲死矣。;顏淵曰:『子在,回何敢死?;」兩事相比,然則回何敢死,正是回何敢畏。高誘注訓畏爲死,謂由畏而死,卽檀弓「死而不吊」之畏矣。以畏而死,則子必不死,故知子在。以畏而死,則不可死,故顏子不敢死,卽曾子安敢畏。以曾證顏,義本明白。何從來未見及此,而待西河之雄辯也?西河之辯善矣,何亦不引證及此也?檀弓:「死而不吊者三:畏、厭、溺。」鄭注「畏」字云:「人或時以非罪攻己,不能有以說之死之者,孔子畏於匡。」鄭氏引「子畏於匡」之畏,證「死而不吊」之畏,且以死而不吊爲輕身忘死,豈孔 顏而輕身忘孝以畏而死乎?是回所以不敢死,鄭已明之。惜鄭氏論語此注,何氏不采也。孟子云:「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立岩牆之下,則恐其厭。厭而死。猶畏而死,俱爲非命。莫者,無也,不可非命而死,乃爲知命。孟子此文與「子在,回何敢死」相發明。子在者,聖人知命,不死於非命也。回何敢死者,大賢知命,不死於非命也。論語此文明聖賢知命之學,其所以能不死者。史記 孔子世家言:「孔子使從者爲甯武子臣於衛,然後得去。」索隱云:「家語子路彈劍而歌,孔子和之,曲三終,匡人解圍而去。」今此取論語「文王既沒」之文,及從者臣甯武子然後得去,蓋夫子再厄匡人,或設辭以解圍,或彈劍而釋難。檀弓正義引世家云:「陽虎嘗侵暴於匡,時又孔子弟子顏刻爲陽虎禦車。後孔子亦使刻禦車從匡過,孔子與陽虎相似,故匡人謂孔子爲陽虎,因圍欲殺之。孔子自說,故匡人解圍也。自說者,謂卑辭遜禮。論語注云『微服而去;,謂身著微服,潛行而去,不敢與匡人鬬,以媚悅之也。」此說引與今史記不同,而微服爲遭宋 桓司馬事,見孟子。此時以貌似陽虎被圍,但明其非虎,則圍可解,不必微服,不必使從者爲甯武子臣也。琴操云:「匡人告匡君曰:『往者陽虎今復來至。;乃率衆圍孔子,數日不解。子路悲感,悖然大怒,張目奮劍,聲如鐘鼓。孔子曰:『由來,今汝欲鬬名,爲戮我於天下。爲汝悲歌而感之,汝皆和我。;孔子乃引琴而歌,音曲甚哀。有暴風擊拒,軍士僵仆,於是匡人乃知孔子聖人,瓦解而去。」蓋微服所以脫桓魋,彈琴所以解匡人。魋惡其習禮,故微服自廢於禮,以柔魋之怒。匡人憾虎暴,故彈琴以明其非虎。各有所當,可想見聖人解難之妙用。若鬬,必死於畏矣,故琴操戒子路之欲鬬,而禮疏稱其不敢與匡人鬬。不鬬所以不死,不死所以爲知命。皇疏引李充言「輕死非明節」是也。刑疏云:「孔子謂顏淵曰:『吾以汝爲以死與匡人鬬也。;」謂鬬則致死,然則回不敢死,正回之不敢鬬也。史記集解引包注作「己無所致死」。刑疏一則云「回必致死」,再則云「言不敢致死」,包注「敢死」宜作「致死」。
【集解】孔曰:「言與孔子相失,故在後。」包曰:「言夫子在,己無所敢死。」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李充云:聖無虛慮之悔,賢無失理之患,而斯言何興乎?將以世道交喪,利義相蒙,或殉名以輕死,或昧利以苟生,苟生非存理,輕死非明節,故發顏子之死對以定死生之命也。 又引庾翼云:顏子未能盡窮理之妙,妙有未盡,則不可以涉險津;理有未窮,則不可以冒屯路。故賢不遭聖,運否則必隱;聖不值賢,微言不顯。是以夫子因畏匡而發問,顏子體其旨而仰酬。稱入室爲指南,啟門徒以出處,豈非聖賢之誠言,互相與起予者也。
按:翼字稚恭,鄢陵人,亮弟,官至大都督,鎮武昌、襄陽。晉書有傳。阮孝緒七錄有庾翼論語釋一卷。隋書 經籍云:「梁有一卷,亡。」僅皇疏引其釋「子畏於匡」一節而已。馬國翰譏其似後世制義,非解經之體,宜其泯沒無傳也。
筆解:韓曰:「『死;當爲『先;字之誤也。上文云『顏淵後;,下文云『回何敢先;,其義自明,無死理也。」
按:改「死」爲「先」,不特竄亂經文,且意極粗淺。退之雖陋,疑不至此,必係後人僞託。觀程子外書亦云「先」字之誤,恐出伊川之手,但無確據耳。
【集注】後,謂相失在後。何敢死,謂不赴鬬而必死也。胡氏曰:「先王之制,民生於三,事之如一,惟其所在,則致死焉。況顏淵之於孔子,恩義兼盡,又非他人之爲師弟子者而已。卽夫子不幸而遇難,回必捐生以赴之矣。捐生以赴之,幸而不死,則必上告天子,下告方伯,請討以復讎,不但已也。夫子而在,則回何爲不愛其死以犯匡人之鋒乎?」
【餘論】四書纂疏:死生亦大矣,以爲何敢死,則不以死爲重,而以輕於死爲重也。當問答之時,爲師者知弟子必能赴義,而己不疑其重死以求生;爲弟子者亦不以死爲難,但以死而合於義爲難。於死生猶然,他可知已。劉氏正義:曲禮云:「父母在,不許友以死。」顏子事夫子猶父,故云:「子在,回何敢死?」呂氏春秋 勸學篇:「曾子曰:『君子行於道路,其有父者可知也,其有師者可知也。;曾點使曾參,過期而不至。人見曾點曰:『無乃畏耶?;曾點曰:『彼雖畏,我存,夫安敢畏?;孔子畏於匡,顏淵後,孔子曰:『吾以汝爲死矣。;顏淵曰:『子在,回何敢死?;顏回之於孔子也,猶曾參之於父也。」此周秦人解誼之最古者。蓋顏子隨夫子行,忽遇匡人之難,相失在後。夫子必心焉望之,望之而不至,則疑其爲匡人所殺。雖在顏子必不輕身赴鬬,如子路之慍怒奮戟,然亂離之時,或不幸而死於非命,此亦人事所恒有。及後顏子來見,夫子喜出望外,故直道心之所疑,初不料顏子之未死也。至顏子之對夫子曰:「子在,回何敢死?」夫子遇難而曰「子在」何也?蓋以夫子狀類陽虎,匡人疑爲陽虎而誤圍之,非真欲殺夫子。此直俟其細詢蹤跡,審其動靜,自足知之。書傳言夫子弦歌不輟,曲三終而匡人解甲。忠信篤敬,蠻貊可行,此豈陽虎之所能爲者。蓋不待夫子自辯,而聖德光著,匡人已知決非陽虎矣。夫子之不輕於一死,顏子蓋真知之,故曰子在。而因子在不敢就死,自必潛身遠害,或從他道迂行,此其所以相失在後也。惟知子在,故顏子獨後。惟顏子獨後,而夫子又疑爲死,聖賢往迹及其心事可按文而得之。他說以「死」爲「先」字之誤;或以子在爲在圍中,死爲赴鬬,皆不合。 論語稽:胡氏說以意爲之,無所依據。且其時天子賞罰不行,晉爲方伯,正三家分據之時,顏子卽告之,亦復何補?況云捐生以赴之,又安有不死者乎?竊謂當準父仇之說,顏子以父視夫子而無服,則復夫子之仇,亦當準不共戴天之義,而執兵以從主人之後爲正。
【發明】四書摭餘說:「生人最重守身,不獲已而死,必得死所,如死君父,死社稷,死軍國重事,未有無名而死者。無名而死,卽謂之死於非命。桓魋欲殺夫子,夫子且微服避之,豈有匡人因夫子貌類陽貨,欲以殺貨者殺子,而子反肯俛首就戮爲貨代死?是死輕於鴻毛也。禮有死而不吊者三,其一曰畏。鄭康成曰:「畏,謂人或以非罪攻己,不能有以說之而死者。」王肅謂孔子畏匡,德能自全也。子知其不可死而不死,而唯恐回不知而誤死之也。故見回而卽曰以女爲死,是喜其不死之辭也。回固知子之必不死,而遂亦不死,而子果在也,則直應之曰:「子在,回何敢死?」是在則回之所能料子者,敢則回之所能自定者,一聖一賢,答問俱有精義,豈若匹夫匹婦之自擲其軀者哉?春秋終獲麟,孔子同時有喪予、祝予之歎。他日聞衛難而料仲由之必死,此日被匡圍而幸顏淵之不死,無他,所遇不同也。
〇季子然問:「仲由、冉求可謂大臣與?」子曰:「吾以子爲異之問,曾由與求之問。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今由與求也,可謂具臣矣。」曰:「然則從之者與?」子曰:「弑父與君,亦不從也。」
【考異】舊文「臣」爲「𢘑」。釋文:「『𢘑;,古文『臣;字,今本作『臣;。」論語旁證:唐 武后以 、𢘑等字代君、臣等字,而不知古本論語已有「𢘑」字,則非盡出臆造也。 史記 弟子傳:子路爲季氏宰。季孫問曰:「子路可謂大臣與?」文選 從軍詩注作「孔子對曰」。
【考證】世族譜:子然、平子,意如之子。潘氏集箋:史記 弟子傳:「子路爲季氏宰。季孫問曰:『子路可謂大臣與?;」不言冉求,又以季子然爲季孫,與此微異。 論語發微:文選注四十七引論語摘輔象曰:「子然公順多略。」知季子然亦弟子之一。戴望論語注:子然疑卽季襄。 包慎言溫故錄:韓詩外傳云:「大夫有諍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季氏爲無道,僭天子,舞八佾,旅泰山,以雍徹,然而不亡者,以有冉求、季路爲宰臣也。故曰:『有諤諤諍臣者其國昌。;」
【集解】孔曰:「季子然,季氏子弟。自多得臣此二子,故問之。謂子問異事耳。則此二人之問,安足大乎,言備臣數而矣。問爲臣皆當從君所欲邪,二子雖從其主,亦不與爲大逆。」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孫綽云:二子者,皆政事之良也,而不出具臣之流,所免者唯弑之事,其罪亦豈小哉?夫抑揚之教,不由乎理,將以深激子然,以重季氏之責也。 又引繆協云:中正曰:「所以假言二子之不能盡諫者,以說季氏雖知貴其人而不能敬其言也。」
【集注】子然,季氏子弟。自多其家得臣二子,故問之。異,非常也。曾,猶乃也。輕二子以抑季然也。以道事君者,不從君之欲。不可則止者,必行己之志。具臣,謂備臣數而已。意二子既非大臣,則從季氏之所爲而已。言二子雖不足於大臣之道,然君臣之義則聞之熟矣,弑逆大故,必不從之。蓋深許二子以死難不可奪之節,而又以陰折季氏不臣之心也。
【餘論】南軒論語解:或曰:「弑父與君亦不從,何必由 求而能之?」曾不知順從之臣,其始也惟利害之是徇而已。履霜堅冰之不戒,馴至蹉跌,以至於從人弑父與君者,蓋多矣。如荀彧、劉穆之之徒,其始從曹操、劉裕之時,亦豈遂欲弑父與君哉?惟其漸浸順長,而勢卒至此耳。 四書辯疑:注文中既言子然 季氏子弟,其人豈肯自以季氏之所爲爲問?夫子亦無指說季氏之惡以答季氏子弟之理。蓋子然聞夫子具臣之言,意謂具臣爲旅近旅退隨衆之人,故以從之者與爲問。「者」字須當細看。從之者,謂是從人之人,非謂專從季氏也。夫子弑父與君之言,亦是汎言。或有欲爲如此之惡者,仲由、冉求亦不肯從。子然所問,夫子所答,皆非專指季氏而言也。 四書通引胡泳曰:方子然欲假由 求以誇人,故夫子極言其失大臣之道。及其欲資由 求以助己,又言其有人臣之節。應答之頃,可以存宗國衰微之緒,沮季氏彊僭之心,脫由 求不得其死之禍,所以爲聖人之言也。 梁氏旁證:不可則止,漢儒無注。皇疏始以諫不從則去釋之。孫氏 奕曰:「大臣以道格君心之非,則無復有發於政害於事者,此所謂不可則止。」此說甚新。然子貢問友章亦言「不可則止」,句法正同,仍從皇疏爲是。 劉氏正義:「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者,謂事君當以正道。若君所行有過失,卽以道諫正之。止,謂去位不仕也。曲禮云:「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白虎通 諫諍篇:「諸侯之臣諍不從得去何?以屈尊伸卑,孤惡君也。」並言大臣事君之法。劉敞春秋意林:「具臣者,其位下,其責薄,小從可也,大從罪也。大臣者,其任重,其責厚,小從罪也,大從惡也。」公羊莊二十四年「曹羈」下傳云:「三諫不從,遂去之,君子以爲得君臣之義也。」注云:「孔子曰:『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此之謂也。不從得去者,仕爲行道,道不行,義不可素餐,所以申賢者之志,孤惡君也。」夫二子非黨惡之臣,然不能直伸己志,折奸人僭竊之萌,故曰具臣。
【發明】論語稽:季氏歌雍舞佾,竊魯政,直與其家混而爲一。子然爲其子弟,豈知魯之尚有君哉?其以由 求爲大臣,蓋儼然視季之家爲魯之國矣。夫子顯揭大臣之義以示之曰:「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而抑由 求以僅備臣數,正所以抑季氏也。乃子然誤會其意,以爲二子受吾豢養,將如鷹犬之從吾指使,吾將得其死力,中情叵測,流露口吻。故夫子又揭君父大義以折之,其維持綱常名教之意亦深切矣。
按:專制之世,其權臣常欲化家爲國,此視國爲一姓之私物之弊也。
〇子路使子羔爲費宰。
【考異】釋文:左傳作「子羔」,家語作「子高」,禮記作「子皋」,三字不同,其實一也。 史記 弟子傳作「使子羔爲費 郈宰」。 論衡 藝增篇:子路使子羔爲郈宰,孔子以爲不可。 後漢書 劉梁傳注引文「使」上有「將」字。 劉氏正義:戴氏 望說:「史記『費;字後人所增。張守節正義引括地志,釋郈在鄆城 宿縣,未言費所在,知所見本無費字。漢地理志東平國 無鹽縣有郈鄉,今山東 東平州東境也。子路以墮郈後不可無良宰,故欲任子羔治之。」案戴說頗近理。然論語集解亦不釋郈,則包 周 馬 鄭諸家所據本皆作「費」,豈當時已文誤,莫之能正耶?
【考證】潘氏集箋:史記 弟子傳作「費 郈宰」,論衡 藝增篇作「郈宰」,無單言「費」者,與此不同。 讀書從錄:左氏定十二年傳:「仲由爲季氏宰,將墮三都。於是叔孫氏墮郈,季氏墮費。」子路之使子羔當在此時,或費或郈,擇一使之。 四書典故辯正:費自南遺爲宰,其子南蒯繼之。昭十二年,南蒯以費叛,奔齊,公不狃爲費宰。定十二年,子路爲季氏宰,墮費,不狃奔齊。使子羔當在不狃出奔之後。史記作「爲費 郈宰」,蓋是時費 郈俱墮,故欲以子羔鎮撫之。
【集注】子路爲季氏宰,而舉之也。
子曰:「賊夫人之子。」
【集解】包曰:「子羔學未熟習而使爲政,所以爲賊害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張憑云:季氏不臣,由不能正,而使子羔爲其邑宰。直道而事人,焉往不致弊;枉道而事人,不亦賊夫人之子乎?
【集注】賊,害也。言子羔質美而未學,遽使治民,適以害之。
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爲學?」
【考異】論衡 問孔篇述此「有社稷焉」在「有民人焉」上。
【考證】四書稗疏:天子爲天下立社曰大社,自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自立社曰侯社;皆與稷同宮而別壇。大夫士食於君,義無私報,以有稼穡之事焉,故祭法曰:「大夫言社而不言稷。」則有社而無稷矣。稷之臣爲厲山氏,爲周祖棄大夫卑,不敢與爲禮也。費之有社稷,僭也。古者有分土無分民,大夫且不得有民人,而況社稷乎?子路習於僭而不知,故夫子重斥之。 論語後錄:人讀如「女得人焉」之人,謂賢才也。 劉氏正義:於時世卿持祿,不由學進,故子路言仕宦亦不以讀書爲重也。韓詩外傳:「哀公問於子夏曰:『必學然後可以安國保民乎?;子夏曰:『不學而能安國保民者,未之有也。;」卽夫子此言之旨。左氏傳:「子皮欲使尹何爲邑,子產曰:『未知可否。;子皮曰:『願,吾愛之,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學焉,夫亦愈知治矣。;子產曰:『不可。人之愛人,求利之也。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子之愛人,傷之而已,其誰敢求愛於子?僑聞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若果行此,必有所害。;」與夫子此語意同。
【集解】孔曰:「言治民事神,於是而習之,亦學也。」
【集注】言治民事神皆所以爲學。
【餘論】學禮管釋:社稷皆祀土神也。土爰稼穡,社與稷不能分而爲二,言稷必兼言社,言社不必言稷,而稷在其中。鄭氏所謂「稷者,社之細」是也。社稷共祀於一壇,曆考諸經傳,只有社壇,並無稷壇。自王莽官社之外,復增官稷,光武州治之社無稷,而後世遂社稷分壇,失古義矣。
子曰:「是故惡夫佞者。」
【集解】孔曰:「疾其以口給應,遂己非而不知窮者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協云:子路以子羔爲學藝可仕矣,而孔子猶曰不可者,欲令愈精愈究也。而於時有以佞才惑世,竊位要名,交不以道,仕不由學,以之宰牧,徒有民人社稷,比之子羔,則長短相形。子路舉茲以對者,所以深疾當時,非美之也。夫子善其來旨,故曰「是故惡夫佞者」,此乃斥時,豈譏由乎?
【集注】治民事神固學者事,然必學之已成,然後可仕,以行其學。若初未嘗學,而使之卽仕以爲學,其不至於慢神而虐民者幾希矣。子路之言,非其本意,但理屈詞窮,而取辯於口以禦人耳。故夫子不斥其非,而特惡其佞也。范氏曰:「古者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蓋道之本在於修身,而後及於治人。其說具於方冊,讀而知之,然後能行,何可以不讀書也?子路乃欲使子羔以政爲學,失先後本末之序矣。不知其過而以口給禦人,故夫子惡其佞也。」
【餘論】朱子文集(答陳明仲):子路非謂不學而可以爲政,但謂爲學不必讀書耳。上古未有文字之時,學者固無書可讀,而中人以上,固有不待讀書而自得者。但自聖賢有作,則道之載於經者詳矣,雖孔子之聖,不能離是以爲學也。舍是不求而欲以政學,既失之矣,況又責之中材之人乎?然子路使子羔爲宰本意,未必及此,但因夫子之言而托此以自解耳,故夫子以爲佞而惡之。 四書翼注論文:何必讀書並非廢學之說。古人爲學,果然不單指讀書一樣,皋 夔 稷 契無書可讀,左史倚相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亦不聞施有政也。子路言人民社稷,何必讀書,是言學之途不止讀書,非廢學也。但子路使子羔本意,不過欲爲季氏得一良宰,又使子羔得祿仕。此一副議論,乃隨口撰出,故夫子不斥其非而惡其佞,以其言本不乖謬也。
〇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
【考證】黃公紹古今韻會:皙本從白,論語、孟子、史記卻俱從日。五經文字:皙多相承從日,非。 史記 弟子傳:曾𪒹字皙。 論語竢質:說文解字曰:「𪒹,雖皙而黑也。從黑,箴聲。古人名𪒹字皙。」然則下文「點爾何如」、「吾與點也」之「點」皆誤也,當作「𪒹」,音如緘。 讀書證疑:史記 弟子傳:「曾蒧字子皙。」古人名字相配。說文:「皙,人色黑也。𪒹,雖皙而黑也。古人名𪒹字皙。」是「箴」乃「𪒹」之省。今曾蒧作「點」,說文:「點,小黑也。」義與「𪒹」同。劉氏正義:侍坐者,謂四子侍於夫子坐側也。上篇或言侍,或言侍側,此獨言侍坐,明四子亦坐也。子路少孔子九歲,冉有少孔子二十九歲,公西華少孔子四十二歲。惟曾皙年無考,其坐次在子路下,是視子路年稍後。
【集解】孔曰:「皙,曾參父,名點。」
【集注】皙,曾參父,名點。
子曰:「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
【考異】釋文:「以」,鄭本作「已」。 皇本「毋」作「無」。蘇濂石渠意見補缺:以、已通用。已,止也,謂毋以我年長,止而不言。 論語後錄:說文:「已,以也。以,用也。」二字義同。檀弓「般爾以人之母嘗巧,則豈不得以」,注:「以與已字本同。」是以、已古字通用。
【音讀】經讀考異:集注云:「以吾一日長乎汝」,讀從「爾」字絕句。考此「乎」字宜斷爲句,「爾」字屬下連讀。當時師弟情事,皆以吾與爾爲詞。又「乎」字爲句,此正誘之盡言,神理如見。何氏集解:「孔曰:『言我問女,女毋以我長故難對。;」玩注「女毋以我長」句,明是「爾」字屬下讀。
【集解】孔曰:「言我問女,女無以吾長故難對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孔子將欲令四子言志,故先說此言以勸引之也。爾,汝也。言吾今一日年齒長大於汝耳,汝等無以吾年長而不敢言己志也。
【集注】言我雖年少長於女,然女勿以我長而難言。蓋誘之盡言,以觀其志,而聖人和氣謙德於此亦可見矣。
【別解】丹鉛錄:王符云:「以吾一日長乎爾,長,老也。無吾以也,以,用也。孔子言老矣不能用也,而付用於四子也。」 論語駁異:謂毋吾以爲不我用,甚徑捷,且有「雖不吾以」可證。 劉氏正義:「毋吾以」者,「毋」與「無」同,皇本作「無」。以,用也。言此身既差長,已衰老,無人用我也。釋文云:「吾以,鄭本作『已;。」鄭謂「毋以我長之故,已而不言。已,止也」,義似紆曲。 論語訓:毋,無。以,用也。言已老矣,明王不興,終不見用,已無當世之志也。
按:以釋爲用,與下「則何以哉」以字相應,於義爲長,較舊義似勝。
居則曰:『不吾知也!;如或知爾,則何以哉?」
【集解】孔曰:「女常居云:人不知己,如有用女者,則何以爲治乎?」
【唐以前古注】皇疏:居,謂弟子常居時也。吾,弟子自謂也。言汝等常居之日,則皆自云無知吾者也,言如或有人欲知用汝等,汝等則志各欲何爲治哉。
【集注】言女平居則言人不知我,如或有人知女,則女將何以爲用也。
【發明】反身錄:古人務實,平居不望人知,如或知之,卽有以副其知。今人務名,平居多望人知,及其知之,不過知其章句文藝耳。若求實用,則何以哉?束手而已。雖未必人人如是,而習俗移人,蓋亦多矣,吾人可不勉哉!
子路率爾而對曰:「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謹;由也爲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
【考異】皇本「率」作「卒」,所載何氏注亦作「卒」,「饑」作「飢」。翟氏考異:「率」字諸字書訓義頗多,獨未有以輕遽爲訓。若卒之讀倉未切者,廣韻卻訓急遽。皇本作「卒爾」,與孟子 梁惠王「卒然」義正相合。今之作「率」,似因形近致訛。 劉氏正義:皇侃本作「卒爾」。莊子人間世篇「率然附之」,釋文:「率,又作『卒;。」是率、卒二字通用。孟子 梁惠王篇「卒然問曰」,其義正同。 曲禮:「侍於君子,不顧望而對,非禮也。」注曰:「禮尚讓。不顧望,若子路率爾而對。」疏曰:「若問多人,則侍者當先顧望,坐中有勝己者宜先,而己不得率爾先對。」呂大臨曰:「如恐人之先己,若有所爭然。」
按:率爾,當如曲禮注疏所引,方與下文「其言不讓」針對。子路年長,固當先對,何至見哂?何注失之。
七經考文:一本「可使」下有「民」字。 釋文:「饑」,鄭本作「飢」。
按:說文:「饑,穀不熟爲饑。從食,幾聲。飢,餓也。從食,幾聲。」此作「饑」爲是。
【考證】爾雅 釋天:「穀不熟爲饑,疏不熟爲饉。」郭注:「疏、蔬同,草果可食者之通名。」 穀梁襄二十四年傳:一穀不升謂之嗛,二穀不升謂之饑,三穀不升謂之饉,四穀不升謂之康,五穀不升謂之大饖。 墨子 七患篇:一穀不收謂之饉,二穀不收謂之饑。
按:三說各具一義,錄存備考。許氏說文同爾雅,故集注從之。
羣經平議:攝,猶籋也。說文 竹部:「籋,箝也。」徐鍇系傳曰:「今俗作鑷。」然則「攝」之通作「籋」,猶「籋」之俗作「鑷」也。周官 司弓矢職鄭注曰:「並夾,矢籋也。」是籋有夾義。籋乎大國之間,猶云夾乎大國之間,包注未得。 論語補疏:荀子 禮論云:「其立哭泣哀戚也,不至於隘攝傷生。」楊倞注:「隘,窮也。攝猶戚也。」此戚及蹙字,窮蹙與迫同。楚辭 哀時命「衣攝葉以儲與兮」,王逸章句云:「攝葉,不舒貌。迫蹙,故不舒。」
按:俞說義長,可從。
【集解】率爾,先三人對也。方,義方也。包曰:「攝,迫也。迫於大國之間也。」馬曰:「哂,笑也。」
【集注】率爾,輕遽之貌。攝,管束也。二千五百人爲師,五百人爲旅。因,仍也。穀不熟曰饑,菜不熟曰饉。方,向也,謂向義也。民向義則能親其上,死其長矣。哂,微笑也。
「求!爾何如?」對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爲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禮樂,以俟君子。」
【考異】皇本「民」下有「也」字。
【音讀】湛淵靜語:「求,爾何如」、「赤,爾何如」,皆夫子呼其名而問。「求」、「赤」之下皆當讀斷。 焦竑筆乘續集:餘童子時聞部使者臨學官,諸生誦「點,爾何如」,至「點」字作一讀,使者動色嘉歎,蓋人多忽此故耳。
【考證】經義述聞:廣雅:「與,如也。」與可訓如,如亦可訓與。鄉飲酒禮:「公如大夫入。」言公與大夫入也。此如字當訓爲與。下「如會同」之如同。 經傳釋詞:如猶與也,及也。「方六七十,如五六十」、「宗廟之事如會同」,如字並與與同義。書 堯典曰:「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如五器。」史記 虞卿傳:「趙王問樓緩曰:『予秦地如毋予孰吉?;」新序 善謀篇「如」作「與」,是其證。如、與聲相近,故如訓爲與,與亦可訓爲汝。 劉氏正義:王制、孟子皆言公侯方百里,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周官 大司徒云:「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與王制、孟子不同。蓋周官言封域,王制、孟子專就出稅之田言耳。春秋時列國兼併,小國見侵削,不能如制,故有此六十裏之國。
【集解】求性謙退,言欲得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裏小國治之而已也。孔曰:「求自云能足民而已,謂衣食足也。若禮樂之化,當以待君子,謙也。」
【集注】「求!爾何如」,孔子問也。下放此。方六七十裏,小國也。如,猶或也。五六十裏,則又小矣。足,富足也。俟君子,言非己所能。冉有謙退,又以子路見哂,故其辭益遜。
【發明】黃氏後案:足民之術,朱子於後篇注以制田里、薄稅斂言之。先君子嘗呼式三,告之曰:「大學言生衆、食寡、爲疾、用舒,治家以此而家富,治國以此而國富,使民之家皆如是,則足民之道也。」又告式三曰:「用之者舒,近解渾言節儉,未得其確。試以一家言之,宮室衣服之備,嫁子娶妻之資,一無可省,而當循次爲之,不可遽迫,治國者大役不可頻興,不可存迫欲立功之心而輕議更張也。」式三自聆庭訓,求之周官理財之法,禮記量入爲出之言,無不符合。於以知斯道粲然於經訓之中,而外此所言皆岐說也。漢書 循吏傳所言富民之道曰躬率儉約,勸民農桑畜牧種樹;曰開通溝瀆,起水門提閼:曰禁止嫁娶送終奢靡,務出於儉約。其富國之道,奏省上林繕治供張,及樂府諸戲,及太官園冬種蔥韭之類。其術亦如此,而止於此。歎班史之慎。
「赤!爾何如?」對曰:「非曰能之,願學焉。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願爲小相焉。」
【考異】七經考文:一本「曰」上有「敢」字。 考文補遺:古本「非」下有「敢」字。
【考證】姚旅露書:禮記:「諸侯玄端以祭。」「端」,古「冕」字,此「端章甫」之端未必與禮記異。 翟氏考異:玉藻:「天子玄端以朝日聽朔,諸侯玄端以祭。」鄭氏俱云:「端當爲冕字之誤。」蓋以服之尊卑,玄端卑於皮弁,諸侯皮弁聽朔,不應天子轉服其卑,故知其字誤。若天子卒食玄端以居,大夫士朝玄端夕深衣,義無可疑,遂各如字,則「端」與「冕」古未嘗通以也。周禮 司服「齊服有玄端素端」,先鄭云:「衣有𧝄裳爲端。」後鄭云:「端者,取其正也。衣袂屬幅廣袤等也。」端本端正爲義,音亦何容通變。樂記云:「端冕而聽古樂。」表記云:「端冕則有敬色。」若云「端」古「冕」字,何以言端更言冕乎?姚氏偶爾管闚,造次立說,不足爲據。 論語稽:鄭注以端章甫爲諸侯日視朝之服,而以宗廟之事爲祭祀,會同爲朝見天子,是三事也。朱子以章甫爲禮冠,而上二句從鄭說,是二事也。禮經於大夫士朝服、朝朔、助祭、朝聘、燕享諸冠服,皆有可考。而祭祀有贊者,見特牲饋食禮。享燕有贊者,見公食大夫禮。朝聘有擯者,見聘禮。會盟有相,見左氏傳。皆相也,而皆未言其冠服。今公西華云云,宜卽端章甫矣。郊特牲、士冠記並云:「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後氏之道也。」又魯人誦孔子曰:「章甫袞衣。」禮儒行曰:「孔子少居魯,衣逢掖之衣。長居宋,冠章甫之冠。」荀子 哀公問:「儒者服章甫絢履。」則章甫者,殷冠也,儒者之冠也。相者,相禮必用儒者,此殆周用四代禮樂,故以殷冠爲相者之服歟?不然,則孔子與赤當從時王之制,何得冠章甫?卽謂孔子 殷人,居宋可冠之,然何得冠於仕魯時?且公西華與哀公何亦爲是言乎?是章甫當以相者之禮冠爲斷,而祭祀、燕享、朝聘、會同之相皆冠之矣。又按相者,如滿清內之禮部鴻臚等官,外之禮生。特古人不設專官,行禮時以士大夫之賢者爲之耳。 四書拾義:宗廟之事,祭祀在其中,獨此經不得指祭祀,宜主朝聘而言。下言「如會同」者,會同不在廟而在壇,舉宗廟不言朝聘,舉會同不言壇坫,皆互文見義。如「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言宗廟可該禮器,言百官可該朝廷也。趙佑溫故錄:會同,周禮謂之大朝覲,或在京師,或不在京師,有大會同、小會同。注疏皆以朝,受贄於朝,享於廟。覲,贄享皆於廟。會同則爲壇於國外,在既朝覲後。朝覲有常期,會同無常期。諸侯有不順服者,王將有徵討之事,則爲壇於國外,合來朝之諸侯而命事焉,所謂「時會以發四方之禁」也。十二歲王如不巡狩,則六服盡朝。朝禮卽畢,王亦爲壇合諸侯而命政焉,所謂「殷同以施天下之政」也,皆會同於京師也。其因巡狩徵討與田獵所至而行會同,如啟有釣台之享,成有岐陽之蒐,穆有塗山之會,宣王之會同有繹,晉文之築王宮於踐土,皆各在其當方之國,所謂大會同也。若諸侯遣使來聘,天子使卿大夫與之行會同之禮,則曰小會同。按朝覲於廟,已統在宗廟之事中,故獨言會同。時已久廢,故言如。金鶚禮說:爾雅 釋詁:「會,合也。」又云:「會,對也。」說文云:「同,合會也。」是會、同二字本義原止二人相合。曲禮云:「諸侯相見於郤地曰會。」春秋所書公會某君於某,皆兩君相見也。相見於郤地可謂之會,則相見於宗廟之中亦可謂之會矣。至於數君十餘君聚會,不於廟而於壇。左定四年經云:「公會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鬍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 國夏於召陵。五月,公及諸侯盟於皋鼬。」傳云:「衛 子行敬子言於靈公曰:『會同難,嘖有煩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從。;」此十餘君聚會稱會同之證。十餘國聚會,所謂嘖有煩言者,必貴有言語之才以爲相。若兩君相見,則長於禮樂者可爲相也。公西華志於禮樂,則其所謂會同者,必指兩君相見言之。又云:兩君相見,自在宗廟之中,爲諸侯之事,故曰宗廟會同,非諸侯而何?自注:「宗廟之事不一,而會同其一事也,故曰宗廟之事如會同。如字乃指點詞,非更端詞。」 劉氏正義:朝聘會同擯相之服,經無明文。舊說謂君臣同服。聘禮賓主既同用皮弁,則擯介亦當用皮弁,而朝與會皆爲皮弁可知。此與經無徵,直以意爲之說。案士冠禮:「主人玄端爵韠,擯者玄端,賓如主人服,贊者玄端從之。」賈疏云:「擯者不言如主人服,別言玄端,則與主人不同可知。」然則主人玄端爲士之正服,擯者玄端爲朝服。合之論語此文有朝聘會同,則凡士之爲擯者,自助祭外,皆用朝服而非皮弁可知。然朝服當云委貌,今云章甫者,以章甫與委貌同爲玄冠也。郊特牲、士冠記並云:「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後氏之道也。」鄭注士冠記云:「委猶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貌。章,明也。殷質,言以表明大夫也。甫或爲父。毋,發聲也。追猶堆也。夏後氏質,以其形明之。三冠皆所服以行道也。其制之異同未之聞。」白虎通 紼冕云:「所以謂之委貌何?周統十一月爲正,萬物始萌小,故爲冠飾最小,故曰委貌。委貌者,言委曲有貌也。殷統十二月爲正,其飾微大,故曰章甫。章甫者,尚未與極其本相當也。夏統十三月爲正,其飾最大,故曰毋追。毋追者,言其追大也。」案此則三代冠制稍有大小之差。班言其形,鄭君兼釋其義,互相備耳。周用六代禮樂,當時本有章甫,爲大夫士之冠。故夫子冠章甫之冠,魯人誦孔子亦云「袞衣章甫」,及此子華又言「端章甫」,皆當時禮冠用章甫之證。若當時未有此制,而夫子與子華乃舍周之委貌而服殷冠,是畔民也。乃解者疑其與禮不合,又以子華爲謙。夫子華能爲大相而謙言小相可也,未有舉其禮服而亦謙不敢用,且未聞以前代之制而用爲謙言,此亦理之未可達矣。
【集解】鄭曰:「我非自言能也,願學爲之。宗廟之事,謂祭祀也。諸侯時見曰會,殷頫曰同。端,玄端也。衣玄端,冠章甫,諸侯日視朝服也。小相,謂相君禮者。」
【唐以前古注】皇疏:周禮六服各隨服而來,是正朝有數也。而時見曰會,此無常期。諸侯有不庭服者,王將有徵討之事,則因朝竟,王命爲壇於外,合諸侯而發禁,亦隨其方。若東方不服,則命與東方諸侯共徵之,此是時見曰會也。又王十二年一巡狩,若王有事故,則六服諸侯並來京師,朝王受法,此是殷頫曰同也。而鄭玄注云「殷頫曰同」者,周禮又有時聘曰問,殷頫曰視,並是諸侯遣臣來京師也。王有事故,諸侯不得自來而遣臣來聘王,此亦無定時,是時聘曰問也。又元年,六服唯侯服獨來朝京師,人少,故諸侯並遣臣來京師視王,是殷頫曰視也。鄭玄云「殷見曰同」者,廣頫見之言通也。章甫,殷冠也。然周家諸侯日視朝之服,服緇布衣、素積裳、冠委貌,此云玄端日視朝者,容是週末禮亂者也。
【集注】公西華志於禮樂之事,嫌以君子自居。故將言己志而先爲遜辭,言未能而願學也。宗廟之事謂祭祀,諸侯時見曰會,衆頫曰同。端,玄端服。章甫,禮冠。相,贊君之禮者。言小,亦謙辭。
按:四庫提要:「此與周禮文異者,宋代諱殷,故改殷爲衆。」張存中通證知引周禮而不能辯其何以不同。
「點!爾何如?」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對曰:「異乎三子者之撰。」
【考異】說文解字引論語此文曰:鏗,苦閑切。一讀若掔。 玉篇「㧶」字下曰:「口耕切。論語曰:『㧶爾,舍瑟而作;。」與「鏗」同。 類篇、集韻並引論語「㧶爾」,云:「或作揁。」 王氏漢志考證:集韻引論語「煥爾舍瑟而作」。 釋雅:「煥」與「鏗」轉假無因,恐是誤也。集韻「鏗」字下今無引「煥爾」之言,王伯厚藝文志注引之,必別見一本。 潘氏集箋:禮記 樂記云「鐘聲鏗」,周禮 典同「高聲䃂」,注:「杜子春云:『高,謂鐘形容高也。;玄謂高,鐘形大上上大也。高則聲上藏袞然旋如裏。」蓋皆指鐘聲言之。以「鏗」雖不見說文,而注中三引皆從金,從堅,似非所以狀瑟聲者。竊疑此「鏗」字亦當讀爲袞,以象舍瑟聲之旋如裏也。
按:說文無「鏗」字,而注凡三見。「臤,堅也。讀若鏗鏘之鏗。」手部:「樫,搗頭也。讀若『鏗爾舍瑟而作;。」車部:「䡩,車䡩鈏也。讀若論語『鏗爾舍瑟而作;。」吳氏遺著據此,謂許書原本當有「鏗」字,轉寫脫之。
釋文:「撰」,鄭作「僎」。 論語古訓:鄉飲酒禮云:「遵者降席,席東南面。」注:「今文遵爲僎,或爲全。」是全、僎本通,故讀「僎」爲「詮」,非改字也。臧在東曰:「異乎三子者之僎,言不能如三子之善。一似有不足言者,故子曰『何傷,各言其志;誘之言也。孔訓撰爲爲政之具,是已未言而先輕視三子之長以自取異,較之率爾之形益甚矣。」
按:鄭以點爲謙言,故夫子云「何傷」以解之。若僞孔訓爲爲政之具,是正點自負,有異三子,視子路之率爾更有甚矣。以此知鄭義精審,多若此也。
【音讀】四書蒙引:「鏗爾」帶下句讀,是以手推瑟而起,其音鏗爾也。
【考證】論語偶記:爾雅 釋樂云:「徒鼓瑟謂之部。」注謂獨作之。曾點但鼓瑟,未有口歌。 又云:少儀云:「侍坐弗使,不執琴瑟。」則點之侍坐鼓瑟,必由夫子使之。 論語後錄:說文解字:「僎,具也。詮亦具也。」是僎、詮同義。詮字從全,古「全」與「僎」通。
【集解】孔曰:「思所以對,故其音希也。鏗爾者,投瑟之聲也。舍瑟而作,置瑟起對也。撰,具也,爲政之具也。」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云:僎讀曰詮,詮之言善也。
【集注】四子侍坐,以齒爲序,則點當次對,以方鼓瑟,故孔子先問求 赤而後及點也。希,間歇也。作,起也。撰,具也。
子曰:「何傷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考異】釋文:「莫」,本亦作「暮」。 徐鉉新修字義:「暮」訛謬,本作「莫」,日在茻中也。皇本「冠者」上有「得」字。周禮 司巫疏引論語「童子六七人」在「冠者」句上。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冠者」上有「得」字。
【考證】家語 弟子解:曾點疾時禮教不行,欲修之,孔子善焉。論語所謂「浴乎沂,風乎舞雩」之下。 論衡明雩篇:曾皙言風乎舞雩,風,歌也。讀「風」如「諷」。 困學紀聞:王充云:「風,歌也。」仲長統云:「諷於舞雩之下。」愚謂以風爲諷,則與「詠而歸」一意矣,還當從舊說。 翟氏考異:仲氏惟樂志論云:「風於舞雩之下,詠歸高堂之上。」今後漢書本傳自爲「風」字,王氏云云,不可具悉。 四書釋地:沂有徐州之沂,有青州之沂,此指徐州言,出魯 魯縣 尼丘山西北,逕魯之雩門,注於泗水;與出泰山 蓋縣 艾山南,至下邳入泗,杜預所謂大沂水者別。 水經注:沂水北對稷門,一名高門,一名雩門。南隔水有雩壇,壇高三丈,卽曾點所欲風處也。 齊召南水道提綱:雩河卽浴沂之沂水,源出曲阜縣東南之尼山下,北流數十裏,折而西北六十裏,又西流經曲阜南,又西南至兗州府城東,南注泗水。其大沂水出沂州府 沂水縣西北之東鎮沂山,經沂州府城東南,又西南入江南 邳州界,經邳州城南,西入運河。 寰宇記:舞雩壇在沂水南,當縣南六裏臨沂。 方輿紀要:舞雩壇在曲阜城東南二裏,引龜山水爲池,至壇西曰雩水。水經泗水注:「沂水北對稷門,稷門亦曰雩門。左傳莊十年,公子偃請擊宋師,竊從雩門,蒙皋比而出者也。門南隔水有雩壇,壇高三丈,曾點所欲風舞處也。」 顧棟高春秋大事表:沂水在今曲阜縣南二裏,西入滋陽縣境,合於泗水,論語所謂「浴乎沂」卽此。齊亦有沂水,今沂州府 沂水縣西北一百七十里。雕崖山接蒙陰縣界,南流至江南 宿遷縣北,匯爲駱馬湖,又南入運河,書「淮沂其乂」是也。又出武陽之冠石山者亦謂之沂水,在今兗州府 費縣,俗呼小沂水,哀二年「取沂西田」是也。
【集解】孔曰:「各言己志,於義無傷。」包曰:「莫春者,季春三月也。春服既成,衣單袷之時。我欲得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水之上,風涼於舞雩之下,歌詠先王之道,歸夫子之門也。」
【唐以前古注】水經 沂水注引鄭注:沂水出沂山。 郊特牲正義引鄭注:沂水在魯城南,雩壇在其上。 釋文引鄭注:饋,饋酒食也。魯讀饋爲歸,今從古。 皇疏引王弼云:沂水近孔子宅,舞雩壇在其上,壇有樹木,遊者托焉也。 皇疏:暮春,謂建辰夏之三月也。年有四時,時有三月,初月爲孟,次者爲仲,後者爲季。季春是三月也。不云季春而云暮春者,近月末也。月末其時已暖也,春服成者,天時暖而衣服單袷者成也。已加冠,成人者也。五六者,趣舉其數也。童子,未冠之稱也。又有未冠者六七人也。或云:冠者五六,五六三十人也。童子六七,六七四十二人也。四十二就三十合爲七十二人也。孔子升堂者,七十二人也。沂,水名也。暮春者,既暖,故與諸朋友相隨往沂水而浴也。風,風涼也。舞雩,請雨之壇處也。請雨祭謂之雩。雩,吁也,民不得雨,故吁嗟也。祭而巫舞,故謂爲舞雩也。沂水之上有請雨之壇,壇上有樹木,故入沂浴,出登壇,庇於樹下逐風涼也。 筆解:韓曰:「『浴;當爲『沿;字之誤也。週三月,夏之正月,安有浴之理?」
【集注】莫春,和煦之時。春服,單袷之衣。浴,盥濯也,今上巳祓除是也。沂,水名,在魯城南,地志以爲有溫泉焉,理或然也。風,乘涼也。舞雩,祭天禱雨之處,有壇墠樹木也。詠,歌也。
【別解一】公羊傳:「桓公五年,大雩。」注:「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疏曰:「論語云『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乃魯人正雩,故其數少。此見書於經,非正雩,故其數多,又兼男女矣。春秋說云『冠者七八人,童子八九人;者,蓋又天子雩也。」 論衡 明雩篇:魯設雩祭於沂水之上。暮者,晚也。春,謂四月也。春服既成,謂四月之服成也。冠者,童子,雩祭樂人也。浴乎沂,涉沂水也。象龍之從水中出也。風乎舞雩,風,歌也。詠而饋,詠,歌;饋,祭也。歌詠而祭也。說論之家以爲浴者,浴沂水中也。風,乾身也。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尚寒,安得浴而風乾身?由此言之,涉水不浴,雩祭審矣。春秋左氏傳曰:「啟蟄而雩。」又曰:「龍見而雩。」啟蟄、龍見皆二月也。春二月雩,秋八月亦雩。春祈穀雨,秋祈穀實。當今靈星,秋之雩也。春雩廢,秋雩在,故靈星之祀歲雩祭也。孔子曰:「吾與點也。」善點之言,欲以雩祭調和陰陽,故與之也。 論語發微:王仲任說論語此條最當。其云說論之家,當指魯論,當時今文魯論最盛也。其以雩在正歲二月則非。蒼龍昏見東方,在正歲四月,始舉雩祭。故左傳「龍見而雩」,杜注以爲建巳。若啟蟄,則夏正郊天而非雩。論語暮春,春盡爲暮,已將四月。故云春服既成,言時已暖也。然建巳之月,亦不可浴水中而風乾身。浴沂,言祓濯於沂水而後行雩祭。蓋三子者之僎,禮節民心也。點之志由鼓瑟以至風舞詠饋,樂和民聲也。樂由中出,禮自外作,故孔子獨與點相契,唯樂不可以僞爲,故曾皙托志於此。孔子問:「如或知爾,則何以哉?」何以言何以爲治,若以魯論所說,則點有遺世之意,不特異三子,並與孔子問意反矣。 劉氏正義:今案宋說雩在正歲四月,非二月,甚是。又以浴爲祓濯,亦較論衡涉水之訓爲確。予友柳氏 興恩解此文亦從論衡,云:「春服既成,謂雩時所服也。國語 楚語:『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處位次主,而爲之牲器時服。;韋昭解:『時服,四時服色所宜。;又春秋繁露 求雨篇言『春雩之制,祝服蒼衣,小童八人,服青衣而舞之;是也。」今案由繁露文觀之,此冠者疑卽祝類,童子卽雩舞童子也。五六人者,或五人或六人也。六七人者,或六人或七人也。太平御覽 禮儀部漢舊儀曰:「禮後稷於東南,常以八月祭。舞者七十二人,冠者五六三十人,童子六七四十二人,爲民祈農報功。」然則冠者童子皆是舞人,而五六、六七則合七十二人之數。又晉 張協洛褉賦「童冠八九」,八九亦合七十二人。疑漢 晉時雩褉之制本用七十二人,而遂以論語所云五六、六七以巧合之也。又漢唐扶頌:「四遠童冠,摳衣受業。五六六七,化導若神。」此以童冠爲曾點弟子,是魯論之說。而隸釋載員興宗答洪丞相書指七十二子,失之遠矣。竊以古論解此節爲雩祀,自是勤恤愛民之意。其時或值天旱,未行雩禮,故點卽時言志,以諷當時之不勤民者。
【別解二】四書稗疏:朱子謂韓愈、李翱疑裸身出浴之非禮,而不知漢上巳祓除官民潔於東流之制,故改「浴」爲「沿」。不知改「浴」爲「沿」者乃王充之定論,非退之筆解之創說也。暮春非必上巳之期,潔身亦有非有周之禮。束皙引周公營雒之事以徵上巳之禮,其詩曰「羽觴隨波」,此言流觴以飲,未言浴也。浴者,溱 洧秉蕑之淫風耳。莫春之初,正寒食風雨之候,北方冰凍初釋,安能就水中而裸戲?或謂沂有溫泉,而褫衣於未浴之先,拭體於出浴之際,風寒慘肌,亦非人所可堪也。且溫泉必出山谷石磵之中,其下有硫磺礜石,水之平流者不得有之。朱子云地志以爲沂有溫泉者,乃出自泰山 蓋縣之沂水,東南逕齊 莒之境,南至下邳入泗者也。水經注言彼沂水至陽都縣南合溫水,上承溫泉陂,西南入沂水,則溫 沂之合在今沂州境內,去魯數百里而遙,曾皙何事跋涉以往浴乎?此之沂水與彼沂水,名同實異,出魯城東南尼丘山,平地發泉,繞魯城東門,北對雩門。門南隔水有雩壇。酈道元云:「曾點所欲風舞處也。」稍西卽與泗水合於魯城西南,兩沂水相去懸絕,惡得以齊地溫水之沂爲魯 舞雩側石之流乎?此尤朱子所未悉也。 羣經平議:世傳韓昌黎論語筆解皆不足采,惟此經「浴」字謂是「沿」字之誤,則似較舊說爲安。風之言放也。詩 北山篇「或出入風議」,鄭箋云:「風,放也。」僖四年左傳:「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尚書 粊誓正義引賈逵注曰:「風,放也。」「風」與「放」一聲之轉。風乎舞雩者,放乎舞雩也。沿乎沂,放乎舞雩,猶孟子曰「遵海而南,放乎琅邪矣」。 沈濤十經齋文集:考祓褉之禮,於古無徵。晉書 束皙傳言周公卜成洛邑,因流水以泛酒。秦昭公三月上巳置酒河曲。出吳均續齊諧記,不足爲據。宋書 禮志、續漢志注補引韓詩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溱 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草祓除不祥。」則亦以爲溱 洧之淫俗,非鄗 洛之盛典。周禮 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注:「歲時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類。」蓋鄭舉漢法以況周制。西京雜記載:「戚夫人正月上辰出池邊盥濯,食蓬餌以祓妖邪,三月上巳張樂於流水。」續漢禮儀志:「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於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爲大絜。」是西漢始於宮闈,東京則沿爲民俗。古祓除皆除惡之祭,女巫之祓除卽女祝之襘禳。禮 月令「九門磔禳以畢春氣」,注謂:「昂有積屍大陵之氣,佚則厲隨而出,行磔牲以禳於四方之神,所以畢止其災。」周禮 男巫「春招弭以除疾病」,注:「招,招福也。弭讀爲敉。敉,安也,安凶禍也。招弭皆有祀衍之禮。」杜篤祓禳賦謂:「巫咸之徒,秉火祈福。」猶存古制。魏 晉以後,但以絲竹觴詠爲樂,而蔡邕、張協之徒且以論語舞雩當之,匪特義異古訓,抑更事乖前典。
按:以上二說,第一說主張雩祭。陔餘叢考云:「果如其說,以雩祭調和陰陽,則亦爲邦者之事也,又何必問求 赤非爲邦歟?」第二說反對修褉。考月令「季春,天子始乘舟」,蔡邕章句:「乘舟,褉於名川也。論語『暮春者浴乎沂;,今三月上巳祓褉於水濱,蓋出於此。」張協洛褉賦:「顧新服之既成,將祓除於水濱。」又云:「攜朋接黨,童冠八九。」亦同蔡氏章句之說。又賈公彥疏周禮「歲時祓除」曰:「見今三月三日水上戒浴是也。」說最近理。漢學家因攻朱之故,務事事與之相左,如此節朱注用上巳祓除說,本出古注,何等文從字順。今必改爲雩祭,止爲一「饋」字,生出許多曲說。殊不知歸、饋古本通用。至昌黎喜改古書,尤爲無取。故雖存其說,而闢其誤謬如右。
夫子喟然歎曰:「吾與點也!」
【音讀】史記 弟子傳:孔子喟爾歎曰:「吾與蒧也!」 翟氏考異:說文「𪒹」字下云:「古人名𪒹字子皙。」彼不云曾𪒹,又音古咸切。六書故謂𪒹卽點,似未可信。然集韻 二十四鹽有「點」字,音之廉切。注云:「人名。魯有曾點。」則曾皙名實可讀平聲矣。詳審其意,恐卽因緣說文。
按:王氏論語訓:「史記 弟子列傳不言皙 參一家,此別一曾點也。」未知何據。考孟子:「琴張、曾皙、牧皮者,孔子所謂狂矣。」其人蓋習於道家言者,未必卽曾子父也。
【集解】周曰:「善點之獨知時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孔子聞點之願,是以喟然而歎也。既歎而云吾與點也,言我志與點同也。所以與同者,當時道消世亂,馳競者衆,故諸弟子皆以仕進爲心,唯點獨識時變,故與之也。又引李充云:善其能樂道知時,逍遙遊詠之至也。夫子各有能,性各有尚,鮮能舍其所長而爲其所短。彼三子者之云,誠可各言其志矣。然此諸賢既以漸染風流,飡服道化,親仰聖師,誨之無倦,先生之門,豈執政之所先乎?嗚呼!遽不能一忘鄙願而暫同於雅好哉!諒知情從中來,不可假已,唯曾生超然,獨對揚德音,起予風儀,其辭清而遠,其指高而適,亹亹乎固聖德之所同也。三子之談,於茲陋矣。 筆解:李曰:「仲尼與點,蓋美其樂王道也。餘人則志在諸侯,故仲尼不取。」
【集注】曾點之學,蓋有以見夫人欲盡出,天理流行,隨處充滿,無少欠闕。故其動靜之際,從容如此。而其言志,則又不過卽其所居之位,樂其日用之常,初無捨己爲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隱然自見於言外。視三子之規規於事爲之末者,其氣象不侔矣。故夫子歎息而深許之,而門人記其本末獨加詳焉,蓋亦有以識此矣。
按:丹鉛錄云:「朱子易簀之前,悔不改此節注,留後學病根。」張氏 甄陶曰:「或疑朱子之書,舉世遵守,今子何忽另翻窠臼?」曰:不然。朱注無不可從,但一百條中,亦有二三條錯處。君子之過如日月之食,不希罕後學汙下阿好,此才是真知篤信。若一味違心強附其說,則朱注徒取信於不分黑白面強而立之人,亦不足貴矣。蓋曾皙在孔門中不過一狂士,孔子不應輕許引爲同志,一可疑也。既許之矣,何不莞爾而笑,而乃喟然而歎?二可疑也。果系夫子與之,何以後來又被訓斥?三可疑也。可見夫子之意,完全感慨身世,自傷不遇。所謂與點者,不過與汝偕隱之意。而以爲人欲淨盡,天理流行,已屬隔膜之談。況又以爲具備堯 舜氣象,豈非癡人說夢哉!
【餘論】蘇子由古史:四子之言,皆其志也。夫子之哂由也以其不讓,而其與點也以其自知之明與?如曾皙之狂,其必有不可施於世者矣。苟不自知而強從事焉,禍必隨之。其欲從弟子風乎舞雩,樂以忘老,則其處已也審矣。不然,孔子豈以不仕爲貴者哉! 黃氏日鈔:四子侍坐,而夫子啟以「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蓋試言其用於世當如何也。三子言爲國之事,皆答問之正也。曾皙,孔門之狂者也,無意於世者也,故自言其瀟灑之趣,此非答問之正也。夫子以行道救世爲心,而時不我與。方與二三子私相講明於寂寞之濱,乃忽聞曾皙浴沂歸詠之言,若有得其浮海居夷之意,故不覺喟然而歎,蓋其所感者深矣。所與雖點,而所以歎者豈惟與點哉!繼答曾皙之問,則力道三子之美,夫子豈以忘世自樂爲賢,獨與點而不與三子者哉? 升庵全集:夫子以行道救世爲心,而時不我與。方與二三子私相講明於寂寞之濱,而忽聞曾皙浴沂之言,若有獨契於浮海居夷之志,曲肱飲水之樂,故不覺喟然而歎,蓋其意之所感者深矣。所與雖點,而所以歎者豈惟與點哉!至於三子出而曾點後,蓋亦自知答問之非正,而蒙夫子之獨與,故曆問之。而夫子曆道三子之美,夫子豈以忘世自樂爲賢,獨與點而不與二三子哉?後世談虛好高之習勝,不原夫子喟歎之本旨,不祥本章所載之始末,單摭與點數語而張惶之,遺落世事,指爲道妙,但欲推之過高,而不知陷於談禪,其失豈小哉!程子曰:「子路、冉有、公西華言志自是實事。」此至論也。又曰:「夫子與點,蓋與聖人之志同,便是堯 舜氣象。」又曰:「上下與天地同流。」且天地同流,惟堯 舜可以當之,曾點何如人,而與天地同流,有堯 舜氣象乎?朱子晚年,有門人問與曾點之意。朱子曰:「某平生不喜人說此語,論語自學而至堯曰,皆是工夫。」又易簀之前,悔不改浴沂注一章,留爲後學病根,此可謂正論矣。 東塾讀書記:朱注云:「三子規規於事爲之末。」又采程子云:「子路等所見者小,孔子不取。」王氏 復禮四書集注補云:「夫子問如或知爾則何以哉,三子以抱負對,正遵師命,豈可云規規於事爲之末乎?孔子既言赤也爲之小,孰能爲之大,而乃云所見者小,明與聖經相反。」此則程 朱之說亦有未安,王氏辯之是也。 羣經識小:三子承知爾之問,兵農禮樂,言志之正也。點之別調,夫子獨許之者,亦以見眼前真樂在己者可憑,事業功名在人者難必。喟然一歎,正不勝身世之感也。 四書翼注論文:注中只有「卽其所居之位,樂其日用之常」是正解,其餘俱錯,不可附會。夫子與點,不是驚喜其堯 舜氣象,如獲異寶。堯 舜氣象曷嘗有春風沂水來? 魯岡或問:夫子聽諸子說事功時,點忽說眼前樂事,正動夫子與時偕止之意,故喟然一歎而偁許之。點疑夫子所與在此不在彼,幾落巢 許窠臼,此狂者之過也。夫子兼與之進之以與時偕行,事功亦何可少也。聖門必如顏子方是中行,故曰「惟我與爾有是夫」。 小倉山房文集:聖人無一日忘天下,子路能兵,冉有能足民,公西華能禮樂,倘明王復作,天下宗予,與二三子各行其志,則東周之復,期月而已可也。無如轍環天下,終於吾道之不行,不如沂水春風,一歌一浴,較浮海居夷,其樂殊勝。蓋三子之言畢,而夫子之心傷矣。適曾點曠達之言冷然入耳,遂不覺歎而與之,非果與聖心契合也。如果與聖心契合,在夫子當莞爾而笑,不當喟然而歎。在曾點當聲入心通,不違如愚,不當愈問而愈遠,且受嗔斥也。 論語集注述要:自「曾點之學」以下至「氣象不侔矣」各語,自是朱子體會有得之言。然以爲曾點言志時本意如此,則未敢必。
三子者也,曾皙後。曾皙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曰:「夫子何哂由也?」曰:「爲國以禮,其言不讓,是故哂之。」
【考異】皇本「夫子何哂由也」作「吾子」,「曰爲國以禮」,「曰」上有「子」字。 七經考文:案義疏云:「曾點呼孔子爲吾子也。」「吾」字不誤。
【集解】包曰:「爲國以禮,禮貴讓。子路言不讓,故笑之。」
【集注】點以子路之志乃所優爲,而夫子哂之,故請其說。夫子蓋許其能,特哂其不遜。
「唯求則非邦也與?」「安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惟赤則非邦也與?」「宗廟會同,非諸侯而何?赤也爲之小,孰能爲之大?」
【考異】皇本作「宗廟之事如會同,非諸侯如之何」,「小」下「大」下各有「相」字。 釋文:「宗廟會同」,本或作「宗廟之事如會同」,「非諸侯而何」,一本作「非諸侯如之何」。 舊文「非邦」上有「焉」字。釋文曰:「焉,於虔反。本今無此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作「宗廟之事如會同非諸侯如之何」。 翟氏考異:刑疏謂二節皆夫子自爲問答,而非曾皙問,夫子答也。觀此句舊有「焉」字,則其自爲問答益明。
【集解】孔曰:「明皆諸侯之事,與子路同,徒笑子路不讓也。赤謙言小相耳,孰能爲大相者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孔子更證我笑非笑子路之志也。若笑子路有爲國之志,則冉求亦是志於爲國,吾何獨不笑耶?既不笑求,豈獨笑子路乎?故云「唯求非邦也與」,言是邦也。「安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非邦也」者,亦云是邦也。又引赤證我不笑子路志也。赤云宗廟會同,會同卽是諸侯之事,豈曰非邦,而我何獨不笑乎?又明笑非笑志也。
【集注】曾點以冉求亦欲爲國而不見哂,故微問之。而夫子之答無貶辭,蓋亦許之。此亦曾皙問而夫子答也。孰能爲之大,言無能其右者,亦許之之辭。
按:經傳考證謂:「此皆孔子之言,所以申明子路見哂之故。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與宗廟會同,莫非爲邦之事,特詞意謙巽,使人不覺耳。非曾皙問而夫子答也。刑疏辭不別白,皇疏得之。集注以爲曾皙問夫子答,於義爲短。」
【餘論】黃氏後案:經兩言「非邦也與」,猶言皆國之事也,安見非邦之事,反詰之辭。「非諸侯之事而何」,意同。孔注云:「明皆諸侯之事。」說經簡而晐。後儒或以千乘及六七十五六十俱是諸侯,赤云相是相天子亦諸侯,非也。閻氏釋地、淩氏禮經釋例斥其謬。 又云:皇疏以兩節系夫子自爲問答之言是也。夫子言此者,正以樂天知命之心,與憂民濟世之志,兩者竝行不悖,三子之撰皆可嘉許,欲曾氏知此而勉於實事也。融貫全章,想見聖門教育英材,獎勵無方,令讀書者味長意永。若因一哂而疑爲邦之非,且再問而不悟,曾氏如此愚乎?讀之少味。 義門讀書記:曾點非自喜見許,真以夫子爲必薄三子而復問也。蓋狂者平日心胸灑落,或不暇於細務。一聞三子之言,未嘗不以爲實事切務,必不可少。異撰之言,仍寓謙退在其間也,正狂者進取處,未可以他日行不掩言,疑其夷然不屑,一往放曠爲樂也。
【發明】反身錄:孔門諸賢,兵農禮樂,大以成大,小以成小,平居各有以自信。今吾人平居其所自信者何在?兵耶?農耶?禮樂耶?三者咸兼耶?僅有其一耶?抑超然於世務之外,瀟灑自得,志在石隱耶?如志非石隱,便應將經世事宜實實體究,務求有用。一旦見知於世,庶有以自效,使斯世見儒者作用,斯民被儒者膏澤,方不枉讀書一場。若只尋章摘句,以文字求知,章句之外,凡生民之休戚,兵賦之機宜,禮樂之修廢,風化之淳漓,漠不關心,一登仕途,所學非所用,所用非所學,無惑乎國家不得收養士之效,生民不得蒙至治之澤也。經世之業,平居儘學之有素,及一當事任,猶多不能中窾中會,盡協機宜。苟未嘗學之有素,而欲望其臨時有所建樹,不亦謬乎?殷浩以蒼生自負,房琯以將略知名,一出猶成敗局,況平居諳練不及二人乎? 張履詳備忘錄:四子侍坐,固各言其志,然於治道亦有次第。禍亂戡定,而後可施政教。初時師旅饑饉,子路之使有勇知方,所以戡定禍亂也。亂之既定,則宜阜俗,冉有之足民,所以阜俗也。俗之既阜,則宜繼以教化,子華之宗廟會同,所以化民成俗也。化行俗美,民生和樂,熙熙然游於唐 虞 三代之世矣,曾皙之春風沂水,有其象矣。夫子志乎三代之英,能不喟然興歎。 又曰:聖賢教人,必不使但爲空言。今人好言吾與點也,而於子路、冉有、公西華之志則鄙而不屑。何不反己自量,果能爲國三年,可使有勇知方否?能使足民否?宗廟會同能爲相否?無一能之,徒爲大言,不知窮經稽古,隱居求志,誠爲何義也?
按:曾點在孔門無所表見,其學其才均在三子之下。朱子語類中關於此章論述不少,惜皆沿其師堯 舜氣象謬說,並天理流行一派套語,多隔靴搔癢之談,茲故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