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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祖云:「今日之世,以興佛法,不患不知高深玄妙之理性。患不知因果報應及家庭教育,而實行其所當行耳。果能一切人皆實行其所當行者,則天下太平,人民安樂,佛日增輝,法輪常轉矣。」
佛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學佛者,第一義諦在了生死,非僅為得神通。所謂神通,不過是一種技能,求了生死為本,神通是末,若能了生死,神通自然具足。
有意為非者,名為罪。無意犯錯者,名為過。修行人犯了罪與過,應大懺悔。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只求不再造新殃,縱未消盡夙業,亦可仗佛願力,帶業往生。 皈 依 皈者,迷而歸返。依者,恃之得度。我輩愚迷凡夫,應向佛投託依靠,以求了脫生死,離苦得樂。凡曾受皈依之佛教徒,不應供奉多神,自違戒條。 (明倫月刊16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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