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山大師蒙難記 ●行健
今予教化十二年,三歲赤子,皆知念佛。至若捨邪歸正者,比鄉比戶也。予願足矣,死復何憾?(憨山大師)

蕅益大師說:「佛祖聖賢,未有不以逆境為大爐鞲者,佛四聖諦,苦諦居初,又稱八苦為八師。」修行人以苦為師,以逆境為磨鍊心性,成就自身道業及度化眾生的增上緣,所謂「不遭魔難,不成佛道。」

明朝高僧憨山大師五十歲時,因案坐牢八個月,在獄中勸化牢中甚多人歸敬三寶,持齋念佛。也曾被充軍到廣東,因而在當地弘揚佛法,並且復興禪宗 曹溪祖庭。憨山大師自撰的《年譜實錄》,曾敘述他蒙難入獄及充軍的經過如下:

明朝萬曆二十三年,我五十歲。春一月,我從京師回到山東 即墨,隨即遭遇災難。

起初,慈聖太后(明神宗母后),為了頒賜大藏經,派遣使臣到牢山、普陀、峨嵋、蘆芽四山送經。在此之前,皇上(神宗)因為愛惜錢財,向來厭惡皇太后的使臣為佛事請用經費太過頻繁。其中一位使臣來到東海(山東,牢山),他在皇宮曾經因為別的事情偶然觸怒了皇上,將要波及到太后身邊的人,大臣們都感到危機四伏。正好皇宮內有權的宦官又忌恨這位送經使者,想要置他於死地,便趁這個機會先發動攻擊。

於是假借先前那些道士沒有根據的流言,指使東廠(註一)的士兵假扮成道士,敲擊登聞鼓(註二)向朝廷告狀。皇上閱讀狀紙後大怒,下旨逮捕送經使。我因為曾經受賜大藏經於太后,所以也受到牽連。

我聽到消息後,召集僧眾說:「佛為了一個眾生,縱遭三途的痛苦,也不會捨棄。東海這個邊境之地,往常不曾聽聞佛法僧三寶的名稱。如今經過我十二年的教化,連三歲的小孩都知道念佛。至於捨邪歸正的人,家戶村落到處都有。我的心願已經滿足,就是一死又有什麼遺憾呢?只有重修本寺(註三)的願望尚未實現,感到痛心罷了!」

我離開即墨時,城裡的百姓不論老少全都出來含淚送別,可見人心已受感化。到了京師,奉聖旨下押鎮撫司(註四)拷打審問。負責辦案的官吏事先受到皇上的旨意,要將過去太后向各名山佛寺所布施高達數十萬的錢財全部追回。

在苦刑拷打審訊之下,我說:「我愧為出家人,無法報答國恩,現在怎麼會為了愛惜生命而傷及皇上的大孝啊?即使我委曲自己假意招認收取利益,雖順從皇上的意思,卻損壞了倫常,這決不是臣子愛護君主的心意。這樣做怎麼能向歷史交代呢?」

於是我以死奮力抵抗,只招認收受先前信眾布施的七百餘金,並請求皇上清查宮廷內的支出帳簿和之前山東賑災的簿冊,果然沒有發現任何錯誤。皇上的怒意因此消解,與太后和好如初。在擬議處置我的案子時,承蒙皇上施恩慎察,僅以私自建寺的罪名,將我流放到雷州(今廣東西南部)守衛邊疆。

(圖說:經憨山大師辨明後,明神宗的怒意因此消解,與慈聖太后和好如初。)

我於當年三月被捕下獄,京城各佛寺都為我誦經禮懺,祈求保護。出家眾之中有在臂上燃香或持咒,以加被保護我。兵部尚書大司馬鄭範溪的兒子在金吾(即禁衛軍,皇帝的侍衛部隊)任職,與我素不相識,特別設宴款待朝廷官員,請他們救我,以至於流淚哭泣,陳述辯白我的冤曲,在坐的人無不為佛門嘆惜,由此可見當時人心是如此地護持佛法。

我在獄中八個月,只有侍者福善照料我的飲食。冬十月,啟程前往南方,很多朝廷官員穿著便裝,騎驢來渡口送我。離開京城那天,福善和兩三個出家人隨行。十一月到達南京,在長江中的船上與老母親辭別,撰寫〈母子銘〉一文,然後,帶著父母雙亡的侄子可久同行。

先前,我與達觀大師(註五)經過石經山(註六)時,想到曹溪(註七)是禪宗的源頭;而現今禪門衰落,一定是源頭堵塞,於是發心同往曹溪疏通源頭。後來因為我有其他各種事情牽絆而沒能成行,於是達觀大師先去匡山等候我,我遇難時,大師正住在天池寺,聽到消息大為震驚說:「憨公遇難,同往曹溪的願望就不能實現了啊!」於是大師先去曹溪,然後再往京師通報友人,到處奔走相救。回到山東 聊城的時候,聽說我即將出獄,於是直奔金陵等候我。我到了金陵,在江邊的庵寺中與大師道別。

達觀大師想要盡力為我昭雪冤情,我說:「這件事與君主命令臣子,臣子必須服從;父親命令兒子,兒子必須服從是相同的,何況這是我注定的業報呢?希望大師不要費力陳情。」握手告別的時候,大師說:「我在天池寺一聽到法師遇難,即在佛前許願念誦《法華經》一百部,以保佑您不出差錯,平安無險。我的心願,就是法師能用口弘揚佛法。」我連聲道謝,大師撰寫〈逐客說〉一文為我送行。

《華嚴經.十迴向品》云:「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憨山大師一生除了弘揚佛法,著述甚豐之外,為了興辦佛教事業,雖然遭遇各種災難,均不計個人死生榮辱,不懼艱險,奮勇從事。明熹宗 天啟三年,大師七十八歲,在曹溪 南華寺念佛坐化,並留下全身舍利,永受世人瞻仰。


註一:東廠:明成祖設立,由宦官執掌,負責偵緝謀逆、大奸等事務。
註二:登聞鼓,懸掛在朝堂外的鼓,人民想要諫議或申訴冤抑,可擊鼓上達。
註三:報恩寺,位於金陵(南京),為憨山大師十九歲時剃髮出家受具足戒之佛寺,故稱本寺。
註四:鎮撫司:明朝錦衣衛下屬機構,掌理奉皇帝詔令拘禁犯人的監獄。
註五:達觀大師,名真可,字達觀,號紫柏。為明朝佛教四大高僧之一。
註六:石經山,在今北京 房山區境內。
註七:曹溪,在廣東省 曲江縣,唐朝時禪宗六祖慧能大師居此大興禪法。
(圖說:憨山大師,萬曆三十年起建海印寺,明神宗降旨毀寺,現僅存該寺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