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不教 ●蓮磬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如何才算是「盡忠」不負所託?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記載了一個真實的故事:

老鄉賈漢恆說:張二酉及張三辰是兄弟,兄長二酉早年就死了,留下一個兒子,弟弟三辰撫養姪兒視如己出,還幫忙治理田產。姪兒成人後,為他選了一個好姻緣,籌謀他的婚事。大大小小事務,都竭盡心力。姪兒患了病,也親自料理醫藥,常憂慮到寢食難安。後來,姪兒竟然患了醫藥難治的病症,一命嗚呼。自此以後,三辰常常精神恍惚,若有所失的樣子。鄉人都讚嘆他尊重兄長,愛護姪兒。

幾年後,三辰的病情加重,臥病在床。有一次,昏沉中自言自語說:「奇怪啊!怪事發生,剛才我到陰間地府,二哥竟向閻王控告我殺了姪兒,斷絕他的子嗣,真是冤枉啊!」從此以後,口中經常喃喃細語,大家總是無法辨別他的意思。

有一天,精神較清醒,他告訴家人說:「真是我的過失啊!二哥控訴我的罪狀,說:『我的兒子並非無法教誨的劣根人,你身為叔父,與父親地位相去不遠,卻只有養育,而不知要教育,總是驕縱著他,深怕不順他的意。這反而讓他縱欲享樂,尋花問柳,最後染了惡病而斷命,難道不是你間接殺了他嗎﹖』我實在無顏面對兄長,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啊!」三辰反手捶打自己,不久就過世了。

三辰的盡心盡力照顧姪兒,一般人也難以做到;至於兄長控告他殺了姪兒,實在是有如《春秋》責備賢人啊!因溺愛而造成不幸,也不能說兄長二酉太苛刻啊!

(圖說:二酉在閻王前,控訴弟弟縱容,致使自己的兒子驕縱墮落,絕了後。)
(圖片:元代陸仲淵《十王圖之五七閻羅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