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經板兩片一組,長七二.五公分、寬廿六.三公分、
高三.四公分,為保護經書的上下護板。封面經板背面中央,陰刻一蓮瓣形龕,龕內以漢文書寫:「律師戒行經第六品.分別戒律品」。版面設計三層高起之長方形框線,外層以蓮瓣為框,內層以八寶為主題。八寶與轉枝番蓮紋相連,中心的寶瓶上有三個如意寶珠光芒晃耀,分別向兩旁伸出枝葉,由左而右依序是法輪、白蓋、雙魚與寶瓶;另一片底板則是傘蓋、寶螺、蓮花、盤長(亦稱吉祥結),共同形成八寶。
此器紅漆為底、漆層厚實,以鎗金技法細刻紋飾。(鎗金或稱戧金,日本人稱之為沉金,約於元代傳入日本。做法是以刀尖雕劃線條或細點,在刻痕內填漆、或再貼金箔、敷黏金粉,使所刻的花紋呈現金色。)現藏臺北故宮博物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