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采風 ●編者

失憶宿命事

人在母胎,待了三十八個七日後,四肢身體具足。再過四日四夜,仍住胎中臭穢之處,憶想這當中的愁苦,起了念頭:「若我出胎後,當修善法,願後一生不再生到這個地處。修行不放逸,遠離投胎受生的因緣。」出母胎時,全身受到逼迮,及冷風觸身、清水摩洗的痛苦,便又忘記過去生的事了。(見《大集經》)

以色列人的憲法

宗教有助於實現對人心的管理。我去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交流,聽他們介紹,猶太人沒有憲法,他們說《舊約》就是他們的憲法。因為老祖宗已經為他們解決了所有的問題,他們只要照著《舊約》的訓誡去做就行了。(胡海鷗〈人類社會之外的支點〉)

打三十棒

紫柏大師駐錫北京潭柘寺時,平時都是禮佛後才用午齋。一日,有客來,大師一歡喜,不知不覺舉筷吃了一口,當下就對寺裡職事說:「今日有人犯戒,你要痛責三十棒,打得太輕再加倍。」職事僧大驚,不知是誰犯戒。紫柏大師將杖子交給他,自己伏在佛前,挨打三十棒,大腿打得黑青。大師說:「眾生無始習氣,如油入麵,牢不可破,若不如此折伏,不易調伏。」(《紫柏尊者全集》)

不看外道書

雪公說,佛教徒皆三皈依,皈依法後,不得讀外道書,學外道法。佛教徒用苦工夫開啟真智慧,啟發佛性,日日以佛法薰習,還很難啟發。何況學外道法,更增迷惑,如何能明心見性?等證果後,方能看外道書,雖看而不染。未至證果,必須親近善知識,遠離惡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