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賊的禁忌●子植

不與取者,知他物,生盜心,取物去,離本處,物屬我,是名盜。(《大智度論》)

出身河北滄州獻縣的李氏兄弟──金梁與金桂二人,都是強盜,長年搶奪他人的財物。有一天晚上,金梁夢見死去的父親,告訴他:

「做強盜,有的失敗落網,有的僥倖逃脫,你知道其中原因嗎?」

「貪官汙吏,恐嚇善良百姓,以殘酷手段刑求犯人,而得錢財。有勢力的奸狡惡人,豪奪強搶、欺騙牟取他人的財物。父子兄弟之間,隱瞞藏私之財。朋友及親戚間,欺詐誘騙而強得錢財。狡猾奴婢及辦事老練的差役,藉由投機圖利,掠奪他人錢財,甚至侵吞公家或主人的財物。財力雄厚的商人或富翁,以高利貸剝削貧窮百姓;或刻薄計算、損人利己得到財富。

以上這些不義之財,如予以強取則無有大害。即使犯重罪殺了人,也不至有多大禍患。因為這些被害者,大都是罪惡深重的人,本來就是天理不容,為天道所厭惡的。

但若是端正善良的人,以正當行為賺取的錢財,自有上天的庇佑,如果你搶奪侵犯他們,就是違背天理人情。冒犯上天的人,最終必受懲罰。

你們兄弟,前不久搶劫一位守節操的婦女,使他們母子鳴冤哭號,引起天地鬼神瞋目怒視,如果不知悔悟改過,災禍就不遠了。」

果然,過了一年多,兩兄弟都被捉了,並執行死刑。金梁被關進牢獄時,知道免不了一死,就把這件事告訴牢房的官吏史真儒。真儒是我的同鄉,曾將這件事告訴先父姚安公,還說:「盜亦有道,強盜也有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啊!」

又講述大盜李志鴻的話:「我當馬賊三十多年,所經之地,劫奪的事件多的無法計算,看別人搶奪的事件也很多。大概說來,失敗被捕的十之二三,而逃脫的有十之七八。但是凡玷汙婦女的馬賊,屈指算之,沒有一個能免罪的。所以常以此告誡後輩的賊子賊孫,絕對禁止敗壞婦人名節。萬惡淫為首,天道勸善懲惡,凡人為善得福,為惡則得禍。因果法則絲毫不爽,尤其嚴懲淫亂者,絕對不會疏失啊!」(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偷盜,佛法解釋為「不與而取」,未經對方同意,取為己有,無論是偷誰的盜誰的,都是偷盜的行為。盜取貪官污吏的不義之財,那是惡人的現世報應。至於強取善人之財,不僅國法不容,且干犯天道,罪大惡極,報應立即可見。《尚書》云:「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順乎天道而行,必大吉大利。違逆天道,為非作歹的,必遭凶險。這善惡的報應,如影隨形,如響應聲,絕不虛假啊!

【圖說】你們兄弟,搶劫婦女,使母子鳴冤哭號,引起天地鬼神瞋怒,如不知悔改,災禍不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