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求多福
●太虛大師


民國二十二年十月一日,太虛大師應漢口律師公會、佛教正信會、紅十字會邀請,於漢口市總商會,開示〈怎樣來建設人間佛教〉,大師說:

在佛教的因果業報上講:要曉得各種天災人禍,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土中生出來的,或漠不相關的他人給與我們的。災難的果報,皆各人自造,或我們共作業因所致,在佛法稱為別業、共業。別業是個人自心所造的業,共業是多數人心理共同所造成的業。要清本正源的拔濟災難,須要各人反省過愆,而勇於進修業德。

「業」就是平常所謂行為,就是各人的身、語、意所作出的行為。古人說「吾日三省吾身」,所以我們要常常反省,而見到自己有過處。如一日一月一年前所作的罪過,乃至十年二十年前所作的罪過,能知而改悔,此即消極的不作惡。而在積極為善,則各人若要無災難,安樂康寧,就要各人去作各種善良的行為,在中國稱善行為德。

修德行善的結果,社會自然安寧,所謂「自求多福」,便是造成自己和國家的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