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遭偷盜?
●行健


(杜順)和尚,嘗將鞋履一緉,置於市門,三日不失。
【圖說】杜順和尚說:凡有取得,必有償還,無可倖免的,予已多生不為盜,故免被人偷盜。

《人生指津》,民初聶雲臺居士的講演錄。聶氏從信基督改奉佛法,致力紡織實業之餘,力弘佛法,隨緣講演。會性老法師收藏此書,寄雪公,委託蓮社印行。原書木刻刊行已久,部分字體漫漶不清,又無標點段落。於是略加標點分段,重新排版,以便時人閱讀。茲選譯〈盜竊因緣說〉一篇,文中詳述人被盜被竊的原因,勸人當謹守「不偷盜」戒。

八不居士(注一)在蘇州的新居落成,我前往拜訪。抵達車站時,為防備小賊偷竊,特別把馬褂的鈕扣扭緊,沒想到錢包還是被偷走了。我難免覺得懊惱可惜,但是自己明白這是了結過去的虧欠,也就不覺懊悔。隨後和八不居士談起這件事。

予已多生不為盜

居士說,唐代的杜順和尚(華嚴宗初祖),住茅蓬,過著苦行的日子,有人布施一雙新布鞋,和尚不接受。施主把鞋子掛在門外就離去了,三年後布鞋仍掛在原處。有人問和尚說:「這鄉鎮盜賊很多,雖是破舊衣服也難保不被偷去,和尚的鞋子,沒被偷竊,原因何在?」和尚說:「凡有所取得,必有所償還,沒有僥倖避免的。我已多生不偷盜,所以免於被偷盜。」(注二)

我聽了這話,若有所失,深覺和尚的話很有意味,凡遭遇意外損失,都是因果而已。

擴充無穿窬之心

〈大學〉說:「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用不正當的手段得的財物,也會因不幸的事而失去。我們遭偷盜,不只是自己多生以來偷盜所造下的因,即使今生又何曾不偷盜呢?凡與他人交接財物,在取得和給與時,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稍有掩飾,都是偷盜行為。

孟子說:「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要是有人能擴充不偷盜的心,那「義」就用之不盡了。天下懂得私利的小人多,懂得公義的君子少。只知私利而忘記公義,欺詐與強暴就會降臨。人都厭惡被冠上盜賊之名,但多不免偷盜,就是不能擴充不偷盜的心。不能夠擴充不偷盜的心,就在於不自我省察,所以不知那是偷盜的心理。

自訟自克功夫

什麼是「大人之學」呢?就是要自知這偷盜的心。偷盜的心,是自欺欺人的心,也就是意念不真誠。如果不知那是自欺欺人,就要多多自己反省、自我覺察了。如果明知那是幾近欺騙,卻敷衍過去,那就須要自我責備與自我克制的功夫了。

分辨清楚「是非、義利」的區別,就是「格物」。名實判別正確,使義理呈現,偽裝的心無所隱遁,就是「致知」。知見清楚後,開始力行實踐,就是篤行「誠意」。因此聖人學問,關鍵在於誠意,故〈大學〉明白的說:「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誠意就是不自欺。

聖人以誠意作為人人必須修習的學問,必須致力的事情。因為人人都有自欺的行為,可能自己不知曉,或是明白卻自我寬恕掩飾,縱使懂得偷盜的名義,卻不能去除偷盜的事實。為何明知故犯?由於未能通曉「格物致知」的學問,不知磨練「不自欺」的工夫。

被偷盜非無因緣

我過去也聽過因果的意義,知道被盜竊的物品雖小,也不是沒有因緣的。人不幸失去東西,就是因過去用不正當手段得利益的罪過,不明白「悖入」,就是偷盜的行徑。明白這個道理,才知多生以來「不偷盜」,實在是難能可貴,而能做到今生不偷盜,也非常不容易。

所以孟子直截了當說:「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因為〈大學〉就是以「毋自欺」做為修齊治平的根本。簡單的說,大人之學,就在擴充不偷盜的心,堅定心志不偷盜罷了。



注一:「八不居士」即李柏農居士,詳參《明倫月刊》五O四期〈敦倫盡分 淨業有成〉。
注二:《華嚴懸談會玄記》:和尚嘗將鞋履一緉,置於市門,三日不失。人問其故?和尚曰:吾從無量劫來,不盜他人一錢,報應如此。於是為盜者,悉悔過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