彖傳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无喪无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巽乎水而上水,井。」
荀爽注:「巽乎水,謂陰下為巽也。而上水,謂陽上為坎也。木入水出,井之象也。」
依李氏疏解釋。莊子天運篇:「桔槔者,引之則俯,舍之則仰。」巽,入也,俯則巽乎水,仰則上水也。故曰「巽乎水而上水。」泰卦六五之初,初九之五,而成井卦。泰五之初,故荀氏謂「陰下為巽。」泰初之五,故荀氏謂「陽上為坎。」巽為入,故「木入」。坎為通,故「水出」。鹿盧汲水,「井之象也。」鹿盧,又名轆轤,是汲取井水的起重裝置。
「井養而不窮也。」
虞翻注:「兌口飲水,坎為通,往來井井,故養不窮也。」
依李氏疏解釋。互體兌為口,承受上體坎水,飲水之象。坎為通(說卦傳文),往來不窮,故虞注「往來井井,養不窮也。」繫辭下傳曰:「井居其所而遷。」韓康伯注:「改邑不改井,井所居不移,而能遷其施也。」故「井養而不窮也。」
「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
荀爽注:「剛得中,故為改邑。柔不得中,故為不改井也。」
依李氏疏解釋。井卦自泰卦來,泰初九之五位,六五之初位,即成井卦。泰初九之五位,即是陽剛得居井卦上體中位。井上體則為坎,故為「改邑」。泰六五之初位,即是陰柔不得井卦下體中位,井下體則為巽,故「不改井」。惟剛居尊位,故能不失初陽,是以五「改邑」,竝及初「不改井」也。
「无喪无得。」
荀爽注:「陰來居初,有實无喪,失中為无得也。」
依李氏疏解釋。泰卦六五陰爻來居井初,泰初九升居于五。五陽來自初九,有實,為「无喪」。五來初往,即是初五易位,而成井卦,但初變陰,失上體之中,是為「无得」。
「往來井井。」
荀爽注:「此本泰卦,陽往居五,得坎為井,陰來在下,亦為井,故曰往來井井也。」
李氏纂疏:「泰初陽往居于五,成坎為井。五陰來居于初,在下亦為井。陽往陰來,皆有井象,故曰往來井井。案:王弼本彖傳無此二句。(無「无喪无得,往來井井」二句。)」
「汔至,亦未繘井。」
荀爽注:「汔至者,陰來居初,下至汔竟也。繘者,所以出水通井道也。今乃在初,未得應五,故未繘也。繘者,綆汲之具也。」
李氏纂疏:「汔至者,五陰來居于初,下至盡境,故下至汔竟也。繘,所以出水通井。今居初,在五應外,未得應五,故未繘也。餘已詳前疏。」
「未有功也。」
虞翻注:「謂二未變應五,故曰未有功也。」
李氏纂疏:「五多功(繫辭下傳文),二失正,未變應五,故未有功。」
「羸其瓶,是以凶也。」
荀爽注:「井謂二,瓶謂初。初欲應五,今為二所拘羸,故凶也。」
孔穎達曰:「計覆一瓶之水,何足言凶,但取喻人德行不恆,不能善始令終。故就人言之,凶也。」
依李氏疏解釋。
荀注○二應五坎,故「井謂二。」初應四離,故「瓶謂初。」初自五來,此即泰卦初爻自五爻來,故「欲往應五。」初六不得位,又為不正之九二所拘羸,故凶也。
孔注○即小喻大。故覆一瓶之水,未足言凶。若人之德行不恆,則不能善始令終,而有羸瓶之象,則凶也。
李氏疏案語:「初二失正,變成既濟定。不變則既濟之功不成,甕敝行惻,无王明受福之事。故凶也。」(詳釋見後爻辭。)
象傳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木上有水,井。」
王弼注:「木上有水,上水之象也。水以養而不窮也。」
依李氏疏解釋。井卦上體坎,下體巽。說卦傳巽為木。是故注云「木上有水。」故名為井。李疏云:「水之象」,當從注疏本作「井之象。」上水以養,取而不窮者也。
「君子以勞民勸相。」
虞翻注:「君子,謂泰乾也。坤為民,初上成坎,為勸,故勞民勸相。相,助也,謂以陽助坤矣。」
依李氏疏解釋。泰卦內體乾,外體坤,乾為君子,彖傳曰:「君子道長。」故虞氏注云:「君子,謂泰乾也。」坤眾為民,初之上成坎,為「勸」,當作「為勞。」坎,勞卦也,故「勞民勸相。」鄭玄注泰卦彖傳「輔相天地之宜」曰:「輔相,左右,助也。」是故虞氏此注云:「相,助也。」泰卦初陽之坤五,以陽助坤,是謂以君助民也。
李疏案語。愚案:「掘井出水,即因井制田,皆養民不窮之事。故鄭注井象云:井,法也。(釋文:鄭云:井,法也。)君子取法乎井,以恆產勞民,使之勸勉相助。以君養民,即以陽養陰之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