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輕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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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悔罪戒第七
不教悔罪戒第七
知道有人犯罪造惡業,而不教其懺悔,消除惡業,則犯此戒。
若菩薩,於凶惡犯戒眾生,以瞋恨心,若自捨,若遮他令捨,不教化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此戒通於在家、出家。「於凶惡犯戒眾生」,不度他是犯戒。凶惡、犯戒。應是二事。凶惡,是一般很凶很壞之人;犯戒,指學佛受戒後之七眾弟子,中有煩惱障特重。不能如法持戒者。故於「凶惡犯戒眾生」,應為凶惡眾生與犯戒眾生兩類。遇此二種人,不但不度之。且以「瞋恨心,若自捨」。動瞋恨心而捨離之,「若遮他令捨」,遮乃遮止,發現有菩薩心要度他,卻遮止,阻止其度化。「不教化者」,自己不教化,別人發心教化,竟阻止之,如此則「犯眾多犯」,犯突吉羅罪,「是犯染污起」。這是以瞋恨心而犯染污起。
若懶惰懈怠,若忘遮他,犯非染污起。
若非填恨心捨凶惡犯戒眾生,只因懶惰懈怠,而不度化;或他人正教化時,自己忽然忘失。於無意中阻止其教化,此乃不該阻止而阻止之,並無瞋恨心。則「犯非染污起」,罪過較輕。
何以故?
此乃疑問詞,為何不度凶惡犯戒眾生則犯戒呢?
菩薩於惡人所起慈悲心,深於善人。
菩薩平等度化一切眾生,於一切眾生中,善人固須度化,而彼等既曉修善,則不至作惡;然惡人所作惡,將來必定墮落,故對惡人更須生起大慈悲心,比對善人之慈悲心更要殊勝。比如父母生有五子,當然平等愛護,其中一位得重病者,父母當然特別愛護生病之兒。蓋若不特別照顧,則有生命危險。此父母比喻菩薩,兒子比喻眾生,生病之子比喻凶惡犯戒眾生,因業相煩惱病最重,不先度之則會喪失法身慧命。將來墮落,問題更嚴重。故對凶惡犯戒之人,更要先行度他,不可捨離,方是菩薩道。
不犯者:若狂;
狂,亦約雙方,一為菩薩本身精神有毛病,不能教化,不違犯;一為凶惡犯戒眾生精神有毛病,度化之亦無法接受,故不度亦不違犯。
若知不說令彼調伏,如前說;
若知凶惡或犯戒眾生,不待度化、教化,自有因緣令他改惡向善。則不度化亦不違犯。
若護他心,
他指其他眾生,若教化凶惡、犯戒者,則他人誤會菩薩同流合污,因而造口業、生譏嫌。故為護持其他大眾道心,不使造口業,不度化亦不違犯。
若護僧制。
此對出家人言。僧團中有一定之制度,出家人若犯戒,必須懺悔,為其作懺悔羯摩,之後仍不悔改,僧團規定不許接近其人,須待其懺悔改過,方可接近之。故為護僧團制度,而不度他是不違犯。
欲度凶惡、犯戒者,甚為不易。若無相當定力及高深智慧,則辦不到。以彼此都在苦海中漂流,不在岸上,度他力量自是不足。故須自己如法。持戒清淨。才有力量感化凶惡犯戒眾生,此即身教勝於言教。
附帶說明二十八輕戒之第六條,「見四眾毀戒心生憍慢戒」。其內容與「不教悔罪戒第七」意義相近。戒文:「若優婆塞受持戒己,若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毀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勝彼,彼不如我』,是優婆塞得失意罪。」此約憍慢心而制戒。說明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將所受戒法毀破。吾人知道後,在心中,甚至口說我勝過他,他不如我,他犯戒,我沒犯,我持戒清淨。若生此憍慢心,亦犯失意罪,與染污犯相同。此與「不教悔罪戒」之不同是「不教悔罪戒」中。包括凶惡犯戒,範圍較大,而在家菩薩戒只就四眾犯戒而說,範圍較小;菩薩戒本經是約瞋恨心。不肯度他、教化他而犯戒。在家菩薩戒是說動憍慢心,有以己勝他、持戒清淨等念頭。兩者範圍不同、所起煩惱不同。
今值末法時代,說句老實話:不論出家比丘、比丘尼,在家優婆塞、優婆夷,其所受戒,要做到持戒究竟清淨,甚不容易。尤其出家人之戒法,非常微細、繁多。所謂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稍不小心,即易違犯,誰敢說持戒清淨呢?我等應發懺悔心,隨分隨力,尊重佛所制戒,在能力所及之範圍應好好受持,以此態度來學戒、持戒。若見他人有不如法,違犯之處。應當反省,檢點自己。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勿生憍慢心。說到度他,自猶未度,遑論度他?菩薩階位很多。從初發心之凡夫,經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乃至等覺。都是菩薩,凡是菩薩,皆須受持菩薩戒。故菩薩戒本經所說之戒法。範圍很廣大。包含三賢十聖所修。皆在此戒本中,故「不教悔罪戒第七」所說者,非吾等凡夫所能辦到。自己持戒若末清淨,要教化凶惡犯戒者,則不易做到,不過十住以上之菩薩做得到。吾等既然受了菩薩戒。已發大願,要盡力量慢慢去學習,能做多少算多少。
此說明教化凶惡、犯戒眾生,以後還講到有眾生應以神通教化而不用之,亦犯戒。此更非吾等所能做到。戒波羅蜜,須至佛地才圓滿,初學凡夫怎能完全做到?但我們要發願學習,因此。我們更要深信、切願、一心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親近阿彌陀佛,得不退轉。即可到十方世界去度化眾生。那時神通變化,隨緣度眾,即使再凶惡、再多犯戒之人。都有辦法教化。我們知道在娑婆世界,戒度不易修圓滿,更要趕快發心努力精進念佛,不忘自己所修念佛法門,才能修得戒波羅蜜究竟清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