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輕戒 ── 貪睡眠戒第十九



  
貪睡眠戒第十九

    若菩薩,懶惰懈怠,耽樂睡眠,若非時,不知量,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若菩薩」包含在家出家。「懶惰懈怠」是不精進,「耽樂睡眠」── 覺得躺在床上很舒服、快樂,而想多睡。如此,耽著睡眠的快樂,即是懶惰懈怠。「若非時,不知量」──「非時」即非睡眠時間,人之體力有限,白天工作修行,晚上須睡眠才能恢復精神。此是合法的時間,若在白天睡眠即是非時。現代人有中午休息(午睡)的習慣,此即非時之眠。若晚上睡得少,中午稍睡一下,此為方便。「不知量」,晚上應當睡眠,但仍須節制。中夜可以睡眠,經云:「初夜、後夜,亦勿有廢」,要加功修行,印俗將時間分成晝三時、夜三時,即阿彌陀經所說「晝夜六時」。晚上天黑以後,即十點以前為初夜,十點以後至二、三點以前為中夜,此時應可睡眠。二、三點以後至天亮是後夜,用功修行的人,只在中夜睡眠,初夜、後夜應提起精神加功用行,此為知量;若天黑即睡,天亮還不起床,乃不知量。若非時睡眠或睡過量,則「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不犯者:

  此有開緣,共四種。

   若病:

  若身體有重病,不得不睡,則不必以時、量來限制。

   若無力,

  「無力」是病剛好,體力未恢復,還很虛弱,因此亦不以時、量來限制,故不違犯。

    若遠行疲極;

  若身體很健康,只因走路遠,過度疲勞不能不多睡,則無法以時、量加以限制。有此情形亦不違犯。

    若為斷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說。

  或有人業障很重,好睡成習慣,現在學佛受菩薩戒,要改此壞習慣,雖有心斷除,「彼」指好睡之習慣,常常生起要斷除貪睡之習慣,但一時斷不了,雖然偶而會多睡,亦不違犯。「如前說」即下面有兩句與前文相同,不必再說,故如前說。
  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睡」這條根是人人所不能免,但要儘量想辦法減少,要適量。可是貪睡者,總有很多藉口,從前聽一首打油詩,就是貪睡學生作的一首詩:「春日溫和正堪眠,夏熱不是讀書天,秋又淒涼冬又冷,背起書包過新年。」他一年到頭都是睡眠時間。能睡者也很有辦法,未必人人能做到,當年為小沙彌時,十幾歲在山上,有一位同班小沙彌,很能睡,曾見他連睡三天三夜。怎麼睡呢?他晚上一睡睡到天亮,也不起來上殿早課,但他的耳朵若有「神通」,吃飯的板一響,他必定爬起來吃飯,吃過飯再睡,睡到中午,板響,又起來吃飯,吃飽再睡,如此吃飯睡覺,連續三天,真有本事,我們也做不到。這種情形比較特殊,因常住上長老們管得很嚴,但這次這位小沙彌卻沒有人管他,而他的師長特別疼愛他,第一天他睡時,有人就說:「怎麼讓這小沙彌一直睡,不叫他起來?」他師父說:「小孩子喜歡睡,讓他睡,試試看他能睡幾天?就讓他睡吧!」結果他睡了三天。我的師父就不這樣,清晨,上殿板一響,就把我叫起,每天都很準時,不讓多睡。實際上這連睡三天三夜,我也沒辦法,果真這麼睡,也要生病的,可是很奇怪,這位小沙彌這樣睡也沒生病,以後就恢復正常。這是我在當小沙彌時遇到的一件奇事,和睡眠有關,說給大家聽聽。人一天二十四小時,平時說一天要睡八小時,已睡掉三分之一,浪費太多時間。假定一個人能活九十歲,則睡掉三十年。算起來,能用功的時間太少了。因此我們不但白天不能睡,晚上還要衡量,在初夜和後夜,撥時間多用功。不過睡眠仍是需要的,一個人若不睡眠,幾天以後就要生病,反而得不償失。我有一經驗,初學修行時,很用功很精進,儘量要減少睡眠,甚至整個晚上坐到天亮不睡,沒幾天就生病,一病倒下來,睡了好幾十天,是得不償失。有些不懂戒律的人說:「戒不能看,看了什麼事都不能做。」實際上,這完全錯誤。戒條中說得很清楚,佛絕對不會叫我們做做不到的事。雖然規定懈怠懶惰睡眠就犯戒,可是若生病;病剛好,體力未恢復;身體健康者走遠路,太過辛苦;多休息些,皆不犯戒。以遠行為例,若工作過勞需要休息,亦不遠犯,佛陀深達凡情,非常融通,必定是我們做得到的,才叫我們做,真正懂得戒,是處處都能如意自在。貪睡眠第十九至此講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