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結   



   
諸大士!已說眾多突吉羅法,若菩薩,犯一一法,應作突吉羅懺。若不懺者,障菩薩戒。

    此乃誦戒戒本,至此戒已誦完,誦戒者乃對全體聽戒菩薩眾說:「諸大士」,即諸位菩薩,上面「已說眾多突吉羅法」,「突吉羅」是惡作或惡說,只是輕罪,依條目有四十一條,每條又包含多項,實不只四十一條,都已說過,若受過菩薩戒者,不論在家、出家,犯「一一法」即犯每一戒法中任何一條,「應作突吉羅懺」,應當以犯突吉羅罪的方法懺悔。若犯「染污起」,則應向一位清淨菩薩懺悔,若犯非染污起則應自責懺悔之。懺悔,罪即消滅,若不懺悔,雖然不會失掉戒體,可是會障礙菩薩戒,染污戒體,故必須懺悔。

    今問諸大士:是中清淨不?(三說)

    誦時要三問,故為三說。三問之後大家都沒表示意見,表示清淨。故曰:
諸大士!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各位菩薩,大家都是清淨的,因為大家都默然沒表示意見,可見都是清淨,以後持菩薩戒之事,應當盡未來際受持清淨,如法持戒。
上文是總結四十一條輕戒。下文是全部總結上面輕、重戒法,勸大家如法受持,使正法增長。

    諸大士!我已說菩薩四波羅夷法,眾多突吉羅法,此是彌勒世尊摩得勒伽和合說,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

    誦戒者至此向大家說,我已經說完「四波羅夷法」四條重戒,及「眾多突吉羅法」即四十一條輕戒,這些重輕諸戒,皆根據彌勒菩薩之「摩得勒伽」即論典,在瑜伽師地論之論典中所說之戒法,要受菩薩戒者,皆應如此「和合」,共同受菩薩戒。上面所說戒法,包含三聚淨戒,即「律儀戒」── 平常稱為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即饒益有情戒,此三即三聚淨戒。此有二說,一為分類說明,說七眾戒法皆名攝律儀戒,比如在家之三皈五戒、八關齋戒、出家之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等,七眾所受之戒法,總名攝律儀戒。上面所說四重戒,亦在攝律儀戒內。而四十一條輕戒,第一至三十屬於攝善法戒,為廣修六度。第三十一至四十一,屬於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為攝眾生戒、新譯為饒益有情戒。此乃分類說法,為第一種解釋。第二種說法,是所說之輕重諸戒,每一條皆包含三聚淨戒,不論重戒、輕戒,皆能斷諸惡,即攝律儀戒,皆能成就一切善法,廣修一切善法,即攝善法戒,當體皆能饒益有情,使眾生得大利益,即攝眾生戒。故每條戒皆具三聚淨戒之意義。

    此諸戒法,能起菩薩行,能成菩薩道。

    上面所說輕、重菩薩戒法,都能生起菩薩種種修行法門,成就圓滿菩薩道。

    諸大士!欲發心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當善護持。若護持者,不起像法法滅盡想,能令像法實義熾然,能令正法永不滅盡;心得止住,自成佛法;教化眾生,常無勞倦;善業畢竟,速成佛道!

    此段總結上文,勸大家好好修持菩薩戒法。若有發心求無上菩提,想要成佛者,受過菩薩戒,即應當善加護持菩薩戒法,好好受持菩薩戒。若能善加護持菩薩戒,如法修持,則不會生起像法或末法滅盡之想法,因為平常說佛滅度後,佛法有三個時期,正法一千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正法已過,接下為像法,像法一千年過去,則會生起像法已過去,已是末法時代,法慢慢滅盡之想法,只要如法持菩薩戒,則不會生起這種想法。因為持菩薩戒「能令像法實義熾然」,受持菩薩戒,最起碼也能使像法時代佛法其實的意義,很殊勝的顯現在此世間,「熾然」,好像火燒得很盛,即像法實在的真義,很殊勝的,顯然的在這世間,處處都在流通,像法就不會滅,不但像法不滅,「能令正法永不滅盡」,正法,佛的正法,也永遠不滅盡。佛法是否能永住世間,端看眾生能否學佛、如法持戒,若受菩薩戒者,如法持戒,則正法能夠久住,絕對不會滅盡。
    上明戒住則佛法住,只要菩薩能持戒,佛法即能永久住世,即正法久住。下明菩薩持戒,自己能得大利益,故「心得止住」止即定,修學佛法、行菩薩道者,能夠如法持菩薩戒,心即能定住,有定即能開智慧、斷煩惱、了生死,由此自己能成就佛法之受用。自得受用即能善巧方便教化眾生,「常無勞倦」即使度眾生備受辛苦,也不會覺得疲勞辛苦,願意永久教化眾生。如此自利利他,所修世間「善業」,「畢竟」即圓滿,得到福慧圓滿具足,「速成佛道」,即能很快成就佛道,得證佛果,福慧兩足尊。總之依菩薩戒法如法修持,一方面是佛之正法久住,一方面自己得到佛法利益,自利利他,功德圓滿,很快即能成佛。菩薩戒本經至此全部講竟,功德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