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列戒相



        

    菩薩戒本,文分三段:一、皈敬述意,上次講完。二、正列戒相,有二段:一、明四重,分三:一、總標,即「諸大士!此四波羅夷法……和合說」,上次講至此。
  現在講第(二)別列。分別列出四條重戒。在經文裡面每一條都有題目,所以不必再寫出來。「別列」之下「四、如文」,如經文所列四條戒相的題目已經有了,科判中就不必再寫出來。請看經文,先看題目,「自讚毀他戒第一」,「慳惜財法戒第二」,「瞋不受悔戒第三」,「謗亂正法戒第四」,這是菩薩戒四條重戒的題目。未講戒條之前,先要說明,上次講過-菩薩戒在中文大藏經的大乘律藏中,有四類百陸戒本,梵網經菩薩戒,重戒有十條;菩薩善戒經,重戒有八條;地持菩薩戒,就是瑜伽菩薩戒的同本異譯,重戒只有四條(就是現在所講的菩薩戒本經)。在家菩薩戒,重戒有六條,為何有這些數目字的不同呢?這須先作說明。第一梵網經菩薩戒是整個菩薩界的總匯。所有菩薩戒法,以梵網經菩薩戒為總綱,所以梵網經菩薩戒的戒條最完備。菩薩善戒經,是專對出家菩薩說的,所以前四條根本重戒是相同的。後四條
── 第五到第八,和菩薩地持經的菩薩戒本相同,而在家吾薩戒第五與第六兩條,對在家菩薩比較重要,故為重戒。
  如上所說,可知梵網經十重,包含在家出家,所有的菩薩戒法通通包含在內,是一總匯。善戒經,是專對出家菩薩說,所以只有八條,雖有八條,實際上在戒文裡,第一到第四也沒明寫出來,只是「四重如前」,四個字,就是第一殺戒,第二盜戒,第三淫戒,第四妄語戒,沒有一一列出來,這情形雖有八條,實際上戒文列出來也只有五、六、七、八,與現在所講戒本的一、二、三、四相同,而在家菩薩戒本的六重,因前四根木戒相同,第五、六兩種是對在家菩薩講的,所以列為重戒。因為有在家出家之不同,所以有四條、八條、六條等不同情形。
  上來已將戒條數目不同的問題分別清楚,其他還有很多道理,恐繁,從略。還有一層意思,就是佛的智慧,知道眾生的根機,佛是應機說法的,對什麼根機該說什麼法,只有佛的智慧,才能徹底明白,所以分成十條、八條、四條、六條等不同情況,也許是佛應機說法的不同情況,不是凡夫所能知道。上回只照戒條的實際情況,略加說明而已。站在菩薩戒本經的立場,說明為何只列四重戒?根據祖師的注解,再加以說明:梵網經:十重,今所講戒本只有四條,原因在那?蕅益大師說:菩薩成法通於七眾。若在家居土,最起碼也得受過五戒才能受菩薩戒,不受五戒是不能受菩薩戒的。因為絕對沒有只受三皈就單獨受菩薩戒的,必定已受五戒以上,而殺、盜、淫、妄這四種根本重戒,五戒中已有,不必再論。若出家必先受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四重根本也包含在內。這只是正列菩薩的增上戒相而已,所以只列出菩薩戒的重戒,不一一列出四根本的通途戒法。這是第一種意義。
  第二種說法呢,現在菩薩戒的四條重戒,萬一犯了其中任何一條,則菩薩戒的無作戒體就失掉了,雖然失戒,可以懺悔之後再受菩薩戒,照樣可以得戒。若菩薩犯了殺、盜、淫、妄,這四根本重戒中任何一條,則不簡單,雖可以懺悔,但是照梵網經講,必須懺悔到見好相、瑞相,如見佛來摩頂,見光明,見蓮花,見種種瑞相,才表示其罪業消滅,才可以再受,否則,沒那麼容易就可再受戒,所以前四根本戒,非常的重要,如果犯了,就是菩薩戒,也不容易再受。而這四條戒,只要隨時懺悔,馬上可以重新再受,又恢復菩薩原來的地位,所以單列四條菩薩戒的增上戒法,而不列前四根本重的原因在這裡,這是第二種意思。
  還有第三種意義,依菩薩戒的立場講,如果是在家菩薩,對前面四種根本重戒,殺生、偷盜、邪淫(八關齋時,正淫也要戒除)、妄語這四條,碰到特殊情況,為了度眾生,還有可以開放的特殊因緣,不過這不是隨便人可以做得到。戒法中菩薩戒的範圍很大,從初發心一直到等覺菩薩,都包括在內,這已經是定力相當深厚的大菩薩,碰到特殊因緣,為了利益眾生,於殺、盜、淫、妄這四條戒,可以開許,而出家菩薩是不允許的。而現在此菩薩戒本裡面列出的四條重戒,是沒有開緣的,無論什麼情況,都不准犯到,就是等覺菩薩也要遮止,所以這與在家菩薩又有特殊不同的情況,現在所講的菩薩戒本只列後四條重戒,而不列出四根本的原因在此。這是第三種意思。
  以上只說大概,說得太多了可能會弄糊塗。聽戒要認清,佛的戒法,與世間的法律情況相同,完全屬於事相方面,一條就是一條,重就是重,輕就是輕,可以開的就可以開,不准開的,遮止的就是遮止,不可以用其他圓融的道理來通融,圓融的道理不可搬到戒律中來,否則戒律搞亂,就無法建立戒法,這與世間法律相同,都論違紀的事相,一點也不准馬虎,戒甚微細,講戒必須有根據,不能隨便講。
  現在解釋四條重戒的第一條,看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