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輕戒 ── 貪財物戒第二



   
貪財物戒第二

   「若吾薩,多欲不知足,貪著財物,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受過菩薩戒者,不論在家、出家菩薩,必須學習「少欲知足」,反之若「多欲不知足」貪著於五欲中之財物:金、銀、七寶、鈔票,如韓信用兵,多多益善,有一萬想十萬,有十萬想百萬,乃至億兆等,此即「多欲不知足」,菩薩若如此即犯輕垢罪,是犯眾多犯即突吉羅罪。而輕垢罪有重有輕,這是較重的,是犯染污起,要對人懺悔才能清淨。
    世間凡夫,誰不愛錢?無人不愛錢,大都不知足,尤其對「錢」是多多益善,不但大人,連小孩亦想「錢多多」。從前親近慈航老法師,曾聽過一故事:是說呂洞賓已修成仙,有「點金術」之功夫,能以手指點石成金,一天出外遊方,與一小孩談天,覺得小孩聰明伶俐,欲試人心如何?見路旁小石,乃以手指一點成金,欲送與小孩,小孩說:「我不要!」呂洞賓心想:「難道這小孩有修行,不愛錢?或許嫌少吧!」再見更大石頭,又點成金,欲再送他,小孩又說:「我才不要!」呂洞賓更好奇乃問:「小的不要,大的也不要,難道你真的不愛錢?」小孩說:「再大的金子也用得完,用完就沒了,我要做什麼?」呂洞賓說:「那你要什麼?」小孩說:「我要你的手指頭!你的手指給我,用完再點,永遠用不完!」這說明人之貪心無限,欲壑難填。因為世人貪心太大,所以世間種種罪業,大都是為貪財而造成,正應一句俗話:「人為財死!」學佛,懂得佛法,知「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若對世間財物貪心太大,將來難免墮落三惡道,能懂此理,貪心自會慢慢減少,一切看淡,就能少欲知足。又世間一切,都是苦、空、無常、無我、不淨,虛假不實,如幻如化的。俗話說:「錢財不過是傳手寶」財寶在世間,只供人暫時借用耳!它是流動的,經過人手流通而已,那能永久保持?明乎此,則貪心自會漸漸減少,此須對治才不會增長貪心,才能少欲知足。
前云多欲貪財,則犯眾多犯,下言不犯。請看經文:

   「不犯者:為斷彼故,起欲方便,攝受對治;性利煩惱更數數起。」

    此段據蕅益大師注解:「習所成性,各有偏重,如好財、好色、好名、好食……等。菩薩即知生平煩惱習性,何者最為猛利,必當斷之」世間凡夫之習性已成習慣,對貪心各有偏重,於財、色、名、食、睡等五欲,人之所貪各有不同,或好財、色……等,此就「貪財」言。行菩薩道者,受過菩薩戒,應「知」道自己生平煩惱習性,那種較重,在「五欲」中,那種煩惱最猛利、最嚴重,必得想辦法先「斷」除之。此是解釋前的說明。
    做人須有自知之明,至少要了解自己,而我們往往反過來盡去了解別人,而不求了解自己,說此道彼,從未觀察自己究竟何種煩惱最重?吾等既行菩薩道,應自知平生何種煩惱最重,雖說五條根都要斷,須找最重者先想法對治。經文云:「不犯者:為斷彼故」,彼指「貪心」,為斷除貪心之煩惱故,「起欲方便」,必須對佛法生起「善樂欲」,即喜歡佛法。欲即希望,想要如何對治煩惱?!乃思惟種種權巧方便之法,「攝受對治」,攝受,部將對治方法收攝在心中,對治自己心中之煩惱。如五停心觀中云:「多貪眾生不淨觀,多瞋眾生慈悲觀」,應依佛法所說之對治方法,來對治自己煩惱。以上明有煩惱要對治,下明雖想對治,非一蹴可幾。因煩惱之習性很猛利,時時起現行,故云:「性利煩惱更數數起」,數數即頻頻、常常。習性與貪心的煩惱很猛利時時生起,不能一下子就對治好,所以注解說:「若已勤修對治方便,而此『性利煩惱更數數起』,則是無可奈何」。非不對治,常常對治,而煩惱太厲害了,無法馬上對治,一面對治,一面煩惱又生起,遇此情況,亦無可奈何!一時對治不了,但當仍起『勝善樂欲』」則不名犯」。應當時時生起勝善樂欲,常想對治,對很殊勝的善法生起愛樂之心,於斷除煩惱的心念,生起喜歡之「樂欲」心,有心對治,未對治好,則不算犯。
    我們要對治煩惱,一時對治不了,要常常發心對治,久而久之,慢慢就減少煩惱。此情況,也和我們平常念佛時,妄想時時生起之情況一樣。每人的煩惱習性不同,若貪財心重,一下子要對治好是很不容易,但必須時時刻刻注意,用心去對治。雖對治而對治不了,則算不犯,若完全不對治,則違犯。關於「為斯彼故,起欲方便」之文字,下文很多夕道理和此相同。對照此段則不詳釋。
    要知凡夫貪著世間五欲,而學佛想斷煩惱、了生死、定要斷除之,否則無法了生死,在此世間,要修到完全斷煩惱、了生死、證無生果位── 阿羅漢,是很難很難,最利根者須三生,最鈍根者要六十劫,才能證阿羅漢果,修起來相當不易。吾人幸有 雪公老師四十年來之領導,指導吾等修當生成就之法── 念佛,憶佛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當生即可成就、往生,吾等須牢記 雪公老師之指導,好好念佛。念佛目標即求生西方極樂世界,勿忘恩師指導,時刻努力精進念佛,貪財之心自然減少。記好!若貪財之心生起,趕快想到 雪公老師,趕快念「南無阿彌陀佛!」用阿彌陀佛對治,貪心一來念阿彌陀佛,久而久之,貪心都化成阿彌陀佛,貪心一消除,往生沒問題。要記好,勿忘 雪公老師之教導。
    貪財物戒第二至此講竟,下回講「不敬同法戒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