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概要十四講表名相解釋
●雪廬老人 編表


第一講表 先明佛義
第二講表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三講表 消除幾種誤會
第四講表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第五講表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第六講表 宇宙有情概況
第七講表 宇宙器界概說
第八講表 內容設施梗概
第九講表 方便五乘解脫
第十講表 五戒十善
第十一講表 四諦十二因緣
第十二講表 六度萬行
第十三講表 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第十四講表 吾人應有之警覺
徐醒民老師講述
吳希仁老師講述
吳思飛老師講述
第一講表 先明佛義
第二講表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三講表 消除幾種誤會
第四講表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第五講表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第六講表 宇宙有情概況
第七講表 宇宙器界概說
第八講表 內容設施梗概
第九講表 方便五乘解脫
第十講表 五戒十善
第十一講表 四諦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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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講表 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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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講表 先明佛義
第二講表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三講表 消除幾種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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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講表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第六講表 宇宙有情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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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講表 先明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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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佛:佛陀之略。譯言覺者,或智者。覺有覺察、覺悟之二義。覺察煩惱,使不為害;如世人之覺知為賊者,故云覺察。覺知諸法之事理,而了了分明;如睡夢之寤,謂之覺悟。自覺復能覺他,自他之覺行圓滿名為佛。自覺者,簡於凡夫;覺他者,簡於二乘;覺行圓滿,簡異於菩薩。何則?以凡夫不能自覺,二乘雖自覺而無覺他之行,菩薩自覺覺他而覺行未圓滿故也。

02 智:於事理決斷也。

03 一切智:聲聞、緣覺之智也。知一切法之總相者。(總相即空相也。)

04 道種智:菩薩之智也。知一切種種差別之道法者。

05 一切種智:佛智也。佛智圓明,通達總相、別相,化道斷惑一切種之法者。

06 法:為通於一切之語。小者、大者,有形者、無形者,真實者、虛妄者,事物其物者、道理其悟者,皆悉為法也。又法者,兼攝有體、無體,該盡一切法也。

07 空相:諸法皆空之相狀。因緣所生之法,無有自性,是空之相狀也。又真空之體相,名為空相。

08 別相:事事物物各別之相也。

09 煩惱:貪、瞋、癡、慢、疑等諸惑,煩心惱身,謂為煩惱。

10 煩惱障:二障之一。對於所知障而言。百二十八之根本煩惱(即見思惑也)及隨煩惱,惱亂有情之身心,能障涅槃(聖道),故名為煩惱障。由我執而生。

11 所知障:貪、瞋、癡等諸惑,障礙所知之境而不使現,故云所知障。障礙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故又云智障。由法執而生。

12 苦:逼惱身心之謂也。

13 苦因:苦之業因。所為一切皆是苦因。

14 平等:對差別而言。無高、下、淺、深等之別曰平等。

15 業:造作之義。

16 縛:煩惱之異名。煩惱能繫縛人,不使得自在,故曰縛。

17 森羅萬象:謂宇宙間存在之各種現象,森然羅列於前也。

18 宇宙:(淮南子)四方上下謂之宇,往古來今謂之宙。宇為空間之義,宙為時間之義。

19 十方: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謂為十方。

20 三際:猶言三世也。即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也。

21 正報:二報之一。有情之身心也。是依過去業因而感得之果報正體,故曰正報。(身壽屬於正報。)

22 依報:為其心身依止之一切世間事物,謂之依報。如世界、國土、家屋、衣食等是。

23 六道: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是也。此六者,乃眾生輪迴之道途,故曰六道。

附-研學之目的:破迷啟悟,離苦得樂。




第二講表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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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佛學:即智覺之學問,亦即破愚迷、求智覺的方法。

02 信:自明見理,心無疑慮也。

03 解:有二義:一、釋之義。即釋文義而消疑滯也。又具云解釋,或曰解義。二、知解之義。即謂由見聞義理而生之心解也。對於行而言。如信解、領解、悟解、了解之類是也。

04 方便: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用契於一切眾生之機之方法也。

05 體:物之一定不變而為差別支分之所依根本者,謂之體。對此而名能依之差別為相。

06 相:相者,事物之相狀,表於外而想像於心也。大乘義章:「諸法體狀,謂之為相。」

07 用:理體或現象所發生之作用。

08 幻有:假幻之無事實以顯法之假有也。

09 因:原因之義。

10 緣:攀緣之義。又由藉之義,依藉於他者。

11 因緣:一物之生,親與強力者為因,疏添弱力者為緣。例如稻種為因,雨露農夫等為緣,此因緣和合而生米。

12 果:木實之義。對於因而言。一切之有為法,前後相繼,故對於前因而謂後生之法為果。

13 因果: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則必有果,有果則必有因,是謂因果之理。

14 親因緣:亦曰因緣。四緣之一。因即緣之意。此非因與緣各別而論,親因即名為緣。

15 所緣緣:謂所攀緣之機會。

16 無間緣:亦即等無間緣。等者,等同之義。謂此緣無有間斷。

17 增上緣:謂起他法與以強力者。如田土之能生米麥等是。

18 因緣果:因是事的本原,緣是一種助力,果是後來的結局。由因得果,全是緣的力量,這是值得注意的。緣有四種:一、親因緣,二、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茲舉一喻:因比一粒種子,親因緣比種子本身之生機,無間緣比使種子的生機不斷,所緣緣比這粒種子的希望,增上緣比風、日、水、雨等,果比這粒種子生成結的果實。

19 事:凡人類所作為、所遭逢,皆曰事。

附-三大:(一)體大:眾生心之體性,真如平等,無生無滅,無增無減,畢竟常恆也。(二)相大:眾生心之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樂我淨等一切功德也。(三)用大:眾生心之體性,具足一切功德,內潛源底而薰妄心,外現報化二身教化眾生,依此內外之二用,使人初修世間之善而得世間之善果,後修出世之善因而生出世之妙果也。即第一為真如之體性,第二為真如之德相,第三為真如之作用也。

附-四緣:舊譯曰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新譯曰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一)因緣(亦曰親因緣),謂六根為因,六塵為緣也。如眼根對於色塵時,識即隨生,餘根亦然,是名因緣。(二)次第緣,謂心心所法,次第無間,相續而起,名次第緣。(三)緣緣,謂心心所法,由託緣而生起,是自心之所緣慮,名為緣緣。(四)增上緣,謂六根能照境發識,有增上力用,諸法生時,不生障礙,名增上緣。

附-事理:因緣生之有為法謂為事。不生不滅之無為法謂為理。事者,森羅萬象之相。理者,真如之體也。

附-性釋有四義:一者、種子因本之義。二、體義名性。三、不改名性。四、性別為性。




第三講表 消除幾種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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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誤會:是開智的茅塞,及認識的障礙。

02 理想:但據事理,構成空想,以推定事之究竟,謂之理想。對事實而言。

03 迷信:不辨事理之是非而妄信也。

04 積極:凡行為力圖進取者,謂之積極。反是謂之消極。如道德,務為善者為積極,但不為惡者為消極。

05 神權:神所賦與,絕對不可侵犯之權。

06 主義:所主張學說上之根本標準,而以之為宗旨者也。

07 科學:以一定之對象,為研究之範圍,而於其間求統一確實之知識者,謂之科學。從廣義言,則凡知識之有系統,而能歸納之於原理者,皆謂之科學;故哲學、史學等,皆科學也。從狹義言,則科學與哲學、史學三者對舉;科學究其所當然,而哲學明其所以然,史學述其所已然者也。又某派學者,並研究之材料,或散漫或變動,非具一定之體系者,皆不得稱科學;如謂教育學、政治學之類,今尚不能成一科學是也。

08 妄談:虛誕之言論也。

09 渴鹿陽燄:陽燄謂春初之原野,日光映浮塵而四散者也。渴鹿見之以為水,走而趣之,不知非水。譬迷妄之心也。楞伽經曰:「譬如群鹿,為渴所逼;見春時焰,而作水想;迷亂馳趣,不知非水。」

10 現量:因明三量之一。現實量知也。向色等諸法,現實量知其自相,毫無分別推求之念者,謂之現量。如以眼識見色,以耳識聞聲也。

11 比量:比者,比類也。以分別之心,比類已知之事,量知未知之事也。如見煙比知於彼有火是也。

12 聖言量:以聖人言教,量度而知之者也。

13 犧牲:牛羊豕之屬,以祀神者,謂之犧牲;今謂屏棄一切曰犧牲。

14 善惡:順益為善,違損為惡。又惡是乖理之行,於現在與將來招苦之行也。

15 十惡:身三:殺生、偷盜(不與取)、邪淫(非夫婦而行淫欲者)。口四:妄語(虛誑語)、兩舌(離間語)、惡口(麤惡語)、綺語(雜穢語,語含淫意者)。意三:貪欲、瞋恚、愚癡(亦名邪見、撥無因果,求僻信福者)。

16 出家:出離在家之生活,修沙門之淨行也。有身心二種出家。

17 莊嚴:以善美飾國土,或以功德飾依身,云莊嚴。探玄記曰:「莊嚴有二義:一、是具德義,二、交飾義。」

18 地獄:譯為不樂、可厭、苦具、苦器、無有等。其依處在地下,因謂之地獄。詳如六表。

19 捨:內心平等而無執著,名為捨。

20 神仙:道家稱得道之士能變化不測者,曰神仙。

21 萬法:總該萬有事理之語。法者,自體之義,軌則之義。萬有之事理,一一有自體,具軌則,故皆名法。乃至龜毛兔角畢竟無者,亦名為法。以彼有無之自體,有無之軌則也。

22 我:己身有一主宰而常住者。此處指本性而言。佛教指五蘊之和合者為假我,非有實之我體。

23 四正勤:(一)已生惡令速斷,(二)未生惡令不生,(三)已生善令增長,(四)未生善令速生。一心精進,行此四法,故名四正勤。

24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為能生之義。眼根對於色境而生眼識,乃至意根對於法境而生意識,故名為六根。

25 清淨:離惡行之過失,離煩惱之垢染,云清淨。

26 六根清淨:消除眼等六根無始以來之罪垢,以無量之功德莊嚴之,使之清淨潔白也。由此清淨之功德,而六根各發無礙之妙用,且得六根互用之自在也。

27 酬業:酬者,報也。即酬報過去之造作也。

28 真:真為真實之義。

29 妄:妄為虛妄不實之義。

30 真妄:一切諸法有真妄之二。隨無明之染緣而起之法為妄,隨三學之淨緣而起之法為真。又因緣生之法,總為不實,故為妄法;不生不滅之真如真實,故為真法。

31 迷:闇於事理曰迷。

32 一:一者,不二之義,以平等不二之故,謂之一。此處指性與相合一而言。

33 神鬼:鬼為六道之一,神為八部之通稱。有威云鬼,有能云神。




第四講表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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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受:受者,領納所觸之境之心所法也。一、身受,領納於身,起分別之受,即苦、樂、捨之三受是也。二、心受,領納於心,起分別心之受,即憂、喜之二受是也。(心受亦攝捨受)。

02 觀受是苦:四念處觀之一。(四念處觀:一、身念處,觀身不淨。二、受念處,觀受是苦。三、心念處,觀心無常。四、法念處,觀法無我。)

03 五受:受心識領納所對之境之作用也。差別有五種:一、苦受,二、樂受,三、憂受,四、喜受,五、捨受。

04 憂受:心於違境受憂愁之感也。

05 喜受:心於順境受忻悅之喜也。

06 苦受:領納違情之境,而起苦惱之感者。

07 樂受:領受順情之境,使身心適悅者。

08 捨受:身心領納不違不順(不苦、不樂、不憂、不喜)之境,而苦樂之感共捨離者。

09 苦果:使身心苦之果報。從惡業而生者。總言之,則生死之果報皆苦也。

10 苦苦:三苦之一。苦眾生身心之苦,從饑餓、疾病、風雨、寒熱、鞭打、勞役等苦緣而生之苦也。又有情之心身,本來是苦,更加刀杖等之苦,故云苦苦。

11 壞苦:樂境壞時所生之苦。

12 行苦:遷流之義,一切有為法,遷流三世,無剎那常住安穩之苦,謂之行苦。

13 八苦:一、生苦:在母腹中作胎的時候,好像坐牢獄,出胎又如鑽穴隙。二、老苦:風燭殘年,身體衰敗,精神昏沉。三、病苦,臟腑傷損,皮肉瘡廱,全身疼痛。四、死苦:絕命的時間,風刀解體,又好像生龜脫殼。五、愛別離苦:父母、夫婦、子女、兄弟、眷屬,不是生別,就是死離。六、怨憎會苦:冤家仇人,偏要時常遇到。七、求不得苦:希望富貴平安的事,隨了心願的很少。八、五陰熾盛苦:因有這假心身,就時刻愛取欲塵,如火不息。(又五陰的作用熾盛,蓋覆真性,故捨報之後,復須受生,是為五陰熾盛苦。)前七苦是果苦,後一苦是因苦。

14 五陰:新譯為蘊,舊譯為陰。陰有蔭覆與陰積之二義。五陰即色、受、想、行、識之五法也。

15 五陰盛苦:解盛有二義:一就苦而說,人各具五陰而眾苦熾盛,故曰盛。又五陰之器盛眾苦,故曰盛。

16 輪迴:眾生無始以來,旋轉於六道之生死,如車輪之轉而無窮也。

17 無常:世間一切之法,生滅遷流,剎那不住,謂之無常。無常有二:一、剎那無常,謂剎那剎那有生住異滅之變化也。二、相續無常,謂一期相續之上有生住異滅之四相也。

18 剎那:譯言一念。時之最少者。探玄記云:「剎那間,此云念頃。於一彈指頃,有六十剎那。」

19 生滅:有為之諸法,依因緣和合而為未有法之有,謂之生;依因緣離散而為已有法之無,謂之滅。有生者必有滅,有為法是也;有滅者必不有生,無為法是也。但自中道之正見言之,則有為法之生滅為假生假滅,而非實生實滅。

20 剎那生滅:一剎那之短時間中有生滅。謂萬法剎那生、剎那滅,轉轉相續也。

21 界:差別之義。彼此之事物,差別而無混濫也。

22 三界:凡夫生死往來之世界分為三:(一)欲界,(二)色界,(三)無色界。

23 欲界:有淫欲與食欲二欲之有情住所也。上自六欲天,中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無間地獄,謂之欲界。(詳如六、七表)

24 色界:色為質礙之義,有形之物質也。此界在欲界之上,離淫、食二欲之有情住所也。謂為身體,謂為宮殿。物質的物,總殊妙精好,故名色界。此色界由禪定之淺深麤妙分四級,稱為四禪天。

25 無色界:此界無一色,無一物質之物,無身體,亦無宮殿國土,唯以心識住於深妙之禪定,故謂之無色界。此既為無物質之世界,則其方所,非可定。但就果報勝之義,謂在色界之上。

26 顛倒:如以無常為常,以苦為樂,反於本真事理之妄見也。是為無明之所使然,倒見事理也。

附-五蘊:舊譯為陰,又譯為眾,新譯為蘊。陰者,積集之義。眾者,眾多和聚之義,亦蘊之義也。(1)色蘊—總該五根五境等有形之物質。(2)受蘊—對境而承受事務之心之作用也。(3)想蘊—對境而想像事務之心之作用也。(4)行蘊—其他對境關於貪瞋等善惡一切之心之作用也。(5)識蘊—對境而了別識知事物心之本體也。




第五講表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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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十二因緣:因,說事之原素。緣,說果的促成。這是窮究眾生,涉歷三世、輪迴六道之由來。

02 無明:是本性從無始一念不覺起的煩惱。

03 行:是依著無明而造作之善惡行業。

04 識:是依過去世之業而受現世受胎之一念也。亦是過去二因,混合入胎之神識。

05 名色:托胎以後,心身未完備之稱也。名即精神,色即形體;斯時心識闇昧,形體未克,故不稱身心,別稱名色。

06 六入:謂在胎內,已具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形體完備,六根將有所入也。

07 觸:是出胎後,在二、三歲時,與外界環境之接觸。

08 受:是六、七歲時,漸能分別苦樂而感受之。

09 愛:是十歲以後,依苦樂的感覺,愛把苦離開,愛把樂接受之一種思想。亦即於環境生種種愛欲也。

10 取:是成人以後,愛欲發展,於諸境生取著心,且不捨一切之造作。

11 有:由愛取之煩惱,興起諸業,必有當來之果,故名為有。

12 生:依現在之業,為未來之受生(即受未來五蘊之身)。

13 老死:未來之生,漸老而死。

14 無始:一切世間,若眾生,若法,皆無有始,如今生從前世之因緣而有,前世亦從前世而有,如此展轉推究,眾生及法之元始不可得,故云無始。

15 本識:阿賴耶識之異名。是為有為、無為、一切法之根本,故名本識。

16 渧:父母交合之精液稱之。

17 扶塵根:五根(眼、耳、鼻、舌、身)之外形,眼可見者,是為扶助正根之五塵,故謂之扶塵根。

18 十二重城:五句章句經曰:「一切眾生常在長獄。有十二重城圍之,以三重棘籬籬之。」三重棘籬即三界,又名三世。十二重城即十二因緣也。

19 十二輪:輔行三之三曰:「十二輪者,大纓絡文,展轉不窮,猶如車輪。」十二輪亦十二因緣之異名也。

20 纓絡:頸飾。編玉而懸於身者。

附-十二因緣:其中分別因與緣,則行與有之二支是因,無明與愛取之三支是緣。餘七支總是果,但果還為起惑業因緣之緣,故攝之於緣中,不別存果名,是曰因緣觀。十二因緣亦名十二有支。




第六講表 宇宙有情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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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有情:有情識之動物也,即指眾生而言。

02 天道:六道之一,亦名天趣。欲界有六重之天,並色界無色界之諸天是也。其依處在諸趣之頂,且身有光明,果報最勝,故謂之天。為有情輪迴之道途,故謂之道。趣者,所趣向也。

03 六天:欲界有六天:一、四王天,二、忉利天,三、夜摩天,四、兜率天,五、化樂天,六、他化自在天也。他化自在天多具眷屬,為佛道之障礙,故稱為第六天之魔王。

04 四禪天:修四種禪定所生之色界四天處也。

05 四空天:無色界之四空處天也。一、空無邊處天,二、識無邊處天,三、無所有處天,四、非想非非想處天。

06 五衰:欲界天人將死時,現五種之衰相:一者、衣裳垢膩,二者、頭上花萎,三者、身體臭穢,四者、腋下汗出,五者、不樂本座。

07 三災:劫末所起之三種災害,有小大之分。小三災為刀兵、疾疫、饑饉三災。此處指大三災。壞此器世間有水災、火災、風災之三者,是曰大三災。此三災非起於同時,各自輪次而起,以壞世界也。火災可燒至初禪三天,水災可滅盡至二禪三天,風災可吹毀至三禪三天,故云三禪三災。

08 人道:六道之一,人界也。人界者,以五戒善因而趣之道途,曰人道。

09 阿修羅道:六道之一,修羅道也。多由瞋、慢、疑之三因而生。

10 阿修羅:又作阿須羅,舊稱阿修羅。譯曰無端,容貌醜陋之義。又曰無酒,其果報無酒之義。新稱阿素洛。譯曰非天,其果報勝似天而非天之義。為常與帝釋戰鬥之神。六道之一。八部眾之一。是屬於鬼神之類。

11 畜生:又曰傍生。為畜養之生類,故名畜生。一切之世人,或為噉食,或者驅使畜養此生。傍生者,言為傍行之生類也。

12 畜生道:六道之一,有畜生業因者,死後所趣之道途。與畜生趣同。

13 旁生:佛家言畜生曰旁生。上自龍獸禽畜下及水陸昆蟲,皆是業輪惡趣,非人天之正道,故曰旁生。

14 胎生:四生之一。如人類在母胎內完具身體而生者。

15 卵生:四生之一。如鳥在卵殼成體而後出生者。

16 濕生:四生之一。又作寒熱和合生。如蟲依濕氣而受形者。

17 化生:四生之一。謂依托無所,唯依業力而忽然生起者。如諸天、諸地獄,及劫初諸眾生皆是也。

18 餓鬼:六趣之一。餓鬼趣常苦饑餓。由其所受果報不同,而有勝劣。有福德者,則為山林塚廟之神;下者居不淨處,且不得飲食,常受刀杖之苦。

19 餓鬼道:道者,道路之義。造餓鬼業因者所行之道路,故曰餓鬼道。六道之一。

20 多財鬼:得飲食較多者,為多財鬼。

21 無財鬼:不得飲食者,為無財鬼。

22 地獄:梵語曰那洛迦、泥犁等。譯為不樂、可厭、苦具、苦器、無有等。其依處在地下,因謂之地獄。共有三類:一、根本地獄,八大地獄及八寒地獄也。二、近邊地獄,十六遊增地獄也。三、孤獨地獄,在山間、曠野、樹下、空中等。

23 地獄道:六道之一。以地獄為罪惡眾生死後所生之道途故也。

24 無間地獄:八熱(或曰八大)地獄之一。梵云阿鼻旨。造五逆罪之一者,即墮於此;一劫之間,受苦無間,故名無間地獄。無間有五種之義:一、趣果無間,終此身直墮於彼,無間隔也。二、受苦無間,受苦無間斷也。三、時無間,一劫之間,相續而無間斷也。四、命無間,一劫之間,壽命無間斷也。五、身形無間,地獄縱橫八萬四千由旬,身形遍滿之而無間隙也。

25 遊增地獄:八熱八寒為大地獄。八大熱一一各有十六小地獄,以一獄城之四面門外,各為爐煨增、屍糞增、鋒刃增、烈河增之四處也。是名十六遊增地獄。八大熱合為一百二十八遊增,有罪業之眾生遊此,倍增苦惱,故曰遊增。

26 三善道:對於三惡道而立三善道。由善業所赴,故名善道。天、人、阿修羅三道是也。

27 三惡道:依惡業可往來之處有三所,名為三惡道。一、地獄道,成上品十惡業者趣之。二、餓鬼道,成中品十惡業者趣之。三、畜生道,成下品十惡業者趣之。

28 三途:一、火途,地獄趣,猛火所燒之處。二、血途,畜生趣,人殺及互相噉食之處。三、刀途,餓鬼趣,以刀劍杖逼迫之處。

29 中陰身:亦名中有身。謂死此生彼之中間所受(五)陰形也。人之中陰,形似小兒,以七日為一期,期滿後,即生於當生之處。若七日未得生緣,則更續中陰七日,至第二七日之終;如仍未得生緣,更續七日。如此七日為一期,最長不過七期,第七期終必生一處矣。在此七七日之間,其身曰中陰。但極善極惡之人,皆無中陰,死於此直即生彼,餘皆有之。故生天及墮地獄,無中陰之身也。

附-四禪天:一、初禪天,有梵眾天、梵輔天,及大梵天三天。二、二禪天,有少光天、無量光天,及光音天三天。三、三禪天,有少淨天、無量淨天,及遍淨天三天。四、四禪天,有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想天、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及色究竟天九天。以上共計十八天。




第七講表 宇宙器界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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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器界:國土為容眾生之器物世界,故曰器界。與器世界、器世間等同。

02 器世間:亦即器世界。一切眾生可居住之國土世界,謂之器世間。對於眾生世間或有情世間之語。

03 世界:世為遷流之義,謂過現未時之遷行也。(又有破壞、覆真之義)。界謂具東西南北之界畔。即有情依止之國土也。又曰世間。間為間隔之義,世之事物,個個間隔而為界畔,謂之世間。世間大要有二種: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

04 娑婆世界:即吾人之世界。亦翻索訶,於義為堪忍。此土眾生,忍受三毒煩惱,不肯出離,故云堪忍。

05 禪:禪那之略。譯曰棄惡、功德叢林、思惟修等。新譯曰靜慮。屬於色界之心地定法也。今於欲界人中發得之,謂之修得。生於色界而發之,謂之生得。思惟而修得之,則名為思惟修。成就之心體,即為寂靜。有能如實慮知所對之境之用,故名靜慮。為一種定心之法。

06 神識:有情之心識靈妙不可思議,故曰神識。猶言靈魂。

07 三界火宅:三界之生死,譬如火宅也。法華經譬喻品曰:「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常有生老病死憂患,如是等火,熾然不息。」

08 四洲:住須彌山四方鹼海之四大洲也。一、南贍部洲,二、東勝身洲,三、西牛貨洲,四、北俱盧洲。

09 八中洲:四大洲各有二中洲附屬之。名略之。

10 初禪: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即梵眾、梵輔、大梵三天。此三天,已不需段食,故無鼻舌二識,唯有樂受,與眼耳身三受相應,喜受與意識相應。

11 二禪:清淨心中,粗漏已伏,名為二禪。即少光、無量光、光音三天。此三天無前五識,僅有意識,因之惟有喜捨二受,與意識相應。

12 三禪:安隱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即少淨、無量淨、遍淨三天。此三天,識受皆與二禪略同,但意識怡悅之相,較為淨妙。

13 四禪:此天前五識俱無,亦無喜受,僅有捨受,與意識相應,名為四禪。即無雲、福生、廣果、無想、無煩、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九天。

14 佛土:佛所住之國土,佛所化之領土也。等於三千大世界。

15 三千大千世界:以須彌山為中心,七山八海交互繞之,更以鐵圍山為外郭,是曰一小世界。(含四大洲、八中洲,及數百小洲,上至初禪。亦曰單位世界。)集一千小世界,上覆以二禪三天,為一小千世界。集一千小世界,上覆以三禪三天,為一中千世界。集一千中千世界,上覆以四禪九天及四空天,為一大千世界。三千大千世界者,示此大千世界,成自小千、中千、大千三種之千也。

16 色塵:六塵之一。青黃赤白等顏色,及男女形色等之染污情識者,謂之色塵。為眼根所對之境也。

17 聲塵:六塵之一。為耳根所對之境也。

18 香塵:六塵之一。為鼻根所對之境也。

19 味塵:六塵之一。為舌根所對之境也。食味之法污真性,故云塵。

20 觸塵:六塵之一。身根所對之境為觸,堅濕是也。此境能眩惑人之識情而污真性,故斥之云塵。

21 法塵:六塵之一。一切之法,為意識之所緣者謂之法塵。亦即意識所對之五塵卸落影子。

22 內塵: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分為內外。五識所緣之色聲等五者為外塵,意識所緣之法為內塵。

23 六塵:塵者,染污之意。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境,由眼等六根入身之染污淨心者,故謂之塵。

24 淨心:吾人本具之自性清淨之心也。

25 六妄:色等之六塵也。是為凡夫攀緣迷妄之境也。

26 攀緣:心不獨起,必有所對之境,攀緣於彼而起,恰如老人之攀杖而起,謂之攀緣。又心忽彼忽此,馳逐外界之事物;如猿攀木枝,忽在彼處,忽在此處,謂之攀緣。常略之以緣之一字而說之。心為能緣,境為所緣。心涉於境,謂之緣。

27 迷妄:闇於事理云迷,虛而無實云妄。

28 境:心之所遊履攀緣者,謂之境。如色為眼識所遊履,謂之色境;乃至法為意識所遊履,謂之法境。

29 六賊:色聲等六根為媒,劫掠功德法財,故以六賊為譬。

30 功德:功者,福利之功能,此功能為善行之德,故曰功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有所得,故曰功德。

31 法財:法能利潤如財,謂之法財。



第八講表 內容設施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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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設施:規畫施行也。

02 梗概:大略也。

03 佛法:佛所說之法,八萬四千之法藏是也。又佛所得之法,法界之真理是也。又佛所知之法名佛法,一切諸法及佛法也。

04 三學:學佛人可通學者有三:一、戒學,戒者,禁成也,能防禁身口意所作之惡業者。二、定學,定者,禪定也,能使靜慮澄心者。三、慧學,慧者,智慧也,觀達真理而斷妄惑者。戒學者,律藏之所詮;定學者,經藏之所詮;慧學者,論藏之所詮。依戒而資定,依定而發慧,依慧而證理斷惑。因位之修學,過此三者,果上則無學也。

05 定:定止心於一境,不使散動曰定。

06 藏:蘊積之義,包含之義。經典能包含蘊積文義,故名為藏。

07 三藏:經律論也。此三者各包藏文義,故名三藏。經說定學,律說戒學,論說慧學。

08 經:梵語修多羅之譯意,又曰契經。三藏之一,即佛所說之教法也。契經者,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即契理合機之經。(貫穿謂貫穿諸法,攝化謂攝化眾生)。

09 律:梵語優婆羅叉。有二解:一、就教論,詮量名律。二、就行辨,調伏名律。

10 論:佛自論議問答而辨理也。而佛弟子論佛語、議法相,與佛相應者,亦名論。

11 攝善法:攝一切之善法而使行於吾身之謂也。

12 權智:達於諸法之實相,為如來之實智,達於其權法之差別,為如來之權智。實智者,體也;權智者,用也。如來成佛之本體,在於實智;一代教化之妙用,存於權智。

13 證:無漏之正智,能契合於所緣之真理謂之證。

14 解行:知解與修行也。

15 三業:身、口、意三者所造之業也。

16 正像末:凡一佛出世,則以其佛為本,立正法、像法、末法之三時。一、正法:正者,即證也。佛雖去世而法儀未改,有教有行,有正得證果者,是為正法時。佛滅度後一千年間為正法期。二、像法:像者,似也,訛替也。道化漸訛替,而真正之法儀行儀不行隨而無證果者,但有教有行,而像似之佛法行,此時謂之像法時。正法後一千年間為像法期。三、末法:末者,微也。轉為微末,但有教而無行,無證果時,是為末法時。像法後一萬年間為末法期。過此末法後,即為滅法時。

17 心性:謂不變之心體,即如來藏心,自性清淨心也。

18 往生:去娑婆世界往生彌陀如來之極樂淨土,謂之往生。

19 三密:身密(手結印)、語密(口念咒)、意密(心觀想)也。

20 三密相應:眾生身語意之三密,與法身佛之三密相應,融合而無隔歷,父母所生之肉身,即為佛身。

附-十宗:解門六宗──成實宗、俱舍宗(有宗)、三論宗(性空宗)、天台宗(法華宗)、華嚴宗(賢首宗)、法相宗(慈恩宗、唯識宗);行門六宗──律宗(南山宗)、禪宗(心宗)、淨土宗(蓮宗)、密宗(真言宗)。




第九講表 方便五乘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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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方便:有二釋:一、對般若而釋,謂達於真如之智為般若,謂通於權道之智為方便。權道乃利益他之手段方法,依此釋則大小乘一切之佛教概稱為方便。二、對真實而釋,謂究竟之旨歸為真實:假設暫廢為方便,故又曰善巧,或曰善權,即入於真實能通之法也。利物有則云方,隨時而施曰便。又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於契合一切眾生之機之方法也。

02 五乘:乘者,乘載之意。以名行法,乘行人使各到其果位之意。有一乘乃至五乘之別。五乘者:一、人乘,乘五戒之行法而生於人間者。二、天乘,乘十善之行法而生於天上者。三、聲聞乘,乘四諦之行法而到阿羅漢果者。四、緣覺乘,乘十二因緣之行法而到辟支佛果者。五、菩薩乘,乘六度之行法而上於佛果者。此通途之五乘也。

03 解脫:離縛而得自在之義。解惑業之繫縛,脫三界之苦果也。

04 契機:上契佛理,下合眾生之根機。

05 度:渡也。生死譬海,自渡生死海又渡人,謂之渡。又梵語波羅密,譯曰度,言到彼岸,即度生死海到涅槃岸之義。

06 鈍根:愚鈍之根機,不堪成就佛道者。

07 利根:銳利之根機,能速疾成就佛道者。

08 世法:世諦之法,世間之法,因緣生之法,可毀之法,皆云世法。(世諦為世俗人所知之道理。)

09 出世:超出世間,入於涅槃,謂之出世。出世間法則為出離有為迷界之法。

10 了義:對於不了義而言。顯了分明說示究竟之實義,謂之了義;未了未盡之說,謂之不了義。

11 世間:世為遷流之義,破壞之義,覆真之義。間為中之義。墮於世中之事物,謂之世間。又間隔之義,世之事物,個個間隔而為界畔,謂之世間。與世界同意。

12 現世:現在之世,人有生命之間也。

13 五戒: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之制戒。

14 究竟:事理之至極也。

15 聲聞:為佛之小乘法中弟子,聞佛之聲教,悟四諦之理,斷見思惑而入涅槃者也。

16 見惑:是迷理之惑,屬於各種妄見,由邪分別而起之我見、邊見等妄惑也。

17 思惑:是迷事之惑,由貪瞋癡等迷情染著世間事物而起之妄惑也。

18 阿羅漢:為聲聞乘極果之名稱,含有三義:一、殺賊義,謂殺盡煩惱賊也。二、應供義,謂已斷盡三界諸惑,道高德重,堪受人天之供應也。三、不生義,謂永入涅槃,不再受分段生死也。

19 四諦:諦是真理義。四諦又云四聖諦、四真諦。聖者所見之真理也。苦諦、集諦、滅諦、道諦。

20 緣覺:舊稱辟支迦佛陀,略稱辟支佛,為緣覺乘極果之名稱,譯義為緣覺或獨覺。於佛世觀十二因緣而得道者,為緣覺;生於無佛之世,無從聞法,但以宿世修學力故,能於諸法生滅之演變中,悟世間無常,而斷無明心想,或在山間林下,見飛花落葉外景,以一念相應慧,豁破無明者,皆名獨覺。

21 習:煩惱之餘氣曰習氣,又云習。

22 小乘:求佛果為大乘,求阿羅漢果、辟支佛果為小乘。小乘有二道,故亦謂之二乘。

23 菩薩:為菩提薩埵之簡稱。菩提為覺,薩埵為有情。言既能自覺,而又能轉而覺悟一切有情也。亦譯為大士、開士等,為大乘行者之總稱。舊譯為大道心眾生。

24 佛果:佛為萬行之所成,故云佛果。能成之萬行為因,而所成之萬德為果。

25 六度:六波羅蜜也。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禪定,六、般若。

26 萬行:一切之修行也。

27 普度:廣行濟度也。

28 五見:(一)身見,即我見我所見也。不知吾身為五蘊和合之假者,而計度實有我身(我見),又不知我身邊之諸物,無一定之所有主,而計度實為我所有物(我所見),合此我見與我所見二者,則為身見。常略我所見而單曰我見。(二)邊見,一旦有我身起我見之後,其我或計度為死後斷絕者,或計度為死後亦常住不滅者。是有二義:起於身見後邊之妄見,故名邊見。(唯識)。偏於斷或常之一邊,故名邊見。(俱舍)。(三)邪見,撥無因果之道理者,以為世無可招結果之原因,亦無由原因而生之結果,故惡不足恐,善亦不足好,如此謬見,乃見之最邪者,故付以邪之名。(四)見取見,以劣知見為始,取其他種種之劣事,思為此最勝殊妙者。上之見字,雖指身見、邊見等之見,然尚含其他種種之事物。(五)戒禁取見,由上之見取見,遂以非理非過之戒禁為始,取其他種種之行法,以之為升天之因或涅槃之道者。此中有二種:持牛戒或雞狗戒等以為升天之因,是曰非因計因之戒禁取見。修塗炭斷食等種種之苦行以為涅槃之道,是曰非道計道之戒禁取見。

29 貪:染著五欲之境而不離也。例如貪愛、貪欲等。

30 瞋:又云瞋恚。。於苦與苦具憎恚,謂之瞋。使身心熱惱,起諸惡業者。

31 癡:心性闇昧,迷於事理也。一切之煩惱由之而起。亦即愚癡也。

32 慢:恃已而凌他也。即傲慢。有七慢、九慢之別。

33 疑:謂於諸實理猶豫不決之心也。

附-五利使:十使中之前五者,身見等五見。此五見由迷於四諦之理性而起,為惑性之銳者,故名利使。

附-五鈍使:謂本惑十使中之貪瞋癡慢疑五使,貪瞋癡慢之四使皆為迷執於世間事物而起之惑,其性分鈍者,故謂為鈍使。




第十講表 五戒十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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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殺生:殺害人畜等一切有情之生命也。

02 偷盜:即不與取。他人不與而自取也。

03 妄語:以欺他之意,作不實之言者。

04 飲酒:俱舍十四曰:「諸飲酒者,心多縱逸,不能守護諸餘律儀;故為護餘,令離飲酒。」飲酒有十過、三十六失。

05 仁:人所以為人之理也。愛人無私者謂之仁。

06 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

07 禮:履也。謂因人所踐履,定其法式;大而冠婚喪祭,小而視聽言動,皆有節文也。

08 信:不欺也。

09 智:深明事理也。

10 五常:五倫之常道也寸亦人所常由之道也。五常即仁、義、禮、智、信也。

11 開遮:開者,許之義。遮者,止之義。許作曰開,禁作曰遮。

12 遮戒:二戒之一。性戒乃指殺生、偷盜、邪淫、妄語之四戒,飲酒則屬遮戒。若飲酒,則能犯諸戒,是故佛特遮止而使不飲之。飲酒之性固非罪也。

13 持犯:保持戒律謂之持,侵犯謂之犯。

14 十善:不犯十惡,則謂之十善。

15 口業:又曰語業,三業之一。謂口之所作,即一切之言語也。

16 惡口:罵詈惱人之言。

17 兩舌:謂言語反覆,掉弄是非也。

18 綺語:一切含淫意不正之言詞也。凡涉於閨閣者,皆謂之綺語。

19 漏:煩惱之異名也。漏為流注、漏泄之義。三界之有情,由眼耳等六瘡門,日夜流注,漏泄煩惱而不止,故名漏。又煩惱現行,使心連注,流散而不絕,故名漏。煩惱如漏器漏捨也。又漏失之義,漏惱漏失正道,故名。又煩惱使人漏落於生死,故名。

20 二漏:(一)有漏,有煩惱之法,或為增長煩惱緣之法,謂之有漏。一切世間之事體,盡為有漏法。(二)無漏,離煩惱之清淨法,及不為增長他煩惱緣之法,謂之無漏。離煩惱之出世間事體,盡為無漏法。

21 著相:心情纏綿於事物而不離,謂之著。著相即執著於相而不離也。

22 福:吉事。如富、貴、壽、考,統稱曰福。

23 離相:言離一切有為之相也。

24 障:煩惱之異名。煩惱能障礙聖道,故名障。




第十一講表 四諦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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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苦諦:苦以痛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苦。大論云:無量眾生有三種身苦:老、病、死,三種心苦:貪、瞋、癡,三種後世苦:地獄、餓鬼、畜生。總而言之,有三苦、八苦等,皆三界生死之患。諦審生死實是苦者,故名苦諦也。

02 集諦: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定能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審一切煩惱惑業於未來,實能招集三界生死苦果,故名集諦也。

03 滅諦:滅即寂滅,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以諸煩惱結使滅故,三界業亦滅。若三界業煩惱滅者,即是滅諦有餘涅槃。因滅故果滅,捨此報身時,後世苦果,永不相續,名入無餘涅槃。諦審涅槃,實為寂滅,故名滅諦也。

04 道諦:道以能通為義。正道及助道,是二相扶,能至涅槃,故名為道諦也。審此二道相扶,始能通至涅槃不虛,故名道諦也。(正道者,實觀三十七品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助道者,得解脫觀中種種諸治法及諸禪定,是名助道。)

附-苦、集、滅、道為世間與出世間,即生死與涅槃之一雙因果。苦為生死之果,集為生死之因,滅為涅槃之果,道為涅槃之因也。但先果而後因者,以果顯著易知,因幽微而難知故也。

05 惑:迷妄之心,迷於所對之境而顛倒事理,謂之惑。貪瞋等煩惱之總名。

06 惑業苦:貪瞋等者,惑也。依此惑有善惡之所作者,業也。以此業為因而招三界之生死者,苦也。是云三道或三障。

07 結業:惑謂之結,由惑而起之善惡所作謂之業。

08 生死:一切眾生惑業所招,生者死,死者生也。楞嚴經三曰:「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

09 涅槃:為聖者所證之究竟境界(即解脫安穩的境地)。譯為滅。滅者,滅煩惱故,滅生死故。

10 三轉法輪:佛成道後,首在鹿野苑,說四諦法,度五比丘,是為初轉法輪;嗣又重說三次,故亦稱三轉法輪。一、示轉:佛對利根者說: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使其一聞即悟。二、勸轉:佛對中根者說: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使其信受奉行。三、證轉:佛恐鈍根人仍不能信解,於是便引己為證,以明非虛。即: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使其破除疑慮。

11 流轉門:對還滅門之語。無始以來,無明煩惱,作善惡之業,感苦樂之果,即惑業苦次第緣起之迷之因果也。四諦中,苦集二諦為流轉門,滅道二諦為還滅門。

12 還滅門:對於流轉門而言。滅者,涅槃也。造業受生死之果,謂之流轉;而修道證涅槃,謂之還滅。




第十二講表 六度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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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布施:梵語曰檀那,譯為布施。以福利施與人也。以己財事分布與他,名之為布;惙己惠人,目之為施。布施有三種:一、財施,以衣服、飲食、田宅、珍寶等施與他也。二、法施,說法度他也。三、無畏施,以無畏施於人,謂救人之厄難也。(持戒之人無殺害之心,一切眾生之無畏無過於此,名曰無畏施。)

02 慳貪:惜物而不與人曰慳,貪求而無飽足之心曰貪。

03 持戒:梵語曰尸羅。受持戒律而不犯觸也。

04 律儀:律者,法律;儀者,儀則。所制之法律,以防遏過非,因而立身之儀則也。持律儀戒即守諸律儀離過非之戒行也。

05 惡業:乖理之行謂之惡,身、口、意三者作事謂之業。即十惡五逆之所作。

06 善法:五戒十善為世間之善法,三學六度為出世間之善法,淺深雖異而皆為順理益己之法,故謂之善法。

07 忍辱:梵語羼提。譯曰忍辱。忍受諸侮辱惱害而無恚恨也。忍是能忍之心,辱是所辱之境。忍有三種: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諦察法忍。

08 精進:梵語毗離耶。譯曰精進。精謂精純,無惡雜故。進謂昇進,不懈怠故。精進有三種:一、被(同披)甲精進,發了大心,不畏一切,好像穿了鎧甲,不怕衝鋒。二、攝善精進,勤修善法而不倦也。三、利樂精進,勤化眾生而不倦也。

09 不退:功德善根愈增進而無退失退轉也。

10 懈怠:於斷惡修善之事不盡力也。

11 禪定:禪定是止住散亂的妄心,使他寂靜觀照;亦即思惟真理定止散亂之心之要法也。禪定有三種:一、世間禪,謂色界、無色界之四禪八定也。二、出世間禪,超出三界之大小乘禪定也。三、出世間上上禪,即佛之大定也。

12 靜慮:為心體寂靜,能審慮之義。靜即定,慮即慧也。

13 見性:徹見自心之佛性也。

14 散亂:謂凡夫之心流蕩於六塵之境,一剎那亦不止住者。

15 般若:亦譯云智慧,謂通達諸法之智,及斷惑證理之慧也。通常以其具生善,含多義故不翻。般若者,圓常之大覺也。般若有三種:一、實相般若,為般若之理體。本來為眾生所具,離一切虛妄之相,般若之實性也。是為所證之理體。二、觀照般若,觀照實相之實智也。三、方便般若,分別諸法之權智也。又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三、文字般若,詮上二般若之言教,五部、八部,及大般若等般若經是也。

16 大覺:佛之覺悟也,即究竟覺也。

17 四弘誓願:諸佛有總願、別願,四弘誓願為總願,一切菩薩初發心時必發此願。以所願廣普故曰弘,自制其心故曰誓,志求,滿足故曰願。緣四真諦而發此四願也。一、眾生無邊誓願度,是緣苦諦而度無邊眾生之願也。二、煩惱無盡誓願斷,是緣集諦而斷無盡煩惱之願也。三、法門無量誓願學,是緣道諦而學無量法門之願也。四、佛道無上誓願成,是緣滅諦而成無上佛道之願也。

18 眾生: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

19 法門:佛所說為世之則者,謂之法。此法為眾聖入道之通處,故云門。又諸法並通於一實,故名為門。又為如來聖智遊履之處,故名為門。

20 佛道:道者,通之義。佛智圓通無壅,故名之為道。佛道即為佛所得之無上菩提也。




第十三講表 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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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捷徑:謂路之逕直而近者。

02 理論:論事物之理也。對實驗、實行而言。

03 斷惑:以真智斷妄惑也。斷惑則真理自顯,謂之證理;證理者,斷惑之果也。三乘之見道以上,始斷一分之惑,自是以後為聖者,以前為凡夫。

04 阿僧祇:譯曰無央數。以萬萬為億,萬億為兆計之,一阿僧祇,凡一千萬萬萬萬萬萬萬萬兆,即1047。

05 阿僧祇劫:無數劫也。劫者,年時名。三僧祇劫即三阿僧祇劫之略。(劫是梵語劫簸之簡稱,有大、中、小之別,譯言時分或大時,謂用通常年月日所不能算之極長時間也。)

06 門餘大道:在八萬四千法門外,他力念佛之大道也。念佛為因果超絕之教,道理以外之法,不可思議之道也,故名。

07 淨業:清淨之善業也。此處指往生西方淨土之業因。

08 二力:佛道有二力,自力、他力(或佛力)也。自己所修之善根為自力,佛之本願力、加被力為他力。淨土以眾生自身之三學為自力,以彌陀之願力為他力。

09 示現:佛菩薩應機緣而現種種國土身物也。

10 伏惑:伏者,制伏。制伏所起之惑而使一時不起,謂之伏惑。(斷絕惑種而使畢竟不生謂之斷惑。)喻如以石壓草。

11 分段生死:二種生死之一。為輪迴六道凡身之生死也。輪迴六道之身,各隨其業因而壽命有分限,形體有段別,故曰分段。

12 補處:前佛既滅後,成佛而補其處,是名補處。即嗣前佛而成佛之菩薩也,此位名等覺。

13 持名:受持阿彌陀佛之名號也。

14 他宗:除淨宗以外之各宗也。

15 淨宗:淨土宗之略稱。

附-信:信則信自信他。信自者,吾人現前一念之心,本無邊際;十方虛空微塵國土,元我一念心中所現之物。我雖迷惑顛倒,苟一念回心,自心本具極樂,決定得生,更無疑慮,是名信自。信他者,釋迦如來決無誑語,彌陀世尊決無虛願;隨順諸佛真實教誨,決志求生,更無疑惑,是名信他。

附-願:既已生信,即當發願往生。娑婆之穢即自心所感之穢,理應厭離;極樂之淨,即自心所感之淨,理應欣求。故於佛前,立深誓願:遠離惡法,誓不更造!勤修聖道,誓不退惰!誓成正覺,誓度眾生!眾生無盡,我願亦無盡!淨土之得往生與否,全視願力之真切與否。

附-行:既發願已,即應真實修行。修行有種種:如觀想、禮拜、供養、懺悔等,一一行成,皆生淨土。唯持名一法,收機最廣,下手最易,故釋迦牟尼說阿彌陀經,特拈出此法,可謂方便中之第一方便也。故云:「明珠投於濁水,濁水不得不清;佛號投於亂心,亂心不得不佛。」也。




第十四講表 吾人應有之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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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成住壞空:四劫也。

02 滄海桑田:喻時勢變遷之速。

03 生住異滅:有為法之四相也。法之初有名生,生已而相似相異名住,此相續之轉變名異,後無名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