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境非唯難(唯識九難之九)
(甲)釋 題
異境─異者,不同也。不同於自識之境,即指「他心」。前回曾云:所謂他心智者,乃是自識以他心為本質相分(即疏所緣緣),而後變為自識之影像相分,作為自識之親所緣緣,故所謂他心智者,並非親取他心也。
由此他心智之定義可知:確有不同於自識之境(即「他心」)存在也。
非唯─「唯」言,遮無外境。今既有不同於自識之境(即「他心」)存在,則顯與「唯」字之義相違。
難─外人質問責難也。
(乙)外人問難
外人質問責難唯識論主之言辭為何?成唯識論卷七載:「既有異境,何名唯識?」意即:必須離於自識之外,更無一物,方可成立唯識之義,今既離於自識之外,實有「他心」作為自識之所緣境,汝唯識家豈可成立「唯識無境」之宗旨耶?
(丙)論主回答
(子)先斥外人
成唯識論卷七云:「奇哉固執,觸處生疑!豈唯識教,但說一識?」奇怪啊!你這一位冥頑不靈,到處生起疑問之人!難道說唯識之教,只是說唯有一人之心識,而無有其他一切諸法耶?
(丑)外人反問
「不爾如何?」若非如此,則又如何?
(寅)論主解釋
(一)誡
聽
「汝應諦聽!」諦者,詳審也。論主首先告誡外人要審慎、仔細聽之,不可貢高,也不可卑下,倘犯此二病,即不能諦聽,即聽也不能如實!
或有人稍涉經論,即自以為通曉佛法,此即犯貢高之病!又或有人,高推聖境,以為如此大法,非我輩所能承擔,此即犯卑下之病!「貢高」是慢,名為「我慢」;「卑下」亦是慢,名為「卑慢」!如此研經聞法,即不能真實正確,是以為佛弟子,務必去除以上二病,虛心領受,方能獲得佛法實益也,故論主特誡之云:「諦聽」!
(二)出 過
其次,唯識論主更指出外人固執「唯有我自己一人之心識」之過失。
論主云:「若唯一識,寧有十方凡聖、尊卑、因果差別,誰為誰說?何法何求?」意即:假若唯有我自己一人之心識,更無其他一切諸法,則十方世界中,怎麼會有六凡法界(凡)與四聖法界(聖)之不同?而在四聖法界中,怎麼會有佛法界(尊)與三乘法界(卑)之差別?以及在修學佛法之階位中,怎麼會有「因地」(等覺以下)與「果地」(妙覺佛果)之施設?又假若沒有十方諸佛,則誰能為我說法?又假若沒有九界眾生,則佛為誰說法?又假若沒有八萬四千法門,則眾生修何法?又假若沒有涅槃、菩提二種勝果,則眾生何所求?
總之:若如汝外人所言:唯有我一人之心識,更無其他一切諸法,此即成為畢竟斷滅!否定凡聖、尊卑、善惡因果,此豈非最大之邪見,諸佛說為不可治者耶?
(三)正
釋
(1)標 立
成唯識論卷七云:「故唯識言,有深意趣。」謂「唯識」二字,含有甚深之意向旨趣。其意向旨趣為何?
(2)釋 成
先釋「識」字:「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即「識」字,非謂專指我一人之心識,乃是通指一切有情之心識也。
又蕅祖唯識心要卷七解云:「只此識字,收盡五位百法。八識是識自相,故名為識;心所是識相應,故亦名為識;相、見是二所變,故亦名為識(「相見」即指色法,以色法是見分所緣之相分故);不相應行是三分位,故亦名識;無為是四實性,故亦名識。」
總之:不論色心、事理、有為無為、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皆不離識故,總立「識」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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