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期無訟(上) ●士 倫 |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論語》〈顏淵篇〉)
國家社會的安和樂利,有賴許多道安全堤防,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非萬不得已誰願意打官司?古人說:「一字入公門,九牛拖不出」進入官府呈上訟訴狀,兩造非拼得你輸我贏,誓不罷休,一來一往纏訟多年,弄得傾家蕩產的大有人在。自古修養人家必告誡子孫,不要輕易訟訴,山東曲阜的孔廟碑刻中,有衍聖公孔令貽的《忍訟歌》刻石(注),勸告百姓息訟,歌云: 誰能聽訟
孔子一生行道的宗旨,在達到「無訟」的境界。無訟是儒者的畢生之志,無訟之前卻須具有聽訟的能力。早在《周禮》〈秋官〉的司寇,就記載著很完整的司法訟獄制度,而《春秋》一經,更是儒者聽訟斷案重要的參考根據。 明鏡高懸
訟者,爭也。原告和被告各執其辭,互諍不下,不得已就要靠司法裁決。既是各執其理,必定有是有非,聽訟時若稍有成見偏心,就很難明鏡高懸地公正判案。所以聽訟應有《論語》〈子罕篇〉說的:「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不可沒證據而預先設定,不應排斥一切可能而專必偏執,不要陷入事實或理論的死胡同,尤其不要染上個人的好惡色彩。 多方觀聽
聽訟問案是一門十分專業的學問,《周禮》〈秋官〉有「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是「辭聽」,觀察兩造答辨。二是「色聽」,觀察兩造的臉色。三是「氣聽」,觀察兩造的呼吸氣息。四是「耳聽」,觀察兩造聽案態度。五是「目聽」,觀察兩造的眼珠眸子。透過這五種細微的聽案技巧,便知誰直誰曲。五聲聽訟是屬於當場的判斷,至於兩造平日的行徑、一慣的作風,有時很難從臨場得知,而孔子的觀人之術卻可以補其不足,《論語》〈為政篇〉: 哀矜勿喜
儒者管理眾人,雖然不能捨棄「道之以政,齊之以刑」的治標手段,卻遠非儒者為政的本懷。儒者期望以詩書禮樂「弦歌之聲」化導群眾,聽訟斷案絕不同於法家酷吏,硬要給犯人羅織罪名,輕案重判。儒者是以不忍之心看待罪犯,如情有可原,便多方寬貸。例如曾子弟子陽膚,魯國孟孫氏任命他做典獄官,陽膚請教曾子如何聽訟斷獄,曾子叮嚀他說,上位者無道由來已久,民心離散,許多人不知所措觸犯法令,若聽訟掌握到犯罪事實,應該「哀矜而勿喜」,要憐憫犯人,不能因為審得實情而高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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