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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行位(續二)──
(釋四位名)
※前 言
《成唯識論述記》第九末,以十門說明「加行位」,上回已說第三門「位所修法」今續說第四門「釋四位名」。
或問:加行四位之名?
答曰:煖、頂、忍、世第一。
又問:加行四位所修之法?
答曰:有四能發、四所發、四能觀、四所觀。如下表所示:

以下即分別釋之。
(一)煖位
《論》九云:「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煖位,謂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煖』。」
今依《論》文而科會之,其義自明:

▲標名
(1)釋「明得」
唐慧沼大師之《了義燈》七本云:「『明』者,無漏慧明之前相,求此前相,今者現起,故名為『得』,即『所得』名『得』,『明』即『所得』,持業釋也。」
故無性之《攝論》六云:「『明』謂能照無有義智,所求果遂,故名為『得』。」
今《成唯識論》九亦云:「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無漏慧日」,正名為「明」;此「明」前相,亦名為「明」,即此「明」之一字,並非能正照無有義之智,僅是正照之前相,然今亦立「能照」之名。
(2)釋「明得定」
《述》曰:「『明』者『無漏慧』(正照真諦,遠離虛妄分別之智慧),初得無漏慧之明相,故名『明得』,明得之定,名『明得定』。」
《了義燈》七本云:「明得之定,並『依主釋』(此『定』依『明得』而起故)或『鄰近釋』(此『定』近『無漏慧明』故,是『無漏慧明』之前方便故)『定』非『明得』,『明得』俱『定』(與『明得』相應之『定』)名『明得定』。」
無性《攝論》六云:「此定創得『無義智』明,故得『明得三摩地』名。」(「三摩地」此翻為「定」)。
唯識行者,依此「明得定」,發「下品尋思觀」(「尋思」初位,故名為「下」),觀「名」等四法皆空,即立此為「四加行」中之「煖位」。
▲轉釋
輾轉解釋上文「無所取」三字,即在此煖位中,創始觀察蘊、處、界等,若名、若義、若自性、若差別,皆是自己能遍計之虛妄分別心之所變現,假立施設有「名」等四法,事實上「名」等四法,如龜毛等,皆了不可得。故無性《攝論》六云:「證知四種虛妄顯現,依他起性攝;了達四種遍計執義,皆不可得。」此亦「遣虛存實觀」也。
▲釋定相
由下品四尋思觀,觀所取空,初獲無漏慧明之前相(前起之行相)喻如太陽將出,瞻顧東方,已有「精色」(精明之色),所以立「明得定」之名。
▲釋煖義
如人鑽木取火,先有煖氣,是引火之前相,謂此「實智」(即「根本無分別智」)能斷煩惱薪,喻之如火,獲此「實智」火之前,必有「煖」相(煖,溫也),故亦名為「煖位」。
(二)頂位
《論》九云:「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謂此位中,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明相轉盛,故名『明增』,尋思位極,故復名『頂』。」
今亦依《論》文而科會之:

《心要》九云:「尋思後位,故名為上;數數修習,所取實不可得之觀,令其增盛,如登山頂,周觀無礙也。」
《開蒙》問:「何故頂位,重觀四法(按:煖位已觀,故名「重觀」)?」
答:「初伏(遍計所執)難故,所以重觀。」
《了義燈》七本載:
問:「明增」亦所求果遂,何不名「明增得定」?
答:煖位在初,偏立名「得」。故無性《攝論》六云:「此定創得『無義智』明,故得『明得三摩地』名。」餘既非創,不與「得」名(僅可稱為「明增定」也)。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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