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概要十四講表(八)
    
── 第二講表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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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飛講述/旭真彙整

    
   (丙)生起三由

    前(乙)已說一切法相皆是「因緣所生,暫起幻有」,然則,此「萬法因緣生」之義,可聞其詳否?今(丙)詳述之。
   「生起三由」
── 一切諸法生起的由來,不外「因、緣、果」三者,分述於後︰

    ◎因── 動機、造作

    「因」為主因,佛典言萬法生起的主因為「種子」,「種子」為一佛學名相,須先消釋之。
    吾人佛性無始以來隨迷緣而為「識」,眾生之「識」有八,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為前六識,「末那識」為第七識,「阿賴耶識」為第八識。七、八識為深細幽微難知之心識作用(不經第六識),第八識乃「根本識」,以其為前七識之根本,前七識皆依之而生起故;其名為「阿賴耶識」,譯為「藏識」,猶如一大倉庫,甚深甚廣,含藏有宇宙萬法之「種子」。
   「種子」乃一種潛能,有生起結果之功能,論典釋云「親生自果功能差別」,即第八識中有能生一切諸法之差別力用,猶如五穀種子,能生芽莖花果,故名此第八識中生果功能為「種子」。功能未顯,則名「種子」;功能已顯,則稱「現行」。
    又第八識中「種子」有「本有」與「新熏」二類。「本有種子」指第八識中無始來本含藏有一切諸法之種子;「新熏種子」指前七識起現行作用(包含身口意三業等),同時又在第八識中落下「種子」(近似心理學所謂「印象」)。如是第八識中所含藏一切諸法之「本有」、「新熏」種子,即為宇宙萬法生起之主因。
   「動機、造作」
── 為令初學易懂故,此處偏就「新熏業種子」而言。「動機」指意業,「造作」指身口業,三業一動作,則皆於第八識中落下「種子」。下舉喻言之︰
   「如種下地」
── 猶如五穀種子下於田地之中,將起生長之作用矣。

    ◎緣── 所緣緣等

   「緣」為助緣,種子起現行,須有助緣。下舉喻言之︰
   「如日水肥」
── 猶如五穀種子要生長,須有日光、水分、肥料等之助力。
    佛典將一切助緣歸納為三種,即「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若「因」、「緣」合說,則有四種,即再加一「親因緣」。如是「四緣」為一切諸法生起之「因緣」(「四緣」即四種因緣之略稱)。
    宇宙萬法可分為二類即「心法(心理現象)」與「色法(物質現象)」,心法四緣生,色法二緣生,如下表︰

   

   「親因緣」── 指諸法各自之「種子」,以「種子」能親生自果,故為諸法生起之「親因(最直接、親密之原因)」,此為四「緣」之首。
   「所緣緣」
──  指心法之生起必有「所緣(所攀緣對象)」,若無「所緣」,則心法不起,故此「所緣」為心法生起之一助「緣」。
   「等無間緣」
── 亦指心法之生起,必前一念滅,後一念方生,前一念開避引生後一念;前一念若不避開,則不能招引後一念生起,猶如行人走獨木橋然;故以開避引導之前念,為後念生起之一助「緣」。論典釋云「自類無間,等而開導」,謂八個心識各自為一類,各類心識前念之於後念,力用均等,開避引導,中間不為他物所間隔。
   「增上緣」
──  謂有增上勢力,能助生果法者皆是;凡不屬於前三緣之增上勢力,皆屬於「增上緣」也。如唯識論典所云「眼識九緣生」,其中有七緣皆屬於「增上緣」。
    心法具四緣乃生,如「眼識九緣生,耳識八緣生」等,其「九緣」、「八緣」即由「親因緣」、「所緣緣」、「增上緣」開出,若加「等無間緣」,則各加一緣而為「十緣」、「九緣」等。
    色法則具二緣即生。如「水」以八識田中「水種子」為親因緣,氫、氧等為增上緣;蓋水具色、味、觸三塵,此三者各有其種子,氫、氧等元素亦各有其種子;氫、氧等種子先起現行為「氫、氧」後,同時助水之三塵種子起現行為「水」。

    ◎果── 結成、起相

   「果」為結果,故云「結成、起相」,亦即因緣具足,所生起的結果現象。下舉喻言之︰
   「如植物熟」
── 猶如五穀種子下於田地,更得日、水、肥等之助力,而得生長成熟,開花結果矣。
    如是,一切萬法的生起不外「因、緣、果」的道理。

    ◎因(常暫)、緣(強弱)、果(遲早)

    此「因、緣、果」的道理,看似簡單,其實不然。蓋從下種,至於遇緣,乃至結果,其間錯綜複雜、變化多端。

    ●因(常暫不同)

   「種子」一落八識田中,不會無故消失,待緣而現行為果。如是因現行為如是果,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色法、心法、善法、惡法莫不如是(色法種子現行為色法,心法種子現行為心法,善法種子現行為善法,惡法種子現行為惡法等)。
    然「種子」藏於八識田中,有「常(長久)」有「暫(短暫)」,亦即有的藏很久方現行為果,有的藏不久即現行為果,何以如此?其故有二︰一者「種子」本身有強弱故,強者易現行,弱者不易現行。如大善大惡之業種,其力較強;小善小惡之業種,其力較弱。二者所遇之「緣」亦有強弱故,詳如後述。

    ●緣(強弱之判)

    某「緣」於某「因」有助力(順緣)或阻力(逆緣)之別;且其助力或阻力又有「強」「弱」之別。
    以善法、惡法二類為例,如「善緣」對於「善因」有助力,對於「惡因」則有阻力。又如「大善緣」對於「善因」之助力強,對於「惡因」之阻力亦強;「小善緣」對於「善因」之助力則弱,對於「惡因」之阻力亦弱。反之,「大惡緣」、「小惡緣」對於「惡因」、「善因」之關係,類推可知。
    「因」與「緣」既然各有強弱順逆(助阻)之別,故因緣和合,則有因強緣強、因弱緣弱、因強緣弱、因弱緣強,乃至因緣互為助力、阻力等多種差別。附圖如左︰

   

    ◎果(遲早有時)

    因緣和合,既有強弱等多種差別,故現行為果,則有「遲早」之異。蓋因強緣強則勢力充足,必先現行為果,故「因暫果早」;因弱緣弱則勢力不足,欲現行為果,尚待他日,故「因常果遲」。
    以此道理來看吾人之人生,吾人皆希望得善果,勿得惡果。然往昔於八識田中所落下之業因,善惡強弱,各皆有之,將如之何?所謂「往者已矣,來者可追!」惟有從今以後加緊於「緣」上著力而已!欲使「善因」早日現行為「善果」,則須多加「善緣」,莫加「惡緣」;欲使「惡因」遲不現行為「惡果」,則勿加「惡緣」,且反以「善緣」阻之。雖然如此,亦只能阻之於一時一世,而不能阻之於永劫永世,以善惡功過不能相抵故;所以釜底抽薪之計,惟有修學佛法功夫(定慧)連「種」清除而已!否則種子於八識田中,不會無故消失,不論時劫何等久遠,遇緣具足時仍現行為果。故佛典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亦即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何謂「時候未到」?須知時間有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故因緣果報的道理,須通三世來看,方能透徹,若局於現世,則將終身大惑不解!歷史上常見有善人得惡果,惡人得善果;如顏淵夭、盜蹠壽,秦檜富貴、岳飛抄斬。社會上亦常見作惡多端的人,卻一生榮華富貴;而品學兼優的人,卻一生窮困潦倒。此誠令人覺得天理何在?因果何其爽(差錯)! 其實,吾人今生所受的果報,未必是今生所造的業因所成;而今生所造的業因,若沒有足夠助緣,則可能下一生以後方才結果。是故,作惡之人享受榮華富貴,此富貴不是今生作惡的業因所成,而是宿生行善的善業因緣在此生開花結果。至於作惡之人未遭惡報,則是惡因尚未遇足夠的緣,所以惡果未形成,但可能在下一生或下幾生就會自食其果。
    若明此「三世因果」的道理,則智慧大開,則為「已聞君子之大道」,則能稍知「天命」(天命即「因果」,謂先天的宿世業因,所感今生的果報趨勢),則知「不怨天,不尤人」,則知「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則知「命自我作,福自己求」,則知「自在自得」,則知「素位而行」,則知「無入而不自得」,則能趨吉避凶,則能安身立命!
    舉例言之,明朝袁了凡的一生可說是立命、轉命之典型芳範。詳讀《了凡四訓》,便可了知極善極惡之人,今生之「業緣」甚強,對其「宿世業因(命數)」有顯著影響,故今生果報與其「命數」不相符合。而一般平凡之人,今生小惡小善,「業緣」較弱,對其「宿世業因(命數)」影響較微,故今生果報與其「命數」大致相符;然雖影響較微,並非全無作用,蓋微善微惡一一「功不唐捐,孽無倖免」,點點滴滴的善惡業「緣」,對於業「因」皆有增減作用,只是增減得顯著與否而已!明白這個道理,更能了達「因果絲毫不爽」及「命運果報操之在己」的真諦!

    ●有因同果異、有果同因異

    綜上所述,可知從「因」至「果」,確實錯綜變化。所以有可能最初種的「因」是同等相似的,而最後的結「果」卻差異甚大。亦有可能最後的結「果」是同等相似的,然最初種的「因」卻大不相同。此全由中間所遇之「緣」各各不同所致。
    此一組,說明「萬法因緣生」的道理,大小乘經論中處處言之,乃佛典中最常用、最普遍之一義。此處但粗略言之,若依唯識論典細說,則「種子」須論「業種子」、「名言種子」等;「果」須論「等流果」、「異熟果」、「增上果」等;「緣」則須詳論「九緣」、「八緣」等。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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