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位——
廣釋行義·明相門第三
何謂「修習位」?亦名「修道位」,以數數修習「道法」(至涅槃正道之法),以成「道果」(證道得果)故。若以菩薩之修行階位言之,即指從初地住心以上,乃至第十地終之「金剛道」,皆屬之。
修習位菩薩,為斷除餘障(俱生煩惱、所知二障)故,於十地中,地地修學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多)。然此十種勝行,必須具足七義,方名為「度」(亦即方有斷障證果之功能),七義者何?前已說過三義(安住、依止、意樂三勝),今續說後四義。
(卯)事業最勝
《論》九云:「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即要具足修行利益眾生之一切菩薩事業。
《音義》九云:「若不具行一切善事,則施等行寡,不能滿足無上菩提果故。」
《對法論》十一釋云:「菩薩修學:
施度時,捨諸所有;
戒度時,受持一切菩薩戒;
忍度時,堪忍安受諸怨苦;
進度時,引發一切勝善法;
定度,起一切自在用時,心恆安住。
慧度,起一切自在用時,所有一切諸法簡擇(審定解了)。」是名「事業最勝」。
又《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不退轉品》記載佛云:
「(菩薩)利益安樂一切有情:
無依怙者,為作依怙;遊他國者,為作示導;入海之者,為作般筏;涉溝澗者,為作橋梁;處曠野者,為作泉井;寒凍之者,為作柴薪;盛暑炎毒,為作清涼;處黑闇者,為作燈明;疲乏之者,作軟敷具;饑餓之者,作甘美膳;渴乏之者,為作甜漿;為裸露者,而作衣服;亢旱飢饉,為雨五穀;病苦之者,為作良醫,令疾除愈,壽命延長;孤惸鰥寡(幼而無父曰「孤」;無有兄弟曰「惸」;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而為侍者;諸貧窮者,為作伏藏(伏藏,埋藏於地中之寶物也,此即比喻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而不自知,待智者說法開示,始能覺悟)」。
總之:菩薩如是具行一切事業,平等饒益,一切眾生,方可名為「事業最勝」。若不具行一切事業,雖修非度。
(辰)巧便最勝
《論》九云:「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
《攝論》卷二云:「方便善巧最勝,謂無分別智所攝受故。」
由此可見:「無相智」即「無分別智」,正體會真如理體之智也。住於「無相智」者,即能了達一切法如幻而離執著也。
《成唯識論證義》九云:「無相智,即三輪空也。故《華嚴經·離世間品》云『三輪清淨施,於施者、受者,及以施物,正念觀察,如虛空故。』」
奘公所譯之《大般若經》七十五卷,載須菩提尊者,詳譯「三輪清淨」:
(一)布施之三輪清淨 1.不執我為施者 2.不執彼為受者
3.不著施及施果。
(二)持戒之三輪清淨 1.不執我能持戒 2.不執所護有情
3.不著戒及戒果。
(三)安忍之三輪清淨 1.不執我能修忍 2.不執所忍有情
3.不著忍及忍果。
(四)勤精進之三輪清淨 1.不執我能精進 2.不執所為有情
3.不著精進及果。
(五)靜慮之三輪清淨 1.不執我能修定 2.不執所為有情
3.不著靜慮及果。
(六)般若之三輪清淨 1.不執我能修慧 2.不執所為有情
3.不著般若及果。
至於後四度(方便、願、力、智),乃由第六般若度所開出故,後四度之三輪清淨,准前可知。
總之:菩薩行十度,若能不住於相,三輪清淨,則謂之「巧便最勝」,反之,若住相修,則雖修非度。
(巳)回向最勝
《論》九云:「六、回向最勝,謂要回向無上菩提。」
《心要》九釋云:「要回向無上道者,謂隨一一所修,皆令正趨極果(至極之果位),方不傍感異熟果故。」意即:吾人所修之功德,若不回向無上菩提,必定傍感異熟果——
人天福報,以不出三界,不了生死故,「樂暫得於來生,苦永貽於長劫」,此正是所謂「第三世怨」者也。
故我淨土行者,平素舉凡禮拜、讀誦大乘,及作一切於世人有益之事,務必悉皆以此功德,回向西方,回向無上菩提,此點不可不知。
《音義》九載:
問:「既言回向菩提,何異第二之依止最勝?」
釋:「彼有道心,未必一切回向菩提;此乃回向(菩提)。又依止(最勝)者,即行前心;今回向(最勝)者,乃行後願。」
換言之:彼第二勝發大心,未必回向;此中回向,亦定發心,以「發心」在行前,「回向」則在行後也。
總之:行者,一一善根功德,都要回向無上菩提,否則,雖修非度。
(午)清淨最勝
《論》九云:「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即要以純一不雜之清淨心,修學十度,不要被煩惱、所知障二障之雜染法所間斷。
《心要》九云:「要清淨無間雜者,謂隨一一所修,皆能三時無悔,不被煩惱、智障之所間雜,方能速疾到彼岸故。」
何謂三時無悔?三時無悔者,謂人造作布施等善,若於欲作、正作、作已之時,心無改悔者,是名上品極善之業,即感佛果之報也。
一、加行心時——
加行,猶方便也。謂人欲作善業之時,必先起心,方便加行,是名加行心時。
二、根本心時——
謂人正作善業時之心也。其心決定,不可拔動,是名根本心時。
三、後起心時——
謂人作善業已後,復起心緣念,往所作事,是名後起心時。
今「清淨最勝」者,即離二障,行於十度也。二障者何?清涼國師《華嚴疏鈔》二十二云:「悔,即『煩惱』;由不了(性空)故,即是『所知』;又即此悔心,障於真智,亦『所知』也。」
總之,行者修布施等善法,三時無悔,不為染雜,方成度故,煩惱若間,雖修非度。
※總
結
《九》云:「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謂若不是以上七種最勝所攝取,則其所行之布施、持戒等,即非「波羅蜜多」矣!
《述記》云:「由七所攝名度,不爾即非。」
《論》九又云:「由斯施等十,對波羅蜜多,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述記》云:「有是非故,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清涼國師云:「四句分別者,有三四句(共有三種四句):
一者,一一自望種類,有四句,且單約施言:
(1)是施非度——
不與七勝相應,而行施故。
(2)是度非施——
隨喜他施,具七勝故。
(3)亦施亦度——
具七勝,而行施故。
(4)非施非度——
雖亦隨喜他施,不與七勝,共相應故。
戒等九度,例此各作四句,可知。
二者,不約種類,次第修者,以明四句。
唯初施度中,但有二句:
(1)是施非度——
不與七勝相應而行施故。
(2)是施是度——
具七勝而行施故。
闕二句,即:『是度非施』及『非施非度』,何以故?未成餘度故。若餘戒等九度,得有四句,何以故?前有施度,得為『是度非戒』等故,且約戒度言:
(1)是戒非度——
不與七勝,共相應故。
(2)是度非戒——
即前布施,具七勝故。
(3)亦戒亦度——
具七勝而持戒故。
(4)非戒非度——
謂前布施,不具七勝故。
忍度望戒,進度望忍等,例此可知。
三者,不約次第,諸度互望,各作四句:
如『施』,得望『戒』、『忍』等度,得有『是度非施』等四句,如常可知。」
然而,蕅祖《心要》特別聲明:「唯第六般若,止有三句,未有『是波羅蜜,而非般若』者故。」
上來修習位,十種勝行之三「明相門」已說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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