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這是三條。若說到綱,只有兩綱,「止於至善」這是一合。這個講法自古沒有,若不這麼講,下文就講不下去!明德與親民都到了至善處,到了最好處,好到頂!怎麼個好到頂呢?那得有功夫,那得有用功的法子。用功的法子是怎麼樣呢?就是〈大學〉接著的經文「知」字。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慮而后能得。」
「知止」,只要知到止就行了。「知止而后能定」,佛家講戒定慧,那儒家就不講「定」嗎?止住了,安到某一樁事上,不許搖動了!不許搖動,這就叫「定」!把心安到「在明明德,在親民」那兩條上,就不往別處走了。諸位念佛不成功,就是連個「止」字也沒有,也沒「定」字啊!
「知止而后有定」。有了定就行了嗎?「定而后能靜」,這才安靜下來,這才不亂了。「靜」字與佛家「禪」字相通,禪叫做「靜慮」,有了定才禪定靜慮!「靜而后能安」,得輕安了,這是個人的體驗,自己心裡如「君子坦蕩蕩」,無一而不安了。「安而后能慮」,靜慮是禪家說的兩個字,慮是考慮、參禪,要參啊!心裡亂七八糟,參的什麼?所以安了以後能慮。「慮而后能得」,能慮了,所學的「明德」與「親民」,這個「道」你就得到了!
從文理看,知止而后的「后」字,與「後」是一個講法,這個「后」字重要。文理是:而后而后而后,有人說:「這還有什麼『而后』呢?」那些注解的人可不懂得。今天正好是董老師來,要不然吾也不能講。經文這一轉說:「物有本末,事有終始」。本末、終始和「后」字勾上了。這只是點到,還沒有說出來。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物有本末」的物,古來注解「物」與「事」是一個講法,絕不是這樣!吾對「物」字有特別的講法。「物」字原來講得是明明白白,朱子造了一套謠言,害死一些人。「物」怎麼講啊?物當「相」講。這個你聽說過嗎?漢宋一直到現在,沒有這樣講的啊!「物」當「相」講,《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當「相」講。也當「共」講,共是虛字,共是什麼呢?共是對於一切一切都共同,也是空的。再有一個講法,「交互也」,交互跟共同是一樣的意思,你什麼給我,我什麼給你,我跟你交互,這個「物」字當動詞講。
有人說:「這是你的講法啊!儒家的書是這樣講的嗎?」吾就是按儒家的《易經》書講的。《易經》咸卦說:「二氣感應以相與」,陰陽二氣「感應」,陰合陽,陽合陰,他兩個互交。「物」有這三個講法,自古以來沒這樣講的。
再者「物」也可以當「識」講,當後面的記號,記號那有一定啊?也是虛的,沒一定。有人說:「你這記號根據的是什麼呢?」《左傳》定公十年說:「叔孫氏之甲有物,吾未敢以出」,叔孫的兵甲有暗號,叫有物,這個物字是這樣講!
既是古人的講法,那〈大學〉上的「物」與《大乘起信論》上的「三細」,這還不是一樣嗎?「三細」是什麼呢?上來第一是「無明業相」,也就是一種動,這才有「能」,才有「所」。這個「三細」在《大乘起信論》上是不相應法,不相應是什麼呢?與心、心所他倆不勾連。這個「三細」難講極了,其他法他都互勾著,唯獨這個「三細」不相應!不但是一般學者研究不出來,他本身就不相應。不相應法,你要看佛法的唯識!
今日之下,有人念了半張紙就把帶業往生改為消業往生,消怎麼講?帶怎麼講?「消」啊,消一分也是消,消了十分也是消。十分之中消了十分,就叫滅了,消滅了。「帶」字呢?一分也是帶,十分也是帶,一分最少了,但還是帶啊!一分也沒有了,就不能再叫帶。佛是業盡情空了,無業可帶了。惑業苦,惑與業兩個同時,有惑有業,苦就要展開。所以佛怎麼還有「金槍馬麥」的苦報呢?還有提婆達多推下石頭來打破腳呢?佛既是沒有業了,還受什麼苦呢?這些事情若一知半解,就少說話,只可以依教奉行,咱的能力連依教奉行還夠不上!
今日所講的這個,若對那一幫人講是對牛彈琴,絕對的不能講啊!他根本不懂這一套,吾上頭說的第八識,他說是風馬牛不相及。若沒有了第八識,什麼叫消業,業在那裡呢?什麼叫帶業?你看糊塗到這種田地,怎麼能講?書歸正傳,咱講咱的。
這個「物」,吾從《左傳》與《易經.咸卦》找出證據來。後頭解釋「物即微幾之相也」,就是指很微幾的一種現象,與《大乘起信論》講的是一樣的。在儒家是說:「知機其神乎」,一切人都不知道「微機」,要能懂這個「微機」,那就很神妙了,因為一切人都覺察不出來,你先能夠明白了。「知機其神乎」,就是這個「物」啊!
講了「物」,「格」還沒講出來。鄭康成注「格」當「來」講。《詩經》云:「神之格思」,神來了!「物格」,這個微機動了。知道他的動機,故曰:「知機其神乎」。動機是什麼?心念才上來是「無明業相」。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物」者微機一動,微機一動就有本有末,微機就是本,只要一動,就沒有第二個本了,這個得你自己去悟!上來是「無明為因,生三細」,生出境界了。有「能」就有「所」,現出了境界,「境界為緣,長六粗」,往下沒有「本」,後來的怎麼能叫原本呢?「物有本末」,心一動這是本,以後皆是末了。吾講了這些道理,你得念上百十遍去悟!
「事有終始」,這話怎麼講呢?先始後終,怎麼是先「終」後「始」呢?「事」情與那個「物」動不一樣,事情沒完沒了。為什麼呢?《易經》云:「元亨利貞」,貞以後「貞下起元」,這一樁事辦完了就完了嗎?第二天就不再辦了嗎?還得要再開始啊!無方無端啊!所以這裡說「終始」。如果用「始終」,始終就完了。「終始」完了,又開始,一年春夏秋冬,冬天以後又來了春天。「物有本末,事有終始」,這兩句接著說,重要不重要呢?
這兩句說出來了,說出這個來幹什麼呢?「知所先後」,一般人不懂得那個在先那個在後,不懂先後。你只要懂得先後了,「則近道矣」,你與「大學之道」就相近了。不是你立時就得到了,是漸漸地相近了。以上是一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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