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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佛教史上,都曾在佛門發生過驚悚事件,筆者不揣 陋,特別提出二則故事,供大家省思。一是為父報仇刺殺孫傳芳的施谷蘭(後易名為施劍翹),二是睚 必報的日本戰國時代的明智光秀。
三槍難解宿世怨
施谷蘭,安徽桐城人,為民國初年奉系大將之一施眾濱的女兒。她父親於一九二五年,第二次「直奉戰爭」中,在蚌埠被「十四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軍隊俘虜。施眾濱當年七十多歲,老當益壯,為人彬彬有禮。施被抓去見孫傳芳,還向少他二十多歲的孫某恭恭敬敬的行軍禮。但是孫傳芳二話不說,立即下令拉到蚌埠車站南邊空曠地槍斃,不但梟首示眾,還暴屍多日,不准施家收屍。此事引起當地紅十字會不滿,出面收屍埋殮。施的女兒施谷蘭冒著生命危險,懇求以同鄉名義將父親屍首送回安徽桐城埋葬。自此之後,施女立誓為父報仇。
孫傳芳槍殺施眾濱,逞一時之恨,卻給自己種下惡果。十年後在天津居士林,被施女槍殺。
孫傳芳後來退出軍旅,改邪歸正,每日打坐念佛,甚少出門,形同把自己隱匿起來。他這個動作,給正在追討他的仇家,造成很大麻煩。施女只知孫宅在天津,既不曾見其人,又不知居住何地。但是報仇心切的施女,鍥而不捨地尋找,有一天她在某家照像館的架框裡,發現署名「孫傳芳」的大型照片。她向照像館旁敲側擊的詢問,得知孫長年在天津居士林聽聞佛法,參加法會活動。

(孫傳芳退下軍旅後,常在居士林出入,參加活動!)
有一天,施女在日本租界地上的觀音寺,為父超渡亡魂,特請居士林佛教會主持富明法師為亡父主祭。祭禮儀式後,施女特別央求法師准許她加入居士林佛教會。施女入會後,與兩兄弟施中杰、施中達計劃行刺孫的準備工作。
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兩點多鐘,施女與孫傳芳同於居士林參加法會。孫坐在第一排首座,施女坐在第三排,當大眾虔誠誦經,施女突然抽出手槍向孫狙擊,孫當場倒地身死。
施女刺孫後,狂呼「不要怕!我是為父親報仇!」邊喊邊跪到寺院外,從身邊抽出印刷好的傳單和一束「告國人書」揮手四散。傳單內容是:1今天施谷蘭打死孫傳芳是為父施眾濱報仇。2詳情請看我的「告國人書」。3大仇已報,我即向法院自首。4血濺佛堂,驚駭各位,謹以至誠向各居士們、道長等表示歉意。並向未散去的蓮友歷述十年前其父被孫殺害的罪狀,說完後,就請性慧法師報警,表明要自首。
孫傳芳自退出軍職後,為懺悔往昔罪孽,毅然決然皈依佛門,潛心參禪、整日打坐念佛,並做了不少功德行善之事。例如在夏天,孫府公館會準備冷綠豆湯,供來往行人飲用消暑,每逢中秋則樂行種種好事,很多人都說孫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是早年殺戮無數,晚年雖禮佛懺悔,一度還想皈依印光祖師,終不能如願,而現世如山如海的罪業,讓他的果報提前發作了。
那孫傳芳晚年學佛,是否全然無效了呢?佛法有句話說:「一入識田,永為道種」,只要這一生有幸得聞佛法,菩提種子終有開花結果的一天。孫傳芳的結局是「轉後報為現報,轉重報為輕報」,所以印祖在〈代弔孫傳芳〉輓聯說:「心契真常,普為怨親修聖道;身償業債,渾忘人我歸蓮邦」。因為他學佛的緣故,把以後要「受苦無間」的地獄罪報,換成現世的三槍。如果他能忘了人我恩怨,憑著晚年的學佛念佛因緣,往生極樂大有機會。
不忠不義的下場
明智光秀是日本戰國英豪──
織田信長的愛將,與後來的豐臣秀吉(繼織田統一天下,被天皇封為「關白」,輔佐天皇執政,相當丞相的官位),都是被織田看好的接班人。但兩人個性大大不同,前者對好發脾氣的主公心生不滿,而後者則忍耐接受。
有一天,豐臣奉命征伐長州潘毛利氏,不料被敵軍所困,飛檄向織田求援軍。織田即刻派明智率大軍救援。但心懷不軌的明智,因織田常責罵他而懷恨在心,有睚眥必報個性的他,把大軍轉向織田參加法會的京都本願寺,向部眾謊稱:「敵人在本願寺」(註一)。大軍直撲寺院而來,不分皂白,揪出正在參禪的信長,要殺害他並燒毀寺院。身為佛教徒的信長,不願寺院被燒毀,坦然表示願意自殺救寺,織田便在大雄寶殿下英勇的自刎而死。
明智在佛門逼迫主公自殺,不忠、不義、不正,違悖倫理,後來被農民以竹槍共刺一百多處而慘死(註四)。
佛法五戒,第一戒就是戒「殺生」,在莊嚴的佛門殺人更是罪大惡極。施女雖父仇不共戴天,如此槍殺仇人,多生多劫的恩恩怨怨,豈能徹底了結?明智光秀恩將仇報,又在佛門梟首示眾,肆無忌憚到極處了,所以不多久就遭惡報。
一個人不信因果,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做出駭人聽聞的壞事,事先可曾設想一下──
會有什麼後果?
註一:「敵人在本願寺」為日本諺語。原文為「敵本願寺」(引喻為「酒翁之意不在酒」之意)
註二:豐臣秀吉從長州突圍,為替主公織田信長復仇,討伐光秀,光秀兵敗逃入竹叢,農民以為是偷筍賊,千喊萬呼都不出來。盛怒之下以尖長竹子,向竹叢內猛刺,一代武將全身受尖竹刺百餘處而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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