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表說聲聞、緣覺乘,此表說菩薩乘,仍分教法、觀法、行位三大段述之。
壹、教法
如第九表言,菩薩「修六度萬行,証成佛果」,菩薩所修一切自度度他、上求下化之行,總稱為「萬行」,約略歸納則為「六度」。先說「六度」,後說「萬行」。
(甲)六度
「六」者,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等六種法門。「度」者,梵語「波羅蜜」,譯為「度」,亦譯為「到彼岸」,謂度生死流,到涅槃岸。菩薩修此六法,能度九界二種生死之流,而達佛界中諦涅槃之岸,故名「六度」。
其實,六度不外戒、定、慧三學,其餘三度(布施、忍辱、精進),乃助成三學而已。然小乘亦修戒、定、慧,卻只可名為「自行」,不可名為「六度」;蓋六度者,「度他六蔽(貪瞋癡等)」也,必也能度自他六蔽,包含自利及利他之行業,方名「六度」。故六度法門,每一度皆含自度度他兩方面,據此義以解六度,庶得其旨。
◎布施度(檀那波羅蜜)
梵語「檀那」,譯為「布施」,謂布己所有,施與眾生。略分為三種:
(一)「財布施」──
飲食衣服,醫藥田宅,所有資生之具,隨有所需,能施與之。
(二)「諸法施」──
從佛及善知識,或經論中,所聞所學世間法、出世間法,以清淨心為人演說;乃至印贈經典,流通法寶等。
(三)「無畏施」──
於一切眾生不加惱害,令生恐畏;眾生若遇危難恐畏,能及時救援,令得安樂。
如上三施,財施以資眾生之身命,乃暫時之救度;法施以資眾生之慧命,乃究竟之救度;而無畏施則兩屬,含暫時無畏(解除身命危急),乃至究竟無畏(出三界成佛道)故。總此三施,已攝一切救度眾生之行業,古德云:「三施攝六度,六度攝萬行」;故布施一度,列為六度之首,蓋為大乘菩薩道之標幟也。
●功德
菩薩行施度,則得「除怨」、「不乏」等功德。
(一)「除怨」──
眾生貧苦匱乏,則多怨尤,所謂「一家飽暖千家怨」,又云「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蓋資生之物,人人所需,一家獨占,必招眾怨。菩薩布施,廣結善緣,眾怨自除。
(二)「不乏」──
菩薩行施,令眾生免於匱乏;種此不乏之因,故得不乏之果(因果通三世,如第二表已說)。老子亦云:「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信然!
●去障
菩薩行施度,則能去「貪慳」等蔽。貪求慳吝,乃煩惱障之首,行布施法,則能破除之。
其實,充類而言之,布施一法,能除一切蔽障,不只慳貪而已!蓋布施即「捨」,佛法始終,不外一「捨」字,捨財、捨法、捨無畏,捨之其極,我執、法執無不捨矣!煩惱障、所知障無不去矣!故云「布施能攝六度萬行」。布施如此,其餘五度亦然,任舉一度,皆可遍攝六度萬行。
◎持戒度(尸羅波羅蜜)
如第八表所說,「戒」為三無漏學之首,乃學佛之基礎,猶如大廈之地基,故次言「持戒度」。
梵語「尸羅」,譯為「好善」,謂好行善道也。又譯為「戒」,指「戒行」而言,謂於戒律行持不犯也。《瑜伽師地論》總攝大乘菩薩戒法為三類,名為「三聚淨戒(聚,種類之意)」。如下所述:
(一)「攝律儀戒」──
以受持律儀為戒,佛陀所制各種律法儀則,本為防止眾生三業之過惡故。此正指七眾弟子所受持之律儀,含五戒、八戒、比丘戒、比丘尼戒、菩薩戒等。此約「止惡門」而言,重在防非止惡(諸惡莫作)。
(二)「攝善法戒」──
以修一切善法為戒,如常勤精進,供養三寶;心不放逸,守攝根門;及禮佛懺悔等。此約「修善門」而言,重在修習善法(眾善奉行)。
(三)「攝眾生戒」──
又名「饒益有情戒」,以饒益一切眾生為戒。如《普賢行願品》云:「於諸病苦,為作良醫;於失道者,示其正路;於闇夜中,為作光明;於貧窮者,令得伏藏;菩薩如是平等饒益眾生。」《梵網菩薩戒》中「不看病戒」、「不放救眾生戒」、「不化眾生戒」等,皆屬此聚。此約「利生門」而言,重在化益眾生。
此「三聚淨戒」,代表一切大乘菩薩戒法,任舉一戒,皆圓具三聚,如不殺戒,離殺生之「攝律儀」,長慈悲心之「攝善法」,護眾生命之「攝眾生」;故又名「三聚圓戒」,以此三聚戒法,能含攝大乘諸戒,圓融無礙故。
●功德
持戒則得「清淨」、「解脫」等功德。
(一)「清涼」──
經云:「戒是無上清涼法」,蓋「攝心為戒」,能持戒,則三業清淨,身心不熱惱,當下即得清涼。故梵語「尸羅」,譯為「戒〈戒行〉」又譯為「清涼」。
(二)「解脫」──
能持一戒,即鬆綁一縛具,則得一解脫。故梵語「波羅提木叉」,譯為「戒律(戒條律儀)」,又譯為「別別解脫」。
●去障
持戒能去除「惡業」等蔽,以戒能防止三業之過惡故。
◎忍辱度(羼提波羅蜜)
行菩薩道,度化眾生,多勞多磨,任重道遠;故大乘行者,不可不弘毅堅忍,所謂「難行能行,難忍能忍」,方能前進無礙,故次言「忍辱度」。
梵語「羼提」,譯為「忍辱」,亦譯為「安忍」,謂安心忍受也。《攝大乘論》等列為三種:
(一)「耐怨害忍」──
他人以怨憎惱害加於我,而能安忍,無報復之心,此就「人害」而言。
(二)「安受苦忍」──
對於世間之寒熱風雨,疾病天災等苦,能安心忍受,恬然不動,此就「世苦」而言。
(三)「諦察法忍」──
觀察諸法無生之理,信解真實,心無妄動,安然忍可,此就「修法」而言。此一忍為前二忍之所依,以能諦察法忍故,乃能耐受怨害與世苦也。
●功德
修忍度,則得「不失」,「成就」等功德。
(一)「不失」──
謂無過失、不失修。以能忍故,則護淨清淨,故無過失;又以能忍故,則不失去修學功德之林。
(二)「成就」──
不但不失,而且所修善法,通能成就。諺云「萬事成於忍」,《書經》亦云「必有忍,其乃有濟(成)」,世法如此,出世法亦然。
●去障
修忍度,則能去除「瞋恚」等蔽。《大智度論》云:「瞋恚者,失諸善法之本,墮諸惡道之因」(詳如第十表所說),菩薩修忍度,則能破除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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