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三十頌研究(Ο)                ●智 果

      
   
◎轉依位別(續)

   《論》九云:「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果。」謂法相宗,成立「萬法唯識」之用意,即是為令一切有情,皆悉證悟體得:無上菩提、究竟涅槃之二轉依果也。

   

    蕅祖《唯識心要》十云:「前之(「損力益能轉」等)四義,豎約大乘五位而辨;此之二義(下劣轉、廣大轉)橫約三乘勝劣對辨。」
(五)下劣轉
    下劣,指小乘人之證悟也。無著菩薩之《攝論》下,稱小乘為「下劣乘」故。丁氏《佛學大辭典》云:「下劣乘,毀斥小乘之言。」
    唐湛然大師之《止觀輔行》卷六亦斥云:「如耕夫無帝王之念,織婦絕皇后之窺,二乘亦爾。」
    《論》十云:「下劣轉,謂二乘位,專求自利,厭苦欣寂,唯能通達生空真如,斷煩惱種,證真擇滅,無勝堪能,名下劣轉。」
    《述》十末云:「(下劣轉)通有、無學(位)」何謂也?
    窺基大師之《法華玄贊》卷一云:「戒定慧三,正為學體,進趣修習,名為『有學』;進趣圓滿,止息修習,名為『無學』。」如表所示:

   

    《述》十末又云:「二乘有學、無學,具六義故,稱為『下劣』。」六義者何?
    一、唯自利
── 專求自利,不念利他。
    二、有欣厭
── 厭苦集,欣道滅,不能等觀。
    三、唯達生空
── 唯證我空(眾生為五蘊假合而成,實無常一主宰之我體。)未證法空(未達諸法皆空之真理,仍計五蘊等法為實有。)
    四、唯斷煩惱
── 唯斷貪瞋等一切煩惱纏隨眠位(隨眠,指諸惑之種子,隨逐有情、眠伏藏識,能增益過失故),不斷所知(亦名智障),故教典中曾記載:羅漢雖聖,卻不知赤鹽為何物!
    五、唯證真擇滅
── 「擇」謂簡擇,即慧也;「滅」謂涅槃也。由慧簡擇四聖諦故,斷煩惱障,證得生空所顯真如,即此真如,依義假名「涅槃」(有餘、無餘二種涅槃)。二乘人唯證此二種涅槃,不證菩提。
    六、耽寂滅樂,無勝堪能
── 「寂滅」,梵名「涅槃」。謂二乘人沉溺於涅槃寂靜安樂境界,而對於進趣無上菩提、利樂一切眾生之大事,則不堪勝任!
    以二乘人具足以上六義,故名「下劣轉」。
    無著菩薩之《攝大乘論本》下卷亦云:「五下劣轉,謂聲聞等(等取「緣覺」),唯能通達『補特伽羅』(此翻「有情」)空無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捨生死故。」
    又《梁攝論》十三亦云:「人、境、功能,三義皆下劣:一、是聲聞人故,人下劣。二、但觀人無我故,境下劣。三、自求免離生死,自出三界,未得究竟,又不能兼濟眾生故,功能下劣。」
    總之:二乘人具足以上六義或三義下劣故,名「下劣轉」。
    (六)廣大轉
    《論》十云:「廣大轉,謂大乘位,為利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俱無欣厭;具能通達二空真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槃;有勝堪能,名廣大轉。」
    無著之《攝論》卷下云:「廣大轉,謂諸(大乘位)菩薩」之轉依,而不含如來「究竟位」。何以故?《述》十末釋云:「諸菩薩能趣證轉故,如來已轉,故彼不說。」
    「廣大轉」所具之六義,即正翻前「下劣轉」之六義也,准前應悉,茲不贅。
    無著菩薩之《攝論》下云:「廣大轉,謂諸菩薩,兼通法無我性(謂一切有為、無為法中,並無『我』之實體。即諸法皆依因緣而生,相互依存,實無自性)即於生死,見為寂靜(離煩惱曰『寂』,絕苦患云『靜』,即指涅槃之理也),雖斷雜染(惑業苦),而不捨(生死)故。」
    《梁攝論釋》十三云:「(廣大轉)人、境、功能,三義皆廣大:
    一、是菩薩人故,人廣大故。
    二、觀法無我故,境廣大故。
    三、自度度他,又能究竟故,功能廣大。」
    總之:大乘菩薩,志意宏大,具足以上六義或三義故,名「廣大轉」。
    上來別解「轉依位別」六種已略釋訖。
    ※料簡
    《論》十云:「此中意說,廣大轉依,捨二麤重而證得故。」謂此《唯識三十頌》第二十九頌末二句云:「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述》十末云:「頌中所取『轉依體』者,唯『廣大轉』。」意謂《頌》文中,所選取「轉依」之主體,唯獨是第六「廣大轉依」。何以故?以唯大乘位之十地菩薩,修布施等十種勝行,於十地中,地地捨「執著我法愚」等二十種「麤重」(俱生二障種),而漸次契入「遍行」等十種真如,漸次證得真實之二轉依果(大涅槃、大菩提)故,《頌》意專指第六廣大轉依也。
    《述》十末,更以問答料簡之:
    問:何以不言「果圓滿轉」?
    答:「果圓滿轉」,對菩薩說(案:「三賢十聖住果報」,菩薩「隨分果」,而非「圓滿果」)。「廣大轉」,對二乘說。又「圓滿轉」,唯如來;「廣大轉」,在菩薩。今明十地(故),取「廣大轉」,要地地中,捨二麤重,方證菩提故。
    又解:既言取「廣大(轉)」,明「圓滿轉」,亦在其中,略舉一隅故。
    ※總結
    《述》十末云:「第一(損力益能轉),假立轉,未得真(性)故;餘五(「通達轉」等五),真名轉,真實證得故。」
    上來「約位解轉依」,已略釋訖。(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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