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饋贈(三)      李炳南編述  三學整理

   
   
「第五、平素贈物,座有他客,須避觀聽,遠來及初晤,可不避。」

    「座有他客」,譬如你上人家去,人家上你家來。今天你家還有客人在,李某某來了,我有點東西要送你,座有他客,你就不能送,你要送,那個人很難堪。
    如有生疏的客人上我那兒去,從遠道來,這沒法子,他要走,不得不送。有幾位客人,就得預備幾分禮,你若不拿出來,只給這位,那幾位臉色會很難看,這無非是禮貌。再怎麼樣也要迴避、迴避,說:「嗨!我有話給你說」,先別把東西拿出來,請他到別的地方去,說:「我有一件東西要送給你,請你等著。」就給了他,那樣可以。
    你送東西,不要叫別人下不了場啊!這是必須迴避,不讓別人看。假如人家送東西,不給我,你也不必看,他送他的東西,你在這裝不懂。還能不懂嗎?就是要裝不懂,這都是事故人情。
    但是有一層例外,遠來及初晤的客人,可以不必迴避。你譬如我們這兒有客人,忽然在外頭又有客人來了,那兒來的呢?外國來的,或者日本來的,他要走,送他東西,可以不必迴避,這是例外呀!只送給遠來與頭一回見面的客人,對在座其他客人不要緊,可以不迴避。

    「第六、受贈先略謙辭後受,稱謝,逾日須往拜。」

    人家送我們東西,先得略辭。你得聽明白,不是堅辭。「略」就是說:「我不敢當」,這樣就行了。你要是堅辭,那意思是說:「不是我貪圖人家東西,人家送我東西,我不要、我不要。」另一人則說:「你拿著、你拿著、拿著」,這很不好看。略為一辭就是如此,禮尚往來嘛!後來你再想個法子。把禮物接過來,說聲:「多謝!多謝!」
   「逾日」,隔一天兩天,要去回拜。回拜也可以送東西,或是接風、洗塵,這可看情形。要是這個人住在這兒,不走了,你收他東西,過了一天,拿了東西回了他的禮,這請客就不必了。

    「第七、長者賜,不敢辭。」

    平素見到的長者,他年紀比我們大,也沒什麼關係,只要是熟人,或是我們的長輩,賜的東西不可辭。長者賜,你說:「我不要」,這是大毛病。
    這是《禮記》上的。從前有君主的時候,當皇帝送你東西,你說:「我不要、我不要…」,這得要砍頭。

   
 
 (長者,他年紀比我們大,只要是熟人,或是我們的長輩,賜的東西不可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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