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三十頌研究(二二)        ●智 果


  ◎前言

  修習位菩薩,轉凡夫八識,為佛果四智。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前已略釋訖。今當續說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

  ◎釋妙觀智名

  法相宗所立如來四智之一,謂因中第六意識(亦名「分別識」)遍緣一切諸法,果中亦爾,轉為妙觀察智,能妙觀諸法之相、眾生之機,而施展說法斷疑之智也。
  《行願品別行疏鈔》六釋云:「妙觀察智者,謂神用無方(依靜慮而起之神通妙用,變化莫測故),稱之為『妙』;具(備有)緣(慮)諸法(該盡一切聖凡、依正、染淨因果等)自相(唯侷限於自體之相,不與他共通者,謂依他起性,當體各別故,即心、心所、色等,固有自體故)、共相(通在諸法,如縷貫華,謂圓成實性,同一真如故。又謂苦、空、無常等,無不皆然)等,名為『觀察』;決斷無礙,名之為『智』(於境決斷,毫不猶豫故)。謂此心品,現通(示現無邊神通),朗鑑(心如明鏡台),說法利樂諸有情故。」
  何謂利樂?《述》記一本云:「或出苦名『利』,與樂名『樂』;或與智名『利』,與福名『樂』;或與出世勝善名『利』,與世勝善,說名為樂;或與小果(二乘聖果)名『利』,與大果(無上佛果)名『樂』云云。」
  故「妙觀察智」者,即從其用(功業)得名也。
  《華嚴疏鈔》十八亦云:「神用無方,稱之曰『妙』;緣自、共相,名為『觀察』。『自』即色、心等別,『共』即同無常等(等苦、空、無我,無不皆然故。)」
  上來略釋「妙觀察智」名義已訖。

  丙、別釋智品

  前二智品(圓鏡智品、平等智品),已略釋訖,今當續說「妙觀察智相應心品」。
  (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
  ※《成唯識論》釋
  《論》十云:「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定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謂此妙觀智品,妙用無方(「方」,方所也,即指空間。「無方」者,謂不能以空間限制其力用),此智擅長於觀察十方,如恆河沙等世界中,一切諸法之自相(謂「依他起性」,當體各別故)、共相(謂「圓成實性」,同一真如故),無礙而轉(「轉」是「起」義)。
  又此一智品,善能攝藏無量陀羅尼門(譯曰「總持法門」)及其所發生之六波羅蜜、七科道品、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僅限於佛而不共於其他二乘、菩薩之十八種功德法,祈見《佛學辭典》之「十八不共法」一詞可知)。
  又此一智品,善能任持三摩地門,謂增上定,如健行定(謂佛及第十地菩薩等,勇健之士,所得、所行之定,最為剛健故)。
  又此一智品,於大眾會上,能示現自在神通,觀察眾生根機之利鈍、煩惑之厚薄、智慧之深淺,再運用四無礙辯,契機說法,以法能投機,故云「妙法」。澍大妙法雨,雨有潤澤之功,喻妙法能滋潤眾生,令出生菩提根,滋長菩提芽,廣修菩提行,乃至究竟無上菩提果。令一切有情,悉皆獲得利益與安樂。利樂者,《述》一本云:「利謂利益,即是後濟(將來獲益);樂謂安樂,即是現濟(即時獲益)」云云。
  《述》十末云:「雖三智(圓鏡智、平等智、成作智),非無此德,(然而)入出諸禪(一切三摩地)、總持(諸陀羅尼)差別,勝餘三智。」
  《佛地經論》卷三亦云:「其餘靜慮、解脫、等持、等至、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無諍(三昧)、願智(如來共德之一)、通(作用自在無礙也)、無礙解(又名無礙辯)、如來十八不共佛法、力、無畏等,多分攝在妙觀察智。」
  上來依《成唯識論》,略釋「妙觀察智相應心品」已訖。

  ※無性《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九云:「轉意識(又名分別識)故,得妙觀察智,具足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寶藏。於大會(大法會)中,能現一切自在作用。能斷諸疑,能雨法雨。」(北本《涅槃經》卷二云:「無上法雨,雨汝身田(身體能生善惡之業故,以身喻田),令生法芽(佛法之苗芽)。」)
  上來「妙觀察智相應心品」,已略釋訖。(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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