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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目四科,則宰我冠言語之先,安有知言之人而發違情犯禮之問乎?(《論語集解義疏》引李充)
父母過世,是人生第一大事,古人云:「父母亡已,子有終身之痛。」既是終身之痛,為何古人主張守喪三年?
曾子逢親喪,他跟弟子孔伋(孔子孫子,字子思)說:「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口七日。」因為內心傷痛,七天不吃不喝。子思引古禮說:先王制訂的禮節,太超過的要他順禮而行,不足的要策勵他跟上禮制。所以君子逢親喪,「水漿不入口者三日」,傷心到三天不吃不喝,就合乎中庸之道了。三年之喪也是如此,無論賢人或不肖,都能俯就勉強守三年的喪期。子思事師「無隱無犯」,曾子哀痛愈恆,子思引古禮微諷,雖心中哀慟也應循禮不宜過。
三年之喪
宰我見三年之喪太久,和孔子討論「期月而已可也」,守喪一年便可盡哀思了。孔子說:「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孔子問,居喪期間,吃精緻米飯,穿錦繡綢緞,你心安嗎?宰我說:「我安然受用。」孔子說:「你覺得心安,就只守一年之喪吧。」
一位志求德學的君子,異於尋常人,在父母過世的三年,吃美食不知滋味,聽音樂不覺悅耳,住好處所也不感舒適,所以願守三年之喪。
待宰我離席後,孔子怕其他弟子誤以為只要心安,就守「一年之喪」了。孔子說:「宰予真夠不上仁孝!三年之喪,自殷商以來,就是天子以至庶人共通的喪期。因為人出生到三歲,都離不開父母的懷抱,宰我對父母還有三年之愛嗎?」
為人子女的心頭,常念:「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父母生我、養我、撫我、餵我、長成我、教導我、庇護我、呵護我,不厭其煩地照顧我,少了父母無微不至的愛護,我這個人如何能存立於天地之間?恆念親恩,必然珍愛感恩,知孝養,知友愛,知憂親,知諫親,知哀喪。
因愛而孝
孔子教弟子事父母,「能養」最基本,養而「能敬」更佳,最後是「色難」,恭敬孝養之餘,還能和顏悅色,最難。珍愛父母者,除了基本的敬養,以得父母歡心,最能盡孝。
《清稗類鈔》載,崇明有一老人,年九十九,太太也有九十七。老人有四個兒子,每月輪流奉養。媳婦說:「三個月奉養一次,太疏久了。」改四日奉養一回,隔三日就能孝養一回。後又覺太疏久,改成早餐大伯,午餐二哥,晚餐三叔,明日早餐由四弟,四餐一周。逢五及十,全家共座一堂,陪兩老吃飯。
四家餐廳都設有一錢櫃,老人用餐後,隨手拿一串錢,上街買果餅吃。錢櫃的錢少了,四個兒子不約而同都會悄悄補上,不讓老人家知道。
長子七十七歲,其他兒子頭髮也都頒白了,為珍愛父母,不計年紀,曲盡孝道,為博父母歡心。
因愛而弟
兄弟姊妹,一母所生,手足鬧嫌隙,最痛心的是父母親。子路的姊姊過世後,子路服喪過了禮制期限,可以除喪了,他仍為姊姊守喪。孔子說:「為何還不除喪?」子路答說:「家中兄弟姊妹太少,現在失去姊姊了,心中不忍啊!」孔子提醒他,先王訂有喪禮期限,即使是路上行人,都有此不忍之心,可除而不除,如此,何必要有先王之禮?子路聽了孔子的開導,便結束喪期。
這故事出自《禮記.檀弓篇》。子路對姊姊的思念不捨,源自於對父母的愛慕感恩。
因愛而諫
劉向《說苑》記載,孔子弟子閔子騫,兄弟二人,母親早逝,父親再娶,又生兩個弟弟。一年冬天,父親出外,閔子騫「有事弟子服其勞」,幫父親駕御。天寒,閔子騫手冷得直發抖,不能握住韁繩,車子稍微傾斜。父親摸了閔子騫的手,發現是冰冷的,原來冬衣只絮蘆花,故難耐天寒。回到家裡,父親叫後母生的兩個兒子到前頭來,他們的冬衣都絮了棉花,衣服甚為暖和。父親對後母說:「我所以娶你,指望你能照顧我的兩個孩子。你卻欺騙我,馬上離開,別留在這個家。」
此時,閔子騫深怕父親弄壞了這個家,他委婉勸諫說:「母在一子單,母去四子寒」,母親待在家,最多只有我一人受寒,三個弟弟都可溫暖舒適。一旦母親離開家,受寒的就是全部四個孩子了。父親經此一提醒,回心轉意,不讓母親離去。
後人讚歎閔子騫適時的幾諫,有詩云:「一言其母還,再言四子溫」,孔子更引當時人們傳頌的話:「孝哉!閔子騫」,閔子騫真是孝子啊!因為「人無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他以大德感化父母兄弟,全家都修德,外人說不上一句閒話。閔子騫珍愛父親,怕父親做出錯誤決斷,傷害整個家庭,故能委婉相諫。

(父母心,如長流水,不斷滋潤兒女身,盼望孩子永遠平安。)
因愛而哀
「長流水,好像父母心。河邊草,好像兒女身。小草呀,不斷水滋潤,兒身呀,長掛父母心。」世上,誰會永遠掛念你呢?只有父母親。父母心如長長的流水,不斷的滋潤兒女身,一心盼望孩子永遠平安無事。周文王本來可以活到百歲,在九十七歲時,七十幾歲的兒子周武王病了,文王牽掛兒子的身體,向上天祈求自己減壽借給武王,讓武王多活了三年。一旦父母辭世,兒女失去了世間最後的依怙,如晴天霹靂,「失喪考妣」的哀痛,豈是言語筆墨所能形容?
遭逢親喪,珍愛父母者,必然如孔子所云:「喪事不敢不勉」,慎終合禮,喪祭時「與其易也寧戚」,最後「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居喪期間,孝子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一年小祥,二年大祥,二十七個月後,飲食居處雖然恢復如常,但終身追遠不捨。不愛父母,怎能如此?
宰我屈己明道
宰我,居孔門四科言語科首位大哲,善於言語者,怎會說出:「三年之喪,期已久矣。」不合師訓,如此違情犯禮之言?西晉的繆播,讀到這段《論語》,他看出宰我的用心,他說:「爾時,禮壞樂崩,而三年不行,宰我大懼其往,以為聖人無微旨以戒將來,故假時人之謂,啟憤於夫子,義在屈己,以明道也。」春秋是禮崩樂壞的時代,人們多不守三年之喪。宰我深怕長此下去,聖人所訂三年之喪的宗旨將會隱沒,無法警示後人。故假借當時人們的話,主張守喪一年,讓孔子責怪自己,以闡明守喪三年的大道理。
到了南北朝,皇侃撰《論語集解義疏》,採用了東漢李充的講法,認為宰我「起斯問,以發其責,則所益者弘多也」。孔子與宰我,一憤一啟,奏出「父母三年之愛」的美好宗旨,對古禮三年之喪的弘揚大有助益。

(宰我怕三年之喪的宗旨將會隱沒,故主張守喪一年,讓孔子責怪自己,以闡明守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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