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子女奉養父母,不能夠算是大事;只有父母之喪,才可以算得上是大事。孝道為首要,什麼事都沒有父母之喪來得重大。
孔子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為人子女,自出生至三歲,一切飲食大小便,都要父母懷抱料理。三年的喪期,從殷商以後就成為通行的喪期,無論何人都是如此。但後來實際服喪的日期是二十五或二十七個月。按照中國古代禮制,服喪期間,在食、衣、住等生活的各個層面,有許多居喪的規定要遵守,稱為「守制」。子女為父母守喪三年時,志在孝道,無時不思親,無心於衣、食、住等享受。居喪期間,穿粗麻布製成、不縫邊的斬衰,繫粗麻做的腰帶,戴孝帽,執竹子做的孝杖;居住在簡陋的屋子,不能與妻妾住在一起,不可飲酒吃肉,不能行禮作樂,禁止婚娶飲宴,不參加吉禮等等。做官的必須丁憂,都要辭官回家守喪,居喪期間,若朝廷因為軍事或其他特殊原因,強使官員出仕,稱作「奪情」。
依禮守喪
根據《資治通鑑》記載,漢文帝下詔改變守喪三年的禮制,後世帝王未加改正。晉文帝司馬昭駕崩,晉武帝司馬炎為其父守喪吃素三年,以盡孝思。原文語譯如下:
晉武帝泰始二年,秋季八月,晉武帝赴晉文帝的崇陽陵祭祀。
晉文帝的喪禮,全國的官吏與人民,都遵從暫時變通的禮制,三天之後就脫掉喪服。晉文帝下葬之後,晉武帝也除去喪服,但是仍然戴著白色的喪帽,只吃蔬菜、粗食,哀傷之情像居喪的時候一樣。到了將前往崇陽陵祭祀的時候,下詔說:「我將穿著喪服,戴著喪帽前往祭拜,群臣仍然依照舊有制度,不穿喪服。」
群臣勸阻
尚書令裴秀上奏說:「皇上既然已經除去喪服,卻又再穿上喪服,這在禮法上沒有依據。」詔令於是就廢止了。
中軍將軍羊祜,對掌管向君上諫言的傅玄說:「三年的喪期,雖然貴為天子,也可以穿孝服三年,以達成皇上的孝思,這就是古禮。但是漢文帝卻予以廢除,毀壞禮制,損害情義。皇上極為孝順,現在雖然勉強讓他除去喪服,但是皇上還是依照古禮服喪。如果因此恢復先王守喪三年的禮制,不也是很好嗎?」
傅玄說:「喪期用一天代替一個月的作法,已經實施了幾百年,一旦恢復古禮,恐怕難以施行。」
羊祜說:「不能夠讓天下的臣民奉行古代的禮制,但是暫且順從皇上的心願服喪,不是更好嗎?」
傅玄說:「皇上不除去喪服,但是天下的臣民脫掉喪服,這是只有父子之情而沒有君臣之義。」羊祜的提議於是作罷。
食旨不甘
群臣奏請晉武帝改換服裝,恢復正常的飲食,晉武帝下詔說:「每當我想到在三年的喪期中,不能夠穿著喪服,就深感哀痛,何況是改吃米飯,換穿錦衣呢!我本來出生在一個儒生的家庭,傳習禮儀,由來已久,何至於有一天在父親的喪禮上就改變作法呢?你們可以試著省察孔子『回答宰我有關三年之喪』的一段話,不要再為此事議論紛紛了。」
於是晉武帝在三年的喪期中,只吃蔬菜、粗食。
不世賢君
司馬光說:三年的喪期,從皇帝到百姓,都是這樣,這是先王制定的禮法,歷經百代不變;漢文帝自以為是,不學古禮,改變古禮,破壞禮制。後代的帝王,對父母的喪事,不能夠秉持篤厚的哀戚之情,群臣諂媚逢迎帝王的心意,不肯予以糾正。唯獨到了晉武帝,憑著他孝順的天性,矯正前代帝王的錯誤,實行古禮,可以說是難得一見的賢明君主。而裴秀、傅玄等人,屬於鄙陋不通的庸臣,習於常規,藐視舊法,不能遵從君主的美德,實在是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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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施行教化,以孝為根本。《孝經》:「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孔子說,孝行最大,所以孝是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的根源。慎終追遠及依禮服喪,是子孫表顯孝道與報恩不忘本的具體行誼。《論語.學而篇》:「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父母壽終時,須依喪禮,謹慎治理喪事。父母之喪,以哀戚為重。喪葬之後,須依禮依時追念祭祀,祭時必須誠敬,這是報恩不忘本。在上位的領袖如此慎終追遠,上行下效,百姓便漸漸學慎終追遠,民情風俗自然回復淳厚。
雪廬老人說:「百善孝為先,孝是第一。死了父母叫大事,這個事最大,喪禮必須舉行。喪事若不如古禮,要如何對父母表示哀傷的情感呢?今日國家沒有制定禮,就必須依從前的禮,再從風俗的規定。禮從俗,以俗為根本,不能忘本。清朝時,居喪期間一百天,男子頭不洗不剃,鬍子也一概不許剃,頭髮留得很長。到了民國,居喪時整個剃光頭,光頭也盡讓它長去。民國十年前,百日之內居喪,連鬍子加頭髮還這樣子,都得看出來。」五四運動以後就變了,今日之下更認不出來了。現在居喪,只可憑良心用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