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以養正:《顏氏家訓.教子》
●作者:顏之推
●語譯:若古

魏晉南北朝的顏之推,山東瑯琊臨沂人。著有《顏氏家訓》,於隋朝成書,教導顏氏後輩修身養性、為人處事等學問;為中國第一部系統化論述的家訓專著,後人視為「家訓之祖」。南宋目錄學家晁公武《讀書志》云:「所著凡二十篇,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時俗之謬,以訓世人。」

今先就首篇〈教子〉進行語譯。

對於不同根性的孩子,上根利智,不用額外指導就能成才;下愚之輩,即使施教也難有作用;中庸之才,不教則不會知曉學識道理。

古時候聖明的君王,有「胎教」的方法。懷孕三個月的時候,離開寢宮住到另外的宮室;目不邪視不該看的事物,耳不妄聽不正之聲,端正品行,遵守禮制。並把胎教法寫到玉版、收藏在金櫃中。

孩子出生後,就有老師固定講授孝、仁、禮、義,引導孩子學習。普通老百姓家縱使不能如此,也應在嬰兒能識人臉色、懂得喜怒時,就加以教誨,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等到長大一點時,可以免除打罰,只要父母兼具威嚴、慈愛,子女自然敬畏謹慎又順從了。

顏之推見到世間人往往不能如此,不去教育只有溺愛,飲食行為都任憑孩子隨意放縱,該訓誡時反而誇獎,該斥責時反而一笑置之。直到孩子懂事,便認為本來就可以這樣。當驕縱傲慢已經成為習慣,才想制止,縱使鞭打至死也樹立不起威嚴,孩子也因此日益憤怒怨恨,等到長大成人,最終成為品德敗壞的人。

一如孔子所說:「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從小養成,便如與生俱來般堅固;累積習慣,也就會自然而然去做。俗諺有言:「教媳婦要在初嫁過來之時,教兒女要在嬰孩之時。」確實如此。

普通人不能教育好子女,也不是想要陷子女於罪惡中,只不過更重視喝斥指責,損傷孩子的面子,又不忍心鞭打處罰造成肌膚之痛。

這該用疾病來作比喻,難道生病能不用湯藥、針艾來救治就能治好嗎?更該想一想,那些認真督促訓誡子女的人,難道願意苛薄凌虐親生骨肉嗎?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啊!

父親對於孩子要有威嚴,而不可以太過親暱;骨肉之間要有愛,但不可以怠慢。怠慢了,則父慈子孝無以接續,過於親暱,則就會產生怠慢。

人們愛孩子,很少能做到平等對待,從古到今,這種弊病一直都很多。對於聰明俊秀的孩子,固然會賞識喜愛;而那些頑皮愚笨的孩子,也應該憐憫他們。如果偏愛寵溺,即使是想加倍對他好,卻反而是禍害了他。

北齊有位士大夫,曾對我說:「我有個兒子,已有十七歲,很會寫奏札,教他講鮮卑語及彈奏琵琶,還算通達理解;憑這些本事來服侍公卿,一定會被寵愛的。這也是緊要的事情。」我當時低頭沒有回應。真是奇怪啊!他竟然這樣教育兒子!如果學這些能官至卿相,我也不願你們這麼做。





【原文】

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呵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

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俯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



【前期連結】真西山《教子齋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