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易散記:周易下經
豐卦六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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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

 初九。遇其妃主。雖旬无咎,往有尚。

「遇其妃主。」

虞翻注:「妃嬪謂四也。四失位,在震為主。五動體姤遇,故遇其妃主也。」

依李氏疏解釋。鄭注「嘉耦曰妃。」初應四。故「妃嬪謂四也。」以九居四陰位為失位。震長子主器。故「在震為主。」六五變動為陽,四不變,二至五體姤,「姤者遇也。」以初九遇四,故「遇其妃主也。」

「雖旬无咎,往有尚。」

虞翻注:「謂四失位,變成坤應初。坤數十。四上之五成離,離為日。」

依李氏疏解釋。四失位,當變成坤,下應初陽,納甲,坤納癸,自甲至癸,其數為十,故云「坤數十。」變則四爻上之五位成離日。說文「十日為旬。」坤數十,離為日,故稱旬。荀本「旬」作「均」。周禮地官均人「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鄭康成注「旬,均也。易坤為均,今書亦有作旬者。」是坤亦為旬也。先言假遇其妃主,是四先動,以初為夷主,嫌不免咎,故曰「雖旬无咎。」李氏道平案語。「案:遇者,不期而會。四變,坤為十日。十,數之窮也。四變應初,初往遇之,故雖窮无咎。自內曰往。无咎,故往有尚也。又,鄭氏云:初脩禮,上朝四。四以匹敵恩厚待之,雖留十日不為咎。義亦可通。愚案,震庚,離納己,自庚至己,適得十日,故稱旬。」

象傳曰:「雖旬无咎,過旬災也。」

虞翻注:「體大過,故過旬災。四上之五,坎為災也。」

依李氏疏解釋。自六二至六五,成互體大過死象,故「過旬災」也。四上之五,與五易位,成坎,說卦傳坎多眚為災。四不應初,則坎為災矣。李氏道平案語:「案:自離初己至震四庚,過庚復己,為離之四,當有焚棄之災,故曰過旬災也。」




補白文
一以貫之
●吉光

明代顧炎武,撰《日知錄》,以他學經典的經驗,必須遵循孔子的「一以貫之」,有系統的學習。他說:「夫子好古敏求,多見識之,卻能一以貫之。」孔子喜好古聖智慧,一生勤敏,博聞多學,卻能以一系統貫串一切,不致散亂無章。他主張:

學《易》:每一卦六爻之義至賾,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學《詩》:三百篇至泛,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學《禮》:三千三百之儀多也,而曰:「禮與其奢也,寧儉。」

學《史》:十世之事至遠也,「殷因於夏禮,周因於殷禮」,雖百世可知也。

百王之治至殊也,而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

此所謂「予一以貫之」者也。





【前期連結】豐卦彖傳、大象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