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
周易下經──讀易散記──姤卦彖辭
●自明


巽下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

「姤。女壯。」

虞翻注:「消卦也。與復旁通。巽長女,女壯,傷也。陰傷陽,柔消剛,故女壯也。」

依李氏疏解釋。以消息卦說,姤,是消卦。以坤消乾,自姤始,故虞注云:「消卦也。」復姤之初,陰陽互伏,復初伏陰,姤初伏陽。故姤與復旁通。姤,內卦巽,說卦傳巽一索而得女為長女,壯義為傷,故虞注云:「女壯,傷也。」陰傷陽,即是柔消剛。但曰:「女壯」,不言傷陽,諱之也。○李疏案語:愚案:陽息至四成震,震為長男,陽也,陽為大,故稱「大壯」。坤消乾初成巽,巽為長女,陰也,故稱「女壯」。壯四姤初皆不得正,故稱「壯」,壯者傷也。

「勿用取女。」

虞翻注:「陰息剝陽,以柔變剛,故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

依李氏疏解釋。虞注「陰息剝陽」者,陰自姤往上息,至五,即成剝卦。以柔變剛,則陽為陰傷,故:「勿用取女。」說卦傳曰:「巽為長。」初當變之四,故:「不可與長也。」禮記曲禮:「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鄭玄彼注云:「未及期,在期日之前也。」

彖傳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

鄭玄注:「姤,遇也。一陰承五陽,一女當五男,茍相遇耳,非禮之正,故謂之姤。女壯如是,壯健以淫,故不可娶。婦人以婉娩為其德也。」

依李氏疏解釋。穀梁傳曰:「不期而會曰遇。」姤女以不期而會男,故曰:「遇也。」夬陰極于上,歷乾而生姤陰,故彖傳曰:「柔遇剛也。」周易繫辭上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初為長女,以一陰上承五陽,是以一女當五男,失乎從一而終之義,故鄭注云:「茍相遇耳。」遇非其正,故謂之「姤」。「女壯」不守乎禮,即是鄭氏云:「壯健以淫,故不可娶。」禮記內則曰:「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鄭氏彼注云:「婉,謂言語也。娩之言媚也。媚,謂容貌也。」姆,是老婦人,能以婦道教人女子者。聽從,即是在家從父,出嫁則從夫,夫死則從子,這叫做三從。又鄭注周禮九嬪四德,「婦容」云:「婦容謂婉娩。」故鄭氏云:「婦人以婉娩為其德也。」周禮天官冢宰下:「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御敘于王所。」

「不可與長也。」

王肅注:「女不可取,以其不正,不可與長久也。」

李氏纂疏:「以六居初,失位不正。故女不可取者,以其始不正,不可與長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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