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
周易下經──讀易散記──姤卦六爻
●自明


九三。臀无膚,其行次且。厲,无大咎。

虞翻注:「夬時動之坎為臀,艮為膚。二折艮體,故臀无膚。復震為行,其象不正,故其行次且。三得正位,雖則危厲,故无大咎矣。」

案:「巽為股,說卦文。三居股上,臀也。爻非柔无膚,行趑趄也。」

依李氏疏解釋。

虞注○夬反為姤,姤三即夬四,故爻辭相同。夬時九四變為六四,上體為坎,虞氏逸象坎為臀,是故虞注:「夬時動之坎為臀。」注「艮為膚」者,初消二成艮為膚。荀九家逸象「艮為虎」,注以「虎」字為「膚」字之誤,故此注云:「艮為膚。」消二以後,二又折回為九二,艮體因此毀滅,故「臀无膚。」姤與復旁通,復下震為行。九三在夬時為九四,失位不正,故「其行次且。」姤九三得正,繫辭下傳:「三多凶。」九三雖危厲,以其得正,故「无大咎。」

案○李氏鼎祚案語:「巽為股」說卦傳文。三居股上,故為「臀」。剛主骨,柔主膚。爻非柔,故「无膚」。進退,故「其行趑趄」也。

象傳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虞翻注:「在夬失位,故牽羊。在姤得正,故未牽也。」

李氏纂疏:「九在夬四,為失位,為初所牽,故牽羊。九在姤三為得正,故不為陰所牽也。」


九四。包无魚,起凶。

王弼注:「二有其魚,四故失之也。无民而動,失應而作,是以凶矣。」

依李氏疏解釋。初陰為魚,九二已據有之,九四遂失之,故曰:「包无魚。」象傳曰「遠民」,故知「无魚」就是「无民」。旁通復卦下體震為起,九四下失初陰,是「无民而動。」不義之應,是「失應而作。」失位无魚,故起則凶也。這就是漢書五行志所說的:「河魚大上。」禮記月令仲夏月行春令,則五穀晚孰,百螣時起。此二者不宜起者也,故凶。    (一)   河魚大上。史記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唐司馬貞索隱,謂河水溢,魚大上平地。亦言遭水害也。唐張守節正義:始皇八年,黃河之魚,西上入渭。渭,渭水也。漢書五行志云:魚者陰類,臣民之象也。    (二)   百螣時起。禮記月令:仲夏之月,行春令,則五穀晚孰,百螣時起。鄭氏注:螣,蝗之屬。言百者,明眾類竝為害。螣音特,食苗葉蟲。

象傳曰:「无魚之凶,遠民也。」

崔憬注:「雖與初應而失其位,二有其魚而賓不及。若起于競,涉遠必難,終不遂心,故曰无魚之凶,遠民也。謂初六矣。」

依李氏疏解釋。四與初為正應,然九四初六兩爻皆失位,而不相應,故九二有其魚,而九四自己為賓不及其魚。若起而爭競,則涉遠于初,其行動必難,終不遂心,故云:「无魚之凶。」初六陰自坤來,說卦傳「坤為眾。」眾為民,故「遠民」謂初六。

李疏案語。愚案:詩小雅無羊曰:「牧人乃夢,眾維魚矣。」(鄭玄箋云:牧人乃夢人眾相與捕魚。)是魚有民象,故知「无魚」為「遠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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