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周易下經
讀易散記──升卦六爻
●自明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虞翻注:「禴,夏祭也。孚謂二之五,成坎為孚。離為夏,故乃利用禴。无咎矣。」

依李氏疏解釋。禴,夏祭也。詳見萃二。二之五成坎(坎象半見),坎卦辭「有孚」,為孚。九二之五,與六五易位,則三四五為互體離,離為夏時,故曰:「乃利用禴。」九二失位,宜有咎。升居五位得正,故「无咎」。

李疏案語。「愚案:萃六二孚乃利用禴者,二應五故孚。升九二孚乃利用禴者,二之五故孚。孚則尚實不尚文,故利用禴。禴,薄祭也。」

象傳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虞翻注:「升五得位,故有喜。」

干寶注:「剛中而應,故孚也。又言乃利用禴,于春時也,非時而祭曰禴。然則文王儉以恤民,四時之祭,皆以禴禮,神享德與信,不求備也,故既濟九五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九五坎,坎為豕。然則禴祭以豕而已,不奢盈于禮,故曰有喜矣。」

依李氏疏解釋。

虞注○九二之五位,坎象半見,坎為孚。九二升五得正,陽為喜,故有喜。

干注○九二陽剛,居內卦之中,而應乎五,故孚也。「又言乃利用禴,于春時也」者,禮記王制篇曰:天子四時宗廟之祭,「春曰礿。」據周禮爾雅,禴為夏祭,是周朝禮制,故鄭氏以「春曰礿」為夏殷兩朝之禮。礿,薄也。四時之祭皆薄,不必春時,故干氏注:「非時而祭曰禴。」繫辭下傳:二與四同功。六四爻辭言文王「用亨」,故引文王以明「用禴」之義。文王節儉,以恤民眾,故四時之祭皆尚約不尚奢。蓋「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尚書君陳篇,周公既沒,周成王命周公之子君陳之言。)所以,神明享受明德與誠信,不求完備的祭祀物品。既濟九五爻辭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既濟九五在上體坎中,說卦傳云:「坎為豕。」禮記曲禮曰:「凡宗廟之祭,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剛鬣。」首以牛,牛是大牲。次以豕,禴祭用豕為祭品。故鄭君亦以為禴祭不殺牛而用豕。孚以誠信,不尚奢盈,故「有喜也。」

九三。升虛邑。

荀爽注:「坤,稱邑也。五虛无君,利二上居之。故曰升虛邑,无所疑也。」

依李氏疏解釋。虞氏逸象:「坤為土。」坤土,故稱邑。陽實陰虛,陽為君,五陰虛无君。三利九二陽爻上居于五,而且九三居下卦之上,互體震足為升,上近上卦坤初,故曰:「升虛邑。」三與五皆得正位,故象傳曰:「无所疑也。」

象傳曰:「升虛邑,无所疑也。」

虞翻注:「坎為疑,上得中,故无所疑也。」

李氏纂疏:「二之五體坎,坎心為疑,五得中位,三又同功,故无所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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