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簡說(二二四):子罕篇.第十六章
●子圓


  子罕第九

子曰:「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喪事不敢不勉,不為酒困,何有於我哉!」

孔子說:「出外擔任公職,能依禮事奉諸侯及卿大夫。在家裡,能依禮事奉父母及兄長。遇到父母喪事,不敢不勉力依禮辦理。不受到酒所困亂。以上四件事,我那有做到那一件呢?」

「出則事公卿」,「出」,出仕朝廷擔任官職。「公」,諸侯。「卿」,大夫。事奉諸侯大夫,就是辦理國家大事,必須「事君能致其身」,盡忠守節,不私愛其身。

「入則事父兄」,「入」,由外面回到家裡。居家孝順父母,恭敬兄長,屬於五倫的兩種,這就是大事。

「喪事不敢不勉」,「不敢」,不張狂膽大妄為。「不勉」,雖然力有未逮,仍然勉強做到。父母之喪,孝子內心哀戚,飯吃不下,住不安穩,依禮安葬父母、祭祀父母,終身哀思不絕!

「不為酒困」,「困」,亂。夏禹王喝了儀狄所造好酒,立刻警覺戒了酒,並告誡子孫說:「居家迷於女色,野外迷於田獵,貪酒嗜音從無滿足,喜歡建設高大華美的宮殿,犯了其中任何一項,沒有不亡國的!」孔子對於飲酒,沒有規定每個人的酒量,但訓誡以「不醉不亂」為原則。

「何有於我哉!」上面四件事,孔子自謙尚未能辦好任何一件,因為每一件皆是大事,不容易辦到,必須勉力而行。

春秋五霸之首齊桓公,有一次設午宴款待大臣,宰相管仲遲到了,桓公就罰管仲飲酒一杯。管仲只喝了半杯,剩下的半杯全部倒掉,桓公看了心裡很不高興,說:「遲到又倒掉罰酒,這樣算是合禮嗎?」

管仲答說:「臣下聽聞古人說:『酒入咽喉,舌頭就會不聽指揮出來亂動。舌頭一旦亂動,就會失言。一旦失言便會棄身於不顧,遭來無妄之災。』飲酒無度是非常危險的大事,臣下不願棄身蹈險,只好甘冒大不敬,棄酒為好!」

齊桓公領會管仲對自己的忠心勸諫,笑著請管仲就座。

「出則事公卿」,辦理治國的大事。「入則事父兄」、「喪事不敢不勉」,經營齊家的大事。「不為酒困」,重視修身的大事。學本章,就是辦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行仁大業,我們應該用心講求勉力而行,豈可小覷?

出仕朝廷擔任官職,必須「事君能致其身」,盡忠守節,不私愛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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