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周易下經
讀易散記──升卦六爻
●自明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荀爽注:「此本升卦也。巽升坤上,據三成艮,巽為岐,艮為山,王謂五也。通有兩體,位正眾服,故吉也。四能與眾陰退避當升者,故无咎也。」

依李氏疏解釋。四與初相應,初六失位,即隨內卦巽一體升居外卦坤上,據三成艮。「岐」,古文作「」,說卦傳:「巽為木。」木枝岐出,有似于岐,故荀氏注:「巽為岐。」說卦傳:「艮為山。」故為「岐山」。九二陽爻隨升于五位,故云:「王謂五也。」巽居坤上體觀,享祀之象,一是升卦之體,一是觀卦之體,故注云:「通有兩體。」虞氏逸象:「坤為用。」是言王用此人「亨于岐山。」五位得正,眾陰皆服,故「吉」。四順承五,與眾陰退避,二陽當升,故「无咎」。

象傳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崔憬注:「為順之初,在升當位,近比于五,乘剛于三,宜以進德,不可脩守。此象太王為狄所逼,徙居岐山之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通而王矣,故曰:王用亨于岐山。以其用通,避于狄難,順于時事,故吉无咎。」

依李氏疏解釋。外體坤,說卦傳:「坤,順也。」六四在外初,故崔注:「為順之初。」在升卦之家,以六居四為當位。上近比于五,下乘剛于三,近比故「宜以進德。」乘剛故「不可脩守。」崔注以此爻說周家史事。四爻之位是諸侯,故「象太王。」近五,將化為國,乘剛象為狄所逼。孟子梁惠王下篇,孟子對答滕文公之問曰:「昔者太王居邠,狄人侵之。」又曰:「去邠,踰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從之者如歸市。」故崔注云:「太王為狄所逼,徙居岐山之下。」毛詩周頌天作篇:「天作高山,太王荒之。」鄭箋云:「天生此高山,使興雲雨,以利萬物。太王自豳遷焉,則能尊大之,廣其德澤,居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亨,通也。亨通而創王業,故曰:「王用亨于岐山。」因為太王用亨通之道,能避戎狄之難,順時而行,故「吉无咎」也。

李疏案語。「案:坤,順也。又發于事業為事。二升五王,受命告祭。四率羣陰,以順承之,故曰:順事也。」

六五。貞吉升階。

虞翻注:「二之五,故貞吉。巽為高,坤為土,震升高,故升階也。」

依李氏疏解釋。二失位,之五得正,故曰貞吉。巽為高,說卦傳文。古者土階,故坤土為階。虞繫上注云:「坤為階。」是也。震足升高,陰為陽階,故「升階」也。

象傳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荀爽注:「陰正居中,為陽作階,使升居五。己下,降二,與陽相應,故吉而得志。」

依李氏疏解釋。六五以陰爻居上體之中,為九二陽爻作升階,使升居五,此即是前面彖傳說的「柔以時升」之義。六五下降到二,為六二,得中得正,正應五陽。陽為大,二升五後,有兩坎,坎為志,故「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

荀爽注:「坤性暗昧,今升在上,故曰冥升也。陰用事為消,陽用事為息。陰正在上,陽道不息,陰之所利,故曰:利于不息之貞。」

依李氏疏解釋。納甲之說,坤喪乙滅癸,故荀注曰:「坤性暗昧。」納甲是以乾納十干的甲壬,坤納十干的乙癸,配合月亮運行的軌道,以觀月亮的盈虛圓缺。原為道家學說,此處是用來解釋易經。此解升卦上六,而曰「坤喪乙滅癸」者,升卦上體坤,陰曆月二十九日,坤體成就,月光隨之全晦,故云:喪于乙,滅藏于癸。今此上六是在升家,而居于上,故曰「冥升」。以陰滅陽,故為消。以陽滅陰,故為息。上六陰爻在上,得正其位,九五陽爻不息,這是陰之所利,故曰:「利于不息之貞。」

李疏案語:「愚案:坤為冥晦,上處升極而不知止,冥升者也。與冥豫同義。然上與三為正應,又皆得位,上陰冥升而不降三,三陽不息而不易上,各得其正,故:利于不息之貞。」

象傳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荀爽注:「陰升失實,故消不富也。」

依李氏疏解釋。陽實陰虛,陰升不已,必失與上相應之三陽。升上體廣生(繫上傳)為富,故曰:「消不富也。」此與豫卦上六象傳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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