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戒最易犯
●弘一大師


凡有取巧隱瞞省錢者,皆名為盜。故根本四重戒中,盜戒最易犯。

弘一大師,「律紹南山」,「教宗賢首」,「行在彌陀」。民國十七年,大師撰《毗奈耶室隨筆》,毗奈耶是佛教術語,意指佛所說的戒律。弘一大師在隨筆中,舉生活中許多事務實例,加以分析解說,對持守戒律的約束檢點,作種種開示教導,勸告發心持戒者在踐行中避免犯戒。以下謹舉「不盜,不殺」二則於下。

受比丘戒,須守根本四重戒「不犯殺、盜、淫、大妄語」,其中盜戒,最容易毀犯。如郵寄印刷品時,以信箋附入,或寄信時,以鈔票附入,皆犯偷稅的盜罪。

又如,有甲、乙二友人,共乘火車,甲有行李一件,乙有行李五件。若二人合寫行李票一紙,總計分量可以不另加費。但如此行者,即犯偷稅盜罪(凡偷稅之數目,若滿五錢,即破根本重戒,而舊以十六小銅錢為一錢)。

若欲免盜罪,應將二人行李票,分寫兩紙,不相混合。甲有行李一件,分量甚輕,依例不另加費用。乙有行李五件,須另過磅,於定例超出若干斤者,須照章納費,才算如法。

此盜罪,不專指尋常偷盜而言,凡有取巧隱瞞省錢者,皆名為盜。故根本四重戒中,盜戒最易犯。

殺畜生命,雖是毀犯殺戒中的輕罪,也不宜故意毀犯。如臭蟲,人最厭惡,防禦辦法,應在蚊帳頂縫住各個蓋子,每日用心尋捉。捉得時,放舍於空曠偏僻的地方,任它自活就可以了。

又須將床板木架等,放在平地上,用力數數拋棄震動,隱藏在板縫中的臭蟲,即可落下。又在床上,遍鋪新油紙或油布,臭蟲聞桐油氣,即不出現。至於市間所售立斃臭蟲粉,毒性甚烈,能傷臭蟲性命,斷斷不可試用。

(見《毗奈耶室隨筆》)

佛是大覺者,所制戒律,遠比世俗法律嚴密,若能遵守不犯,自得無量功德。故佛說:「應持此戒,如護眼睛」,人無眼睛,不見日月光明。我們若嚴守佛制戒律,無有煩惱,常得清涼自在,不墮三途惡道。故欲學佛法,守戒為先。

【圖說】由火車托運行李,欲免盜罪,應將二人行李票,分寫兩紙,不相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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