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傳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劓刖,志未得也。」
陸績注「无據无應,故志未得也。二言朱紱,此言赤紱,二言享祀,此言祭祀,傳互言耳,无他義也。謂二困五,三困四,五初困上,斯乃迭困之義也。」
依李氏疏解釋。九四是陽剛之爻,不受他人之據,故云「无據」。九二亦是陽剛之爻,不能與九五相應,故云「无應」。此卦下體坎,坎為志(虞氏逸象),故曰「志未得也。」九二言朱紱,九五言赤紱。九二享祀,九五祭祀,陸氏謂「傳互言,无他義。」其實非也。說文「天子朱紱,諸侯赤紱。」易緯乾鑿度「天子之朝朱紱,諸侯之朝赤紱。」否卦上體乾,說卦傳「乾為大赤。」大赤為朱。且乾君為天子,下降于二,故二曰「朱紱方來。」否下體坤,二變成坎,坎為赤,坤臣為諸侯,困九二與九五,皆是陽爻,不是陰陽相應,而是敵應,故爻辭曰:「困于赤紱。」周禮春官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又曰「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鄭玄注:禮,吉禮是也。示音祇,本或作祇。祇,是神祇,祇,音其。禮記禮運曰「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祭兼祀言,是祭天地也。社亦地祭,享兼祀言,是享鬼祀地也。五君位,天子也。故言祭祀,二臣位,諸侯也,故言享祀。二五敵應,故「二困五。」三四皆失位,故「三困四。」否二至上乘陽困五,上至二據陰困初,故「五初困上。」六爻迭困之義也。
「乃徐有說,以中直也。」
崔憬注:「以其居中當位,故有說。」
李氏纂疏:「在五為居中。繫上曰:乾,其動也直。洪範曰:平康正直。坤文言曰:直,其正也。是中直猶中也。九五得正為當位。得中得正,其體為兌,故有說也。」
「利用祭祀,受福也。」
荀爽注:「謂五爻合同,據國當位而主祭祀,故受福也。」
依李氏疏解釋。九二剛爻,曰「利用享祀。」九五剛爻,亦曰「利用祭祀。」以剛合剛,故謂「五爻合同。」九二變為六二,則下體坎變為坤,虞氏逸象坤為國,九五應之為「據國」。五乾為福,禮記禮器曰「祭則受福。」九五當位而主祭祀,故「受福也。」
「困于葛藟,于臲卼。」
虞翻注:「巽為草莽稱葛藟,謂三也。兌為刑人,故困于葛藟,于臲卼也。」
依李氏疏解釋。六三體互巽,巽剛爻(兩陽爻)為木,柔爻(陰爻)為草,故虞氏云「巽為草莽,稱葛藟。」葛之附木,最出木杪。上六陰柔居卦上,有葛藟延蔓之象。上應三。故虞氏云「謂三也。」臲卼,荀陸王肅皆云「不安也。」兌折震足為見刑斷足者,故注「為刑人。」三上兩爻皆陰,上无正應為三所困,故「困于葛藟,于臲卼也。」
「曰動悔有悔,征吉。」
虞翻注:「乘陽,故動悔。變而失正,故有悔。三已變正,己得應之,故征吉也。」
李氏纂疏:「兌為口,故稱曰。否二動之上,乘五陽,故動悔。上變陽應三則失正,故有悔。三失位,當變正,上得往應于三,故征吉也。六爻惟上言吉,亦困極則通也。」
象傳曰:「困于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困于葛藟,未當也。」
虞翻注:「謂三未變當位應上故也。」
李氏纂疏:「上應在三,三未變正當應上,故上困于三也。」
「動悔有悔,吉行也。」
虞翻注:「行,謂三變,乃得當位之應,故吉行者也。」
李氏纂疏:「爻言征,象言行,釋言(爾雅)征,行也。三變正應上,上得當位之應,行有應,故吉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