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頭三尺
●恭東

韋馱(梵語:Skanda),原譯作塞建陀、私建陀、室建陀,簡稱建陀。後「建」被誤寫為「違」,再簡化為「韋」,變成韋陀、韋馱,又稱韋馱天、韋馱菩薩。其中「馱」與「駄」通用。是佛教的知名護法,執金剛神之一,為菩薩化身,過去為法意太子,因發願為密跡金剛力士來護持千位兄長成佛,願力的關係,示現護法相。後來蒙釋迦牟尼佛授記,將於未來賢劫千佛中,最後一位成佛,佛號樓至。韋馱天也被奉為護法神,列於二十諸天與二十四諸天之一,而祂的神像通常恭奉在寺廟的大雄殿或四大天王殿裡。

韋馱菩薩形象,來自於南方增長天王部下一名韋姓將軍,為身穿盔甲、手持寶杵的天神身相。後來由於民間混淆的關係,就成了韋馱菩薩的形象。《現果隨錄》有一則關於祂的故事:

清朝順治丁亥年間,蘇州的堯峰山,有一位行腳僧人,趁半夜竊取韋馱菩薩前的燈油,並且脫口說出吳地俗俚語:「莫管他娘。」隔天,該名僧人忽然自己反綁起來,跪在韋馱菩薩像前。韋馱菩薩顯靈呵斥他說:「你前日在玄墓(東晉鬱泰玄所葬處),偷吃了一盤麫,我姑且寬宥原諒了你。但是你昨天半夜又竊我燈油,而且口出惡語,你應該罪死不赦!」

這事驚動吵醒了整個寺院的僧眾,僧眾慈悲代替他,禮跪發露懺悔。

經過許久,韋馱菩薩才又顯靈說:「如果不是伽藍尊者關聖帝君垂慈解勸,我立即就用寶杵杵死你,現在就罰你跪著懺悔一炷香吧!」

一炷香將完,僧眾扶他的腋下,攙至禪單。韋馱菩薩顯靈,又呵斥他說:「尚有香二寸未燒完在灰內。」依舊反綁跪在床上。僧眾揀灰內的香,果然還有二寸,等到香完全燃燒完畢,才鬆綁放開該僧人。


偷盜戒,以盜常住物及僧眾物之罪極重,應墮地獄。《方等經》中,華聚菩薩說:「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大律說:若盜佛塔物及寺中供具,即犯重罪。」佛法僧物,各有所屬,不得互用,用則計算價值論罪。該僧人竊盜僧伽物,因僧伽福田廣大,所以屬於重罪。

吾人從此故事不得不警惕,三世因果絲毫不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啊!

【圖說】行腳僧,自我反綁,跪在韋馱菩薩前。

【前期連結】二百年來 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