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周易下經:
讀易散記──革卦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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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


彖傳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己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革,水火相息。」

虞翻注:「息,長也。離為火,兌為水。繫曰:潤之以風雨。風,巽。雨,兌也。四革之正坎見,故獨于此稱水也。」

依李氏疏解釋。虞注「息,長也。」是謂乾息坤消,乾坤兩卦互相而為消息。革卦下體離,說卦傳「離為火。」革卦上體兌,兌的九五、上六兩爻,是半個坎卦,叫做「坎象半見。」說卦傳「坎者水也。」故此注云「兌為水。」國語周語云:「澤,水之鍾也。」故又為澤。「潤之以風雨。」繫辭上傳文。說卦傳曰:「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故巽為風,而兌為雨也。此不稱澤,而稱雨者,以四革之正,坎象兩見,故稱水也。李氏道平案語:「愚案。息,說文作熄。馬君云:息,滅也。水火相克,故曰相息。義亦可通。」

「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虞翻注:「二女,離兌,體同人象,蒙艮為居,故二女同居。四變,體兩坎象,二女有志,離火志上,兌水志下,故其志不相得。坎為志也。」

依李氏疏解釋。離中女,兌少女,故虞注云:「二女謂離兌也。」初九至九五,是互體同人,故曰「同」。革旁通蒙,蒙外體艮,說卦傳「艮為門闕」為「居」,故「二女同居。」九四變正,上體兌變為坎,又有互體坎,是有兩坎象,女各有志,故虞注云:「二女有志。」尚書洪範:「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故虞氏此注曰:「離火志上,兌水志下。」水火上下異志,故「不相得」。說卦傳:坎為堅多心。坎心,故「為志也。」

「己日乃孚,革而信之。」

干寶注:「天命己至之日也。乃孚,大信者也。武王陳兵孟津之上,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國,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爾未知天命,未可也。還歸。二年,紂殺比干,囚箕子,周乃伐之,所謂己日乃孚,革而信也。」

依李氏疏解釋。「己日」者,天命己至之日也。「乃孚」者,大信著于天下也。「武王陳兵」云云,其說本于史記周本紀,引來以明「己日孚,革而信也。」此處舉周武王,亦該成湯王。李氏疏案語:「愚案:己日謂二,孚謂五。二與四同功,又與五相應。至四己過離日,乃革而反正。五成坎,孚為信,故『革而信之』矣。」

「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虞翻注:「文明,謂離。說,兌也。大亨,謂乾。四動成既濟定,故大亨以正。革而當位,故悔乃亡也。」

依李氏疏解釋。坤為文(坤六五象傳曰:文在中也。)離中陰爻自坤來,故為「文」。離嚮明(說卦傳:聖人嚮明而治。)故虞注:「文明,謂離。」說卦傳:「兌以說之。」故虞注:「說,兌也。」乾卦文言傳:「乾元者,始而亨者也。」故虞注:「大亨謂乾。」乾文言傳:「乾道乃革。」革四爻不正,當革而變正,革四爻變,成既濟定,則六爻皆正,故虞注;「大亨以正。」四失位,宜悔。動得正,故:「革而當位,其悔乃亡也。」

「天地革而四時成。」

虞翻注:「謂五位成乾為天,蒙坤為地。震春兌秋,四之正,坎冬離夏,則四時具,坤革而成乾。故天地革而四時成也。」

依李氏疏解釋。五為互體乾,故虞注:「謂五位成乾為天。」旁通蒙,蒙互體坤為地。蒙互體震為春,革上體兌為秋,四變之正,故「坎冬離夏。」是「四時象具」矣。蒙變(蒙與革旁通)而為革,故「坤革而乾成。」乾天坤地,故「天地革而四時成也。」

「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

虞翻注:「湯武,謂乾,乾為聖人。天,謂五。人,謂三。四動順五應三,故:順天應人。巽為命也。」

依李氏疏解釋。說卦傳:乾為君。故虞注:「湯武謂乾。」九五陽爻得位,故:「乾為聖人。」五于三才為天位,故「天謂五。」三于三才為人位,故「人謂三。」四變動得正,上承五,陰順陽,為「順五」,下乘三,以陰應陽為「應三」。故「順天應人。」互體巽申命(巽彖傳)為「命」,謂二至四互體巽也。孔疏云:「王者相承,改正易服,皆有變革,而獨舉湯武者,蓋舜禹禪讓,猶或因循,湯武干戈,極其損益,故取相變甚者,明人革也。」

「革之時大矣哉。」

干寶注:「革天地,成四時,誅二叔,除民害,天下定,武功成,故大矣哉也。」

李氏纂疏:「此承上文,總論革之時大。彖言湯武,注獨言誅二叔。舉武以該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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