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六年(一九九七),初次出版的《阿彌陀經講錄》,多有疏失,茲將再版,已為改正;但仍未能斷定無誤,讀者如有發現錯字,祈為指正,不勝感盼!
藉此再版之便,敬錄古德要語兩則,以資共勉。
寂室曰:「世人當知,生時將養此身,營求資給。而不思捨此身後,神識不滅,若無善因,則淪墮苦趣。何為生時愛惜此身,死後神識不滅,而不思度脫耶?又,世人專為妻子眷屬廣營衣食,而無少怠;而不思命終之時,妻子眷屬雖愛徹骨髓,不能相救,唯當獨往。今勸世人:不當以養生故,而忘自為也。」
──右錄,明大佑法師,《淨土指歸集》卷下。(網編按:「右錄」橫式為「上錄」)
──寂室禪師,宋代靈隱寺僧,得法於慧林深禪師。
「世之學佛,在其始,莫不曰:『為死生事大故也』。及乎聲利所動,世緣所汩,則死生大事置而弗論。或為人所扣擊,則他辭、託跋,不能自決。
或云:此不須問。
或云:不必預知。
或云:符到奉行,末作計校。
或云:隨處受生,出入自在。
或云:且生不高不下之家,復男子身。
或云:把定精神,見善惡相,不得隨去;或令預後知時;或教臨終奪陰。
或云:百骸潰散,一物長靈。
或云:形散氣消,歸去寂滅。
如是種種,臆度矯亂,皆不出凡夫、外道,斷常二見。
逮乎四大解分,病苦所迫,識神無主,隨業輪迴,決無疑矣!假令定日剋時,坐脫、立化,世術可致,未足為奇。斯由不見《十六觀經》,不知九品生相,不信彌陀願力,而堅持所見,自甘塗炭,豈不為之悲哉!(下略)」
──右錄宋元照律師《芝苑遺編.觀經九品圖後序》。《指歸集》中,亦錄此文。(網編按:「右錄」橫式為「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