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喪宜素
●九思
    
(對聯張貼應先右後左,此聯書寫為由左至右。)
【圖說】孔子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所以古禮制定為父母服喪三年。
    
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論語.陽貨篇》)

古人遭父母之喪,雖食美味,不以為甘。因此禮制規定,喪中不食葷腥,禁戒飲酒,以盡孝子的哀思之情。

朱熹所撰《小學》,屬於啟蒙教材,其中記載古今居喪飲食違禮失序的事例,若吉凶哀樂莫辨,則大失親喪的孝道。

居喪食旨不甘

古人逢父母之喪,停放靈柩待葬時,只喝稀粥。穿齊衰喪服的人,可以吃粗米飯喝水,但不可以吃蔬菜瓜果。父母已葬百日,在虞祭之後,變為朝夕一哭,可以吃粗米飯喝水,但還不可以吃蔬菜瓜果。服喪滿一周年舉行小祥之祭,此後可以吃蔬菜瓜果。滿兩周年舉行大祥之祭,此後可以吃醋醬一類的調味料。大祥以後,父母喪期服滿,舉行禫祭,才可飲甜酒吃乾肉。這是在飲食上呈現對父母的哀思。

喪中食肉惡例

古人在居喪期間,不敢公然食肉飲酒。漢昭帝崩,無子,昌邑王劉賀繼承君位,在奔赴昭帝的喪途中,常私買雞豚不肯素食;服斬衰之喪,也無悲哀之心,棄禮義於不顧。因此大將軍霍光責備他不孝之罪,將他廢為海昏侯。

西晉的阮籍,時任步兵校尉,自負有才,行為放蕩怪誕,在為母親服喪期,不守禮制。司隸校尉何曾,在晉文帝司馬昭面前,當面質問阮籍說:「像你這樣敗壞風俗的人,是不可能長久在位的。」並對文帝說:「您用孝道治理天下,卻任憑阮籍在母喪期間,公然在您宴席上飲酒吃肉。應該把他放逐到荒遠的邊疆,以端正風俗教化,不要讓他污染華夏風俗。」

南朝劉宋的廬陵王劉義真,遭父親武帝之喪時,命左右侍從買魚肉美味,竟然在祭祀齋戒時,另外用帳幕搭成廚房。適逢長史劉湛進來,就命人燉酒燒烤車螯(蛤類)肉,劉湛嚴正厲色的指責說:「您當今居喪,不該有這設備!」義真說:「早晨很冷,喝些酒禦寒,長史如同一家人,希望不要見怪。」命左右獻酒,劉湛起來說:「這樣做既不能以禮自處,又不能以禮待人。」劉義真居喪毫無愧色,難逃廢位下場。

隋煬帝作太子時,遭逢文獻皇后喪,他每天早上命令進米四十兩,私下卻遣人在宮外買肥肉、乾肉,用鹽椒等醃製,裝在竹筒中,用蠟封口,用衣巾包裹好,偷偷運入府內食用。

五代十國的楚國,楚王馬希聲,準備將父王武穆王下葬於衡陽,靈柩就要發引時,仍食雞肉羹。屬下潘起譏評他說:「阮籍居母喪,蒸一隻肥豚吃,哪個朝代沒有『賢人』啊!」

今日禮俗敗壞

五代時,居喪食肉,還有人認為是難以理解的怪事。這種「居喪食肉」的流俗弊病,是最近才發生的。可嘆時下的士大夫,居喪食肉喝酒,竟和平時沒有兩樣。又與賓客設宴集會,厚顏不知羞愧,他人也安然不以為怪。禮俗的敗壞,竟習以為常。

可悲啊!下至鄉野之人,在初喪還未殯殮時,親戚賓客就送酒菜去慰勞他,主人自己也備好酒菜,相偕吃喝醉飽接連數日,等到舉行葬禮也是這樣。甚至在初喪時還奏樂,用來娛樂死者。等到出殯埋葬時,用樂人引導喪車,車後面跟著號泣的人。也有人趁著辦喪事時舉行嫁娶婚禮的。哎!習俗的難以變革,愚夫曉以大義之難,竟然到了這種地步。

但凡居父母的喪,在大祥之前都不准吃肉喝酒。如果得病,才可以稍微吃喝一些,病好了也應當恢復如初,不准吃肉喝酒。如果素食不好下嚥,時間久了唯恐身體羸弱得病,可以吃點肉汁,或者稍微吃點乾肉和肉醬助些滋味,但不可以趁機大吃山珍海味、飲酒作樂。否則縱使穿著粗布麻衣,實在不是在行喪禮呀!只有年過五十,體力衰弱,必須吃些酒肉滋養的,就不必拘泥於禮節了。至於居喪期間,聽音樂以及舉行嫁娶的,國家已有法律規定,我就不再多說了。

免於父母之懷

送死慎終為大事,身著孝服,卻與人談笑自若,甚至葷食、菸酒不忌,渾然忘記至親才剛離世。孔子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人生下來直到三歲後,才脫離襁褓,不需父母每天懷抱,所以古禮制定為父母服喪三年,用意就是報答父母「三年之愛」的恩德。若居喪期間仍大吃大喝,歌舞觀樂,喪心到如此地步,實在令人痛心啊!

守喪期間,豈只孝子應該蔬食水飲,即使是親友前來祭奠弔唁,也應一起吃素,不必隨著流俗刻意擺設酒宴,以怡悅弔者。

    
【圖說】居喪時,主人備酒菜,親友鄰居相偕吃喝,還奏樂以娛死者,惡習至此,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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